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葵第十七
蔓菁(一)第十八菘、芦菔附出
种蒜第十九泽蒜附出(二)
种□第二十
种葱第二十一
种韭第二十二
种(三)蜀芥、芸薹、芥子第二十三
种(三)胡荽第二十四
种(三)兰香第二十五
荏、蓼第二十六
种姜第二十七
种蘘荷、芹、●第二十八堇(四)
、胡葸附出
种(三)苜蓿第二十九
杂说第三十
(一) 各本作“蔓菁”,明抄作“ 芜青”。又“菘、芦菔附出”的附注,仅明抄有,他本 无。
(二) 原无“泽蒜附出”这个附注 ,卷内篇题下也只有明抄有,兹据补。
(三) 原无“种”字,均据卷内篇 题补。
(四) “堇、胡葸附出”的附注, 仅明抄有,他本无。但“堇”,明抄原作“芹”,篇题 已有“芹”,误;篇内附记的是“菫及胡葸”的种法, 字应作“菫”,兹改正。
《广志》曰:“胡葵,其花紫赤。”
《博物志》曰(二):“人食落葵【二】,为狗 所啮,作疮则不差【三】,或至死。”
按今世葵有紫茎、白茎二种,种别复有大小之殊 。又有鸭脚葵也。
临种时,必燥曝葵子。葵子虽经
岁不浥【四】,然湿种者,疥(
三)而不肥也。
地不厌良,故墟弥善,薄即粪之,不宜妄种。
春必畦种、水浇【五】。春多风 、旱,非畦不得。且畦者地省而菜多,一畦供一口。畦 长两步,广一步。大则水难均,又不用 (四)人足入。深掘,以熟粪对半和土覆其上,令 厚一寸,铁齿杷耧【六】之,令熟,足踏(五)使坚平 ;下水,令彻泽【七】。水尽,下葵子,又以熟粪和土 覆其上,令厚一寸余。葵生三叶,然后浇之。浇 用晨夕,日中便止。每一掐(六),辄杷耧地令起 ,下水加粪。三掐更种,一岁之中,凡得三辈【八】。 凡畦种之物,治畦皆如种葵法,不复条 列烦文。
早种者,必秋耕。十月末,地将冻,散子劳之, 一亩三升。正月末散子亦得。人 足践踏之乃佳。践者菜肥(七)。地 释【九】即生。锄不厌数。
五月初,更种之。春者既老,秋 叶未生,故种此相接。
六月一日种白茎秋葵。白茎者宜 干【一0】;紫茎者,干即黑而涩。秋葵堪食,仍 留五月种者取子。春葵子熟不均,故须 留中辈。于此时,附地剪却春葵,令根上□【一一 】生者,柔软至好,仍供常食,美于秋菜。留 之,亦中为榜簇【一二】。
掐秋菜,必留五六叶。不掐则茎 孤;留叶多则科大。凡掐,必待露解。谚 曰:“触露不掐葵,日(八)中不剪韭。”八月半 剪去,留其歧(九)。歧多者则去地一 二寸,独茎者亦可去地四五寸。□生肥嫩,比至收 时,高与人膝(十)等,茎叶皆美,科虽不高,菜实倍 多。其不剪早生者,虽高数尺,柯叶坚 (十一)硬,全不中食;所可用者,唯有菜心。附叶【 一三】黄涩,至恶,煮亦不美。看虽似多,其实倍少。
收待霜降。伤早黄烂,伤晚黑涩 。榜簇(十二)皆须阴中。见日 亦涩。其碎者,割讫,即地中寻手纠【一四】之。 待萎而纠者必烂。
又冬种葵法(十三):近州郡都邑有市之处,负 郭良田三十亩,九月收菜后即耕,至十月半,令得三遍 。每耕即劳,以铁齿杷耧去陈根,使地极熟,令如麻地 。于中逐长穿井十口。井必相当,斜( 十四)角【一五】则妨地。地形狭长者,井必作一行; 地形正方者,作两三行亦不嫌也。井别作桔槔、辘 轳【一六】。井深用辘轳,井浅用桔槔 。柳鑵【一七】,令受一石。鑵 小,用则功费。
十月末,地将冻,漫散子,唯穊为佳。亩 用子六升。散讫,即再劳。有雪,勿令从风飞去, 劳雪令地保泽,叶又不虫(十五)。每 雪,辄一劳之。若竟冬无雪,腊月中汲井水普浇,悉令 彻泽。有雪则不荒。正月地释, 驱羊踏破地皮。不踏即枯涸,皮破即膏 润。春暖草生,葵亦俱生。
三月初,叶大如钱,逐穊处拔大者卖之。十 手拔,乃禁取【一八】。儿女子七岁以上,皆得充事也 。一升葵,还得一升米。日日常拔,看稀稠得所乃 止。有草拔却,不得用锄。一亩得葵三载【一九】,合 收米【二0】九十车。车准二十斛,为米一千八百石。
自四月八日以后,日日(十六)剪卖。其剪处, 寻以手拌斫【二一】斸地令起,水浇,粪覆之。四 月亢旱,不浇则不长;有雨即不须。四月以前,虽旱亦 不须浇,地实保泽,雪势未尽故也。比及剪遍,初 者还复,周而复始,日日无穷。至八月社日止,留作秋 菜。九月,指地卖,两亩得绢一匹。
收讫,即急耕,依去年法,胜作十顷谷田。止须 一乘车牛专供此园。耕、劳、辇【二二 】粪、卖菜,终岁不闲。
若粪不可得者,五、六月中穊种菉豆,至七月、 八月犁掩杀之,如以粪粪田,则良美与粪不殊,又省功 力。其井间之田,犁不及者,可作畦, 以种诸菜。
崔寔曰(十七):“正月,可种瓜、瓠、葵、芥 、□、大小葱、苏。苜蓿及杂蒜,亦可种。--此二物 皆不如秋。六月,六日可种葵,中伏后可种冬葵。九月 ,作葵菹,干葵。”
《家政法》曰:“正月种葵。”
(一) 《广雅.释草》作:“蘬,
葵也”,无“丘”字。按“蘬”,《玉篇》古文作“●
”,有“丘追”等三切(声母都是“丘”字)。●、葵
形近,蘬、葵音近,实际“蘬”、“葵”同物,不过方
言不同,记音异写为两个字,“丘”应是衍文。《太平
御览》卷九七九“
葵”引《广雅》正作:“蘬丘轨切
,葵也”。说明“丘”字是由“丘轨切”或“丘追切”
的音注脱去“轨切”或“追切”二字错进来的。
(二) 《博物志》(《丛书集成》
本)卷二有此条,作:“人食终葵(原注:“俗本冬葵
”),为狗所啮,疮不差,或致死。”《太平御览》卷
九八○引《博物志》“终葵”作“络葵”(标目也是“
络葵”),内容有错脱。这个葵的名称,有“落”、“
络”、“终”、“
冬”之异,“冬”是错的,李时珍
认为“落”是“蔠”字之误(《本草纲目》卷二七“落
葵”),而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又作“露葵
”,参看注释【二】。
(三) 临种时晒干种子,有增强胚 的生活力的作用。“疥”,明抄、湖湘本及《辑要》引 并同,大概是指植株上有斑点病害,因而长不肥大。渐 西本从王祯《农书》引改作“瘠”。
(四) “用”,明抄、湖湘本、《 津逮》本同;《辑要》引作“容”,《学津》本、渐西 本从之。按“不用”即“不要”、“不可以”,《要术 》中常这样用,意思是说畦中不好把脚踏进去,因此畦 太宽了会妨碍操作。如果是“容”,大了正能“容”, 《辑要》所引,易致混淆,故从明抄作“用”(渐西本 删去“入”字,作“不容人足”,正是由这种误会而来 ,却没有顾到上文的“大”字)。
(五) “踏”,原作“蹋”,字同 。二字《要术》中互用,本书一律作“踏”。
(六) 本篇各“掐”字,明抄、湖 湘本、《津逮》本均作“掏”,讹字;应从《学津》本 、渐西本作“掐”。
(七) “肥”,明抄误作“把”, 据湖湘本改正。
(八) “日”,明抄误作“曰”, 据湖湘本改正。
(九) “歧”,指叉枝,明抄、湖 湘本均作“岐”;下一“歧”字湖湘本脱。按“歧”、 “岐”古通,但《种瓜》篇“蔓广则歧多”等均作“歧 ”,本书一律作“歧”。
(十) “膝”,明抄、《津逮》本 等均作“●”,俗讹字;湖湘本作“膝”,是。
(十一)“坚”,明抄作“茎”;此 从湖湘本,因“柯”已经指“茎”。
(十二)湖湘本作“榜簇”,和上文 一致;明抄作“搒蔟”,字虽可通,但不一致,故从湖 湘本。
(十三)“又冬种葵法”,明抄如文
;《津逮》本、《学津》本等作“又种冬葵法”。唐韩
鄂《四时纂要》“四月”篇采《要术》亦作“
冬葵”。这个“冬葵”是冬种春收
。下文引《四民月令》“中伏后可种冬葵”,则是夏末
秋初种,冬季收。二者同名“冬葵”,收种时期不同。
(十四)“斜”,原作“邪”,字同 。《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斜”。
(十五)这条小注,应在“每雪,辄 一劳之”的下面,而下条“有雪则不荒”,却应该在这 里。
(十六)“日日”,明抄误作“日月 ”,据湖湘本改正。
(十七)《要术》“崔寔曰”云云不 指明出处的,均引自崔寔《四民月令》。其校注另见《 四民月令辑释》,本书非必要时概从略。
【一】 葵在古代是一种很重要的蔬 菜,栽培很早。《诗经.豳风.七月》有“七月亨葵及 菽”。汉《尹都尉书》有《种葵篇》。直到元王祯《农 书》还说“按葵为百菜之主。”《要术》在《种葵》篇 之前虽有《种瓜》、《种瓠》、《种芋》三篇,但古代 以瓜、瓠等作为蓏类,和蔬类并列,芋可作粮食,也和 一般蔬菜不同,所以实际是《要术》把《种葵》列为蔬 类的第一篇,栽培方法也谈得比较详细,这也反映葵在 当时的重要性。大概唐宋以后栽培渐少,明李时珍《本 草纲目》已把它列入草类,现代蔬菜栽培学书中也没有 提到葵。以致葵是什么,一般人已不知道。葵在现在植 物学书中称为冬葵,亦称葵菜、冬寒菜,或写作冬苋菜 。湖南《湘阴县志》“物产”即以冬寒菜为葵。唐白居 易《烹葵》诗所说:“绿英滑且肥”,正符合冬寒菜烧 熟后黏滑的特性。现在江西、湖南、四川等省仍有栽培 。
【二】 “落葵”,本草书上《名医 别录》最先著录,称“一名天葵,一名繁露。”陶弘景 注:“又名承露。人家多种之。叶惟可●鲝,性冷滑, 人食之,为狗所啮作疮者,终身不差。其子紫色,女人 以渍粉傅面为假色,少入药用。”说与《博物志》同。 宋苏颂《图经本草》称为“终葵”:“凡葵有数种:… …又有终葵,大茎小叶,紫黄色,吴人呼为繁露,即下 品‘落葵’,《尔雅》所谓‘终葵,繁露’者是也。一 名承露,俗呼曰胡燕脂。子可妇人涂面及作口脂。”所 指是落葵科的落葵,俗名“臙脂菜”。参看卷十“承露 〔 六0〕”。又名“露葵”,《 四时纂要》“六月”篇“食忌”条:“ 食 露葵者,犬噬,终身不差。”落葵没有“冬葵”的异名 ,《博物志》别本作“冬葵”是错的。
【三】 病愈叫“差”,与“瘥”同 义,卷六各篇和“愈”字互用。
【四】 “浥”与“裛”同义,《要
术》二字互用,指在储藏过程中因潮湿高温而引起自热
变质。又常和“郁”字连用,称“浥郁”、“
裛郁”或“郁浥”、“郁裛”,意
思相同。有时也迳称“裛烂”(如下文《种兰香》篇)
。
【五】 “畦种水浇”,“畦”指低 畦。《史记.货殖列传》:“千畦姜韭。”《汉书.食 货志》:“菜茹有畦。”可见我国很早就用畦种菜。后 汉王逸注《楚辞.招魂》“倚沼畦瀛兮”说:“畦,犹 区也。”“区”,大概相当于《泛胜之书》所说区田法 的区。又晋郭象注《庄子.天地篇》“方将为圃畦”说 :“李云,埒中曰畦。”李是何人,已失考,至少是晋 以前人。“埒”的原意是短墙,“埒中”也意味着四周 有较高的土埂,即《要术》卷二《水稻》篇所称“畦● 大小无定”的“畦●”。现在河南所用改良盐渍土的畦 田法,也是用土埂阻止雨水径流的田。所以《要术》以 前所谓“畦”,一般都指低畦而言。
【六】 “铁齿杷”,指手用铁钉耙 ,不是指牲口拉的。“耧”,这里指耙土。下文“杷耧 ”,也是将土耙松。
【七】 “彻泽”,湿透。
【八】 “三辈”,三批。
【九】 “释”,消散;“地释”, 地解冻、松软了。
【一0】“干”,指干藏葵菜,种此 以备冬藏。
【一一】“□”,同“蘖”,这里指 植物主干切断后重新长出来的新枝条。
【一二】“榜簇”,结合下文“榜簇
皆须阴中”,指一种晾晒的工具。“留之,亦中为榜簇
”,将新生的葵留着不掐掉,以后可以上在“
榜簇”上阴干储藏。
【一三】“附叶”,近菜心的叶。
【一四】“□”,“纠”的另一写法 ,《说文》:“纠,绳三合也”。这里指收聚起来随手 绞合成束,下篇收芜菁叶有“寻手择治而辫之”。
【一五】“相当”,相对,彼此对直 、对正。“斜角”,不对正,交错。
【一六】“桔槔”、“辘轳”,都是 装置在井上汲水的器械。前者利用杠杆作用一上一下地 汲水,后者利用轮轴作用转动绳索汲水。王祯《农书》 、《农政全书》都有图。
【一七】“鑵”同“罐”,“柳鑵” ,柳条编成的汲水器,基本上不漏水,分量轻,并且不 会撞破。
【一八】“禁”,音金,《广韵》: “力所胜也。”“禁取”,意即可以胜任地拔取。“十 手拔”,不是呆定指十双手,意谓用足够的人手拔菜秧 乃能胜任。
【一九】“载”,一车所能装载的容 量。“三载”即三车。下篇“二十载”、“三十载”, 义同。
【二0】“米”,承上文“一升葵, 还得一升米”而来,意谓一升葵,仍可换得一升米。按 照这个标准计算,一亩地得三车葵秧,等于值三车米, 所以三十亩地,就“合收米九十车”。这是一种推算方 法,以夸说种植的利益。
【二一】“手拌斫”,当是一种手用 的小型铲土农具。
【二二】“辇”,读若练音,卷二《 种瓜》篇有“运辇”,意即载运。
《字林》曰:“蘴,芜菁苗也,乃齐鲁云(五) 。”
《广志》云:“芜菁,有紫花者,白花者。”
种不求多,唯须良地,故墟新粪坏墙垣乃佳。若 无故墟粪(六)者,以灰为粪,令厚一寸;灰多则燥( 七)不生也。耕地欲熟。
七月初种之。一亩用子三升。从 处暑至八月白露节皆得。早者作菹,晚者作干。漫 散而劳。种不用湿。湿则地坚叶焦。既 生不锄。
九月末收叶,晚收则黄落。仍 留根取子。十月中,犁粗●,拾取耕出者。若 不耕●,则留者英【二】不茂,实不繁也。
其叶作菹者,料理如常法。拟作干菜及●人 丈(八)反菹【三】者,●菹者 ,后年正月始作耳,须留第一好菜拟(九)之。其菹法 列后条【四】。割讫则寻手择治而辫之,勿待萎, 萎而后辫则烂。挂着屋下阴中风 凉处,勿令烟熏。烟熏则苦。燥 则上在厨【五】积置以苫【六】之。积 时宜候天阴润,不尔多碎折。久不积苫则涩也。
春夏畦种供食者,与畦葵法同。剪讫更种,从春 至秋得三辈,常供好菹。
取根者,用大小麦底。六月中种。十月将冻,耕 出之。一亩得数车。早出者根细。
又多种芜菁法:近市良田一顷,七月初种之。六 月种者,根虽粗大,叶复虫食;七月末种者,叶虽膏润 ,根复细小;七月初种,根叶俱得。拟卖者,纯种 “九英”【七】。“九英”叶根粗大, 虽堪举卖,气味不美;欲自食者,须种细根。
一顷取叶三十载。正月、二月,卖作●菹,三载 得一奴。收根依●法,一顷收二百载。二十载得一婢【 八】。细锉和茎饲牛羊,全掷乞【九】 猪,并得充肥,亚于大豆耳。一顷收子二百石,输 与压油家,三量成米【一0】,此为收粟米六百石,亦 胜谷田十顷。
是故汉桓(十)帝诏曰(十一):“横水为灾, 五谷不登,令所伤郡国,皆种芜菁,以助民食。”然【 一一】此可以度凶年,救饥馑。干而蒸食,既甜且美, 自可藉口【一二】,何必饥馑?若值凶 年,一顷乃活百人耳。
蒸干芜菁根法(十二):作汤净洗芜菁根,漉着 一斛瓮子中,以苇荻【一三】塞瓮里以蔽口,合着釜上 【一四】,系甑带,以干牛粪燃火,竟夜蒸之,粗细均 熟。谨谨【一五】着牙,真类鹿尾。蒸而卖者,则收米 十石(十三)也。
种菘、芦菔蒲北反法,与 芜菁同。菘菜似芜菁,无毛而大。《方 言》曰(十四):“芜菁,紫花者谓之芦菔。”按芦菔 ,根实粗大,其角及根叶,并可生食,非芜菁也。谚曰 :“生啖芜菁无人情。”取子者,以草覆之,不覆 则冻死(十五)。秋中卖银(十六),十亩得钱一万。
《广志》曰(十七):“芦菔,一名雹突【一六 】。”
崔寔曰:“四月,收芜菁及芥、葶苈、冬葵子。 六月中伏后,七月可种芜菁,至十月可收也。”
(一) “蔓菁”,各本同,但在全 书中是极个别的,余外都作“芜菁”(卷前《杂说》非 《要术》本文,概称“蔓菁”,例外)。
(二) “菘、芦菔附出”这个附注
原来没有,明抄卷首总目下有(
他本无),兹据补。
(三) 见《尔雅.释草》,“蕦”
作“须”。按《说文》倒作:“
葑,须从也。”段玉裁注:“皆不
误:葑须为双声,葑从为叠韵,单●之为葑,累●之为
葑从;单●之为须,叠呼之为须从:语言之不同也。或
,许所据《尔雅》与今本异矣。……按蘴、菘皆即葑字
,音读稍异耳,‘须从’正切菘字。”《诗经.邶风.
谷风》“采葑采菲”毛《传》:“葑,须也”,即段氏
所说的二种单呼。孙炎注《尔雅》也读成“须,葑苁”
(见校记(四))。虽然如此,由于《尔雅》、《说文
》有倒文之异,历来争论仍多,段氏则采调和之说。我
们仍怀疑《尔雅》是“葑,须苁”倒错。《尔雅.释草
》:“须,薞芜”,邢昺疏在引毛《传》“葑,须也”
后说:“先儒即以‘葑,须苁’当之”,可为参证。
(四) 黄校、张校、明抄无“注” 字,据湖湘本补。关于《尔雅》“须葑苁”的注释,现 存文献有孙炎注:“须,一名葑苁”(《诗经.邶风. 谷风》“采葑采菲”孔疏引),《尔雅》郭璞注则称“ 未详”。这里“江东……蕦则芜菁”,应是原有注文。 臧镛堂辑录的《尔雅汉注》即将《要术》此注全文辑入 ,郝懿行《尔雅义疏》也推定为“旧注之文”。“注” 字必须有,故据湖湘本补。又《太平御览》卷九七九“ 芜菁”引《尔雅》有和《要术》相似的注文,作:“江 东呼芜菁为菘,菘、须音相近故也,须即芜菁也。”《 要术》引作“蕦则芜菁”,“则”作“即”解释。
(五) “乃齐鲁云”,指明这是齐 鲁的方言,仍应是《字林》文。
(六) “故墟”指连作地。“故墟 新粪坏墙垣”,指连作地上,新近上过旧墙土作粪的。 据此,这里“故墟粪”应有误,疑“墟”应是“垣”字 之讹。“故垣粪”即指作粪用的“坏墙垣”。
(七) “燥”,明抄作“爆”,误
;湖湘本、《津逮》本等均作“
燥”,兹改正。
(八) “人丈”,黄校、张校、渐 西本如文,是;明抄作“人文”,湖湘本作“八文”, 《津逮》本作“八丈”,均讹。《学津》本则依《辑要 》引改作“女亮”。
(九) “拟”,准备著作什么用的 意思,《要术》中常这样用,明抄作“●”,无此字, 误,据湖湘本改正。
(十) “桓”,各本如字,明抄阙 末笔作“●”,避赵桓(宋钦宗)名改。
(十一)此诏记于《东观汉记》,见 《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芜菁”引,文句和《要术》全 同,惟“横水”作“蝗、水”。今《东观汉记》残本( 《四库全书》辑逸本)《桓帝纪》所载也和《御览》相 同。按《后汉书.桓帝本纪》亦载其事,是:永兴二年 (公元一五四年)“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诏司 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 ,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人食。’”事 实是蝗灾以后,继以水灾,故《东观汉记》并称“蝗、 水”。《要术》引文当系根据《东观汉记》,“横水” 虽可解作“洪水横流”,仍疑是“蝗、水”之误。
(十二)“蒸干芜菁根法”下面的这 段文字,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三)“收米十石”,没有说明多 少芜菁根,大概承上文一顷田收根二百车而说,这里是 干后蒸卖,则“收米十石”上疑脱“一顷”二字。
(十四)《方言》卷三:“蘴、荛、 芜菁也。陈楚之郊谓之蘴;鲁齐之郊谓之荛;关之东西 谓之芜菁;赵魏之郊谓之大芥,其小者谓之辛芥,或谓 之幽芥,其紫花者谓之芦菔。”“芦菔”即萝卜,《要 术》分辨芦菔和芜菁是两种蔬菜,和现在的概念相同。 但古人往往混淆,不仅《方言》如此。芜菁花黄,萝卜 花才有紫、白二色。《要术》引《广志》称:“芜菁有 紫花者、白花者”,正是萝卜,而不是芜菁。如果不是 《广志》有误,似乎古人对二者有通称。《名医别录》 将芜菁与芦菔同列一条,也由于二者同类相似,古人没 有严格划分。但江西的地方志仍有叫小萝卜为蔓菁的。
(十五)“取子者,以草覆之,不覆 则冻死”,原作双行小字,但这是讲种植的,和上文给 菘和芦菔作注解的不同,故改为大字作正文。
(十六)“银”,《湖湘》本校语: “银似钱误”。《渐西》本即据以改为“钱”字。黄麓 森“《仿北宋本齐民要术》”稿本则改为“根”字。按 史籍记载,南北朝时用钱。后魏在孝文帝以前还是用布 、帛、谷当货币,孝文帝才开始铸“太和五铢钱”。但 行用不广,河西诸郡,因与西域通商,广泛地行用一种 西域金银钱。在南朝,据《南史.范云传》记载:“部 曲即货卖去,买银输官”。又《南史.周文育传》记载 :周文育在大庾岭旅店中与商人赌博,赢“得银二千两 ”。故《隋书.食货志》称:“交广之域,全以金银为 货。”说明当时西北、东南边区都有用银的习惯,影响 一般人以银为贵也很自然,则这里作“银”,似亦不能 说它一定是错字。虽然如此,《要术》在他处全以“钱 ”计算,这里作“银”,颇觉突然。兹姑存明抄原文存 疑。
(十七)《太平御览》卷九八○“芦 菔”引《广志》作:“芦菔,别名雹葖。”
【一】 芜菁,现在北方仍通称蔓菁 ;高寒地区如昌都、四川的阿坝等处,分布甚广,则称 “圆根”。华北以河南省及山西省的西北部和东南部栽 培为最多。
【二】 嫩叶叫“英”,这里兼含有 分枝的意思。
【三】 “●菹”,见卷九《作菹藏 生菜法》篇注释【五】。“后年正月始作”是作“●菹 ”的时间,不是正月作的叫做“●菹”。
【四】 “其菹法列后条”,即卷九 《作菹藏生菜法》篇“●菹法”条。
【五】 厨房、柜椟、橱架,古时都 是这个“厨”字,俗写作“□”。加木旁作“橱”,则 是近代的字,专指橱架,橱柜。这里“厨”即指橱架。
【六】 草、□之类编成的苫盖,俗 称“茅苫”。章炳麟《新方言.释器》:“凡张盖皆得 释苫,非指编茅覆屋而已。”这里“苫”,即指用物覆 蔽而言。
【七】 “九英”,芜菁的一个品种 名称,指分枝多,发棵大,大概和芥菜中的“九头芥” 相似。
【八】 南北朝时期奴隶有大量发展 ,大贵族、大官僚一家有奴婢千人甚至一千以上是常有 的,一般士族家庭也养奴婢当作财产。这里三车芜菁叶 或二十车芜菁根和一奴或一婢同价,史载还有奴婢一人 只值六斗米的。这反映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压迫人民的残 酷和人民生活的极端贫困。
【九】 “乞”,音气,《集韵》: “凡与人物亦曰乞”,即“给与”。卷八《作酱等法》 篇“乞人酱时”,“乞”也作给与解释。
【一0】“三量”,三倍的量;“成 米”,换成三倍的米。
【一一】“然”有“是”义,此处即
作“是则”解释,用法与卷六《
养牛马驴骡》篇“然畜牸则速富之
术也”相同。
【一二】《释名.释饮食》:“咀, 藉也,以藉齿牙也。”“藉口”犹言充口、果腹,更含 有味美胜于野菜的意思。
【一三】“苇荻”,禾本科的芦和荻 ,参看卷六《养羊》篇注释【十三】及卷十“乌蓲〔九 四〕”注释【一】。
【一四】“合着釜上”,将瓮口倒转 ,扣合在锅口上。
【一五】“谨谨”,紧密细致。卷九 《饼法》篇“粉饼法”有“稹稹着牙”,和“谨谨”都 是形容细密黏软的口语。
【一六】《尔雅.释草》:“葖,芦
萉。”郭璞注:“萉,宜为菔。芦菔,……俗呼雹葖。
”宋周密《癸辛杂识》:“今成都面店中呼萝卜为‘葖
子’,……盖其性能消食,解面毒。”段玉裁注《说文
》“
菔”字:“按实根骇人,故呼‘突
’,或加艸耳。”
《广志》曰:“蒜有胡蒜、小蒜【二】。黄蒜,
长苗无科,出(
一)哀牢【三】。”
王逸曰(二):“张骞周流绝域,始得大蒜、葡 萄(三)、苜蓿(四)。”
《博物志》曰(五):“张骞使西域,得大蒜、 胡荽【四】。”
延笃曰(六):“张骞大宛【五】之蒜。”
潘尼曰(七):“西域之蒜。”
朝歌【六】大蒜甚辛。一名葫,南人尚有“齐葫 ”之言。又有胡蒜、泽蒜也。
蒜宜良软地。白软地,蒜甜美而 科【七】大;黑软次之(八);刚强之地,辛辣而瘦小 也。三遍熟耕。九月初种。
种法:黄□(九)时,以耧耩,逐垄手下之。五 寸一株。谚曰:“左右通锄,一万余株 。”空曳劳。二月半锄之,令满三遍。勿 以无草则不锄,不锄则科小。
条拳而轧之【八】。不轧则独科 。
叶黄,锋出,则辫,于屋下风凉之处桁【九】之 。早出者,皮赤【一0】科坚,可以远 行;晚则皮皴(十)而喜碎。
冬寒,取谷●(十一)奴勒反布
地,一行蒜【一一】,一行●(
十一)。不尔则冻死。
收条中子【一二】种者,一年为独瓣;种二年者 ,则成大蒜,科皆如拳,又逾于凡蒜矣。瓦 子垄底(十二),置独瓣蒜于瓦上,以土覆之,蒜科( 十三)横阔而大,形容殊别,亦(十四)足以为异。今 并州【一三】无大蒜,朝歌取种,一岁之后,还成百子 蒜【一四】矣,其瓣粗细,正与条中子同。芜菁根,其 大如□口,虽种他州子,一年亦变大。蒜瓣变小,芜菁 根变大,二事相反,其理难推。又八月中方得熟,九月 中始刈得花子。至(十五)于五谷蔬果,与余州早晚不 殊,亦一异也。并州豌豆,度井陉【一五】以东,山东 谷子,入壶关、上党【一六】,苗而无实。皆余目所亲 见,非信传疑:盖土地之异者也。
种泽蒜法:预耕地,熟时采取子,漫散劳之。泽 蒜可以香食,吴人调鼎【一七】,率多用此,根叶解菹 (十六),更胜葱、韭。此物繁息,一种永生。蔓延滋 漫,年年稍广。间区斸取,随手还合。但种数亩,用之 无穷。种者地熟,美于野生。
崔寔曰:“布谷鸣,收小蒜。六月、七月,可种 小蒜。八月,可种大蒜。”
(一) “出”,黄校、张校、明抄
、渐西本都空一格(湖湘本、《
津逮》本脱《广志》、王逸、潘尼
三条引文,又脱“朝歌……之言”十七字),日译本引
劳季言校宋本空格作“出”字。“出”字应有,兹据补
。
(二) 王逸,东汉桓帝时人。唐时 尚有《王逸集》二卷(见《唐书.经籍志》),后亡佚 。《要术》中引有王逸的《赋》,如卷二《种瓜》篇及 卷四《种柿》篇。此条所引,当系其文论。
(三) “葡萄”,黄校陆录作“卜 □”,黄校刘录、明抄作“卜●”,张校作“卜菹”, 均误(湖湘本、《津逮》本脱,见校记(一));日译 本引劳季言校宋本作“葡萄”。按葡萄古多写作“蒲萄 ”、“蒲陶”或“蒲桃”,惟第一字据黄校等从艸从勹 ,或系“葡”字之误,兹姑改作“葡萄”。
(四) “苜蓿”,黄校刘录、明抄 误作“昔●”,据黄校陆录、张校改正(日译本引劳季 言校宋本同)。
(五) 今传《博物志》是后人辑录 并杂采他书而成,既非全书,也有混杂。黄荛圃刊叶氏 宋本《博物志》只有:“张骞使西域还,乃得胡桃种。 ”《指海》据各书辑校的《博物志》,这一条是这样: “张骞使西域还,得大蒜、安石榴、胡桃、蒲桃、胡葱 、苜蓿、胡荽、黄蓝--可作燕支也。”(据《丛书集 成》排印《指海》本)但《汉书.西域传》记载只有葡 萄、苜蓿二种(见卷二《胡麻》篇校记(一)),《博 物志》的一些说法是很可疑的。
(六) 《隋书.经籍志》著录有东 汉京兆尹《延笃集》一卷,今已亡佚。此条《太平御览 》卷九七七“蒜”引作“延笃《与李文德书》”,但《 后汉书.延笃传》所载《与李文德书》不载此句,或系 《后汉书》有删节,或系在延笃给李文德的别的书信中 。
(七) 《隋书》、《唐书.经籍志
》均著录有晋太常卿《潘尼集》十卷,《宋史.艺文志
》不复著录,当已佚失。此条《太平御览》卷九七七引
作潘尼《钓赋》,是:“西戎之蒜,南夷之姜。”后一
句《
要术》引于本卷《种姜》篇。
(八) “次之”,黄校、张校、渐 西本作“次大”,勉强;明抄作“次七”,误;湖湘本 、《津逮》本只一“欠”字,既错又脱;《辑要》引作 “次之”(《学津》本从之),是。兹从《辑要》引。
(九) “黄□”,张校、明抄讹作 “黄场”,湖湘本作“黄●”。按“□”,即今“●” 字,与“伤”、“殇”同音,字应从“●”,卷二《黍 穄》及《旱稻》篇均作“黄□”,兹改正(湖湘本作“ ●”,字同)。
(十) 黄校、张校、明抄作“皴” ,湖湘本作“坏”;《辑要》引则作“●”(《学津》 本、渐西本从之),并在“碎”字下作小注:“●,他 骨反,皮坏也”。按“皴”音村,原义是手足冻裂,这 里指蒜皮碎裂剥落,蒜瓣也就容易松裂分离,和“易碎 ”符合,故从黄校。
(十一)“●”,黄校、明抄、湖湘
本作“●”,《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
”。明梅膺祚《字汇》:“谷●,见《齐民要术》”。
由于字从耒,《正字通》解释为“●,当是槌谷具。”
实出误解。“●”,《集韵》:“稻谷穣也。”应以从
禾为正,故改从《
辑要》。
(十二)“瓦子垄底”,意谓将瓦片 放在垄底上,但缺少动词,疑有脱讹。
(十三)“科”,明抄误作“料”, 据明清刻本改正。
(十四)“亦”,黄校、张校、湖湘 本误作“不”,据明抄及《辑要》引改正(《学津》本 、渐西本同)。
(十五)“至”,黄校、张校、明抄 作“全”,误;据湖湘本及《辑要》引改正(《学津》 本、渐西本同。宋罗愿《尔雅翼》引亦作“至”)。
(十六)明抄作“解菹”,他本作“ 作菹”。按“解”,指冲淡、调味,卷八作酱、烹饪各 篇常这样用。通常所谓解腥、解腻,亦取义于此。“菹 ”有二种:一种是腌菜,一种是肉菹。肉菹见于卷八《 菹绿》篇(参看该篇注释【一】)。这里“解菹”指“ 鼎食”之“菹”,是肉菹,意即解去肉菹的腥腻味,字 应作“解”,故从明抄。
【一】 “荤”,音熏,《说文》: “臭菜也”,指葱、蒜、韭、薤之类的辛臭菜蔬,和现 在通常所指荤素的“荤”不同。
【二】 《本草纲目》卷二六“蒜” :“中国初惟有此,后因汉人得葫蒜于西域,遂呼此为 小蒜以别之。”又说:“家蒜有二种:根茎俱小而瓣少 、辣甚者,蒜也,小蒜也;根茎俱大而瓣多,辛而带甘 者,葫也,大蒜也。”“黄蒜”,未详。
【三】 汉明帝时置哀牢、博南二县 ,即今云南保山、永平二县。
【四】 胡荽,见本卷《种胡荽》篇 注释【一】。
【五】 大宛,汉时西域的古国名之 一。
【六】 朝歌,殷末的都城,汉置县 ,隋废,今河南汤阴、汲县间有朝歌镇。
【七】 “科”,这里指鳞茎,俗称
“蒜头”,也称“蒜蒲”。所谓“科”,实际就是“颗
”字。颜之推《颜氏家训.书证》篇:“《三辅决录》
云:‘前队大夫范仲公,盐、豉、蒜果共一筒。’‘果
’,当作魏颗之‘颗’。北土通呼物一●(按即块字)
概为一颗。‘蒜颗’是俗间常语耳。故陈思王《鹞雀赋
》曰:‘头如蒜颗,目似花椒。’江南但呼为‘蒜符’
,不知谓为‘颗’,学士相承,读为裹结之‘
裹’,言盐与蒜,共包一裹内筒中
耳,……失也。”下文“蒜科”,“科大如拳”,正是
指“蒜颗”。北方“蒜颗”,江南“蒜符”(“
蒜蒲”)的俗称,现在还是这样。
【八】 “条”指蒜薹,“拳”是弯
曲,“轧”是拔掉;“条拳而轧之”,即在蒜薹已显弯
曲时拔掉。现在群众打蒜薹,一般也以显薹后十至十五
天蒜薹已显弯曲时为适期。采收过早产量低,过迟组织
变粗,纤维增多,就不好吃了,而且消耗养分,影响蒜
头的加速生长。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揠蒜
”条:“条拳者揠之。”“揠”音轧,《说文》:“拔
也。”《小尔雅.广物》:“拔心曰揠。”“
轧”即“揠”的同音同义字。这是
看苗分批采蒜薹,使蒜薹、蒜瓣都获得较好的收成。
【九】 “桁”,原义是屋上承椽之
木。这里引申为架空的横木之类,作动词用,即将辫好
成扎的大蒜挂在横木上。《要术》“则”、“
即”互用,“则辫”即“即辫”。
【一0】根据“皮赤”,《要术》所 种为紫皮蒜。紫皮蒜一般颗大而善抽薹。
【一一】“一行蒜”,据注文“不尔 则冻死”,指在田间越冬的大蒜苗。照顺序,“冬寒” 这段应排在“二月半锄之”之前。
【一二】“条中子”,指蒜薹上所生
的气生鳞茎,亦称“蒜珠”。《
图经本草》:“葫,大蒜也。……
其花中有实,亦葫瓣状,而极小,亦可种之。”《要术
》说用气生鳞茎种下去,先生成“独瓣”(即不分瓣的
独头蒜),等二年再用独蒜种下,则生成分瓣的大蒜,
而且蒜头特大。这一用气生鳞茎繁殖大蒜并使增产的经
验,是先民创造的有科学价值的特殊技术。
大蒜用蒜瓣进行繁殖, 费种量很大,而且不断进行无性繁殖,会使生活力衰退 ,蒜头变小。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山东农学院曾就《要 术》所记的特殊技术进行试验。试验结果,确如贾说, 第一年先生成独蒜,第二年即长成分瓣的大蒜,而且蒜 头更大。证明这一宝贵经验确能显著提高大蒜的繁殖率 和产量,并且使植株强健,能发生复壮作用。详见李家 文等:《大蒜气生鳞茎繁殖法提高产量及繁殖率的效果 》,载《中国农业科学》,一九六三年第四期。
【一三】并州,在汉代约有今山西及 陕西北部地区,其后疆域迭有变更,主要在山西北部。 东汉并州刺史治所在今太原,魏晋南北朝仍旧。
【一四】“百子蒜”,大瓣种变为小 瓣种,蒜瓣特别细小而多。现在有“狗牙蒜”,蒜瓣作 三层排列,极小而多。
【一五】井陉,今河北井陉县。县内 有井陉山,山上有关,称井陉口,为太行山八陉之一, 是山西河北两省交通要道。
【一六】壶关、上党,指今山西东南 角壶关、长治一带地区。
【一七】“鼎”,古时烹饪器,所谓 “鼎食”,常指丰盛肴馔,这里泛指鱼肉厚味。
□宜白软良地,三转乃佳。二月、三月种。八 月、九月种亦得。秋种者,春末生。率七八支为一 本【二】。谚曰:“葱三□四。”移葱 者,三支为一本;种□者,四支为一科。然支多者,科 圆大,故以七八为率。
□子【三】,三月叶青便出之,未 青而出者,肉未满,令□瘦。燥曝,挼去莩余【四 】,切却强根【五】。留强根而湿者, 即瘦细不得肥也。先重耧耩地【六】,垄燥,掊( 二)而种之。垄燥则□肥,耧重则白长 。率一尺一本。
叶生(三)即锄,锄不厌数。□ 性多秽,荒则羸恶。五月锋,八月初耩。不 耩则白短。
叶不用剪。剪则损白。供常食者 ,别种【七】。九月、十月出卖。经 久不任也。
拟种子,至春地释,出即曝之。
