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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听情歌……很美丽的歌,常常响在耳边,令世界美丽不少。爱情根本不肉麻,表现得真诚坦白就可以了。 亦舒《情歌》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忘记了这点,不外乎是人还有感情。 世间万物之中,有什么东西能够完全不像人呢?一切都是在人眼睛里面呈现,被人的意识所解释。谁也不知道事物在别的生命眼睛里呈现出什么形状、什么颜色、什么模样或什么什么? 就是这样。但,只能是这样吗? 在亦舒的生命中,恐怕就是这样的了。 知道她爱猫,爱一大片又一大片的在田野里自由自在地生长着的花草。跟大自然的联系她其实不比任何一个典型的都市人要多,何况她根本就不爱旅行。清晨山野中的烟雾,黄昏平原上的浮云,只能任它们在那里舒卷自如罢了。 她怕旅行怕到这份上:视乘搭长途飞机为一种刑罚,实在避不过了,必须上路,通常愁眉苦脸,心情像慷慨就义。 明明一柜衣服,本可随意更换,旅行期间硬只准带两件行李;家里起码一层楼,可供四处游荡,住大酒店,只得小房一间,多么局促。 除非有非见不可的人,除非有非办不可的事,否则拒绝出门。 真正的假期应在家里度过,放下工作,在熟悉的床上睡到日上三竿,下厨弄点吃的,然后四处胡混。每次上街以三小时为限,稍倦,则打道回府,再痛快地跳到床上。 电话不听就不听,传真不复就不复,快活似神仙。 这样的亦舒只好在她写作的空间里放纵。 她曾钟情于恋爱。到女朋友家去,看见人家可爱的孩子,看到人家温暖美丽的住所,不禁有了愧意,为什么当初追求的竟是爱情,不是家庭? 她只能归咎于自己成熟得慢,过分讲究感情。这年头,选个对象猛讲感情,谈何容易,结果元气大伤,精神受损,再回头已是百年身。 何况张彻一句话就粉碎了她的希望。张彻说:“你晓得为什么没有人要你吗?因为你不会做太太。” 但是做太太是什么意思呢?是否表示得一本正经,要会做人,要听话?要每天煮三餐饭、洗衫熨衣、照顾孩子、打扫地方? 她百思不得其解。 因为她觉得煮饭是太麻烦的事。金宝汤与果酱面包,对她来说,已经很好了。肚子,只要填饱便可以,何必一定要考考究究,浪费时间。多看看探春如何骂人,似乎更有味道,更是快乐。 做不做太太,也罢了。 不过,又很遗憾没有收过请书。小时候她就有一大帮不喜欢讲话,但是非常爱写信的朋友,有男有女,但是还是没有收到过情书。 信当然收过啦,但的确是很学术性的信。有时候讲一部电影,讲了十张纸;有时候讲一个人,也讲了好几封信;有时候只是说,某月某日一班人一块吃饭,你有空没有,有空就来吧。 她还收过猜谜语的信,有人坐着无聊,就写信出谜语给朋友猜猜,朋友读了这样的信,也很快活,不过……就是没有情书。 无奈何,只得去听情歌。各式各式的情歌,有时候曲子与歌者都忘了,那些很缠绵的字句,却还清清楚楚地背得出。 她的小说里几乎每一部都插有情歌。 好像“宝贝你不知道爱一个人,爱一个人,是怎样的,如我爱你。” 或者是:“明天如果你要这个世界,我自然有办法弄到;我会卖掉灵魂,然而不懊悔,但是你活着没有你的爱真是不可能。” 还有:“那山上有钟吗?但是我没有听见过它敲响,不,我从来没听见过,直到我看见你。” 这样的歌,都很写实。听了八百多次的“我除了爱什么都没有,八天一星期,我爱你。”还是不腻。 情歌有各式各样好多种。亦舒觉得每一种都好听,偶尔哼几句,心里却是舒舒服服的,一点心事都没有,连“我心里有一朵小花,是水仙”这样的都好。 当然,在我们写这本书的时候,亦舒已进入了人生之秋,狂热之气已成管末,凝思与怀旧潜入并逐渐垄断其情怀。 人到中年……将此四字默读数遍,不需补充什么,就能令人平静,举首望天。 她甚至已开始称自己的先生为老伴了,取的可是“少年夫妻老来伴”之意? 