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宇:软弱

第一章(2)


  5
  如果找起来,这样的小胡同在我们郑州城里已经很少见了,也只有到贫困的工人区才能找到。正好是两行小平房背对背的夹一条拐来拐去的小道,窄窄的长长的脏不叽的就像一条烂麻绳扔在那里。白天里有来来回回的行人和自行车挤着,还能挤出点热乎气儿。夜里就不行了,没有路灯,走进这小胡同里就觉得特别悲惨,像走进了黑暗的旧社会。
  有一次,于富贵推着他那辆破车走进胡同时,已经是夜里十一点了,他发现有人跟踪他。他推着车走,后边人也推着车走。他骑上车,后边人也骑上了车。后边的人就像影子一样粘住他了。
  那时候胡同里很静,阴森森的就像一条死亡通道。刚干反扒时,他曾经多次在这个小胡同里被编织袋蒙住脑袋挨揍。不过,那都是过去的事儿了。现在他已经是老警察了,对付这种小打小闹的意外情况很在行。就像猫在前边走,发现有耗子跟在后边,不但不惧怕,反而想笑。他一点也不着急,故意慢下来。他甚至有一点兴奋,多少年来,只要一面对扒手,他就充满了激情。这在他好像是一个例外,他走到哪儿都自卑,面对小偷们的时候却突然就能够高傲起来。
  高傲,这才是他的无价之宝,这种心理体验永远是他的兴奋剂,永远让他着迷。
  于是,走到胡同深处时,于富贵故意把车停住了。他感觉到后边跟他的人也停住了车。于富贵也不回头,手扶着车把,一条腿还搭在车梁上,就说:“你找我?”
  后边人说:“于哥好眼力。”
  这时候于富贵就像大爷一样,不慌不忙地点了一支烟抽着。
  这时我们就看出来了,只有在小偷们面前,于富贵才像一个领导干部。
  于富贵拖着腔爱理不理地说:“有话说?”
  后边人小心地说:“有话说。”
  那人慢慢推车过来,也不走近他,保持一定的距离,先把自行车支好。那样子做得虽然很小心,但是也很从容。
  于富贵说:“就在这儿说?”
  后边人说:“就在这儿说吧。”
  于富贵这才把腿从车梁上骗下来。他也把车子支好,困过头来。面对面对于富贵发现对方戴着墨镜,只把眼睛藏起来,就明白自己没有猜错。
  来人说:“于哥,道上的朋友都知道于哥是人物。”
  于富贵一听就烦,摆摆手说:“别说那么多乱七八糟,有啥说啥。”
  来人说:“你看,这些日子在火车站和市场,你连着把我们几个弟兄拍进去了,我们老大让我来给于哥赔个礼,于哥你看能不能抬抬手放我们一马?这年头出来混,都不容易。”
  于富贵说:“就这事儿?”
  来人不再说话,慢慢地走过来,把一个纸包轻轻地放进于富贵的车筐里。
  于富贵问:“啥玩艺儿?”
  来人说:“于哥,不多,是五吊。一点小意思,于哥别见笑。”
  于富贵轻轻地冷笑笑,把钱从车筐里拿出来说:“别什么五吊不五吊了,明说多好,不就是五千块钱吗!”
  来人赔笑笑说:“是,是五千。”
  于富贵把钱拿在手里掂掂,一下子扔了回去。他想扔进那人的车筐里,没有成功,被自行车把挡了一下,掉落在地上。后边人也不捡钱,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地看着于富贵,忽然哼出来几粒冷笑。
  于富贵说:“回去给你们老大说,他走眼了。”
  来人慢慢地说:“于哥,是不是太过分了?”
  于富贵没好气地说:“我等着把你们老大也拍进去。”
  来人也不示弱,冷笑着说:“于哥出口也太狂了吧?”
  于富贵说:“我老于就这脾气。”z
  来人恶狠狠地说:“那就走着瞧吧!”
  这种事儿,干公安这一二十年他见得多了,所以这回也没有往心上放,除了当笑话给王海说起过,对谁也没有讲过这个事儿,很快就忘到脑后去了。可是,事情的第三天下午一点二十分,就有人呼他,在他的呼机上留言说,一个星期之内要来取东西。
  当时他心里愣了一下,立刻就把这两件事情联系在一起了。
  这个老大是谁呢?
  哪个老大会这么做?
