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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市场经济领域



  简单的说,市场经济领域就是市场竞争机制起作用的经济领域。

  市场经济领域包括着农业之一部,制造业之大部,以及服务业之大部。无疑,很难说市场经济领域是固定不变的。它随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文化发展水平以及基础条件的变动而理所当然的有着不同的内容。

  总之,市场经济很重要,市场经济规律也很重要,这是没有疑问的。同样,市场经济的范围有限,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范围也有限,因此我们不应该把它看成是绝对的。

  人类经济发展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领域,政府的直接干预是有害的。市场经济是由社会的自由人,他们或者以个人或者以集体的形式进入市场,首先以谋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为直接目的,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作为市场的进入者,他们有完全的权利和自由,在不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决定自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为谁生产。政府不应加以干预。

  然而,人们进入市场行使自己的权利和自由,以谋求自身的利益。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可以说,是有风险的。这个风险通常被称为市场风险。根据市场规则,进入市场者成功得到的收益和失败受到的损失,一概应由自己负责。然而,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市场进入者通过全面掌握市场的供求状况,通过正确的市场分析和决策,尤其是通过领先的技术进步造成新的产业部门和生产领域的经营者,有可能有条件地做到不是盲目的扩大生产。而在同样的生产领域,掌握领先的技术手段的生产者,往往可以在总体生产过剩的基础上仍然得到很好的收益,从而迫使过时落后的企业最终退出该市场。总之,他们往往可以遵循市场发出的信号,通常是价格信号,来决定自己生产什么,怎样生产和为谁生产。并不总是盲目的。

  一 市场经济的缺点

  对于市场经济的弊病,马克思是分析得最透彻的。但他并不认为革命阶级夺取政权后就必须消灭市场经济。所以我们要搞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也并不是因为市场经济完美无缺,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所决定。

  然而,西方经济学家对市场经济的缺陷,也是有相当认识的。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天下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凯恩斯主义的产生,就是基于实际经济运行中,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表现出自身不能克服的许多缺陷,以纠正这些市场缺陷为目的的理论。按照西方经济学家的说法,市场经济的缺陷大致有下面几条,我们要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倒不可以不知道:

  一、市场经济经常受到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影响。

  二、垄断和寡头厂商能够阻碍市场经济的作用,从而导致财富的集中、资源配置失当和垄断势力的加强。

  三、市场无法正当解决许多伴随经济活动产生的外在效应。

  四、市场无法提供公共产品。如国防、公共卫生、治安、消防等。

  五、通过市场机制进行的收入分配十分不平均。

  六、市场不能在现在和未来之间进行有效的资源配置。

  七、市场机制本身不能消除市场上的不道德行为。

  可以说,上述几条,对市场经济弊病的描述多着重于现象。而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表述,则重在本质。即着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占有方式的内在冲突,显然要深刻得多。

  1 周期性经济波动

  这里说的经济波动,又叫经济周期,在日本被称为景气变动,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经济危机。说是经济危机,在二战以前是非常准确的,因为确实到达了危机的程度。

  二战以后,说是经济周期还是比较恰当的,因为这时的资本主义世界虽然有周期性的经济衰退,有后来的停滞膨胀,却没有到达成为全面危机的地步。

  经济周期差不多是与资本主义伴生的。西方经济学者称经济周期为商业循环,认为经济周期是总体经济活动的一种波浪式的变动。它表现为产量、收入、就业等总量和价格水平似乎是在同一时间,向同一方向但以不同的比率发生变动。为了消除这个经济周期,西方经济学家作了大量的理论探讨,并且可以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取得了成功。

  在马克思笔下,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的重要论据。有关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马克思已经说了很多,后人又重复或论证了很多,这里不多作重复。

  但经济周期并非是资本主义经济的专利。在现代社会里,它是一个通病。因而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同样也存在着经济周期,虽然其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都是属于市场经济弊病的集中表现。

  过去中国经济发展的周期性波动,造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诸多因素中,政府的因素是决定性的。亦即说,政府的行为是造成经济发展周期性波动的主要原因。

  当然,这其中,有些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指在改革初期,为了冲破改革阻力,采取单项突破策略的时候。到了后期,就很难说是不可避免的了。资本主义尚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大的经济波动,社会主义为什么不能呢?

  说政府机构本身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一定程度上往往是经济周期性波动的主要原因。这是因为:

  一、中国经济的主流是国有经济,对国有经济主体的走向,政府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二、政府在很大程度上调节着社会分配关系,从而直接和间接地影响着资源的配置;三、中央政府与各地方政府作为投资决策者,有着各自的利益关系。

  中国经济的投资决策权集中在各级政府就造成了经济周期性波动的后果。政府是好政府,官员是好官员。政府的官员一门心思就是想如何尽快的把经济搞上去。于是,只要经济稍一放松,各级政府就要千方百计地多争一些投资,多上几个项目,以便发展得更快一些。全国如此,基建规模于是越搞越大,战线越拉越长。投资需求拉动经济高速增长,而资源的短缺又同时带动物价上涨。这样,经济热到一定程度,闹到各方面紧张,再难以为继时,中央政府一个急刹车,一刀切下来,经济进入调整阶段,步入低谷。这样完成一个周期。

  可以看出,在周期的每一个转折点,都有着政府的政策干预在起作用。

  但是,上述中国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存在着更为深层次的经济原因。首先,在国民经济中,属于我们将在后面着重论述的第四产业的公用部门长期被忽视。其次,农村经济长期发展滞后,农村人口收入水平的增长长期滞后。这两个方面的问题,是我国国民经济长期周期性波动的根本原因。虽然,经济的每一次起或者落都似乎与政府的政策措施直接有关,但政府的政策措施,实际上是由深层次的经济原因所左右、所决定的。所谓深层次的经济原因,主要就是上述两个经济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长期严重失调,实际上就是第四产业与其它产业比例长期严重失调,或者说市场产业与非市场产业的长期严重失调。不管是扩大基建规模以“把经济搞上去”,还是经济过热导致压缩基建规模,如果对这个比例失调视而不见,而只是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刀切”似的调整,那就只能是“一放就乱,一收就死”。

  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到今天的规模,与本世纪三十年代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规模应该说是更大。既然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市场经济,那么市场经济的一切毛病不可避免的要表现出来。比如说生产过剩,局部的固然有,全局也不能说没有。这仍然根源于没有遵守经济发展内在要求的比例关系,根源于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生产的盲目扩大与社会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的矛盾。这是就其根源而言。应该说,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而且应该通过政府恰当的政策措施得到调节,但这首先要求人们对这个问题有较为清楚的认识。

  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作为生产者的主体是私人,而私人生产者生产的目的是追逐高额的利润,上述非市场经济领域的公用部门往往投资大回收期长无利可图。而且私人生产者受本身力量所限,一般没有这么大的投资能力。所以,纯粹的市场机制对经济的自发调节作用,不能使非市场经济领域的公用部门自动的吸引资本投资,最终达到经济发展内在所要求的比例。在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上述公有部门和农业部门与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比例关系的相对平衡,最终仍然是在国家的干预下得以实现的。

  在社会主义下,这种比例失调是最不应该发生的。因为我们讲究的就是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计划经济。然而,它却发生了。不错,我们的所有制关系被定性为公有制,但它的实现形式却是政府所有制:中央政府所有制和地方政府所有制。它们各自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关系,不是“全民”或“国有”几个字就可以轻轻地概括下来的。同时,由于中国过去很穷,工业基础很薄弱,加上帝国主义的包围和封锁,面临着集中财力物力自力更生迅速发展经济的任务。而且人们的思想观念这里主要是指的政府决策者的思想观念,并没有真正摆脱资本主义以赚钱为目的的生产方式的影响,认为经济发展要快就只能是多积累多投资,而且是向盈利多的产业大量投资。所以,相对地投资大直接收益小的第四产业各部门和农业就被忽略了。到了80年代开始意识到时已经很严重了。几次经济调整又是不加分别地一刀切。所以,要将第四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调到基本平衡,还要化很大的力气和相当长的时间才行。

  周期性的经济波动是客观存在的,它并不因为你是社会主义国家就自动销声匿迹,风平浪静。既然有经济波动,就应该克服它。而且只能在现代经济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克服它。我想,只要我们能够真正认识到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产生的根源,我们就一定能够克服它。

  2 垄断

  垄断是与自由竞争相对立的。它能够扭曲市场机制自发的调节经济的作用,造成资源配置失当而不自觉。这是在市场经济领域中经济自发运行所产生的破坏市场经济自身所必需的自由竞争要求的经济形式。因此各国政府都制定一系列法律限制垄断,保护竞争。在中国,正在着手建立一系列有关的法律体系,但着重要避免的恐怕是行政力量对某些经济部门造成的垄断。

  然而,冷战结束以来所产生的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使经济上的垄断的性质发生新的变化。由于国际贸易的极大发展,贸易壁垒和障碍的拆除,信息产业和运输手段的高度发展,生产和技术水平的极大提高,使得世界各地的商品和劳务以及资金更容易在国际间流动。如果没有政府对国内垄断的支持,现在某一利益集团要完全垄断一国的市场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了。而当前的竞争,正在向国际间的跨国竞争发展,一般的大企业在这种新的世界性的竞争格局中并不占优势。所以,在西方发达国家特别是经济占优势的美国,正在出现放松对国内垄断限制的趋势,美国大的跨国公司正在重新组合,以谋求在整个世界经济格局中的竞争优势。

  因此,制定反垄断保护竞争的法律体系,应该充分考虑到这种新的情况。

  3 外在效应

  外在效应在中国叫做社会效益。社会效益有两个方面,一是正面的积极的社会效益,一是负面的消极的社会效益。

  正面的社会效益是值得倡导的。一个经济活动,如果对该经济活动范围以外的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影响是有益的,那就是好的社会效益。如水利建设,如道路建设、市政公益建设,又如生活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投资教育事业等。应该说,第四产业中的大多数产业除了它本身直接的经济效益外,都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因此,创造好的社会效益是政府和公益团体的职责。

  负面的社会效益如现代生产造成的环境污染,现代生活方式造成的生态平衡的破坏,现代经济环境造成的社会道德、社会观念方面的低下,自私自利、缺乏责任心,以及犯罪活动等。

  总的说来,如果没有政府的政策参与和资金参与,市场产业不会自动地产生创造正面的社会效益的动力;同样,如果没有政府的限制和管理,市场经济领域的产业也不会自觉产生避免环境污染和其它负面外部效应的经济动力。

  4 市场分配不均

  只要是实行市场经济,这个问题的产生都是不可避免的。无疑,分配不均所产生的贫富差别,在社会主义也是必须承认的客观事实。必须认识到,这种贫富的差别在很大程度上是现代经济社会求得进步基本的原动力。必须承认,目前尚无可以普遍取代的这种基本的原动力以推动社会进步的其它动力源泉,所以我们必须承认由市场运作而造成的贫富差别。同时也必须承认的是,严重的分配不均造成的社会一部分成员的绝对贫困,必然造成经济发展失衡和社会动荡,从而最终严重影响经济的正常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因此必须认识到,鉴于上述原因,在市场经济范畴,分配不均问题是无法通过市场机制本身的作用自动得到解决的。所以,政府在这方面无疑应该负起责任来。

  二 经济规律

  什么是经济规律?教科书上有答案,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的内存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经济规律具有与自然科学规律不同的特点,即具有历史性。它是在主要由社会生产关系构成的一定的经济条件基础上产生的。它不是长期不变的,至少是其中大多数只在一定的历史条件时期中发生作用。随着旧的经济条件的消失,旧的经济规律也就失去作用,退出历史舞台,让位给新的经济规律。原则上,上述说法都是对的。

  下面所列的一些我们所熟知的经济规律,这些规律从斯大林就是这样说起,几十年以后还是同样的说法,未免叫人疑惑。但我们的理论家们是有一整套成体系的经济规律的。大致列举如下:

