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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玄妙观尼姑私生女 上海滩影坛金嗓子


  且说1918年的一天,气候闷热,霪雨霏霏,正是江南恼人的梅雨季节。常熟县城北门以外,靠近弯弯小河坡地上有一座尼姑庵,名叫玄妙观。这座往常十分静谧、只有五六个尼姑终日苦修的玄妙观,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情:忽然从那阴暗的小偏房里传出了婴儿哇哇啼哭声——才来了七八个月的小尼姑生下了一个小女孩,真是亵渎神灵罪莫大焉!
  这个小尼姑刚刚二十出头,是观内最小的徒弟。她整天沉默寡言,动辄落泪,除了和大家在一起念经诵佛,便独自一人躲在小偏房里闷坐。可以说在观内除老师太之外,就没有人知道她的底细了。
  原来这二十出头的小尼姑俗姓钟,原是上海滩一青楼妓女。十五岁便被卖到青楼,从事皮肉生意,十八岁时,因一年老富商看中她的姿色,便用钱将她赎了身,娶作小妾。富商的儿子也被她的姿色所迷,于是,钟姑娘辗转于父子俩床前。
  这件事直到钟姑娘二十岁时才被揭穿,富商家族认为有辱门风,便把她驱逐出门。钟姑娘无处投身,幸好玄妙观老师太见她可怜,将她收留,收为弟子。
  本来,尼姑生孩子这件丑事若发生在上个世纪,小尼姑不是落个“自缢”,便要遭到“焚化”。幸亏这玄妙观不同于那些威严逼人的古刹,加上庵里老师太比较开明,起初她年轻守寡,后来又死了儿子,无依无靠才剃度出家的。过来之人,颇能体察世俗人情。所以事情发生之后,她严令保密,不准泄漏出去毁坏观誉,一切由她亲自处置。
  对这个刚转“阳世”的小生命,究竟怎么处置,众尼苦无良策。老师太决定,自己亲自去上海县城跑一趟,找个拜佛“求女”的施主,也好让这个小生命有个投身的去处。
  老师太挪动着一双小脚,口念“南无阿弥陀佛”来到上海城霞飞路尚贤坊周家,得到女施主的应承,答应请人随老师太去常熟抱这个刚入世的小生命。
  几天后,可怜的婴儿被抱进了尚贤坊周家。女主人与丈夫周某揭开襁褓一看,见熟睡中的婴儿五官端正,皮肤透红,长得健康,不禁满心欢喜。
  这周某四十开外,中等身材,长得精明干练,是个地道的上海人。由于久混洋场,头脑灵活,通过朋友在英租界工部局当了名“洋径洪”翻译,手头比较宽裕。
  几年后,经人牵线,一个专演二流角色的广东婆便成了周某的外室。大房得知此事曾闹过一场,但这是“时尚”,谁也干涉不了,只得分开住以求相安无事。
  又几年过去了,这广东婆肚里竟没有动静。广东婆气急了,回想当年和男人调情,一不注意便怀上个野种,于是想办法打胎吃药,好不容易才把肚皮按下去。可现在,自己有了正经人家,这肚皮却不争气了。
  广东婆听说离上海不远有个玄妙观的观音特灵,于是几度去烧香“求”子,一来二去,和观里的老师太便熟了。所以当孩子没有办法安置时,老师太便直奔尚贤坊广东婆家,把孩子之事办妥了。
  言归正转。广东婆忙着上街张罗酒菜,准备晚上好好庆祝一下。
  席间,周某与二夫人对酌,二夫人呷了一口绍兴老酒,用略带广东口音的上海话说:
  “你明朝就向‘那边’报喜去,讲我给你周家养了一位千金!”
  “那边”是指大房,大房只给周某养了儿子,独缺千金。周某摇摇头回答:
  “你多年不生养,哪能骗得了她。”
  “我拜观音信佛,三十几岁养头生有什么不可以?”
  周某哈哈大笑:
  “好,就算你生的,反正她住在英租界,你住在法租界,谁晓得你大过肚皮没有。”
  二夫人这才阴转晴,瞟了一眼睡在床上的婴儿说:
  “你给她起个名吧!”
  “女孩子名贱,就叫周红吧!”