崔寔曰:“正月,可种□、韭、芥。七月,别种 □矣。”
(一) 见《尔雅.释草》。郭璞注 作:“即□菜也”。有“即”字不会误读为“□,菜也 ”。
(二) 明抄作“掊”,即“刨”字 ;湖湘本、《津逮》本作“培”,非。
(三) “生”,明抄误作“主”, 他本不误。
【一】 百合科的薤,古写作“□” 。鳞茎供食用,俗称“●(音叫)头”。
【二】 薤的分蘖力强。通常栽薤一 个种球一穴的鳞茎较大,三四个一穴的,可得小而较多 的鳞茎。但《要术》不采用习俗上“葱三□四”的栽法 ,而改用“七八支为一本”,而且鳞茎圆大,当亦有其 实际经验。
【三】 薤用鳞茎繁殖,这个栽植用 的鳞茎,称为种球。薤不结子,《要术》所谓“□子” ,即指种球。
【四】 “莩”,音敷,通“稃”; “莩余”,鳞茎外面的枯皮。
【五】 “强根”,老根。
【六】 “重耧耩地”,用耧在原耩 处再耩一遍,使耩得深些。本卷《种苜蓿》篇:“重耧 耩地,使垄深阔”,已作了说明。下篇“两耧重耩”, 义同。
【七】 “别种”指另外种,与卷一 《收种》篇的“至春治取别种”及卷二种瓜篇的“不必 别种早、晚及中三辈之瓜”同义。下文引崔寔《四民月 令》的“别种”,则指分栽。
《广雅》曰(二):“藿、薵、●,葱也;其蓊 【二】谓之薹。”
《广志》曰(三):“葱有冬春二葱。有胡葱、 木葱、山葱。”
《晋令》曰:“有紫葱。”
收葱子,必薄布阴干,勿令浥郁。此 葱性热,多喜浥郁;浥郁则不生。
其拟种之地,必须春种绿豆,五月掩杀之。比至 七月,耕数遍。
一亩用子四五升。良田五升,薄 地四升。炒谷拌和之,葱子性涩 【三】,不以谷和,下不均调;不炒谷,则草秽生。两 耧重耩,窍瓠【四】下之,以批蒲结反 契【五】苏结反继腰(四) 曳之。
七月纳种,至四月始锄。锄遍乃剪。剪与地平。 高留则无叶,深剪则伤根。剪欲 旦起,避热时。良地三剪,薄地再剪,八月止。不 剪则不茂,剪过则根跳。若八月不止,则葱无袍【六】 而损白。
十二月尽,扫去枯叶枯袍。不去 枯叶,春叶则不茂。二月、三月出之。良 地二月出,薄地三月出。收子者,别留之。
葱中亦种胡荽,寻手供食,乃至孟冬为菹,亦无 妨。
崔寔曰:“三月,别小葱。六月,别大葱。七月 ,可种大、小葱。“夏葱曰小,冬葱曰 大。””
(一) 见《尔雅.释草》。注文与 郭璞注同。“茖”,音革。
(二) 《广雅.释草》作:“●、
藸,葱也。蓊,薹也。”关于“
藿”,在和这条前面相隔几条的另
一条,是:“豆角谓之荚,其叶谓之藿。”以“藿”为
葱,《要术》有误。
《要术》引《尔雅》、
《广雅》文,黄校、张校、明抄同(但张校“●”作“
藸”,同《广雅》;黄校陆录作“●”,同明抄;黄校
刘录则作“藷”),湖湘本、《津逮》本全脱。王念孙
、王引之《广雅疏证》引《要术》时,引到《要术》所
引《广志》文,但没有引到《广雅》本文,因为王氏所
根据的《要术》本正是《津逮》本。《广雅疏证》说:
“‘●’,《玉篇》、《广韵》作‘薵’。‘
藸’,《广韵》、《集韵》作‘●
’。”二字均同字异写。“薵”音俦,“●”音除。
(三) 《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葱 ”引《广志》作:“有胡葱、木葱。”
(四) “继”,明抄、湖湘本、《
津逮》本同;《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系
”。按《尔雅.释诂上》:“系,继也。”郝懿行《尔
雅义疏》:“继亦系也;系之一字,兼系、继二音,故
古通用。”将“系”叫做“继”,现在苏北、浙东等地
还保存着这个方言,如系腰带就叫“继腰带”。“腰”
,明抄作“□”,湖湘本等作“
腰”。本书一律作“腰”。
【一】 “茖”,据郭璞注“细茎大 叶”,当是百合科的茖葱。
【二】 “蓊”,就是薹。王念孙《 广雅疏证》:“今世通谓草心抽茎作华者为薹矣。蓊之 言,郁蓊而起也。”
【三】 古所谓“涩”,和“滑”相 对。葱的种子三角状,黏手不滑脱,所以说“涩”。
【四】 “窍瓠”,将干葫芦穿孔做 成的下种器,王祯《农书》卷一二有图,称“瓠种”。 现在东北地区用的“点葫芦”,当是“窍瓠”的发展。
【五】 “批契”,音别薛,其形制 、装置及操作方法均未详。惟本卷种《苜蓿》篇再提到 “窍瓠下之,批契曳之”,照《要术》叙述播种程序说 ,应是一种覆种工具。
【六】 “袍”,指葱叶基部作鞘状 包裹着的部份。它是构成葱白的主体。
王彪之《关中赋》曰(二):“蒲、韭冬藏”也 。
收韭子,如葱子法。若市上买韭 子,宜试之:以铜铛【一】盛水,于火上微煮韭子,须 臾芽生者好;芽不生者,是裛郁矣。
治畦,下水,粪覆,悉与葵同。然畦欲极深。韭 ,一剪一加粪,又根性上跳【二】,故须深也。
二月、七月种。种法:以升盏合地为处【三】, 布子于围内。韭性内生,不向外长(三 ),围种令科成。
薅(四)令常净。韭性多秽,数 拔为良。高数寸剪之。初种,岁 止一剪。至正月,扫去畦中陈叶。冻解,以铁杷耧 起,下水,加熟粪。韭高三寸便剪之。剪如葱法。一岁 之中,不过五剪。每(五)剪,杷(六 )耧、下水、加粪,悉如初。收子者,一剪即留之 。
若旱种者,但无畦与水耳,杷、粪悉同。一种永 生。谚曰:“韭者懒人菜。”以其不须 岁种也。《声类》曰:“韭者,久长也,一种永生。”
崔寔曰:“正月上辛日,扫除韭畦中枯叶。七月 ,藏韭菁。“菁,韭花也(七)。””
(一) 《广志》引文,类书未见。 “白弱韭”,黄校、张校、明抄同,湖湘本、《津逮》 本等无“白”字,兹仍南宋本之旧。
(二) 《隋书》、《唐书.经籍志 》著录有晋光禄大夫《王彪之集》二十卷,今亡佚。卷 十“竹〔五一〕”引有王彪之的另一篇赋文是“《闽中 赋》”。按王彪之《晋书》有传,未至关中。这里黄校 、明抄均作《关中赋》,《辑要》引则作《闽中赋》, “关中”未知是否“闽中”之误,兹存明抄之旧存疑。
(三) “长”,明抄、湖湘本等误 作“畏”,据《辑要》引及《学津》本、渐西本改正。
(四) “薅”,明抄、湖湘本、《
津逮》本作“□”,是俗讹字;渐西本从《辑要》引改
作“薅”。注文的“数拔”,仅明抄如文,他本均承正
文作“数□”或“数薅”。按“薅”的本义是拔草,卷
二《
水稻》篇也注明“拔草曰薅”,故
从明抄。
(五) “每”,明抄作“疾”,误 ;据明清刻本改正(《辑要》引同)。
(六) “杷”,明抄、湖湘本作“ 耙”,明清刻本作“杷”(《辑要》引同)。二字同, 《要术》中互见,本书统一作“杷”。
(七) “韭花也”,明抄、津逮本 作“韭耙出”,湖湘本作“韭耗出”,按“菁”是韭菜 花,均误,据《辑要》引及《学津》本、渐西本改正。
【一】 “铛”,音枪,据《六书故 》是三足釜。《要术》烹饪各篇常用。这里应是一种小 型的铜锅。《要术》又有“铛釜”,则是较大型的。
【二】 韭菜分蘖的新鳞茎,生于老 鳞茎之上,如不每年壅土,新根繁殖不易,植株易于衰 老。“一剪一加粪”,不但是施肥,同时也为了壅根。 新根逐年向上抬高(“上跳”),逐年加粪土培壅,所 以畦要做得深。
【三】 “以升盏合地”,用容量一 升大的盏子倒覆在地上。“为处”,就盏口所印成的圈 子内作为播子的处所。
蜀芥、芸薹取叶者,皆七月半种。地欲粪熟。蜀 芥一亩,用子一升;芸薹一亩,用子四升(二)。种法 与芜菁同。既生,亦不锄之。十月收芜菁讫时,收蜀芥 。中为咸淡二菹【二】,亦任为干菜。 芸薹,足霜乃收。不足霜即涩。
种芥子及蜀芥、芸薹收子者,皆二三月好雨泽时 种。三物性不耐寒,经冬则死,故须春 种【三】。旱则畦种水浇。五月熟而收子。芸 薹冬天草覆,亦得取子,又得生茹【四】供食。
崔寔曰:“六月,大暑中伏(三)后,可收芥子 。七月、八月,可种芥。”
(一) 《吴氏本草》,华佗弟子吴 普撰,书已失传。《太平御览》卷九八○“芥”引《吴 氏本草》与《要术》同,惟“蒩”作“菹”,“劳抯” 作“劳祖”。《名医别录》记载水苏的异名有:“一名 鸡苏,一名劳祖,一名芥蒩,一名芥苴”,《御览》“ 芥菹”应是“芥蒩”之误,而“劳祖”与《别录》同。 按《抯》,音渣,《方言》卷十:“抯、●,取也,南 楚之间凡取物沟泥中谓之抯,或谓之●”。水苏,《唐 本草》注:“生下湿水侧”,《图经本草》:“生水岸 傍”,吴普是扬州人,则《要术》引作“劳抯”,似乎 更合适些。
水苏是唇形科植物,和苏 、荏同科,虽有“芥蒩”的异名,实际和十字花科的芥 、蕓薹毫不相干,而且下面《荏蓼》篇同样引到这条, 引在该篇是正确的,引在这里不合适,应系窜衍。
(二) “用子一升”和“用子四升 ”,原作双行小注,应归入正文,兹改为大字。
(三) “大暑中”即大暑节,“伏 ”应是衍文,参看《四民月令辑释》“六月”篇校记。
【一】 芥菜原产亚洲,我国至迟在
西汉以前就有栽培,西汉《尹都尉书》有种芥篇。扬雄
方言卷三:“蘴(即菘)、荛、芜菁也。……赵魏之郊
谓之大芥,其小者谓之辛芥,或谓之幽芥。”唐颜师古
注《
急就篇》说,芥亦有大小二种。苏
恭《唐本草》说,芥有三种:叶大子粗者,叶可食,子
入药用;叶小子细者,叶不堪食,子但作兖;又有白芥
,子粗大白色,如白梁米,旧云从西域来,又云生河东
。明李时珍《本草纲目》卷二六以为白芥即蜀芥。按据
现代植物学,也分为大芥菜和小芥菜二种,但小芥菜也
吃叶,著名的雪里蕻就是小芥菜的品种。《要术》这里
所说“蜀芥”,可能就是大芥,所说“芥子”可能就是
小芥。
至于“芸薹”,李时珍《 本草纲目》以为即今油菜,实际上芸薹只是油菜的一种 ,并不是所有油菜都是芸苔。我国目前在大面积生产上 栽培的油菜,可分为三大类型:一为芥菜类型,植株较 高大,一般称为高油菜,其中又分为大叶油菜(即大芥 菜育成的油菜)和细叶油菜(即小芥菜育成的油菜)二 种。二为白菜类型,植株较矮小,一般称为矮油菜,也 有二种:一种就是汉以来所称的“芸薹”,亦称胡菜, 经河西走廊传入内地,现在主要分布在秦岭以北各省; 另一种是由我国原产的白菜演变而成的矮油菜,主要分 布在长江流域各省,这是我国目前栽培最多的一种。而 且从历史上看,油菜这一名词最先见于元代农书,明清 书中多数称为油菜。这一通俗名词的兴起和发展,反映 它的栽培到元代开始变为重要,并反映它主要是由白菜 育成的。三为甘蓝类型,近年才从国外传入。古来蔬菜 经多年的人工栽培,品种及其用途已多变化。从《要术 》本篇所说来看,蜀芥和芸苔主要是用叶的,芥子则以 收子为主。子的用法没有说明,但卷八《八和兖》篇有 “作芥子酱法”,也用于作兖。《礼记.内则》有“鱼 脍芥酱”,作芥酱的历史已很久。芥子榨油可能较晚, 《要术》收子是不是还榨油,还不能肯定。
【二】 “咸淡二菹”,见卷九《作 菹藏生菜法》篇“葵、菘、芜菁、蜀芥咸菹法”条。
【三】 芥菜栽培在我国以中南部为 最盛,因其冬季气温较暖,可以安全越冬。北方较寒, 一般秋播冬收,作为冬菜。收子时则春种夏收。
【四】 “茹”是“菜”的泛称,“ 生茹”犹言生菜、鲜菜。
种法:近市负郭田,一亩用子二升,故【三】穊 种,渐锄取,卖供生菜也。外舍无市之处,一亩用子一 升,疏密正好。六、七月种,一亩用子一升。(一)先 燥晒,欲种时,布子于坚地,一升子与一掬湿土和之, 以脚蹉令破作两段。多种者,以砖(二 )瓦蹉之亦得,以木砻砻之亦得。子有两人,人各着【 四】,故不破两段,则疏密(三)水裛而不生。着土者 ,令土入壳中(四),则生疾而长速。种时欲燥,此菜 非雨不生,所以不求湿下也。于旦暮润时,以耧耩 作垄,以手散子,即劳令平。春雨难期 ,必须藉泽,蹉跎失机,则不得矣。地正月中冻解者, 时节既早,虽浸,芽不生,但燥种之,不须浸子。地若 二月始解者,岁月稍晚,恐泽少,不时生,失岁计矣; 便于暖处笼盛胡荽子,一日三度以水沃【五】之,二三 日则芽生,于旦暮时接润漫掷之,数日悉出矣。大体与 种麻法相似。假定十日、二十日未出者,亦勿怪之,寻 自当出。有草,乃令拔之。
菜生三二寸,锄去穊者,供食及卖。十月足霜, 乃收之。
取子者,仍留根,间古苋反拔 令稀,穊即不生。以草覆上。覆 者得供生食,又不冻死。又(五)五月子熟,拔取 曝干,勿使令湿,湿则裛郁。格 柯打出【六】,作蒿●【七】盛之。冬日亦得入窖,夏 还出之。但不湿,亦得五六年停【八】。
一亩收十石,都邑粜卖,石堪一匹绢。
若地柔良,不须重加耕垦者,于子熟时,好子稍 有零落者,然后拔取,直【九】深细锄地一遍,劳令平 ,六月连雨时,稆【一0】音吕生 者亦寻满地,省耕种之劳。
秋种者,五月子熟,拔去,急耕,十余日又一转 ,入六月又一转,令好【一一】调熟,调熟(六)如麻 地。即于六月中旱时,耧耩作垄,蹉子令破,手散,还 劳令平,一同春法。但既是旱种,不须耧润【一二】。 此菜旱种(七),非连雨不生,所以不同春月要求湿下 。种后,未遇连雨,虽一月不生,亦勿怪。麦底地亦得 种,止须急耕调熟。虽名秋种,会【一三】在六月。六 月中无不霖,遇(八)连雨生,则根强科大。七月种者 ,雨多亦得,雨少则生不尽,但(九)根细科小,不同 六月种者,便十倍失矣。
大都不用触地湿入中(十)。生高数寸,锄去穊 者,供食及卖。
作菹者,十月足霜乃收之。一亩两载,载直绢三 匹。若留冬中食者,以草覆之,尚得竟冬中食。
其春种小小供食者,自可畦种。畦种者一如葵法 。若种者,挼生子【一四】,令中破,笼盛,一日再度 以水沃之,令生芽,然后种之。再宿即生矣。昼 用箔盖,夜则去之。昼不盖,热不生;夜不去,虫栖( 十一)之。
凡种菜,子难生者,皆水沃令芽生,无不即生矣 。
作胡荽菹法:汤中渫【一五】出之,着大瓮中, 以暖盐水经宿浸之。明日,汲水净洗,出别器中,以盐 、酢浸之,香美不苦。亦可洗讫,作粥清、麦●【一六 】末(十二),如●芥菹法,亦有一种味。作裹菹(十 三)者,亦须渫去苦汁,然后乃用之矣。
(一) “六七月种,一亩用子一升 ”,各本同。这是在谈到春种用种量时,附带提一下秋 种的用种量,严格说来,应该放在下面谈秋种的一段中 。《辑要》删去“一亩用子一升”,将“六七月种”属 上句,非是。
(二) 明抄、湖湘本作“□”,津 逮本作“砖”,字同,本书统一作“砖”。
(三) “疏密”,不可解。就文句 的构造来说,此二字应当是“不生”的原因,而不是“ 不生”的结果。若解释为由于有的不发芽,因而出苗有 疏有密,实和原意不符。胡荽的果实是复子房果,每一 子房中有一粒种子,种孔连接在原来的果柄上,被果柄 堵塞住。果实开裂为两半后,不但果壳的阻碍消除了, 更重要的是两个分果脱离果柄,种孔露出,幼芽才容易 生长出来。如果不把果实分开为两个分果,种孔封闭着 ,即使水分可以渗过果壳进入种子,幼芽很难伸展出来 ,形成本篇所谓被水窝坏而不生,所以这裹“疏密”二 字当是“紧密”或“绵密”的误写。
(四) “令土入壳中”,黄校、张 校、明抄同;《辑要》引及湖湘本、《津逮》本、渐西 本等“土”均作“注”,误。按“着土者”不是指种子 入土,而是正文“与一掬湿土和之”的申说,即说明为 什么要和土蹂踩的道理。如果是“注”,那只能指水注 ,不但没有用水,也和怕“水裛”抵触,字应作“土” 。
(五) “又”,虽可作“第二个”
讲,即第二年的五月,仍疑是“
及”字之误。
(六) “调熟”,黄校、张校、明 抄、湖湘本均重文,《津逮》本、渐西本等不重。按《 要术》中反复说明和重文的例子极多,重文如卷八《八 和兖》篇“苦汁,苦汁”,《脯腊》篇“急火,急火” ,卷九《煮胶》篇“不彻底,不彻底”等等,都和这里 “调熟,调熟”相类似,故从黄校。
(七) “旱种”,明抄、湖湘本、 《津逮》本均作“早种”,误;据《辑要》引及《学津 》本、渐西本改正(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亦作“旱” )。
(八) 《辑要》引作“遇”,《学 津》本、渐西本从之;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 望”。
(九) “但”,各本同,在这里不 好解释,日译本疑“且”之误,有可能。
(十) “触地”,明抄误作“触池 ”,他本不误。“入中”,明抄、湖湘本、《津逮》本 均有,指不要在地湿时进到地里去,必须有;《辑要》 引无,《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删去,非。
(十一)明抄、湖湘本、《津逮》本 作“耧”,《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栖” 。这里指夜里如果仍然将箔盖着,容易招惹虫类,“耧 ”勉强可以解作“爬行”,不如“栖”好,兹从《辑要 》。
(十二)“作粥清、麦●末”,原作 “作粥津、麦●味”,不可解,误。按卷九《作菹藏生 菜法》篇“葵、菘、芜菁、蜀芥咸菹法”条说:“其芜 菁、蜀芥二种,……粉黍米作粥清,捣麦●作末”,作 为腌酿材料,正是这里所指的“如●芥菹法”。“清” ,因近形讹作“津”;“末”,袭下文“一种味”错成 “味”,兹改正。
(十三)“裹菹”,《要术》中菹法 很多,但没有“裹菹”的名称。下面《荏蓼》篇作蓼菹 是用“绢袋盛,沈于酱瓮中”,颇像“裹菹”,未知是 否指这一类。存疑。
【一】 胡荽,伞形科,一、二年生
草本,又名芫荽、香荽、香菜。其叶作为香菜供生食。
在华北在生食外,兼亦煮食或盐渍。种子可作香料调味
,亦供药用。《艺文类聚》卷八五“豆”引《邺中记》
:“
石勒讳胡,胡物改名。名……胡绥
曰‘香绥’。”
【二】 “润泽”,冬季土壤下层水 分蒸发上升,遇冷凝结为冰,所以春季冻解时,土壤比 较湿润。
【三】 “故”,特为,特地。
【四】 “着”有穿着的意思,如说 着衣,吃着不尽。“人各着”,指胡荽果实中的两粒种 子,在一个果壳内又各自有皮壳包裹着。“人”即“仁 ”字。
【五】 “沃”,浇,淋,灌。
【六】 “格”,击;“柯”,枝条 。“格柯打出”,意即击其枝条,打落种子。
【七】 “●”,玄应《一切经音义 》卷一二《长阿含经》引《字林》:“判竹为之,盛谷 者。”《要术》卷二《水稻》篇有“草●”,是草□之 类编成的容器。这里“蒿●”,则是用蒿茎编成。卷二 《大小麦》篇有“蒿、艾箪”,卷四《插梨》篇有“蒿 箪”,也是用蒿茎作成的。●音遄,又音垂。
【八】 “停”,保存不坏,即保管 ,保藏。酿造各篇则指陈酿。
【九】 “直”,仅仅,只需。
【一0】“稆”,也写作“□”,指
落粒自生。《后汉书.光武帝.纪》:“野谷旅生。”
李贤注:“旅,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
旅’。今字书作‘稆’,音吕,古
字通。”
【一一】“好”,有“甚”的意思, 如很大叫“好大”,很快叫“好快”,在戏曲道白中也 常用,如“好快活人也”等。《要术》中也常这样用, 兼有“很好地”的意思,如“好馏”、“好熟”、“好 净”、“好消”等等。
【一二】“耧润”,于润湿时耧耩下 种。
【一三】“会”有时机的意思,如说 “适逢其会”,这里兼有选定、会合的意思,卷七《法 酒》篇有“会以偶日酘之”等,用法相同。
【一四】保持原状未变质叫做“生” ,“生子”,意即未经裛坏的好种子。
【一五】“渫”,借作“炸”字,音 插,同“●”,即在汤中暂沸即出,以去其苦涩乃至腥 恶的气味,现在群众还广泛地保留着这个口语。参看卷 八《八和兖》篇注释【五】。
【一六】“麦●”,即“黄衣”,将 小麦整粒蒸熟后罨黄了的一种曲,卷八有专篇记载。
韦弘《赋.叙》曰(一):“罗勒者,生昆仑之
丘,出西蛮之俗。”
按今世大叶而肥者,名朝兰(二)香也。
三月中,候枣叶始生,乃种兰香。早 种者,徒费子耳,天寒不生。治畦下水,一同葵法 。及【二】水散子讫。水尽,簁【三】熟粪,仅得盖子 便止。厚则不生,弱苗故也。昼 日箔盖,夜即去之。昼日不用见日,夜 须受露气。生即去箔。常令足水。六月连雨,拔栽 之。掐心着泥中,亦活。
作菹及干者,九月收。晚即干恶 。作干者,大(三)晴时,薄地【四】刈取,布地 曝之。干乃挼取末,瓮中盛。须则取用。拔 根悬者,裛烂,又有雀粪、尘土之患也。
取子者,十月收。自余杂香菜【 五】不列者,种法悉与此同。
《博物志》曰(四):“烧马蹄、羊角成灰,春 散着湿地,罗勒乃生。”
(一) 韦弘,《汉书》韦玄成兄名 弘,未知即其人否。各家书目无韦弘著述记载,此条类 书亦未引。
(二) 明抄作“兰”,黄校刘录、
张校作“阑”,黄校陆录讹作“
闼”,湖湘本讹作“膊”。末一字
明抄作“也”,他本作“矣”。
(三) “大”,明抄、湖湘本、《 津逮》本同;《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作“天” 。
(四) 《博物志》“春”作“春夏 ”,“罗勒乃生”作“生罗勒”,余同。
【一】 罗勒,唇形科,也叫兰香, 又叫香菜。在本草书上,始收于《嘉佑本草》,说有三 种:“一种堪作生菜;一种叶大,二十步内闻香;一种 似紫苏叶。”
【二】 “及”,趁,赶上。
【三】 “簁”,同“筛”,这里指 将熟粪直接筛在上面。
【四】 “薄”,迫近;“薄地”, 迫地,即贴近地面。
【五】 胡荽、罗勒、香薷都有“香 菜”的名称。现在所称香菜,一般指胡荽。在《要术》 本文,则是泛指。“杂香菜”指胡荽、罗勒以外的香菜 ,下面《种蘘荷芹●》篇的“马芹”,就是其中一种。
《尔雅》曰(一):“蔷,虞蓼。”注云:“虞 蓼,泽蓼也。”“苏,桂荏。”“苏,荏类,故名桂荏 也。”
《本草》曰(二):“芥蒩(音祖)(三),一 名水苏。”
《吴氏》曰(四):“假苏,一名鼠蓂,一名姜 芥。”
《方言》曰(五):“苏之小者谓之穣葇。”注 曰:“薰葇也。”
三月可种荏、蓼。荏,子白者良 ,黄者不美。荏性甚易生。蓼尤宜水畦种也。荏则 随宜,园畔漫掷,便岁岁自生矣。
荏子秋未(六)成,可收蓬于酱中藏之。蓬
,荏角【二】也,实成则恶。其多种者,如种谷法
。雀甚嗜之,必须近人家种矣。收
子压取油,可以煮饼。荏油色绿可爱,
其气香美,煮饼亚胡麻油,而胜麻子脂膏。麻子脂膏,
并有腥气。然荏油不可为泽【三】,焦人发。研为羹臛
【四】,美于麻子远矣。又可以为烛。良地十石,多种
博谷【
五】则倍收(七),与诸田不同。
为帛煎油【六】弥佳。荏油性淳
,涂帛胜麻油【七】。
蓼作菹者,长二寸则剪,绢袋盛,沈于酱瓮中。 又长,更剪,常得嫩者。若待秋,子成 而落,茎既坚硬,叶又枯燥也。取子者,候实成, 速收之。性易凋零,晚则落尽。五 月、六月中,蓼可为兖(八)以食苋。
崔寔曰:“正月,可种蓼。”
《家政法》曰:“三月可种蓼。”
(一) “蔷,虞蓼”,“苏,桂荏 ”,并《尔雅.释草》文。余均注文,与郭璞注相同, 惟均无“也”字。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七“苏 ”引作《本草经》,但《重修政和证类本草》所录《本 草经》无此说法,只有《名医别录》在“水苏”下说: “……一名芥蒩(原注:“音祖”)。”
(三) “芥蒩”,原作“芥●”, 但《种蜀芥芸薹芥子》篇引《吴氏本草》作“蒩”,《 名医别录》同,兹据改。“音祖”,黄校、张校、明抄 作“音粗”,蒩有祖、租二音,无“粗”音,亦从《名 医别录》作“音祖”。
(四) “《吴氏》曰”,出吴普的 《吴氏本草》。本条假苏和上条“《本草》曰”的水苏 是二种,本条不是上条的注文,而《太平御览》卷九七 七“苏”引《本草经》“芥蒩一名水苏”下面引列本条 作双行小注,误(极可能即据《要术》文而误列)。《 神农本草经》等本草书原均分列“假苏”和“水苏”为 二品,孙星衍、孙冯翼辑《神农本草经》即将《御览》 引《吴氏》的这条移列在“假苏”条下是正确的。《蜀 本草》注引《吴氏本草》说:假苏“名荆芥,叶似落藜 而细,蜀中生啖之。”《唐本草》注也说:“此药(指 假苏)即菜中荆芥是也,‘姜’、‘荆’声讹耳(按假 苏一名“姜芥”)。……今人食之。”说明吴普本人并 没有混荆芥为水苏。
(五) 引《方言》文在卷三,“穣
葇”作“●葇”。郭璞注,《四部丛刊》本作“堇葇也
”,但他书引《方言》注均作“薰葇”,同《
要术》,《四部丛刊》本似误。据
各家解释,“薰葇”即香薷,也叫“香葇”,也是唇形
科的辛香植物。《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家家有此,
惟供生食。”
(六) “未”,原作“末”,误。 这里是指成熟前的穗子,注文明说“实成则恶”,《四 声本草》也说“欲熟”时采食之,故改正。
(七) 湖湘本作“收”,《辑要》 引同;明抄作“取”,当误。
(八) 湖湘本作“兖”;明抄作“ ●”,俗讹字。本书统一作“兖”。卷八有“八和兖” 专篇。
【一】 荏,即白苏。“桂荏”即紫 苏,烹饪各篇,用得很多。紫苏、荏和水苏、“假苏” (即荆芥,)、“薰葇”(即香薷),同属唇形科的辛 香植物,古时都供食用(参看有关各条校记)。
蓼有多种。《图经本草》
记载有紫蓼、赤蓼、青蓼、香蓼、马蓼、水蓼、木蓼七
种,除木蓼是狝猴桃科的木天蓼外,其余六种均属蓼科
。古时常食者三种。《神农本草经》“蓼实”陶弘景注
:“
人所食,有三种:一是紫蓼,相似
而紫色;一是香蓼,亦相似而香,并不甚辛而好食;一
是青蓼,人家常有,……所用(按指本经的蓼)即是此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卷十一“蓼”:“古以为
味,即今之‘家蓼’也,叶背白。有红、白二种。俗以
其叶裹肉,煨食之,香烈。……《齐民要术》有种蓼法
,故云‘家蓼’矣。魏、晋前皆为茹……。今皆野生,
而俗称犹有‘家蓼’,古语尚未堙也。”据其所绘的图
,很像香蓼,是吴其浚指《要术》所种的蓼为香蓼。又
《要术》引《尔雅》注的“泽蓼”,当是水蓼。
【二】 “角”,在《要术》中所指 有不同:卷二《小豆》篇“豆角”指豆荚,现在也还有 “角”的名称。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梓楸“有角 ”,亦指荚果。本卷《芜菁》篇“芦菔……其角”,指 萝卜的角果。这里“荏角”,则指荏的穗状花序在成熟 前的穗子,《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七“荏子”引唐 萧炳《四声本草》:“欲熟,人采其角食之,甚香美。 ”
【三】 “泽”,指润发油。卷五《 种红蓝花栀子》篇有“合香泽法”,就是用芝麻油加香 料熬制成的芳香的润发油。
【四】 卷八《羹臛法》等篇,没有 用到荏子或荏油。卷九《素食》篇“缹”法各条多处提 到用“苏油”(或简称“苏”),当即指荏油,未必是 紫苏油。
【五】 “博”有换取的意思,如说 “博取”,“以博一笑”。“多种博谷”指多种荏以换 取谷子。这里上下文都是谈荏油的效用和利益,所以“ 多种博谷则倍收”,也应是从利益上着眼,指收益加倍 ,不是指荏的每亩产量加倍。
【六】 “帛煎油”,煎成涂油布用
的油。现在工业上常在干性油中加入氧化剂共煮,制成
油漆用油。当时没有氧化剂,则利用日晒。《
名医别录》陶弘景注:“笮(即榨
字)其子(指荏子)作油,日煎之,即今油帛及和漆所
用者”。唐韩鄂《四时纂要》“六月”篇有造衣油的详
细记载,也是“日煎”,即日晒;如果错过伏天日晒,
才用隔汤煎煮的办法。
【七】 “麻油”,指大麻油。植物 性油中,大麻油、亚麻油、桐油等都是干性油。干性油 都由不饱和的干性油酸所构成,很容易和氧结合,氧化 而变为固体,所以涂在物体上,就会在被涂物体的表面 生成一层坚固的膜。我国很早就利用来涂帛和调漆。
姜宜白沙地,少与粪和。熟耕如麻地,不厌熟, 纵横七遍尤善。
三月种之。先重耧耩,寻垄下姜,一尺一科,令 上土厚三寸。数锄之。六月作苇屋【二】覆之。不 耐寒热(二)故也。九月掘出,置屋中。中 国多寒,宜作窖,以谷●(三)合埋之。
中国土不宜姜【三】,仅可存活,势不滋息。种 者,聊拟药物小小耳。
崔寔曰:“三月,清明节后十日,封生姜。至四
月立夏后,蚕大食,牙生,可种之。九月,藏茈姜、蘘
荷。其岁若温,皆待十月。“
生姜,谓之茈姜。””
《博物志》曰(四):“妊娠不可食姜,令子盈 指。”
(一) 据《太平御览》卷九七七“ 蒜”所引,此句是潘尼《钓赋》文。
(二) 姜虽喜温暖湿润的气候而畏 寒,但在这里“寒热”应作“暑热”。
(三) 黄校刘录作“褥”,黄校陆 录作“耨”,明抄作“●”,均讹;字应作“●”,此 从张校。参看本卷《种蒜》篇校记(十一)。
(四) 《博物志》卷二载有此条, “盈”作“多”,指歧指。
【一】 “御”是辟除,袪却;“御 湿”意即袪湿。
【二】 “苇屋”,指苇箔覆盖的矮 棚。姜性畏强烈的阳光,现在江浙一带常于刈麦后在姜 畦上搭矮架,架上薄盖麦秆,以避强烈日光。
【三】 我国以长江流域、珠江流域 及云贵一带比较温暖多湿的地区,姜的栽培为最盛,产 量也高,并且有优良品种。这里所谓“中国土不宜姜” ,只是指北方气候寒冷且较干旱的地区,姜的栽培没有 像南方那样适宜。贾氏所谓“中国”,是指后魏当时疆 域大略而言。
《搜神记》曰:“蘘荷,或谓嘉草。”
《尔雅》曰(四):“芹,楚葵也。”
《本草》曰(五):“水斳【二】,……一名水 英。”
“●,菜,似蒯。”(六)
《诗义疏》曰(七):“●,苦菜,青州谓之‘ 芑’。”
蘘荷宜在树阴下。二月种之。一种永生,亦不须 锄。微须加粪,以土覆其上。
八月初,踏其苗令死。不踏则根 不滋润。九月中,取旁生根为菹;亦可酱中藏之。 十月中,以谷麦糠(八)覆之。不覆则 冻死。二月,扫去之。
《食经》藏蘘荷法:(九)“蘘荷一石,洗,渍 。以苦酒【三】六斗,盛铜盆中,着火上,使小沸。以 蘘荷稍稍投之,小萎便出,着席上令冷。下苦酒三斗, 以三升盐着中。干梅三升,使蘘荷一行。以盐酢浇上【 四】,绵覆罂口。二十日便可食矣。”
《葛洪方》曰:“人得蛊,欲知姓名者,取蘘荷 叶着病人卧席下,立呼蛊主名也。”
芹、●,并收根畦种之。常令足水。尤忌潘【五 】泔及咸水。浇之则死。性并易 繁茂,而甜脆胜野生者。
白●【六】,尤宜粪,岁常可收。
马芹子【七】,可以调蒜兖(十)。
菫【八】及胡葸【九】,子熟时收子(十一), 冬初畦种之。开春早得,美于野生。惟穊为良,尤宜熟 (十二)粪。
(一) 原无“种”字,据卷首总目 加。
(二) 原无“菫、胡葸附出”的附 注,据明抄卷首总目补。“菫”,明抄原误作“芹”, 据篇末附记的“菫及胡葸”改正。
(三) 《说文》是对“蘘”字作注 解,作:“蘘,蘘荷也,一名葍蒩。”
(四) 见《尔雅.释草》,无“也 ”字。
(五) “斳”,《要术》讹作“靳 ”,《神农本草经》菜部下品有此条,兹据以改正。
(六) 篇首的名物考释,《要术》 引证各书,原均接写不分段,因此此条迳接在“《本草 》曰”的下面,很像也是引自《本草》的。其实《本草 经》三百六十五种药中,只有“苦菜”,没有“●”, 其他本草书,自《名医别录》以至《本草纲目》,也只 有“白苣”、“苦苣”等,没有“●”,怀疑此条是本 草书的注文,或者是字书文而脱其书名。《说文》有: “●,菜也,似苏者”,颇与《要术》所引相似。
“似蒯”,按“●”是 菊科莴苣属或苦苣菜属的植物,不可能和莎草科的蒯相 像,而菊科的蓟,却和苦苣菜属的某些种很相像,字形 也很相似,“蒯”疑是“蓟”字之误。至于《说文》说 “似苏”,苦苣菜一类也不和唇形科的苏、荏相像,如 果“苏”不是“蓟”字之误,《说文》所指的“●”, 当是另一种植物。
(七) 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
●菹法”条引《诗义疏》是:“
●,似苦菜,……青州谓之‘芑’
。”说明“●”不等于“苦菜”,本篇所引脱“似”字
。《诗经.小雅.采芑》(音起)孔颖达疏引陆玑《疏
》云云,与“●菹法”引《诗义疏》大致相同,而“芑
”、“
●”名称的不同,是其最大差别。
(八) “糠”,各本均作“种”, 壅菜根不可能用谷麦的种粒,讹,唐韩鄂《四时纂要》 “三月”篇采《要术》作“糠”,兹改正。
(九) 本条自“蘘荷一石”以下至 “便可食矣”,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 黄校、张校、明抄、湖湘本 作“●”,是异写字,本书统一作“兖”。
“蒜兖”是捣蒜为兖,
《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九“
葫”引《食医心镜》:“蒜齑,着
盐酱捣食之”。《要术》卷八《八和兖》篇正是用马芹
子作为捣兖的和料。王祯《农书》卷八“芹●”引作“
蒜薤”,已自误引,而刘寿曾竟据以改湖湘本的“●”
为“薤”,渐西本竟依着刘校作“薤”而不采用吾点校
改的“兖”,殊非。这样的例子,在渐西本中是相当多
的。
(十一)“收子”下原有“收又”二 字,费解,应有衍误,兹删去。
(十二)“熟”,明抄误作“热”, 他本不误。
【一】 蘘荷,姜科(即蘘荷科), 多年生草本,地下茎供食用,也供药用。
“芹”,这里似指伞形科 的水芹。
“●”即“苣”字,《玉 篇》:“●,苦□菜也。”《广韵》:“□,吴人呼苦 ●。”《本草纲目》卷二七“苦菜”:“苦菜即苦□也 ,家栽者呼为苦苣,实一物也。”但《嘉佑本草》分“ 苦苣”、“苦□”为二种。《植物名实图考》卷三以《 要术》的“●”,当该书所记的“苣□菜”。按古所称 “苦菜”、“苦苣”、“苦□”等名,随地异称,颇为 纷杂,但记述有茎叶有白汁和开黄花的共同点,不出菊 科莴苣属和苦苣菜属的植物。在《要术》中,卷六《养 鹅鸭》篇提到用“苦菜”喂鹅、鸭雏,但本篇未提及。
