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煤 /刘庆邦 著

21.埋下伏笔(3)



    宋长玉赌赢了,他在井下没遇到什么蟒蛇,没有被蟒蛇吞掉。既然老天爷让他赢,红煤厂矿的矿长他就当定了。井下的情况还算不错,整个井筒没有塌掉,还可以使用。他原来估计井底会有积水,但积水并不多,还没有盖过脚面。往巷道里面走,积水没有了。他在巷道中间看见一个荆条编的筐头子,筐头子上面拴着绳子,里面盛着一些煤块。他纳闷筐头子这长时间还没沤烂,用脚尖一碰,筐头子随即解体,里面的煤块轰然摊成一地。他用鞋底碾了碾,别看荆条还是荆条的形状,但早已朽成了碎末。那根绳子也是,早变成了绳子形状的面面儿。再往里走,就进不去了,因巷道塌得厉害,把巷道几乎堵实了。让宋长玉甚感欣喜的是,巷道上方塌下来的不是石头,是煤。从上面运下一些坑木,把巷道清理支护一下,马上就可以向上提煤,这事真是他妈的太便宜了。杨向荣成了枪下鬼,却把便宜留给了他这个外乡人,你看这事闹的。
   
    晃了乱铃回到井上,宋长玉肚子里的欣喜一点也不露,只是摇头。岳父问他井下情况怎么样,他说这口井封闭得时间太长了,下面的巷道都塌了,进不了工作面。
   
    岳父问:"你看有没有可能挖出煤来?"
   
    宋长玉没有从正面回答岳父的问题,却说:"爸,要不您也下去看看吧?"宋长玉听金凤说过,金凤的大爷爷,也就是明守福的亲大伯,就是在这口煤井里被砸死的,所以明守福从小就害怕下井,一听说下井腿肚子就打哆嗦。明守福年轻时本来也有到国家大矿当工人的机会,因他害怕下井,就没去当工人。宋长玉知道了岳父不敢下井,才提出让岳父也下井看看。
    岳父说:"你看了就行了,我不用看了。"
   
    宋长玉跟岳父来到岳父家,对岳父说:"这口井想要出煤,村里至少要投入五万元,这里面包括买坑木、矿灯、井下用的运输工具等项用钱,还包括使用工人所需的工资。"
   
    岳父说:"村里拿不出那么多钱。"
   
    宋长玉说:"这样的话,我就去银行贷款。"
   
    "贷款需要有人担保,还要有值钱的东西作抵押,你拿什么作抵押?"
   
    "实在没办法,我就用新盖的房子作抵押。"
   
    "房子是你和金凤的共同财产,不能由你一个人说了算,要作抵押,得金凤同意才行。"
   
    "金凤肯定会同意,只要我干的是正事,金凤就会支持我。"
   
    岳父点了一颗烟,吸了两口,问:"要是投进五万块钱的话,多长时间能收回来?"
   
    "我估计半年就可以收回来。"
   
    "你的意思是半年以后就可以赚钱?"
   
    "差不多吧。"
   
    "你有把握吗?"
   
    宋长玉像是想了一会儿才说:"我考虑了一个方案,还不太成熟,说出来跟爸商量。这个矿还是以村里的名义办,属集体所有,您是总负责人。但您的工作太忙了,办煤矿事情肯定特别多,您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煤矿上。您可以把办矿的事委托给我,由我来承包。我跟村里签一个协议,半年之后,把村里投入的钱还上;一年之后,矿上可以交给村里十万元利润。"
   
    听宋长玉这么一说,并观察了一下宋长玉有些发红的脸色,明守福心里有数了,判断出井下的情况还不错,起码不像宋长玉说得那样糟糕。他笑了笑,又笑了笑,说:"你这孩子,井下的情况你没给我打埋伏吧?"
   
    宋长玉说:"爸,我这样说您可能误会了。其实我是冒很大风险的。我想过了,有风险我也要冒一下。没有高风险,就不会有高回报。除了搞旅游开发风险不大,办煤矿肯定有风险。因为您是爸,把我当您自己的孩子看,我才对您说这个话。常言说一个女婿半个儿,我的父母不在这里,我觉得您和妈跟我的亲生父母差不多。在红煤厂,我只有依靠您,只有托您的福。煤矿只要能赚钱,我不会让您和妈缺钱花。一年之后,要是收入好,我另外再给您和妈五万块,算是孝敬二老的。"
   
    明守福说:"我也想了,这个煤矿让别人干我还真不放心。扒着人头数数,村里除了你,也没有这个能人。不过你要承包煤矿,这是个大事,不能这说包给你就包给你。我还要跟村里其他干部说一说,做做别的干部的工作,如果大家都同意由你承包,事情就好办了,谁想捣蛋也捣不成。我的意思你明白吧?"
   
    过了两天,明守福通知宋长玉,说村里已经研究过了,同意把煤矿包给宋长玉经营,让宋长玉把协议拿出来吧。
   
    宋长玉所说的协议还在脑子里,还没有写在纸面上,但他说,协议在家里放着,他去取来。又说,协议只有一份,他还要再抄一份。回到家里,他赶紧动手起草协议。根据他跟乔集矿签订劳动合同时留下的印象,他把红煤厂村写成甲方,作为承包人,他把自己写成乙方,接着把甲方应该怎样,乙方应该怎样,各写了好几条。他给乙方拟定的第一个承包期为十年,强调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各项条款,不得单方面中终止协议。
   
    他把协议拿给岳父看,岳父戴上老花镜,一条一条看得很仔细。岳父把协议看完了,夸宋长玉行呀,问:"这些名堂你从哪儿学来的?"
   
    宋长玉没说从哪儿学来的,说:"爸,您看有哪些条款需要修改,提出来,咱们再商量。"
   
    明守福当时没在协议书上签字,说:"你把协议留下吧,我让会计也看看。"
   
    后来明守福把协议书改了三个地方:一、第一个承包期十年太长了,改为五年;二、村里给煤矿的五万元投入分期分批付给;三、不管煤矿是否盈利,半年之后,村里投入的五万元都要按时还清。一年之后,十万元承包费必须按时交给村里。以后的年份,每年应上交的承包费在头年的基础上递增百分之十。
   
    这些改动,宋长玉基本同意。他跟岳父讲了一点价钱,要求把第一个承包期增加一年,由五年改成六年。他跟乔集矿签订的第一个劳动合同期限就是五年,他觉得这个年限不够吉利,而六年,有六顺之意。岳父同意了他的要求。宋长玉还向岳父提了一个不在协议范围内的要求,要求村里给他选派一个得力的人,负责矿上的治安保卫工作。岳父认为这好办,他把自己的侄子明志强推荐给宋长玉,说明志强是村里的治安委员,负责矿上的保卫工作最合适不过。岳父说:"你记着每月给你志强哥开点工资就行了。"
   
    宋长玉说:"那是当然。"
   
    宋长玉跟岳父在岳父家签协议时,岳母也在家,岳母说:"看你们爷儿俩,弄得还跟真的一样。"
   
    明守福说:"不是真的还能是假的!你去弄两个菜,我跟长玉喝两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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