  此周红就是后来活跃在影坛歌场的明星,曾经红极一时,名闻遐迩,拥有大量观众和听众的周璇。
  光阴荏苒,转眼已是10年过去了。周家的生活发生了不少变化。周某由于染上了鸦片瘾,早已被工部局辞退。周某也顾不上二夫人了,一个月难得来两次尚贤坊。二夫人的脾气也变得孤癖古怪起来,除了虔诚信佛,和尼姑庵师太交往外,很少和亲友来往。
  周红再也不受宠爱了。尤其二夫人到了帮佣的地步,刚进学堂读书的周红再也不能读书了,只好跟着养母去帮佣。
  二夫人早年在广东戏班唱戏的时候曾觉得戏子这行被人轻贱,常年过着飘泊无定的夜生活。直到闹到今天帮佣的地步,她又不这样想了,觉得干唱戏这行虽没多大出息,但总比帮佣强多了。随着小红一天天长大,二夫人这种想法更加强烈,她决计把自己的养女推上自己走过的老路。
  二十年代末,“欧美文明”在这块半殖民地上的影响日渐增长。话剧、电影这类“舶来艺术”在一些进步文艺工作者的努力下,已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同时,在实践中也锻炼培养了一批优秀的艺术人才。
  另一方面,由“欧美文明”带来的“污染”亦十分严重。当时,上海滩仿效西方方式出现的小型歌舞班为数不少。这类歌舞班的组成,多以某个家庭的成员为主体,再吸收或招考几名演员或乐队人员来补缺。一般有二十来人,其中不乏兼职,也就“五脏俱全”了。
  这类歌舞班经常跑水陆码头,到处去巡回演出;留在上海则只能进进大世界或某游乐公司的小场子。演出节目五花八门,从美国檀香山传来的“草裙舞”到法国巴黎进口的“大腿舞”,从西方流行的“呼拉圈舞”、“四脱舞”到国产黄色歌曲、古彩戏法以至各类杂耍,应有尽有。
  二夫人因与一些小型歌舞班子颇有来往,便想办法把小红弄到歌舞班去吃“歌舞饭”,经过屡次相求,费了不少口舌,终于勉强把小红送进了一家歌舞班。
  此时,小红才十二三岁,几乎一无所长,只能到歌舞班打打杂,混碗饭吃。周某夫妇对小红进歌舞班都感满意,一来不花本钱,二来减轻自己的负担。
  二夫人是个精明的人,但歌舞班的老板更精,他们一合计觉得留周小红太划不来:讲唱歌,嗓音太细;讲跳舞,腿太短;讲卖相,人太瘦;讲劳力,没有体力。所以,没多久,周小红便被辞退回家。
  周小红回家后,周某和二夫人的脸色变得阴沉了。一天,歌舞班孙某遇到周某夫妇,几个坐下闲聊,聊到周小红的前途上来了。
  孙某随便问道:
  “小红现在在家做些什么?”
  “她能做什么?”二夫人说道,“我正和我丈夫商量,准备把她卖到四马路堂子里去呢。”
  “什么?卖到堂子里去?”
  “是呀,不然,以后的日子怎么过啊。”
  可怜的小红面临着被投入火坑的危险。
  事有凑巧,当时明月歌舞剧社有个名叫章锦文的钢琴师,与孙某相熟。一次,她到孙家来玩,谈起一些唱歌跳舞和招收小演员的事情。孙某向她提出,能不能把周小红介绍到明月歌舞剧社去。
  章锦文是个富有同情心的女青年,当听说小红的父母准备把她卖入娼门时,大动恻隐之心,当场答应愿意帮这个忙。于是,通知周家,叫小红去剧社“应试”。
  明月歌舞剧社是1931年黎锦晖创办的,这个剧社经常在东北、华北一带的城市演出。“九·一八”后,剧社从北京招了些人马匆匆南下,回到上海,又吸收了一些音乐工作者。这样,剧社就具相当规模了。
  在这个剧社,拥有王人美、黎莉莉、薛玲仙、胡筋、白虹等十来个女演员,严华、谭光友等四五个男角儿。十余名乐队班子里除聂耳、黎锦光和章锦文之外,还有王人艺、严折西、张弦、张簧等人。黎锦晖自任社长兼作曲,偶尔也拨弄乐器,以凑不足。
  1932年“一二·八”事变发生后,日本侵略军打进上海,从此,中国沦入度日维艰的地步。
  是年秋天的一个上午,章锦文带着刚满14岁的周小红,来到英租界赫德路明月歌舞剧社所在地。小红怯怯生生地低着头,紧跟着胖姐姐章锦文身后走进了大门。
  在这里,只听见琴声悠扬、歌声嘹亮。周小红暗自高兴,却又感到有些慌乱。这时,一位先生走了过来,问章锦文:
  “是她来试唱吗?”