【二】 “斳”是“芹”的本字。
【三】 “苦酒”,即醋,参看卷八 《作酢法》篇注释〔二三〕。这是《食经》的名称,在 贾氏则称“酢”或“醋”。
【四】 “下苦酒三斗,以三升盐着
中”,这是在另一容器中调好盐醋。“干梅三升,使蘘
荷一行”,则是每一层蘘荷,用干梅三升,铺在又一容
器中。“以盐酢浇上”,然后再用原先调好了的盐、醋
液汁浇在上面。《食经》文往往简省得不易明了,卷七
、八、九酿造、烹饪各篇,它的行文特点,就是这样,
和《要术》迥异。“干梅”是“
白梅”一类,即盐渍日晒而成的青
梅干(卷四《种梅杏》篇有“作白梅法”)。
【五】 “潘”,《说文》:“淅米
汁也”,即淘米水。宋赵令畤《
侯鲭录》卷一:“潘、沈二字,皆
汁也,但潘字不通用耳。”《要术》亦多用“沈”字,
“潘”字仅见。
【六】 唐陈藏器《本草拾遗》:“ 白苣,如莴苣,叶有白毛。”嘉佑本草“苦苣”:“今 人家常食,为白苣。江外岭南、吴人无白苣,尝植野苣 ,以供厨馔”。《本草纲目》卷二七“白苣”:“似莴 苣而叶白色,折之有白汁。正二月下种,四月开黄花, 如苦□,结子亦同。”《要术》所称“白●”,应是莴 苣属的植物。
【七】 《尔雅.释草》:“茭,牛
蕲。”郭璞注:“今马蕲,叶细锐,似芹,亦可食。”
据陆德明《经典释文》:“蕲,古芹字。”是“马蕲”
即“马芹”。郑樵《通志》卷七五说马芹“俗谓胡芹”
。《
要术》烹饪各篇引《食经》、《食
次》用“胡芹”极多。《唐本草》:“马芹子,……调
味用之,香似橘皮,而无苦味。”注:“生水泽傍,苗
似鬼针、菾菜等,花青白色,子黄黑色,似防风子。”
贾氏本文如卷八《八和兖》篇正是用其子以代替橘皮。
《本草纲目》卷二六说马芹子就是“野茴香”。
【八】 “菫”,音谨,从艸从●,
和黏土的“堇”(从革从土,音勤)不同。《尔雅.释
草》:“啮,苦菫。”郭璞注:“今菫葵也,叶似柳,
子如米,汋食之滑。”《说文》作“蓳”,解释说:“
艸也,根如荠,叶如细柳,蒸食之甘。”从披针形的叶
推测,可能是菫菜科的紫花地丁一类植物。另一种,《
唐本草》著录有“菫”,注:“
此菜野生,非人所种,俗谓之菫菜
,叶似蕺,花紫色。”所称“叶似蕺”,应是菫菜科的
菫菜。《要术》的“菫”,没有描述,未知何指,但不
出菫菜属植物。李时珍以为“菫”即是“旱芹”,恐非
《要术》所指。
【九】 “胡葸”,即□耳,菊科, 亦名苍耳。其种子,古时作饭食,有“苍耳饭”,并供 榨油和药用。
陆机《与弟书》曰:“张骞使外国十八年,得苜 蓿归。”
《西京杂记》曰(二):“乐游苑(三)自生玫
瑰树,下多苜蓿。苜蓿,一名‘怀风’,时人或谓‘光
风’;光风在其间,常肃然自照其花,有光彩,故名苜
蓿为(四)‘怀风’。茂陵【二】人谓之‘
连枝草’。”
地宜良熟。七月种之。畦种水浇,一如韭法。亦 一剪一上粪,铁杷耧土令起,然后下水(五)。
旱种者,重耧耩地,使垄深阔,窍瓠下子,批契 曳之。
每至正月,烧去枯叶。地液辄耕垄,以铁齿●楱 ●楱之,更以鲁斫【三】斸其科土,则滋茂矣。不 尔瘦矣。
一年三刈。留子者,一刈则止。
春初既中生啖,为羹甚香。长宜饲马,马尤嗜。 此物长生,种者一劳永逸。都邑负郭,所宜种之。
崔寔曰:“七月,八月,可种苜蓿。”
(一) 见《汉书》卷六六上《西域
传》。“罽宾”、“大宛”是《
西域传》中二国名,《要术》所引
,分别记载在各该国项下。《要术》是掇引其意,不是
原文。又如“武帝时得其马”,原文没有,而是《要术
》概括汉武帝时得大宛马经过的一句话。
(二) 见《西京杂记》卷一,作: “乐游苑自生玫瑰树,树下多苜蓿。苜蓿一名‘怀风’ ,时人或谓之‘光风’。风在其间,常萧萧然,日照其 花,有光采,故名苜蓿为‘怀风’。茂陵人谓之连枝草 。”较《要术》所引为完整、明顺,而《要术》“肃然 自照”,显有脱讹。
(三) “苑”,明抄作“宛”,误 ,此从他本。
(四) 原无“为”字,必须有,据 《西京杂记》加。
(五) “水”,黄校刘录、张校、 明抄误作“米”,黄校陆录不误,《学津》本、渐西本 从《辑要》引亦作“水”。湖湘本、《津逮》本则此注 全脱。
【一】 苜蓿有紫花和黄花二种。《 植物名实图考》卷三“苜蓿”说:“西北种之畦中,… …夏时紫□颖竖,映日争辉,《西京杂记》谓花有光采 ,不经目验,殆未能作斯语。”“怀风之名,信非虚矣 。”这就是张骞通西域后传自西域的紫花苜蓿。现在北 方栽培作绿肥和牧草。黄花苜蓿,一名南苜蓿,亦名“ 金花菜”、“母荠头”,南方有大量栽培,现在逐渐向 徐淮地区推展。《要术》所种的苜蓿,也是比较耐寒、 耐旱的紫花苜蓿。据所记述,主要还是作为牧草,还没 有作为绿肥。
【二】 茂陵,在今陕西省兴平县东 北,以汉武帝陵墓所在得名。汉宣帝时置茂陵县。
【三】 “鲁斫”,即“䦆”,见王 祯《农书》卷十三,有图。
染潢【一】及治书法(三):凡打纸欲生【二】 ,生则坚厚,特宜入潢。凡潢纸灭白便是,不宜太深, 深则年久色闇【三】也。人浸蘗(四)熟,即弃滓,直 用纯汁,费而无益。蘗熟后,漉滓捣而煮之,布囊压讫 ,复捣煮之,凡三捣三煮,添和纯汁者,其省四倍【四 】,又弥明净。写书,经夏然后入潢,缝不绽解【五】 。其新写者,须以熨斗缝缝熨而潢之,不尔,入则零落 矣。豆黄【六】特不宜裛,裛(五)则全不入黄矣。
凡开卷读书,卷头首纸【七】,不宜急【八】卷 ;急则破折,折则裂。以书带上下络首纸者,无不裂坏 ;卷一两张后,乃以书带上下络之者,稳而不坏。卷书 勿用鬲带【九】而引之,非直带湿损卷,又损首纸令穴 ;当衔(六)竹引之。书带勿太急,急则令书腰折。骑 蓦书上过者【一0】,亦令书腰折。
书有毁裂,●(七)方纸而补者,率皆挛拳【一 一】,瘢疮硬厚。瘢痕于书有损。裂薄纸如□叶以补织 ,微相入,殆无际会【一二】,自非向明举而看之,略 不觉补。裂若屈曲者,还须于正纸上,逐屈曲形势裂取 而补之。若不先正元理【一三】,随宜裂斜纸者,则令 书拳缩。
凡(八)点书、记事【一四】,多用绯缝(九) ,缯体硬强,费人齿力,俞(十)污染书,又多零落。 若用红纸者,非直明净无染,又纸性相亲,久而不落。
雌黄治书【一五】法:先于青硬石上,水磨雌黄 令熟;曝干,更于瓷□【一六】中研令极熟;曝干,又 于瓷□中研令极熟。乃融好胶清【一七】,和于铁杵臼 中,熟捣。丸如墨丸【一八】,阴干。以水研而治书, 永不剥落。若于□中和用之者,胶清虽多,久亦剥落。 凡(十一)雌黄治书,待潢讫治者佳(十二);先治入 潢则动【一九】。
书厨中欲得安麝香、木瓜,令蠹虫不生。五月湿 热,蠹虫将生,书经夏不舒展者,必生虫也。五月十五 日以后,七月二十日以前,必须三度舒而展之。须要晴 时,于大屋下风凉处,不见日处。日曝书,令书色暍【 二0】。热卷,生虫弥速。阴雨润气,尤须避之。慎书 如此,则数百年矣。
“二月。顺阳习射,以备不虞。春分中,雷且发 声,先后各五日,寝别内外。“有不戒 者,生子不备。”蚕事未起,命缝人浣冬衣,彻复 为夹。其有嬴帛,遂供秋服。凡浣故帛 ,用灰汁则色黄而且脆。捣小豆为末,下绢簁,投汤中 以洗之,洁白而柔肕【二一】,胜皂荚矣。可粜粟 、黍、大、小豆、麻、麦子等。收薪炭。”炭 聚之下碎末,勿令弃之。捣、簁,煮淅米泔溲之,更捣 令熟。丸如鸡子,曝干。以供笼(十三)炉种火【二二 】之用,辄得通宵达曙,坚实耐久,逾炭(十四)十倍 。
漱【二三】素钩反生衣绢 法:以水浸绢令没,一日数度回转之。六七日,水微臭 ,然后拍出【二四】,柔肕洁白,大胜用灰。
上犊车篷(十五)軬【二五】及糊屏风、书□令 不生虫法:水浸石灰,经一宿,挹(十六)取汁以和豆 黏【二六】及作面糊则无虫。若黏纸写书,入潢则黑矣 。
作假蜡烛法:蒲熟时,多收蒲台【二七】。削肥 松【二八】,大如指,以为心。烂布缠之。融羊、牛脂 ,灌于蒲台中,宛转于板上,挼令圆平。更灌,更展, 粗细足,便止。融蜡灌之(十七)。足得供事。其省功 十倍也。
“三月。三日及上除,采艾及柳絮。“ 絮,止疮痛。”是月也,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 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 ,忍人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度入为出,处厥中 焉。蚕农尚闲,可利沟渎,葺治墙屋;修门户,警设守 备,以御春饥草窃之寇。是月尽夏至,暖气将盛,日烈 暵燥,利用漆油,作诸日煎药。可粜黍。买布。
“四月。茧既入簇,趋缲,剖绵;具机杼,敬经 络。草茂,可烧灰。是月也,可作枣糒,以御宾客。可 籴穬及大麦。收弊絮。
“五月。芒种节后,阳气始亏,阴慝将萌;暖气 始盛,蛊蠹并兴。乃弛角弓弩,解其徽弦;弢竹木弓弩 ,弛其弦。以灰藏旃、裘、毛毳之物及箭羽。以竿挂油 衣,勿辟藏。“暑湿相着也。”是 月五日,合止痢黄连丸、霍乱丸。采葸耳。取蟾蜍“ 以合血疽疮药。”及东行蝼蛄。“ 蝼蛄,有刺;治去刺,疗产妇难生,衣不出。”霖 雨将降,储米谷、薪炭,以备道路陷滞不通。是月也, 阴阳争,血气散。夏至先后各十五日,薄滋味,勿多食 肥醲;距立秋,无食煮饼及水引饼。“ 夏月食水时,此二饼得水,即坚强难消,不幸便为宿食 伤寒病矣。试以此二饼置水中即见验;唯酒引饼,入水 即烂矣。”可粜大、小豆、胡麻。籴穬、大、小麦 。收弊絮及布帛。至后籴□●,曝干,置甖中,密封, “使不虫生。”至冬可养马。
“六月。命女工织缣縳。“绢及 纱縠之属。”可烧灰,染青、绀杂色。
“七月。四日,命治曲室,具箔槌,取净艾。六 日,馔治五谷、磨具。七日,遂作曲,及曝经书与衣裳 。作干糗。采葸耳。处暑中,向秋节,浣故制新,作夹 薄,以备始凉。粜大、小豆。籴麦。收缣练。
“八月。暑退,命幼童入小学,如正月焉。凉风 戒寒,趣练缣帛,染彩色。”
河东染御黄法(十八):碓捣地黄根【二九】令 熟,灰汁和之,搅令匀,搦取汁,别器盛。更捣滓,使 极熟,又以灰汁和之,如薄粥,泻入不渝釜【三0】中 ,煮生绢。数回转使匀,举看有盛水袋子,便是绢熟。 抒出【三一】,着盆中,寻绎【三二】舒张。少时,捩 出【三三】,净搌【三四】去滓。晒极干。以别绢滤白 淳汁【三五】,和热抒出,更就盆染之,急舒展令匀。 汁冷,捩出,曝干,则成矣。治釜不渝法,在“醴酪” 条【三六】中。大率三升地黄,染得一匹御黄。地黄多 则好。柞柴、桑薪、蒿灰等物,皆得用之。
“擘绵治絮,制新浣故,及韦履贱好,预买以备 冬寒。刈萑、苇、刍茭。凉燥,可上角弓弩,缮理,檠 正,縳徽弦,遂以习射。弛竹木弓、弧。粜种麦。籴黍 。
“九月。治场圃,涂囷仓,脩箪、窖。缮五兵, 习战射,以备寒冻穷厄之寇。存问九族孤、寡、老、病 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
“十月。培筑垣墙,塞向、墐户。“ 北出□,谓之‘向’。”上辛,命典馈渍曲,酿冬 酒。作脯腊。农事毕,命成童入太学,如正月焉。五谷 既登,家储蓄积,乃顺时令,敕丧纪,同宗有贫窭久丧 不堪葬者,则纠合宗人,共兴举之,以亲疏贫富为差, 正心平敛,无相逾越,先自竭以率不随。先冰冻,作凉 饧,煮暴饴。可析麻,缉绩布缕。作白履、不借。“ 草履之贱者曰‘不借’。”卖缣帛、弊絮。籴粟、 豆、麻子。
“十一月。阴阳争,血气散。冬至日先后各五日 ,寝别内外。砚冰冻,命幼童读《孝经》、《论语》、 篇章、小学(十九)。可酿醢。籴□稻、粟、豆、麻子 。
“十二月。请召宗族、婚姻、宾、旅,讲好和礼 ,以笃恩纪。休农息役,惠必下浃。遂合耦田器,养耕 牛,选任田者,以俟农事之起。去猪盍车骨“ 后三岁可合疮膏药。”及腊日祀炙箑【三七】,“ 箑,一作□。烧饮,治刺入肉中,及树瓜田中四角,去 □虫。”东门磔白鸡头。“可以 合注药。””
《范子计然》曰:“五谷者,万民之命,国之重 宝。故无道之君及无道之民,不能积其盛有余之时,以 待其衰不足也。”
《孟子》曰(二十):“狗彘食人之食而不知检
,涂有饿殍而不知发,“言丰年人君养
犬豕,使食人食,不知法度检敛;凶年,道路之旁,人
有饿死者,不知发仓□以赈之。(二一)”原孟子之意
,盖“常平仓”之滥觞也。人死,则曰:‘非我也
,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
三八】也。’”“人死,谓饿、役(
二二)死者,王政使然,而曰:‘
非我杀之,岁不熟杀人。’何异于用兵杀人,而曰:‘
非我杀也,兵自杀之。’”
凡籴五谷、菜子,皆须初熟日籴,将种时粜,收 利必倍。凡冬籴豆、谷,至夏秋初雨潦之时粜之,价亦 倍矣。盖自然之数。
鲁秋胡曰(二三):“力田不如逢年,丰者(二 四)尤宜多籴。”
《史记.货殖传》曰(二五):“宣曲【三九】 任氏为督道仓吏【四0】。秦之败,豪杰皆(二六)争 取金玉,任氏独窖仓粟。楚汉相拒荥阳,民不得耕,米 石至数万,而豪杰金玉,尽归任氏。任氏以此起富。” 其效也。且风、虫、水、旱,饥馑荐臻【四一】,十年 之内,俭【四二】居四五,安可不预备凶灾也?
《师旷占》五谷贵贱法:“常以十月朔日,占春 粜贵贱:风从东来,春贱;逆此者,贵。以四月朔占秋 粜:风从南来、西来者,秋皆贱;逆此者,贵。以正月 朔占夏粜:风从南来、东来者,皆贱;逆此者,贵。”
《师旷占》五谷曰:“正月甲戌日,大风东来折 树者,稻熟。甲寅日,大风西北来者贵。庚寅日,风从 西、北来者,皆贵。二月甲戌日,风从南来者,稻熟。 乙卯日,稻上场,不雨晴明,不熟。四月四日雨,稻熟 ;日月珥【四三】,天下喜。十五日、十六日雨,晚稻 善;日月蚀。(二七)”
《师旷占》五谷早晚曰:“粟米常以九月为本; 若贵贱不时,以最贱所之月为本。粟以秋得本,贵在来 夏;以冬得本,贵在来秋。此收谷远近之期也,早晚以 其时差之。粟米春夏贵去年秋冬什七,到夏复贵秋冬什 九者,是阳道之极也,急粜之勿留,留则太贱也。”
“黄帝问师旷曰(二八):‘欲知牛马贵贱?’ ‘秋葵下有小葵生,牛贵;大葵不虫,牛马贱。’”
《越绝书》曰(二九):“越王问范子曰:‘今 寡人欲保谷,为之奈何?’范子曰:‘欲保谷,必观于 野,视诸侯所多少为备。’越王曰:‘所少可得为困, 其贵贱亦有应乎?’范子曰:‘夫知谷贵贱之法,必察 天之三表,即决矣。’越王曰:‘请问三表。’范子曰 :‘水之势胜金,阴气蓄积大盛,水据金而死,故金中 有水,如此者,岁大败,八谷皆贵。金之势胜木,阳气 蓄积大盛,金据木而死,故木中有火。如此者,岁大美 ,八谷皆贱。金木水火更相胜,此天之三表也,不可不 察。能知三表,可以为邦宝。’……越王又问曰:‘寡 人已闻阴阳之事,谷之贵贱,可得闻乎?’答曰:‘阳 主贵,阴主贱。故当寒不寒,谷暴贵;当温不温,谷暴 贱。……’王曰:‘善!’书帛致于枕中,以为国宝。 ”
“范子曰(三十):‘……尧、舜、禹、汤,皆 有预见之明,虽有凶年,而民不穷。’王曰:‘善!’ 以丹书帛,致之枕中,以为国宝。”
《盐铁论》曰(三一):“桃李实多者,来年为 之穣。”
《物理论》曰:“正月望夜占阴阳,阳长即旱, 阴长即水。立表【四四】以测其长短,审其水旱,表长 丈二尺:月影长二尺者以下,大旱;二尺五寸至三尺, 小旱;三尺五寸至四尺,调适,高下皆熟;四尺五寸至 五尺,小水;五尺五寸至六尺,大水。月影所极,则正 面也【四五】;立表中正【四六】,乃得其定。”又曰 :“正月朔旦,四面有黄气,其岁大丰。此黄帝用事, 土气黄均,四方并熟。有青气杂黄,有螟虫。赤气,大 旱。黑气,大水,正朝占岁星,上有青气,宜桑;赤气 ,宜豆;黄气,宜稻。”
《史记天官书》曰(三二):“正月旦,决八风 :风从南方来,大旱;西南,小旱;西方,有兵;西北 ,戎菽为,“戎菽,胡豆也。为,成也 。(三三)”趣兵;北方,为中岁;东北,为上岁 ;东方,大水;东南,民有疾疫,岁恶。……正月上甲 ,风从东方来,宜蚕;从西方,若旦黄云,恶。”
《师旷占》曰(三四):“黄帝问曰:‘吾欲占 岁苦乐善恶(三五),可知否?’对曰:‘岁欲甘,甘 草先生;“荠。【四七】”岁欲 苦,苦草先生;“葶苈【四八】。”岁 欲雨,雨草先生;“藕。”岁欲 旱,旱草先生;“蒺藜【四九】。”岁 欲流(三六),流草先生;“蓬。【五 0】”岁欲病,病草先生。“艾 。”’”
(一) 《要术》节引《四民月令》 文,参校现有《四民月令》残存文献,颇有错字、脱字 和衍文(《要术》各本以讹传讹,错脱多相同)。关于 错脱字的校补和内容注释,均另见《四民月令辑释》, 这里从略。
(二) 凡《四民月令》原有注文, 均加引号(“ ”)以示区别。下同。
(三) “染潢及治书法”全文,原
系顶格书写,但这是《要术》在引文中间附带插进去的
方法介绍,为了眉目清醒,现改为低一格排印。以下有
相同情况,仿此。又全文除“染潢及治书法”的标目是
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现亦一并改为大字。下文“
雌黄治书法”、“
漱生衣绢法”、“上犊车篷軬及糊
屏风书□令不生虫法”及“作假蜡蠋法”,除标目原是
大字外,余均作小字,亦一并改为大字。
(四) “蘗”,各本均作“蘖”, 经典亦多以“蘖”为“蘗”。其实这二字有分别,清邵 锳《说文解字群经正字》:“今经典作‘蘖’,……以 ‘蘖’为‘檗’,相传写刻讹。”按“蘖”同“□”, 指芽蘖、分蘖。“蘗”同“檗”,音伯,《说文》:黄 木也,从木辟声。”字应从辟,兹改正。黄木即芸香科 的黄蘗,也写作“黄柏”,其茎的内皮可以染黄色。
(五) 这里两个“裛”字,黄校、 张校及渐西本均作“●”,明抄均作“●”,字书无此 二字,应是“裛”字之讹,兹从湖湘本、《津逮》本、 《学津》本作“裛”。
(六) “衔”,黄校、明抄作“□ ”,湖湘本、《津逮》本、《学津》本作“御”。按“ □”即“衔”的俗写,“衔竹引之”,指绕着竹轴卷书 ,兹从张校作“衔”。
(七) 各本作“郦”,误;渐西本 据洪汝奎校改作“●”,是,音丽,作撕、割解释。
(八) 黄校、明抄作“足”,误; 他本作“凡”,较胜,但存有未洽。上文有“人浸蘗熟 ”,最合适是“人”字。兹姑从他本作“凡”。
(九) “缝”,各本同,误。下文 既称“缯体硬强”,应即系“缯”字之讹。
(十) 明抄作“俞”,无意思;他
本作“愈”,也勉强。疑应作“
渝”。“渝污”,褪色染污。
(十一)“凡”,明抄误作“丸”, 他本不误。
(十二)明抄误作“使”,兹从他本 作“佳”。
(十三)“笼”,各本同;黄校陆录 作“灶”(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同)。
(十四)“炭”,各本同;明抄作“ 灰”,误。
(十五)“篷”,各本均作“蓬”, 这里是指“车弓”(即车篷),字应作“篷”。
(十六)各本均作“浥”,这里是指 舀出石灰水,显系“挹”字搞错,兹改正。
(十七)“更灌,更展,粗细足,便 止。融蜡灌之。”仅明抄如文;他本只有“更灌之”三 字,余字均脱(各种校宋本亦未校出)。“融蜡”明抄 原作“融腊”,据标目“作假蜡烛法”改为“蜡”。
(十八)此条原系以注文形式加注于 “染彩色”的下面,兹为提行列出,并改为大字。
(十九)“小学”上原有“入”字, 衍,兹据《四民月令》删去,详见《四民月令辑释》“ 十一月”篇校记。
(二十)见孟子《梁惠王上》篇。
(二一)此段注文,与今本《孟子》 赵岐注大致相同,《要术》似是根据赵注而加以节简。 赵岐注是:“言人君但养犬彘,使食人食,不知以法度 检敛也。涂,道也。饿死者曰‘莩’。《诗》曰:‘莩 有梅’。莩,零落也。道路之旁,有饿死者,不知发仓 廪以用赈救之也。”
(二二)赵岐注作“疫”。其他虚词 略有不同,内容和赵岐注一致。
(二三)刘向《古列女传》卷五“鲁
秋洁妇”条载秋胡语,与此类似。其文作:“洁妇者,
鲁秋胡子妻也。既纳之五日,去而官于陈。五年乃归。
未至家,见路傍妇人采桑,秋胡子悦之,下车谓曰……
:‘
力田不如逢丰年,力桑不如见国卿
,……’至家……唤妇。至,乃向采桑者也。……遂去
而东走,投河而死。”
(二四)明抄、湖湘本作“丰者”, 黄校、张校作“丰年”(日译本引劳季言校宋本同)。
(二五)《史记.货殖列传》与《要 术》所引略有不同,“任氏”作“任氏之先”,“米石 至数万”作“米石至万”。“其效也”以下是贾氏申说 的话。“效”即效验。
(二六)明抄及《史记》原文作“皆 ”,他本作“者”。
(二七)“日月蚀”,句未全,应有 脱文。上文“稻上场”,亦有窜误。
(二八)据《艺文类聚》卷八二及《 太平御览》卷九七九“葵”所引,此条亦《师旷占》文 。“牛贵”作“牛马贵”,《要术》脱“马”字。
(二九)见《越绝书.越绝外传枕中 》篇,文字颇有不同,如“诸侯”,无“侯”字,“困 ”作“因”等,较《要术》好解释,但仍有脱讹。
(三十)此段原亦提行,但仍是引《 越绝书.越绝外传枕中》篇中文。
(三一)见《盐铁论.非鞅》篇,《
要术》所引有误。原文是:“夫李梅多实者,来年为之
衰;新谷熟者,旧谷为之亏。”这里是指果树的“大小
年”,大年之后有小年,所以说“来年为之衰”。而“
穣”是丰熟,与“衰”相反,“穣”应是“衰”字之误
。《通典》卷十“
食货”引《盐铁论》正作“衰”。
但《艺文类聚》卷八六“桃”、《
初学记》卷二八“李”及《太平御
览》卷九六七“桃”、卷九六八“
李”所引仍作“穣”,可能即据《
要术》或《盐铁论》误本以讹传讹,致沿误未改。
(三二)这一段,《史记》记明是汉 魏鲜的占候法,文字稍异。
(三三)这条小注,是裴骃《集解》 引孟康的注文。但司马贞《索隐》引韦昭注,“戎菽” 是指大豆。
(三四)《太平御览》卷十七“岁” 及卷九九四“草”并引此条,与《要术》所引颇有不同 。
(三五)“占岁苦乐善恶”,黄校、 张校作“占乐善一心”(明清刻本作“占药善一心”) ,明抄作“苦乐善一心”,均误。《太平御览》卷十七 及卷九九四引均作“知岁苦乐善恶”,《要术》“一心 ”,系“恶”的残文析为二字,并脱“占岁”二字,兹 据以补正。
(三六)唐韩鄂《四时纂要》“正月 ”篇引《师旷》:“蓬先生,主流亡。”《太平御览》 卷十七及卷九九四引作“溜”或“潦”,并非。“流” 指流亡、逃荒。
【一】 “染潢”,指用黄蘗汁把纸 染成黄色。据史载,东晋末桓玄下令废竹简,用黄纸代 替,纸的应用,在南北朝时已相当普遍。染黄的纸,称 为“黄纸”。用黄蘗汁染黄的目的是防蛀。唐高宗也曾 下令要用这种黄纸。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释俗” :“或曰:‘古人何须用黄纸?’曰:‘蘗染之可用辟 蟫。今台家诏敕用黄,故私家避不敢用。’”“蟫”即 书中蠹鱼。宋以后黄纸仅用于释家藏经。
【二】 宋姚宽《西溪丛语》卷下: “《要术》……云:‘凡打纸欲生,生则坚厚’,则打 纸工盖熟纸工也。”是说由熟纸工来打生纸,仍无补于 什么叫“打纸”的解释。我们认为是指染潢用的底纸。 宋邵博《闻见后录》:“唐人有熟纸,有生纸。熟纸所 谓妍妙光辉者。”清张燕昌《金粟笺记》记载有宋时“ 金粟山藏经纸”称:“用硬黄茧纸,内外皆蜡摩光莹。 ”著名的宣纸,已经煮硾或涂蜡的称为“熟宣”,否则 为“生宣”。所以“生纸”是指未经加工磨光上蜡等手 续的原纸。这种纸未经磨光,纤维间的毛细管未被过分 压缩,所以说“生则坚厚,特宜入潢。”
【三】 “闇”,音暗,隐晦、昏暗 的意思。这里指颜色发暗。
【四】 “其省四倍”,黄蘗的渣滓 ,捣三回,煮三回,连第一次漉出的液汁,共取四次, 是说一回当四回用。
【五】 《少室山房笔丛》:“凡书 ,唐以前为卷轴,所谓一卷,即一轴。”当时是长卷轴 的书(书的卷数,本此),不是分叶装订成册的。“缝 不淀解”,指书卷的黏接处不脱落。下文二处提到“零 落”,即指脱落(黏接的或黏贴在上面的)。
【六】 “豆黄”是豆瓣,磨粉调糊 用,参看注释【二六】。
【七】 “卷头首纸”,即卷轴开头 的空档白幅,古时称为“首”或“褾”。
【八】 “急”,紧。
【九】 “鬲”,音隔,“鬲带”, 未详。
【一0】“蓦”,音陌,超越。“骑 蓦书上过者”,横扣书上而过。
【一一】“挛”,音恋,卷曲着伸不 直。“拳”,弯曲隆起。“挛拳”,卷曲绉缩不平整。
【一二】“际会”,指黏补相接合处 。“殆无际会”,补贴入微,两相吻合,毫无痕迹。
【一三】“元理”,原来破裂的纹理 。
【一四】涂抹叫做“点”,这里指用 缯贴去。“记事”,指贴上注记的条子。
【一五】“雌黄”,即鸡冠石,色橙 赤,可作颜料。沈括《梦溪笔谈》卷一:“馆阁新书净 本有误书处,以雌黄涂之。尝校改字之法:刮洗则伤纸 ;纸贴之又易脱;粉涂则字不减,涂数遍方能漫灭。唯 雌黄一漫即灭,仍久而不脱。”宋宋祁《宋景文公笔记 》“释俗”:“古人写书,尽用黄纸,故谓之‘黄卷’ 。……雌黄与纸色类,故用之以灭误。”由于雌黄与纸 色相类,故字迹漫灭后,可以在上面再写上,其作用似 今“退字灵”。《颜氏家训.书证》篇:“以雌黄改‘ 宵’为‘肯’。”正是这样改法。这里所谓“雌黄治书 ”,即是调制好雌黄锭子,要用时像磨墨一样的磨出来 使用。
【一六】据现在出土的磁器,三国南
北朝间已是青磁。“□”,同“
□”,现在写作“碗”。
【一七】“胶清”,比“笨胶”要好 而比“胶皮”要差的中层胶,见卷九《煮胶》篇。
【一八】《唐书.艺文志》:“上谷
墨三百三十六丸。”唐段公路《
北户录》卷二:“墨为螺,为量,
为丸。”崔龟图注:“宋元嘉中(
公元四二四至四五三年)格(规格
),写书墨一丸,限二十万字。”墨一锭,古称“一丸
”。这里的做法,正像制墨,故称“丸如墨丸”。
【一九】“动”,涂在纸上的雌黄, 入水(黄蘗汁)褪落。
【二0】“暍”,原义是“中暑”, 这里引喻日光强烈,使书色走褪,失掉原来的色泽。
【二一】“肕”,同“韧”。
【二二】“笼炉种火”,保存在火笼 、火炉里的火种。
【二三】“漱”,音瘦(据音注则音 搜),同“涑”,原义是洗涤,这里指漂湅生绢。玉篇 :“涑,濯生练也。”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无 垢加功日涑,但用手斗擞。经传皆以‘漱’为之。”“ 生衣绢”,做衣服用的生绢。
【二四】“拍出”,振荡击拍,涤去
臭污,使绢柔洁。朱骏声所谓“
但以手斗擞”,即指此。
【二五】“篷軬”,即“车弓”。《 方言》卷九:“车枸篓,……南楚之外谓之篷。”郭璞 注:“即车弓也。”“軬”,音饭,又音笨,义与“篷 ”同。所谓“车弓”,就是作为撑持车上布篷之类的骨 架,用竹木制成,合胶黏固,弯曲如弓,故名。
【二六】“豆黏”,加豆粉调成的黏 糊。明佚名《墨娥小录》“文府清事”“黏合糊法”: “糊内入白芨末、豆粉少许,永不脱落,甚佳。”又“ 打叠纸骨用糊法”:“用糯米浸软,研细,滤净,逼去 水,稀稠得中。加入豆粉及筛过石灰各少许,打成糊, 以打叠纸骨,做造器用。外面装裹,仍用□糊。切记成 器后,须置近人气处,或床榻被阁上更妙,不可令其发 蒸。待一年后,骨中药发,其坚似石,永不致发蒸生蠹 也。”白芨,属兰科。其肉质块茎含有多量的黏液质, 可作糊料。过去用以在砚台上磨朱砂,写字不脱落。《 墨娥小录》所记的豆粉黏糊,即《要术》的“豆黏”。
【二七】古所谓“蒲”,一般指香蒲
。“台”,现在写作“薹”。“
蒲台”,指香蒲圆柱状的花穗,俗
亦称“蒲槌”。其花粉即药用的“
蒲黄”。
【二八】“肥松”,多松脂的松柴, 俗称“松明”。
【二九】玄参科的地黄,根的皮部浅 红色,肉部红黄色,可以染黄色。卷五《伐木》篇附有 种地黄法,用以染色。
【三0】《说文》:“渝,变污也。 ”“不渝釜”,指不褪污的铁锅。
【三一】“抒”,原义是“挹”、“ 舀”,这里引申为引出、捞出。下文“和热抒出”,是 抒的本义,即舀出。“滤”下疑脱“煮”字。
【三二】“寻绎”,理出头绪。
【三三】“捩出”,拧干取出。
【三四】“净搌”,将渣滓抖拭干净 。“搌”,《集韵》:“拭也。”
【三五】“白”亦纯意,“白淳汁” ,指上文“别器盛”的头道纯汁。
【三六】见卷九《醴酪》篇。
【三七】“炙箑”,卷二《种瓜》篇 引《崔寔》作“炙萐”,“箑”同“萐”,指炙脯,即 烧腊,说详《四民月令辑释》“十二月”篇校记。
【三八】古所谓“兵”,指兵器,不 是士兵。
【三九】宣曲,《史记正义》称:“ 按其地,合在关内。”《索隐》:“《上林赋》云:‘ 西驰宣曲’,当在京辅,今阙其地也。”
【四0】“督道仓吏”,有几种解释 :孟康以为是督运租谷至天子所在地方的官,颜师古以 为是在京师四方诸道催督租谷的官,韦昭则以为“督道 ”是“秦边县名”。当以前二说为较确。
【四一】“荐”同“荐”。《诗经. 大雅.云汉》:“饥馑荐臻。”毛《传》:“荐,重; 臻,至也。”是说饥馑之灾,重叠而至。
【四二】年岁歉收叫做“俭”。
【四三】“珥”音耳,指日月的“晕
”。《吕氏春秋.明理》篇:“
其日……有晕珥。”《晋书.戴洋
传》:“月晕在角,有赤白珥。”
【四四】“表”是标示数据的,如水 尺叫“水表”,温度计叫温度表等。用竿子竖立在地上 来测定日影的长短,以定其时刻,因称此测竿为“表” 。这是我国很早就有的测影定时的方法。
【四五】“极”,正中,即“正面” 。《诗经.周颂.思文》:“莫匪尔极。”毛《传》: “极,中也。”“月影所极,则正面也”,这是指明测 定月影的时刻。月亮升到最高时开始下落,最高为“极 ”,到“极”为“中”,即《物理论》所谓“正面”。 唐韩鄂《四时纂要》“正月”“占月影”条:“十五夜 月中时,立七尺表”,又占日影:“日中时,立一丈表 竿度影。”说明无论测月影或测日影,都必须在正中的 时刻。
【四六】“立表中正”,除测影要在
正中的时刻外,还必须立竿毕直,正中不偏,才能测得
正确。但要垂直地面是不容易的,古代是采取八面拉绳
打桩的办法,略似现在测量上的立测竿。《周礼.春官
》“
冯相氏”贾公彦疏引《易纬.通卦
验》:“冬至日,置八神,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影。
……神,读如引。言八引者,树杙于地,四维四中引绳
以正之。”“四维”指四角,所以是四面八方拉绳打桩
来引正。至南朝梁数学家祖□(祖冲之之子)首先用水
平法定其准直。《隋书.天文志》:“祖□造八尺铜表
,其下与圭相连,圭上为沟,置水以取平正,揆测日晷
,求其盈缩。”这是最早的水准装置。
【四七】“荠”,即荠菜,十字花科 。《诗经邶风谷风》:“其甘如荠。”
【四八】葶苈,十字花科。《神农本 草经》“葶苈”陶弘景注:“子细黄,至苦。”
【四九】蒺藜,蒺藜科,生于沙丘干 旱地。
【五0】“蓬”,指飞蓬,亦单称蓬
。种子随风飞扬,故名飞蓬,因以喻流亡。
园篱第三十一
栽树第三十二
种枣第三十三诸法附出
种桃柰第三十四
种李第三十五
种梅杏第三十六杏李□附出
插(一)梨第三十七
种栗第三十八
柰、林檎第三十九
种柿第四十
安石榴第四十一
种木瓜第四十二
种椒第四十三
种茱萸第四十四
(一) 明抄作“插”,金抄原作“ 种”,后校改为“插”;黄校、张校、湖湘本作“种” 。
秋上酸枣【一】熟时,收,于垄中穊种之。至明 年秋,生高三尺许,间斸去恶者,相去一尺留一根,必 须稀穊均调,行伍条直相当。至明年春,●【二】敕 传切(一)去横枝,●必留距【三】。若 不留距,侵皮痕大,逢寒即死。●讫,即编为巴篱 【四】,随宜夹缚(二),务使舒缓。急 则不复得长故也。又至明年春,更●其末,又复编 之,高七尺便足。欲高作者,亦任人意 。非直奸人惭笑而返,狐狼亦自息望而回。行人见 者,莫不嗟叹,不觉白日西移,遂忘前途尚远,盘桓( 三)瞻瞩,久而不能去。枳棘【五】之篱,“折柳樊【 六】圃(四)”,斯其义也。
其种柳作之者,一尺一树,初即斜插,插时即编 。其种榆荚者,一同酸枣。如其栽榆,与柳斜植(五) ,高共人等,然后编之。数年成长,共相蹙迫,交柯错 叶,特似房笼(六)。既图龙蛇之形,复写鸟兽之状, 缘势嵚崎【七】,其貌非一。若值巧人,随便【八】采 用,则无事不成,尤宜作机【九】。其盘纾茀郁【一0 】,奇文互起,萦布锦绣,万变不穷。
(一) 明抄作“敕传反”,黄校陆 录误作“敕博反”,金抄“传”字不清楚,“反”作“ 切”。
(二) 金抄、明抄作“缚”,音篆 ,缠束、扎缚的意思;黄校陆录作“●”,黄校刘录作 “剔”,湖湘本、《津逮》本作“剥”,渐西本作“● ”,均误;《辑要》引则作“缚”。
(三) “桓”,明抄阙末笔作“● ”,是南宋本避宋钦宗赵桓的名字改的,金抄是北宋系 统本,仍作“恒”不阙笔。
(四) “折柳樊圃”,《诗经.齐 风.东方未明》的一句。“圃”,明抄、湖湘本、《津 逮》本均作“园”;金抄作“圃”,同《诗经》,《学 津》本、渐西本及《辑要》引同。
(五) 各本均作“直”,惟金抄作 “植”,《辑要》引亦作“植”。这是指榆与柳混栽, 榆如常栽法,柳则斜插,故从金抄作“植”。
(六) “笼”,金抄、黄校、明抄 同,明清刻本及辑要引作“栊”。黄麓森校记:“栊、 笼古通。”“房栊”指窗棂,取义于横直敧斜,盘互玲 珑。
