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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经济领域的划分



  人类的社会发展史上,有那么多的学者往往是用毕生精力研究经济运行的规律,其杰出的代表有如英国的亚当。斯密、德国的卡尔。马克思、英国的凯恩斯等,通过他们不倦的探索,极大的丰富了经济学本身,为人类留下了宝贵的精神文明财富。

  为了说明中国的经济运行规律,有必要对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作一个定性的分类。

  根据我的观察,现在世界上流行的把某一国的经济定性为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的非此即彼的两种类型的方法是不恰当的。可以说,象亚当。斯密在《国富论》里描述的纯粹的市场经济是不存在的。纯粹的计划经济固然在人类经济史上存在过,但现在在这个世界上已经看不到了。原因在于一些原来的社会主义国家选择了转而搞资本主义的道路,而另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如中国则通过改革和开放放弃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转而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种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就目前的转变过程来看,当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在将来的发展中也决不可能转化成纯粹的市场经济,而是有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有自己特色的市场经济。通过我对经济领域所作的划分,我们可能更好的认识这种产生于中国这块经济土壤的市场经济。

  有很多西方经济学家把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认定为混合经济,我想这是对的。当然,这样的经济制度,无疑是以自由的市场经济为其核心或基础。

  西方经济学家所描述自由市场的经济制度,主张以个人的尊严和个人的自由作为基本价值观的基础,充分发扬人所共有的功利主义(以最小的牺换取最大的利益的心理结构)和合理主义(为了达到功利主义的目的而进行的最佳手段选择),设立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的市场,在里面进行自由的经济交换。同时,尽量抑制既非生产者又非消费者的第三者──国家和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这看起来会因为无政府、无秩序而陷入混乱,但实际上由于“看不见的手”的引导,资源能够得到合理的配置,经济社会会自然而然的处于调和状态。这就是作为一个制度上的发明的亚当。

  斯密的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思想。

  无疑,这种制度并不是完善无缺的,特别是由于分配不平等而产生的贫富阶级对立日益激化,使资本主义社会处于不断动荡的危机之中。西方国家选择了为克服自由市场的缺点进行了各种改革,主要有税制上的改革以修正分配不平等现象;实行社会保障制度以保持社会稳定的政策主张;特别是三十年代美国总统罗斯福在世界性的经济危机中施行的新政,以及凯恩斯提出的为了达到充分就业而要求政府通过财政、金融政策来调节民间需求的主张。这些东西,说穿到底,都是马克思主义计划经济原理在市场经济中的运用。

  这样,在西方国家的经济制度里,基本的特点就是,一方面以市场经济为其基本经济制度,另一方面政府又从不同的方面对经济加以干预。所以,西方发达国家只能称为是混合经济体制,即基本上以市场竞争原理为主,同时又以政府对经济的某种程度的干预为辅的经济体制。这种在西方国家市场原理和计划原理并存的状况,与今天的现代中国的经济体制有着某些一致性,所不同的,只是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的问题,即政府干预的程度和范围问题。正如邓小平指出的,这并不反映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于是我们就可以合乎逻辑认为,在现代经济当然也包括中国的经济中,包含着两种不同性质的经济领域,其中一个经济领域以市场竞争机制为其基本特点,而另一个经济领域以政府的计划干预为其基本特点。我把前者称之为市场经济领域,后者称之为非市场经济领域。

  不管你是相信马克思主义还是相信资本主义,在现代一国的经济范围内,都包含着上述两个性质不同的经济领域。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然而,我们是否有特别的必要费心在好端端的经济整体中去划分出这样两个不同经济领域呢?