  章锦文急忙把周小红推上前来,要她试唱。周小红的歌唱得很拘谨,谈不上有才华。那位先生听完歌后,弯下腰问道:
  “你愿意吃苦吗?你的声音太细,不吃苦是练不出来的。”
  小红的脸涨得通红,轻声地回答:
  “我愿意的。”
  与其说那位先生相信小红的回答,不如说他是动了怜悯之心,末了终于点头同意小红留下来。
  这时,章锦文连忙教小红说道:
  “还不快谢谢社长,谢谢黎先生。”
  此后,周小红搬进了明月歌舞剧社。这里的一些哥哥姐姐,对这位新来的、腼腆而又可怜的小妹妹表示欢迎。严华答应教小红国语正音,章锦文、黎锦光则教小红识简谱,几位热心的姐姐,则说要教她跳舞。
  呆在剧社里,小红感到如鱼得水。每天安排活动她都认认真真地去参加。她的一颦一笑极易受到人家的影响,看到喜剧时,她径自天真地咯咯大笑,见到难受的场面,会比担任角色的演员还要更早地“进入角色”。
  不识歌谱的小红,通过听、唱、问、记和大哥哥大姐姐们的指点,开始摸着一些门径了。原来嗓音很细的小红,每天跟着大家依依呀呀地训练,加上站在合唱队里的“实践”,嗓音日渐明亮起来。
  黎锦晖先生和一些行家,开始发现小红是块唱歌的“料”。她唱得自然而不矫揉造作,音准、节奏感强,而那种“奶声奶气”的味道更是她的独特之处。
  黎锦晖曾对演员讲过:一个歌唱演员离不开钢琴。那会儿小红明白黎先生的意思:要唱好歌就要学会摸钢琴。可是,怎样才能摸会这个神秘的庞然大物呢?
  有一回,午休刚过,台柱演员上街去了,小红满心高兴地坐到钢琴凳上,打开钢琴盖,小手才伸向一排乳白色的琴键,忽然从身后传来一声吼叫,她未及回头就被一只男性的大脚踢倒在地上。
  等小红从这位提琴师的斥责中明白过来,她没有感到身上的疼痛,而是为遭受了这样的欺辱而难过地号陶起来。她记得挨母亲冤枉责打的时候哭过,但远不如这次伤心。
  正巧,教她国语正音的老师严华闻声走过来,看到这个情景,出于义愤他向这位提琴师表示了不满,一面又对哭泣的小红安慰了几句。
  第二天剧社的委员会上,严华打抱不平地提起了这件事,得到了一些同仁的支持,批评了那位提琴师,平息了这场小小的风波。
  可是,小红却把这件事记进她的日记本里,这篇日记虽然谈不上文笔优美,字迹也是歪歪斜斜的,还有不少错字和别字,但叙述的内容却是形象而生动的。当时,谁也不知道这个秘密,直到几年之后,才由她自己主动把那个日记本公开在一个人的面前。
  明月歌舞剧社的生活对于周小红来说,是丰富多彩、紧张而又愉快的。她对眼前的一切似乎都心满意足:一日三餐不用愁,唱唱歌、跳跳舞还有点心吃,天热点,两场演出之间还能拿到一杯美味的冰淇淋;间或发给她一些零用钱,更使她增添了几分欢乐的情绪。
  是啊,这些在母亲身旁是无法得到的。她不禁把自己的一切都与这个“明月”联系在一起了。十四五岁的少女正是既懂事又不懂事,无忧无虑而又富于幻想的时候。她没有什么金色的童年,这段虽然短暂的日子,也可算是给予她的一种补偿。
  小红学习得十分认真,剧社的同仁有目共睹,老师们愿意教这个听话的女孩子。原来“神圣”的钢琴,她每天见缝插针地摸索,居然也能弹奏几首简单的曲子了。
  “明月”演出的节目有两个来源:一是承袭昔日中华歌舞团的传统节目,一是新编节目。此时的小红,只能轮上一些小角色,什么小鸭、小狗、小猫、小兔,总是少不了她的。
  当年颇为著名的《三蝴蝶》是一出能演一小时的歌舞剧,主角三只蝴蝶由王人美、黎莉莉、胡茄分别担任,小红则在戏里扮演拟人化的小太阳。小太阳头上戴一顶有“太阳花”的纸制帽子,戏不多,在剧中却是能呼风唤雨的角色。小红天真活泼,穿插于台上跳来跳去,时而刮风,时而下雨,生气勃勃,演来令人喜爱。
  经过半年多的培训,小红在剧社里渐渐显露出才华了。一次演出《特别快车》,主角王人美没有到场,可把大家急坏了。无奈之中抓小红临时抢装,顶了上去。结果出乎意料,未经排练的小红,居然也能顺利完成这次演出,并且同样博得了掌声。
  从此,小红的地位发生了变化,剧社也安排她担任个别小型节目的主角了。后来这个表演唱《特别快车》就成了小红经常演出的拿手节目,遗憾的是它属于“软性”一类的东西。
  好景不长,严酷的现实使得明月歌舞剧社很快支撑不下去了。