而自己,更是“家有一老,如同一宝”的那个“老”了。 在收获的问题中,仍然流露出秋境的悲凉——微笑式的感伤:从圣坛掉落的碎片;生理纠缠着心理;正在上升的巅峰感受;豁达地体味着古老的死亡主题…值些全是秋天的触角。 她觉得自己生命的春天很短暂,十八岁以后,就开始老了。 不是面貌身体上的老,面孔上没有什么变化,体重老是那一百磅上下,老的是心灵。 十八岁已觉沧桑,那真是很吓人的。才刚在明报当记者,别人还在指着说着,那么小,就出来跑天下了,自己却已感到跟同龄人无话可说,什么事都扎在比她大一大截的朋友圈子里,连谈情说爱也要找中年人才觉不辱没了她。 生活的曲折便由此而来。 伟大的犹太人这样要求自己:“第一次就必须做对。”他们珍惜抉择已达到极致了。 以此去印证爱的足迹,亦舒会苦笑,但说到写作,她却会微笑。 当然还有对青春的赞美与对美丽的欣赏,在亦舒那里,也颇有爱不忍释的钟情。 这从她的杂文里尤其看得出来,它们的主观性如此之强,使我们阅读时常在一些地方被“咯”了一下,有迈不过去的感觉。但过后,不得不承认,正是缺陷助长了才气。 我们可以凭借缺陷在亦舒心灵中的位置,找到她最柔软的部分——她也不是永远玩弄刻薄或赏识刻薄的。 你看,她对美丽的女孩子正是多么的欣赏,纯粹的外表美已让她在公众场合惊艳,在那个时候,她根本不管什么内在美。 她只看到那女孩子梳着一个童花头,头发漆黑发亮,前刘海遮着双眉,画着深深的眼圈,眼睛水灵灵,看过来就令人心一跳。装扮是浓艳了一点,但是青春气息毕露;俗气是俗气,不过美丽实在是美丽。 像这样的女孩子,她想大概便是所谓颠倒众生的女孩子了。女人都要忍不住盯着看,男人的感受又该如何?世界上美丽的人还是有的。 在亦舒的词典中,有的女孩子,只是可爱,有的女孩子,是满酒,有的女孩子,是标致,但是什么都比不上美丽的女孩子。 即使好多人说光美丽有什么用,或者她很肤浅呢,很庸俗呢,很策呢,甚至很坏,美丽不过是外表而已,如果没有了内涵,还是废话。 亦舒依然固执己见,怎么样都情愿选择美丽的东西,如果做了男人,女朋友非得美不可,追求得到与追求不到,又是另外一个问题。 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她才能创作出《玫瑰的故事》,使亦舒一举成名。 黄玫瑰就是那么一个颠倒众生的女孩子,她只是美丽,内涵是没有的;也读了三个大学文凭,只不过是为她的“吃、喝、玩、乐”增加更多的情趣罢了。就是这么一个人儿,却轰轰烈烈地美丽了一辈子,轰轰烈烈地恋爱了一辈子,直让人叹为观止。 更要命的是,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美丽,如同一朵花,开放得灿烂,那是由人的眼睛看到得出的结论,它自己是不顾不管的。该开了它开,该谢了它谢,遵循的是自身的规律。亦舒觉得像玫瑰这样的女孩子干什么都有“豁免权”。 《胭脂》中的杨陶也值得一提,那同样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因为美丽,亦舒也给了她许多特权,目的只有一个,让她快快乐乐地度过她的青春时代。 她不想读书,家里人也随她去,她“抢”了母亲的男朋友,母亲也依然祝福他们。 但亦舒也不是所有女孩子都爱的,她其实也很挑剔: 牙齿刷得不白的女孩子我不喜欢;头发干燥飞来飞去,又开又脏的女孩子,我不喜欢;房间整理得不整齐的女孩子,我不喜欢;几天不洗内衣裤的女孩子我不喜欢。见到男人马上低声下气的女孩子我不喜欢;爱做作撒娇撒痴的女孩子我不喜欢;甘心做寄生虫的女孩子我不喜欢;虚伪的表情化的女孩子更不喜欢。多嘴的女孩子很少可爱,没有性格的女孩子很难服人,太优柔寡断的女孩子讨厌,过分理智的女孩子不算女孩子。似乎亦舒只怜惜美丽的女孩子。 很早就听亦舒说过,有朝一日要是有了女儿,一定会让她随心所欲,过着无拘无束的童年与少年生活。 是的,在这个时代,甚至在可望的将来,女性的解放都是有限的,女性的幸福也脆弱得如高台上的玻璃花瓶,随时都会掉落下来,摔个粉碎。