  在一切社会经济形态发展过程中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在几个社会经济形态起作用的共有经济规律:价值规律;在某一社会形态起作用的的特有经济规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

  在某一社会形态的一定阶段起作用的特有经济规律:按劳分配;按需分配;表述或解释经济规律尤其是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是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的重要任务。说来上述规律都是辩证唯物主义的典范,看多了,总觉得死板板几条经,找不出丝毫马克思主义的活力来。然而,从斯大林以来,传统社会主义经济学生造的经济规律也太多。其前提,大多是基于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与资本主义社会截然不同的经济、社会性质,因此必然有不同的经济规律。其特点,在于过分强调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对立性,对其共同之点则有意视而不见,或者根本就是不懂。

  以著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而论,斯大林表述为:用在高度技术基础上使社会主义生产不断增长和不断完善的办法,来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

  如果我们撇开那么些标签似的限制词和形容词,讲的无非就是供给和需求的关系。

  供求规律当然是影响社会经济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规律。然而,由于加上那些个副词,斯大林所谓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已经不是客观规律,而是斯大林本人或他所代表的国家政权的主观愿望。因为我们看不出,上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一旦离开了斯大林或他所代表的国家政权作为实现所谓规律的推动力量,如何能够自觉地为自己开辟道路。愿望本身是良好的,但把它说成是客观规律说就太牵强了。同时,良好的愿望和现实行动之间,也并不总是可以划等号的。

  我们再来看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据说这是适合人类历史一切社会形态的共有经济规律。既然说是适合人类历史一切社会形态,当然也适合人类未来的社会形态。人类社会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有几千年,人类社会未来的社会形态的历史不知将有多少个几千年。我们说某个经济规律适合人类一切社会形态,其实不就等于说我们这一代人已经穷尽了真理吗?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观,任何真理的认识过程都有一个在不断发展的实践过程中验证自身的过程,即人们常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样看来,轻易说我们已经掌握了人类一切社会形态共有的经济规律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

  再有,所谓规律,当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必然出现的一定的结果。我们看看,精确表述这个规律的斯大林本人应该说是根据这些规律的内在要求亲手建立起了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而在这样的生产关系状态下发展了几十年以后,应该说是生产力得到了发展的苏联社会却否定了这样的生产关系,退回去搞起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同样,经济学家告诉我们,中国在毛泽东时代也是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关系建立了当时的计划经济和公有制经济。而在邓小平时代,当时的经济理论界也是用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规律解释多种经济形式并存以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开放的客观必然性。我们不能说,在几十年间,苏联和中国的社会经济条件有什么重大的改变,但同样的起作用的经济规律,却作用出了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即是说,这些经济规律可以作这样或那样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解释,可以用来支持或反对同一项经济改革事业。

  人们可以争辩说,这些对经济规律的矛盾解释只是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的差异。这并不能否认,这些所谓的经济规律并不具有作为规律所要求的可重复性,即在一定的社会条件和历史条件下只能具有可以重复验证的一种解释,重复出现的一种结果。而且,如果在几十年里,人们还没有能认识到这些经济规律的正确含义,那么这些经济规律作为理论,就还没有上升到可以称之为规律的程度。看一看万有引力定律吧,你能作出相互矛盾的解释来吗?

  同样,所谓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经济规律,在斯大林设计的社会经济模式中,因其不存在可能自觉发生作用的经济条件,即没有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自觉达到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经济动力,而只是政府机构的主观愿望和主观行动,因而也是不存在的。

  所以,我们不能认为斯大林表述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都是客观存在的。确切的说,这些所谓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大抵是斯大林本人的政治理想和良好的愿望与马克思主义的词句及某些经济学概念的混合体。其特点是主观多于客观,理想多于现实,政治多于经济。

  不在一定条件下经过反复验证而重现的一定的经济现象,不能称为规律性的经济原理,不能认为这就是客观经济规律。即使是经过验证而确立了的经济规律,在对真理的不断认识过程中,因为规律起作用社会条件和经济条件随着历史的发展在不断改变,也还有一个通过实践不断验证自身的要求。这就是邓小平所确立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马克思主义认识观。

  1 经济规律的适用范围

  自16世纪以来,在英、法两国出现的重商主义,是经济学研究进入探索经济的规律性发展以求获得更多的社会财富的阶段。从那以后,到亚当·斯密,到马克思,到凯恩斯,人们对经济的规律性发展的认识一步进似一步。

  然而,人们总结出来的经济规律,大抵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只有在凯恩斯的理论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些适用于非市场经济领域的规律。前面我们说过,经济领域有市场经济领域和非市场经济领域两部分。但长期以来,人们并没有作这样的分别,而往往是把适用于市场经济领域的规律不加区别的适用于整个经济领域,即包括非市场经济领域;或把适用于非市场经济领域的规律不加分别地适用于整个经济领域──这方面如凯恩斯的继承者,甚至还可以勉强地说斯大林(之所以说勉强,是因为斯大林理论中的重要部分,虽然多是要适用于非市场经济的,但因为他不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和为市场经济服务,因此难于找到可以被称为规律性的东西)。

  因此我们要有这样一个认识,市场经济适用的经济规律,并不必然地对整个经济领域直接有效。

  特别典型的例子就是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条件下,非市场经济领域扩展到整个经济领域,因此上述经济规律大抵都不能正常地发挥作用。中国过去的经济形态和前苏联差不多,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起,按照邓小平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代特征,进行着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作,通过近二十年的改革开放,与以前的计划经济特征相对照,市场经济领域已经逐步形成,并且在经济领域中占有重要的位置。但现在还不能说已经最终建立了市场经济规律可以自发起作用以调节经济的市场经济体制,因此现在大抵还不能直接引用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据以调节经济的大多数政策措施。

  非市场经济领域我们已经明确,它主要是第四产业的范畴。在这个经济领域,与其说是经济规律起重要作用,不如说是政府行为起重要作用。但不管起作用的主体是“看不见的手”还是“政府之手”,市场经济规律不能直接在这个领域起作用或者说只能起扭曲的作用,则是可以肯定的。因此,在这个领域探讨经济法则,却无论如何不能避开作用主体的主观性即政府的认识能力或政府意志这样的命题。

  但市场经济领域和非市场经济领域在实际经济运行中远不是可以截然分开的。无疑,在经济运行中,它们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法则。同时在一定的条件下,它们之间相互影响且有着不同的影响形式。

  我们是否可以明确这样的前提,在现代健全的经济形态中,或者说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运行中的理想状况,是承认并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保证市场经济经济领域的自由运行不受政府直接干预;而政府在非市场经济领域作用的前提,是保证用政府手段直接调节的第四产业的发展,最终是服务于市场经济领域从而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的。这个健康发展就是要在保证社会基本公平的基础上持续、稳定和保持适当速度的经济发展。

  2 价值规律作用的动力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领域,价值规律具有合理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作用,同时也有促使贫富分化,产生阶级差别的不良作用。然而,价值规律作用的动力何在呢?

  原来,价值规律通过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的作用配置资源,从而形成各产业部门之间比例关系的均衡,整个的都是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自动发挥调节作用的过程。然而,实际上并没有什么“看不见的手”,而是社会上每个人为追逐私利,追逐利润的动机所驱使,从而促使社会资源的配置从利润低的部门向利润高的部门转移,最终在经济的不断运行中实现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的平均利润率,从而实现社会生产内在比例的协调。这样看来,这支“看不见的手”实乃是一支自私自利的手,似乎与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道德观念绝不相容。然而,我无意否认或贬低市场经济规律即“看不见的手”的通过人们谋求私利的动机对历史所起的推动作用。在我看来,迄今为止的一切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或直接或间接或多或少都与人们追求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的社会条件并由此所产生的积极性、上进心和创造性有关。在现在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还没有出现像马克思所说的能够对高度社会化的生产实行占有的全面发展的个人。因而,其在市场领域的作用乃至在整个社会进步上仍然具有不可替代的进步意义。除此以外,在现存社会中,还没有发现能普遍代替个人功利主义,以作为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普遍的社会动力。

  所以,在市场经济领域,推动技术进步、生产方式的变革最终还是人,千千万万的普通人,即人民。不能说人民都是自私自利的,但一个很简单的事实是,作为一个人,每个人都必须对自己的劳动能力进行再生产,即是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具有劳动能力,经济学上叫做简单再生产。他需要具有劳动能力,最终没有任何人在这件事上能够代替他。同时,作为一个社会人,他还必须对自己的劳动能力进行扩大再生产,即通过自己在社会经济中的创造的价值以取得足够的消费资料以养家糊口,通常这件事也是没有其他人可以代替的。为此,无论他是雷锋,还是未来全面发展的个人,他首先必须为自己和自己的家人的生存和发展而劳动。这在任何时代都不应该认为会由其他人或社会集团或政府机构来为他代劳的。

  对于市场机制的动力作用,亚当·斯密的论述应该是最原装和正版的:

  “每个人都在力图应用他的资本,来使其生产品能得到最大的价值。一般地说,他并不企图增进公共福利,也不知道他所增进的公共福利是多少。他所追求的仅仅是他个人的安乐,仅仅是他个人的利益。在这样做时,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引导他去促进一种目标,而这种目标决不是他所追求的东西。由于追逐他自己的利益,他经济促进了社会利益,其效果要比他真正想促进社会利益时所得到的效果为大。”(亚当·斯密《国富论》1776年)

  3 价值规律与供求关系

  看上去,我们的社会主义经济学家用词都是非常严谨的,说供求关系而一定不说供求规律,让人差不多看不懂完事。但说供求规律也没有什么不对,其中反映出来的规律性,比较著名社会主义的几大规律的客观存在似乎更多。

  但供求规律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没有供求规律,我们就无法认识价值,无法认识价值的内涵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因而就无法认识价值规律。价值是在供求规律的运动中得以实现的。价值背离价格,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自发地围绕着价值而上下波动,这种现象正是市场经济中价值规律强制贯彻其作用的表现。

  恩格斯说“商品价格对商品价值的不断背离是一个必要的条件,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并由于这个条件,商品价值才能存在。只有通过竞争的波动从而通过商品价格的波动,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才能得到贯彻,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这一点才能成为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215页)

  西方经济学家的微观经济学是从供给和需求讲起的。作为应用经济学来说,这样讲是对的。

  当我们说价值规律就是商品交换必须按照商品内在的价值进行等价交换时。我们必须明确,离开了市场,离开了商品交换,离开了一定的时间,离开了全面准确的掌握商品的数据资料,我们不能确定一件商品的价值。实践证明,我们也无法通过对劳动时间的计量来确定商品的价值,因为离开市场,我们就无法精确确定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的比例,我们也无法精确确定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比值。最后,面对比较马克思时代更为广阔的生产领域造成不计其数的随时得到改进的商品种类、性质复杂得多的服务领域、以及无形的商誉形成的无形资产,任何薄记也无法做到准确的将其中的差别用单一的劳动时间反映出来,以达到对劳动者的劳动付出的公平反映和分配。到现代为止的一切文明成果的知识积累所反映出来的深度和广度,已经到了不是任何个人可以全面掌握和运用的程度。因此,任何即使是天才的全面发展的个人,也只能通过高等教育得到较为全面的但显然只能是粗略的了解,而只能是在某个具体的专业可以有深入的研究。

  因此,没有在竞争基础上的供求关系,我们就无法确切的认识价值,而没有供求关系对价值形成和调整的作用,就不能最终造成价值规律自发的调节生产和配置资源作用。

  4 供给和需求

  供给是指市场上的卖方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价格条件下能够和愿意向买方提供的实际存在的商品和劳务。一国经济的商品和劳务的总供给量反映了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

  供给这个概念约略相当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里的生产概念,但如果要从一国经济的总体上来把握问题的话,我认为用供给概念要准确一些。因为生产在马克思那里在有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之分,即凡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的一切部门,如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部门、以及商业之一部,称为生产部门;而凡是不创造物质资料的部门,如财政金融部门、生活服务部门、卫生保健部门、行政管理部门,则称为非生产部门。我们且不管这种划分在现代经济中是否合适,但如果用生产这个概念无疑是远不能概括社会经济中与需求相对应的由社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量。而用供给则可以概括社会经济中一切有价值的产出的总量。