  导致这一结果的重要因素是:当时新兴的有声电影日渐发展,许多专门以营利为目的的制片商,把手伸得老长,发现有才华、有号召力的歌舞演员,就设法礼聘去拍戏。
  首先,天一影片公司下手,拉去王人美、黎莉莉、严华、谭光友四台柱,拍了第一部有声歌舞片《芭蕉叶上诗》,这无异于给剧社开了一个被动的头。
  相继而来,联华影业公司通过关系,把王人美拉去拍《野玫瑰》。紧接着又弄走黎莉莉,去拍《火山情思》。黎锦晖心情焦灼,台柱拆走,剧社断难继续维持。
  1933年春末,明月歌舞剧社决定解散,借北京戏院作告别演出。告别节目是由黎锦光等人根据同名电影剧本《野玫瑰》改编成的大型歌舞剧。
  已经被“联华”拉去拍电影《野玫瑰》的主角王人美,答应为剧社的告别演出当主演,以加强阵营招徐观众,筹集解散资金。海报贴出,许多小报也竟相哄抬。《野玫瑰》的锣鼓未响,就已经名声在外了。
  演出时值夏天,一日三场:下午两点、五点、七点半各有一场;场场均亮“满座”霓虹,可谓盛况空前。本来颇有点凄凉的散伙演出,竟被热情涌来的观众冲掉大半。
  《野玫瑰》有这样的情节:男主角投身义勇军,开赴前线抗日。在这里,作者加了一首《民族之光》的歌曲。这支歌唱出了时代的声音,高呼要“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
  每当演唱这支歌时,台下总有观众报以热烈的掌声。小红是这支歌的演唱者之一,演出之中她也常受到台下观众的感染,情不自禁地激动起来。
  一次,戏散之后,大家围坐在一起谈天说地,话题谈到《民族之光》。有人说“与敌人周旋在沙场之上”这句歌词太好了。此时,恰巧周小红和几个小姐妹也来了。有人看到周小红,大声说:
  “周小红,你的名字太俗了,上海滩少说也能寻出几千个小红来,依我看,还不如用我们唱的歌词中的两个字。”
  “什么字?”
  “‘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中的周旋呀!”
  “是啊,这句歌词多有气魄。”有人附和道。
  此时,正在一旁吸烟的黎锦晖也兴奋地插道:
  “周旋这个名字很有意思,不过她是个上海妹子,加个斜玉旁就更漂亮了!”
  在一片欢声笑语中,周小红的名字消失了。从此,代之而起的是一个将要震动影坛歌场的名字——周璇!
  明月歌舞剧社半个月的告别演出将要结束了,虽然场场爆满,但毕竟越来越接近于劳燕分飞的局面,使人感到有些黯然神伤。因此,最后三天的演出,从剧社到后台,都弥漫着一种令人难受的告别气氛。
  进剧社未满一年的周璇,心里真有说不出的滋味。她沉默了,无忧无虑的神情也不复存在了,似乎换了一个名字换了一个人,或者说她忽然长大了几岁。因为她留恋这一切了,要知道这一小段经历是启蒙时期,是通向未来明星之路的通道。
  此时,社友们都在忙着为自己寻找出路,有的谈靠亲戚去谋个差事,有的说凭一身力气去找点零工碎活混饭吃。严华这个从北京来的“头牌小生”,虽说上海有他的落脚点,但他准备回北京寻求一条经商之路。
  好心的章锦文一直为周璇担心,她信步来到二楼男宿舍,严华忙着让坐。章锦文心直口快,说了几句便倒出了自己的心思。她颇带感情地对大家说:
  “剧社解散,其他人都没啥大问题,最苦的是周璇,她回家弄不好就要被她爹爹卖到堂子里去。”
  大家听了都大吃一惊。章锦文把自己原先了解的一些情况,统统告诉了社友们。这群来自四面八方的艺术爱好者们,血气方刚,颇有一些正义感,亦富于同情心。尤其对周璇,许多社友都把她当作小妹妹看。
  经过一场七嘴八舌的议论,山东汉子张欣若站了起来,慷慨激昂地提出为歌舞艺术、为同仁寻找出路,重新组建一个剧社的大胆想法。严华基于对周璇的好感,又是她的国语老师,便首先附和,于是,“新月歌剧社”在七拼八凑的基础上成立了。
  “新月”成立不久,先去苏州、无锡一带巡回演出,回到上海,卖座不佳,在观众中没有多大号召力,眼看又难维持下去,不几个月只得步“明月”的后尘,宣告解散。
  天无绝人之路,胖姐姐章锦文和严华经朋友了惊介绍,认识一个叫金佩鱼的小开,他主动拿出一笔钱交严华办歌舞团。于是,严华又出面将周璇和“新月”的大部分人马组织起来,成立“新华歌剧社”。