  于富贵干这一行也多年了,他明白其实黑社会也有黑社会的规矩,虽然黑帮与黑帮之间的火并经常发生,一般来说都不和警察发生直接冲突。于富贵想,我抓你是我的工作嘛,我把你们拍进局子里是你们犯案嘛,风声紧起来你们可以躲躲嘛。敢发传呼过来,挑明了要做我,如此猖狂,有这样出手的主儿会是哪一个呢?郑州虽然很大,因为是交通枢纽,黑社会活动比较猖狂,但是野主儿并不多。黑社会的老大,于富贵差不多都认识。他一边走一边在心里给他们排着队……
  小胡同里黑洞洞的,于富贵走着,能够听到自己的脚步声。深夜里走进这小胡同,就像走进城市的梦境。多少年了,于富贵就走这条道。出口去上班走这条道,上班回来也走这条道,这条道已经被他走得熟得发烫。郑州这个城市这么大,于富贵一直觉得那都是别人的地方,只有迈上这条小道,他才感到是回到了自己的窝。
  好多次了,买下厂子的私菅公司要扒掉这些平房,想把这里的地皮炒卖出去。都被工人们拦住了。这里是城市的黄金地带,一亩地能卖到二百万元,只这几百亩土地炒卖出去,公司就肥了。但是,由于工人们的拼命阻拦,一直没有得逞。于富贵理解这些工人们,就像理解自己一样。他们工厂没有了,工作没有了,只还有这一片地。他们在经济大潮面前一退再退,实在是没路可退了。他们就守着这块地讨价还价,不答应他们的条件,他们决不搬迁。不这,这块地在法律上已经是人家的了,早晚也要被人家炒卖出去。于是,于富贵每每走在这小胡同里,就感到凄凉和忧伤。
  “谁?”
  于富贵忽然发现胡同口的拐弯处黑乎乎的,有人蹲在那里。
  “我。”
  原来是王海。
  于富贵走近时,王海也站起来了。
  “这么晚了,在这儿干啥?”
  “等你嘛。”
  “你怎么不呼我?”
  “没有什么事儿,呼你干啥哩?”
  “走,家去吧。”
  “不去了。”
  两个人站在胡同口不再说话,于富贵一边给王海递烟和打火,一边心里就发热。他明白,王海是因为怕他出事儿,才等在这儿的。
  “王海,你想出问题了?”
  “老于,和你分手以后我就想出问题了。”
  “不瞒你说,我也想出问题了。
  “那个传呼?”
  “对。”
  “想出是谁了吗?”
  “没有。”
  “我想出来了。”王海说,“别的老大没有这出手。”
  “会是谁呢?”
  “秀才!”
  于富贵心里一愣,这才想到了,肯定是秀才。在郑州的黑社会老大里,是棵葱是头蒜他和王海都见过,只有秀才他们一直不知道是谁。好多小偷都说自己是秀才的人,但是他们自己也承认从来没有见过他们的老大。有意思的是,也从来没有听说过秀才出手作案。而且,秀才也只是个外号,谁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只是传来传去地说这个老大像个文弱书生,出手却无比狠毒。把他说得神神秘秘飘飘忽忽的,就像一个鬼魂。
  “王海,你这一说,我也想着是他了。”
  “你还是要留点心,别大意。”
  “兄弟,你是怕我成了何满子第二?”
  王海笑笑就走,回头说:“有事儿就呼我。”
  看着王海的背影一点点远去,小着小着消失在黑暗里,于富贵一动不动地站在小胡同口。他不想回家去,也不想再溜达,忽然间满脑子都涌上来何满子的事儿。
  好像何满子又高又大地走过来,手里提着他喜欢的鸟笼,满身是血……
  好像何满子躺在医院急救室的床上,脸色苍白,一双大手软软地抓着他,挣扎着笑着悄悄地对他说我不行了……
  夜越来越静,不远处轻轻地传来了金水河的流水声。
  夜深沉时,于富贵离开胡同口慢慢悠悠地走回家去,他觉得身后边就回响着何满子的脚步声……
  6
  多少年了,谁都知道何满子是在退休以后被人用刀捅死的,但是为什么被人捅死,一直是个谜。只有于富贵知道,老何是因为一辆自行车送的命。
  那是哪一年?已经十几年了吧?那时候老何还没有退休,一天中午他下班回来,发现有人给他送来一辆凤凰牌自行车。何满子围着这辆崭新的自行车转转看看,不知该如何处理。从这一刻起,他就开始迈出死亡的脚步了。
  他一看到这辆自行车,第一个反应就是连忙回身小心地把门关上,走过去坐进破沙发里,把烟拿出来点火抽着,开始仔细地打量这辆车子。这么看看那么看看,对着这辆崭新的凤凰牌自行车出神。
  那时候人们的生活水平还很低,谁家要拥有自行车手表和缝纫机这三大件宝贝,就已经是富人了。凤凰牌自行车又是名牌,别说没钱,就是有钱,也不能随便买,还要凭票。甚至车票比钱还要难弄。像何满子这样的家庭,有人把凤凰牌自行车当礼物送进家门,这对他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作为抓小偷的老警,他一直是帮人把丢了的东西找回来,却从来没有想过怎么样把送上门来来路不清的礼物退回去。今天,他可是遇到新问题了。
  不过,他虽然不知道谁给他送的车子,但是人家力什么要把车子送给他,他心里却非常透亮。近来他连着把几个小偷拍进了局子,跟着有人给他送来车子,这还不是明摆着让他手下留情的意思吗?