  应该说是有的。如果我们用了很大的精力去研究出了一整套经济范畴、经济原理和经济规律,实际运用于指导经济却时有不灵,那么是否有这样的一种可能:你费心搞出的那一套理论,实际上是只适合市场经济领域的,却同时不加分别的用之于整个经济领域即也用之于非市场经济领域;或者你的理论是只适合于非市场经济领域的,却同时不加分别的用之于整个经济领域即也用之于市场经济领域。如此而理论不灵验,其过难道不在于不区分两个不同的经济领域吗?在经济中把市场经济领域和非市场经济领域区分开来,研究出来的适合市场经济领域的理论,则用之于市场经济领域;适合非市场经济的理论,则用之于非市场经济领域。彼此都可以对号入座,各得其所,或者解决了经济学上研究和运用的一个难题。

  或者资本主义世界和社会主义世界用冷战对峙了几十年,或者凯恩斯主义和货币学派或供给学派打了半天架,竟是因为没有分别经济运行中的两个不同的经济领域的不同性质。果真如此,岂不令人感叹。

  因此,作为经济学的理论前提,首先要分清的就是一国经济中的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的领域范围。这范围划分不是从空间和时间上划分,也不作地域和历史的划分。主要是从产业部门上的划分。应该说,这种划分的方法是马克思创造的。他曾把经济划分为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以及第一部类和第二部类的划分,为的是研究社会生产的均衡问题。经济时代不同了,对经济运行规律的认识也就会随着时代的发展更加深化。我们这里要作的划分,按照邓小平的说法,就是要称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各自的斤两。而最终的目的只是,找出分别适用于市场经济领域和非市场经济领域的经济规律或准则,最终达到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经济迅速和谐发展,从而在这过程中产生出一个能不断发展和完善自身的经济体制来。

  实际上,由于前苏联的解体和中国实行市场经济改革所开始的进程,还由于西方国家从二战以来所开始的国家干预经济生活的政策措施,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正在走向一个相互融合的新时代。这部分的表现在,自冷战结束以来,全球经济出现了一个经济一体化或全球化的趋势。这种不同经济制度相互融合的趋势将使资本主义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的区别缩小到相互能够在经济上全面交流的地步,从而极大地促进全球范围经济的发展,从而迎来一个全球经济高涨的历史时期。

  为了研究经济的均衡运行的比例关系,必须按一定的标准对经济领域进行划分,从而寻求正确的经济各部分的均衡发展内在所需要的正确的比例关系。在这里我将使用马克思关于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的分析中所应用的方法,而不是机械地采用社会生产两大部类的划分。这是因为,把社会生产划分为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部类,在实际经济运行中并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在现代生产中,你无法明确地把某一种产品划分为生产资料或生活资料。比如粮食,既可以直接用于生活消费,又可以用作工业原料。又比如电脑,用于家庭,它是生活资料,用于生产或经营,它又是生产资料。

  同样的道理,以两大部类划分为依据的农、轻、重比例,积累和消费的划分,过分拘泥马克思生产和非生产的理论,显然极度不能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

  我认为,对经济领域作市场经济领域和非市场经济领域的划分,应该以产业为划分标准。这样就有了一个明确的便于统计的划分标准。产业划分有它的合理性。比如现在国际上通用的三个产业的划分标准,就有了很好的可操作性。比如不管粮食是用作生产资料还是生活资料,粮食的生产都属于第一产业。总之,按产业性质划分生产,可以得到明确的划分,便于分类统计使用。但现在世界上通用的三个产业划分,并不完善。因为它不区分具有不同经济性质的市场经济领域和非市场经济领域。

  因此,我在这里将经济领域划分为四个产业,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属于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第四产业属于非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必须要指出的是,这里的第三产业与传统的第三产业划分虽然还有某些一致,但在范围上已经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它们的经济含义有着很大的不同。

  一 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范围

  总的说来,市场经济领域包括传统的三个产业。其中第一产业是直接作用于自然界生产初级产品的产业,第二产业是把初级产品加工成为满足人类生产、生活进一步需要的产业,第三产业则是提供满足人类基本的物质资料需要以外的进一步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部门。

  第一、二、三产业的划分,反映了社会分工和经济活动发展的不同阶段,体现了人类经济活动的历史顺序,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现代社会经济中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规律。但这在中国曾经是有争论的,争论的焦点是,根据马克思的观点,非物质生产部门不创造价值,所以是否能作为国内生产总值进入统计体系。