  为了扩大影响,剧社特地以重金聘请了当时在影坛有了名气的王人美、黎明晖、袁美云等红角儿来客串演出。因为影星联袂登台,同样出现了场场爆满的场面。
  此时已是十六七岁的周璇,更比以前懂得发愤苦学,每天早起练声,虚心向人求教,弹弹唱唱,从不荒废光阴。她的嗓音日渐清亮,唱歌才华初露。一次电台举行比赛,她异军突起,压倒许多歌星,被选为仅次子白虹的第二名优秀歌手。这样,周璇一跃而成为剧社的女台柱了。
  周璇的收入不多,而她的养父母的眼睛又紧紧盯住她的腰包,她感受到了无形的压力。于是,她通过严华,常常跑电台唱歌,挣点收入。周璇在这一时期虽然是在小电台唱歌,但在上海广大听众中却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为日后周璇获得“金嗓子”的美称,打下了牢固的基础。
  新华歌剧社虽在一开始非常火爆,但由于它的不良思想倾向,编演一些“软性”甚至黄色的节目,违背了时代精神,回避了民族危机日益加深的现实。1935年,未满周岁的“新华”也宣告解散。
  1935年,周璇在歌坛有了些名气,常到一些民营电台唱歌,也使她小有收入。同时,由于评论界龚之方的介绍和王人美等人的帮忙,她得以在电通公司拍摄的《风云儿女》中客串一个小角色,这便是她步入影坛的起点。
  “新华”的解散,不像当初“明月”和“新月”的解散那样,叫周璇感到忧戚和茫然。周璇和严华告别同仁,边谈边走,由于两家住得比较近,所以两人同路。
  “这次你准备怎么办?”严华表情严肃地问周璇。
  周璇理解他的问话,笑着征询说:
  “陈铿然先生和袁美云姐想介绍我进艺华影片公司,你说好吗?”
  “那当然好!”
  “恐怕合同不长。”
  “你还管它长不长,进去几个月拍两部戏再讲嘛。”严华急忙坚定她的信心。
  过不多久,周璇被艺华影片公司聘为基本演员。这是周璇做梦也没想过的事,她高兴得像只小鸟,整天在家里和公司之间飞来飞去。
  女大十八变,矮小干瘦的周璇变得丰满妩媚了,那宽舒的额角,弯弯的秀眉,明净的双眸,以及常挂笑容的嘴角略向右翘的神情,都给人以和善纯朴、天真可爱的印象。
  电影界同行对这个衣着朴素,举止文静,有时也很活泼的少女,普遍抱有好感,都亲切地叫她璇子或者小璇子。
  周某和二夫人对此也非常高兴,他们各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寄希望于周漩,巴不得她一夜之间红起来,成为影坛巨星,最终变成一棵“摇钱”大树。
  但当时的小璇子还仅仅是个刚步入影坛的小演员,她每月几十元钱的固定收入也只能够这个家庭的一般生活开销,如果要买一件入时点的衣裳,还得精打细算一番。
  周璇进了“艺华”之后,便开始忙碌起来。1936年,她先后参加拍摄了《花烛之夜》、《化身姑娘》、《百宝图》、《喜临门》和《狂欢之夜》等影片。
  其中《狂欢之夜》是当时新华影片公司拍摄的,周璇插空去扮演了一个角色。
  自从周璇从影之后,她家的日子逐渐好了起来。不久,二太太辞去帮佣工作,再不久,他家搬出尚贤坊,住进静安寺附近的一个亭子间。
  1935年“新华”解散后,周璇踏入电影界,而和她以前搭档唱歌的严华到哪里去了呢?
  原来,严华走进“新华”后,仍旧“跑”民营电台唱歌来维持生活。有时,百代和胜利唱片公司也请他写点曲子,灌些唱片,收入也不算差。
  此时,黎锦光找到严华,提出恢复明月歌舞剧社的主张。两人由于志趣相投,加上对当年“明月”怀念至深,一拍即合。
  “明月”终于恢复起来了,由黎锦光任社长,严华任副社长,设址小沙渡路。经过一番筹划,“明月”准备到南洋一带去巡回演出。
  1936年春天,“明月”动身去南洋之前,严华到周璇家,把自己要到南洋的事告诉了正在练唱歌的璇子。听到这个消息,周璇眼睛瞪得圆圆的,半天说不出话。
  半晌,周璇才问道:
  “你几时动身?”
  “后天晚上。”
  “那你后天中午来我家吃饭。”周璇轻声细语地说道。
  严华正要推辞,周璇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说:
  “你一定要来呀!”