  他笑了。
  他笑着想,又遇到高手了。
  他干这一行已经几十年了,长期和小偷们打交道,他非常清楚小偷们的能耐,他们能够很容易地把别人的东西偷走。但是,能够人不知鬼不觉地把车子送进他家里不被任何人发现,这并不是很容易的事倩。他走走看看,家里的一切完好如初,连门锁似乎都没有被人碰过一样。他一进家门,就看见自行车支在厅里。接着他又发现,车筐里还放着发票。想得真周到,他不由得想,这活可干得真漂亮呀。他心里明白这可不是小毛贼的手脚,只有老大们亲自出手才能够把活干得这样干净利索。
  他心里当然也明白,他们把礼物送到他家里的另一层意思是说,告诉你何满子,我能够把我的来西送进你家里去,也就能够把你家里的东西拿出来。更深一层意思就是威胁了:我不仅可以拿走你家里的东西,也可以拿走你家里人的命……
  怎么办?
  他当然不能够把车子送回去,因为他不知道送给谁。
  他当然也不会为这一辆车子就对小偷们手下留情,那就不是他何满子了。
  他心里也曾经闪过一个念头,那就是把车子交给局里,向领导上说明情况,洗干净自己的身子。但是,他又想不能够那么做,把自行车交出去,不就等于告诉别人经常有人给我送礼吗?那我还能说清楚吗?怎么办呢?想来想去,他拿定了主意,谁叫你们送给我呢?你们既然送来了,我就收下吧。你他妈的敢送什么我何满子就敢收什么,老子就是贪脏不枉法,该怎么收拾你们还怎么收拾你们。你们威胁我,我才不怕哩。他觉得自己了解这些小偷们,谁的东西他们都敢偷,他们轻易不惹警察,再借给他们个胆,他们也不敢。
  何满子就是在这里大意了。
  这样,他就决定把凤凰牌自行车留下来。做出这个决定之后,他从破沙发里站起来,先把车子发票收起来,又把自行车往一边靠了靠,摆在家里人习惯放车子的地方。再回头看看,他笑了,就觉得这是他自己的车子了。
  这就是何满子的可爱之处。他找这个理由,找那个理由,实际上是在寻找说服自己的理由。他找呀找呀,最后总算找到了把别人的东西变成自己的东西的理由,自己把自己骗住了。
  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会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需要自己想办法欺骗自己,而且一般来说欺骗自己就等于欺骗别人,你如果留意一下,还会发现这是一种经常发生的心理现象,不只是何满子有,我们人人都有。那么,这种经常在日常生活中流动着闪现着的心理现象,也许在提示我们,活动在白天黑夜的时空之中的那个我们自己是外形,如同我们的广告形象;而潜伏在我们意识的闪念之中的我们自己才是我们的本质,也就是我们的灵魂。
  现在我们明白了,何满子找那么多理由,实际上完全是为了掩盖这辆车子对他的诱惑。他实在承受不了这种打击,因为他早就梦想给自己的女儿要一辆这样的自行车了。他实在是没钱,就是有钱,买这种名牌车子自己也没有能力。现在好了,他可以把这辆车子送给自己的女儿了。
  女儿回来了,一进门就叫:“爸爸,哪来的新车子?”
  何满子笑笑说:“买的嘛。”
  “给谁买的?”
  “给你买的呀。”
  “爸,别逗了。”
  何满子拿出发票说:“你看这是发票,爸爸不哄你吧?”
  老伴悄没声地走进来,问:“哪来的钱?”
  何满子说:“借的。”
  老伴说:“谁给的车票?”
  何满子说:“这你就不用管了。”
  女儿兴奋地围着车子转:“爸,你真棒!”