【一】 “酸枣”,野生小枣,灌木 或小乔木,通常为灌木状,适宜于作砧木,俗亦名“野 枣”。现在长江流域有栽培。古名“棘”,亦名“樲” 或“樲棘”。《本草纲目》卷二九李时珍解释说,枣树 高,故重朿作“枣”,棘树矮小,故并朿作“棘”。“ 朿”就是针刺。
【二】 “●”,音川,指修剪树枝 ,俗称“川树”,实即“●树”。此字各本多讹作“● ”、“剔”或“剥”,据金抄及清刻本改正。
【三】 “距”是鸡距;这里指切除 分枝时,要保留基部的一小段,像“距”那样,不能齐 基部切光。
【四】 “巴篱”,篱笆。
【五】 古代所谓“枳”,兼指枸橘 和香橙。但香橙是小乔木,刺也不太多;枸橘是灌木而 多刺,适宜于作篱笆。《文选》潘岳《闲居赋》:“芳 枳树篱。”刘良注:“枳,果树也,以为藩篱。”《要 术》和潘岳所称的“枳”,应均指枸橘。“棘”即酸枣 。枸橘与棘均适宜于种作篱笆。
【六】 “樊”,遮蔽。“折柳樊圃 ”,折取柳条,插植围绕起来作园圃。
【七】 “嵚崎”,高昂奇特。“嵚 ”音歆。
【八】 “随便”,随其形状之所便 。
【九】 “机”,通“几”,指承放 物件的各种几和座架之类。
【一0】“盘纾茀郁”,形容枝干错 综盘曲多变的各种奇特的形状。“茀”音弗。
大树髡【二】之,不髡,风摇则 死。小则不髡。
先为深坑,内树讫,以水沃【三】之,着土令如 薄泥,东西南北摇之良久,摇则泥入根 间,无不活者;不摇,根虚多死。其小树,则不烦尔。 然后下土坚筑。近上三寸不筑, 取其柔润也。时时溉灌,常令润泽。每 浇水尽,即以燥土覆之,覆则保泽,不然则干涸。埋 之欲深,勿令挠动【四】。凡栽树讫,皆不用手捉,及 六畜抵(一)突。《战国策》曰(二) :“夫柳,纵横颠倒(三)树之皆生。使千人树之,一 人摇之,则无生柳矣。”
凡栽树,正月为上时,谚曰:“ 正月可栽大树。”言得时则易生也。二月为中时, 三月为下时。然枣--鸡口,槐--兔目,桑--虾蟆 眼,榆--负瘤散【五】,自余杂木--鼠耳、虻【六 】翅,各其时。此等名目,皆是叶生形 容之所象似,以此时栽种者,叶皆即生。早栽者,叶晚 出。虽然,大率宁早为佳,不可晚也。
树,大率种数既多,不可一一备举,凡不见者, 栽莳【七】之法,皆求之此条。
《淮南子》曰(四):“夫移树者,失其阴阳之 性,则莫不枯槁。”高诱曰:“失,犹 易。”
《文子》曰(五):“冬冰可折,夏木可结【八 】,时难得而易失。木方盛,终日采之而复生;秋风下 霜,一夕而零。”非时者,功难立。
崔寔曰:“正月,自朔暨晦,可移诸树:竹、漆 (六)、桐、梓、松、柏、杂木。唯有果实者,及望而 止;“望谓十五日。”过十五日 ,则果少实。”
《食经》曰:“种名果法【九】:三月上旬,斫 取好直枝,如大母指,长五尺,内着芋魁中种之。无芋 ,大芜菁根亦可用。胜种核,核三四年乃如此大耳。可 得行种【一0】。”
凡五果,花盛时遭霜,则无子。常预于园中,往 往贮恶草生粪。天雨新晴,北风寒切,是夜必霜,此时 放火作熅【一一】,少得烟气,则免于霜矣。
崔寔曰:“正月尽二月,可●树枝。二月尽三月
,可掩树枝。“
埋树枝土中,令生,二岁已上,可
移种矣。””
(一) 金抄作“抵”,湖湘本作“ 触”,黄校、明抄误作“觚”。
(二) 见《战国策.魏策》,原文 是:“田需贵于魏王。惠子曰:‘子必善左右。今夫杨 ,横树之则生,倒树之则生,折而树之又生,然使十人 树杨,一人拔之,则无生杨矣。’”《韩非子.说林上 》亦载此条,“千人”亦作“十人”,“田需”则作“ 陈轸”。
(三) 金抄、湖湘本等均作“倒” ,明抄作“到”,二字古通,兹从金抄。
(四) 见《淮南子.原道训》,“ 夫移”作“今夫徙”,余同。高诱注“易”下有“也” 字。据《颜氏家训.书证》篇反映,当时北方书传,悉 略去“也”字,大概这也在被略去之列。
(五) 见《文子.上德》篇,文句 全同。注文“非时者,功难立”,虽不见今本,仍疑是 原有注文。文子是杂抄各书而成的书,不少资料采自《 淮南子》,故此段并见于《淮南子.说林训》,“冬冰 ”至“易失”,文同,以下作:“木方茂盛,终日采而 不知;秋风下霜,一夕而殚”。
(六) 《津逮》本、渐西本作“漆
”;金抄、明抄、湖湘本讹作“
●”。
【一】 “栽”,指移植。“阴阳” ,指原植株的向阳面和背阴面。
【二】 “髡”,对主枝、副主枝或 侧枝进行适当短截。
【三】 “沃”,这里指大量灌水, 使放入的泥土泡透成为稀泥状。
【四】 “挠动”,搅动,摇动。
【五】 “负瘤散”,除各本相同外
,宋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一“
栽杂木”引《要术》(原误作《泛
胜之书》)并同,但未详所指。
【六】 “虻”,指牛虻。以上是说 各种树的叶芽长到如鸡口、兔目等的大小时,是各该种 树移栽的合适时期。
【七】 移栽叫做“莳”。《方言》 卷一二:“莳,更也。”郭璞注:“为更种也。”
【八】 “结”,在这里应与移植有 关,但未得确切解释。《今释》解释为编树。
【九】 西北农学院一九五五年在甘 肃武都进行梨调查时,发现一个名叫“苴莲梨”的品种 ,经访问了解后,该品种系当地老乡以当地红梨的枝条 ,插入苴莲(即球茎甘蓝)的球茎中扦插培育而成(见 康成懿校注明俞宗本《种树书》六八页)。这一特别枝 术很像这里“种名果法”的发展。
【一0】“行”,推行的行;“种” ,品种的种;“行种”,指名果采用此法可以较快地繁 殖开来。
【一一】“熅”,音晕,《说文》: “郁烟也”,这里就是用烟熏法预防霜冻。
《广志》曰(五):“河东安邑【七】枣;东郡
谷城【八】紫枣,长二寸;西王母【九】枣,大如李核
,三月熟;河内汲郡【一0】枣,一名墟枣;东海蒸枣
【一一】;洛阳(六)夏白枣;安平信都【
一二】大枣;梁国夫人枣。大白枣,名曰‘蹙咨’,
小核多肌(七);三星枣;骈白枣;灌枣。又有狗牙、
鸡心、牛头、羊矢、狝(八)猴、细腰之名。又有氐枣
、木枣、崎廉枣,桂枣,夕枣也。”
《邺中记》(九):“石虎【一三】苑中有西王 母枣,冬夏有叶,九月生花,十二月乃熟,三子一尺。 又有羊角枣,亦三子一尺。”
《抱朴子》曰(十):“尧山【一四】有历枣。
”
《吴氏本草》曰(十一):“大枣,一(十二)
名良枣。”
《西京杂记》曰(十三):“弱枝枣、玉门枣、西 王母枣、棠枣、青花枣、赤心枣。”潘岳《闲居赋》( 十四)有“周文弱枝之枣【一五】。丹枣。”
按青州有乐氏枣,丰肌(十五)细核,多膏肥美
,为天下第一。父老相传云:“乐毅破齐时,从燕齎来
所种也。”齐郡西安、广饶【
一六】二县所有名枣即是也。今世有陵枣、蒙弄枣也
。
常选好味者,留栽之【一七】。候枣叶始生而移 之。枣性硬,故生晚;栽早者,坚□生 迟也。三步一树,行欲相当。地 不耕也。欲令牛马履践令净。枣 性坚强,不宜苗稼,是以不(十六)耕;荒秽则虫生, 所以须净;地坚饶实,故宜践也。
正月一日日出时,反斧斑駮【一八】椎之,名曰 “嫁枣【一九】”。不椎(十七)则花 而无实;斫则子萎而落也。候大蚕入簇(十八), 以杖击其枝间,振去狂花。不打,花繁 ,不(十九)实不成。
全赤即收。收法:日日撼胡感切 而落之为上。半赤而收者,肉未 充满,干则色黄而皮皱;将赤味亦不佳;全赤久不收, 则皮硬(二十),复有乌鸟之患。
晒枣法:先治地令净。有草莱, 令枣臭。布椽【二0】于箔下,置枣于箔上,以朳 【二一】聚而复散之,一日中二十度乃佳【二二】。夜 仍不聚。得霜露气,干速,成(二一) 。阴雨之时,乃聚而苫盖之。五六日后,别择取红 软者,上高厨【二三】而曝之。厨上者 已干,虽厚一尺亦不坏。择去●【二四】烂者。● 者永不(二二)干,留之徒令污枣(二三)。其未 干者,晒曝如法。
其阜劳(二四)之地,不任耕稼者,历落【二五 】种枣则任矣。枣性炒(二五)故。
凡五果及桑,正月一日鸡鸣时,把(二六)火遍 照其下,则无虫灾。
食经曰:“作干枣法:新菰蒋(二七),露于庭 ,以枣着上,厚三寸(二八),复以新蒋覆之。凡三日 三夜,撤覆露之,毕日曝,取干,内屋中。率一石,以 酒一升,漱【二六】着器中,密泥之。经数年不败也。 ”
枣油法:郑玄曰(二九):“枣油,捣枣实,和 【二七】,以涂缯上,燥而形似油也。”乃成之。
枣脯【二八】法:切枣曝之,干如脯也。
《杂五行书》曰:“舍南种枣九株,辟县官,宜 蚕桑。服枣核中人二七枚,辟疾病。能常服枣核中人及 其刺,百邪不复干矣。”
种●枣【二九】法:阴地种之,阳中则少实。足 霜,色殷【三0】,然后乃收之。早收者涩,不任食之 也。(三十)《说文》云(三一):“梬(三二),枣 也,似柿而小。”
作酸枣【三一】□【三二】法:多收红软者,箔 上日曝令干。大釜中煮之,水仅自淹。一沸即漉【三三 】出,盆研之。生布【三四】绞取浓汁,涂盘上或盆中 。盛暑,日曝使(三三)干,渐以手摩挲,散(三四) 为末。以方寸匕【三五】,投一□水中,酸甜味足,即 成好浆【三六】。远行用和米□,饥渴俱当也。
(一) 原无“诸法附出”的附注, 据卷首总目加。
(二)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枣
部分的全文。“壶枣”前有“枣”字,“泄”作“泄”
,余同。郭璞注文原分注在各该枣名下面,《
要术》合引在一起,因此重复了正
文的枣名。关于“煮,填枣”,郭璞迳在枣名下注“未
详”,而《要术》重复列出时,却是“煮填”连文,则
读正文为“煮填,枣”,和一般读成“煮,填枣”不同
,疑《
要术》衍“填”字。
《尔雅》正文金抄、黄 校、张校、明抄均作大字,明清刻本均作双行小字。兹 从他处例改为小字。又《种桃柰》、《种李》、《种梅 杏》三篇篇首引《尔雅》文有同样情况,亦一律改为小 字。
(三)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
.告子上》文,《孟子》原文“
樲枣”作“樲棘”。
(四) 这是《尔雅》郭注引《孟子 .尽心下》文。“曾皙”,《要术》各本原作“曾子” ,误。按《孟子》原文是:“曾皙嗜羊枣,而曾子不忍 食羊枣。”郭注亦作“曾皙”。曾子,名参;曾皙是曾 参的父亲。嗜羊枣的是曾皙,不是曾参,各本承误未改 ,由于未对原书,兹据《孟子》及郭注改正。
(五)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 御览》卷九六五“枣”引《广志》,与《要术》所引有 不同,除枣名有互异外,“西王母枣……三月熟”下, 《初学记》多“在众果之先”,《御览》多“众果之先 熟者也,种洛阳宫后园”;“灌枣”下《御览》多“此 四者,官园所种”,《初学记》同,但有误字。
(六) 金抄、黄校、张校作“阳” ,明抄作“旸”。
(七) 各本作“肥”,渐西本从吾
点校改作“肌”,《初学记》、《太平御览》引《广志
》亦作“肌”。果肉或瓜瓤,古称“肌”或“
肤”,作“肌”是正确的。
(八) “狝”,黄校、张校、明抄 等作“狝”,误(秋猎叫“狝”,音鲜),据金抄改正 。
(九) 《邺中记》原书久佚,今所 存《四库全书》辑录本,“苑”作“园”,(《艺文类 聚》卷八七、《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 五引《邺中记》同),余同《要术》。
(十) 不见今本《抱朴子》,当是 逸文。
(十一)《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 三“大枣”条引《吴氏本草》只说明大枣的药性,关于 大枣的异名,则见于《名医别录》,是:“一名干枣, 一名美枣,一名良枣。”《名医别录》的“一名良枣” ,可能即采自《吴氏本草》。
(十二)“一”,各本作“者”,误 ;据金抄改正。
(十三)《西京杂记》卷一:“初修 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摽 奇丽:……枣七:弱枝枣、玉门枣、棠枣、青华枣、梬 枣、赤心枣、西王枣(原注:“出昆仑山”)。”《要 术》所引少一种“梬枣”。
(十四)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赋》 无“丹枣”名称,也不可能有,这里有窜误,也许由《 西京杂记》的“梬枣”窜入,而“梬”又误为“丹”。
下文有关各篇,并引到 《闲居赋》的犁、椑,兹录该赋有关部分如下:
“张公大谷之梨,梁侯乌椑 之柿,周文弱枝之枣,房陵朱仲之李,靡不毕殖。”
(十五)“丰肌”,金抄作“豊肥” ,黄校、明抄作“曹肌”,均讹;仅张校作“丰肌”, 兹据改。又《太平寰宇记》卷十八载青州土产“乐氏枣 ”引《要术》作“长肌”。
(十六)“不”,各本无,仅《辑要 》引有,《学津》本因从《辑要》加。按此处“不耕” 与上文“地不耕”相符,此“不”字应有,兹据补。
(十七)金抄作“不椎”,《辑要》
引同;黄校、张校、明抄作“不斧”。下文“斫”即指
用斧刃斫,则伤树使果实萎落;“椎”正是“
反斧”用斧背打,故从金抄。
(十八)“簇”,湖湘本等如字,金 抄、明抄作“蔟”,二字同,本书统一作“簇”。
(十九)《辑要》引无“不”字。
(二十)“全赤久不收,则皮硬”,
“全”,黄校、张校、明抄作“
美”,属上句;金抄作“全”,《
辑要》及王祯《农书》引同。字应作“全”。金抄作“
皮硬”,黄校、张校、明抄等作“皮破”。按枣子遇多
雨则皮裂,过赤则皮较硬兹从金抄。
(二一)“成”,即今口语的“好”
、“行”,王祯《农书》删去“
干”字,作“速成”,欠妥。
(二二)“不”,黄校刘录、张校、 明抄讹作“下”,据金抄、黄校陆录改正。
(二三)金抄、明抄作“污枣”,张 校、黄校刘录同,但黄校陆录作“枣臭”。
(二四)明抄、湖湘本、《津逮》本 作“阜劳”,金抄作“早劳”,王祯《农书》引作“旱 涝”,渐西本从之。按枣的适应性很强,既耐热,也耐 寒,既耐旱,也耐湿,但《要术》既注明“枣性炒故” ,是单就某一方面而言,就不会兼指“旱涝”。“早劳 ”不成文。“阜劳”可以解释为高阜劳累之地,差可。 但亦未必正确,此字存疑。
(二五)金抄、明抄作“炒”,王祯 《农书》引改作“燥”,明清刻本从之。
(二六)金抄等作“把”,明抄作“ 杷”。这里是动词,作拿着解释,故从金抄。
(二七)“新菰蒋”,金抄如文;黄 校、张校、明抄作“新收蒋”;湖湘本、津逮本脱上二 字,只一“蒋”字。按“菰”、“蒋”同义,指茭白; 但茭白的叶子,有“菰蒋草”的名称,此处指叶,故从 金抄。
湖湘本、《津逮》本“ 蒋”下有“将”字,作“将露于庭”,可能由于这里缺 少动词,后人加上这个“将”字,即“拿来”,南宋本 改作“新收蒋”,或亦此故,但《食经》文常是这样简 单似欠完整的,毋庸加改。
(二八)“三寸”,从金抄;他本作 “二寸”。
(二九)郑玄的话,未详所出,可能
是逸文。《释名.释饮食》“柰油”的作法,和这里“
枣油”完全相同,而且文字也基本相同,(见《种梅杏
》篇校记(十七)),也可能“郑玄”是“《释名》”
之误,而今本《释名》又因字形相近误“枣”为“柰”
(《释名》“柰油”条的末句误“杏”为“柰”,从《
要术.种梅杏》篇得到证明,《
要术.柰林檎》篇也没有引到《释
名》的“柰油”)。又“枣油法”、“枣脯法”二条,
应均系《食经》文,则更可能是《食经》误记。吾点引
“景”说:“按《释名.饮食》篇柰油一条文,似此。
”昔人也有这样的怀疑。
(三十)自“阴地种之”至“不任食 之也”,原系小字;下条“作酸枣□法”除标题外,亦 全系小字,兹一并改为大字。
(三一)《说文》作:“梬,枣也, 似柿”,脱“而小”二字,段玉裁注《说文》即据《要 术》补此二字。“梬”就是“●枣”,《要术》引《说 文》作解释,照通例应在“种●枣法”的下面,这里可 能倒错。
(三二)“梬”,右边的上半个从“ 由”,不从“●”,明抄、湖湘本等从“●”,误,据 金抄及《说文》改正。
(三三)各本作“使”,明抄作“便 ”。
(三四)金抄作“散”,他本作“取 ”。
【一】 “无实枣”,郭璞解释为“ 不着子者”,即今无核枣,亦名空心枣,果核退化为薄 膜,可以和果肉一起吃,为我国特有的名贵品种,品质 优良,产于山东省乐陵、庆云、河北省沧县等地。
【二】 “鹿卢枣”,郝懿行《尔雅 义疏》:“鹿卢,与辘轳同,谓细腰也。”即今葫芦枣 ,果实中上部有一缢痕,呈葫芦状,故名。又像乳头形 ,别名“乳头枣”。品质上等。在北京及产枣区均有分 布。
【三】 “白熟”,《太平御览》卷 九六五引《尔雅》郭注作“白乃熟”;郝懿行《尔雅义 疏》:“白熟者,凡枣熟时赤,此独白熟为异。”
【四】 “樲,树小实酢”,此酸枣 即“棘”,今本《孟子》亦称作“樲棘”。
【五】 猗氏县,今山西省临猗县。
【六】 “还”,读为“旋”字,原 意是快速,引申为短暂,即所谓“短味”。
【七】 安邑,今山西省安邑镇及夏 县地。《史记.货殖列传》所称“安邑千树枣”,即此 。
【八】 谷城,有几处,此既属东郡 ,在今山东省东阿县。
【九】 西王母是古地名。《尔雅. 释地》:“觚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 。”郭璞注:“西王母在西。”所谓“西王母枣”,杨 炫之《洛阳伽蓝记》卷一“景林寺”条有记载。
【一0】汲郡,晋置,有今河南省汲 县、新乡等地。
【一一】《晏子春秋》卷八:“景公
谓晏子曰:‘东海之中,有水而赤,其中有枣,华而不
实何也?’晏子对曰:‘昔者秦缪公乘龙而理天下,以
黄布裹烝枣,至东海而捐其布。彼布黄,故水赤;烝枣
,故华而不实。’公曰:‘吾详(按通“佯”,下同,
《艺文类聚》卷八七“枣”及卷八六“布”引均作“佯
”)问子,何为对?’曰:‘婴闻之,详问之,亦详对
之也。’”图经本草有“天蒸枣”称:“南郡人煮而后
暴,及干,皮薄而皱,味更甘于它枣,谓之天蒸枣。”
晏婴的话虽然是假的,但反映古时有蒸枣。《广志》的
“东海蒸枣”和《
尔雅》的“煮,填枣”,大概实际
上只是一种蒸干的枣。
【一二】《晋书.地理志》安平国有 信都县,即今河北省冀县。该地好枣,魏晋以来文献记 载颇多。
【一三】石虎是石勒的侄子,继石勒 统治后赵,其都城在邺,即今河北省临漳县。
【一四】尧山,山名,在今河北省隆 尧县。
【一五】李善注《文选.闲居赋》此 句引《广志》的传说称:“周文王时有弱枝之枣,甚美 ,禁之不令人取,置树苑中。”
【一六】齐郡,郡名,秦置,约有今 山东省东部及东北部地区,后魏时郡治在今山东省益都 县。西安,县名,故治在山东省原临淄县今益都县境。 广饶,今山东省广饶县。二县均属齐郡,亦均属青州。 青州枣好,《名医别录》陶弘景注已有记载,至宋《图 经本草》时尤为各地所不及:“惟青州之种特佳,虽晋 绛大实,亦不及青州者之肉厚也。”
【一七】《要术》称“种”时,通常
指播子种,偶亦指栽植,但称“
栽”时概指栽植。这里“留栽之”
,应是指留根蘖移栽。
【一八】“反斧”,指用斧背打,《
柰林檎》篇的“翻斧”,同。“
駮”即“驳”字,“斑駮”,原指
杂色不纯,这里引申为在树干基部或干枝分歧等处不定
处地环周捶打,击伤其韧皮部。
【一九】“嫁枣”的目的在破坏韧皮
部,阻止地上部养分的向下输送,以促进开花和果实生
长,因而提高座果率,增加生产,就是现在环状剥皮的
原理。后来发展为“开甲”,“刺枣”,在华北各小枣
产区,一直在沿用,枣农掌握着合理的开甲技术,作为
增产措施之一。《
要术》此法亦用于林檎,见本卷《
柰林檎》篇。采取这类办法,并应同时密切结合肥水和
管理措施,以免影响果树的生长。但经常采用,会影响
果树的寿命。
【二0】“椽”、“箔”原是养蚕的 一套工具(参看卷五《种桑柘》篇注释【三三】),这 里只是说架起椽木作为帘箔的支架。
【二一】“朳”,晒谷物时摊开扒拢 的一种农具,《玉篇》:“无齿杷也”,即今木扒。
【二二】河北省沧县的晒干枣法:将 枣放在秫□箔中,堆成屋脊形,早上用木扒轻轻扒下六 分之一,每隔一小时扒一次,至中午共扒六次,下午则 每隔一小时半向中央聚拢一次,到日落共聚四次。晚上 用席盖,早上揭开。约经十日左右水分少至10%时, 即可贮藏。群众称此种晒法为“扒六拘四”(见河北农 业大学编《果树栽培学》下卷五一三页)。
【二三】“高厨”,高架。
【二四】“●”,音庞,《说文》: “●肛,肿也。”“●烂”,膨胀不干缩而软烂。
【二五】“历落”,稀疏散布,错杂 不整齐。
【二六】“漱”,指以少量的酒喷润 干枣。
【二七】“和”,捣烂和匀。
【二八】“脯”,干肉,因亦称干制 的果实和果肉为“果脯”。
【二九】“●枣”,也写作“软枣” ,又名“牛奶柿”、“丁香柿”,即柿树科的君迁子。 《说文》的“梬”,音逞,异名同物。“●”,音软。
【三0】“殷”,读如烟音,赤黑色 。
【三一】《本草纲目》卷三十及《广 群芳谱》卷五七引王璆《百一方》有山楂亦名“酸枣” 的说法,非《要术》此处所指。
【三二】“□”,本来是炒米麦磨成
(或先磨后炒)的干粮,下文“
米□”,即指此。由于这种干粮为
粉末状,因亦称干制的果实粉末为“□”。
【三三】“漉”,隔出水液中的固体 物,参看卷八《黄衣黄蒸及蘖》篇注释【二】。
【三四】“生布”,未经煮练的麻布 。
【三五】“方寸匕”是古时量药末的 一种计量方法。陶弘景《名医别录序例》:“凡散药有 云……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不落为度。” “匕”就是匙。《方言》卷十三:“匕谓之匙。”
【三六】古代不喝茶,后魏时喝茶也 不普遍,习惯上用各种的浆(酸浆、甜浆、粥清浆、酪 浆等)代饮料。
广志曰(三):“桃有冬桃,夏白(四)桃,秋 白桃,襄桃,其桃美也,有秋赤桃。”
《广雅》曰(五):“抵子者,桃也。”
《本草经》曰(六):“桃枭,在树不落,杀百 鬼。”
《邺中记》曰(七):“石虎苑中有句鼻桃,重 二斤。”
《西京杂记》曰(八):“榹(九)桃,樱桃, 缃核桃,霜桃,言霜下可食,金城桃,胡桃,出西域, 甘美可食,绮蒂桃,含桃,紫文桃。”
桃,柰桃,欲种,法(十):熟时合肉全埋粪地 中。直置凡地则不生,生亦不茂。桃性 早实,三岁便结子,故不求栽(十一)【四】也。至 春既生,移栽实地。若仍处粪地(十二 )中,则实小而味苦矣(十三)。栽法,以锹合土 掘移之。桃性易种难栽,若离本土,率 多死矣,故须然矣。
又法(十四):桃熟时,于墙南阳中暖处,深宽 为坑(十五)。选取好桃数十枚,擘取核,即内牛粪中 ,头向上,取好烂粪和土厚覆之,令厚尺余。至春桃始 动【五】时,徐徐拨去粪土,皆应生芽,合取核种之, 万不失一。其余【六】以熟粪粪之,则益桃味。
桃性皮急【七】,四年以上,宜以刀竖●【八】 其皮。不●者,皮急则死。
七八年便老,老则子细。十 年则死。是以宜岁岁常种之。
又法:候其子细,便(十六)附土斫(十七)去 ,□上生者,复为少桃,如此亦无穷也。
桃酢法:桃烂自零【九】者,收取,内之于瓮中 ,以物盖口。七日之后,既烂,漉去皮核,密封闭之。 三七日酢成,香美可食。
《术》曰:“东方种桃九根,宜子孙,除凶祸。 胡桃(十八)、柰桃种,亦同。”
《广志》曰(二一):“楔桃,大者如弹丸,子 有长八分者,有白色肥(二二)者:凡三种。”
《礼记》曰(二三):“仲夏之月,……天子… …羞以含桃。”郑玄注曰:“今谓之樱桃。”
博物志曰(二四):“樱桃者,或如弹丸,或如
手指。春秋冬夏,花实竟岁。”
《吴氏本草》所说云(二五):“樱桃,一名牛
桃(二六),一名英桃。”
二月初,山中取栽,阳中者还种阳地,阴中者还 种阴地。若阴阳易地则难生,生亦不实 :此果性。生阴地,既入园囿,便是阳中,故多难得生 。宜坚实之地,不可用虚粪也【一0】。
《广志》曰(二七):“蒲萄有黄、白、黑三种 ”者也。
蔓延,性缘不能自举,作架以承之。叶密阴厚, 可以避热。
十月中(二八),去根一步许,掘作坑,收卷蒲 萄悉埋之。近枝茎【一四】薄安黍穣弥佳。无穣,直安 土亦(二九)得。不宜湿,湿则冰冻。二月中还出,舒 而上架。性不耐寒,不埋即死。其岁久根茎粗大者,宜 远根作坑,勿令茎折。其坑外处,亦掘土并穣培覆之。
摘蒲萄法:逐【一五】熟者一一零叠一 作“条”(三十)摘取,从本至末,悉皆无遗。世 人全房【一六】折杀者,十不收一。
作干蒲萄法:极熟者一一零叠摘取,刀(三一) 子切去蒂,勿令汁出。蜜(三二)两分,脂一分,和内 蒲萄中,煮四五沸,漉出,阴干便成矣。非直滋味倍胜 ,又得夏暑不败坏也。
藏蒲萄法:极熟时,全房折取。于屋下作荫坑, 坑内近地凿壁为孔,插枝于孔中,还筑孔使坚,屋子( 三三)置土覆之,经冬不异也。
(一) “种桃柰”,金抄、明抄同 ;明清刻本无“柰”字(卷首总目亦无)。按本篇内容 并没有提到“柰”,而下文另有《柰林檎》篇叙述柰的 种法,这个“柰”字应是衍文,并参看校记(九)。
(二) 见《尔雅.释木》。“榹”
音斯。郭注分列在各该条下,“
而”下多“小”字,小字似应有。
(三) 《太平御览》卷九六七“桃 ”引《广志》作:“桃有冬桃、夏桃、秋桃。”
(四) 金抄作“白”,黄校、张校 误作“日”,明抄误作“曰”,湖湘本脱“夏白桃”。
(五) 《广雅.释木》只有“栀子 ,□桃也”,无如《要术》所引句。按《广雅》文无“ ……者,……也”例,“者”应是“□”的残文“肴” 字错成,而又误“栀”为“抵”也。栀子是茜草科,和 桃不相干,而《要术》引到此条,可能贾氏所见《广雅 》本已错成“……者,……也”。
(六)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
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六七引《本草经》,“桃
枭”均作“枭桃”。《重修政和证类本草》卷二三所录
《本草经》文则是:“桃枭,微温,主杀百鬼精物”,
其“
在树不落”句,则见于《名医别录
》,作“实着树不落”。桃子被褐腐病侵害,在树自干
不落。
(七) 《邺中记》文同《要术》。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 》卷九六七均引到此条,“二斤”,《御览》同《要术 》,《类聚》和《初学记》有不同。“句”是“勾”的 本字。
(八) 此条与种枣篇所引《西京杂 记》在同一段内,作:“……桃十:秦桃、榹桃、缃核 桃、金城桃、绮叶桃、紫文桃、霜桃(原注:“霜下可 食”)、胡桃(原注:“出西域”)、樱桃、含桃。” 《要术》少“秦桃”,“绮蒂”和“绮叶”不同,次序 亦异,而注文引作正文,多“甘美可食”句。
(九) “榹”,各本误作“核”, 据金抄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 “桃柰桃欲种法”六字,各
本同。按“柰桃”,古时有这个名称,下文引《术》即
有,《种李》、《种梅杏》篇引《广志》还有“柰李”
、“柰杏”,而据《食疗本草》,“柰桃”即是樱桃:
“樱桃,俗名李桃,亦名柰桃。”但“柰桃”虽有是樱
桃异名的记载,可是下文另有樱桃及其栽植法,这里不
应另标“柰桃”,尤其樱桃和桃繁殖方法不同,这里不
应异法混举。如果“柰桃”指另一种果树,则本篇所记
全是种桃法(除樱桃等外),何以无一字提及“柰桃”
?据此,此二字应是衍文或有窜讹。上文引《西京杂记
》少一种“秦桃”,怀疑是“秦桃”误窜入此,而“秦
”字残烂后很可能错成“柰”字。这一情况,和《种枣
》篇引《西京杂记》少一种“梬枣”而引《闲居赋》多
出一种“丹枣”很相像。总之,此二字不应有,则只剩
下“
桃欲种法”四字,指桃宜种(指直
接种核)不宜“栽”,与下篇“李欲栽”相对,“欲”
字没有错,“法”则指种法。《辑要》删去“桃柰桃欲
”四字,只剩下“种法”二字,痛快,但无根据。
(十一)“栽”,黄校、张校、明抄 误作“杀”,湖湘本误作“谷”,据金抄改正。
(十二)“地”,原无,据上文“粪 地”及下文“以锹合土掘移之”补。唐韩鄂《四时纂要 》“五月”篇采《要术》作“既移不得更安粪地,必致 少实而味苦”,也证明《要术》脱“地”字。
(十三)湖湘本作“苦矣”;金抄作 “苦者”,虽可通,不如湖湘本;明抄误作“若者”。
(十四)“又法”以下自“桃熟时” 至“则益桃味”一段及下文“候其子细”至“如此亦无 穷也”一段,原均系双行小字,兹均改为大字。
(十五)“深宽为坑”下唐韩鄂《四 时纂要》“七月”篇采《要术》有“收湿牛粪内在坑中 ”,更完善,《要术》似有脱文。
(十六)张校作“便”,渐西本从《 辑要》引同,金抄、黄校、明抄作“使”。
(十七)“斫”,明抄误作“研”, 据金抄、黄校、张校改正。
(十八)金抄作“胡桃”,他本误作 “明桃”。
(十九)见《尔雅.释术》,文同。 郭注亦同。“楔”音夹。
(二十)“荆桃”,明抄误作“荆桄 ”,据金抄、张校等及《尔雅》改正。
(二一)“《广志》”,原作“《广 雅》”,误。按《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 。此条记载樱桃品种,应出《广志》,《艺文类聚》卷 八六、《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樱 桃”引正作“《广志》”,兹改正(渐西本已从吾点校 改正)。“楔桃”,《类聚》等三书所引均作“樱桃” 。
(二二)“肥”,姑从金抄;明抄空 白一格,黄校、张校、湖湘本等均脱。《初学记》、《 太平御览》引作“白色多肌者”,《艺文类聚》引作“ 白色多肥者”。
(二三)此《礼记.月令》文。郑玄 注作:“含桃,樱桃也。”《吕氏春秋.仲夏纪》此句 下高诱注:“含桃,□桃,□鸟所含食,故言‘含桃’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高注 则作:“含桃,樱桃,为鸟所含,故曰‘含桃’。”“ 羞”是荐、献的意思。
(二四)今本《博物志》无此条,是 逸文。《白帖》卷九九引《博物志》只是:“樱桃者, 或若弹丸。”《艺文类聚》卷八六“樱桃”所引,也只 是:“樱桃,大者或如弹丸。”《太平御览》卷九六九 “樱桃”所引无“者”字与“或如弹丸”句,余同《要 术》。另外,《御览》卷九七一“橙”引有《博物志》 的另一条逸文是:“成都、广成、郫、繁、江原、临邛 六县,生金橙,似橘而非,若柚而芬香。夏秋冬,或华 或实。大如樱桃,小者或如弹丸。或有年,春秋冬夏, 华实竟岁。”关于樱桃“春秋冬夏,花实竟岁”句,《 白帖》、《类聚》均未引到,是否由“金橙”条割裂错 成,颇可怀疑。
(二五)《图经本草》:“按书传引 《吴普本草》曰:‘樱桃,一名朱茱,一名麦甘酣。’ 今本草无此名,乃知有脱漏多矣。”“麦”下疑脱“英 ”字,如《艺文类聚》卷八六引《吴氏本草》作:“一 名朱茱,一名麦英,甘酣……”,《初学记》卷二八引 作:“……一名牛桃,一名麦英”,《太平御览》卷九 六九引作:“……一名朱桃,一名麦英也”。《要术》 “牛桃”疑“朱桃”之误,“所说”二字无意义,疑衍 。
(二六)“牛桃”,各本及《初学记 》引《吴氏本草》同;《类聚》等引作“朱茱”,《御 览》引作“朱桃”。可能“朱桃”是正确的。
(二七)《艺文类聚》卷八七、《太
平御览》卷九七二“蒲萄”引《
广志》均有此条,止于“三种”,
无“者也”字。
(二八)自“十月中”以下至篇末, 除“摘蒲萄法”、“作干蒲萄法”及“藏蒲萄法”三标 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二九)“土亦”,黄校、明抄误作 “上弗”,张校误作“土弗”,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三十)“一作‘条’”,这是校刻 《要术》的校注,和卷八《作酱等法》篇“一本作‘生 缩’”相同,均作双行小字。明抄脱“条”字,但“一 作”二字较小,偏在右半边,说明左边还缺一字,这个 缺字,金抄即作“条”,兹据补。他本除脱“条”字外 ,“一作”窜作正文,致不可解。“零叠”,指零星的 小串,不同于整穗的全串,“条”指“叠”字说,也就 是说,“零叠”一本作“零条”,意思相同。
(三一)“刀”,明抄误作“力”, 他本不误。
(三二)“蜜”,明抄误作“密”, 他本不误。
(三三)“屋子”,未详。从“置土 覆之”看来,坑内当然不是用土填实,而是置土其上, 但土不好悬空放置,必须用物承托,疑“屋子”为承土 以覆坑口之物,但未详何物,或亦可能有误字。
【一】 现在陕西省商县、扶风等地 生产的冬桃,果实在初期生长极慢,至立秋后始渐肥大 ,到十一、十二月成熟。
【二】 山桃和毛桃是我国通常用为 嫁接桃树的二种砧木,但《要术》采用的是实生繁殖, 没有提到嫁接。
【三】 “不解核”,不脱核,黏核 。
【四】 “不求栽”,不采用分株、 压条等法。下文“易种难栽”,“种”指直播种子,“ 栽”即指移栽。
【五】 “动”,萌发。
【六】 “其余”,犹言“其后”。
【七】 “皮急”,皮紧。这是采用 “纵伤”方法,促进生长。
【八】 “●”,同“劙”,亦作“ 剺”,是划破。《多能鄙事》卷七“栽桃李杏”:“桃 ,三年实,五盛,七衰,十死。至六年以刀剺其皮,令 胶出,可多活五年。”
【九】 “零”,零落。
【一0】“虚粪也”,疑应作“虚粪 地”,指粪熟疏松之地。
【一一】“蒲萄”,即葡萄,古代也 写作“蒲桃”、“蒲陶”。
【一二】关于葡萄的引种,《史记.