  在现代经济中,供给具有极为不同的层次构成。

  需求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价格条件下,买方对市场上的商品和劳务的需要的能力。这里的需求概念是指买方即消费者有支付能力的需要。是社会的消费者拥有的货币量决定的能够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能力。“需”是指需要,“求”是指满足需要的能力。如马克思指出的,没有支付能力的需要不能称为需求。

  同样地,在现代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下,需求也具有极为不同的层次和构成。

  5 价值等于供需均衡时的价格

  价格的形成,一是由于其内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是由于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市场经济中,由于所谓社会必要劳动构成的劳动条件,劳动技能,都是全社会在一定时间的平均数,所以价值这个概念已经含有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在内。但这并不是说,这说已经是供求关系在价格形成的作用的全部。供求关系在市场机制中的作用,不是价值形成的概念所能全部包容的。

  而价格的形成,供求关系的影响是首先的和直接的。在西方经济学家那里,一般均衡形成价格。主要是指个别商品的价格,它主要是作为微观经济学的工具,对经济的主体厂商进行行为的分析。以确定某种产品的生产与否。实际上,作为每一种商品的生产,它在整个经济是都构成经济的一部分,所有的种类的商品的集合,作为经济的总供给,致使在总供给中形成一个比例关系。如果所有商品的价格都等于价值,那么,这时的供给关系的均衡就不仅在总量上而且在每一种类商品的构成上都是均衡的。而这时的均衡,才是真正达到了一般均衡。我们可以因此认为,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总量上的一般均衡并不是真正的均衡。而在马克思那里,均衡是以两大生产部类的形式加以说明的。这在当时是很切合实际的,因为当时现代意义的第四产业甚至第三产业可以说还不存在,但马克思忽略了非物质生产部门和物质生产的比例关系。后世的马克思的继承者可以说只是在皮毛上掌握了马克思主义的均衡分析法。因为他们不顾已经改变了的社会经济形态,不顾在国民经济发展中起重大作用的第三产业和第四产业的出现,还是只在那里重复马克思的两大部类的比例关系,总结出所谓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理论。并据此推演出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工业和农业的比例,重工业和轻工业的比例,地区之间的比例。实际上只能是一种主观的分析方法,因为没有根据,何从知道整个国民经济的总供给和总需求及其内部各产业的均衡关系。因为你即使有世界上最精确的统计分析体系,能掌握国民经济的生产的每一个局部,你也只是知道过去或现在的经济构成的均衡关系。而只要经济在发展,技术在进步,社会在前进,你就不可能通过国家计委的主观分析方法,计划出经济将来的发展趋势。这个经济进步和发展的趋势马克思也不可能知道,只有市场通过不断的由不均衡向均衡的发展运行过程,可以使经济迅速发展。是的,我们的科学家可以研究出电视机、电脑,汽车,还有许多好东西。但实践表明,用计划不可能让它们普遍惠及到每一个家庭。只有市场机制,由最大多数的人参与的市场的作用,能够作到这一点。这是肯定的事实。

  在西方经济学家那里,用以分析价格形成的规律是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这也是一种说明价格形成的途径。与马克思不同的是,他在这里强调了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马克思那里的价格形成市场供求的作用则不太明显。这不难理解,因为马克思对价值形态的考察,是从整个人类经济的发展上来考察的,而西方学者考察的则只是现代的价值形式。然而,考察价值形式不仅应该从他的单位的量的关系来考察,而且还应该从它这一类商品的总量在社会总供给中的比重来考察。即在市场商品的总的供给中以货币表现的价值量中,某一类具体的商品的以货币表现的价值量所应该占的比重。某一类商品在市场中所应该占的价值量在一定时间内和一定的经济条件下应该是一个定量。我们可以假定,在一定的时段里,就某一类商品而言,在个别商品的价值一定的客观前提下,商品的数量是一定的。这时,无论你生产的该商品的数量是多还是少,它的总的价值都是一定的,即等于该类商品在社会总供给中应该占的比例。这时,如果生产的该商品数量多于社会的需要,其单位价格就低于价值;反之,如果生产的该商品数量少于社会的需要,其单位价格就高于价值。

  在该商品的总供给不变时,当该商品的供应数量扩大,商品的价格就下降;而反过来,当该商品的供应数量缩减时,商品的价格就上涨。

  同时,反过来,商品的价格又是一个指示器,当它高于价值时,市场里的人就认为他们受到应该增加该商品的供应的鼓励,以获得较高的回报,赚取更多的利润。而当它低于价值时,市场的人则倾向于认为他们受到警告,表明他们应该谨慎行事,不要进入该商品的生产领域,或甚至应该退出对该商品的生产。

  我们常说的“看不见的手”,其实就是内在于商品的价值,这支手的功能似乎就是要把受供求变化影响的价格拉来靠近它。其实究其作用,颇相当于物理学里的“万有引力”。受“看不见的手”和万有引力的同时作用,在达到某种均衡时,价格也许就象地球那样围绕着太阳打转,而不会将价格等于价值。

  然而,我们之所以说价值规律是看不见的手,还在于根据对它的定义,它是不能直接计量的。人们往往只能通过价格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里的波动中寻求一个接近于它的平均数;或简单地把它归结为社会平均生产成本加上一个社会平均利润。无疑,这是不可能等于价值的。同时,在社会的技术条件不断进步的基础上,生产某种商品的价值本身也是一个变量。

  一般地说,价值是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或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的价值量决定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商品必须按照价值量相等的原则进行交换,这就是价值规律的内在要求。

  然而,作为抽象的人类劳动是不存在的。正如我们可以看到具体的白马、黑马,然而却不能看见抽象的马一个道理,价值无疑内在于市场商品和劳务的各种具体价格之中,然而我们却不能看见抽象的价值,而只能看到和把握它的各种具体形式,只能看到一个一个具体商品的价格。

  第一,价值量的内涵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此,价值量是不存在的或不能直接计量的,它只能通过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平均数来确定。即当我生产出一件商品时,我并不能知道我创造了多少价值。因为我还必须参照社会其他劳动者生产同样商品的劳动时间的耗费来确定我所创造的价值。而在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的社会经济中,个别商品的价值量就更加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一个商品的价值必须与其它商品相比较而存在,这就是商品的交换。不通过商品的交换我们不可能确定商品的价值,而这时我们所能得到的也只是价值的表现形式:商品的价格;第三,未了,商品的价格在交换即买卖中形成。这时的价格形成,还必须受供求法则的影响。只有在供求完全平衡的前提下,价格的量才等于其内在的价值量。而当供给大于需求时,即所谓买方市场时,价格一般低于价值;当供给小于需求时,即所谓卖方市场时,价格一般高于价值。

  第四,这时的价格,就是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调节自己的供给的一个信号,价格高于价值很多,商品和劳务的供给者有利可图,于是就增加投资,扩大该商品和劳务的供给。价格低于价值,商品和劳务的供给者无利可图,就转移投资,缩减该种商品和劳务的供给。然而,市场上商品和劳务的提供者并不是用商品和劳务市场价格与价值相比,而是以商品和劳务的市场价格与生产成本相比,来调节自己向市场提供的商品和劳务的供给量的,他们并不费心去计算商品和劳务中的价值含量。

  第五,这样,由于供求法则的作用,社会的资源就在社会经济的各个部门流动,最终趋于一个比较均衡的供求状况。整个社会经济,就由于供求规律的作用,使市场价格趋于其内含的价值量,从而使所有资源的配置趋于一个比较合理的状态。然而,我们仍然不能准确确定具体商品和劳务的价值含量,因为我们最终不可能知道在供求法则的作用下,哪一个时段是真正的供求均衡点。

  6 价值通常不能充分实现

  这里只是想要进一步指出,在某种社会经济形态中,社会的总供给体现的商品和服务中,其价值有可能普遍得不到充分实现。这时反映为利润的剩余价值,就整个社会而言也就没有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于是在一个长时期内表现为社会平均利润率下降的趋势。

  经验地看问题,在价值构成中,我们能确定的只是生产成本。至于剩余价值率或利润率,无论在事先还是在事后,我们都不能认定,它们究竟应该是怎样一个水平。

  我们只能受市场的摆弄,承认市场给出的结果。

  无疑,我们是可以用抽象的方法将价值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从而在价值中划分出剩余价值来。由此可以认为,如果必要劳动和生产成本是可以确定的话,根据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趋势,我们可以认为剩余劳动或剩余价值是不能准确确定的。马克思所说的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其引起平均利润率下降的因素主要是由于竞争造成的技术进步,引起各生产部门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从而整个社会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造成的。但这只是一个方面,竞争和盲目生产造成的普遍的社会各生产部门过剩是引起平均利润率下降的直接原因。那是说,当各个生产部门的商品数量普遍超过价值内在所需要的商品数量,造成商品价格普遍下降但还没有跌到价值的必要价值以下或者说社会生产成本线下,这个生产成本线至价值量之间这样一个范围内就是剩余价值的变量。因此仅仅是由于生产普遍过剩,在一个长时期内,社会平均价格有可能低于应有的价值。

  这样一个长时期也许是十年、二十年,当我们把价值理解为十年或二十年市场某商品价格的平均数,从而认为价格围绕这样一个平均数波动就是价值规律的表现时,我们也许没有说明任何东西。因为我们只要去寻找平均数,就必然有高于和低于这平均数值的数值存在,因此结果早就存在了现象之中了。这样,就没有真正说明价值规律,而只是用平均数规律在代替价值规律。

  我们也不能用三十年或更长时间的价格平均数去说明这个价值,因为技术的进步早就使得这个平均数值毫无意义了。

  因此,必然存在一个平均数概念不能说明价值范畴。我这里不去作定量的分析,因此只能指出价值变动的大体趋势。

  如果粗略地将经济时期分为短缺经济时期和过剩经济时期。那么,在短缺经济中,价格的平均数线应该经常在商品内在价值线之上波动;而在过剩经济中,价格的平均数线则经常在商品的内在价值线之下波动。当经济介于短缺经济时期和过剩经济时期之间时,平均数式的价值规律才往往是存在的。

  价值得不到充分实现,意即商品和服务的社会长期平均价格,长期低于价值。反映在市场上,就是买方市场,需求不旺,销售不畅,生产能力大量过剩而不能得到发挥。这在社会生产率高度提高,整个社会的生产只由少数人就可以完成的社会形态,似乎表现得最为充分。在一个过分重视物质资料的生产,过分重视物质财富的社会形态,则是经常发生的事。平均利润率下降的原因,还在于生产在各个部门普遍过剩,导致商品价格下降,从而导致全社会的平均利润率的下降。当生产在某一个生产部门过剩,导致商品价格下降从而导致该生产部门的利润率下降的时候,平均利润率的规律的作用使资本向其它生产部门转移,当所有的生产部门都资本过剩时,全社会的平均利润率就呈下降的趋势。然而这种下降,其实质是市场供求关系的作用造成的,并不是社会总产品的价值的实际反映。

  曾经长期困扰资本主义世界的停滞膨胀现象,就是社会的总产出的价值长期不能得到充分实现的典型例子。

  三 基本需求规律

  首先从历史上来看。经济学家将消费资料分为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在商品经济刚刚开始的远古时代,虽然生产率远没有达到现代的高度,但并不妨碍一些人占有大量的财富。这与现代一些人通过高生产率的劳动或高效率的经营占有大量财富在结果上是一样的。远古时代的富人怎样使用他们的财富呢?尽管作为货币财富,或者说作为财富的抽象形式即货币形式的财富,它们在质上都是没有区别的,均一的。但在它的具体运用上,亦即物质财富,它们是有很大区别的。好多经济学家迷惑不解,为什么象珠宝之类的商品,饥不能食,寒不能衣,又不能象住房那样可以遮风避雨,其价值却比象生活必需品之类的商品大得多。人们用劳动价值论去解释这种现象,又用供求规律去解释这种现象。应该说两种解释都有道理,似乎还应该说两种解释都不完全。之所以这样说,我们还是举一个故事来说明。