  看到女儿这么高兴,何满子觉得这件事真是做对了。
  他当然没有想到,两年之后他就是为这辆车子送了命。
  那时候他已经退休,早就把这辆车子忘到了脑后。再加上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得很快,一辆自行车也不算什么贵重东西了。那清早天刚麻麻亮,他提着鸟笼出去遛鸟,刚走出家门前的胡同,就在拐弯的地方,忽然从旁边蹿出来个人,对着他后心连捅几刀。那时候他手里还提着鸟笼,还没有来得及回头看看,就倒下了。
  就在倒下去的一瞬间,他一下子想起了那辆凤凰牌自行车……
  他死前在医院里躺了两天,奇怪的是多少人去看他,不管问他什么他都不说,不提供任何破案线索,好像他不想让刑警队侦破这个案子。他有气无力地躺在那里,神色出奇的平静,嘴角上甚至还挂着笑意。他的样子让来看他的同事们大惑不解,而他却仿佛胸有成竹,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中。他的老伴细心,发现他的目光总在来人中寻找着什么,心想他准是在等谁。
  后来于富贵来了。于富贵一进门,何满子就挣扎着朝他伸出手去,何满子的老伴这才明白老头子等的人是于富贵。于富贵是何满子原来的搭档,两个人都是抓小偷的,感情深得如同师徒。看看何满子的眼色,老伴就走出病房,让他们两个单独说话。这时,何满子才把自行车的事情告诉了于富贵。
  于富贵咬着牙说:“你放心,我知道咋做。”
  何满子有气无力地说:“你错了,你千万什么也别干。你要乱来,才对不起我。”
  于富贵不解地问:“那你为什么对我说这些?”
  何满子舒心地笑笑说:“咱们,咱们干这一行的,没什么亲近人。我一直拿你当朋友,没,没啥留给你,就让你知道知道我,也算给你留下一个教训吧。”
  于富贵虽然掂出了这话的分量,但当时并不真正明白老何的深意。一辆凤凰牌自行车的故事,何满子本来可以不说出来,他如果不说出来就再也没有人知道,那么他为什么要说给我呢?仅仅是一个教训吗?好像不是,但是别的意味他一时品不出来。
  好长时间,于富贵一直觉得这是个谜。
  但是,于富贵是再也没有给别人讲过凤凰牌自行车的故事。他明白如果他说出去,就损害了老何的名誉,就对不起老何。所以,不管领导怎么追问,他什么也没有说。他守着这个秘密,就像守着他们两个人的感情。
  老何死后不久,冷不丁地,一个叫狗三的劳教释放犯突然被人用刀捅死了。
  于富贵一下子想起来,当年就是老何把狗三送进监狱去的。他忽然猜到,狗三肯定是杀害老何的凶手。而且又感到这一切似乎全在老何生前的意料之中:狗三杀死了老何,狗三也将被杀。这当然不会是公安人员干的,公安人员不会采用这种私了的形式。老何的老伴和女儿也干不了这种事情,显然不是她们的出手。
  那么,是谁为老何复仇了呢?
  案一直没破,那么多大案要案都破不了,谁也不会为死一个老扒手花钱破案。
  事情过去很长时间了,才有人说狗三不是单挑,他是秀才的人。
  秀才!
  后来于富贵也推测过,如果狗三真是秀才的人,当年送给何满子凤凰车的就可能是秀才。秀才送给老何车子,是想让他手下留情。老何却贪脏不枉法,硬把狗三拍进了局子。狗三出狱后怀恨在心,就捅了老何。那么秀才呢?是因为狗三惹祸,坏了黑社会的规矩,秀才为了清理门户,又让人做了狗三?
  这回王海猜测,传呼他于富贵的也是秀才。
  可是秀才为什么要给他发传呼呢?
  唉,不想那么多那么远了,是不是秀才也不用去想了,都要想糊涂了。有一条是肯定的,我于富贵这一回是遇到高手了。
  较量就在眼前,先回家去好好睡一觉吧。
  于富贵拿出钥匙,悄悄地打开自己的家门,尽量不碰响家里人的香梦。使人想到他在外边是警察,回家却像小偷一样……
  7
  “有动静吗?”
  “没有。”
  从收到那个传呼的第二天开始,王海几乎每天都问他,他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动静。
  “已经三天了吧?”