大宛列传》记载在张骞通西域后李广利至大宛前,而《
汉书.西域传》记载在李广利至大宛后,因此各书记述
有异。而各书引《博物志》亦有此异,说明《博物志》
在很早已非原书面目。例如唐段公路《北户录》卷三注
引《博物志》:“
张骞使西域还,得……蒲桃。”《
文选》潘岳《闲居赋》唐李善注引《博物志》则是:“
张骞使大夏,得石榴。李广利为贰师将军,……得蒲陶
。”《史记.大宛列传》所记是:“宛左右以蒲陶为酒
,富人藏酒至万余石,久者数十岁不败。俗嗜酒。马嗜
苜蓿。汉使取其实来,于是天子始种苜蓿、蒲陶肥饶地
。及天马多,外国使来众,则离宫别馆旁尽种蒲萄、苜
蓿极望。”当时是携种子引入的。
【一三】“蘡”,葡萄科葡萄属的蘡 薁,又名野葡萄,参看卷十“薁【二八】”。
【一四】“枝茎”,枝蔓。
【一五】“逐”,挨次地选择。
【一六】“全房”,整穗,全串。
《广志》曰(二):“赤李。麦李,细小有沟道 。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陵李。有□李,肥黏 似□。有柰李,离核,李似柰。有劈李,熟必劈裂。有 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即枯。有杏李,味小醋(三 ),似杏。有黄扁李。有夏李;冬李,十一月熟。有春 季李,冬花春熟。”
《荆州土地记》曰(四):“房陵、南郡【一】 有名李。”
《风土记》曰(五):“南郡细李,四月先熟。 ”
西晋傅玄《赋》曰(六):“河、沂【二】黄建 ,房陵缥青。”
《西京杂记》曰(七):“有朱李,黄李,紫李 ,绿李,青李,绮李,青房李,车下李,颜回李,出鲁 ,合枝李,羌李,燕李。”
今世有木李,实绝大而美。又有中植李,在麦后 谷前而熟者。
李欲栽(八)。李性坚,实晚, 五岁始子,是以藉栽。栽者三岁便结子也。
李性耐久,树得三十年;老虽枝枯,子亦不细。
嫁李法:正月一日,或十五日,以砖石着李树歧 中,令实繁。
又法(九):腊月中,以杖微打歧间,正月晦日 复打之,亦足子也。
又法:以煮寒食醴酪【三】火●【四】着树枝间 ,亦良。树多者,故多束枝,以取火焉。
李树桃树下,并欲锄去草秽,而不用耕垦。耕 则肥而无实。树下犁拨亦死之。
桃、李,大率方两步一根。大穊 连阴,则子细而味亦不佳。
《管子》曰(十):“五沃(十一)之土,其木 宜梅李。”
《韩诗外传》云(十二):“简王曰:‘春树桃 李,夏得阴其下,秋得食其实。春种蒺藜,夏不得采其 实,秋得刺焉。’”
《家(十三)政法》曰:“二月徙(十四)梅李 也。”
作白【五】李法(十五):用夏李。色黄便摘取 ,于盐中挼【六】之。盐入汁出,然后合盐晒令萎,手 捻之令褊【七】。复晒,更捻,极褊乃止。曝使干。饮 酒时,以汤洗之,漉着蜜中,可下酒矣。
(一) 这是《尔雅.释木》关于李 部分的全文,“接”作“椄”。按“椄”,《说文》: “续木也”,即今嫁接之“接”。郭璞注“无实李”是 :“一名赵李。”注“椄虑李”是:“今之麦李。”
(二) 《艺文类聚》卷八六、《初
学记》卷二八引到《广志》的一部分,《太平御览》卷
九六八引《广志》较详。《御览》所引分三段:“鼠李
,朱李,可以染。”又:“车下李,车上李。(原注:
“亦春熟可染也。”)”又:“麦李,细小有沟道。李
有黄建李,青皮李,马肝李,赤李,房林李。有●(原
注:“余石切”)李,饥黏,茹似●。有□李,离核李
,李似□。有壁(按应是“劈”)李,熟必先劈裂。有
经李,一名老李,其树数年则枯。有杏李,味小酢,似
杏。有黄扁李;有夏李;有冬李,十一月熟:此三李种
邺园。有春李,冬华春熟。”《御览》“房林李”,《
类聚》引作“房陵李”,《要术》“赤陵李”应是“房
陵李”之误。《御览》“饥黏”,《要术》“
肥黏”,均应是“肌黏”之误。“
肌”指果肉。“●”,《集韵》解释为“饭坏”,则与
《要术》作“□”不同。“□李,离核李,李似□”,
重文的二“李”字及《要术》“李似柰”的“李”字,
疑均系衍文。“邺园”该是指石虎都邺时所建的园苑,
如《御览》所引无误,则《广志》作者郭义恭应是在石
虎稍后的人。
(三) 各本作“酸”,金抄作“醋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
广志》作“酢”,同“醋”,故从
金抄。
(四)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作《 荆州记》,是:“房陵有好李。”《初学记》卷二八引 《荆州记》同《要术》,但“南郡”作“南居”,“居 ”是“郡”的残文错成。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风 土记》作:“南郡有细李,有青皮李。”《初学记》卷 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八引周处《风土记》同《要 术》,但“南郡”均讹作“南居”。
(六) 据《初学记》卷二八及《太
平御览》卷九六八所引,所谓“
傅玄《赋》”是傅玄《李赋》。引
文同。
(七) 此条与《种枣》、《种桃柰 》篇所引《西京杂记》在同一段,作:“……李十五: 紫李,绿李,朱李,黄李,青绮李,青房李,同心李, 车下李,含枝李,金枝李,颜渊李(原注:“出鲁”) ,羌李,燕李,蛮李,侯李。”较《要术》所引多三种 ,名称也有不同。各种类书所引,亦有互异。
(八) “李欲栽”是本篇正文的开 始,与各篇均从或种或栽的记述开始一致,但原作双行 小字,与上文“麦后谷前而熟者”相连,因此混入篇首 的解题,是传抄中误写的。兹改为大字。
(九) 本条及下条除“又法”二字 外,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 见《管子.地员》篇,原文 作:“五沃之土,……宜彼群木,……其梅其杏,其桃 其李。”《要术》是掇引其意,不是原文。
《管子》此条与下文引 《韩诗外传.家政法》二条,原均系双行小字,顺次接 写在上面注文“大穊……味亦不佳”下面,变成了“桃 李大率方两步一根”的注文,是传抄中搞乱了的。兹一 律改为大字提行。
(十一)“五沃”,除金抄外,他本 均误作“三沃”。
(十二)见《韩诗外传》卷七,“简 王”作“简主”。《要术》是节引。
(十三)“家”,明抄、湖湘本误作 “寡”,据金抄、黄校改正。
(十四)金抄作“徙”,指移植,他 本均误作“从”。清代各种校勘本,仅张步瀛校本改作 “徙”。
(十五)本条除“作白李法”标题外 ,余均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一】 房陵,今湖北省房县。南郡 ,郡名,约有今湖北省东部及南部地区。
【二】 沂,指沂水,即今山东省沂 河。
【三】 “寒食醴酪”,寒食节吃的 饴糖杏仁粥,见卷九《醴酪》篇。
【四】 “●”,同“栝”,音忝, 即进火杖,拨火棒,现在有些地方还保存着“火●”的 名称。《说文》:“栝,炊灶木。”段玉裁注:“今俗 云‘灶●’是也。”
【五】 “白”,单纯地就原果实晒 干,不加熏制,也不加杂料附增色泽。
【六】 “挼”,揉搓,目的在搓伤 李皮,使盐分容易渗入。现在闽北地区晒干李,每百斤 果实加盐十二至十五斤,其搓皮程序是将果实放在筐内 ,加入细沙不断摇荡。
【七】 “褊”是狭隘,这里借作“ 扁”字用。
《广志》曰(三):“蜀名梅为‘□’,大如雁 子。梅杏皆可以为油、脯【一】。黄梅【二】以熟□作 之。”
《诗义疏》云(四):“梅,杏类也;树及叶皆 如杏而黑耳。实赤于杏而醋,亦可生啖也。煮而曝干为 ●(五),置羹臛、兖中。又可含以香口。亦蜜藏而食 。”
《西京杂记》曰(六):“侯梅,朱梅,同心梅 ,紫蒂梅,燕脂梅,丽枝梅。”
按梅花早而白,杏花晚而红;梅实小而酸,核有 细文,杏实大而甜,核无文采。白梅任调食及兖(七) ,杏则不任此用。世人或不能辨,言梅、杏为一物,失 之远矣。
《广志》曰(八):“荣阳有白杏,邺中有赤杏 ,有黄杏,有柰杏。”
《西京杂记》曰:“文杏,材有文彩。蓬莱杏, 东海都尉【三】于台(九)献,一株花杂五色,云是仙 人所食杏也。”
栽种与桃李同。
作白梅法(十):梅子酸、核初成时摘取,夜以 盐汁渍之,昼则日曝。凡作十宿、十浸、十曝,便成矣 (十一)。调鼎和兖【四】,所在多入也。
作乌梅法:亦以梅子核初成时摘取,笼盛,于突 【五】上熏之,令干,即成矣。乌梅入药【六】,不任 调食也。
《食经》曰:“蜀中藏梅法:取梅极大者,剥皮 阴干,勿令得风。经二宿,去盐汁【七】,内蜜中。月 许更易蜜。经年如新也。”
作杏李□法:杏李熟时,多收烂者,盆中研之, 生布绞取浓汁,涂盘中,日曝干,以手摩(十二)刮取 之。可和水为(十三)浆,及和米□(十四),所在入 意也。
作乌梅欲令不蠹法:浓烧穣(十五),以汤沃之 ,取汁,以梅投中(十六),使泽。乃出蒸之。
《释名》曰(十七):“杏可为油。”
《神仙传》曰:“董奉居庐山(十八),不交人 。为人治病,不取钱。重病得愈者,使种杏五株;轻病 愈(十九),为栽一株。数年之中,杏有十数万株,郁 郁然成林。其杏子熟,于林中所在作仓。宣语买杏者: ‘不须来报,但自取之,具一器谷,便得一器杏。’有 人少谷往,而取杏多,即有五虎逐之。此人怖遽(二十 ),檐倾覆,所余在器中,如向所持谷多少。虎乃还去 。自是以后,买杏者皆于林中自平量,恐有多出。奉悉 以前所得谷,赈救贫乏。”
《寻阳记》曰:“杏在北岭上,数百株,今犹称 董先生杏。”
《嵩高山记》曰:“东北有牛山,其山多杏。至 五月,烂然黄茂。自中国丧乱,百姓饥饿,皆资此为命 ,人人充饱。”
史游《急就篇》曰(二一):“园菜果蓏助米粮 。”
按杏一种,尚可赈贫穷,救饥馑,而况五果、蓏 、菜之饶,岂直助粮而已矣?谚曰(二二):“木奴千 ,无凶年。”盖言果实可以市易五谷也。
杏子人,可以为粥【八】。多收 卖者,可以供纸墨之直也。
(一) 原无此附注,据卷首总目加 。
(二) 见《尔雅.释木》,均无“ 也”字。郭璞注“英梅”是“雀梅”,和《要术》引作 “未闻”不同,可注意。
(三)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 御览》卷九七十“梅”引《广志》“梅杏”作“梅□” ,余同(《初学记》脱“脯”字)。
(四) 《初学记》卷二八及《太平 御览》卷九七十引《诗义疏》无“实赤于杏而醋,亦可 生啖也”及“亦蜜藏而食”句。《初学记》卷二六“羹 ”引陆玑《毛诗草木疏》则是:“梅,杏类也。其子赤 而酢,不可生啖;煮而曝干为苏,可着羹臛中。”“苏 ”当系“□”字之误。
(五) 金抄、明抄作“●”,湖湘 本等作“●”,均无此字,误。《太平御览》卷九七十 引《诗义疏》及《初学记》卷二六引陆玑《毛诗草木疏 》均作“苏”,亦非。吾点校记怀疑是“□”字之误, 左边的“木”和右边的“□”抄倒了,又错成“苏”。 按“□”,音老,《说文》:“干梅之属。”《周礼天 官》“笾人”有“干□”。这里正是指干梅,应是“□ ”字搞错。《初学记》卷二八引《诗义疏》则作“腊” ,可以作干果脯讲,亦通。
(六) 与《种枣》篇等所引《西京
杂记》仍在同一段内,文作:“
……梅七:朱梅,紫叶梅,紫华梅
,同心梅,丽枝梅,燕梅,猴梅。”《要术》所引仅六
种,名称亦颇有不同。
(七) 金抄等作“兖”,明抄等作 “齑”,字同;湖湘本作“齎”,误。此字在他处各本 多有异写或讹写,本书统一作“兖”。
(八) 《太平御览》卷九六八“杏 ”引《广志》无“黄杏”,余同。“荣阳”疑“荥阳” 之误。《广志》,明抄误作“广忠”,他本不误。
(九) “东海都尉于台”,《西京 杂记》作“东郭都尉干吉”,则东郭干吉是人名,与《 要术》所引不同。
(十) 自“作白梅法”以下至“作 乌梅欲令不蠹法”五条,原除标题作大字外,余均作双 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一)金抄有“矣”字,《辑要》 引亦有,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二)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作 “磨”,湖湘本、《津逮》本作“摩”。“磨”古通“ 摩”,兹从湖湘本作今写。
(十三)金抄有“为”字,应有,《
辑要》引亦有,《学津》本、《
渐西》本从《辑要》加,他本无。
(十四)“米□”,黄校、张校、明 抄作“禾□”,误,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五)“浓烧穣”,不好讲,“浓 ”字疑应在“取”字上面或下面,作“浓取汁”或“取 浓汁”,传抄中有窜误。
(十六)金抄作“中”,他本作“之 ”,“中”字更好,兹从金抄。
(十七)《释名.释饮食》无此句, 但有如下的记载:“柰油,捣柰实,和以涂缯上,燥而 发之,形似油也。柰油亦如之。”“柰油”的作法,和 《种枣》篇引郑玄的“枣油法”,除多“发之”二字外 ,完全相同。而“柰油亦如之”,与开头的“柰油”重 复,据《要术》所引,证明应是“杏油”之误,《要术 》引作“杏可为油”,即系根据“杏油亦如之”引述的 。因此,怀疑《种枣》篇的郑玄是释名之误,而为《食 经》所误记。“枣”字残烂后容易错成“柰”字,今本 《释名》又误“枣油”为“柰油”。
(十八)自“董奉居庐山”起直至按 语“可以市易五谷也”,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 大字。
(十九)金抄、明抄有“愈”字,他 本脱。
(二十)金抄作“遽”,他本作“虎 ”。
(二一)见《急就篇》卷二,文同。
(二二)“谚曰”,各本均作“注曰 ”,惟张校作“谚曰”。“注”应是“谚”字之误,唐 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正作“俗曰”,兹改正。
【一】 “油”,指所谓“杏油”, 参看《种枣》篇“枣油法”及本篇校记(十七)。“脯 ”指果脯。
【二】 唐段公路《北户录》“红梅 ”:“岭南之梅,小于江左。居人采之,杂以豆蔻花、 ……枸橼子、朱槿之类,和盐曝之。梅为槿花所染,其 色可爱,今岭北呼为红梅是也。”《广志》的“黄梅” ,大概和“红梅”同类相似,也是经过加工调制的。
【三】 “都尉”,郡的高级武官。 东海,指汉时东海郡。
【四】 “鼎”,古时烹饪器,这里 泛指鱼肉肴馔。卷八有《八和兖》篇,白梅是八项作料 之一。
【五】 “突”,烟突,烟囱。
【六】 乌梅除入药外,亦用作媒染 剂。《杭州府志》录《干隆志》引旧志:“富阳善制乌 梅,颇入药。”“按乌梅为富阳专产,远市西北,云疗 马疾。其就近货售者,染肆之用最钜,至以入药,盖甚 微也。”
【七】 “去盐汁”,应有先经盐渍 的过程,通常“经二宿”上应有“盐渍”二字,但《食 经》文常是这样。
【八】 果仁的“仁”,古作“人” 。卷九《醴酪》篇有“杏酪粥”。
《三秦记》曰(五):“汉武果园,一名‘御宿 ’,有大梨如五升(六),落地即破。取者以布囊盛之 ,名曰‘含消梨’。”
《荆州土地记》曰:“江陵有名梨。”
《永嘉记》曰(七):“青田【一三】村民家有
一梨树,名曰‘
官梨’,子大一围五寸【一四】,常以供献,名曰‘
御梨’。梨(八)实落地即融释。”
《西京杂记》曰(九):“紫梨;芳梨,实小; 青梨,实大;大谷(十)梨;细叶梨;紫条梨;瀚海梨 ,出瀚海地,耐寒不枯;东王梨,出海中。”
别有朐山【一五】梨,张公大谷梨【一六】,或 作“糜雀(十一)梨”也。(十二)
种者,梨熟时,全埋之。经年,至春地释,分栽 之,多着熟粪及水。至冬叶落,附地刈杀之,以炭火烧 头。二年即结子。若稆(十三)生及种 而不栽者,则着子迟。每梨(十四)有十许子,唯二子 生梨,余皆生杜【一七】。
插【一八】者弥疾。插法:用棠、杜【一九】。 棠,梨大而细理【二0】;杜次之;桑 梨大恶;枣、石榴上插得者,为上梨,虽治十,收得一 二也【二一】。杜如臂以上,皆任插。当 先种杜,经年后插之。主客(十五)俱下亦得;然俱下 者,杜死则不生也。杜树大者,插五枝;小者,或 三或二。
梨叶微动为上时,将欲开莩【二二】为下时。
先作麻纫【二三】汝珍反(十六
),缠十许匝;以锯截杜,令去地五六寸。不
缠,恐插时皮披【二四】。留杜高者,梨枝繁(十七)
茂,遇大风则披。其高留杜者,梨树早成,然宜高(十
八)作蒿箪【
二五】盛杜,以土筑之令没,风时
,以笼盛梨,则免披耳。斜攕【二六】竹为签,刺
皮木之际【二七】,令深一寸许。折取其美梨枝阳中者
,阴中枝则实少。长五六寸,亦
斜攕之,令过心,大小长短与签等;以刀微●【二八】
梨枝斜攕之际,剥去黑皮。勿令伤青皮
,青皮伤即死。拔去竹签,即插梨,令至●处,木
边向木,皮还近皮。插讫,以绵幕(十九)杜头,封熟
泥于上,以土培覆,令(二十)梨枝仅得出头,以土壅
四畔。当梨上沃水,水尽以土覆之,勿令坚涸。百不失
一。梨枝甚脆,培土时宜慎之,勿使掌
【二九】拨,掌拨则折。
其十字破杜【三0】者,十不收一。所 以然者,木裂皮开,虚燥故也。
梨既生,杜旁有叶出,辄去之。不 去势分,梨长必迟。
凡插梨,园中者,用旁枝;庭前者,中心。旁 枝(二一),树下易收;中心,上耸不妨。用根蒂 小枝【三一】,树形可□【三二】,五年方结子;鸠脚 老枝【三三】,三年即结子,而树丑。
《吴氏本草》曰(二二):“金创【三四】,乳 妇,不可食梨。梨多食则损人,非补益之物。产妇蓐中 ,及疾病未愈,食梨多者,无不致病。欬逆气上者,尤 宜慎之。”
凡远道取梨枝者,下根【三五】即烧三四寸,亦 可行数百里犹生。
藏梨法:初霜后即收。霜多即不 得经夏也。于屋下掘作深荫坑,底无令润湿。收梨 置中,不须覆盖,便得经夏。摘(二三 )时必令好接,勿令损伤。
凡醋梨,易水熟煮,则甜美而不损人也。
(一) 金抄、明抄原作“插”,明 以后刻本改作“种”,非。
(二) 《文选》卷十六潘岳《闲居 赋》李善注引《广志》“北邙”作“北芒山”,“张公 夏梨”下有“甚甘”二字。《太平御览》卷九六九“梨 ”引《广志》“……唯有一树”以下作:“常山真定梨 ,山阳钜野梨,梁国睢阳梨,齐郡临淄梨,钜野膏梨, 上党楟梨,小而甘,新丰箭谷梨,关以西宏农、京兆、 右扶风界谷中梨,多供御,广都梨,重六斤,可数人分 食之。”《初学记》卷二八引与《御览》略同,“钜野 膏梨”,《初学记》作“钜鹿槁梨”,而《要术》作“ 钜鹿豪梨”,据“重六斤”云云,“豪”有“大”义, 似应以《要术》所引为正。
(三) “楟”,音亭,金抄作“● ”,无此字,误。
(四) “右”,金抄作“左”,他 本作“又”,均误。《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正作“右 ”,汉只有右扶风、左冯翊,兹改正。
(五) 《艺文类聚》卷八六“梨” 引《三秦记》作:“汉武帝园,一名樊川,一名御宿, 有大梨,如五升瓶,落地即破。其主取者,以布囊盛之 ,名‘含消梨’。”《初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 卷九六九引作“辛氏《三秦记》”。
(六) “五升”,张校、明抄等作 “五斗”,误,据金抄及《艺文类聚》、《初学记》、 《御览》引改正。
(七) 各本无“曰”字,据张校加
(湖湘本等并脱“记”字)。《
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永嘉记“一
围五寸”以下作:“树老今不复作子。此中梨子佳,甘
美少比。实大出一围,恒以供献,名为御梨。吏司守视
,土人有未知味者。梨实落至地,即融释。”《艺文类
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也有引到,但较简略。
(八) “梨实”,各本均无“梨” 字,金抄原亦无,后补入,《御览》引亦有,兹据补。
(九) 《西京杂记》文作:“…… 梨十:紫梨,青梨(原注:“实大”),芳梨(原注: “实小”),大谷梨,细叶梨,缥叶梨,金叶梨(原注 :“出琅玡王野家,太守王唐所献。”),瀚海梨(原 注:“出瀚海北,耐寒不枯。”),东王梨(原注:“ 出海中”),紫条梨。”《要术》所引少“缥叶梨,金 叶梨”二种,次序亦异,而“瀚海地”,应是“瀚海北 ”之误。
(十) “谷”,明抄、湖湘本等作 “容”,误,据金抄、渐西本及《西京杂记》改正。
(十一)“雀”,明抄误作“崔”, 据金抄等改正。
(十二)这一条是《要术》掇引他书
所载的梨名而不再烦引书名。“
朐山梨”,《太平御览》卷九六九
引左思《齐都赋》有“□则朐山之梨”。“张公大谷梨
”,潘岳闲居赋有“张公大谷之梨”。
(十三)“稆”,各本均作“橹”, 误,吾点最早校改作“稆”,卷三《种胡荽》篇有“稆 生”,即野生,兹改正。
(十四)“梨”,明抄误作“犁”, 他本不误。
(十五)“主客”,“主”指砧木,
“客”指接穗。“俱下”,指另用杜梨移栽,在移栽时
就嫁接。明抄作“至客”,误;湖湘本等及《
辑要》引作“至冬”,更误。兹据
金抄改正(渐西本已据王祯《农书》改作“主客”)。
(十六)“汝珍反”,金抄、明抄、 《津逮》本作“支珍反”,误;《广韵》作“女邻切” ,《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作“汝珍反”,兹 从之。
(十七)金抄作“繁”,《辑要》引 同,黄校、明抄作“叶”。湖湘本、《津逮》本此段注 文全脱。
(十八)黄校、张校、明抄有“高” 字,金抄及《辑要》引无。
(十九)湖湘本等作“幕”,作封裹 解释,金抄、明抄作“莫”,通“幕”。卷八《作酢法 》篇多有“绵幕瓮口”,本书统一作“幕”。
(二十)“令”,明抄误作“今”, 据金抄、黄校改正。
(二一)“旁枝”,明抄误作“劳枝 ”,湖湘本等又误作“劳拔”,据金抄、黄校改正(《 学津》本、渐西本已从《辑要》引改正)。
(二二)《吴氏本草》此条不见类书 及本草书引录。《名医别录》作:“金疮、乳妇,尤不 可食。”又此条原接在“而树丑”下面,作双行小注, 但与正文无关,故为改列,并改作大字。
(二三)“摘”,黄校、张校、明抄 误作“接”,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一】 北邙,山名,也写作“北芒 ”,又名芒山、北山,在洛阳县北。
【二】 常山,郡名,汉置,晋因之 ,治真定县,故城在今河北省正定县南。
【三】 山阳,郡名,汉置,晋分置 高平国,属县有钜野,故城在今山东省巨野县南。
【四】 《晋书.地理志》有梁国, 属县有睢阳,故城在今河南省商丘县南。
【五】 “灾”、“淄”古通。《文
选》卷六左思《魏都赋》:“临灾牢落”。李善注引《
汉书》:“齐郡有临灾县”,《后汉书》(《
百衲》本)《郡国志四》“齐国”
下有“临灾”县,均作“灾”。《
晋书.地理志》有齐国,属县有临
淄,即山东省原临淄县,今属益都县。
【六】 钜鹿,秦汉有钜鹿郡,治钜 鹿县,即今河北省平乡县。《晋书.地理志》有钜鹿国 ,辖钜鹿县。
【七】 上党,郡名,有今山西省东 南角地区。
【八】 广都,县名,汉置,晋因之 ,属于蜀郡,故城在四川省原华阳县今中心镇东南。
【九】 “重六斤”,合到现在的斤 不到三斤。现在四川苍溪的苍溪梨,平均果重二斤,大 的达三斤,山西万荣的金梨还要大,大的可达四斤。
【一0】新丰,县名,故城在今陕西 省临潼县东。
【一一】弘农,郡名,治弘农县,在 今河南省灵宝县南。京兆,郡名,三国魏置,故治在今 陕西省长安县西北。汉右扶风地,三国魏改扶风郡,晋 因之,故治在今陕西省泾阳县西北。
【一二】阳城,同名的地名颇多,这 里可能指古阳城县,在今河南省登封县。
【一三】青田,山名,在今浙江省青 田县西北。青田县始置于唐。
【一四】“子大一围五寸”,由于果 实大,所以记载下来。“一围”犹言“一尺”。如果在 “子大”作逗,则“一围”作为果实的周围讲,一个梨 的周围才三寸五六分(汉一尺合今七寸弱,魏晋一尺合 今七寸余),那是很小的梨。元黄公绍《古今韵会》以 “五寸”为一围,亦非此所指。宋王得臣《麈史》卷中 “辨误”:“凡言木之巨细者,始曰拱把,大曰围,引 而增之曰合抱。盖拱把之间,才数寸耳;围则尺也;合 抱则五尺也。《庄子》曰:‘……挈之百围’,疏云: ‘以绳束之,围粗百尺’是也。今人以两手指合而环之 ,适周一尺。”则以一尺当一围,是两手拇指、食指所 围合的约数。这里“一围五寸”,当从此说,是说其大 周围一尺又五寸。一尺五寸约合今一尺多点,这样大的 梨算是大梨,但也并不稀奇,浙东的“散花梨”,这样 大的不少,而青田正属浙东。《要术》本篇引录的各种 梨品种,多属北方白梨系统,这个青田梨却是南方沙梨 系统的品种。
【一五】朐山,山名,有二:一在山 东省临朐县东南,一在江苏省东海县南。据左思“朐山 之梨”写入《齐都赋》,应是指山东朐山。
【一六】《文选》潘岳《闲居赋》:
“张公大谷之梨。”刘良注:“
洛阳有张公,居大谷,有夏梨,海
内唯此一树。”但《太平御览》卷九六九引王廙《洛阳
赋》则称:“梨则大谷冬紫,张公秋黄。”
【一七】“唯二子生梨,余皆生杜” ,多数栽培果树的种子变异性大,而栽培梨的种子不易 保纯,一千四百年前的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已 观察到栽培梨的种子只有20%长成梨,其余仍然变成 杜梨,所以多采用嫁接繁殖法。本篇重在嫁接繁殖,故 标篇名为“插梨”,与他篇异。
【一八】“插”,这里指嫁接。本卷 《园篱》篇和卷五《种槐柳楸梓梧柞》篇则指扦插。
【一九】“棠、杜”,古人多以为棠 就是杜,《要术》指出二者不同,并见卷五《种棠》篇 。梨属的杜梨和豆梨,都有棠梨的异名,而褐梨又别名 棠杜梨,因此现在植物学分类上二者定名尚未统一。
【二0】“理”是“肌理”,指果肉 组织,“细理”就是果肉细密,脆嫩多汁,而石细胞少 。
【二一】用枣和石榴嫁接梨树,亲缘 很远,但仍有百分之十到二十的成活率,而且品质很好 ,说明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嫁接技术之高。
【二二】“莩”,指叶芽或花芽外被 覆的鳞片;“开莩”,叶芽舒展开来。
【二三】“麻纫”,麻缕,麻绳。
【二四】“披”,开裂。下文“遇大 风则披”,指砧穗接合处被折裂。《史记.范睢列传》 :“木实繁者披其枝”,则指主侧枝的基部皮层接合处 被折裂,易发生于枝叉角度较小接合处成为“死皮层” 的情况下。
【二五】“箪”,原是一种容器,这 里是指作成圆筒状,围在杜梨砧木的外围,围内用土填 满筑实,好像用箪“盛”着的样子。下文“以笼盛梨” ,“梨”指接穗,用笼围裹接穗,以避免被风摇撼披裂 。这是对嫁接苗的管理,在这时非常重要。
【二六】“攕”,音纤,指用利刀斜 削。
【二七】“皮木之际”,皮层和木质 部之间。下文“木边向木,皮还近皮”,是使木质部对 准木质部,韧皮部对准韧皮部,使形成层密接,才能成 活。
【二八】环切一圈叫做“●”,见卷 一《耕田》篇注释【五】。这里是指在梨枝开始斜削的 那个地位上(“斜攕之际”),环绕着梨枝轻轻地刻切 一圈,不要伤及绿色的皮层,然后将圈以下的表层黑皮 剔去。
【二九】“掌”是“□”字的别体,
亦即“牚”字,也写作“□”、“撑”乃至“枨”、“
樘”、“●”……各形。唐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五
《僧祇经》卷三五“●触”:“又作敞、枨、樘、橙四
形,同。丈(按原误作“文”,据卷十七《出曜论》“
敞治”作“丈诤反”改正)衡反。敞(按应作“●”)
亦触也。”《周礼.考工记》“
弓人”:“维角□之。”孙诒让《
周礼正义》:“段玉裁云:‘□,古本音堂,其字变牚
、变樘、变□。’……以角□距之,以辅其力也。”是
“□”即支□,引申为碰动、抵触。这里“掌”即作碰
动讲,不是指“手掌”。卷五《种榆白杨》篇院刻、金
抄作“棠”,也是“
□”的别体,并非错字,而湖湘本
作“长”,则是“枨”字脱“木”旁。
【三0】“十字破杜”,将砧木劈成 十字形来接,即现在所称的割接。
【三一】“根蒂小枝”,主干基部长 出的小枝条。采此作接穗,生长较速而结果较迟。
【三二】“□”,古文“喜”字。
【三三】“鸠脚”,结果枝分叉像鸠 脚形,实际指结果枝群。“老枝”,由于是结果枝的二 年生枝,所以结果早,可以提早二年。但结果枝长一回 一个疙□,又短,所以树形丑。
【三四】“金创”,指刀箭所伤的“ 疮”。
【三五】“下根”,指剪下梨枝的下 端,即剪口一端。烧过可以防止伤口腐变。
蔡伯喈曰(二):“有胡栗。”
《魏志》云(三):“有东夷韩国出(四)大栗 ,状如梨。”
《三秦记》曰(五):“汉武帝果园(六)有大 栗,十五颗一升。”
王逸曰(七):“朔滨【一】之栗。”
《西京杂记》曰(八):“榛栗,瑰栗,峄阳栗 ,峄阳都尉(九)曹龙所献,其大如拳。”
栗,种而不栽。栽者虽生,寻死 矣。
栗初熟出壳【二】,即于屋里埋着湿土中。埋 必须深,勿令冻彻(十)。若路远者,以韦囊盛之。停 二日以上,及见风日者,则不复生矣。至春二月, 悉芽生,出而种之。
既生,数年不用掌近【三】。凡 新栽之树,皆不用掌近,栗性尤甚也。三年内,每 到十月,常须草裹,至二月乃解。不裹 则冻(十一)死。
《大戴礼.夏小正》曰(十二):“八月,栗零 而后取之,故不言剥【四】之。”
《食经》藏干栗法(十三):“取穣灰,淋取汁 渍栗。出【五】,日中晒,令栗肉焦燥,可不畏虫,得 至后年春夏。”
藏生栗法【六】:着器中;晒细沙可燥(十四) ,以盆覆之。至后年二月(十五),皆生芽而不虫者也 。
《说文》曰(十七):“榛,似梓,实如小栗。 ”
《卫诗》曰(十八):“山有蓁。”《诗义疏》
云(十九):“
蓁,栗属。或从木。有两种:其一种,大小枝叶皆如
栗,其子形似杼子【八】,味亦如栗,所谓‘树之榛栗
(二十)’者。其一种,枝茎如木蓼,叶如牛李色,生
高丈余;其核中悉如李,生作胡桃味,膏烛【九】又美
,亦可食啖。渔阳、辽、代【一0】、上党皆饶。其枝
茎生樵,爇烛【一一】,明而无烟。”
栽种与栗同。
(一)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 志》作:“栗有关中侯栗,大如鸡子。”《太平御览》 卷九六四引则作:“栗有侯栗,关中大栗,大如鸡子。 ”与《要术》所引互异。《要术》第一“栗”字下,疑 有脱文。
(二) 蔡伯喈,名邕。此条不见今 传十卷本《蔡邕集》中。《艺文类聚》卷八七引有“后 汉蔡邕《伤故栗赋》”,为有栗树被人伤折而作,《太 平御览》卷九六四引亦作《伤故栗赋》,但《初学记》 卷二八引则作“伤胡栗赋”,“胡”疑“故”字之误。 至于《要术》所引,当别有所本,非出《伤故栗赋》。
(三) 《三国志.魏志》卷三十记
载马韩“出大栗,大如梨”。《
后汉书》亦载“马韩……出大栗如
梨。”
(四) “出”,金抄作“生”,他 本作“山”,均误。《魏志.后汉书》原文及《艺文类 聚》卷八七、《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引魏志均作“出” ,兹改正。
(五) 《艺文类聚》卷八七、《初
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均引到《三秦记
》此条,文字基本相同,惟“一升”类聚作“
一斗”,《初学记》凡二引亦作“
一斗”,《御览》同《要术》作“
一升”。按汉一升约合今二合,只
有二百毫升,十五颗栗只装满二百毫升,这栗是小栗,
而《广志》等所载有如鸡蛋或如梨、如拳的大栗,此既
云“大”,似应作“一斗”。
(六) “果园”,各本均作“栗园 ”,仅金抄作“果园”,《初学记》、《太平御览》引 《三秦记》亦作“果园”(《艺文类聚》引作“□园” ),字应作“果”,兹从金抄。
(七) 《艺文类聚》卷八七、《初 学记》卷二八、《太平御览》卷九六四均引到此条,出 自“王逸《荔枝赋》”,文作:“北燕荐朔滨之巨栗。 ”(《初学记》“栗”误作“果”)。
(八) 《西京杂记》文作:“…… 栗四:侯栗,榛栗,瑰栗,峄阳栗(原注:“峄阳都尉 曹龙所献,大如拳。”)。”较《要术》所引多“侯栗 ”一种。
(九) “峄阳都尉”,《太平御览 》卷九六四引作“峄阳太守”。按峄阳,山名,又名葛 峄山(见《汉书.地理志》“东海郡下邳县”),在今 江苏省邳县。史载并无峄阳郡,此作“峄阳都尉”或“ 太守”,当有误。
(十) “彻”,黄校、张校、明抄 误作“撤”,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十一)金抄及《辑要》引作“冻” ,湖湘本作“还”。奇怪的是明抄讹作“遝”,而湖湘 本改作“还”,可以反映湖湘本的承传系统。
(十二)《大戴礼记.夏小正》篇“
八月”:“‘栗零’。零也者,降也;零而后取之,故
不言剥也。”“栗零”是《夏小正》原文;“
零也者”以下是戴德的解释,即所
谓《大戴传》。“零”指栗老熟后自总苞脱落,由于《
夏小正》的上一条是“剥枣”(即击枣),所以这里说
“不言剥”。《要术》是以意掇引。又此条原作双行小
注接写在“不裹则冻死”的下面,但与正文无关,故为
列出,并改为大字正文。
(十三)此条与下条“藏生栗法”, 除标题作大字外,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四)“晒细沙可燥”,仅金抄如 文;黄校、张校、明抄、渐西本作“旷细沙可爆”,首 末二字显系因形近而讹;湖湘本、《津逮》本作“细沙 可煨”,脱讹更甚。按“可”有“好”、“合适”的意 思,“可人”、“可口”……,习用甚多,这里“可燥 ”,犹言“好燥”,意即燥到合适的程度。注意这条仍 是《食经》文,韩鄂《四时纂要》“九月”篇引《食经 》正有沙藏栗法。《食经》文有不少它自己的习用语, 卷七《笨曲并酒》篇“作□酒法”条“日中可燥”再见 ,用法正同。贾思勰则常用“好”字,如“好溜”、“ 好熟”、“好净”等等。从用语习惯,可以作为辨别是 《要术》本文还是引文的参证之一。“可”,应存其旧 。王祯《农书》改作“令”,以意率改,不足为据。又 细沙晒燥后,和入藏栗的容器中,省掉“和之”一类字 ,也是《食经》文的特色。
(十五)明抄等作“二月”,金抄、 黄校作“五月”。
(十六)“《周官》注曰”,原无“
注”字。按此为郑玄注《周礼》文,非《周礼》本文,
《辑要》引有“注”字,必须有,兹据加。《
周礼.天官》“笾人”:“馈食之
笾,其实枣、□(古“栗”字)、桃、干□(即干梅)
、榛实。”郑玄注:“榛,似栗而小。”
(十七)“榛”,古亦作“●”,《 说文》:“●,果实,如小栗。从木辛声。”又:“榛 ,木也。从木秦声。一曰菆也。”没有“似梓”的说法 。但“●”字横写就变成了“梓”,“从木辛”也可以 讹合为“似梓”。
(十八)见《诗经.邶风.简兮》, “蓁”作“榛”。邶、鄘、卫皆殷近畿地,邶风、鄘风 得泛称为“卫诗”。
(十九)《诗经.简兮》“山有榛”
孔颖达疏引陆玑疏:“栗属,其子小,似橡子,表皮黑
,味如栗是也。榛字或作蓁,盖一木也。”《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榛”引陆玑
《毛诗疏义》则作:“枝叶似栗树,子似橡子,味似栗
。枝茎可以为烛。”又另引《诗义疏》和《要术》所引
相似而较简:“榛,栗属,有两种:其一种,大小皮叶
皆如栗,其子小,形似杼子,味亦如栗,所谓‘树之榛
栗’者也。其一种,枝茎如木蓼,生高丈余,作胡桃味
。辽、代、上党皆饶。”据此,《
要术》所称的《诗义疏》,并非陆
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
(二十)“树之榛栗”,《诗经.鄘 风.定之方中》句。
【一】 古称北方为“朔”,也称“ 朔方”;“朔滨”,滨临北边之地。
【二】 “壳”,指包在栗果外面的
由总苞发育而成的壳斗,古称“
球”,亦称“房汇”,俗称“蒲”
。《本草纲目》卷二九“栗”引《
事类合璧》:“其苞自裂而子坠者
,乃可久藏;苞未裂者,易腐也。”这里“出壳”,应
理解为由总苞开裂散出,不是剥去栗壳。
【三】 “掌近”,和上篇的“掌拨 ”同样,都作“碰动”讲。“掌”即“牚”字,唐韩鄂 《四时纂要》“九月”篇采《要术》讹作“穿”,反映 是“牚”字的残形。
【四】 “剥”,击落。由“剥枣” 而来,参看校记(十二)。
【五】 “出”,漉出,捞出。这是 《食经》文的特色。
【六】 《食经》上条是藏干栗,是 食用的;本条是藏生栗,是藏栗种的。板栗的种子,最 宜沙藏。宋寇宗奭《本草衍义》:“栗欲干,莫如曝; 欲生收,莫如润沙中藏,至春末夏初,尚如初收摘。” 量多时分层储藏,就是现在的“层积处理”。
【七】 “榛”,桦木科的榛。果实 为坚果,像橡子,可食用,亦可榨油。
【八】 “杼”,即卷五《种槐柳楸 梓梧柞》篇引《尔雅》的“栩,杼”,亦即郭璞所注的 “柞树”,正字应作“柔”,音墅,即壳斗科的栎。《 尔雅》邢昺疏引陆玑疏:“今柞栎也。徐州人谓栎为杼 ,或谓之为栩。其子为皂,或言皂斗,其壳为汁,可以 染皂,今京洛及河内言杼斗。谓栎为杼,五方通语也。 ”据此,杼、栩、柞、栎,四名同为一木。《古今注》 :“杼实曰橡。”这里“杼子”即橡子。
【九】 “膏”,作动词用,指“膏 ”制成烛。将苇、麻茎、松木片之类缠扎成束,灌以植 物或动物性油脂,或搀以植物种子(如□耳子、瓠瓣之 类)等含油脂的耐燃物质,作成火炬式的“烛”,古称 “膏烛”,也叫“庭燎”。卷三《杂说》篇的“假蜡烛 ”,比这个作法进步,但基本上还没有脱离这一类“膏 烛”的形制。上文“核”,古亦指壳为“核”。“悉如 李”,疑应作“悉如栗”,承上文“牛李”而讹。
【一0】渔阳,郡名,治渔阳县,故 城在今北京市密云县。辽,指辽河地区。代,郡名,汉 治桑干县,晋治代县,均在今河北省蔚县境。上党,见 上篇注释【七】。
【一一】“樵”,这裹作柴薪讲,“ 生樵”犹言烧火。“爇”是点火,“爇烛”即点着当烛 ,作照明用。
《广志》曰(二):“柰有白、青、赤三种。张 掖有白柰,酒泉有赤柰。西方例多柰,家以为脯,数十 百斛以为蓄积,如收藏枣栗。”
魏明帝时,诸王朝,夜赐冬成柰(三)一□【二 】。陈思王《谢》曰(四):“柰以夏熟,今则冬生; 物以非时为珍,恩以绝口为厚。”诏曰(五):“此柰 从凉州来。”
《晋宫阁簿》曰(六):“秋有白柰。”
《西京杂记》曰(七):“紫柰,绿柰。”
别有素柰,朱柰。(八)
《广志》曰(九):“里琴,似赤柰。(十)”
柰、林檎不种,但栽之。种之虽 生,而味不佳。
取栽如压桑法【三】。此果根不 浮薉(十一),栽故难求,是以须压也。
又法(十二):于树旁数尺(十三)许掘坑,泄 【四】其根头,则生栽矣。凡树栽者,皆然矣【五】。
栽如桃李法。
林檎树以正月、二月中,翻(十四)斧斑駮(十 五)椎之,则饶子。
作柰□法:拾烂柰,内瓮中,盆合口,勿令蝇入 。六七日许,当大烂,以酒淹,痛抨(十六)之,令如 粥状。下水,更抨,以罗漉去皮(十七)子。良久,清 澄,泻去汁,更下水,复抨如初,嗅看无臭气(十八) 乃止。泻去汁,置布于上,以灰饮【六】汁,如作米粉 法【七】。汁尽,刀●(十九),大如梳掌【八】,于 日中曝干,研作末,便成。甜酸得所,芳香非常也。
作林檎□法:林檎赤熟时,擘破,去子、心、蒂
,日晒令干。或磨或捣,下细绢筛;粗者更磨捣,以细
尽为限。以方寸匕投于□水(
二十)中,即成美浆。不去蒂则大苦,合子则(二一
)不度夏,留心则大酸。若干啖者,以林檎□一升,和
米□(二二)二升,味正调适。
作柰脯法:柰熟时,中破,曝(二三)干,即成 矣。
(一) 《广雅》,原作《广志》,
误。按《广雅》是训诂书,《广志》是方物志。这条罗
列着不同的若干字归结到同一事物的解释,正是《广雅
》的体裁。事实上也正见于《广雅.释木》,文作:“
●、●、櫙,□也”,故为改正。“橏”,音占;“●
”,音掩;“蓲”,音欧。据王念孙《广雅疏证》,这
条和柰无关,由于“柰”字俗亦写作“□”,故误认“
□也”为果树的“柰”。王氏说,“□”是“
死木”;“●”与“橏”同,也是
“死木”;“●之言奄也,……奄然亡也”;“櫙之言
邱也,……皆死之义也。”总之,都是解释“死木”。
按《玉篇》有“●,柰也”的解释,如果《玉篇》作者
顾野王是采自《广雅》,则《广雅》原作“柰也”,因
此将此条当作苹果的“柰”解释,在南北朝时已不止《
要术》。
(二) “《广志》曰”,原作“又 曰”,由于上一条已误《广雅》为《广志》,因此此条 题作“又曰”,其实此条才是《广志》文,兹为改正。
《艺文类聚》卷八六引 《广志》止于“酒泉有赤柰”。《初学记》卷二八、《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同《要术》,但《初学记》有脱 文,《御览》则有增益。
(三) 仅金抄作“冬成柰”,他本 均作“东城柰”。据下文“冬生”及曹植称“冬柰”, 字应作“冬成”。又《艺文类聚》卷八六引梁刘孝仪《 谢始兴王赐柰启》称:“子建畅其寒熟。”“寒熟”亦 “冬成”意。
(四) 《曹子建集》(《四部丛刊 》本)卷八载有《谢赐柰表》,是:“即夕殿中虎贲宣 诏,赐臣等冬柰一奁。柰以夏熟,今则冬生,物以非时 为珍,恩以绝(原倒作“绝以”)口为厚,非臣等所宜 荷之。”《艺文类聚》卷八六、《初学记》卷二八、《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亦有引到,互有异文。
(五) “诏曰”云云,《太平御览 》卷九七十、《初学记》卷二八引作:“此□乃从梁州 (《初学记》作“京州”,均“凉州”之误)来,道里 既远,来转暖,故□变色(《初学记》作“故柰中变色 不佳耳”)。《艺文类聚》未引。
(六)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有 《晋宫阙名》一条,是:“华林园有白□四百株。”华 林园在洛阳。杨炫之《洛阳伽蓝记》卷一“景林寺”条 记载华林园有“柰林”。
(七) 《西京杂记》文作:“…… 柰三:白柰,紫柰(原注:“花紫色”),绿柰(原注 :“花绿色”)。”《要术》少“白柰”一种,或因他 项资料已有引到而略去?