  据说是有一年发大水,洪水滔天。一个怀揣金银财富的地主和一个怀揣窝窝头的农民侥幸爬上了一棵大树,然而不幸的是洪水持续数日而不退。地主老财欲用大把的金银换窝窝头而不可得,最后幸存者仅农民而已。平时同样数量的金银大约可以买供好多年食用的粮食,然而这时连几个窝窝头的都不值。

  无疑这是非常情况,所以劳动价值规律失效并不奇怪。然而,这里仅仅用供求规律也是不能完全解释的。因为固然窝窝头对老财是稀缺的,而金银对农民来说也是稀缺的。所以,这里似乎应该有一个基本需求规律,人们只能在他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以后,才能去追求更高层次需求的满足。而且这个基本需求规律的作用实际上是贯穿于整个经济过程中,只是由于在经济运行正常时,没有到普遍危及到人们对基本需求的满足,所以人们平时并不觉得它特别重要。然而它应该是一切经济规律正常发生作用的前提和条件。没有这个正常的前提和条件,一切经济规律都不可能正常发挥作用,或只能扭曲的发生作用。

  基本需求是指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基本需求规律是指社会产品供给中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的供求平衡与否是国民经济均衡发展的基础经济条件。基本需求规律是价值规律作用的基础。价值规律或供求规律只有在社会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才可能正常地发挥作用。

  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主要是人们衣、食、住、行方面的产品和服务。

  在这个供需比例关系中,需求是主导方面。而作为主导方面的人们的衣、食、住、行方面的需求,可以客观地分为实际需要和能力需要两个方面。所谓实际需要是指一国经济社会的成员基本生活需要的客观水平,它不是通常人们所说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它可能没有相应的支付能力,或者说是在市场经济领域运行的前提下没有相应的支付能力的需求。尽管没有可以量度的有支付能力的需求,但这种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在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应该具有一定的标准水平。这个标准水平既可以用经济社会的总供给量来衡量,也可以用按人口平均的个人需求量来衡量。但最重要的是,衡量它的标准不仅是价值尺度的而且是具有物质尺度的,即它还有使用价值方面的标准。反映在经济领域,它就具有产业构成方面的标准。而这个标准在属于非市场经济领域的第四产业的运行和向第四产业的资源配置上,无疑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根据这个指导作用,第四产业要做到将没有支付能力的社会对基本生活资料的需求通过由政府主导的第四产业的运作转化为有支付能力的需求。而一旦通过第四产业的运作有效地将社会需要转化为有支付能力的社会需求,社会经济就将得到一个没有周期性经济波动的平稳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整个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才可能真正得到实现。即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不但在总量上而且在构成上都是呈动态的均衡状态。

  只有社会的总供给和总需求不但在总量上而且在构成上都处于均衡状态,社会经济才可能真正谈到均衡的发展,而只有均衡发展的经济,才有可能避免恶性的生产过剩即经济危机、或者说有危害性的周期性的经济波动,使经济得到真正有效的增长。

  1 基本消费需要和高消费需要

  将社会需要分为基本消费需求和高消费需求,这并不是新鲜说法。这里将满足人们基本需要的衣、食、往、行等方面的产品和服务规定为基本消费需要,将人们在满足为基本消费需要的基础上在更高层次上对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规定为非基本消费需求或高消费需求。高消费是中国流行的一个名词,大意用来批评某些人的超前消费和官员的挥霍浪费。这里借用过来,与原意也许有不符之处。

  对个人而言,这种基本需求包括他和他的家庭的生存对资料和服务的需要。这种需要对个人的生存是完全必要的。这些需要得到满足的家庭或个人,应该大致能够足衣足食,安居乐业:有工作,有住房,每年都能添置几身新衣,膳食的热量结构能够充分满足身体发育的要求,日用品和必要的家俱家电(如电视机、洗衣机、冰箱)

  都是有的,其子女至少能受到充分的义务教育,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

  对个人或家庭而言,超过基本消费需要的那部分消费需求,对个人的生存并不是绝对必要的。换句话说,这个个人或家庭即使没有这部分消费,也不会使他的生存受到任何影响。如果说基本需求是老农的窝窝头,高消费需求就是老财的金银财宝。

  对一件衣服来说,100元是基本需求,1000元就是高消费需求。

  因此,作为高消费需求,主要是指高水平的生活质量方面及社交方面有助于提高其社会地位的消费取向:如食用更为精细的和更为稀缺的因而价格更为昂贵的食品,享用高级的补品、减肥药和化妆品,拥有价值昂贵的珠宝玉器,拥有华而不实的健身器材,穿着更为入时因而衣料做工更为昂贵,享用高级的家电和视听器材,住更大的和装修更豪华的住宅,使用作工精细选料上乘的家俱,出行则有私家车,进出高级餐厅和娱乐场所,定期或不定期的旅游和度假,雇佣服务人员,拥有郊外的别墅,为子女支付费用高昂的学业深造和出国留学等。

  应该说,人类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经过工业革命到现代经济社会,总的说来已经创造出可以满足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的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如果说,人类大家庭至今还有相当大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基本需要得不到满足,那多半不是技术手段和技术能力的不足,而在于政治、社会和经济诸方面问题的存在。

  对于生产率高的生产主体,其所获得的收入所体现的价值必然超过自身基本需要的份额很多。但是我们可以认为,他收入中的一部分,是必须用于自身的基本需求的,是必不可少的。其余的超过自身基本需求部分的,是用于高消费需求的。要指出的也许是,不是用于当前消费的基本需求的部分如考虑到退休以后的生活需要而作的储蓄或投资,原则上也应归于基本需求。因为从整个社会而言,总是老年人和年轻人并存,因而当前的整个社会的基本需求就已经包括了现在的老年人以前通过储蓄和投资(包括社会保险)推迟了的而现在得以实现的对基本资料和服务的消费。从而可以不必将现在的工作者为未来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进行的储蓄和投资计算入现在的社会成员对基本生活需要的消费之中。另外,作为具有公共消费性质的相当多的公共产业,有些是非常大型的,也是属于基本需求范畴的。

  上面说超过自身基本需要部分的,是属于高消费需求的。然而高消费需求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其中,如矿泉水、龟鳖丸、减肥药、高级化妆品这一类固然是;私人轿车、健身器具、若干家用电器也可以说是;旅游观光、卡拉OK、海鲜大酒楼、五星级饭店也都是;另外传统的奢侈品如金银、珠宝、首饰则是不待言的了。如果仔细的考虑其用途,我们会发现,很难确定这些用品和服务的真正有用性,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人群,不同的时间,不同的观念,对它们有用性的评价极不相同。

  当然,这些物品和服务和任何商品和服务一样,也具有它们的市场价格。无疑,人们为此付出了劳动,消耗了资源,因而它们同样具有一般商品和服务所具有的内在的价值。但他们往往具有比较基本需要品相比更为高昂的价值,虽然也许在斛米万钱的大饥荒之年,这些东西可能一钱不值。同样比如一瓶矿泉水,市场零售价2.5元,而这相当于两斤大米的价格。这对于月收入1000元的城市居民而言,也不算太贵;然而对年收入2000元以下的农村居民来说,他无论如何也不会认为那矿泉水就值2斤大米钱,他也决不会认为在卡拉OK歌厅唱一支歌就要4斤大米钱是值得的。

  农民的感觉无疑是对的,然而在迄今为止的市场经济发展史中,市场机制和价格机制导致的价格决定和资源配置就是引导经济一步一步地向这个方向发展,而且可以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事实上,人们在支配超过其基本需求的经济收入时,往往具有随意性和不确定性。

  对其消费指向的价值评价与其说着重于其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内在统一,勿宁说更着重于对其价值的个人的或社会群体的主观评价。当劳动生产率提高到社会生产集中在社会的一部分人的手中时,根据市场分配规律,财富的分配也相应集中在同样的一部分人的手里(当然,用政治手段也可以使社会财富的分配集中在少部分人的手里,事实上,在迄今为止的阶级社会里,政治手段从来就是获得大量财富的重要手段)。然而,其超过其个体基本需要的资料和服务价值以上的收入部分,他必须用来交换或购买其它东西,假设如果没有其它可以购买的物品,他就用来购买或雇佣人。红楼梦里贾政所拥有的大观园里的一切好东西,以及大观园里那一大群下人:

  管家、老妈子、小厮、丫环、戏子和清客,就是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消费方式。

  但这实际上是财富过分集中到少数人手中的社会形态的一种分配方式,通过大观园里的那一大堆华而不实的东西,使一大群工匠和下人的基本需求得到了一定的满足。

  2 基本消费需求的经济意义

  人们的基本消费需求的满足对于人们是非常重要的。用经济学界分析用的需求弹性概念来衡量,无疑,人们的这一类需求的弹性是最小的。人们如果收入减少,首先削减的不是基本消费需求,而是其它的高消费需求或储蓄和投资。

  应该说,作为一个健全的经济社会,其首先要配置物质资源和社会资源的领域,就是与人们基本消费需求有关的产业部门。在此基础上,才能谈得上对其他生产领域的资源的配置。因此,确定一国基本消费需要的量或度,以及该国人们的基本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就是衡量一国的经济结构是否合理和经济制度是否健全的基础标准。一国经济如果能够提供极大量的产品和服务,其满足社会基本需求的供给却严重不足,我们当然不能认为这样的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是合理的。而同样,如果该国的经济能够提供足够的满足基本需求的供给,然而其居民却没有足够的购买能力使自己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同样也不能认为这样的经济制度或机制是健全的。

  然而在一国经济运行中,作为一个以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健全的经济社会,上述经济结构和经济制度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大致是,如果其经济机制能够造成人们普遍的对基本消费的有效需求,其产业结构自然会趋于合理。从而其由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造成的各种问题自然会趋于平和,从而社会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普遍繁荣。

  然而,所谓基本需求规律比较价值规律或供求规律而言,其作用的形式或作用的范围,则更具有间接性或社会性。其强行为自己的作用开辟道路的形式往往是政治性的,往往表现为政治斗争。当资本主义国家处于三十年代那种危机时代,最重要的就是劳动者用以满足基本需求的收入被压到了最低,从而导致有效需求不足,于是经济上表现为大萧条、大衰退,政治上表现为阶级矛盾激化和阶级斗争的政治化。

  人们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要想市场经济的基础上自觉的运用这一经济规律服务于经济发展时,也往往要通过政治性的产业形式,即第四产业的形式。因此,其运用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主观形式,或者说是政府行为。因此,政府的性质与政府对这一规律的认识程度,往往是规律能否得以运用的前提。而当政府不能自觉运用这一规律时,轻则表现为经济不能均衡有效的发展,重则引发政治对抗和斗争。这一基本经济规律可能通过政治斗争的形式来造就新的政府,或政府新的政策,从而便这一基本需求规律得以贯彻。因此,我们说它是客观的经济规律,就是指它终究要为自己开辟道路,最终求得最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得到最大可能的满足。可以说,只要还有人群处于基本需求不能满足的状态,天下便最终不能安定。

  3 高消费需求的经济意义

  上述提供高消费品的这些产业领域的出现,是在市场机制条件下,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对基本需要品的重要分配形式。