  “已经三天了。”
  王海为了怕出意外,早上去迎他上班,晚上再陪他回家。就是在白天,他们两个分头活动的时候,王海也经常呼他。但是,三天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等待,在折磨着他们。
  一直到第四天下午,于富贵在花园商厦巡护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
  积反扒十几年的经验,在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于富贵很快就能够发现谁是小偷。甚至有时候他还能一个一个数出有几个小偷在人群中活动。他什么也不用看,只看人的眼睛。这和当年的何满妇不同,何满子是看手。往人群里一站,何满妇什么都看不到了,只看见手。在他眼里到处都是手,是手的海洋。而于富贵是看眼,在人群里他什么都不看,只看人的眼睛。在他看来,人群就像布满星星的天空。在这些眼睛中,普通人的眼睛是一种类型,小偷的眼睛是一种类型。由于关心的内容不同,这两种眼神区别明显。普通人的眼神是直的,看什么就是看什么,又单纯又规矩。只有小偷的眼神是弯的是活的,灵动活跃格外明亮,在一片眼睛里往外跳,就像鱼儿跳出了水面。十几年来,于富贵就凭着对这两种眼神的区分,一眼就能够在人群中认出小偷来。而且越是人多,这些眼睛就越是好找。看得多了,他觉得看这些眼睛上瘾。如果有几天看不到这些眼睛,他就想得很,就觉得生活不完整,就觉得缺少了什么一样心里发空。
  这天下午,于富贵楼上楼下漫不经心地晃过来,就发现每层楼上都有小毛贼在“钓鱼”。有几个还认出了他,连忙悄悄地溜走了。后来他转到二楼,就在二楼的电梯口,偶然一抬头,发现五楼上正有人居高临下看着他。虽然是一闪即逝,毕竟是“对眼儿”了。“对眼儿”以后,他一下子就记住了这双眼睛,不像小偷的眼神,也不是普通人的目光。于富贵就明白有人在跟踪他了。
  于富贵就是跟踪的老手。为了办案,于富贵这些年不知跟踪过多少有名的扒手。当然不会笨到发现身后有人,才想到有人跟踪他。在非常的地方出现非常的目光,这就够了。
  他明白,目标终于出现了。
  应该说,从“对眼儿”起,真正的较量就算开始了。
  “对眼儿”是行话。长期以来“对眼儿”这行话,只流行在反扒和扒手之间。表面上看,不过是说两个人的眼神偶然碰到了一起。但是内行人明白,只这么一“对眼儿”,双方就都露底了。如果说在这之前,于富贵对那个传呼还感到神秘甚至有一点隐隐的恐惧的话,那么在“对眼儿”之后,他心里马上就平静下来了。
  因为有人跟踪他,这就说明对手不是索命鬼。如果想要他的命,还跟踪他干什么?只需要埋伏在哪里,守株待兔就行了。冒着危险跟踪他,又在这么繁华的地方,这不是索命这是要做他的菜。说白了,就是要来他于富贵身上偷东西。你不是老警吗?你不是反扒专家吗?你不是要把我们拍进局子吗?好,我就送货上门老虎拔牙,我就专扒你的皮。这叫明挑,这叫做菜。不在乎偷你的东西多少,更不在乎值不值钱,就在赌个输赢出个彩儿。要真是被扒手做了菜,你如果要面子,从今往后就不会再干这行当了。你如果不在乎,硬着头皮还干老行当,你也没法干了。因为你已经威风扫地,小偷们没有人再怕你了。
  这就是规矩。
  人在世上混,三百六十行,哪一行都有那一行的规矩。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连警察和小偷之间也有了这么多道道。
  明挑,就像警察和小偷之间的决斗,无疑是他们之间较量的一种最高境界。
  于富贵不慌不忙地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他明白高手过招,不用担心谁会走丢了。既然人家在跟踪他,他也知道自己今天走不了啦。是高是低,今天得把事儿摆平。慢慢地,他开始兴奋。忍不住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点点地送入了亢奋的状态。
  他干这行当多年,已经养成了许多职业习惯。他虽然抓小偷,却早就不再像普通人那样仇恨小偷。就像刽子手并不看重死刑犯的罪恶,只想着怎么样才能够把活做好。在他眼里小偷只有手段高低,早已经没有什么好坏之分了。
