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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动静吗?”
“没有。”
从收到那个传呼的第二天开始,王海几乎每天都问他,他确实没有发现什么动
静。
“已经三天了吧?”
“已经三天了。”
王海为了怕出意外,早上去接他上班,晚上再陪他回家。就是在白天,他们两
个分头活动的时候,王海也经常呼他。但是,三天过去了,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
等待,在折磨着他们。
一直到第四天下午,于富贵在花园商厦巡护的时候,忽然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
积反扒十几年的经验,在这种人群密集的地方,于富贵很快就能够发现谁是小
偷。甚至有时候他还能一个一个数出有几个小偷在人群中活动。他什么也不用看,
只看人的眼睛。这和当年的何满子不同,何满子是看手。往人群里一站,何满子什
么都看不到了,只看见手。在他眼里到处都是手,是手的海洋。而于富贵是看眼,
在人群里他什么都不看,只看人的眼睛。在他看来,人群就像布满星星的天空。在
这些眼睛中,普通人的眼睛是一种类型,小偷的眼睛是一种类型。由于关心的内容
不同,这两种眼神区别明显。普通人的眼神是直的,看什么就是看什么,又单纯又
规矩。只有小偷的眼神是弯的是活的,灵动活跃格外明亮,在一片眼睛里往外跳,
就像鱼儿跳出了水面。十几年来,于富贵就凭着对这两种眼神的区分,一眼就能够
在人群中认出小偷来。而且越是人多,这些眼睛就越是好找。看得多了,他觉得看
这些眼睛上瘾。如果有几天看不到这些眼睛,他就想得很,就觉得生活不完整,就
觉得缺少了什么一样心里发空。
这天下午,于富贵楼上楼下漫不经心地晃过来,就发现每层楼上都有小毛贼在
“钓鱼”。有几个还认出了他,连忙悄悄地溜走了。后来他转到二楼,就在二楼的
电梯口,偶然一抬头,发现五楼上正有人居高临下看着他。虽然是一闪即逝,毕竟
是“对眼儿”了。“对眼儿”以后,他一下子就记住了这双眼睛,不像小偷的眼神,
也不是普通人的目光。于富贵就明白有人在跟踪他了。
于富贵就是跟踪的老手。为了办案,于富贵这些年不知跟踪过多少有名的扒手。
当然不会笨到发现身后有人,才想到有人跟踪他。在非常的地方出现非常的目光,
这就够了。
他明白,目标终于出现了。
应该说,从“对眼儿”起,真正的较量就算开始了。
“对眼儿”是行话。长期以来“对眼儿”这行话,只流行在反扒和扒手之间。
表面上看,不过是说两个人的眼神偶然碰到了一起。但是内行人明白,只这么一
“对眼儿”,双方就都露底了。如果说在这之前,于富贵对那个传呼还感到神秘甚
至有一点隐隐的恐惧的话,那么在“对眼儿”之后,他心里马上就平静下来了。
因为有人跟踪他,这就说明对手不是索命鬼。如果想要他的命,还跟踪他干什
么?只需要埋伏在哪里,守株待兔就行了。冒着危险跟踪他,又在这么繁华的地方,
这不是索命这是要做他的菜。说白了,就是要来他于富贵身上偷东西。你不是老警
吗?你不是反扒专家吗?你不是要把我们抓进局子吗?好,我就送货上门老虎拔牙,
我就专扒你的皮。这叫明挑,这叫做菜。不在乎偷你的东西多少,更不在乎值不值
钱,就在赌个输赢出个彩儿。要真是被扒手做了菜,你如果要面子,从今往后就不
会再干这行当了。你如果不在乎,硬着头皮还干老行当,你也没法干了。因为你已
经威风扫地,小偷们没有人再怕你了。
这就是规矩。
人在世上混,三百六十行,哪一行都有那一行的规矩。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
始,连警察和小偷之间也有了这么多道道。
明挑,就像警察和小偷之间的决斗,无疑是他们之间较量的一种最高境界。
于富贵不慌不忙地该干什么还干什么,他明白高手过招,不用担心谁会走丢了。
既然人家在跟踪他,他也知道自己今天走不了啦。是高是低,今天得把事儿摆平。
慢慢地,他开始兴奋。忍不住一根接一根地抽烟,一点点地进入了亢奋的状态。