  因此,在财富过分集中到部分人的社会形态(现代社会主要是通过高效率生产的集中和高效率的经营造成的),有别于满足人类基本需求的物品和服务的产业,是纠正市场分配(主要是基本需求的分配)不均的重要手段。因为市场经济社会不能将高效的生产只需要的少数人与人们普遍的需要工作就业才能生存这个矛盾统一起来,所以只能通过发展非基本需求的生产领域来解决这一矛盾。是的,600ml的瓶装矿泉水确实不能与2斤大米的使用价值给人们所带来的满足相比较,然而,他在日常开支以外还剩下1000元,偶尔买一瓶矿泉水来喝或者每月花500元在美容院就不是什么问题。至于人们创造什么方式使用或消费他的剩余收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美容院的技师的劳动,大观园里下人的劳动,乃至所有服务业的劳动,都成为了生产劳动,即至少获得基本需求的满足的劳动。所以,现代第三产业的发展,既是现代经济社会的劳动生产率极大提高的结果,同时也是现代经济社会所创造的一种符合市场机制要求的分配形式。然而也许更重要的是,生产领域的扩大所带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即上面所提到的那些华而不实的物品和服务的存在和发展,也许能使人们最终摆脱那种普遍性的大饥荒。这或者是因为它们的存在促进了生产和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们用全部精力和全部技术手段去搞基本需求的生产,也许边际效率递减规律就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当人们遵从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去从事非基本需求的生产时,由于新开辟的生产部门和生产领域带来的需求的扩大,会改变或者抵消边际投资效率递减规律的作用。是的,在一个生产门类和生产领域一定的经济社会里,在一个其需求深度和广度都是有限的经济形态中,当你持续向某一生产部门进行投资的时候,仅仅由于供求规律的作用,你的投资收益会越来越低。当人们持续地向所有的生产领域投资时,所有的产业的投资收益都会越来越低,这就是所谓平均利润率趋向下降的规律。这将挫伤投资者的积极性,必不可免的使经济的发展趋于停滞。然而,消费领域的扩大带来的生产领域的扩大能有效的避免上述趋势。

  当社会生产由比如社会的四分之一的劳动成员进行即可满足全社会的社会需求时,社会可以有几个可能:1,让全社会的劳动成员都参加生产劳动,同时将劳动时间缩短到原来的四分之一;2,按照效率原则,由幸运的四分之一的劳动人口进行生产,同时按照“按劳分配”原则,这四分之一的劳动者得到相当于全部社会总产品的劳动报酬,这种报酬一般表现为货币。按照“不劳动不得食”的原则,这将要造成的是这个社会四分之三的人生活无着;3,为了不让四分之三的人饿死,人们组织政府,由政府向参加生产的四分之一的人征税,用以发放救济金;4,发展其它高消费产业,让人们用高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来换取基本生活品。

  这实际上是有支付能力的需求相对缩小与生产的无限盲目扩大的矛盾在经济上的反映,在市场机制范畴内要解决这个问题是很难的。然而消费性的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使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这首先可以归结为扩大社会需求的要求。为了扩大社会需求,凯恩斯主张高消费。

  他认为,一个国家如果喜欢奢侈浪费,那个国家的生产发展和文化程度一定很高。

  现代人不如古埃及人幸福,因为他们有两种活动:建筑金字塔和寻找贵金属;现代人不如中世纪人,因为他们修建了礼拜堂。这种思想,也是有一定道理的。中国古代也有类似思想。成书于汉代的《管子》的《侈靡篇》中,就主张有钱的人木柴要精雕细刻后再用来作饭取暖,鸡蛋要彩笔精绘过后再用来煮食。无非也是想要通过高消费来扩大社会需求,从而带动就业。

  是不是可以从这样一个角度来认识社会经济。假设一个社会有四个人,他们每人的全部消费需要就是一个鸡蛋。其物质生产水平已经达到这样一个高度,其中的一个人已经能够生产全社会的总的基本的消费需求:四个鸡蛋,当然是煮熟的即食品。

  现在的问题是,按照效率原则,这四个鸡蛋应该由一个人生产;按照按劳分配原则,整个社会的财富都集中在一个人手里;再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其它三人应该拿出等价物换取鸡蛋,他们当然是拿不出的;于是,问题就出来了:有效需求不足,其他三人无权消费鸡蛋,他们是否应该存在于这个社会是要打个问号的;供给过剩,生产者消费不了所有四个鸡蛋,他只需要一个鸡蛋,因此按照价值规律,所有四个鸡蛋只相当于一个鸡蛋的价值,其余三个鸡蛋都是没有办法实现其价值的产品,因此他只应该生产一个鸡蛋。而其他人为了生存,也只得各自去生产自己的鸡蛋。于是,社会又回到了它的原始生产力状态。

  现在不同了,其中一个人情急生智,编出了一套理论,说是每天吃白水鸡蛋的生活没水平,应该享用画上五颜六色的彩画,然后用精雕细刻的木柴煮熟的鸡蛋,才是现代生活的水准。于是整个社会的分工就出来了,那位生产鸡蛋的先生不再发愁鸡蛋吃不完了,眉开眼笑的生产出了四个鸡蛋;其中一位能把四个鸡蛋都画上非常艺术非常现代非常抽象的彩画;另一位能把煮蛋所需要的木柴雕刻成精美绝伦的艺术品;最后那位编出现代理论的先生,则负责组织这种大家都有利的交换的实现。因为画家和雕刻家,最初并没有物品去换来作为生产资料的鸡蛋和木柴,理论家又发明了一种可以和任何物品交换的叫等价物的东西,借给两位艺术家,以便二位用以先行换回所需的资料。当然,不是白借的,归还时的等价物必须多出借出数量的一定比例。因此,他理所当然地用多出的等价物换回一份用雕刻精美的木柴煮熟的彩画鸡蛋。

  现在,人们已经觉得白水鸡蛋粗粝难食,难于下咽了。这样,因为大家的产品和劳务都是为社会需要的,所以按照价值规律,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具有和四个白水鸡蛋同等的价值。整个四人社会的国民生产总值是原来的四倍,实现了人均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

  这就是开辟新的生产领域带来的社会经济的进步,在新兴的生产部门,资本边际效率先是递增的,而且它反过来促使传统生产部门的生产效率不断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或减缓了资本边际效率递减。

  事情还没有完,理论家一天突然悲从中来,想起他死去的前辈没有过上这样美妙的现代生活实在是太可怜了,应该想办法让他们也过一点这样的生活,那怕是象征性的也好。于是他请雕刻家用其它材料雕成鸡蛋和木柴的样子,再请画家绘上彩画,用来祭奠他的先人,寄托一点哀思。二位艺术家从艺多年,技艺一精,空闲时间也就多了,且理论家德高望重,也就乐得从命。按照等价交换原则,理论家付给了二位艺术家等价物,他当然不缺等价物。此风一长,大家都学他的样子。于是一天早上,理论家惊异的发现,四人社会的生产又增长了。

  4 价值规律作用的市场形式

  供求规律要求社会总供给与社会总需求保持平衡关系,为了达到这种平衡关系,价值规律在现代社会发展出了自行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种形式,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当社会从短缺经济发展为过剩经济时,当发生了生产过剩时,生产实际上被转化为消费。即大量已经形成的生产能力被废弃,这时的生产实际上相当于没有生产出有价值的商品的消费过程,而被纯消费掉了。这无疑是一种最糟糕的浪费性的消费,即没有实现有用消费效果的消费。大量过剩的生产能力所耗费的资源没有用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而被无端地浪费掉了;而当有效需求不足时,市场经济又将消费转化为生产性产业,即消费性的产业成了赚钱的生意,以扩大消费总量。这时发展出来的产业,本身是一种消费过程。如服务业中的娱乐业、旅游业。这种消费性的产业的消费过程完全遵循马克思所提示的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过程,购买供消费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在其从业人员的劳动过程中,将消费过程直接提供顾客,以此与顾客的货币作交换。这时的消费过程,已被改造成了生产过程,即生产剩余价值的扩大再生产的过程。

  由生产转化为消费,是一种最昂贵的消费。人们化钱买了那么多机器,建了那么多厂房,结果由于市场太小而不能赚钱,使投向该产业的资源没有起到生产的作用,事实上只是一种扩大总需求量的消费行为。这种过程的结果固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供需失衡的矛盾,显然只是一种相当于削足适履的治标的方法,由此而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不少。经济危机就是是一个极端的例子。

  而将消费转化为生产,这是有别于凯恩斯的政策手段扩大总需求而用市场的方法扩大总需求的一种有效的手段。以一家饭店而言,他的设施齐全的房间、各种用品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都是供旅客消费的消费品和劳务。对经营者来说,这是生产,因为他由此获得了利润。而对整个社会而言,这实际上只能归纳为消费活动。与此类似的还有如美容、健身、餐饮等等,在自己家里辟出一个房间,购回相应的器具、用品、材料,还可以按钟点雇回一个熟练的技工,就可以得到与市场上提供的相似的消费享受。但这时,任何经济学都不会认为这不是消费。因此,这种消费性产业可以理解为经营者组织许多素不相识的顾客在一段时间里对上述商品和劳务的共同消费,因为单个消费者虽然有钱,自行进行这类消费在经济上无疑是不合算的。

  而成为产业性的消费,对经营者和消费者来说,都是合算的。前者得到了经营收入和利润,后者得到了经济实惠的享受。

  而对整个社会而言,一,消费领域扩大了;二,从而生产领域扩大了;三,社会总产品中由于供大于求的作用而不能实现的价值或剩余价值以非生产性的经营者的利润形式得到充分的实现;四,在消费性的产业中就业人员的劳动价值得到实现。

  这是社会化的一种趋势,即消费的社会化和集中化。这是生产力的发展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又一种形式。在工业化初期,由于处于短缺经济状态,生产力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形式是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的高度集中,这时尽管有以生产过剩为特征的经济危机,但从整体上和长时期来看,社会仍然处于短缺的经济特征,因为这时的生产过剩只是相对的;但到了战后,到了所谓后工业化时代,西方经济从整体上处于过剩状态,消费不足或者说有效需求不足已经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阻碍,这时生产力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形式则是消费的集中和社会化,即把消费活动的产业化。

  这是在市场经济领域中,价值规律对供给和需求平衡的调整,可以采取的又一种形式。作为前提条件,消费者必须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满足之外,尚有较高的收入。在血汗工资制度下或低工资制度下,这种调整方法是受到限制的。所以,消费性产业的发展,只是近些年来伴随着有较高收入中产阶级的扩大而逐步成长起来的。

  用生产的方式进行消费,或者说,使消费具有生产的形式,是资本主义方式的一种重大发展。反映在产业形式上,就是第三产业在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在经济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它的发展,使得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之一,即资本主义生产的无限扩大与有支付能力的消费需求的相对缩小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变,而且这种改变是在市场经济领域范围内采取的市场产业的形式。这样,一方面,发达国家占人口很大比例的中产阶级所拥有的收入──不但是必要收入而且是剩余收入,──一方面得到了进行更高层次的消费的领域而且有了更广阔的投资的领域。这种把消费转化为投资赚钱的产业形式,不但极大的扩展了消费需求,而且将资本主义生产以赚钱为目的的绝对规律运用于消费,使消费性产业的扩展有了最大的动力。由此使资本主义基本规律的存在条件在很大程度上发生了改变。从而使资本主义有可能在其基本框架内克服周期性的经济危机。

  5 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

  按劳分配规律和按需分配规律无疑是社会主义的两个最激动人心的经济规律。不要说,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规律,按需分配是共产主义高级阶段的经济规律。应该说,在社会主义社会的任何一阶段,都有同时存在这两个规律作用的条件。只是它们存在的领域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分别。

  下面是马克思关于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的一段最著名的论述:

  如果我们把“劳动所得”这个用语首先理解为劳动的产品,那末集体的劳动所得就是社会总产品。

  现在从它里面应该扣除:

  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部分。

  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

  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

  从“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里扣除这些部分,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资料和力量来确定,部分的应当根据概率论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如何是不能计算的。

  剩下的总产品中的其它部分是用来作为消费资料的。

  在把这部分进行个人分配之前,还得从里面扣除:

  第一,和生产没有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

  和现代社会相比,这一部分将会立即极为显著地缩减,并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

  第二,用来满足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

  和现代社会比较起来,这一部分将会立即显著增加,并将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加。

  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总之,就是现在属于所谓官办济贫事业的部分。

  只有现在,……,才谈得上在集体中的个别生产者之间进行分配的那部分消费资料。

  “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已经不知不觉地变成了“有折有扣的”了,虽然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福利。