  刚干反扒时,只要看见是小偷他就恨,于是他见了就抓,就像捡到篮里都是菜一样。何满子看着他笑,他不理解。黑道的人说他不熟,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后来天天抓小偷,几年抓下来,他就没有兴趣对付那些小毛贼了。而且感到老抓那些小偷小摸的,抓得他手脏抓得他烦。他慢慢才明白,小偷是抓不完的。你就是都把他们抓起来,局子里也容不下。再说了,这小偷并不是越抓越少,反而好像是越抓越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小偷。老的老了,小的又长起来,无穷无尽,你永远也抓不完。于是,慢慢地于富贵就职业化了。市面上乱的时候就多抓几个,市面上稳定的时候就少抓几个。只有碰上大案要案,或者是遇到了对手,他才能够进入状态,他才能够提起精神来。
  所以,当他发现有人跟踪他,当他猜到对手在和他明挑的时候,他不但不畏惧,反而激动起来。每当这时候,他甚至不再考虑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那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就像抽烟,就像醉酒,就像吸毒,他首先着迷的是这份刺激。
  这样,我们就理解于富贵了。他虽然在家里在社会上生活得很自卑,总觉得别人看不起他,但是只要一面对小偷,特别是面对高手的时候,他一下子就会变成另一个人,一个突然焕发出精神的斗士。
  他生活在自卑里,也生活在骄傲里。他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傍晚的是候,王海给他发了个传呼,他没有回。他非常明白他这时候的处境,他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手的关注之下。他不能去打电话,他不想打草惊蛇。也就是说,他于富贵还真怕对手不跟他了哩。
  走出花园商厦以后,他就在花园路上到处转悠。尽量做得和往常一样,一点也不能慌张,不能让对手发现他有察觉。一直磨蹭到天落黑时,他开始慢慢地向河南影院走去。这个路线是他设计好的,他算计着,如果这样慢慢地走过去,到河南影院门口时候正好天黑人多,对手如果真是找他明挑,就可以在那里出手。这就像钓鱼,大鱼咬钩以后不能强拉硬捞,要顺着遛它,只能够慢慢地把它遛过来。当然,他这也只是推测,如果对方并不出手,并不和他明挑,那就可能真是索命的了。如果是索命,花园路和河南影院行人流动量大,并不是出手的好地方,也就不用担心。
  天渐渐地黑下来了。
  路灯也亮起来了。
  正如于富贵算计好的那样,等他磨磨蹭蹭这儿看看那儿停停,走到河南影院门前时,散场的人正往外出,入场的人正往里进,还有买票的退票的,正是小偷作案的最佳时机。他走进人群里时,还没有发现目标。但是他凭直觉能够感觉到,对手应该离他不远。
  这时候,有几个退场的男女迎着他走过来,由于天色暗下来,在这一片眼睛中,大多数都像睡着了一样,只有几个小偷的眼睛醒着,亮得像灯。于富贵慢慢地走过去,就在他和他们走近时,他的膀子忽然被谁扛了一下。他心里一惊,这动作他太熟悉了,再高明的扒手也脱不出扒手的习惯动作。于富贵立马明白,就这么一扛,自己已经被人家做了。
  于富贵来不及检查自己丢了什么,一回头,先认准目标。一个穿花格子夹克的男人,正从人群中穿过去向西走。没错,就是他。在花园商厦五楼上往下看他的,也是这件花格子夹克。不过,于富贵没有慌,他什么也不想,只是快步追过去。一边追,一边摸摸身上,他发现自己衣袋里的工作证夹子没有了。
  真是好身手!于富贵感慨不已。闪电一样,这活做得漂亮!偷的也是宝贝,如果不追回来,让他拿着警察的工作证去作案,等于持证上岗,那真是天大的笑话,他于富贵这次丢人也就丢大了。
  天黑了,夜雾弥漫过来……
  8
  河南影院门前正好是立交桥。由于立交桥是后来修的,就不能和临街的建筑物让开一定的距离,形成了一条夹道。这夹道从早到晚车流人流不息,经常显得很拥挤。穿花格子夹克的男人就利用了这个地形,在人群中闪来闪去,顺着这夹道一直往西。于富贵紧追不舍,尾巴一样在后边贴着他。
  于富贵对追小偷这种把戏很在行,也很自信,只要让他发现并贴上,很少有人能够跑掉。这会儿,花格子夹克只走着不跑起来,他也只走着不跑。他心里笑着说,咱两个算想到一块儿了,你害怕跑起来造出影响弄成人人喊打的不利局面,我也害怕跑起来影响不好,让人们看到到处都是小偷也不是什么好事情。这样,两个人都在选择时机。不同的是,一个人在选择逃的时机,一个人在选择抓的时机。两个人虽然在走,却脚步风快,就像竞走一样。