(八) 此条是《要术》约举其他资 料所见的柰的不同名目。“素柰”,有左思《蜀都赋》 :“朱樱春就,素柰夏成”(见《文选》卷四)等记载 。“朱柰”,《初学记》卷二八引孙楚《井赋》有:“ 沉黄李,浮朱柰。”《艺文类聚》卷八六引梁刘孝仪《 谢始兴王赐柰启》据孙《赋》引称:“孙《井》浮朱。 ”
(九)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 志》作:“《广志》曰:‘林檎似赤柰子,亦名黑檎。 ’又曰:‘一名来禽,言味甘熟则来禽也。’”“黑擒 ”是“里檎”之误。
(十) “里琴似赤柰”,仅金抄如
文(但“琴”下有衍文,后加校改,看不清);黄校、
张校误作“里琴以赤柰”,明抄、湖湘本、津逮本等再
误作“理琴以赤柰”,但明抄的“理”原作“里”,王
旁是后人依据明代刻本硬添上去的。由于“理”、“以
”之误,同时又漏校金抄,这句可以变成用赤柰来理琴
瑟,实被错本所误,而出在《广志》文中,尤为不经。
《要术》引文,自有层次,先引柰,后引林檎;先后之
序,各篇都作如此安排。此处自亦不例外,故引《广志
》文先后二见,毫不足异。“里琴”、“来禽”都是“
林檎”的异名,“
以”,必须是“似”,金抄同《艺
文类聚》、《太平御览》所引,是唯一正确的字。
(十一)“薉”,通“秽”,原指杂 草;这里“浮薉”指接近地面的根系所生的根蘖。用它 繁殖时是栽,用不到时碍同杂草,就得除去,所以也称 为“薉”。黄校、明抄误作“藏”,湖湘本、《津逮》 本此注全脱,兹据金抄改正。
(十二)“又法”及下文“作柰□法 ”、“作林檎□法”、“作柰脯法”四条,除标题作大 字外,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十三)“尺”,明抄误作“亦”。
(十四)金抄作“翻”,即翻转,亦
即《种枣》篇的“反斧”,除《
学津》本从《辑要》引作“反”外
,其余各本作“□”,通“翻”。此即《种枣》篇的“
嫁枣”法,亦用于林檎。
(十五)“駮”即“驳”字,《津逮 》本讹作“●”,明抄、湖湘本讹作“●”,据金抄改 正(《学津》本、渐西本从《辑要》引同)。(十六) “痛抨”,黄校、明抄、湖湘本等误作“病秤”,渐西 本误作“痛拌”,仅金抄作“痛抨”(按金抄的“□” 旁概写作“才”,实际是“抨”字,不是“枰”字), 下文“抨”字二见,故从金抄。“痛”是尽量地,“抨 ”是捣搅,参看卷五《种红蓝花栀子》篇“作米粉法” 及卷六《养羊》篇“抨酥法”。
(十七)“皮”,明抄、湖湘本误作 “受”,吾点及景校改作“皮”(当系据王祯《农书》 ),金抄同,兹改正。
(十八)“嗅看无臭气”黄校陆录作 “臭看无臭气”,黄校刘录、张校、明抄作“臭看无气 ”,湖湘本、《津逮》本等作“看无臭气”;金抄则作 “嗅○看无气”,“○”号在金抄是表示脱文,但无从 知悉所脱何字。兹参照金抄及黄校陆录作如上文,意义 也很明暸。
(十九)“刀●”,“●”是割划,
金抄误作“刀郦”,明抄误作“
力●”,湖湘本等误作“刀剔”,
王祯《农书》引作“刀●”,渐西本同,兹改正。
(二十)“水”,仅金抄有,他本脱 ,必须有,兹据补。
(二一)“则”,黄校、张校、明抄 误作“得”,他本不误。
(二二)“米□”,各本均作“米面 ”,“米面”不能生吃,误,据《种枣》篇“酸枣□” 及《种梅杏》篇“杏李□”改正。
(二三)“曝”,明抄误作“爆”, 他本不误。
【一】 “柰”,吴其浚《植物名实 图考》以为就是苹果。“林檎”,即沙果,亦名花红。
【二】 “□”,音廉,同“奁”; “一□”犹言一盒。
【三】 “压桑法”,指压条繁殖法 ,见卷五《种桑柘》篇。
【四】 “泄”,露出,根头露于坑 中。我国原产的梨,一般容易发生根蘖。这个采用使根 部受伤来刺激根蘖发生的方法,现在于枣树的根蘖繁殖 ,颇多采用。
【五】 “凡树栽者,皆然矣”,同 样的方法,《要术》亦用于楸和白桐,见卷五《种槐柳 楸梓梧柞》篇。
【六】 “饮”,指吸去水分。
【七】 “如作米粉法”,见卷五《 种红蓝花栀子》篇,是在水研米粉澄清后放上吸湿物质 使吸干水分的方法。
【八】 “梳掌”,指划成像梳把的 片子。
《广志》曰(二):“小者如小杏。”又曰(三 ):“●枣【二】,味如柿。晋阳【三】●,肌(四) 细而厚,以供御。”
王逸曰(五):“苑中牛柿。”
李尤曰(六):“鸿柿若(七)瓜。”
张衡曰(八):“山柿。”
左思曰(九):“胡畔之柿。”
潘岳曰(十):“梁侯乌椑【四】之柿。”
柿,有小者,栽之;无者,取枝于●枣【二】根 上插之,如插梨法。
柿有树干者,亦有火焙令干【五】者(十一)。 (十二)
《食经》藏柿法(十三):“柿熟时取之,以灰 汁澡(十四)再三度,干令汁绝【六】,着器中,经十 日可食。”
(一) 《说文》:“●,赤实果, 从木●声。”现在写作“柿”。但现在的这个“柿”字 ,原音肺,原是俗称刨花为“木柿”的“柿”字,后来 代替了“●”字,即今柿字。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柿 ”引《广志》作:“柿有小者如杏。”
(三) 《太平御览》卷九七三“●
枣”引《广志》“晋阳●”作“
晋阳楛●”,余同。
(四) “肌”,金抄误作“□”,
明抄、湖湘本等作“肥”,亦非。吾点校改作“肌”,
渐西本从之,《太平御览》引《广志》亦作“
肌”,兹改正。
(五)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作
王逸《荔枝赋》,是:“宛中朱柿。”“宛”是地名,
即今河南省南阳县。“宛”、“苑”古通,《
淮南子.俶真训》:“形苑而神壮
。”高诱注:“苑,读南阳苑。”则《要术》写作“苑
”,仍指南阳,没有问题。宋寇宗奭《本草衍义》:“
华州有一等朱柿,比诸品中最小,深红色。”又称:“
牛心柿,如牛之心。”但《要术》“牛柿”,不等于“
牛心柿”,疑仍应是“朱柿”之讹。
(六) 《太平御览》卷九七一引作 李尤《七□》,文同。按《隋书.经籍志》载:“梁有 乐安相李尤集五卷,亡。”《后汉书.李尤传》称其着 有“七叹”等,“七□”不成篇名,应是“七叹”之讹 。
(七) “若”,各本均作“苦”, 误,据《太平御览》引李尤《七□》(?)改。“鸿” 是大,是说这种柿有瓜那么大。
(八) “山柿”,出张衡《南都赋 》,《文选》卷四载该赋:“乃有樱、梅、山柿,侯桃 、梨、栗,……”据李善注,“侯桃”即山桃。
(九) 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有 “真定之梨,故安之栗,……淇、洹之笋,信都之枣, 雍丘之粱,清流之稻。”这里“胡畔之柿”,也像赋文 ,但未详所出。
(十) 见潘岳《闲居赋》,参看《 种枣》篇校记(十四)。
(十一)“亦有火焙令干者”,仅金 抄如文,他本均有脱误,甚或全脱此条,黄校、明抄作 :“亦□东□冷干者”,张校作:“亦□□冷干者”, 兹据金抄补正。
(十二)此条原作双行小注列在“如 插梨法”下面,但和正文不相干,故为改列,并改为大 字。
(十三)此条除标题“《食经》藏柿 法”作大字外,余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四)“澡”,犹言“泡”、“浸 ”,明抄、湖湘本等作“燥”,误,据金抄改正(王祯 《农书》引同)。
【一】 “赤实果”,段玉裁注:“ 言果又言实者,实,谓其中也;赤中,与外同色,惟● 。”
【二】 “●枣”,即君迁子,见《 种枣》篇注释。君迁子是我国北方柿的主要砧木,本篇 即用以嫁接柿。
【三】 晋阳,即今太原。
【四】 “椑”,音卑,也叫“椑柿 ”。宋苏颂《图经本草》:“出宣、歙、荆、襄、闽、 广诸州,但可生啖,不堪干。”《重修政和证类本草》 卷二三:“生江淮南,似柿而青黑。”故称“乌椑”。 《本草纲目》卷三十:“椑乃柿之小而卑者,故谓之椑 。他柿至熟则黄赤,惟此虽熟亦青黑色。捣碎浸汁,谓 之柿漆,可以染罾扇诸物,故有‘漆柿’之名。”即今 柿树科的油柿,也可以作为柿的砧木,其果实圆形或卵 圆形。
【五】 “干”是“老熟”,指脱涩 ,不是干制柿饼。扬雄《方言》卷十:“干,……老也 。”说明古时方言有以“老”为“干”。涩柿未经脱涩 不能吃,古人因认为至可吃时即至脱涩后始为“老熟” 是很自然的。
柿有甜柿、涩柿二大类。 甜柿在树上自然脱涩,成熟时摘下来就可以吃,这就是 《要术》所说的“柿有树干(老)者”的一类。涩柿必 须经过人工脱涩才能吃,这就是《要术》所说的“亦有 火焙令干(老)者”的一类。《要术》首先揭明“柿有 ”、“亦有”,正是说明柿有自然脱涩和人工脱涩的二 大类,是合理的。
《要术》写作体例,先写 自己的东西,后引他书对自己写的这一点作附说;继续 写另一点时,继续先写自己的,后引别人的。这个原则 ,在全书中几无例外。这里在写过柿的栽培以后,接着 转入脱涩,而后面引到《食经》文,正是关于脱涩的。 从这个体例上,也反证“树干”、“焙干”是指的脱涩 。
【六】 “干令汁绝”,到灰汁全干 时。《食经》文原是这样形式的。将柿果浸入灰汁中, 目的在破坏果皮的细胞组织,使不能行正常呼吸作用, 迫使进行“分子间呼吸”。经过这样处理后,再拿出来 ,等灰汁全干了,再放入盛器中,经过十日,使果肉完 成由可溶性单宁物质转化为不可溶性的过程,就达到脱 涩的目的,可以吃了。
《广志》曰(二):“安石榴有甜、酸二种(三 )。”
《邺中记》云(四):“石虎苑中有安石榴,子 【二】大如盂□,其味不酸。”
《抱朴子》曰(五):“积石山有苦榴(六)。 ”
周景式《庐山记》曰(七):“香炉峰头有大磐
石,可坐数百人,垂生山石榴【三】。三月(八)中作
花,色如石榴而小淡,红敷【
四】紫萼,烨烨【五】可爱。”
《京口记》曰(九):“龙刚县有石榴。”
《西京杂记》曰(十):“有甘石榴”也。
栽石榴法:三月初,取枝大如手大指者,斩令长 一尺半,八九枝共为一窠,烧下头二寸。不 烧则漏汁矣【六】。掘圆坑深一尺七寸,口径尺。 竖枝于坑畔,环圆布枝(十一),令匀 调也。置枯骨、礓石【七】于枝间,骨 、石,此是树性所宜。下土筑之。一重土,一重骨 、石,平坎止。其土令没枝头一寸许也 。水浇常令润泽。既生,又以骨、石布其根下,则 科圆滋茂可爱。若孤根独立者,虽生亦 不佳焉。
十月中,以蒲□裹而缠之。不裹 则冻死也。二月初乃解放。
若不能得多枝者,取一长条,烧头,圆屈如牛拘 【八】而横埋之亦得。然不及上法根强早成。其拘中亦 安骨、石。
其斸根栽【九】者,亦圆布之,安骨、石于其中 也。
(一) 《艺文类聚》卷八六、《太 平御览》卷九七十及《图经本草》均引作“陆机《与云 弟书》”,文同,惟“涂林”不重文,作“……使外国 十八年,得涂林安石榴也”(《类聚》“石”作“熟” )。“涂林”重文,则“涂林”是安石榴的异名。但《 类聚》同卷引梁元帝《赋得咏石榴》诗有“涂林未应发 ,春暮转相催”句,《本草纲目》卷三十引《博物志》 :“汉张骞使西域得涂林安石榴国榴种以归,故名安石 榴。”则“涂林”是地名。他书所引,“涂林”也不重 文,未知《要术》是否衍误。关于张骞引进安石榴,《 文选》潘岳《闲居赋》李善注引《博物志》亦有此说。
(二) 《太平御览》卷九七十引《 广志》同《要术》。
(三) “二种”,从金抄及《太平 御览》卷九七十引,他本作“二等”。
(四)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
御览》卷九七十均引到此条,“
盂□”作“□盏”,《邺中记》则
作“□盏”,余并同《要术》。
(五) 此条不见今传《抱朴子》。
(六) “苦榴”,各本同。《本草
纲目》卷三十“安石榴”:“实有甜、酸、苦三种。《
抱朴子》言苦者出积石山,或云即山石榴也。”按今本
抱朴子不载此条,李时珍当亦根据《要术》。惟石榴亦
名“
若榴”,“若”、“苦”二字相差
极微,《要术》中每有彼此互误,“苦”字是否“若”
字之误,已无可查证。
(七) 《初学记》卷二八、《太平
御览》卷九七十均引到此条,“
烨烨”《初学记》作“炜晔”,《
御览》作“辉华”。
(八) “三月”,各本作“二月” ,仅金抄作“三月”,《初学记》及《太平御览》引同 。兹从金抄。
(九) “京口”即江苏省镇江市。 据史书记载,龙刚县始置于晋,属于桂林郡(见《晋书 .地理志下》),和京口不相干,此条似有问题。《太 平御览》卷九七十引有:“《襄国记》曰:‘龙岗县有 好石榴。’”极可注意。襄国即今河北省邢台县,为后 赵石勒所都,石虎迁都于邺(今河北省临漳县),改为 襄国郡,后魏复为县,隋改龙冈县。《襄国记》是《邺 中记》一类的书。据《晋书.地理志》反映,当时入侵 中原各国所建郡县名称,“并不可知”,可能后赵时曾 在襄国地区建立过龙岗(或刚)县,故《御览》所引《 襄国记》,有如上说。龙刚既与京口大不相侔,而“襄 国”二字残烂之后,很容易错成“京口”,因此我们怀 疑这里《京口记》可能是《襄国记》之误。
(十) 《西京杂记》只有“安石榴 ”三字。
(十一)“环圆布枝”,金抄、黄校
、张校、渐西本如文,意谓环坑周竖布石榴插条,明抄
“环”字空白,“枝”误作“枚”,湖湘本“
圆”误作“口”。
【一】 “安石榴”即石榴。《图经 本草》:“有甘酢二种,甘者可食,酢者入药。”《要 术》中在加工制造方面多有用到,如卷七《笨曲并酒》 篇引《博物志》用安石榴汁浸胡椒酒,卷八《羹臛法》 篇引《食经》用以作“胡羹”,卷五《种红蓝花栀子》 篇用醋石榴汁作臙脂等。
【二】 “子”,指石榴果实,不是 籽粒。
【三】 《图经本草》:“又一种山 石榴,形颇相类而绝小,不作房。生青齐间甚多。不入 药,但蜜渍以当果,或寄京下,甚美。”
【四】 “敷”是“柎”的假借字, 指萼的底部,即所谓“鄂足”。《诗经.小雅.常棣》 :“鄂、不韡韡”。郑玄笺:“承华者曰鄂。不,当作 柎;柎,鄂足也。”“鄂”是“萼”的假借字。
【五】 “烨”,音业,“烨烨”, 红艳夺目,光耀可爱。
【六】 《要术》对插条或接穗采用 烧下头二三寸的方法有不少处,如上面插梨篇的对远道 携梨穗,本篇此处和下文的“烧头”,以及卷五《种槐 柳楸梓梧柞》篇的烧柳条等。这里注明烧的作用在防“ 漏汁”。插条中贮藏营养物质的多少和动态,对插条的 再生作用有密切关系,但烧下头能否达到防止养分的走 失,不无可疑。
【七】 “礓石”,《玉篇》:“礓 ,砾石也。”
【八】 “牛拘”,即“牛鼻环”, 指将插条圆曲如牛鼻环的形状。《说文》:“●,牛鼻 中环也。”字省作“●”,音卷。唐玄应《一切经音义 》卷一二《别译阿含经》引《埤苍》:“●,牛拘也。 ”又卷四《大灌顶经》:“今江南以北皆呼牛拘。”《 要术》这样的繁殖方法,现在叫做“盘状扦插”,西北 等地在繁殖石榴时偶有采用。
【九】 “斸根栽”,掘根剪成短条 ,进行扦插,即今“根插法”。
《广志》曰(三):“木瓜子可藏【一】。枝可 为数号,一尺百二十节【二】。”
《卫诗》曰(四):“投我以木瓜。”毛公曰: “楙也。”《诗义疏》曰(五):“楙,叶似柰叶,实 如小●瓜(六),上黄,似着粉,香。欲啖者,截着热 灰中,令萎蔫【三】,净洗,以苦酒、豉汁、蜜度【四 】之,可案酒食。蜜封藏百日,乃食之,甚益人。”
木瓜,种子及栽皆得,压枝亦生。栽种与桃(七 )李同。
《食经》藏木瓜法(八):“先切去皮,煮令熟 ,着水中,车轮切【五】,百瓜用三升盐,蜜一斗(九 )渍之。昼(十)曝,夜内汁中。取令干,以余汁密藏 (十一)之。亦用浓杬【六】汁也。”
(一) 金抄、明抄无“种”字,但 卷首总目有,他本则篇题及总目均有,兹据加。
(二) 见《尔雅.释木》,正文及 郭注并同《要术》。
(三)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志 作:“木瓜子可藏,枝为杖号,一尺百二十节。”《太 平御览》卷九七三引同《类聚》,惟“号”讹作“长” 。
(四) 《诗经.卫风.木瓜》句。 毛《传》作:“木瓜,楙木也。”
(五) 《诗义疏》,金抄作“诗疏 义”,明抄、湖湘本、《津逮》本作“诗议疏”,黄校 、《学津》本、渐西本如文,与他处同。
《诗经.卫风.木瓜》 孔颖达疏常引陆玑《疏》云云,但此条无引,说明《诗 义疏》非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太平御览》 卷九七三引《诗义疏》作:“楙,叶似榛,实如小□瓜 ,上黄者中令蚡香。欲啖者,蜜封藏百日食之也。”较 简而多误。
(六) 金抄作“小●瓜”(《太平 御览》卷九七三引作“小□瓜”),他本作“小瓜”。
(七) “桃”,金抄、湖湘本有, 《辑要》引亦有,他本脱。
(八) 自“先切去皮”以下原作双 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九) 各本作“一斗”,金抄作“ 一升”,应以作“一斗”为是。
(十) “昼”,明抄误作“画”, 他本不误。
(十一)“密藏”,各本作“蜜藏” ,误;金抄原亦作“蜜”,后校改作“密”,兹据改。
【一】 “子”指果实,如上篇引《 邺中记》称石榴果实为“子”。“藏”指诸种渍藏法或 干藏。
【二】 “节”,借作“策”字,即
小木片,“百二十节”,犹言“
百二十根”。《淮南子.主术训》
:“执节于掌握之间。”高诱注:“节,策也。”上文
“数号”指算筹子,一根筹子为一策,段玉裁注《说文
》“策”字:“曰筭,曰筹,曰策,一也。”《广志》
“一尺”指一百二十筹叠起来的高度,说明其片薄积小
坚实耐用的情况。《
艺文类聚》卷八七引《广志》作“
杖号”,“杖”也是“策”。《太平御览》卷九七三引
作“杖,长”,以“杖”为拐杖,以“节”为枝节,殊
误。宋本《御览》“杖长”空白,比较老实。
【三】 “蔫”,音焉,《广韵》: “物不鲜也。”现在群众还称花萎谢和食物变味为“蔫 ”。这里指萎缩。
【四】 “度”,通“渡”,就是在 醋(“苦酒”)、蜜等调和的液汁中作短时间的浸渍。
【五】 “车轮切”,横切成圆片。
“着水中”,应在切片之后,《
食经》文往往这样颠三倒四,晦涩
不明。
【六】 “杬”,音元,不能确定是 何种植物,参看卷六《养鹅鸭》篇注释【一0】。
《广志》曰(二):“胡椒出西域。”
《范子计然》曰(三):“蜀椒出武都【二】, 秦椒出天水。”
按今青州有蜀椒种,本商人居【三】椒为业,见 椒中黑实,乃遂生意种之。凡(四)种数千枚,止有一 根生。数岁之后,便(五)结子,实芬芳,香、形、色 与蜀椒不殊,气势微弱耳。遂分布栽移,略遍(六)州 境也。
熟时收取黑子。俗名“椒目”。 不用人手数近捉之,则不生也。四月初,畦种之。 治畦下水,如种葵法。方三寸一 子,筛土覆之,令厚寸许;复筛熟粪,以盖土上。旱辄 浇之,常令润泽。
生高数寸,夏连雨时,可移之。移法:先作小坑 ,圆深三寸;以刀子圆●椒栽,合土移之于坑中,万不 失一。若拔而移者,率多死。
若移大栽者,二月、三月中移之。先作熟蘘泥【 四】,掘出即封根合泥埋之。行百余里 ,犹得生之。
此物性不耐寒,阳中之树,冬须草裹。不 裹即死。其生小阴中者,少禀寒气,则不用裹【五 】。所谓“习以性成”。一木之性,寒 暑异容;若朱、蓝之染,能不易质?故观邻识士,见友 知人也。
候实口开,便速收之,天晴时摘下,薄布【六】 曝之,令一日即干,色赤椒好。若阴时 收者,色黑失味。
其叶及【七】青摘取,可以为菹;干而末之,亦 足充事。
《养生要论》(七)曰:“腊夜令持椒卧房床旁 ,无与人言,内井中,除温病(八)。”
(一) 见《尔雅.释木》。“檓” 音毁。
(二) 《广志》此条《艺文类聚》 、《太平御览》等未引。
(三) 《艺文类聚》卷八九“椒” 引《范子计然》作:“蜀椒出武都,赤色者善;秦椒出 天水、陇西,细者善。”《太平御览》卷九五八引同《 类聚》。
(四) “凡”,黄校、张校、明抄 误作“此”,据金抄、湖湘本改正。
(五) “便”,各本作“更”,据 金抄改正。
(六) “遍”,各本误作“通”, 据金抄改正。
(七) “《养生要论》”是书名, 明抄割裂“养生”、“要论”为二处,即“养生”接写 在上文“充事”下面,连成“亦足充事养生”为句,而 将“要论”另行提行,单列为书名,误。金抄“养生要 论”提行,但上文“充事”刚刚满行,没有空格。湖湘 本、《津逮》本迳接上文连写,易致混淆。最清楚合理 的是黄校、张校、渐西本,另行提行,明确表明“《养 生要论》”是书名。《艺文类聚》卷五、唐韩鄂《四时 纂要》“十二月”篇、《太平御览》卷三三“腊”均引 到此条,《类聚》引作“《养生要》”,《四时纂要》 引作“《养生术》”,《御览》引作“《养生要术》” ,虽书名不同,均足说明“养生”不能割裂。今本有割 裂者,实被明抄所误。《要术》“卧房床旁”,《类聚 》各书所引均作“卧井旁”,《要术》有误。
(八) 金抄、明抄作“温病”,他 本作“瘟病”,当然,这是迷信的厌胜说法。
【一】 “椒”,指芸香科的花椒。
【二】 武都,山名,在今四川省绵 竹县。
【三】 “居”,居积贩卖。
【四】 《要术》中“穣”字,概指 黍穣,其泛称稿秆,则借用“蘘”字,如卷一收种篇“ 还以所治蘘草蔽窖”。这里“熟蘘泥”,即指用稿秆之 类和熟的泥。
【五】 从小长在较阴寒地方的椒树 ,得到锻炼,增强了抗寒力,冬天就不必用草裹护。同 一种植物,由于外界环境的变化,和与外界斗争方式的 变化,形态习性会变得同原来的完全不同,即所谓“习 以性成”。这与“获得性遗传”的思想很相似。
【六】 “薄布”,薄薄地摊开。
【七】 “及”,趁、赶上的意思。
二月、三月栽之。宜故城、堤、□高燥之处。凡 于城上种莳者,先宜随长短掘□【二】,停之经年,然 后于□中种莳,保泽沃壤,与平地无差。不尔者,土坚 泽流,长物至迟,历年倍多,树木尚小(一)。
候实开,便收之,挂着屋里壁上,令荫干,勿使 烟熏。烟熏则苦而不香也。
用时,去中黑子。肉酱、鱼鲝, 偏(二)宜所用。
《术》曰:“井上宜种茱萸,茱萸叶落井中,饮 此水者,无温病。”
《杂五行书》曰:“舍东种白杨、茱萸三根,增 年益寿,除患害也。”
又《术》曰:“悬茱萸子于屋内,鬼畏不入也。 ”
(一) 各本作“小”,明抄作“少 ”,二字虽通用,明抄应是误字。
(二) “偏”,各本同,无作“遍 ”者,《辑要》引亦作“偏”,并非错字。按卷八有《 作鱼鲝》篇,全用茱萸,《脯腊》篇则用椒,烹饪各篇 也用椒,说明茱萸对于鱼鲝、肉酱在当时的调味习惯上 有所“偏宜”。又卷九《素食》篇“缹瓜瓠法”有“偏 宜猪肉”,也证明此处“偏宜”不误。“偏宜”犹言特 宜。
【一】 食茱萸,芸香科,果实为裂 果,味辛香,供食用。又名“欓子”。山茱萸,山茱萸 科,果实甘酸,供药用。又有吴茱萸,芸香科,果实亦 供药用。
【二】 “□”同“堑”,《说文》
:“坑也。”卷五《种榆白杨》篇有“□坑”,意即坑
沟。
种桑、柘第四十五养蚕附
种榆、白杨第四十六
种棠第四十七
种谷楮第四十八
种(一)漆第四十九
种槐、柳、楸、梓、梧、柞第五十
种竹第五十一
种红蓝花及(二)栀子第五十二燕
支、香泽、面脂、手药、紫粉、白粉附
种蓝第五十三
种紫草第五十四
伐木第五十五种地黄法附出(三)
(一) 卷内篇题无此“种”字,篇 中也没有提到种漆,“种”字不应有,但《要术》既专 记栽培各法,应有种漆法。这是一个矛盾,兹姑仍其旧 。
(二) 卷内篇题无“及”字,内容 也没有提到“栀子”,这也是一个矛盾,姑仍其旧。
(三) “出”,原无,卷内篇题有 ,据补。
《搜神记》曰(四):“太古时,有人远征。家 有一女,并马一匹。女思父,乃戏马云:‘能为我迎父 ,吾将嫁于汝。’马绝缰而去,至父所。父疑家中有故 ,乘之而还。马后见女,辄怒而奋击。父怪之,密问女 。女具以告父。父射马,杀,晒皮于庭。女至皮所,以 足蹙之曰:‘尔马,而欲人为妇,自取屠剥,如何?’ 言未竟,皮蹶然起,卷女而行。后于大树枝间,得女及 皮,尽化为蚕,续于树上。世谓蚕为‘女儿’,古之遗 言也。因名其树为桑,桑言丧也。”
今世有荆桑、地桑(五)之名。
桑椹熟时,收黑鲁椹【三】,黄 鲁桑,不耐久。谚曰:“鲁桑百,丰绵(六)帛。”言 其桑好,功省用多。即日以水淘取子,晒燥,仍畦 种。治畦下水,一如葵法。常薅 令净。
明年正月,移而栽之。仲春、季 春亦得。率五尺一根。未用耕故 。凡栽桑不得者,无他故,正为犁拨耳。是以须穊,不 用稀;稀通耕犁者,必难慎,率多死矣;且穊则长疾。 大都种椹,长迟,不如压枝之速(七)。无栽者,乃种 椹也。其下常斸掘种菉豆、小豆。二 豆良美,润泽益桑。栽后二年,慎勿采、沐【四】 。小采者,长倍迟。大如臂许, 正月中移之,亦不须髡。率十步 一树,阴相接者,则妨禾豆【五】。行 欲小掎角【六】,不用正相当。相当者 则妨犁。
须取栽者,正月二月中,以钩弋【七】压下枝, 令着地,条叶生高数寸,仍以燥土壅之。土 湿则烂。明年正月中,截取而种之。住 宅上及园畔者,固宜即定【八】;其田中种者,亦如种 椹法,先穊种二三年,然后更移之。
凡耕桑田,不用近树。伤桑、破 犁,所谓两失。其犁不着处,斸地(八)令起,斫 去浮根,以蚕矢粪之。去浮根,不妨耧 犁,令树肥茂也(九)。又法(十):岁常(十一 )绕树一步散芜菁子,收获之后,放猪啖之【九】,其 地柔软,有胜耕者。种禾豆,欲得逼树。不 失地利,田又调熟。绕树散芜菁者,不劳逼也。
●桑,十二月为上时,正月次之,二月为下。白 汁出则损叶。大率桑多者宜苦斫【一0】,桑少者 宜省●。秋斫欲苦,而避日中;触热树 焦(十二)枯,苦斫(十三)春条茂。冬春省●, 竟日得作。
春采者,必须长梯(十四)高机,数人一树,还 条复枝,务令净尽;要欲旦、暮,而避热时。梯 不长,高枝折;人不多,上下劳;条不还,枝仍曲;采 不净,鸠脚多;旦暮采,令润泽;不避热,条叶干。秋 采欲省,裁(十五)去妨者。秋多采则 损条。
椹熟时,多收,曝干之,凶年粟少,可以当食。 《魏略》曰(十六):“杨沛为新郑长 。兴平【一一】末(十七),人多饥穷,沛课民益畜干 椹(十八)【一二】,收□豆,阅【一三】其有余,以 补不足,积聚(十九)得千余斛。会太祖西迎(二十) 天子,所将千人,皆无粮。沛谒见,乃进干椹。太祖甚 喜(二一)。及太祖辅政,超为邺令,赐其生口【一四 】十人,绢百匹,既欲厉之,且以报干椹也。”今自河 以北,大家收百石,少者尚数十斛。故杜葛【一五】乱 后,饥馑荐臻,唯仰以全躯命,数州之内,民死而生者 ,干椹之力也。
种柘法:耕地令熟,耧耩作垄。柘子熟时,多收 ,以水淘汰令净,曝干。散讫,劳之。草生拔却,勿令 荒没。
三年,间【一六】斸去,堪为浑心【一七】扶老 杖(二二)。一根三文。十年,中四破 为杖,一根直二十文。任为马鞭、胡床【一八】。 马鞭一枚直十文,胡床一具直百文。十 五年,任为弓材,一张三百。亦 堪作履。一两【一九】六十。裁 截碎木,中作锥、刀靶【二0】。音霸 。一个直三文。二十年,好作犊车材。一 乘直万钱。
欲作鞍桥【二一】者,生枝长三尺许,以绳系旁 枝,木橛钉着地中,令曲如桥。十年之后,便是浑成柘 桥。一具直绢一匹。
欲作快弓材者,宜于山石之间北阴中种之。
其高原山田,土厚水深之处,多掘深坑,于坑中 种桑柘者,随坑深浅,或一丈、丈五,直上出坑,乃扶 疏四散。此树条直,异于常材。十年之后,无所不任。 一树直绢十匹。
柘叶饲蚕,丝好。作琴瑟等弦,清鸣响彻,胜于 凡丝远矣。
《礼记.月令》曰(二三):“季春……无伐桑 柘。郑玄注曰:“爱养蚕食也。”… …具曲、植、筥、筐。注曰:“皆(二 四)养蚕之器。曲,箔也。植,槌也。”后妃斋戒 ,亲帅(二五)躬桑,……以劝蚕事,……无为散惰( 二六)。”
《周礼》曰(二七):“马质,……禁原蚕者。 ”注曰:“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 之价直者。”“原,再也。天文,辰为马;蚕书,蚕为 龙精,月直‘大火’则浴其蚕种:是蚕与马同气【二二 】。物莫能两大,故禁再蚕者,为伤马与?”
