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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八 骄十六案 一、武乙得天



商武乙无道,为偶人,谓之天神。与之博,令人为行天。人不胜,乃辱之。又为革囊盛血,仰而得之,名曰“得天”。田于河洛之间,迅雷震死。

论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愚哉武乙,以天为戏!有殷其雷,胡为乎来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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