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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六 贪十三案  四、元载聚货杀身



唐肃宗上元元年,以度支郎中元载为盐铁转运使。元载敏捷巧算,善于奏对。上爱其才,委以江淮漕运使。载乃以豪吏为令,举八年赋税而并征之,不论有无,皆藉其家,谓之“白着”。严刑以敛,民穷皆为群盗。载贿结李辅国,上乃以之同平章事,领转运使如故。专权自恣,贿赂山积,膏腴别墅,疆畛相望。旦数十区,名姝异妓,虽禁中不逮。帝尽得其状。载尝独见,帝深戒之。然不悛。代宗大历十二年,会有告载谋反者,上命收之,赐自尽。妻、子皆伏诛。有司藉载家财,胡椒八百石,钟乳五百两,他物称是。遣中使发载叔父墓,斫棺弃尸,毁其庙主及大宁安仁里二第,以赐百官。

论曰:人生中寿六十,除去老少不堪之年,能快乐者四十余年耳。即极意温饱,亦不至食胡椒八百石也。惟愚生贪,贪转生愚。黄金虽积,不救燃脐之祸。三窟徒营,难解排墙之危。吾于此侪,亦大生怜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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