  河南影院往西,就是省工会的十八层高楼龙祥宾馆。越过龙祥宾馆正好是团省委的建筑工地,也是一个十八层的高层建筑,刚刚把框架立起来,窗户还没有装,内外也还没有粉刷。工地上虽然凌乱,因为工人已经下班,所以非常安静。见于富贵追得太紧,小偷看准时机紧跑几步,窜入了建筑工地。等到于富贵赶过来时,他已经钻入了楼内。于富贵不敢迟疑,紧跑两步,也追进了大楼。
  这大楼在外边看着只是显高并不太大,一追进来,于富贵才觉得里边四通八达地方很大。由于还没有完全建好,到处都是通道,好多房间与房间之间的墙还没砌,连在一起就像迷宫一样。地形复杂,再加上又是夜晚,到处黑洞洞的什么也看不清楚。于富贵知道在这种地方追踪,主要得用耳朵听,再靠两条腿跑,跟着声音追。所以,追进大楼一看地形他就明白了,今天是个出力活。什么也不想了,听着高处的脚步声就开始爬楼梯。
  城市刚刚铺开自己仃火辉煌的夜景,楼外边的金水大道上不断有车笛溅起在空中。于富贵追着高处的脚步声,一口气爬上了十八层大楼。两个人开始在房间与房间之间转,刚追着转了两个来回,小偷又顺着楼梯往下跑,于富贵也只好从十八层楼上再追下来。两个人一口气冲上十八层,再一口气冲下十八层,就像爬楼梯比赛一样。在一楼的房间与房间之间只转了一圈儿,小偷又开始往楼上冲。于富贵一也跟着不放也往上冲,一边就想明白了,真是行家里手呀,刚才咱遛过人家了,现在轮着人家开始遛咱哩。
  警察遛小偷,小偷也遛警察。说白了,小偷这是在和警察较量体能。小偷的意思很明白,咱们两个先跑,看谁能跑过谁。别看这个法子笨,却很见功夫,对小偷来说也很实用。由于小偷是逃命,警察是办案,一般来说,逃命的当然跑得快,警察都跑不过小偷。等到小偷把警察拖垮了,小偷就可以在警察面前大摇大摆地逃走了。
  “别跑了,你跑不过我。”于富贵想在气势和心理上先压倒对手,一边追着跑一边忽然开口说话,来打击对手的精神。
  “别追了,只要我想跑,你就追不上我。”对手也不示弱。
  这样,虽然没有第一趟速度快,他们两个还是很快就爬上了十八层。就像第一次一样,他们又在顶层的房间之间开始转,一个人在前,一个人在后,看着不远,就是抓不住。和第一次追上来不同的是,第一次他们在顶层的房间之间转圈时候是跑着转,这一趟是走着转。两个人一个躲一个抓,都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一个说:“何必呢,早晚我得抓住你。”
  一个说:“算了吧,你已经不行了。”
  他们走着转着,转到楼梯口,小偷接着又往楼下跑。不过,由于体力消耗太大,已经跑不起来了,基本上是往楼下走。这样,小偷走在前边,于富贵走在后边,两个人差不多相距半层楼远近,一块儿又走下了楼。在一楼的房间之间转着的时候,两个人基本上已经累垮了,一摇一摆地像散步。
  体力耗尽了,只有意志在支撑着他们。
  于富贵怎么也没有想到,已经累成这样了,小偷在转到楼梯口时又开始往上爬。这可是他没有想到的,十八层楼上两趟了,还要再上吗?但是他也不多想,你爬,我也爬,你在前边双手按着腿,我也按着腿。你双手扒着楼梯,我也双手扒着楼梯。这会儿谁也不怕谁看着丢人了,他们确实是在爬。爬到四层楼时,他们再也爬不动了。
  在四层楼上,两个人同时站下来,一动不动地喘气。一个不躲了,一个也不抓了,他们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了。
  “哇”的一声,小偷开始呕吐起来。
  于富贵看见只当没看见,吐就让他吐吧,他开始摸烟抽。他的手软得发抖,他觉得真是连打火的力气都没有了。一口烟闷下去,那个舒展呀,他觉得全身都飘成一股轻烟了。
  “你干啥?”他忽然发现小偷停住呕吐,横着向窗口那边挪动。
  “嘿嘿,你想不到吧?”小偷冷笑笑,一边横着挪一边回头说,“我说过,你于富贵抓不住我。我不会白白栽在你手里的。”
  “你不要胡来呀!”于富贵忽然明白过来,连忙喊。
  “嘿嘿。”小偷冷笑着一直向外走。
  于富贵看着小偷挪向窗口的时候,已经意识到了他要干什么。但是晚了,他刚想到要扑过去拉住他,他纵身一跃,已经从四楼上跳下去了。
  于富贵心里一惊:这是自残!