父母不管如何有钱,如何有势,也不能担保女儿今后会得到幸福,倒不如趁她还在身边的时候,好好善待她。 “故此我有女儿,只要她喜欢,我愿意替她办到任何她要的物事。” 因为始终觉得女孩子只有四五年是好的,一个男人可以活到七十岁八十岁,依然很好,然而女孩子真正只有那几年。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就是青春的显影,连一条头发都有生命力,照在太阳之下,闪闪生光,随风飞扬。一个笑,带来整个春天。头一扬,便像告诉所有人:“这世界是我的。” 这样的女孩子,谁能不爱? 亦舒当然是爱极,但那种爱是非常小心翼翼的,战战兢兢的。就因为知道好景不长,那些长头发或童花头的女孩,很快就要长大,吃一个人、一个女人必要受的苦,心便痛得不行。 她自己后来果真有了一个女儿,更加变本加厉地说女儿好。 想她女儿也必定快乐得很,有这么疼爱她的母亲。 这个母亲啊,年轻的时候曾说过: 对一个人,最好是死心塌地的喜欢,没有什么理由的喜欢,没有什么条件的喜欢,反正喜欢上了,他什么都是好的。 人家说他瘦,我觉得他轻盈;人家说他傲气,我觉得他高洁得可爱;人家说他什么都是假的,自己喜欢就行了;上刀山落油锅,也都心甘情愿。 这是没话好讲的事,喜欢上了,就是这样。别人看着痛苦,却不知道痛苦自然也是一种乐趣。 这样的喜欢最好。谁也不会理是否一面倒,是否付出太多,收得太少。 除了这个,大概便是完全讨厌一个人了。这也好,可以省却不少麻烦。完全讨厌,没有一些喜欢,根本再简单没有了。他自管他,我自管我,多么无所谓。 最麻烦的感情,却是在两者之间的那种…… 换了百分之一百的愿意,吃亏一点又算得什么。假如百分之一百不愿意,吹了算数,一刀两断。 一半夹一半,想想又回心转意了,等到不如意的时候,又往另外一方面想,真糟,谁碰上这种感情的发生,谁倒了霉。拖到几时去呢?不晓得,快乐吗?不晓得?不快乐吗?不晓得。、爱吗?也不晓得。不爱吗?更不清楚。 少年人的爱情又不同,在亦舒的笔下,他们的爱情是春水奔月,树木青葱,鸟语花香,每一个黎明与黄昏,都涂抹了她不少的主观色彩。 人到中年,沧桑看罢,弄清了很多生活的玄机,晓得了成年人不与线分对抗,有缘,则合,无缘,则分,切忌辛苦。此处不留人,自有留人处,退一步想,海阔天空。 亦舒的口头掸是:“五百年后,一切都没有分别”;“甲之砒霜,乙之熊掌”;“不要为泼洒掉的牛奶哭泣”;“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依然特别佩服火爆脾气的老者,只要心头那朵火焰不熄灭,生活便有希望。 却又不喜欢“老角”。 亦舒是侦探小说作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忠实读者,她的写作技巧不少源自侦探小说,假设妙,悬念足,跌宕多姿,很有看头。 偏偏不喜欢阿加莎的玛普尔小姐被搬上荧幕,理由是她是老旦,白发萧萧,行动不便,声音颤抖,脚步蹒跚,挣扎着去侦探去谈论案情,有什么味道? 为什么主角非美文俊男不可呢?唉,赏心悦目嘛,世上已经那么多丑陋的事,粗鄙的人,娱乐时想看到年轻漂亮的面孔,人之常情嘛。 因此她不怕人说她势利,就是爱与意气风发的人在一起。最怕那种所谓不得志的人,自己心里不乐,就想将他的痛苦转移在朋友身上。满腹牢骚,指桑骂槐,社会对他不起,众人又待他不好,一下把自己应负的责任推个一干二净。 而她自己呢,心情不好,绝不出门,以便影响到朋友心绪。 不要说世界滑稽,世界本来就是如此,关键是人去适应世界,而不是世界适应人。 成年人的世界是灰色的,孩子的世界才有亮色。 亦舒很爱孩子,感情的珐码总是偏向孩子那边。 诚然,如她那么爽辣的人,对孩子也会评头品足一番,概莫能外。 上海人管小孩叫小人,到了她那里,更多了几番意思。除了小一号,更非君子,性格上缺点甚多。 第一,是疑心重。