  正如“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一语消失了一样,“劳动所得”一语现在也在整个的消失。

  在一个集体的、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为基础的社会里,生产者并不交换自己的产品:耗费在产品生产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它们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存在着。于是,“劳动所得”这个由于含意模糊就是现在也不能接受的用语,便失去了任何意义。

  我们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是在它自身的基础上已经发展了的,恰好相反,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所以,每一个生产者,在作了各项扣除之后,从社会正好领回它所给予社会的一切。他所给予社会的,就是他个人的劳动量。例如,社会劳动日是由所有的个人劳动小时构成的;每一个生产者的个人劳动时间就是社会劳动日中他所提供的部分,就是他在社会劳动日里的一份。他从社会里面领和一张证书,证明他提供了多少劳动(扣除他为社会基金而进行的劳动),而他凭这张证书从社会储存中领得和他所提供的劳动量相当的的一份消费资料。他以一种形式给予社会的劳动量,又以另一种形式全部领回来了。

  显然,这里通行的就是调节商品交换(就它是等价的交换而言)的同一原则。内容和形式都改变了,因为在改变了的环境下,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另一方面,除了个人的消费资料,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成为个人的财产。至于消费资料在各个生产者中间的分配,那末这里通行的是商品等价物的交换中也通行的同一原则,即一种形式的一定量的劳动可以和另一种形式的同量劳动相交换。

  所以,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

  虽然有这种进步,但这个平等的权利还仍然被限制在一个资产阶级的框框里。生产者的权利是和他们提供的劳动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的尺度──劳动──来计量。

  但是,一个人在体力上或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间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时间;而劳动,为了要使它能够成为一种尺度,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这种平等的权利,对不同等的劳动来说是不平等的权利。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象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就它的内容来讲,它象一切权利一样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而如果他们不是不同等的,他们就不成其为不同的个人)要用同一的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把他们只当作是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它一切都撇开了。其次,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则没有;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如此等等。

  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事实上所得到的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如此等等。要避免所有这些弊病,权利就不应该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

  但是这些弊病,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在它经过长久的阵痛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形态中,是不可避免的。权利永远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所制约的社会文化发展。

  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见于《哥达纲领批判》里的这一段论述,是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分配方式的最详尽的论述。我们不能要求在马克思那个时代就提出完全可行的社会主义分配关系来。

  但无疑,正是马克思的这一段话,造就了一个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和一个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经济规律。如果我们把现在作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把共产主义作为二百年以后的社会经济形式,那末我们似乎就没有理由跨越时代去谈论二百年以后才有可能实现的按需分配。

  但上述说法似乎带有形而上学的意味。无疑,即使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都可能同时存在。尽管在市场经济中的按劳分配所取的形式还是商品货币形式,而按需分配可能只能存在于某些满足基本社会需求的经济领域。在一定意义上说,在市场经济领域,按劳分配是普遍存在的,尽管这种按劳分配还是存在于平均数之中;而在非市场经济领域,在很多方面,尤其是满足人们基本需求方面,都应该而且往往必须有一定意义上的按需分配存在。

  如果我们做上述的理解,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的变化向高级阶段发展时,要表现的就是两个不同的经济领域的内容和形式通过质和量的不同变化反映出来的社会关系的变化。我们就不必去对我们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去作定性的讨论,以决定应该适用什么样的分配规律。而应该由现实的经济发展内在的要求去决定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分配形式。

  6 就业问题

  问题实际上归结到就业上来了。极端地说,如果社会的消费需要只用四分之一的人就生产出来了,而且社会收入也就在这四分之一的人中间分配。显然,谁有幸挤入生产领域,谁就得到了生存的权利,过幸福生活的权利。显然,这样的社会和这样的分配格局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被排斥在生产过程从而分配过程的那四分之三的人不会答应。如果非要维持这样的生产和分配格局,那么谁有权利成为那四分之一的幸运者呢?这显然要通过经济以外的标准来加以确定。

  我们说上述极端情况是不存在的,但没有进行生产劳动就没有生活来源这一事实是存在在的。在西方发达国家,总有百分之几或十几的人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的状况;在中国,剩余劳动力也是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中城市的失业者应该有几百万,而在落后的农村,由于生产手段的不足,实际上相当于失业的劳动力应该是有一亿人之多。这些没有工作的劳动者实际上被程度不同的排斥在经济社会的生产和分配过程,从而程度不同的使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得不到满足。

  我认为,一个健全的社会,尤其是社会主义社会,必须保证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权利。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们有权得到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在现代的技术条件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应该有能力或者通过持续发展这种能力为全社会提供足够的基本消费需求品,从而使全体社会成员告别贫困。这应该是邓小平“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的基本涵义之一。我们知道,邓小平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这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的一个涵义,这个涵义是市场经济领域的。而全体人民的普遍富裕,则应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之另一个和更为基本的涵义,在中国,这个涵义在很大程度上将是非市场经济领域的。

  要在市场经济领域范围内解决所有的这些问题并不容易。然而,提供高消费需求品的产业的存在的发展可以使上述问题得到一定的解决。

  我们在这里引用一段中国古代理财家管仲先生的话,作为一个引子,借以说明上述问题。《管子》《轻重篇》曰:“人君之守高下,岁藏三分。十年必有五年之余,民失本,则修宫室台榭,以前无狗后无彘者为庸。故修宫室台榭,非丽其乐也,以平国策也。”

  管仲是中国春秋时代齐国的政治家和经济学家,当时他的政治地位大约相当于现代中国的总理或美国的国务卿。学问家说他并不著书,《管子》据说是后人托他的名义作的,这不是本书所要讨论的。他也许不是书作者,然而,他是首开先河的实践者,是中国古代最著名最成功的政治家和经济学家则是没有疑问的。《轻重篇》讲的就是国家通过控制商品流通、生产和消费诸环节以求得经济均衡发展的学问。上面引述的话的大意是:

  国家要根据物价的高低变化,来决定调节经济的政策。大抵每10年会有5年粮食丰收,5年歉收或平收。丰年粮食供给多,则物价低,政府要用没有实际使用价值的金银将多余的约30%的粮食从民间那里收来储存起来。这样,国家就掌握了大量的粮食储备,同时也不会有粮食丰收农民收入反而减少的情况发生,从而人为的造成农业生产的下降。而当老百姓因为自然灾害的发生,粮食歉收而没有生活来源的时候,政府就要大兴土木,建造豪华的宫殿和带有观景台和歌舞场地的花园,利用储存的粮食作为工钱,大量雇佣穷得连家里的猪仔和看家的狗都杀了来充饥的贫民。这样,修建豪华的享乐设施,并不是为了单纯享受,而是为了求得经济平衡发展的一种国家政策。

  大约凯恩斯先生并没有看过这样高论,否则他定要引当年的Mr.管仲为同道。因为他在他的大作《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中这样写道:

  例如人们宁肯接受通过政府举债的办法来办理失业救济,而不愿意政府负债投资于公益事业。仅仅是因为按照市场观念衡量,投资公益事业(以增加就业)的收益小于现行利率,所以人们觉得不合理不划算(然而政府负债作无偿的失业救济倒觉得合理了,划算了)。于是,(解决失业问题的)所有办法中,人们最能接受的,大约只有开采金矿了。虽然开采金矿,除了有耗费劳动力负效用外,并不能真正增加世界的真实财富。

  假如财政部用旧瓶装满钞票,然后将其埋藏于废弃的煤矿中,再用废渣回填夯实。

  然后把产钞区域的开采权出租给私人企业家,让私人企业雇佣工人把这些钞票再挖出来。如果真能这样,也就没有失业问题了。而且社会的真实所得与资本财富,也许比现在要大许多。当然(政府投资)大兴土木的办法要合理得多,但假如政府因为政治上的或其它实际困难不能制定这样的政策,采用上述对策也比无所作为要好。

  这和现实世界中的所谓采金实际上没有多大区别。经验告诉我们,当黄金的埋藏深度适于开采时,则世界之真实财富急剧增加,但当可采之金甚少时,则财富的增长或停滞甚至下降。所以金矿对于世界文明有非常重要的贡献。正如从事战争,是政治家认为大量举债支出的唯一正当用途一样,开采金矿也是银行家认为不违背贷款原则的唯一活动。

  ……黄金供给的增加,也许可以促使利率下降。除此之外,如果我们没有既能增加就业,又能增加有用财富的其它办法,则开采金矿是非常切实的投资形式。……

  上古埃及可称双重幸运,因为埃及有两种活动(建筑金字塔与寻找贵金属),其产出不能作人类实际消费的用途,所以不怕生产过剩。一定是由于这个缘故,上古埃及才如此之富。中古则造教堂,做道场。造两个金字塔,做两场道场,其利益自然比一个金字塔、一场道场加倍。但在伦敦和约克间修筑两条铁路则不然。现在我们变得合理了,我们把自己训练得像一个谨慎的理财家,为后世建造房屋时,会审慎考虑到加于后世的财政负担,所以我们已经没有简便的办法,可以逃避失业的痛苦。私人致富理财之道,运用于国家行为上,失业必然是不可避免的结果。

  由这段话可以看出凯恩斯先生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已经失去耐心已久了,这自然是题外话。他的由政府投资大兴土木乃至开采金矿和埋挖钞票以增加就业的想法,与管仲的修筑宫室台榭甚至画蛋雕柴以增加就业想法可谓异曲同工。我之所以大段摘录凯恩斯的这段话,是因为这段话真实的反映了凯恩斯的思想脉络,那些什么消费倾向资本边际效率灵活偏好,什么乘数效应,还有那么多数学公式,则是不必深究的,因为那只是用来说服那些满脑子逻辑的经济学家同行的。因为在凯恩斯成书之前,罗斯福总统施行的新政里,已经有政府调控之类的政策措施付诸实施了。似乎有一位什么殖民者说过,如果你要说服土著部族首领修一条铁路,最好的办法就是告诉他,这条铁路是通往他祖先所在的天堂的。在文明世界,要说服经济学家,似乎也得使用他们的语言。铁路修成了,凯恩斯主义被人们接受了,这终归都是好事。

  管仲与凯恩斯相距二千多年,然而主张增加消费以扩大就业则是一致的。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在社会财产分配不均的经济社会(市场经济就属于这样的经济社会),社会性的消费即中国的人们口中常说的高消费,是对基本消费品进行普遍分配的一种以产业形式存在的市场分配手段。这种分配手段不违背市场准则,是它的一个重要特点;这种分配手段扩大就业范围,使财富的分配普遍化,是它的另一个重要特点;同样,这种分配手段还促进了生产向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发展,极大的增加了社会财富总量,使社会的大多数人享受到了以前梦想不到的富裕生活。

  然而,这种分配手段不是缩小而是扩大贫富分化,而且不可能最终彻底达到充分就业和消除贫困的目的,这也是事实。

  7 边际效率递减规律

  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是凯恩斯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然而,资本边际效率递减的规律并不是绝对的。它反映了当人们持续地向某一产业部门投资,当该部门的产出之供给由供求平衡向供大于求转化时,资本收益逐渐降低的变化趋势。无疑,在特定的市场条件下,即假定整个经济的产业构成和技术构成没有发生质的和量的变化时,这个变化趋势是存在的。也是不可忽视的。

  然而,当技术进步带来产业结构的变化时,上述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规律所反映的趋势就不能说是正确的了,而现代技术的进步完全可以用突飞猛进来形容。