  严华走后,周璇把请客吃饭的事告诉了妈妈。井要求做得丰盛些。自女儿从影后,养母的态度好多了。她知道周璇的意思,她也很喜欢严华。严华父母双亡,兄弟姐妹各自谋生,他是个“进门一把火,出门一把锁一的单身汉。他常在空闲时间来看周璇,一来二去,养母和严华都很熟了,养母也很喜欢他。
  第三天的上午十点钟,严华买了一盒新鲜的奶油栗子蛋糕和两瓶绿豆烧,径自往周家走去。养母见严华来了,忙招呼他上楼。严华刚踏上楼梯,便听见周璇随口哼唱歌曲的声音。他放慢脚步,似乎不愿打断这柔美的歌声。
  一曲唱罢,严华已经出现在周璇的身后,周璇一回头发现了严华,咯咯笑着说:
  “依真坏,不声不响,吓了人家一跳。”
  严华随手放下东西,用食指靠近嘴唇“嘘”了一声。原来,这是严华教周璇国语时立下的规矩:两人见面一定要说国语,若是周璇说上海话,严华就“嘘”她。这样,便于随时改正字音。
  其实,周璇取得今天这样良好的成绩,当然与严华是分不开的,这一点周璇十分感恩。严华呢,他由开始同情小红,尔后通过一起唱歌演出,逐渐喜欢这个纯真可爱的姑娘了。
  两人随便聊几句话后,严华注意到了,房间重新收拾过,台子上摆着一盒精美糖果,五斗柜上的花瓶里也插上新鲜的月季,玻璃板下,压着各个时期的照片,有集体照,也有个人照。看起来,周璇今天的送别饯行是十分隆重的,严华心里想道。
  时近中午,周璇忙着下楼端菜。筵席就在亭子间进行,大小碗碟几乎摆得小方台没有空隙。三个人各据一方坐下来,周璇原本不会喝酒,为了助兴她往自己杯子里倒了一口啤酒,也算是陪陪客人。
  大家边谈边吃,相互夹菜。不知道为什么,席间周璇的话反而不如喝了老酒的养母多。她天真的笑容不见了,只是怔怔地看着严华。严华觉察到周璇情绪的变化,忙问道:
  “小璇子,你在‘艺华’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吗?”
  周璇摇摇头:
  “我只是有点头疼。”
  养母随口答道:
  “天天拍夜戏,头怎能不疼,赶快去床上躺躺,起来便好了。”
  养母说完,收拾起碗筷径自下楼去了。周璇和衣躺在床上。严华走到床边劝她好好休息,谁知周璇侧身,脸朝墙,一声不吭。严华不禁有点担心,往里一看,只见周璇在默默地流眼泪。
  严华一阵心慌,连忙问她是怎样不舒服。而周璇只是摇头作答。严华不知如何是好,要去喊养母来。周璇立即翻转身来,说道:
  “你此次到南洋,什么时候回来?”
  “说不准,也许一个月,也许半年。”
  “唉,我要不是和‘艺华’订了合同,我一定会和明月社一起去南洋演出。”
  严华无语。周璇从枕头底下抓出一个黑色薄面的日记本,递给站在床前的严华,郑重其事地对严华说:
  “这本日记是我写的,你拿去,等你上了船再看。”
  严华不无好奇地问:
  “为什么要等上了船再看?”
  周璇面带羞涩地说:
  “我写得不像样子,现在看了难为情。”
  “谁都知道你没有上过什么学,写得不好有啥难为情的。”严华说着就要去翻。
  周璇急忙坐起制止,说如果现在看她就收回。严华看她杏眼圆睁,说得那样认真,也就尊重了她的意愿。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才匆匆告别。
  入夜,开往南洋的海船驶出了吴淞口,严华躺在铺位上休息,一种不可名状的离愁别绪涌上心头,他忽然想起中午在璇子家吃饭的情景,急忙坐起,从提包里取出那个黑色薄面的日记本,迫不及待地打开来看。
  日记本里密密麻麻、歪歪扭扭的字迹,看起来很费劲。严华似乎预感到什么,一口气地读下去。忽然看到自己的名字出现在一篇日记上。那是记载她当初因摸钢琴被一位提琴师踢倒在地上,严华打抱不平,替她讲话的事情。
  读着读着,严华的名字越来越频繁地出现了。“啊,璇子爱上我了!”严华心头一阵热,血涌到脸上来。现在,他是多么希望这条开往南洋的巨轮,马上掉转头开回上海。
  从此,严华每到一地演出总是先跑邮局,把预先写好的信投进信筒。他归心似箭,在泰国、新加坡的几个城市的演出结束之后,再也无意实现原先遍游南洋各国的计划,就收拾行装回国了。
  严华回到上海,顾不得旅途劳累,仆仆风尘,匆匆直奔周家而去。两人一见面,顿时无言,周璇脸涨得红红的,羞涩得说不出话来。等严华打开了话匣子,她才慢慢适应,又恢复了自然朴实的本色,有说有笑,像个天真烂漫的小女孩。
  他们说妥了,决定马上订婚,明天就去金铺打一对婚戒,刻上自己的名字,作为“信物”互换了戴在无名指上。同时,商量着换房子搬家的事情。
  不几日,严华在愚园路愚园村租了一套住房,把周家母女从静安寺接了过去。从此,严华和周璇同居了。
  1937年春天,明星影片公司准备筹拍《马路天使》,这部影片的编导是个有胆识、敢于创新的青年艺术家,他叫袁牧之。影片的男主角已定好了,女主角未定。袁牧之为此苦苦寻觅。