  这不是自杀。扒手们的行话,把这种行为叫自残。不过一般来说,敢于自残的扒手并不多见,大都是扒手中间的佼佼者,通常是老大们才有这出手。这是扒手们最后的一招,常常是眼看就被抓住了,就忽然抽出刀来,不是砍警察,而是砍自己。砍别人容易,砍自己难。在黑道上的人看来,砍别人不算英雄,敢砍自己才是“人物”。他们有的是主动触电,有的是服毒,还有更激烈的,把自己的眼珠子柩出来往警察手里递。他们在最后的关头,通过自残,来威胁和打击警察,也算展示自己的“英雄本色”。从这个角度来看,敢于自残,也算扒手们人生追求的最高境界了。
  于富贵是老警了,虽然对这种把戏并不陌生,对手能够从四层楼上跳下去,他还是被震撼了。他好长时间没有遇到这样的对手了。事情在面前突然发生,不由得他在心里也暗暗起敬。相比之下,自己虽然一直追着不放,毕竟没有把人家抓住,只是把人家逼得跳楼自残。他觉得自己很没有能耐,无论如何他觉得这场较量自己还是落了下风。
  这时候工地上静悄悄的,一个人跳楼落地的声音,并没有把周围的任何人惊动。楼道里黑洞洞的,于富贵慢慢走下楼来。他摸黑从楼角处绕过去,去察看对手的死活。他想,不论死活,我都得抓住你。但是他也明白,一个人从四楼上跳下来,天又这么黑,工地上这么乱,还不定砸在什么东西上。如果想死还容易一些,活希望恐怕不会太大了。
  “别找了,我在这儿。”
  他还活着,于富贵觉得真是令人难以相信。他摸着走过去,发现小偷卧在一个沙堆上。这说明他跳下来正好落在这堆沙上,是这个沙堆救了他的命。
  “你怎么不跑了?”
  “人没有死,腿摔断了。”
  然后是沉默……
  于富贵站在沙堆前,小偷卧在沙堆上,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这时候夜空里已经是星斗满天,工地上仍然静悄悄的,谁也不会想到警察和小偷在这里会晤。
  “唉,你这是何必呢?”于富贵想了想说,“早知道你要自残,我就不抓你了。”
  “你是怕我摔死?”
  “要不是这堆沙,你还想活?”
  “这你就不懂我了。其实,生又如何?死又如何?”
  他这么一说,于富贵就确信他是秀才了。
  小偷又说:“不过,老于,都叫你于哥,我也叫你于哥吧。于哥,我还是服你了。”他感叹道,“你就像一块狗皮膏药,粘在身上揭都揭不下来。
  “别笑话我了。”于富贵说,“你已得了手,我又没有抓住你。”
  两个人这么一来一往地把话说得透亮,相互之间的敌意马上就淡下来了,甚至还洋溢出不少的理解和敬意。虽然是明挑,却完全是因为职业不同,他们十人之同并没有什么恩怨和仇恨。好像高手过招,相互之间更容易沟通和理解。不明真相的人看着他们这样子,听他们像老熟人一样说话,说什么也不会想到他们两个是冤家对头,是警察和小偷。
  “给,东西还给你。”小偷把夹子递过来,“我都没有来得及看看这是啥玩艺儿。”
  “工作证。”于富贵伸手接过东西,忽然笑着问,“如果我没猜错,是秀才吧?”
  “是我。”小偷坦然承认,“我虽然是三只手,但我不说假话。”
  “人物。秀才你果然是人物。”
  “于哥,要不你先把我拷上?”
  “为一个工作证?”于富贵笑笑说,“不用了吧。”
  “那,给我根烟吧。”
  于富贵把烟摸出一根来,蹬着沙堆走上前,递给秀才,又打火侍候他抽着。然后呢,他自己也一屁股坐在沙堆上休息,摸出一根烟也抽着了。于是,工地上就闪闪烁烁亮起来两豆火光,好像燃起来许多的温情。
  “于哥,”抽了几口烟,秀才忽然说,“谢谢你,于哥,谢谢你成全我。”
  “成全你?”于富贵不明白,“成全你什么?”
  “唉,怎么说呢,你能够抓住我,让我好感激。”
  “秀才,”于富贵一下子站起来,“你说明白点,我怎么了?”
  “于哥,”秀才抬头望着于富贵说,“你这会儿不急着带我走吧?”
  于富贵摇了摇头。
  “你坐下,你坐下听我说。其实我一直想认识你,我也早就等着这一天。于哥,我这会儿特别想跟你说说话,行吗?”
  于富贵点点头,慢慢又坐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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