  对一个新开辟的有广大社会需求的产业而言,资本边际效率不是递减而是递增。如汽车产业,在工人阶级尚处于贫困地位而仅作为有钱人的消费品时,它作为产业必定有一段时间是处于资本边际效率递减的变化趋势之中的。后来当它成为多数人都买得起的商品的时候,其资本所有者的收益无论从绝对数或相对数来说必定有一个大的递增的阶段,然而这只是这种影响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它还创造了对诸如钢铁石油化工工业在内的制造业的大的需求,不但创造了有关新的产业部门,而且使有关产业的资本边际效率递减的趋势得到强有力的改正,就业的增加更使各种商品和服务的需求得以大幅度提高。象后来出现的家用电器产业,电脑进入家庭造成的信息产业,旅游娱乐产业,无不以同样的趋势纠正着资本边际效率递减趋势。从而提高着就业水平,造成基本消费资料和服务的普遍分配。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由于现代社会经济生产的近乎无限的扩大,造成利润率下降的趋势,实际上是社会总供给全面超过总需求,从而造成单位产品和服务价格在一个时期内低于价值,从而使社会产出的部分价值不能得以实现。技术进步带来的新的产业领域及其对相关产业的影响,正是这些不能实现的价值在市场范畴内得以实现的最佳途径。

  所以,在传统的产业部门,尤其是提供人们基本消费需求的产业部门,由于资本进入过多造成的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其实际所具有的价值,并没有真正得以完全实现。可以说,在市场经济范畴内,它正是通过所谓高消费得以实现的。由此可以说,高消费产业,是社会总产出的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市场途径。

  是的,我们每个家庭搞一辆汽车,不过是为了每星期出去采购一次食品之类的消费品;我们的冰箱,不过使食品得以保存而不致浪费,这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生产食品;价值几千元的丰盛筵席与价值几十元的家常饭菜相比,上万元的名牌西服和普通的棉布衣服相比,在其以使用价值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上,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只不过高级膳食带来的肥胖和高血压,又开辟了一个健身市场、减肥市场和保健品市场进而使生产领域进一步扩大而已,这在某种意义上对经济也许是好消息,对亲以身试的消费者未必就是好事。然而对于在市场经济领域挣了太多的钱,又死守着等价交换的原则不肯平白送人的消费者,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因此,高消费品与基本消费品相比,其显著特点也许就是前者交换价值高而使用价值低。有人说使用价值没办法衡量计量,我看亦不可一概而论。用比较的办法还是可以衡量的,同是一顿饱饭,这是使用价值相同,有花几十元的有的花几千元的,这是交换价值不同。而这顿饭你选择花多少钱,大概就是消费者的灵活偏好了吧。

  当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具有自由选择自己“偏好”的这种灵活性的。

  8 小结

  上面我们较为详细的谈论了人们收入中用于消费的两个部分的经济意义。应该说,人们的基本消费需求的满足是最根本的。而在市场经济领域中,可以在不违反市场经济准则的前提下较为普遍地满足人们的基本消费需求的途径,当首推发展高消费产业以提高就业水平。应当肯定,高消费产业中确有不少好东西,同时也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果我们生产出了那么多好东西,总得有人去享受。要不然就得一鼓脑儿推销给外国人,或者关停并转我们的高消费产业。当然,作为一个原则,高消费享受应该用自己挣的钱,而不是公众的税款。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通过发展高消费产业以在不违背市场准则的前提下谋求普遍的基本消费需求的分配,也是很重要的。然而,还必须有其它的产业途径配合以普及基本消费需求品的分配,达到消除贫困的目的。

  目前中国的高消费产业比较过去已经有了很大发展。不能不指出,中国目前的高消费产业政府官员的灰色消费在其中占相当大的成分,说政府的支出对高消费产业起着主要的支撑作用是绝不过分的。但政府官员高消费所起的作用也不完全是消极的,特别是在高消费产业刚刚兴起的时候。因为民众普遍收入低,少数高收入者无力支持该产业的发展。于是公费吃喝游玩之类:把会拿到名山胜地去开,用公费旅游,用公费吃山珍海味,用公费进出卡拉OK等娱乐场所等,虽然花费了不少纳税人的钱,却也使一个第三产业起来了;二则当时民众收入低,无力支持该产业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官员的高消费就逐步会演变成纯消极的腐败行为。实际上,不少高消费产业就是官员在背后开的,或者有干股之类。所以才会有大把的公款进帐,大量的公事人进出。随着中国的中产阶级的扩大,随着政府反腐倡廉逐步制度化,高消费产业的消费主体应该会有一个大的变化。

  四 储蓄和投资

  在讨论完人们收入中的消费部分后,剩下来的就是储蓄和投资了。人们用自己收入中的必要收入部分进行消费,用其中的剩余部分进行储蓄与投资。

  有必要给人们的收入来一个划分。人们的收入可以认为存在两种形态。一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总收入,或者称为国民收入;另一种是个人或家庭的收入,通常称为个人收入。

  国民收入是指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物质资料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新创造的价值的总和,即社会总产品的价值扣除用于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余额。上述定义是根据马克思的学说来的。在西方国家,国民收入通常被解释成全社会各阶级、各阶层、各种职业人员收入的总和。如果我们不去深究创造国民收入的深刻根源,上述两种计算方法得到的结果是一样的。就本文所要讨论的问题而言,因为不涉及创造国民收入的根源这样深层次的问题,所以将认为国民收入是全体社会成员个人收入的总和。

  首先,个人收入中存在着必要收入和剩余收入两个部分。所谓必要收入,就是个人收入中用于满足个人和家庭当前基本需求的消费的收入部分,大致就是衣食住行、教育娱乐等等的开支;而剩余收入则是当前不用于消费的那一部分收入,其存在形式往往有:手存现金、储蓄和投资。无疑,作为银行家和国家经济管理机关,是希望居民的手持现金降至最低限度,以减少经济分析中的不确定因素。因此,在以后论述中,如果没有特别的说明,我们将把手存现金归入储蓄,即暂时的抽象掉手存现金以便于分析。

  这种划分,不仅是对个人通过占有资本而得到利润的资本所有者而言,在现代社会,一般的中等收入者,都有不会立即用掉的收入,这里同样将这样的收入归入剩余收入范畴,而不管他是否实际属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范畴的剩余价值。因此,我们认为,在现代社会的大多数有收入的社会成员中,都不同程度的占有剩余价值。

  作为个人,他当然可以将剩余收入都消费掉,也可以压缩个人消费,将必要收入转化为剩余收入。但在整个社会而言,某一收入层次的大多数的社会成员必然有一个大致相似的消费水平。这样,在整个社会可以客观的划一道线,这道线不应该是全社会的平均数,而应该是一个必要收入的基本线。

  这样,我们就有了两道线:一道是按全社会的成员计算所必需的基本消费需求的收入线,一道是以全社会实际消费水平划线的必要收入线。从而通过这两道线将国民收入划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全社会的用于维持基本生活需要的基本收入部分;一部分是全社会的剩余收入部分;中间部分介于社会的基本消费需求收入和剩余收入之间的必要收入部分,就是我们所说的属于高消费的用于满足非基本消费需求的收入部分。故此基本需求收入和非基本需求收入构成了国民收入中的必要收入部分。

  按照这里的划分,即使是一个不劳而获的资本家,他所得到的利润收入中,也同样可以划分出必要收入和剩余收入两部分。一部分用于生活消费,一部分用于储蓄和投资。无疑,在我们的社会中,确实有一部分人的收入是处于维持过得去的生活所需的必要收入的基本线以下的。他们没有剩余收入,因而没有可以用于储蓄和投资的收入,其收入所得,未必能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因此,他们的收入全部是必要收入。还有收入虽能维持过得去的生活或者是有多少钱花多少钱,但却没有存款和股票的个人,他们的收入也全部可归入必要收入。

  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学把必要收入和剩余收入关系归结为积累和消费的关系,应该说,这种归结方法是过于简单了。通常认为,消费以外的储蓄,最终是应该转化为投资,也就是积累的。按照积累基金的划分,大致是:

  一、扩大再生产基金,主要是用于工业、农业、运输业等物质部门的基本建设和增加企业的流动资金。

  二、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文教、科学、卫生保健事业的基本建设和国家行政机构、国防部门的基本建设,以及工农业生产部门和流通部门的非生产基本建设。

  三、社会后备基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燃料和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储备,以应付意外事变和自然灾害的袭击。

  其中所列的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基金中的大部分,严格的说,也是属于消费范畴的,只是属于公共消费范畴而已。比如国防建设,比如行政机构的建设,又比如文化教育设施,都可以说是公共消费,即使个人要付费,也是把大的消费化整为零。

  之所以把储蓄和投资并列在一起,是因为现代意义的储蓄必须进行投资,否则便无法支付相应的利息。所以经济学家有储蓄=投资的公式。

  传统意义的储蓄是把金币窖藏起来,或者是把粮食、物质贮存起来,这相当于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库存现金或库存产品,大致相当于凯恩斯把货币放在手边的灵活偏好。所以现代的储蓄就是投资,大致委托他人如银行投资自己收取利息是储蓄,自己直接购进资本以谋取利润便是投资了。

  储蓄和投资不但是个人或法人的经济行为,也是政府的经济行为。个人的储蓄行为多通过银行,投资行为多为购买债券或进入股市。在中国,个人直接投资产业领域只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事。在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模式中,只有政府和集体才是投资的合法主体,个人直接投资或通过股市投资是被认为是非法的,属于资本主义的东西。直到80年代末,中国才在深圳开设了第一家证券公司,发行股票。当时争论一定很大,所以要邓小平出来表态,小平同志以他特有的谨慎风格说,可以试一试嘛,不行关了就是。而个人直接投资,则要早一些,大致在80年代初,当邓小平说话鼓励说,应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个人直接投资开始逐步取得合法地位。

  在个人收入中的剩余收入的支配形式中,大致就是四种用途:1,手持现金;2,存款(包括债券)和社会保险;3,直接投资;4,股票投资。

  一、手持现金

  手持现金在凯恩斯看来,是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的罪魁祸首之一。我不想在这里讨论手持现金的经济意义,但对整个经济来说,应该是相当于活期储蓄。只是银行无法掌握具体数字,无权进行贷款安排而已。对正常运行的经济而言,如果政府财政进行概率统计,是可以作为一块储蓄来考虑贷款安排的。因此,在这里的分析中,仍然将它归入储蓄,因为它作为收入,并没有进入消费领域。

  二、存款和社会保险

  存款要支付利息,社会保险要支付养老金,它们都必须进行投资。

  存款在中国近年来有了大的增长,前些年人们老担心存款冲击市场,喻之为笼中的老虎,担心一旦出笼造成对经济的损害。其实,笼中的老虎只有在经济运行不正常的时候才存在,在正常运行的经济中是不存在的。因为从根本上说,人们不可能把他们所有的剩余收入都用于消费,而要用于储蓄和投资。所以,应该说经济运行失控是老虎出笼的原因,而不是老虎出笼造成经济运行的失控。

  三、投资

  直接投资就是在市场上购买生产手段和劳动力,直接进行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这是其它一切投资方式的真正源泉。

  直接投资是要讲效益的,投资者必须有利可图,即获得过得去的利润。因为尽管我们把储蓄、把购买债券、股票也叫做投资,但这些投资都是间接的,它们所得收益利息和红利都只能从直接生产和经营中来,对整个社会来说,它们本身不能创造任何利润。

  四、股票投资

  股票市场是供求规律发生作用的最典型的例子。不管人们怎样理解价值规律,价值规律的直接的表现形式是供求规律,而价值规律一旦以供求规律的形式表现自身,不管是从历史范畴还是从逻辑范畴来看,供求规律都是比较价值规律更为高级的形式。正如细胞是一切生命的最基本形式一样,任何生命的较高级形式都是不能仅仅用细胞学说加以说明的。在社会学和经济学的领域,道理也是一样的。

  股票投资实际上是一种虚拟的资本,它独立于现实的资本运动之外,以有价证券的形式存在,能给股票持有者带来一定收入的资本。

  虚拟资本只能间接地反映现实资本的运动。它与现实资本不仅有质上的区别,而且在量上也是不同的。虚拟资本的数量等于各种有价证券的总额。它的变动取决于各种有价证券的发行量及其价格水平。在一般情况下,虚拟资本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现实资本的价值总量。虚拟资本的价格或者完全不代表现实资本,或者虽代表现实资本,但并不能反映现实资本的价值变化。这种价格的独立化运动和独特的决定方法,使它独立于现实资本运动之外。虚拟资本的价格涨落,对于企业中发挥作用的现实资本并无影响。