  其实,倒不是明星公司没有女明星,而是能把《马路天使》女主角演好的女明星确实不多。袁牧之搜索枯肠,纵目影坛“觅知音”。突然,他想起一个人,她就是常跑电台的周漩,歌喉圆润甜美,很有魅力。
  袁牧之认识周璇,他在主演《风云儿女》时,周璇在戏中客串一个小角色。更凑巧的是小璇子的原名也叫小红,在某些方面与《马路天使》里的女主角小红有相似之处。袁牧之想到此,决心启用周璇。
  但这时候问题来了,周璇并不是“明星”的基本演员,她是“艺华”的台柱子,“艺华”能放吗?袁牧之决定用“明星”的台柱演员白杨去交换。这一来果然奏效,于是周璇顺利地进了“明星”的摄影棚。
  那一天,周璇穿着一件淡蓝色阴丹士林布的旗袍,平底搭绊的黑皮鞋走进摄制组。周璇在众目睽睽之下,虽笑盈盈的,但显得有些局促不安。她低着头,不敢正视在座的明星们。
  这时,一些见过世面的摄制组成员,根据这些“初步印象”不禁对周璇是否能胜任这部戏的女主角表示怀疑,同时,也为袁牧之的大胆抉择感到担心。
  作为一名优秀导演,袁牧之独具慧眼,他清楚地看到了:周璇的身世、年龄、经历、气质以及外貌和唱歌才能等等,对扮演小红这个角色都十分有利。
  果然,在导演的启发和帮助下,戏排得非常顺利。周璇理解人物,进入角色的速度之快,使现场拍戏的内行人无不惊讶,无不赞赏。后来,袁牧之初看样片时很是兴奋,认为小璇子把他所要着意塑造的小红演“活”了,演“绝”了。
  由于周璇自己的生活体验和数年的艺术实践,使她能深刻体味到小红心灵深处的思想情感,从而能够准确把握这个卖唱歌女的艺术形象。
  《马路天使》这部影片生动地再现了三十年代都市下层的人们——小歌女、吹鼓手、妓女、报贩、失业者、剃头师傅、小贩等的悲惨生活,尖锐地抨击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黑暗。
  由于影片取得很大成功,各种进步报刊竞相宣传,一片赞誉,影片的几名主要演员受到了广泛称赞,其中对周璇的评价尤为突出。
  另外,影片中的两支插曲,都达到相当高的思想艺术水平,经周璇的歌喉唱出,引得街头巷尾争相传唱,风靡当时的上海滩。
  周璇红起来了,以前她拍的几部戏,包括她主演的片子,都没有能引起人们多少注意,而《马路天使》的一举成功,则使她在广大观众中声誉鹊起。她在这部影片取得的成绩,无疑为她日后登上影坛大明星宝座和独享歌场“金嗓子”美名,起了极其重要的推进作用。
  1937年,“七七事变”刚过,“八·一三事变”又起。周璇拍完《马路天使》以后,“艺华”马上把她从“明星”要了回来,继续履行合同。唯利是图的老板在抗日烽火烧到脚底下,为了钱的驱动,继续叫周璇连拍《满园春色》和《三星伴月》两部“软性”歌舞片。
  “八·一三”后,周璇与严华应上海艺社社长刘达良之邀聘,参加该社去菲律宾巡回演出。他们每到一地,向爱国华侨讲述着日本侵略者侵占中国的情况,唱抗日民族歌曲,演爱国节目,演出极为成功。
  夏天到来之际,周璇与严华回到“孤岛”上海。两人回来后,一时还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两人商量一下,决定北上,到严华故里北平去完婚。于是,周璇随同严华,轻装登上了北去的海船,再由天津乘火车到北平。在火车上听了严华富有感情的介绍,周璇刚跳下火车恨不得能飞步奔向天安门,奔向王府井,奔向西山,奔向颐和园,奔向……
  谁知道,刚出站口,两人愣住了,几个全副武装、凶神恶煞般的日本兵在检查旅客的行李,搜旅客的身。看到这里,周璇早已心驰神往的天坛、北海、西山等地顿时没有了情趣,她恨不得早些到严华的家里去。
  严华早年丧父丧母,严华的大哥大嫂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住了几天,他们便把大喜的日子择定。
  就在这时候,严华的小时同学专程从天津赶来,要严、周到天津大光明大戏院去唱歌,严、周觉得到天津挣些钱再回来结婚也不迟,于是决定跑一趟码头。
  在天津,严、周的演唱,使戏院老板赚足了钱。就在两人准备离开天津时,一个神秘之客找到他们,要他们去长春“满影映画社”拍片。两人一听名字,便知是日本人办的“企业”,于是婉转拒绝:“等我们回北平办过喜事再说吧。”来访者只好怏怏而回。
  返回北平,两人草草办完婚事,觉得北平不可久留,以防有人再来找麻烦,便乘上车直奔上海。
  1938年的秋天,国华影片公司成立了。
  一天,上海金城大戏院的L老板,急急忙忙坐车来到周璇家,告诉她说,他和二哥办了“国华”,并以“过房爷”的身份邀请周璇去当“台柱”,替他们公司“撑市面”。
  提起这位“过房爷”,倒要补叙几句。那还是五年前的春天,新华歌剧社第一次在金城大戏院演出时,L老板认识了小璇子。他到后台来玩,见天真活泼的小璇子和几位女演员边化妆边谈笑,便凑趣地走上前去,弯下高高瘦瘦的身子,拍拍小璇子的肩膀,眯缝着眼睛问:
  “小璇子,你叫我啥?”