《孟子》曰(二八):“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尚书大传》曰(二九):“天子诸侯,必有公 桑、蚕室,就川而为之。大昕之朝【二三】,夫人浴种 于川。”
《春秋考异邮》曰:“蚕,阳物,大恶水,故蚕 食而不饮。阳立于三春,故蚕三变而后消;死于七,三 七二十一,故二十一日而茧。”
《淮南子》曰(三十):“原蚕一岁再登,非不 利也,然王者法禁之,为其残桑也。”
《泛胜之书》曰:“种桑法:五月取椹着水中, 即以手溃之,以水灌洗,取子阴干。治肥田十亩,荒田 久不耕者尤善,好耕治之。每亩以黍、椹子各三升合种 之。黍、桑当俱生,锄之,桑令稀疏调适。黍熟,获之 。桑生正与黍高平,因以利鎌摩地刈之,曝令燥;后有 风调,放火烧之,常逆风起火。桑至春生。一亩食三箔 蚕。”
俞益期《笺》曰(三一):“日南蚕八熟,茧软 而薄。椹采少多。”
《永嘉记》曰:(三二):“永嘉有八辈蚕:蚖
珍蚕、“三月绩。”柘蚕、“
四月初绩。”蚖蚕、“四月初绩
(三三)。”爱珍、“
五月绩。”爱蚕、“
六月末绩。”寒珍、“七月末绩
。”四出蚕、“
九月初绩。”寒蚕。“
十月绩。”凡蚕再熟者,前辈皆谓之‘珍’。养珍
者,少养之。
“爱蚕者,故蚖蚕(三四)种也。蚖珍三月既绩 ,出蛾取卵,七八日便剖卵蚕生,多养之,是为蚖蚕。 欲作‘爱’者,取蚖珍之卵,藏内甖中,随器大小,亦 可十纸(三五),盖覆器口,安硎苦耕 反泉【二四】、冷水中,使冷气折其出势。得三七 日,然后剖生,养之,谓为‘爱珍’,亦呼‘爱子’。 绩成茧,出蛾生卵,卵七日,又剖成蚕,多养之,此则 ‘爱蚕’也。
“藏卵时,勿令见人。应用二七赤豆,安器底, □【二五】月桑柴二七枚,以麻(三六)卵纸,当令水 高下,与重卵相齐【二六】。若外水高,则卵死不复出 ;若外水下,卵则冷气少,不能折其出势。不能折其出 势,则不得三七日;不得三七日,虽出不成【二七】也 。不成者,谓徒绩成茧、出蛾、生卵,七日不复剖生, 至明年方生耳。欲得荫(三七)树下。亦有泥器口,三 七日亦有成者【二八】。”
《杂五行书》曰:“二月上壬,取土泥屋四角, 宜蚕,吉。”
按(三八)今世有三卧一生蚕,四卧再生蚕【二 九】。白头蚕,颉石蚕,楚蚕,黑蚕,儿蚕,有一生、 再生之异,灰儿蚕,秋母蚕,秋中蚕,老秋儿蚕,秋末 老,獬儿蚕,绵(三九)儿蚕,同功蚕(四十),或二 蚕三蚕,共为一茧。凡三卧、四卧,皆有丝、绵之别。
凡蚕从小与鲁桑者,乃至大入簇,得饲荆、鲁二 桑【三0】;若小食荆桑(四一),中与鲁桑,则有裂 腹之患也。
杨泉《物理论》曰:“使人主之养民,如蚕母之 养蚕,其用岂徒丝茧而已哉?”
《五行书》曰:“欲知蚕善恶,常以三月三日, 天阴如无日,不见雨,蚕大善。”
“又法(四二):埋马牙齿于槌下,令宜蚕。”
《龙鱼河图》曰:“埋蚕沙于宅亥地,大富,得 蚕丝,吉利。以一斛二斗甲子日镇宅,大吉,致财千万 。”
养蚕法:收取种茧,必取居簇中者。近 上则丝薄,近地(四三)则子不生也。泥屋用“福 德利”上土。屋欲四面开窗(四四),纸糊,厚为篱【 三一】。屋内四角着火。火若在一处, 则冷热不均。初生以毛扫。用荻 扫则伤蚕。调火令冷热得所。热 则焦燥,冷则长迟。比至再眠,常须三箔:中箔上 安蚕,上下空置。下箔障土气,上箔防 尘埃。小时采“福德”上桑,着怀中令暖,然后切 之。蚕小,不用见露气;得人体,则众 恶除。每饲蚕,卷窗帏,饲讫还下。蚕 见明则食,食多则生长。老时值雨者,则坏茧,宜 于屋里簇之:薄布薪【三二】于箔上,散蚕讫,又薄以 薪覆之。一槌得安十箔【三三】。
又法:以大科蓬蒿【三四】为薪,散蚕令遍,悬 之于栋梁、椽柱,或垂绳钩弋、鹗爪(四五)、龙牙【 三五】,上下数重,所在皆得。悬讫,薪下微生炭以暖 之。得暖则作速,伤寒则作迟。数入候看,热则去火。 蓬蒿疏凉,无郁浥之忧;死蚕旋坠,无污茧之患;沙、 叶不作(四六),无瘢痕之疵。郁浥则难缲,茧污则丝 散,瘢痕则绪断。设令(四七)无雨,蓬蒿簇亦良。其 在外簇者,脱【三六】遇天寒,则全不作茧。
用盐杀茧(四八),易缲(四九)而丝肕(五十 )。日曝死者,虽白而薄(五一)脆,缣练(五二)衣 着,几将倍矣,甚者,虚失岁功:坚、脆悬绝,资生要 理,安可不知之哉?
崔寔曰:“三月,清明节,令蚕妾治蚕室,涂隙
穴,具槌、●(
五三)、箔、笼。”
《龙鱼河图》曰:“冬以腊月鼠断尾。正月旦, 日未出时,家长斩鼠,着屋中。祝云:‘付敕屋吏,制 断鼠虫;三时言功,鼠不敢行。’”
《杂五行书》曰:“取亭部【三七】地中土涂灶 ,水、火、盗贼不经;涂屋四角,鼠不食蚕;涂仓、箪 ,鼠不食稻;以塞坎,百日鼠种绝。”
《淮南万毕术》曰:“狐目狸腊,鼠去其穴。” 注曰:“取狐两目,狸脑大如狐目三枚 ,捣之三千杵,涂鼠穴,则鼠去矣。”
(一) 原无“养蚕附”的附注,据 卷首总目补(《津逮》本等已补)。
(二) 见《尔雅.释木》,文同。 所称“注云”,均系郭璞注文。
(三) “□”,音掩,黄校、明抄 误作“□”;院刻、金抄、湖湘本同《尔雅》原文,不 误;渐西本不从湖湘本而改从黄校,殊非。
(四) 干宝《搜神记》,各丛书中 多有收录,但均系辑集成书,颇见揉杂。《丛书集成》 本《搜神记》,二十卷,据《秘册汇函》本排印,此条 在卷十四,词句颇多增饰。《太平御览》卷八二五“蚕 ”引《搜神记》此条,文句与《要术》所引基本相同。 又引文中各本多有误字,如“有人”、“绝”、“枝” 等,均据院刻、金抄等改正,不一一作校记。
(五) 明抄作“蛇桑”,院刻《吉 石盦》影印本同,但日人小岛尚质影写本作“地桑”, 金抄、劳季言校宋本及明清刻本亦作“地桑”。按《农 桑辑要》卷三有种“地桑”法,引《务本新书》称:“ 地桑本出鲁桑。”兹从金抄。
(六) 院刻、金抄作“绵”;他本 及《辑要》引均作“锦”,误。
(七) “速”,黄校、明抄误作“ 远”,院刻、金抄、湖湘本不误。“枝”,明抄误作“ 技”,他本不误。
(八) “地”,明抄、湖湘本误作
“断”,据院刻、金抄改正(《
辑要》引同)。
(九) 自“树肥茂也”直至下文小 注的“马鞭”,湖湘本、《津逮》本完全脱去,院刻、 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不脱。《学津》本据《辑要》 引大部补上,渐西本据黄校补足。
(十) 本条自“岁常”至“有胜耕 者”,原系双行小字,兹改作大字。
(十一)院刻、金抄、张校作“常”
,黄校、明抄误作“尝”。作“
尝”只是一般的错字,不是避明光
宗朱常洛的名字改的。在《要术》他处,黄校、明抄不
但“常”字极多,而且还有把“尝”字写作“常”的,
如卷八作酱等法篇“尝为菹酢者”,院刻、金抄作“尝
”,明抄却作“常”。
(十二)湖湘本等作“焦”,院刻等 作“燋”,字同。《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作“ 焦”。
(十三)“斫”,明抄误作“研”, 他本不误。
(十四)“梯”,明抄误作“稊”, 他本不误。
(十五)院刻、金抄、黄校及辑要引 均作“裁”,作“才”、“仅”解,不是剪去;明抄作 “栽”,误;刘寿曾认为“裁”误,渐西本因改作“栽 ”,更误。
(十六)《三国志.魏志.贾逵传》 裴松之注引《魏略》有杨沛的传,《要术》此段节引自 该传。
(十七)黄校脱“末”字,他本不脱 。
(十八)院刻、金抄作“课民益畜干 椹”,同《魏略》;黄校、明抄作“使民益蓄熟椹”。 兹从院刻。“畜”通“蓄”。
(十九)院刻、金抄作“积聚”,黄 校、张校、明抄作“积椹”。
(二十)“迎”,从院刻、金抄,《 魏略》亦作“迎”;黄校、张校、明抄作“征”,误。 按“太祖”,指曹操,所谓“西迎天子”,指曹操迎回 被李傕郭泛所劫持的汉献帝,搬到许昌。字应作“迎” 。
(二一)“喜”,院刻、金抄作“善
”,误;他本及《魏略》均作“
喜”,兹改正。
(二二)“杖”,从明抄及《辑要》 引;黄校、张校脱;院刻、金抄作“枝”。
(二三)今本《礼记.月令》与《要 术》所引略有不同。
本段自“郑玄注曰”以 下,原均系双行小字,但中间混列着《月令》正文,兹 将《月令》正文改复为大字。
(二四)院刻、金抄作“皆”,黄校 、明抄作“各”,湖湘本、《津逮》本讹作“名”。
(二五)黄校、张校、明抄作“帅” ,院刻、金抄误作“师”。湖湘本脱自“曲,箔也”至 “亲帅”十二字,《津逮》本亦脱。
(二六)张校、黄校刘录及明抄同《 月令》作“惰”,院刻、金抄作“堕”,通“惰”。“ 无为散惰”黄校陆录讹脱作“无散情”,湖湘本、津逮 本讹脱作“为败情”。
(二七)见《周礼.夏官》“马质” 。注内“质,平也,主买马平其大小之价直者。”今本 《周礼》郑玄注无此文,贾公彦疏有如下解释:“质, 平也,主平马力及毛色与贾直之等。”《要术》此注似 可疑。“原,再也”以下,今本郑注有。又《要术》注 文原全作大字,兹改为小字。
(二八)见《孟子.梁惠王上》篇, 文同。又《尽心上》篇有类似记载。
(二九)清陈寿祺辑校《尚书大传》 卷一,从《诗经.大雅.瞻卬》孔疏中辑有此条,文较 详(和《礼记.祭义》文略同)。《要术》这里是节引 。
(三十)见《淮南子.泰族训》。
(三一)俞益期《笺》是俞益期的书
信。《水经注》卷三六“温水”引俞益期《与韩康伯书
》记述越南的槟榔、两熟稻和八熟蚕。关于八熟蚕只有
“桑蚕年八熟茧”六字。《要术》所引较详,可能是另
一书信,也可能是《水经注》所引有所节简。“椹采少
多”,颇费解,疑有脱误。槟榔和两熟稻,《要术》分
引于卷十“槟榔〔三三〕”和“
稻〔二〕”。
(三二)《太平御览》卷八二五引作 《永嘉郡记》。自“永嘉有八辈蚕”至“此则‘爱蚕’ 也”,文字基本相同,但有脱误;“藏卵时,勿令见人 ”以下一段,《御览》无。注文应系《永嘉记》原有, 故加引号。
(三三)“四月初绩”,各本及《太
平御览》引均同。但据下文,“
蚖蚕”既是“蚖珍蚕”的二化蚕,
而蚖珍三月作茧,到蚖蚕再结茧时在四月初,相距日子
很短;而且爱珍和蚖蚕同为蚖珍的二化蚕,所不同的只
是爱珍由于对蚖珍的卵经过低温处理延长了休眠期十三
四天然后孵化,那爱珍作茧也只能比蚖蚕迟十几天,可
是爱珍作茧在五月,和蚖蚕相差达一个多月,也不合理
。据此,疑“四月初”为“四月末”(或“中”)之误
。
(三四)“蚖蚕”,各本及《太平御
览》引均同。但再熟蚕的前辈既称为“珍”,蚖珍与蚖
蚕,各是一辈,为直系,而爱蚕对蚖蚕则是旁系,没有
直接的亲缘关系;而且下文明说爱蚕是经过低温处理后
的蚖珍的三化蚕,则此处“故蚖蚕种也”,应是“故蚖
珍种也”之误。八辈蚕除柘蚕为别种外,其余七辈的亲
缘关系如下所示:
┌─────寒 珍───────寒 蚕
│ (七月末) (十 月)
│
蚖珍蚕 ├──
───爱 珍───────爱 蚕 ──────四出蚕
(三 月)│
(五 月) (六月末) (九月初)
│
└─────蚖 蚕
(四月末)
(三五)“亦可十纸”,《太平御览 》引作“亦可十纸、百纸。”
(三六)“麻”,各本同,黄麓森校 记:“麻乃庪之讹”,《今释》亦疑“庪”之误。按“ 庪”同“庋”,有支搁之义,指支架蚕卵纸使不着甖底 ,亦可用于分层支架。黄校《今释》是。
(三七)院刻、金抄作“荫”,明抄 、湖湘本作“阴”,二字古通用,兹从院刻。
(三八)此段记述当时蚕的品种,应
列在引《永嘉记》之后,此系“
错简”。又自“按今世”以下至“
裂腹之患也”,原作双行小字接写在“宜蚕吉”下面,
变成《杂五行书》的注文,兹为列出,并改作大字。
(三九)院刻、金抄、明抄作“绵” ,湖湘本、《津逮》本等作“锦”。
(四十)院刻、金抄作“同功蚕”, 明抄、湖湘本作“同茧蚕”。
(四一)“若小食荆桑”,“若”, 明抄、湖湘本脱,据院刻、金抄补;“荆”,明抄、湖 湘本误作“则”,据院刻、金抄、黄校改正。
(四二)“又法”一段,又下文“又 法”以下至“安可不知之哉”二段,原除“又法”二字 作大字外,余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四三)院刻、金抄、黄校、张校作 “地”,明抄、湖湘本作“下”。
(四四)院刻、金抄作“□”,明抄
作“□”,湖湘本作“□”,《
津逮》本等作“□”,都是“窗”
的别体,本书统一作“窗”。
(四五)“钩弋”,从院刻、金抄; 明抄误作“钩戈”,湖湘本误作“钩□”。“鹗爪”, 从明抄;院刻误作“鹗瓜”,湖湘本误作“鸮爪”。
(四六)“沙、叶不作”,从院刻、 金抄。“沙”指蚕沙,“叶”指残碎桑叶。这是说在蓬 蒿上上簇,可以避免将残沙碎叶夹绩在茧里面,不致结 成疤瘌。他本作“沙●(或●)不住”,误。
(四七)“断。设令”三字,黄校、 张校、明抄空白三格,湖湘本空白一格,据院刻、金抄 补正。
(四八)“盐杀茧”三字,黄校、张 校、明抄空白三格,湖湘本空白一格,据院刻、金抄补 正。
(四九)院刻、金抄作“易缲”,明 抄、湖湘本误作“易练”。
(五十)院刻、金抄、黄校、张校、 明抄作“肕”,即“韧”字;湖湘本等作“朋”,误。
(五一)院刻、金抄作“薄”,黄校 、张校、明抄误作“曹”,湖湘本误作“漕”,均系“ 薄”字蚀烂后错成。
(五二)院刻、金抄作“缣练”,黄 校、张校、明抄误作“缣炼”,湖湘本误作“□炼”。
(五三)“槌、●”,院刻、金抄作
“捶持”,明抄、湖湘本等作“
槌持”。按“槌”是蚕架的直柱;
“●”音摘,是蚕架的横档,用以支搁蚕箔。二字均应
从木,从手是后人沿讹通假。
【一】 “柘”是桑科,亦名“奴柘 ”。《 本草纲目》卷三六:“处 处山中有之。喜丛生,干疏而直,叶丰而厚,团而有尖 。其叶饲蚕。……其木染黄赤色,谓之柘黄。”
【二】 “辨”是一半。“辨有葚” ,《尔雅》邢昺疏引犍为舍人注:“桑树一半有葚,半 无葚,为栀。”按桑树多有雌雄异株,所谓一半有椹一 半无椹为“栀”,似是指雌雄异株的桑,另名为“栀” 。
【三】 “黑鲁椹”,取黑鲁桑的椹 作种。朱祖荣《蚕桑问答》卷上:“荆桑多葚,叶薄而 尖;鲁桑少葚,叶厚而多津。……凡荆之类,根固而心 实,能久远;凡鲁之类,根不固而心不实,不能久远。 ”荆为野桑,鲁为家桑,湖桑为鲁桑的变种,明清以来 ,记述甚多。但现在荆、鲁桑都是栽培种。黑鲁桑分布 于山东省临朐县等地,适宜于作稚蚕用桑;黄鲁桑分布 于山东省中部和南部,适宜于饲育春季壮蚕和秋蚕。荆 桑多分布于长江以南。
【四】 “采”指采叶。“沐”指整 枝。下文的“髡”,指在一定的高度截去主干。
【五】 五尺一株假植时,其地不耕 。现在十步一株定植后,株间仍进行耕作,种“禾豆” 。“禾”是共名,不专指粟。
【六】 “小掎角”,稍为偏斜,不 相对正。下文“正相当”,就是对直不偏。
【七】 “杙”的本字作“弋”,是 小木桩;“钩弋”就是小木桩带钩的,像杈钩之类,用 以钩压桑条固定在地上。
【八】 “定”,定植。压条苗栽在 住宅上或园畔时,即行定植;如果栽在大田里,先假植 二三年后再定植。
【九】 “啖之”,指吃芜菁的残根 剩茎。
【一0】“苦”,尽量地,在《要术 》中与“痛”相当。“桑多”指桑枝细短稠密,消耗养 分,而且树冠内通风透光不良,所以需要“苦斫”。“ 苦斫”指加重剪除。“省●”指轻疏。桑树经过长期人 工栽培和修剪,由自然生长型逐步发展成剪定型,提高 桑叶产量,是我国劳动人民创造的特殊技术。
【一一】兴平,汉献帝年号(公元一 九四至一九五年)。兴平末是公元一九五年,此时王允 已除去董卓,董卓部属李催郭泛一群极端凶残的破坏者 ,大杀王允等,并屠长安城,掳去汉献帝。当时人口、 文化、财物最集中的洛阳和关中地区,遭到极残酷的破 坏。
【一二】桑树中有以采收桑椹为主要 目的的“果桑”,自古栽培。现在以山东省西北部和河 北省东南部栽培为最多,一株大树可产椹数百斤,为当 地主要副业生产之一。这种“干椹”的来源,当然有采 自普通叶桑的,但主要来源当是果桑所产。
【一三】“阅”,检查和征集。
【一四】古代战争战胜者强迫俘虏为 奴隶,侮称为“生口”。
【一五】“杜葛”,指杜洛周和葛荣 。后魏在魏太武帝时(公元四二四至四五一年)在北边 要地设立柔玄等镇,防卫柔然。到魏孝明帝孝昌元年( 公元五二五年),柔玄镇人杜洛周起兵反魏。翌年,葛 荣也起事,攻占河北五州地方。他们都是兵变,没有纪 律,专事屠杀掳掠,人民遭到很大祸殃。到魏孝庄帝建 义元年(公元五二八年),杜、葛失败,其部属数十万 人散在各州县,专靠杀掠为生。河北数州人民,受殃极 其惨重。此后到公元五三四年后魏分裂为东西魏,战乱 还一直在继续着。
【一六】“间”,疏间,去掉密的。 下文“任”,堪,可以作。
【一七】“浑心”,整条不破开的。
【一八】“胡床”,通常指交椅,这 里一具仅值百文,当是小坐具或小几一类的东西。
【一九】“一两”即一双。凡物成双
叫做“两”,如车有二轮称为“
一辆”,亦作“一两”。
【二0】“靶”,借作“把”字。
【二一】马鞍像桥形,故称“鞍桥” 。《琵琶记》第十出:“那更鞍桥又破损。”
【二二】“辰”,星名,即房宿。《 尔雅.释天》:“天驷,房也。”郑玄解释“辰为马” ,即指辰为天驷而言。《释天》又称:“大辰:房、心 、尾也。大火,谓之大辰。”房宿既为天驷,则马亦与 “大火”相应。《晋书.天文志》:“大火,于辰(指 十二辰)为卯。”“大火”配卯,卯配在历法上是二月 ,就是“月直‘大火’”浴蚕种的月份。故龙为天马, 马属“大火”,蚕为“龙精”,在“大火”二月浴种孵 化,故称“蚕与马同气”。这是古人对禁原蚕的穿凿附 会以神设教的解释。
【二三】“大昕之朝”,郑玄注:“ 季春朔日之朝也。”(见陈寿祺辑校《尚书大传》卷一 )。
【二四】“硎”,这里同“坑”,即 今“坑”字。“硎泉”,坑谷冷泉。
【二五】“□”,同“腊”。
【二六】“重卵”,指用桑枝支架着 的几层蚕卵纸。“相齐”,外面的水要和甖中最上面的 一层卵纸相齐。
【二七】“不成”,不如期孵化,指 低温处理未达要求,蚖珍的二化蚕爱珍所产的卵,不能 在第七天再孵化为爱蚕,要到明年才能出蚁。
【二八】“泥器口”,用泥涂封瓦器 的口。对蚖珍的低温处理,除应将甖子放在溪谷冷水中 外,还要求上面有树木遮荫。但无树荫时,也可以用泥 涂封甖口,有时也能达到同样的目的,这就是“三七日 亦有成者”。
【二九】“卧”,眠;“生”,孵化 ;这里是说蚕有三眠一化蚕和四眠二化蚕。
【三0】朱祖荣《蚕桑问答》卷上: “湖桑饲蚕,其丝光泽而少坚韧,亦可斟酌栽荆桑树, 于大眠后取叶间饲之,其丝则韧而有光矣。或谓饲以湖 桑,即不能饲以荆桑者非。”
【三一】“篱”,作屏障解释,即指 下文的“窗帏”,即窗帘。
【三二】“薪”,作为蚕簇用。
【三三】蚕架的直柱叫做“槌”,因
为它是直立的,所以也叫“植”(上文引《月令》郑注
:“植,槌也。”);蚕架的横档叫做“●”(下文引
崔寔的话提到);挂横档于直柱上的绳套叫做“缳”(
见《
方言》卷五)。蚕箔搁在横档上。
一条直柱上有几层横档,就可搁上几层蚕箔。“一槌得
安十箔”,这是有十层横档的蚕架。
【三四】《神农本草经》“白蒿”下
《重修政和证类本草》按语:“
别本注云:‘叶似艾叶,上有白毛
□涩,俗呼为蓬蒿。’”《图经本草》:“白蒿,蓬蒿
也。”是蓬蒿即菊科的白蒿。吴其浚以为蓬蒿是野同蒿
,而白蒿是大蓬蒿,并说:“李时珍以同蒿菜为蓬蒿,
殊误”(见《植物名实图考》卷四及卷一二)。而《
要术》用作蚕簇的材料,应是Artemisia
属的植物,不是茼蒿菜。
【三五】“钩弋”,截取树枝的桠□ 作成的钩子。“鹗爪”、“龙牙”,可能是同类异形的 各种钩子,也可能是梁端柱间的“梁下巴”之类。
【三六】“脱”,或然之词,即“或 者”、假设”。
【三七】“亭部”,亭长办事的处所 ,亦指邮亭所在地。当然这些都是荒唐可笑的迷信说法 。
《广志》曰(二):“有姑榆,有朗榆。”
按今世有刺榆,木甚牢肕,可以为犊车材。梜榆 (三),可以为车毂及器物。山榆,人【二】可以为芜 荑(四)【三】。凡种榆者,宜种刺、梜(五)两种, 利益为多;其余软弱,例非佳木也。
榆性扇地,其阴下五谷不植【四】。随 其高下广狭,东西北三方,所扇各与树等。种者, 宜于园地北畔,秋耕令熟,至春榆荚落时,收取,漫散 ,犁细●,劳之。明年正月初,附地芟杀,以草覆上, 放火烧之【五】。一根上必十数条俱生 ,只留一根强者,余悉掐(六)去之。一岁之中, 长八九尺矣。不烧则长迟也。后 年正月、二月,移栽之。初生即移者, 喜曲,故须丛林长之三年,乃移植。初生三年,不 用采叶,尤忌捋心(七);捋心则科茹 不(八)长【六】,更须依法烧之,则依前茂矣。不 用●沐。●者长而细,又多瘢痕;不● 虽短,粗而无病。谚曰:“不●不沐,十年成毂(九) 。”言易粗也。必欲●者,宜留二寸。
于□坑【七】中种者,以陈屋草布□中,散榆荚 于草上,以土覆之。烧亦如法。陈草速 朽(十),肥良胜粪。无陈草者,用粪粪之亦佳。不粪 ,虽生而瘦。既栽移者,烧亦如法【八】也。
又种榆法:其于地畔种者,致雀损谷;既非丛林 ,率多曲戾。不如割地一方种之。其白土薄地不宜五谷 者,唯宜榆及白榆(十一)。
地须近市。卖柴、荚、叶,省功 也。梜榆、刺榆、凡榆【九】:三种色,别种之, 勿令和杂。梜榆,荚、叶味苦;凡榆, 荚味甘,甘者春时将(十二)煮卖,是以须别也。耕 地收荚,一如前法。先耕地作垄,然后散榆荚。垄 者看好【一0】,料理又易。五寸一荚,稀穊得中。散 讫,劳之。榆生,共草俱长,未须料理。明年正月,附 地芟杀,放火烧之。亦任生长,勿使棠杜 康反(十三)近。又至明年正月,斸去恶者,其一 株上有七八根生者,悉皆斫去,唯留一根粗直好者。
三年春,可将荚、叶卖之。五年之后,便堪作椽 。不梜者,即可斫卖。一根十文。梜 (十四)者【一一】镟作独乐【一二】及盏。一 个三文。十年之后,魁、□、瓶、榼【一三】,器 皿,无所不任。一□七文,一魁二十, 瓶、榼各直一百文也。十五年后,中为车毂及蒲桃 ●【一四】。●一口,直三百。车毂一 具,直绢三匹。
其岁岁料简(十五)●治之功,指柴雇人--十 束雇一人--无业之人,争来就作。卖柴之利,已自无 赀;岁出万束,一束三文,则三十贯; 荚叶在外也。况诸器物,其利十倍。于 柴十倍,岁收三十万。斫后复生,不劳更种,所谓 一劳永逸。能种一顷,岁收千匹。唯须一人守护、指挥 、处分,既无牛、犁、种子、人功之费,不虑水、旱、 风、虫之灾,比之谷田,劳逸万倍。
男女初生,各与小树二十株,比至嫁娶,悉任车 毂。一树三具,一具直绢三匹,成绢一百八十匹:娉财 资遣,粗得充事。
《术》曰:“北方种榆九根,宜蚕桑,田谷好。 ”
崔寔曰:“二月,榆荚成,及青收,干以为旨蓄
。“旨,美也;蓄,积也。司部收青荚
,小蒸曝之,至冬以酿酒,滑香,宜养老。《
诗》云:‘我有旨蓄,亦以御冬’
也。”色变白,将落,可作●●。随节早晏,勿失
其适。“●,音牟;●,音头:榆酱。
””
白杨,一名“高飞”,一名“独 摇”。性甚劲直,堪为屋材;折则折矣,终不曲挠 (十六)。奴孝切。榆性软,久无不曲 ,比之白杨,不如远矣。且天性(十七)多曲,条直者 少;长又迟缓,积年方得。凡屋材,松柏(十八)为上 ,白杨次之,榆为下也。
种白杨法:秋耕令熟。至正月、二月中,以犁作 垄,一垄之中,以犁逆顺各一到,●【一五】中宽狭, 正似(十九)葱垄。作讫,又以锹掘底,一坑作小□( 二十)【一六】。斫取白杨枝,大如指、长三尺者,屈 着垄中,以土压上,令两头出土,向上直竖。二尺一株 。明年正月中,●去恶枝,一亩三垄,一垄七百二十株 【一七】,一株两根,一亩四千三百二十株(二一)。
三年,中为蚕●【一八】。都格 反五年,任为屋椽。十年,堪为栋梁。以蚕●为率 ,一根五钱,一亩岁收二万一千六百文。柴 及栋梁、椽柱在外。岁种三十亩,三年九十亩。一 年卖三十亩,得钱六十四万八千文。周而复始,永世无 穷。比之农夫,劳逸万倍。去山远者,实宜多种。千根 以上,所求必备。
(一) 见《尔雅.释木》。注为郭 璞注。正注文并同《要术》。
(二) 《太平御览》卷九五六“榆 ”引《广志》作:“有姑榆,有郎榆。郎榆,无荚,材 又任车用,至善。青●(按同蠡,是皮厚的意思)者出 渤海东光,以供官。”东光,今河北省东光县。
(三) “梜榆”,黄校、张校、明
抄误作“枌榆”,湖湘本讹作“
挟榆”,据院刻、金抄改正。
(四) 院刻、明抄作“荑”,金抄 讹作“荚”(参看注释【三】)。
(五) “梜”,张校讹作“粉”, 明抄、湖湘本讹作“挟”,据院刻、金抄改正。
(六) 《学津》本、渐西本作“掐 ”,他本均误作“掏”。此字在他处院刻等所误亦同, 本书迳予改正,不再作校记。又这条注文应在下文“长 八九尺矣”下,而这个地位的注文,应是下面“不烧则 长迟也”的一条,这二条注文颠倒错了。
(七) 正文和注文的“捋心”,仅 院刻如文,指摘顶芽;金抄误作“特心”;湖湘本误作 “采心”;黄校、明抄正文均误作“捋之”,注文黄校 不误,明抄误作“将心”。
(八) “不”,明抄、湖湘本误作 “太”,据院刻、金抄改正。
(九) “毂”,明抄误作“谷”, 他本不误。
(十) 院刻、金抄作“速朽”,指 陈屋草腐烂得快,是正字;黄校、张校、明抄作“还根 ”,是形近而讹。
(十一)“白榆”虽然就是“枌榆” ,但贾氏称之为“枌榆”,不称“白榆”,而且在这里 也和下文“梜榆、刺榆、凡榆三种”不协调,黄麓森疑 是“白杨”之误。应是“白杨”之误。
(十二)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 作“将”;黄校、张校作“捋”,虽似可通,实误。“ 将”是“把它拿来”,魏晋南北朝文献中常这样用。
(十三)院刻、金抄作“棠(杜康反
)”,《辑要》引同;黄校、明抄作“掌(止两反)”
,湖湘本作“长(止两反)”。按“棠”、“
掌”都是“□”的别体(不是棠梨
、手掌),即“牚”字,现在写作“□”;“□”,古
本音“杜康反”(音堂)。但“止两反”读为“
手掌”的“掌”,大误。湖湘本的
“长”,加木旁作“枨”也就是“
□”字。参看卷四《插梨》篇注释
【二九】。
(十四)“梜”,明抄误作“挟”, 院刻、金抄、湖湘本不误。
(十五)院刻、金抄作“料简”,他 本均作“科简”。“科简”只是斫去科条,义同“●治 ”,应以作“料简”为是。
(十六)“折则折矣,终不曲挠”, “折”,各本同,应有误。“折”与“曲挠”无别,讲 不通;如果作折断讲,用作梁柱,比“曲挠”更坏。《 植物名实图考长编》卷二一“白杨”引《悬笥琐探》: “白杨……修直端美,用为寺观材,久则疏裂,不如松 柏材劲实也。”则白杨久则析裂开坼,“折”应是“析 ”或“坼”字之讹。
(十七)院刻、金抄、明抄作“天性 ”;黄校、张校、湖湘本作“木性”。
(十八)“柏”,从黄校、明抄;金 抄作“梅”,当误;院刻模糊不清。
(十九)“似”下明抄、湖湘本有“ 作”字,当系袭下文“作讫”而衍;院刻、金抄无,《 辑要》引亦无,下文种《槐柳楸梓梧柞》篇:“●中宽 狭,正似葱垄”,亦无“作”字,故从院刻。
(二十)院刻、金抄作“□”,明抄 、湖湘本作“堑”,二字同,但上文种榆作“□”,本 书统一作“□”。
(二一)“株”,各本同,上文既称 “一株两根”,此处亦应作“根”。
【一】 本篇的“榆”,似指白榆。 下文所称的“凡榆”,当亦指此。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 》卷三三“榆”:“今以有荚者为姑榆,无荚者为郎榆 。南方榆,秋深始结荚,不可食,即《拾遗》之榔榆也 。其有□(按即“刺”字)者为□榆,质坚。其皮白者 为枌榆,北方食之。”
“姑榆”即《尔雅.释
木》的“无姑”,是现在的大果榆,也叫“黄榆”。先
叶开花,春夏间结大翅果,产于北方。其果实阴干或制
酱后,现在中药上还保存着“芜荑红”的名称。唐陈藏
器《
本草拾遗》:“作酱食之,……此
山榆仁也。”大果榆现在徐州还称“山榆”,则《要术
》所称“山榆人可以为芜荑”,当即指本种。
榔榆,翅果小形,深秋 成熟。在本草书上陈藏器《本草拾遗》始著录,称:“ 秋生荚,如北榆。陶公只见榆作注(按指陶弘景《名医 别录》,见下),为南土无榆也。”
刺榆,小枝具硬刺,花 与叶同时展放。果实呈歪锥形,背面具翅,初秋成熟。 木质坚硬致密。
“枌榆”即《尔雅》的 “白枌”,即今白榆,三四月间,先叶开花,果荚春夏 间成熟。北方常以果荚和面粉或小米粉蒸食;青荚蒸过 晒干可酿酒,老熟的可制酱。《神农本草经》所著录的 “榆皮”,一般的解释是指本种的皮,而陶弘景《名医 别录》则说“八月采实”,则所指各别,因此《唐本草 》注说:“榆,三月实熟,寻则落矣,今称‘八月采实 ’,恐本经(指《名医别录》)误也。”陈藏器《本草 拾遗》明白指出:“榆荚,……四月收实,作酱,似芜 荑。……江东有刺榆,无大榆,……刺榆秋实,故陶错 误也。”据此,唐时江东仍无春夏间结荚的榆,陈藏器 因称春夏间结荚者为“北榆”,并说“南土无榆”。至 吴其浚所见南方的榆,也还是榔榆。
【二】 果仁的“仁”,宋元以前均 作“人”(段玉裁说),在《要术》中亦均作“人”。
【三】 《尔雅.释木》:“无姑, 其实夷。”郭璞注:“无姑,姑榆也。生山中,叶圆而 厚,剥取皮,合渍之,其味辛香,所谓‘无夷’。”“ 无夷”即由无姑的果实“夷”得名,后来加草头作“芜 荑”。因其果仁可制酱,故亦称其酱为“芜荑”。但郭 注作“叶圆而厚”,有误。据史游《急就篇》卷二“芜 荑”颜师古注:“无姑……生于山中,其荚圆厚,剥取 树皮,合渍而干之,成其辛味也。”榆叶不圆,颜注作 “其荚圆厚”,郭注的“叶”是“荚”字被后人搞错的 ,而且《尔雅》明说“其实夷”,郭注也只能对“荚” 作解释,不应文不对题说叶不说荚。又,《尔雅.释草 》有“莁荑,蔱蘠”,所指为草本,非此木本“芜荑” 。
【四】 “植”,通“殖”。《淮南 子.主术训》:“五谷繁植。”
【五】 “放火烧之”,方法与上篇 引《泛胜之书》的割桑苗放火烧过相同,有促进新条生 长迅速旺盛的作用。元鲁明善《农桑衣食撮要》“二月 ”“种旧椹”条有类似记载。《要术》对楮树苗亦采用 之,见下文《种谷楮》篇。
【六】 《易经》“既济”:“繻, 有衣袽。”王弼注:“衣袽,所以塞舟漏也。”“袽” 是破布烂絮之类,是塞船漏的杂乱东西。竹上刮下来的 竹皮叫“竹茹”,《名医别录》有“败船茹”的药,即 是塞漏船的败竹茹。“袽”即“茹”字。《要术》的特 用口语以“茹”当“裹”字用,即由堵塞一义引申而来 。堵塞是用杂乱东西填塞下部,没有一点空隙。这里“ 科茹不长”也是下部丛脞过密的意思,即是说,小榆树 被摘去顶芽后,主干长不高长不大,下部反而长出丛密 的分枝,形成臃肿矮脞的样子。
【七】 “□坑”,即沟坑。
【八】 “既栽移者,烧亦如法”, 既经移植的“栽”,成活后也要照样烧过。
【九】 “凡榆”,意谓“常榆”, 即通常所指的榆,据注文“荚味甘,……春时将煮卖” ,当指白榆。
【一0】“看好”,整齐匀直。
