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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史卷六 贪十三案  三、董贤煽宠杀身



汉哀帝时,侍中董贤,为人美利自喜,和柔便辟,为上所幸,尝与共卧起。妻得通籍殿中,女弟为昭仪。贵震朝廷。上为贤起大第于北阙下,穷极巧技。赐武库禁兵、上方珍宝、东园秘器、珠襦玉押,无不备具。为贤起冢义陵旁,周垣数里。尚书仆射郑崇谏杀之。元寿二年冬,以贤为大司马卫将军。时贤年二十二。尚书百官,因贤奏事,亲属皆奉朝请。后置酒麒麟殿,上谓贤曰:“吾欲法尧禅舜,如何?”中常侍王闳曰:“天子无戏言。”乃止。帝崩,太后逼贤即日自杀,收其家财四十三万万,父恭与家属徙合浦死。

论曰:敝冠不加于足,屦新不加于顶,上下之殊分也。贤以倡优弄臣,僭位元僚,终自夷灭。使贤得为老丑庸钝之人,以斯役终,不亦善乎!非其器而盈之,求毁之道也。吾于贤何罪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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