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党人文集》

汉密尔顿 杰伊 麦迪逊著 

 

第二十七篇 续前篇内容考

 

 


  (汉密尔顿)原载1787年12月25日,星期二,《纽约邮报》

  致纽约州人民:

  曾经有人用不同方式劝告说:制宪会议提出的这种宪法,如果没有军事力量帮助执行它的法律,就不能起作用。

  然而,这象那一方面提出的其他大部分事情一样,仅仅以一般的断言为根据,并没有精确地或明白地提出断言所依据的任何理由作为支持。就我所能领会的反对者的潜在意义来说,它似乎起源于一个假定:人民不愿意在任何内部性质的事情中行使联邦权力。

  且不谈内部和外部的区别的不明确或含糊之处,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假定人民不愿意的根据是什么。除非我们同时假定全国政府的权力的管理不如州政府,似乎就没有余地可以假定人民会有厌恶、不满或反对了。我相信他们对一个政府的信任和服从,通常是同它的管理的优劣成正比的,这可以当作一般的准则。必须承认,这个准则也有例外,但是这些例外完全决定于偶然的原因,所以不能认为它们与宪法的真正优缺点有任何关系,只能用一般性的原则和原理来判断。

  在这些论文中曾经提出各种理由来指出全国政府会比地方政府管理得更好的可能性。 主要理由是:选举范围的扩大,会给人民更大的选择自由;通过州的立法机关——它们是人们选举的机构,全国参议院议员由它们选任——有理由可以期望这一部门的组成通常会经过深思熟虑;这些情况保证使全国会议具有比较丰富的知识,了解更为广泛的情况,不那么容易沾染党争精神,更容易摆脱那些偶然的感情冲动或一时的偏见和偏向的影响。这些情况在比较小的社会里往往会损害公众商议问题,造成对社会上的一部分人的不公和压迫,搞出一些虽然能满足一时的爱好或欲望但最后会以普遍痛苦、不满和厌恶而告终的计划。当我们更深刻地分析行将建立的大厦的内部结构时,还会有一些有相当说服力的理由来证实上述可能性。这里只要说明下面一点就够了:在没有充分理由来证实联邦政府将按人民讨厌或鄙视的方式进行管理时,不可能有合理的根据来假定联邦政府的法律会比某些成员州的法律遭到人民更大的反对,或者需要任何其他方法来强制实施。

  不受惩罚的希望,是叛乱的强大诱因;对惩罚的恐惧,同样是叛乱的强大阻碍。联邦政府如果拥有相当程度的权力,能求助于整个邦联的集体财力物力,难道不会比只能调动本州的财力物力的一个州更能抑制前一种看法、鼓励后一种看法吗?一个州内进行捣乱的派别,很容易认为自己能够同该州政府的赞助者进行竞争,但是不会糊涂到认为自己是联邦联合力量的对手。如果这个意见是正确的话,不正规的个人联合对抗邦联权力的危险,比对抗联邦某一成员的权力要小一些。

  这里我要贸然指出:对某些人说来,这也许是新鲜的,但却不能因而认为不怎么公正;国家权力的执行越是混合在政府的日常实践中,公民越是习惯于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接触到这种权力;他们对这种权力越是经常耳濡目染,这种权力就越加深入地进入那些感人心弦、动人情感的事物中,因而获得社会的尊重和爱慕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人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习惯的动物。凡是难得打动一个人情感的事情,通常对他的思想影响很小。一直远离人民、又为人民看不到的政府,难以指望引起人民的情感。结论是:联邦的权力和公民对它的感情,会由于它扩大到所谓内心关注的事物而加强,而不会因而削弱,而且随着对它的作用的熟悉和理解,借助武力的机会也就少了。权力越是通过人类情感自然流露的那些渠运转道,借助于暴力和可怕的强制方法的需要就越少。

  总之,有一件事是明显无疑的:象拟议中的这种政府,避免必须使用武力的希望要比其大多数反对者所主张的那种联盟大得多。那种联盟的权力只能按照各州的政治资格或集体资格对它们起作用。已经表明:在这样的联盟里除了武力以外不可能有法律制裁;各成员的经常失职是政府结构的自然产物;这种失职现象正如它们经常发生的那样,如果要从根本上纠正,只能使用战争和暴力。

  制宪会议提出的计划,通过把联邦首脑的权力扩大到一些州的个别公民身上,将政府在执行自己的法律时能够利用各州的一般行政长官。不难看出,一般认为这种做法有助于消除法律来源的一切差别,并且给联邦政府提供各州政府享有的同样便利,它的权力得到应有的服从。此外,联邦政府能对舆论产生影响,这种影响起因于它有权号召整个联邦的财力物力对它帮助和支持这一重要考虑。这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邦联的法律,就其所及的上述合法对象而论,会成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各州所有的立法、行政和司法官员,由于神圣誓言的约束均须遵守。于是各州的立法机关、法院和行政长官均将参加全国政府在其正常而合乎宪法的权力范围内的工作,并协助政府执行法律。凡是深思熟虑探究这个情况的后果的人,会看出只要联邦的权力是以一般应有的慎重态度来行使,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预测联邦的法律能够得到正常而和平的执行。如果我们断然假设相反的情形,就可以从这种假设中得出任何中意的推论,因为即使以前的或现在设立的良好政府,由于滥用权力,也会激起并造成人民中肆无忌惮的过火行为,是确实可能的事情。即使反对新宪法的人认为,国家的统治者会对公益的动机或应尽职责漠不关心,我还是要问他们,这样的行为怎么能够促进对野心的爱好或侵犯的意图呢?

  普布利乌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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