  80年代初,中国脱出了过时理论的束缚,开始采用三次产业的分类来核算国民生产总值,以便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反映和研究社会经济各部门的发展规模、结构和水平。

  但是,传统的三个产业并不都是市场领域的产业,其中一些属于非市场产业。市场产业应该具有以下性质:

  一、对市场的价格信号反映灵敏。作为市场产业,市场机制必然能对其起调节作用,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生产者能够自觉地根据市场发出的价格信号作出反映,决定进入或退出某一市场领域,决定有无必要投资扩大生产能力。

  二、其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中处于竞争状态,不存在垄断的条件或不允许少数生产者进行垄断。

  三、价格在市场竞争中形成,买卖完全公开,卖者能自由地将商品和服务出售给买者,买者能自由地向任何一个卖者购买商品。因此,价格只随市场的供需情况的变动而变动,而不受其它非经济因素的影响。

  四、商品和各种生产要素能够自由的在行业和企业间流动。即商品和服务可以自由地向价格最高的地方流动,生产要素可以自由的从报酬低的地方向报酬高的地方流动。

  上述市场产业的标准在中国现在的条件下,可以说很多产业都是达不到的。尤其是中国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从机制上和观念上都还没有真正走向市场。但用这个标准去衡量产业本身而不是中国的产业现状,却是可以在产业中划出一条明确的界线来的。应该说,划出这样一条线来是非常必要的。

  据此,市场领域的产业应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产业:农业,其中包括林业、牧业、渔业等。

  在中国,就其提供的商品而言,一般地说,第一产业是属于市场产业。但在现实经济条件下、在中国,第一产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大致包含若干非市场经济领域的因素。这将在后面的有关章节加以说明。

  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

  第二产业中的工业中,应该包括采掘业和制造业。而自来水、电力、城市供热用的蒸气和热水、煤气等属于市政设施,不属于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

  第三产业:大致为流通部门和服务部门两大部分。

  其中流通部门中,应包括商业饮食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等。

  而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部门中,则应包括金融业、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居民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和各类技术服务业等。

  交通运输业的大部分,邮电通讯业、公用事业,从性质上说,都不属于市场产业。

  其次,为提高科学文化水平和居民素质服务的部门,包括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事业,科学研究事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事业等,也不应属于市场产业。而在西方国家中作为第三产业的为社会公共需要服务的部门,包括政府机关、以及军队和警察等,与市场产业离得更远。

  二 非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范围

  为了区别上节的市场经济领域中的第一、二、三产业等市场产业,我把非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部门总称为第四产业,当然,我们也可以把它称为非市场产业。第四产业大致可分为下述四类:

  一、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设施和服务。包括国防、司法、治安、消防等。这是不能由市场中的生产者提供的。

  二、基础公共产业。这一类产业是属于生产者缺乏积极性,或同时又容易产生垄断后果的产业。如道路、港口、桥梁、运输(航空、铁路和城市公共交通)、电力、燃气、通讯、市政设施、一定意义上还包括住宅产业。

  三、福利产业。这一类包括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福利水平的设施和服务以及收入保障事业。一般的说,这类产业是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重要方面,但由于没有直接的经济动力,市场作用并不能自发的提供这类服务。

  四、国土整治和开发和农村基础建设事业。大致可分为水利建设,耕地改良和开发、水土保持以及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建设。

  上述四类产业部门中,其中第一类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基本秩序,因而都是由政府直接管理,费用全部由国库开支。

  第二、第三类中,除了政府直接投资经营和管理外,自由市场经济的生产者也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投资经营,或在政府的监督下经营。但其主要部分应由政府掌管和供给,以避免造成某些生产者对公共产业的垄断,从而影响正常的经济运行和人民的正常生活。

  第四类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产生的,它在第四产业乃至我国整个经济发展过程中具有非常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关于这一点,将在后者着重加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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