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概论
◇第二篇 关于外国势力和影响的危险对此问题的概述
◇第三篇 续前篇内容
◇第四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五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六篇 关于各州不和所造成的危险
◇第七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八篇 各州敌对的后果
◇第九篇 联邦能防止国内派别之争和暴乱
◇第十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一篇 联邦对商业关系和海军的裨益
◇第十二篇 联邦在税收方面的作用
◇第十三篇 联邦在政府经济方面的优越性
◇第十四篇 答复由于幅员广大而反对拟议中的宪法的意见
◇第十五篇 当前的邦联不足以维持联邦
◇第十六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七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
◇第十九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一篇 现在邦联政府的其他缺点
◇第二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三篇 为了维持联邦,需要一个同拟议中的政府
◇第二十四篇 进一步考虑共同防务所需要的权力
◇第二十五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六篇 研究限制立法机关在国防方面权力的主张
◇第二十七篇 续前篇内容考
◇第二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二十九篇 关于民兵
◇第三十篇 关于一般征税权
◇第三十一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三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四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五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六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七篇 关于制宪会议在设计适当政体方面的困难
◇第三十八篇 续前篇内容
◇第三十九篇 此方案与共和政体原则的一致性
◇第四十篇 审议和证实制宪会议关于组织一个混合政府的权力
◇第四十一篇 宪法所授权力概论
◇第四十二篇 进一步考察宪法授予的权力
◇第四十三篇 续前篇
◇第四十四篇 对若干州的权力的限制
◇第四十五篇 考察所谓联邦权力对各州政府的威胁
◇第四十六篇 比较州政府和联邦政府的影响
◇第四十七篇 新政府的特殊结构及其各部门的权力的分配
◇第四十八篇 这些部门的分立不应达到彼此没有符合宪法的监督程度
◇第四十九篇 用召开会议向人民呼吁的方法来防止政府任何部门侵犯权力
◇第五十篇 定期向人民呼吁的研究
◇第五十一篇 政府结构必须能使各部门之间有适当的控制和平衡
◇第五十二篇 众议院
◇第五十三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五十四篇 各州众议员的分配比例
◇第五十五篇 众议院的全部人数
◇第五十六篇 续前篇内容
◇第五十七篇 结合众议员的选举来研究新计划有牺牲多数人让少数人向上爬的所谓趋势
◇第五十八篇 研究众议员人数不会随着人口增长的需要而增加的反对意见
◇第五十九篇 关于国会规定议员的选举权力
◇第六十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六十一篇 续前篇内容
◇第六十二篇 参议院
◇第六十三篇 续论参议院
◇第六十四篇 参议院之权力
◇第六十五篇 续论参议院之权力
◇第六十六篇 进一步探讨反对参议院行使作为裁决弹劾案法庭的权力之意见
◇第六十七篇 行政部门
◇第六十八篇 选举总统之方式
◇第六十九篇 行政首脑之真实属性
◇第七十篇 再论行政部门
◇第七十一篇 行政首脑之任期影响
◇第七十二篇 续前篇内容,并探讨行政首脑之连选连任
◇第七十三篇 维护行政首脑之条款,以及否决权
◇第七十四篇 行政首脑之统辖陆军与海军,及其特赦权
◇第七十五篇 行政首脑之缔约权
◇第七十六篇 行政首脑之用人权
◇第七十七篇 续论用人权,并探讨行政首脑之其他权力
◇第七十八篇 司法部门
◇第七十九篇 续论司法部门
◇第八十篇 司法部门之权力
◇第八十一篇 续论司法部门,兼及司法权之分担
◇第八十二篇 续论司法部门
◇第八十三篇 就陪审团审判续论司法部门
◇第八十四篇 探讨并反驳对宪草的某些一般性的及其他的反对意见
◇第八十五篇 结束语
◇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