他干这行当多年,已经养成了许多职业习惯。他虽然抓小偷,却早就不再像普
通人那样仇恨小偷。就像刽子手并不看重死刑犯的罪恶,只想着怎么样才能够把活
做好。在他眼里小偷只有手段高低,早已经没有什么好坏之分了。
刚干反扒时,只要看见是小偷他就恨,于是他见了就抓,就像捡到篮里都是菜
一样。何满子看着他笑,他不理解。黑道的人说他不熟,他也不明白为什么。后来
天天抓小偷,几年抓下来,他就没有兴趣对付那些小毛贼了。而且感到老抓那些小
偷小摸的,抓得他手脏抓得他烦。他慢慢才明白,小偷是抓不完的,你就是都把他
们抓起来,局子里也容不下。再说了,这小偷并不是越抓越少,反而好像是越抓越
多。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小偷。老的老了,小的又长起来,无穷无尽,你永远
也抓不完。于是,慢慢地于富贵就职业化了。市面上乱的时候就多抓几个,市面上
稳定的时候就少抓几个。只有碰上大案要案,或者是遇到了对手,他才能够进入状
态,他才能够提起精神来。
所以,当他发现有人跟踪他,当他猜到对手在和他明挑的时候,他不但不畏惧,
反而激动起来。每当这时候,他甚至不再考虑将会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那已经没有
什么关系了。就像抽烟,就像醉酒,就像吸毒,他首先着迷的是这份刺激。
这样,我们就理解于富贵了。他虽然在家里在社会上生活得很自卑,总觉得别
人看不起他,但是只要一面对小偷,特别是面对高手的时候,他一下子就会变成另
一个人,一个突然焕发出精神的斗士。
他生活在自卑里,也生活在骄傲里。他同时生活在两个世界里。
傍晚的时候,王海给他发了个传呼,他没有回。他非常明白他这时候的处境,
他感觉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对手的关注之下。他不能去打电话,他不想打草惊
蛇。也就是说,他于富贵还真怕对手不跟他了哩。
走出花园商厦以后,他就在花园路上到处转悠。尽量做得和往常一样,一点也
不能慌张,不能让对手发现他有察觉。一直磨蹭到天落黑时,他开始慢慢地向河南
影院走去。这个路线是他设计好的,他算计着,如果这样慢慢地走过去,到河南影
院门口时候正好天黑人多,对手如果真是找他明挑,就可以在那里出手。这就像钓
鱼,大鱼咬钩以后不能强拉硬捞,要顺着遛它,只能够慢慢地把它遛过来。当然,
他这也只是推测,如果对方并不出手,并不和他明挑,那就可能真是索命的了。如
果是索命,花园路和河南影院行人流动量大,并不是出手的好地方,也就不用担心。
天渐渐地黑下来了。
路灯也亮起来了。
正如于富贵算计好的那样,等他磨磨蹭蹭这儿看看那儿停停,走到河南影院门
前时,散场的人正往外出,入场的人正往里进,还有买票的退票的,正是小偷作案
的最佳时机。他走进人群里时,还没有发现目标。但是他凭直觉能够感觉到,对手
应该离他不远。
这时候,有几个退场的男女迎着他走过来,由于天色暗下来,在这一片眼睛中,
大多数都像睡着了一样,只有几个小偷的眼睛醒着,亮得像灯。于富贵慢慢地走过
去,就在他和他们走近时,他的膀子忽然被谁扛了一下。他心里一惊,这动作他太
熟悉了,再高明的扒手也脱不出扒手的习惯动作。于富贵立马明白,就这么一扛,
自己已经被人家做了。
于富贵来不及检查自己丢了什么,一回头,先认准目标。一个穿花格子夹克的
男人,正从人群中穿过去向西走。没错,就是他。在花园商厦五楼上往下看他的,
也是这件花格子夹克。不过,于富贵没有慌,他什么也不想,只是快步追过去。一
边追,一边摸摸身上,他发现自己衣袋里的工作证夹子没有了。
真是好身手!于富贵感慨不已。闪电一样,这活做得漂亮!偷的也是宝贝,如
果不追回来,让他拿着警察的工作证去作案,等于持证上岗,那真是天大的笑话,
他于富贵这次丢人也就丢大了。天黑了,夜雾弥漫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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