大人说的总不相信,非要亲眼看到,亲口尝到。 第二,十分妒忌。父母著称赞哪个孩子可爱,稍后,他们可能就借故把那幼儿推跌在地。 第三,记仇。 第四,见风驶帆,不知自律。 第五,自私霸道,什么都是“我的我的”。 第六,专爱扫兴,你说东他说西,绝不合作。 不过,这仅仅是小孩所为吗?想深一层成年人的世界里,何尝不也是一样“小人”?哦,原来亦舒是在借题发挥,至少也是一箭双雕——人性就是如此。 孩子的剔透却常常令她自愧不如。 她和女儿上街,经过一支图腾,小女儿告诉她,在图腾上看到了一双一对的大眼睛。而她,平日经常经过这里,却视而不见。 就像莫奈最著名的那幅印象派名画莲花池,欧洲乡间那种小桥池塘十步一个,匆忙间谁会去留意。可是莫奈就捕捉到了水与花的光与影,晶莹的色彩使画与景同时不朽。 就像《红楼梦》里所形容的人情世故炎凉世态,其实早自盘古开天辟地已经存在,经作者以辛酸平和的语气娓娓道出,令读者掩卷长叹。 原本都是有的。 孩童的透明,往往有一种寓言式的比喻。 这让我想起了一个同样具有寓言味道的故事。 一个欧洲的探险家,来到一座大山脚下,他雇了一位世代生活于山下的土著和他的毛驴,然后去登那座山,土人牵着毛驴驮着探险家考察了这座山之后,探险家向全世界宣布,他发现了这座世界上最高的山。 当地的土著还没反驳,那毛驴却愤愤不平了。它问探险家,难道我们天天在这山下过活就算白过了吗?怎么反而倒是你发现了它?我们视此山为神,难道不懂得它高吗? 探险家说:是我发现的。而你们,只是看见它。看见和发现不一样。 看见和发现并不一样,所以有了发现新大陆的航海家,有了发现新星座的天文学家,也有了找到古城遗址的历史学家…拒些事物也是早就存在的,然而对于认识不到它的意义和价值的人来说,等于没看见。 亦舒的言情小说,好像也没创新到哪里去。对于先读到过张爱玲的利《倾城之恋》和张恨水的《金粉世家》,从而提高了阅读口味的我们,亦舒小说的胜数实在不大。但偏偏我们却一本又一本地追读下去,也没有像喝了欧洲的手磨咖啡,再喝美国的即溶咖啡入不了口般难受。 而且,在某一种程度上说,亦舒不仅是看到了当下的爱情,她是重新发现了爱情——因为她把它们的多种形态都用笔写了出来。 她或许不介意别家的言情小说去到那里,但却知道自己的作品是怎生模样,因此,在她的最近的杂文中,有许多近乎于创作论的篇章。 依然喜欢《儿童乐园》,“花生”漫画,童心与世故,在她身上,很明显地呈现一种背离的姿态。 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她就以这么一种背离的姿态写成一本又一本的书,迄今为止,已成一百八十多本。 当年,已有人称她一露头角就成名是奇迹,把她和金庸、倪匡合称是“香港文坛三大奇迹”:“金庸创作流行武侠小说,倪匡创作流行科幻小说,亦舒创作流行言情小说 事实上,写言情小说的,亦舒之前有依达,同时的有严沁,之后的有岑海伦,梁凤仪……但不知为何,许多读者还是认定了她,这是让我们兴趣浓郁的原因之一。 在赏析与评论的同时,也许可以在言情小说的流变,在大众传媒的推波助澜中,一窥香港作为流行文学重镇的部分面貌。 对远在大洋彼岸的亦舒,我们由衷地祝福她,在人生的旅途中跋涉了半辈子,还能相信爱情。 那么,即便是将来老了,口角衔着伤痛,也会有人在耳畔情深款款地说: 当你老了,头白了,睡思昏沉, 炉火旁打盹,请取下这部诗歌, 慢慢读,回想你过去眼神的柔和,回想它们昔日浓重的阴影!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爱你那朝圣者的灵魂,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叶芝《当你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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