  小璇子坐在镜台前,不假思索地回答:
  “叫你L老板呀!”
  L老板摇摇头,笑着说:
  “叫我‘过房爷’!”
  小璇子歪着脑袋,两只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站在自己身边的L老板。同仁们都笑了。从此以后,“过房爷”便叫出了名。其实,这位“过房爷”只不过比“过房囡”大了个七八岁。
  此时,周璇离开影坛差不多有一年之久,时间越长,她似乎对五光十色的水银灯下生活就越发产生一种怀恋之情。再加上“过房爷”三番五次地劝,周璇就认可了。而严华通过一些关系,到了“百代”做事。
  一天,周璇刚踏进朋友了惊家,丁悚马上告诉她,“爵士”要请她去参加青岛电台开幕播音。周璇回答说:
  “‘国华’要我拍戏,不能去唱了。”
  了悚不无讽意地笑着说:
  “你现在架子大了,老早新新公司游乐场你都肯跑来跑去嘛!”
  丁悚哪里知道,周璇此时已有几个月的身孕了。任凭周璇再三解释,也无济于事。殊不知,热心的丁悚已越俎代庖,事前满有把握地答应了人家这笔生意,连播唱广告都登出来了。
  周璇向来看重友情,此事真是左右为难,她心里急得要哭,回到家里直跺脚。当晚,天还没有亮,她便觉得浑身不适,不多时即“见红”,流产的预兆已经十分明显。严华急忙找来救急车,把她送进红十字会医院。
  人躺在医院还未治疗,电话便跟进医院。为了顾及大家面子,也为今后考虑,周璇只好屈从。于是,她中断了治疗。
  电台揭幕仪式开始了,不一会儿,轮到歌星周璇演唱。一曲刚罢,她便眼冒金星,突然晕倒在地。当场四座皆惊,相顾愕然,电台管事人立即将她送进了红十字会医院。
  一进医院,医生便开始打针安胎,但已为时太晚,终于流产。
  经过两个月的治疗,周璇出了医院,根据医生的建议,出院之后需休养一两个月。可是,周璇刚回到家,L老板来登门“拜访”来了,要周璇马上拍摄影片《孟姜女》。
  严华急忙说:
  “这可不行,要拍戏也得等璇子身体复元。”
  L老板淡淡一笑,说:
  “我也是为璇子着想,今朝日脚好,只要伊露露面,出出场,参加一下开拍仪式就可以了。要不,领衔主演缺席,太煞风景啦!”
  这毕竟是与“国华”的第一次合作,周璇只得答应了。
  在L老板的精心安排下,周璇一跨进摄影棚,就又是“试装”又是“试镜头”,“节目”一个连一个地延续下来。一夜夜、一天天,周璇在摄影棚里度过。
  就这样,周璇凭着自己年轻,拖着还未复原的身体,投入了《孟姜女》的拍摄。总共花费了一个月左右的工夫,影片完成了。
  周璇拍《孟姜女》是被“过房爷”拉来仓促上阵的,连拍片合同都没签。L老板凭籍“过房”关系,利用周璇在《马路天使》和歌坛已经崭露头角的影响,使《孟姜女》赚了一大笔钱。
  然而,这位“过房爷”是个出名的悭吝人,他付给周璇的报酬并没有因为是“过房”关系而优厚。虽说周璇也是挂名领衔主演,她的所得却没有陈云裳、袁美云等影星领衔主演高。
  由于《孟姜女》里面安排了许多“时兴小调”插曲,周璇歌喉超群,一唱轰动,使其上座率高于其他公司出品的“古装片”。
  L老板深诸行情,他十分担心同行业主把周璇“挖走”。为了不使这位年轻的“女财神”跑掉,他挖空心思说眼“过房囡”签下了长期合同,企图用这根无形的绳子把她牢牢拴在“国华”。
  L老板的阴谋终于得逞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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