  虚拟资本虽不是现实的社会财富,但它会促进社会财富的集中。

  虚拟资本的运动,如股票的涨落,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是一种分配形式。也许还可以说是对由于生产的无限扩大和市场的相对缩小造成的物质生产部门的社会总产品中所包含的实际价值(由于竞争而使价格长期低于价值)得到实现或释放。这也许表现在股票持有者所得到的用于股票投资以外的开支部分以及证券机构的运营成本。

  股票市场的建筑师们无疑是最差劲的建筑工匠,他们可以说是完全无视建筑施工规范,不但不追求砂浆饱满,砖体密实。往往是好多地方空着砖就把墙体砌上去了。

  所以股市是危险建筑。让我们来看看吧。当一个个股,它的原始价是1,它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时,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同时面对市场。在一个时段比如说一个交易日里,始终只有部分股票参与交易,比如说我们假定为三分之一。其余的可以视同储蓄,或曰囤积。于是供求规律就首先对这三分之一的股票发生作用。如果这种股票是我们所说的热门股票,其需求则可能大于这三分之一的份额,于是根据供求规律,这种股票的市值就走高了。比如为原始价值的2倍。虽然这种股票的价格形成仅有三分之一的股票参与决定,但这种价格一旦形成,理论上它对其余的三分之二的股票同样有效。于是,不是三分之一的股票的市值增加了一倍,而是三分之三的这种股票的市值增加了一倍。而且除了发行新股或配股使直接生产企业能得到资金外,在流通股数量一定的前提下,一手股票的买进就是另一手股票的卖出,尽管买进者付出了比发行时更高的价格,但资金并没有流入生产过程,而是到了卖出者手中。所以,当股票市值上涨比如说一倍的时候,实际上股票市场的资金一点也没有增多。严格说来还有所减少,因为买卖双方还要付手续费和纳税。

  应该说,如果股票的发行价是1元,当它由于涨到10元时,它的股票分红的金额应该相当于发行价的银行利息的10倍。即如果银行利息是10%,那就只能在每一元面额的股票红利达到1元时,股价才可能达到10元。以某股每股市价40元计,10股400元本金的红利就应该是40元人民币。即10派40元红利。如果10派3元人民币,这个股票的市值不应该超过3元人民币。总之,股票建筑中漏着空的地方必须由上市公司的效益来填满,否则这个股票建筑就始终是危险建筑,有一点风吹雨打,就可能倒塌。但在股市里,对其中的危险,人们却往往视而不见,就这样追逐着股票的高额利润。严格的说,这是一种赌博。当股票市场价格下降特别是如黑色星期五之类的股市崩溃,人们常常惊异,不知道巨大的财富突然间在那里去了。其实,人们所有幸拥有的这种巨额的财富其中一大部分是虚幻的,从一开始就只存在于人们的想象之中,或者说牛市的“人气”之中。人们常说泡沫经济,可以说,不健全的股票市场就是泡沫经济。

  股票的炒作对实际经济的运行没有任何好处。股票市场只有在它作为筹集资金的市场时,才是正常运行的经济所真正需要的。除了股票发行时资金是直接进入生产企业,后期不管将股票价格炒高到何等地步,都没有资金进入实际经济。当然,某公司股价的上涨会使它更容易在银行筹集到所需要的资金,或者将其拥有的股票抛出也可以筹到一大笔资金。但除非这种上涨真实的反映了企业的业绩和市场的需求,否则对经济的正常运行也是没有好处的。

  中国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由于人们对市场经济不切实际的致富热望以及政策管理措施的滞后,出现过数次大的炒作热潮。这在经济史上也许是空前的。其炒作的对象也是五花八门、多种多样,除股票外,尚有邮票、电话磁卡、君子兰、海狸鼠、房地产等,甚至分割为方寸大小的美国土地,也曾经热热地炒了一回。这充分反映了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曲折过程。

  以君子兰为例,一盆普通的观赏花,价格甚至上万;海狸种鼠也曾炒到过几千元,房地产热更是凭空造出好多百万富翁。与价值如此背离的高价,只能是盲目的发财欲望哄抬起来的。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规范化,除了股票,大多炒作对象都热不起来了。我们相信,这样盲目炒作的热潮必将被理智的投资所取代,股票市场也会步入正常发展的状态。

  日本经济曾经是世界上最具活力的经济实体,但最终由于股票和房地产的投机造成的泡沫经济的崩溃而陷入困境。最近东南亚也开始闹金融方面的危机了。我国的经济不要步他们的后尘才好。

  五 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的运行

  我们在前面说过,由于生产能力或总供给过剩,社会总产品的货币价值有可能长期被压在其内在的价值之下,从而使得部分价值或剩余价值不能得以实现。这些不能实现的价值通过消费性产业、通过储蓄、通过证券市场可以得到部分实现。从而增加直接投资的经济动力。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产业发展与直接生产可能发生的脱节。尤其是经济的货币形式的产业与实物形式产业之间的脱节,有可能破坏整个经济协调发展。

  货币作为一般等价物和价值尺度,它应该是为整个经济运行服务的,而不应该是脱离实物经济运行的。但现代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已经使货币经济的运行具有了自己的领域,自己的运行轨迹。换句话来说,货币经济的运行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已经与实物经济的运行脱节。

  这是因为,根据通行的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模式,经营者是通过付出货币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然后销售价值增加了的产品以求获得更多的货币。这是资本增值的过程。然而,在市场中,作为一个个别的经营者,他可以把整个资本增值的的过程简化为买和卖两个过程,用货币购买某物,然后加价卖出,这样来求得资本增值,达到赚钱的目的。至于买卖的什么物品,这并不重要。因此,如果这个资本过程是以货币资本购买货币的其它形式,然后销售货币的其它形式,这样来达到赚钱即资本增值的目的。在这个个别的经营者而言,与其他通过生产过程来求得货币资本的增值,目的上并没有什么两样。这个货币的其它形式,在现代社会,主要存在于金融产业之中,具体如:储蓄存款、票据、债券、国库券、股票以及外汇。这就存在这样一种可能,货币资本不进入生产过程,而只是在金融领域循环。

  这种在自身领域中循环的现象,在现代社会是较为普遍的。但第一,这种循环虽然对个别经营者来说,他可能达到了资本增值的目的,或者说他可以认为他赚了钱。

  但从整个社会生产来说,并没有什么东西增加了。唯一有价值的就是,作为买卖货币的专业货币商,他通过这种金融循环,调节了社会分配的格局,使他得到了必需的消费资料,同时也使为他服务的人得到了收入。第二,这种与实物经济脱节的货币金融循环不能达到调节资源配置的效果。相反,它可能误导经济,使社会资源的配置指向错误的方向。第三,它可能使人们对社会的真实产出缺乏适时的准确的判断和掌握。从而导致经济发展的不均衡和周期性波动。

  但作为货币经济的金融证券系统,自身循环只是与实物经济脱节的一种形式。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脱节的形式还有多种。有些是银行判断问题,有些是政府宏观调节失控。

  货币市场的作用,应该是为社会生产和经济的正常运行服务。因此,货币经济与实物经济的运行就不应该是脱节的,而应该是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依存的。货币经济运行的总量和构成都应该与实物经济相适应。

  六 可储蓄产业与非储蓄产业

  在现代货币制度发挥作用的时代,金银已经回到普通商品的位置,在大多数场合,不再具有一般等价物的特征。纸币已经转化为一般商品的价值尺度,而在国内,也成为了社会经济单位的多余资金的贮藏手段。由于它的价值尺度的职能,在世界贸易中,通常也不是用黄金作计价标准,而是通过各国货币的汇率来进行交易。

  一个人可以把一万元人民币存在银行里,十年以后才去取用,然后再用来换回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全国可以有三万多亿的存款余额,每年还在不断增长。然而,社会又可不可以每年把价值三万亿人民币的商品(比如粮食、水泥、钢材等等)和劳务放在地窖时或仓库里储存起来,十年以后再拿出来消费呢?当然不可能。那么,30%的储蓄率就是说,人们本意是要消费70%的国民产品,却不得不去消费100%。这实际上就是说,货币运动不可能与实物形态的商品和劳务的运动一致起来。当然,人们可以争辨说,我30%的储蓄是用来投资的。然而,储蓄用于投资也有一个投资方向的问题。

  然而,我们只要仔细的考察第四产业的产品形态的构成,我们就会发现,这里面有很大一部分物质形态的产品是在消费的同时还可以长期存放的。

  铁道、公路、港口、航空港、码头、水利设施、电力设施、市政设施、学校、还有住宅,都是所谓耐用消费品或资产,使用期限远在十年以上。如果我们的30%往这里投,应该说,货币的运动与商品的运动就可以基本一致起来。当然,并不是说就一定是30%,这需要作具体的分析。

  人们实际上是不能把货币真正储蓄起来的。但是,社会财富中的一部分资产,是可以被储蓄起来的。生产可以储蓄资产的产业,我把它称为可储蓄产业。

  第四产业中的很大一部分,都是可储蓄产业。可储蓄产业的产品使用期限一般很长,在十年以上。可储蓄产业的特点,它不是象金银一样易于分割。也不象非储蓄产业一样具有可流动性,便于运输,交换。一般建设周期很长,建成后不可能在不损坏其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搬动或运输,即其具有固定性。

  生产使用期限短的产品的产业以及提供服务的产业是非储蓄产业。市场产业中的绝大部分产业都属于非储蓄产业。它的产出是不能长期存放的。不管生产的是投资资料还是消费资料,都有这个性质。如第一产业的粮食、蔬菜、肉副食品,第二产业的香烟、家电产品、日用百货、各种生产资料如建筑三材、机器设备、工业原料、农用物资,第三产业的餐饮娱乐、旅游、信息服务等,甚至还包括建成的企业、生产线,也是属于不能储蓄的产业范畴。

  可储蓄产业与非储蓄产业的划分,不能等同于所谓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的划分。

  可储蓄产业的大部分产品都是消费品,其储蓄功能可以说是在消费过程中实现的。

  非储蓄产业中的投资资料,属于积累的范畴,然而却是不可储蓄的。即使你是一条汽车生产线,如果销售不好,你是不会以把你的库房填满为目的而继续生产的。同样,如果你的企业由于市场的原因而停工停产,其设备很快就会陈旧、老化和报废,这企业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剩下的厂房可能有价值可能没有价值,何储蓄之有。

  当然,效益好的企业其资产还会增值,但这也不是产业意义上的储蓄。

  可储蓄产业和非储蓄产业的划分,可以使产业的实物运动,与货币资金的消费与储蓄的运动,一致起来。一般地说来,一国通过储蓄形成的资金规模,与投向可储蓄产业的资金规模,应该是有一个内在的关系的。

  另外,可储蓄产业的规模状况,是反映一国综合经济实力的所在。历史上有重商主义学派,把金银等看作是国家财富的基础。根据这种理论,举国上下以发展对外贸易获取金银为富国要务。延续到现代,人们也有把外汇储备看成是国力强盛标志的。然而这多少是有些片面的,在现代社会的货币机制下,黄金和其它商品一样是一种商品。多了也要贬值,闹“价格革命”。外汇储备多了,也相当于把钱放在箱子里。然而,一个国家如果第四产业发达昌盛:道路四通八达、机场分布成网、水运首尾不断,加以市政设施齐备完善、住宅宽敞明亮、通讯沟通全国、电力充足可靠、福利设施应有尽有,更有水利利国利民、农耕条件优越、自然环境整治良好,这才是国力强盛之所在。这与怀揣着金银外汇在道路上颠过去颠过来,直是不可同日而语。当然,这并非就是说不要必要的黄金储备和外汇储备。

  因此,在我看来,可储蓄产业的规模与发展速度,是评价一国强盛与富裕与否的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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