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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三 残三十六案  一九、刘琨妄杀谋士



晋刘琨有志晋室。在并州,归附甚众。怒获军令狐盛切谏之,杀之,琨母曰:“汝不能驾驭豪杰以恢远略,而专恶人胜己,其败必矣!”盛子泥奔汉,具言虚实,为向导,引刘粲、刘曜寇并州。琨收兵于常山,不能救。父母皆被害,琨亦为段未所杀。天下惜之。

论曰:刘琨处晋室式微之日,而能鸣剑从王,舞衣愤义。虽事功不成,志气过人远矣。惜其量盈器褊,中怀刻,残杀善人,奄然憔悴,又安怪闻鸡之业不终?昔公孙瓒之杀刘虞,袁本初之杀田丰,皆以忌胜掩功,任性肆虐而成业;沦亡,身死人手。历观反覆之君,鲜不同辙,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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