【一一】“梜榆”,从“梜者”看来 ,此榆木特宜于作镟作材,可供镟成中空器物之用,小 者如盏、碗,大者如魁、缸,在木理上有其特性,和刺 榆、凡榆不同,所以有“梜者”、“不梜者”的分别。 但未详是何种榆木。
【一二】“独乐”,即“陀螺”,小 孩玩具。
【一三】“魁”,《说文》:“羹斗 也。”即盛羹的大碗。“榼”,《说文》:“酒器也。 ”“□”即今“碗”字。
【一四】“●”,字书未收,当即“ 瓨”字,现在写作“缸”,《辑要》引即作“缸”。
【一五】“●”即“□”字,即今“ 墑”字。这里指犁沟。清祁寯藻《马首农言.种植篇》 :“今年耕墑,明年耕垄,则地力有余矣。”《方言篇 》:“犁沟谓之墑,两犁之间谓之垄。”说明“墑”就 是古所谓“畎”,也就是《要术》所称的“●”,现在 还称理沟为“理墑”。
【一六】“又以锹掘底,一坑作小□” ,再在沟底掘稍深的坑,略作长形的小□坑形,以便于 使白杨枝屈着沟底,使两头出土,向上竖起。
【一七】“一亩三垄,一垄七百二十 株”,反映贾思勰当时的亩制是二百四十方步的长条亩 ,即□一步长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每步六尺,亩长一千 四百四十尺,每二尺一株,一垄适得七百二十株。“一 亩三垄”,其间隔也是二尺,三垄合成一步的亩宽(《 种槐柳楸梓梧柞篇》移栽楸苗:“方两步一根,两亩一 行”,说明亩宽是一步)。明董谷《碧里杂存》卷上“ 论亩”引当时农谚:“横十五,竖十六,一亩田,稳稳 足。”同样是二百四十方步为一亩,但亩形略近正方。
【一八】“●”,音摘,同“樀”, 也写作“●”、“●”,都和上篇引崔寔《四民月令》 的“●”同字,即蚕架的横档木,亦称“蚕椽”。
《诗》曰(二):“蔽芾甘棠。”毛云:“甘棠 ,杜也。”《诗义》疏云:“今棠梨,一名杜梨,如梨 而小,甜酢可食也。”
《唐诗》曰(三):“有杕之杜。”毛云:“杜
,赤棠也。”“
与白棠同,但有赤、白、美、恶。子白色者为白棠,
甘棠也,酢滑而美。赤棠,子涩而酢,无味,俗语云:
‘涩如杜’。赤棠,木理赤,可作弓干。(四)”
按今棠叶有中染绛者,有惟中染土紫【一】者; 杜则全不用。其实三种别(五)异,《尔雅》、毛、郭 以为同,未详也【二】。
棠熟时,收种之。否则春月移栽。
八月初,天晴时,摘叶薄布,晒令干,可以染绛 。必候天晴时,少摘(六)叶,干之; 复更摘。慎勿顿收:若遇阴雨则浥,浥不堪染绛也。
成树之后,岁收绢一匹。亦可多 种,利乃胜桑也。
(一) 见《尔雅.释木》,无“也 ”字。郭璞注作:“今之杜棠。”但《诗经.召南.甘 棠》孔颖达疏引郭注同《要术》作“今之杜梨。”
(二) 见《诗经.召南.甘棠》。
毛《传》文同。“芾”音沸。《
诗义疏》文与陆玑《毛诗草木鸟兽
虫鱼疏》有异,参看校记(四)。
(三) 见《诗经.唐风.杕杜》。 毛《传》文同。又“有杕之杜”句,并见《唐风.有杕 之杜》及《小雅.杕杜》篇。“杕”音第,生长茂盛的 意思。
(四) 自“与白棠同”至“可作弓 干”是《诗义疏》文,与《唐风.杕杜》孔颖达疏引陆 玑《疏》文基本相同,陆《疏》起句作“赤棠与白棠同 耳”,《要术》略去“赤棠”,迳承毛《传》不重复。 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则作:“甘棠,今棠梨, 一名杜梨,赤棠也,与白棠同耳,但子有赤白美恶…… ”,以下基本同《要术》引《诗义疏》,而“木理赤” 作“木理韧”。
(五) 院刻、金抄作“别”,明抄 、湖湘本误作“则”。
(六) 明抄作“●”,院刻、金抄 、湖湘本作“摘”,字同,本书统一作“摘”。
【一】 “绛”,赤色。“土紫”, 紫褐色。
【二】 据上文《尔雅》、郭注、《 诗经》毛《传》、《诗义疏》等解释,棠、杜颠来倒去 ,确实分不清,故贾氏有此说。综合历史文献资料,大 体上是指棠、白棠为棠梨,杜、赤棠为杜梨。参看卷四 《插梨》篇注释【一九】。
按今世人乃有名之曰“角楮”,非也。盖“角” 、“谷”声相近,因讹耳。其皮可以为纸者也。
楮宜涧谷间种之。地欲极良。秋上楮子熟时,多 收,净淘,曝令燥。耕地令熟,二月耧耩之,和麻子漫 散之,即劳。秋冬仍留麻勿刈,为楮作暖。若 不和(二)麻子种,率(三)多冻死。明年正月初 ,附地芟杀,放火烧之。一岁即没人。不 烧者瘦,而长亦迟。三年便中斫。未 满三年(四)者,皮薄不任用。斫法:十二月为上 ,四月次之。非此两月而斫者,楮多枯 死也。每岁正月,常放火烧之。自 有干叶在地,足得火燃。不烧则不滋茂也。二月中 ,间斫去恶根。斸者地熟楮科【二】, 亦所(五)以留润泽也。移栽者,二月莳【三】之 。亦三年一斫。三年不斫者,徒失钱无 益也。
指地卖者,省功而利少。煮剥卖皮者,虽劳而利 大。其柴足以供燃。自能造纸, 其利又多。种三十亩者,岁斫十亩,三年一遍,岁收绢 百匹。
(一) 《说文》无“者”字。按《 说文》无“……者……也”例,“者”应是衍文。
(二) “和”,明抄误作“知”, 他本不误。
(三) “率”,院刻、金抄、湖湘 本等作“卒”,可以作“最后”、“终于”讲,但应以 作“大率”为长,故从黄校、明抄等及《辑要》引作“ 率”。
(四) “三年”,各本同;明抄作 “二年”,误。
(五) “所”,各本脱,据院刻、 金抄补。
【一】 “榖”、“楮”《说文》互 训,即今桑科的构树。植物分类上过去有以日本构树当 楮而以Broussonetia papyrifera Vent. 当谷的。日本构树产于日 本和朝鲜,我国尚未发现。
【二】 “科”,指枝叶繁茂。
【三】 “莳”指移栽,《要术》中 常见。
凡木画、服玩【四】、箱、枕之属,入五月(五 ),尽七月、九月中,每经雨,以布缠指,揩令热彻, 胶不动作【五】,光净耐久。若不揩拭者,地气蒸热, 遍上生衣【六】,厚润彻胶便皱,动处起发,飒然破矣 。
(一) 本篇篇题院刻、金抄、明抄
均仅一“漆”字,但卷首总目则作“种漆”;他本均据
总目在此处加此“种”字。但本篇所记仅是收贮和保存
漆器的方法,并无“种”法记载。这个矛盾,可能是今
本《
要术》有脱漏,也可能贾氏原拟编
写种法而未能写上。兹仍院刻之旧。又所有“漆”字,
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均讹作“●”,他本作“漆
”,是。
(二) 院刻、金抄、黄校、张校、 明抄作“过”,他本作“送”。
(三) “收”,院刻、金抄误作“ 枚”,据明抄、湖湘本改正。
(四) “朽”,院刻、金抄、湖湘 本讹作“杇”,据明抄改正。
(五) “入五月”以下,原作双行 小字,但这是正文,兹改为大字。
【一】 “下晡”,日将落时。
【二】 “朱里”,朱砂漆里。
【三】 “合着”,倒●着。
【四】 “木画”,指漆画。《后汉 书.五行志》:“妇女始嫁,至作漆画,五采为系。” “玩”,通作“玩”,“服玩”,这里指精美玩好的小 件漆器。
【五】 “动”,走动,走样,变质 。酒变酸,颜色褪落,《要术》均称之为“动”。“动 作”,开始变动。再走动,便起皱。皱的地方高起,一 碰就破(“动处起发,飒然破矣”)。
【六】 “生衣”,上霉。
槐【一】子熟时,多收,擘取数曝,勿令虫生。 五月夏至前十余日,以水浸之,如浸麻 子法也。六七日,当芽生。好雨种麻时,和麻子撒 之。当年之中,即与麻齐。麻熟刈去,独留槐。槐既细 长,不能自立,根别【二】竖木,以绳拦之。冬 天多风雨,绳拦宜以茅裹(五);不则伤皮,成痕瘢也 。明年斸地令熟,还于槐下种麻。胁 槐令长。三年正月,移而植之,亭亭条直,千百若 一。所谓“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六 )”若随宜取栽,非直长迟,树亦曲恶。宜 于园中割地种之。若园好,未移之间,妨废耕垦也。
种柳:正月、二月中,取弱柳【三】枝,大如臂 ,长一尺半,烧下头二三寸,埋之令没,常足水以浇之 。必数条俱生,留一根茂者,余悉掐去 。别竖一柱以为依主【四】,每一尺以长绳柱拦之 。若不拦(七),必为风所摧(八), 不能自立。一年中,即高一丈余。其旁生枝叶,即 掐去,令直耸上。高下任人,取足,便掐去正心,即四 散下垂,婀娜可爱。若不掐心,则枝不 四散,或斜或曲,生亦不佳也。六七月中,取春生 少枝【五】种,则长倍疾。少枝叶青气 (九)壮,故长疾也。
杨柳【六】:下田停水之处,不得五谷者,可以 种柳。八九月中水尽,燥湿得所时,急耕则【七】●楱 之。至明年四月,又耕熟,勿令有块,即作●【八】垄 :一亩三垄,一垄之中,逆顺各一到,●中宽狭,正似 葱垄。从五月初,尽七月末,每天雨时,即触雨折取春 生少枝、长一尺以上者,插着垄中,二尺一根。数日即 生。
少枝长疾,三岁成椽。比如余木,虽微脆,亦足 堪事。一亩二千一百六十根【九】,三十亩六万四千八 百根。根直八钱,合收钱五十一万八千四百文。百树得 柴一载,合柴六百四十八载。载直钱一百文,柴合收钱 六万四千八百文。都合收钱五十八万三千二百文。岁种 三十亩,三年种九十亩;岁卖三十亩,终岁无穷。
凭柳【一0】,可以为楯、车辋【一一】、杂材 及枕。
《术》曰:“正月旦取杨柳枝着户上,百鬼不入 家。”
种箕柳【一二】法:山涧河旁及下田不得五谷之 处,水尽干时,熟耕数遍。至春冻释,于山陂河坎之旁 ,刈取箕柳,三寸截之,漫散即劳。劳讫,引水停之。 至秋,任为簸箕。五条一钱,一亩岁收万钱。山 柳赤而脆,河柳白而肕(十)。
《陶朱公术》曰:“种柳千树则足柴。十年之后 ,髡一树,得一载,岁髡二百树,五年一周。”
然则楸、梓二木,相类者也。白色有角者名为梓 。以(十四)楸有角者名为“角楸”,或名“子楸”; 黄色无子者为“柳楸”,世人见其木黄,呼为“荆黄楸 【一三】”也。
亦宜割地一方种之。梓、楸各别,无令和杂。
种梓法:秋,耕地令熟。秋末初冬,梓角熟时, 摘取曝干,打取子。耕地作垄,漫散即再劳之。明年春 ,生。有草拔令去,勿使荒没。后年正月间,斸移之, 方两步一树。此树须大,不得穊栽。
楸既(十五)无子,可于大树四面掘坑取栽移之 【一四】。亦方两步一根,两亩一行【一五】。一行百 二十树(十六),五行合六百树。十年后,一树千钱, 柴在外。车板、盘合【一六】、乐器,所在任用。以为 棺材,胜于柏松(十七)。
《术》曰:“西方种楸九根,延年,百病除。”
《杂五行书》曰:“舍西种梓楸各五根,令子孙 孝顺,口舌消灭也(十八)。”
是知荣、桐、榇、梧,皆梧桐也。桐叶花而不实 者曰白桐。实而皮青者曰梧桐,按今人以其皮青,号曰 “青桐【一七】”也。
青桐,九月收子。二三月中,作一步圆畦种之。 方、大则难裹,所以须圆、小。治 畦下水,一如葵法。五寸下一子,少【一八】与熟粪和 土覆之。生后数浇令润泽。此木宜湿故 也。当岁即高一丈。至冬,竖草于树间令满,外复 以草围之,以葛十道束置【一九】。不 然则冻死也。明年三月中,移植于厅斋(二十)之 前,华净妍雅,极为可爱。后年冬,不复须裹。成树之 后,树别下子一石。子于叶上生(二一 ),多者五六,少者二三也。炒食甚美。味 似菱芡,多啖亦无妨也。
白桐无子,冬结似子者,乃是明 年之花房【二0】。亦绕大树掘坑,取栽移之。成 树之后,任为乐器。青桐则不中用。于 山石之间生者,乐器则鸣(二二)。【二一】
青、白二材,并堪车板、盘合、木屧【二二】等 用。
按俗人呼杼为橡子,以橡壳为“杼斗”,以剜剜 (二四)似斗故也。橡子俭岁可食,以为饭;丰年放猪 食之,可以致肥也。
宜于山阜之曲,三遍熟耕,漫散橡子,即再劳之 。生则薅治,常令净洁(二五)。一定不移【二四】。 十年,中椽,可杂用。一根直十文。二 十岁,中屋槫(二六),一根直百钱。 柴在外。斫去寻生,料理还复。
凡为家具者,前件木,皆所宜种。十 岁之后,无求不给。
(一) “种”,院刻、金抄、明抄 、湖湘本卷首总目有,此处无,兹据总目加。
(二) 见《尔雅.释木》,文同。 注是郭璞注,“名守宫”作“名为守宫槐”。孙炎,亦 《尔雅》注者。“聂”音摺,合拢的意思。
(三) “宵炕”,金抄作“●炕” ,黄校、张校作“宵坑”,明抄作“●坑”,均误,据 院刻、湖湘本及《尔雅》原文改正。下文末一“炕”字 ,黄校、张校、明抄仍误作“坑”。
(四) “日”,院刻、金抄、明抄 误作“曰”,据湖湘本及《尔雅》郭注改正。
(五) “裹”,明抄误作“里”。
(六) 《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 篇及《劝学》篇均有“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句。《荀 子.劝学》篇亦有,“自”作“而”。
(七) “拦”,明抄误作“烂”。 又本篇各“拦”字原均作“栏”,字同,《要术》中二 字互见,本书统一从今写作“拦”。
(八) “摧”,明抄、湖湘本误作 “推”,据院刻、金抄改正。
(九) 院刻、金抄作“气”,唐韩
鄂《四时纂要》“六月”篇采《
要术》同;黄校、张校、明抄作“
而”,湖湘本误作“无”。“气壮”指生活力强,兹从
院刻。
(十) “肕”,明抄、湖湘本同; 《辑要》引作“韧”,字同;院刻误作“明”,金抄误 作“门”。
(十一)《诗义疏》文《太平御览》 未引。《诗经.鄘风.定之方中》孔颖达疏引陆玑《疏 》同《诗义疏》,惟起句作“梓者”,与“楸”字分开 ,更好。
(十二)“梓,楸”,院刻、金抄如 文,《辑要》引同;他本均倒作“楸梓”,大误。《诗 经.定之方中》孔颖达疏引陆玑《疏》作“梓者,楸之 疏理”云云,起句有“者”字,所指甚明。
(十三)“槚,楸也”,《说文》同 。“槚”,音贾,字亦作“槚”。《说文》又称:“梓 ,楸也。”“楸,梓也。”二者互训。
(十四)院刻、金抄、明抄作“以” ,他本及《辑要》引作“似”。“以楸”是在楸中分出 来,“似楸”则不是楸,《要术》明说栽楸,应以两宋 本作“以”为正。
(十五)“既”,张校、湖湘本、《 津逮》本误作“即”,湖湘本、《津逮》本并脱上面“ 楸”字,据院刻、金抄、黄校、明抄等补正。
(十六)院刻、金抄作“树”,明抄 作“株”,湖湘本等连下文“六百树”的“树”,并作 “株”。
(十七)院刻、金抄作“柏松”,他 本及《辑要》引均作“松柏”。又“胜于柏松”四字, 除《学津》本从《辑要》引改为大字外,他本均作双行 小注,兹改为大字正文。
(十八)后二句除《学津》本改为大 字正文外,他本均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十九)引《尔雅》两条,均见《释 木》,文同。注文均郭璞注,无“也”字。
(二十)“斋”,古多作“齐”。这 里厅斋,院刻、金抄亦作“齐”,他本均作“斋”,兹 从他本作今写。
(二一)“子于叶上生”,各本同, 惟《辑要》引“叶”作“包”,学津本、渐西本从之。
按梧桐花后结成蓇葖果 ,长约七至十厘米,有四至五片果瓣,在没有完全成熟 时即开裂,果瓣膜质,成叶片状,种子即着生于果瓣的 边缘。因此,古人就误认为“子于叶上生”。作“包上 生”当然比较合适,但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 亦作“叶”(该书实采自《要术》),说明是《辑要》 改的,故仍院刻之旧。
(二二)“乐器则鸣”,院刻、金抄 、明抄、湖湘本同,“鸣”指有优美悦耳的音响。《初 学记》卷二八及《太平御览》卷九五六“桐”引《要术 》作“为乐器则鸣”;《辑要》改作“作乐器尤佳”。
(二三)见《尔雅.释木》,无“也 ”字。“曰”,各本作“云”,此从明抄。注文同郭璞 注。
(二四)“剜剜”,各本同,是凹陷 如斗形的形容口语。《辑要》引作“成剜”,当系以意 改。日译本分开读成:“以橡壳为杼,斗以剜,剜以斗 故也”,并说末一“以”字是根据院刻来的,其实院刻 、金抄仍作“似”。“杼斗”、“橡斗”都是橡壳的俗 名,二字分不开。
(二五)院刻、金抄作“洁”,湖湘 本等作“洁”,字同。《要术》中二字互用,本书统一 作“洁”。
(二六)“槫”,除《津逮》本作“ 樽”外,他本均同,《辑要》引亦同。“樽”固然明显 是错字,“槫”音团,字书解释,于此不协,亦误。吾 点校记:“疑本‘●’字,音辟,《说文》:‘壁柱也 。’亦作‘欂’。”唐韩鄂《四时纂要》“二月”篇采 《要术》作“栋”。应是“●”或“栋”字之误。
【一】 槐是 Sophora japonica L. 。
【二】 “别”,各别;“根别”, 每一根。
【三】 “弱柳”,指垂柳(亦名水 柳),即上文“种柳”的“柳”,亦即通常所称的柳。 唐陈藏器《本草拾遗》:“柳,……江东人通名杨柳, 北人都不言杨。”说明北方只称为“柳”。宋苏颂《图 经本草》:“今人谓柳为杨柳,非也。”直到现在称垂 柳为“杨柳”,还是江南某些地方的通名。
【四】 “依主”,支撑成活幼树的 支柱。下文“以长绳柱拦之”,将幼树用长绳拦定在支 柱上。
【五】 “春生少枝”,当年春天长 出的新梢。
【六】 “杨柳”,指蒲柳,即青杨 或水杨,不是南方人也叫“杨柳”的垂柳,参看注释【 三】。《诗经.小雅.采薇》:“杨柳依依。”毛《传 》:“杨柳,蒲柳也。”
【七】 《广雅.释言》:“则,即 也。”这里即作“即”字用。古时“则”、“即”互通 ,《要术》中亦常互用。
【八】 “●”,见本卷《种榆白杨 》篇注释【一五】。
【九】 一垄长二百四十步(即亩长 ),一步六尺,每二尺插一根,共七百二十根。一亩三 垄(共宽一步,即亩宽),合共二千一百六十根。
【一0】“凭柳”,未详。胡桃科的 枫杨,也叫“枰柳”,“凭”、“枰”同音,未知是否 指此?
【一一】“楯”,音盾,是栏杆。“ 辋”,音罔,是轮圈。
【一二】柳属,叫做杞柳,俗名“白 箕柳”,叫做筐柳,枝条均适宜于编制簸箕、笆斗等用 ,故有箕、筐之名,《要术》所称“箕柳”,当属此类 。
【一三】梓是紫葳科,树皮灰白色, 结长荚果,像豇豆的荚。
《要术》分楸为二种, 以有荚者为“角楸”,当即一般所说的楸,和梓同属; 以黄色无子者为“柳楸”,也叫“荆黄楸”,则有未详 。
【一四】在树根的外围掘伤较近地面 的侧根促使发生根蘖的方法,与卷四《柰林檎》篇相同 。下文亦用于白桐。《群芳谱》:“种植白杨,伐去大 木根在地中者,遍发小条。候长至栗子、核桃粗,春月 移栽,勤浇之。”后代记载颇多,但以《要术》为最早 。
【一五】“两亩一行”,一亩的横□是 一步(六尺),楸的根蘖苗两步一株,所以两亩栽一行 。亩长二百四十步,株距亦二步,故“一行百二十树” 。这是北魏当时的亩制,是阔一步长二百四十步的长条 亩。
【一六】“合”,即今“盒”字。
【一七】“青桐”即梧桐。“白桐” ,未详。玄参科泡桐属的泡桐,别名桐、荣桐,雌雄同 株,木材轻软,有不易传热的特性,适宜于制作乐器等 用。所谓“花而不实”,有二种可能,一种是花的发育 不完全,一种是雌雄异株。《要术》所称,未知是此种 否?
【一八】“少”,作“稍”字用,意 即少量。
【一九】“置”是安放,引申为装盛 ,“束置”意即束裹。
【二0】“花房”,指花芽。
【二一】木材由许多管状细胞和纤维 组成,作为乐器,每一个管状细胞就是一个“共鸣笛” ,它们具有传音、扩音和共振的作用。大概这种生在山 石之间的白桐,它的无数个管状细胞和年轮的密致性与 均匀性,使乐器的“基音”与“泛音”得到了最好的共 鸣条件,所以音响特别好。但说青桐不好作乐器,则有 未详(青桐木材适宜于作琴瑟、琵琶等)。
【二二】“屧”,同“□”,音燮, 又音替,字亦作“屉”,是木鞋。王筠《说文句读》: “众经音义”云:‘屧,凿腹令空荐足者也。’然则□以 木为之而空其中也。”不同于现在的木屐。
【二三】“柞”,是壳斗科(山毛榉 科),也叫做“栎”,不是椅科中名也叫“柞”的。
【二四】“一定不移”,播种后植株 就固定下来,不移栽。
宜高平之地。近山阜,尤是所宜 。下田得水即(一)死。黄白软土为良。
正月、二月中,斸取西南引根并茎【二】,芟去 叶,于园内东北角种之,令坑深二尺许,覆土厚五寸。 竹性爱向西南引,故于园东北角种之。 数岁之后,自当满园。谚云:“东家种竹,西家治地。 ”为滋蔓而来生也。其居东北角者,老竹,种不生,生 亦不能滋茂,故须取其西南引少根【三】也。稻、 麦糠粪之。二糠各自堪粪,不令和杂。 不用水浇。浇则淹死。勿令 六畜入园。
二月,食淡竹笋(二),四月、五月,食苦竹笋 。蒸、煮、炰、酢【四】,任人所好。
其欲作器者,经年乃堪杀。未经 年者,软未成也。
《诗义疏》云(五):“笋皆四月生。唯巴竹笋 ,八月生,尽九月,成都有之。□【五】,冬夏生,始 数寸,可煮,以苦酒浸之,可就酒及食。又可米藏及干 (六),以待冬月也。”
《永嘉记》曰:“含●(七)竹【六】笋,六月 生,迄九月,味与箭竹笋相似。凡诸竹笋,十一月掘土 取皆得,长八九寸。长泽民家,尽养黄苦竹【七】。永 宁南汉【八】,更年上【九】笋,大者一围五六寸。明 年应上今年十一月笋,土中已生,但未出,须掘土取; 可至明年正月出土讫。五月方过,六月便有含●笋。含 ●笋迄七月、八月。九月已有箭竹笋,迄后年四月。竟 年常有笋不绝也。”
《竹谱》曰(八):“棘竹【一0】笋,味淡, 落人鬓(九)发。●、●(十)二笋,无味。鸡颈(十 一)竹笋,肥美。□竹笋,冬生者也。”
《食经》曰:“淡竹笋法:取笋肉五六寸(十二 )者,按盐中一宿,出,拭盐令尽。煮糜(十三)一斗 ,分五升与一升盐相和。糜热(十四),须令冷,内竹 笋□糜中一日。拭之,内淡糜中,五日,可食也。”
(一) 院刻、金抄作“即”,明抄 、湖湘本作“则”。
(二) “笋”,或作“笋”,《要 术》中二字互见。此处及引《尔雅》、《说文》均作“ 笋,而引《诗义疏》则前一字作“笋”,后一字又作“ 笋”,甚为纷杂。《要术》各本,渐西本一律改为“笋 ”。本书亦统一作“笋”。
(三) 见《尔雅.释草》,无“也
”字。下文“孙炎曰”,系注《
尔雅》文,照他处例,应列在引《
尔雅》文后,这里是倒错。邢昺疏引孙炎注作:“竹初
萌生谓之笋。”
(四) 《说文》原文是:“笋,竹
胎也,从竹旬声。”“笋”,《
要术》原引作“笋”,是后人传抄
搞乱,字应作“笋”。
(五) 《诗经.大雅.韩奕》“维
笋及蒲”孔颖达疏引陆玑《疏》:“笋,竹萌也,皆四
月生。唯巴竹笋,八月九月生,始出地,长数寸,□(
按同煮),以苦酒、豉汁浸之,可以就酒及食。”与今
本《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同,但与《
要术》所引《诗义疏》大异。说者均以《诗义疏》即陆
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据此,其说不确。
(六) “干”,指干藏,没有问题 。“米藏”,各本同,似颇费解,其实不然。渐西本从 吾点校改作“采藏”,不必。按下文引《食经》有米粥 腌笋法,卷九《作菹藏生菜法》篇多用米饭或粥清腌藏 瓜菜,“米藏”即指此类,是利用淀粉糖化产生乳酸防 腐的菹藏法,不是错字。
(七) 本段内三“●”字,明抄、 湖湘本均如文,音惰,院刻、金抄均作“随”。按“随 ”“惰”相通,但此字一般作“●”,如晋戴凯之《竹 谱》作“●●”,他书亦作“□●”,兹从明抄。
(八) 今传晋戴凯之《竹谱》一卷
,是最早的竹谱。其书正文为四字韵语,其下分条作注
。《要术》此处所引“《竹谱》”,内容与戴《谱》注
文相合,当出戴《谱》,不过文字较简,当是节引。又
引《
竹谱》及下条《食经》文,自“曰
”字以下原均作双行小字,兹一律改为大字。
(九) 金抄及明清刻本作“须”, 《太平御览》卷九六三引《竹谱》同(戴凯之《竹谱》 正文作“鬓”,注文作“须”);黄校、张校、明抄作 “●”,是“鬓”的俗写,兹从院刻作“鬓”。
(十) “●”,院刻、金抄、明抄
同,此字字书未收;他本作“●”,误。“●”,各本
同,湖湘本、津逮本讹作“节”。按戴凯之《
竹谱》有“●●”二竹,种:“●
●二种,至似苦竹,……●笋亦无味,江汉间谓之苦●
。见沈《志》。●音聊,●音礼。”《要术》“
●●”极可能是“●●”之误。
(十一)院刻、金抄作“颈”,《太 平御览》卷九六三引《竹谱》同;戴凯之《竹谱》作“ 胫”,《要术》卷十“笋〔五二〕”引《笋谱》亦作“ 胫”;他本均作“头”,误。
(十二)“寸”,明抄误作“升”, 他本不误。
(十三)“糜”是粥,此段四“糜” 字,明抄均作“麋”,字通,湖湘本均讹作“●”,兹 从院刻、金抄作“糜”。
(十四)“热”,明抄误作“熟”, 他本不误。
【一】 “后条”,指卷十“竹〔五 一〕”条,引录有主要是南方的许多种竹。
【二】 “茎”,竹的茎秆。
【三】 “根”,指地下茎,俗称“ 竹鞭”。合轴型的竹的竹鞭具有在地下横走的特性,横 走竹鞭的节上生芽,有的芽发育成笋,有的芽继续横走 长成新的竹鞭,笋长成竹秆,这样不断的延广,久之成 为大片散生新竹的竹林。西南向阳,易于延伸。“西南 引少根”即指向西南延伸的竹鞭上长出的幼年竹。
【四】 “炰”,这里同“缹”,卷 九《素食》篇有缹瓜茄等法,是一种油焖法。“酢”是 “醋”的本字,这里是指作成酸泡笋。
【五】 “□”,音眉,下文引《竹 谱》:“□竹笋,冬生。”《太平御览》卷九六三“□ 竹”引《竹谱》:“□竹,江汉间谓之箭竿,一尺数节 ,叶大如扇,可以为篷。”戴凯之《竹谱》:“是箭竹 类。一尺数节,叶大如履,可以作篷,亦中作矢。其笋 冬生。”与《诗义疏》“冬夏生”异。戴凯之所谓“箭 竹类”是指可以作箭而言,其实此竹在竹的分类上属于 箬竹属。
【六】 元李衎《竹谱详录》卷六: “●●竹,……今浙东沿海山中处处有之,大如足指, 坚厚修直,腹中白腴阑隔,状如湿□生衣。初生时,正 紫色,渐渐变红,年老则色白也。枝叶一如四季竹,亦 四季生笋可食。生南康者,未解箨时,辄有细虫食其笋 。箨脱之后,虫食处成赤纹类绣画者。浙东人家多取为 篱,匀整可爱。”
【七】 “黄苦竹”,卷十“竹〔五 一〕”引《孝经河图》:“竹之丑(类)有四:有青苦 者,白苦者,紫苦者,黄苦者。”
【八】 永宁,县名,汉置,即今浙 江省永嘉县。长泽、南汉大概都是县以下的小地名。
【九】 “更”,更番相接,一年不
断。浙东方言称出土、尝新为“
上”。
【一0】“棘竹”是□竹属的竹,参 看卷十“竹〔五一〕”注释【一七】。
种法:欲雨后速下,或漫散种,或耧下,一如种 麻法。亦有锄掊而掩种【二】者,子科大而易料理【三 】。
花出,欲日日乘凉摘取。不摘则 干。摘必须尽。留余(三)即合 【四】。
五月子熟,拔,曝令干,打取之。子 亦不用郁浥。
五月种晚花。春初即留子,入五 月便种,若待新花熟后取子,则太晚也。七月中摘 ,深色鲜明,耐久不黦【五】,胜春种者。
负郭良田种一顷者,岁收绢三百匹。一顷收子二 百斛,与麻子同价,既任车脂,亦堪为烛,即是直头【 六】成米。二百石米,已当谷田;三百 匹绢,超然在外。
一顷花,日须百人摘,以一家手力,十不充一。 但驾车地头,每旦当有小儿僮【七】女十百为群(四) ,自来分摘,正须平量,中半分取。是以单夫只妇,亦 得多种。
杀花法(五):摘取即碓(六)捣使熟,以水淘 ,布袋绞去黄汁【八】;更捣,以粟饭浆清而醋(七) 者淘之,又以布袋绞去汁,即收取染红勿弃(八)也。 绞讫,着瓮器中,以布盖上,鸡鸣更捣(九)令均,于 席上摊而曝干,胜作饼。作饼者,不得干,令花浥郁也 。
作燕(十)脂法:预烧落藜、藜、藋(十一)【 九】及蒿作灰,无者,即草灰亦得。以 汤淋取清汁初汁纯厚太酽(十二),即 杀花,不中用,唯可洗衣;取第三度淋者,以用揉花, 和,使好色也。揉花。十许遍, 势尽乃止。布袋绞取淳汁,着瓷□中。取醋石榴【 一0】两三个,擘取子,捣破,少着粟饭浆水极酸者和 之,布绞取沈,以和花汁。若无石榴者 ,以好醋和饭浆亦得用(十三)。若复无醋者,清饭浆 极酸者,亦得空【一一】用之。下白米粉,大如酸 枣,粉多则白。以净竹箸不腻者 ,良久痛搅。盖冒【一二】至夜,泻去上清汁,至淳处 止,倾着帛(十四)练角袋子中悬之。明日干浥浥【一 三】时,捻(十五)作小瓣,如半麻子,阴干之则成矣 。
合香泽【一四】法:好清酒以浸香【一五】:夏 用冷酒,春秋温酒令暖,冬则小热。鸡舌香【一六 】、俗人以其似丁子,故为“丁子香” 也。藿香【一七】、苜蓿【一八】、泽兰香【一九 】,凡四种,以新绵裹而浸之。夏一宿 ,春秋再宿,冬三宿。用胡麻油两分,猪脂一分, 内铜铛中,即以浸香酒和之,煎数沸后,便缓火微煎, 然后下所浸香煎。缓火至暮,水尽沸定,乃熟。以 火头内泽中作声者,水未尽;有烟出,无声者,水尽也 。泽欲熟时,下少许青蒿以发色。以绵幕(十六) 铛觜、瓶口【二0】,泻着瓶中。
合面脂法:用牛髓。牛髓少者, 用牛脂和之。若无髓,空用脂亦得也。温酒浸丁香 、藿香二种。浸法如煎泽方。煎 法一同合泽,亦着青蒿以发色。绵滤着瓷、漆盏中令凝 。若作唇脂者,以熟朱和(十七)之,青(十八)油【 二一】裹之。
其冒霜雪远行者,常啮蒜令破,以揩唇,既不劈 裂,又令辟恶。小儿面患皴【二二】者 ,夜烧梨令熟,以糠汤洗面讫,以暖梨汁涂之,令不皴 。赤蓬(十九)染布,嚼以涂面,亦不皴也。
合手药【二三】法:取猪●【二四】一具,摘 去其脂。合蒿叶于好酒中痛挼,使汁甚滑。白桃人 二七枚,去黄皮,研碎,酒解,取其汁 。以绵裹丁香、藿香、甘松香【二五】、橘核十颗 ,打碎。着●汁中,仍浸置勿出 ,瓷瓶(二十)贮之。夜煮细糠汤净洗面,拭干,以药 涂之,令手软滑,冬不皴。
作紫粉法:用白米英粉【二六】三分,胡粉【二 七】一分,不着胡粉,不着人面。和 合均调。取落葵子【二八】熟蒸,生布绞汁,和粉,日 曝令干。若色浅者,更蒸取汁,重染如前法。
作米粉法:梁米第一,粟米第二。必 用一色纯米,勿使有杂。●(二一)使甚细,简 去碎者。各自纯作,莫杂余种。其 杂米、糯米、小麦、黍米、穄(二二)米作者,不得好 也。于木槽中下水,脚踏十遍,净淘,水清乃止。 大瓮中多着冷水以浸米,春秋则一月, 夏则二十日,冬则六十日,唯多日佳。不须易水, 臭烂乃佳。日若浅者,粉不滑美。日 满,更汲新水,就瓮中沃【二九】之,以酒杷(二三) 搅,淘去醋气,多与遍数,气尽乃止。稍稍出着一砂盆 中熟研,以水沃,搅之。接取【三0】白汁,绢袋滤, 着别瓮中。粗沈者更研,水沃,接取如初。研尽,以杷 子就瓮中良久痛抨,然后澄之。接去清水,贮出【三一 】淳汁,着大盆中,以杖一向搅--勿左右回转--三 百余匝,停置,盖瓮,勿令鹿污。良久,清澄,以杓徐 徐接去清,以三重布帖(二四)粉上,以粟糠着布上, 糠上安灰;灰湿,更以干者易之,灰不复湿乃止。然后 削去四畔粗白无光润者,别收之,以供粗用。粗 粉,米皮所成,故无光润。其中心圆如钵形,酷似 鸭子白光润者,名曰“粉英”。英粉, 米心所成,是以光润也。无风尘好日时,舒布于床 上【三二】,刀削粉英如梳,曝之,乃至粉干。足将 住反(二五)手痛挼勿住。痛挼 则滑美,不挼则涩恶。拟人客作饼,乃作香粉以供 妆摩身体。【三三】
作香粉法:唯多着丁香于粉合中,自然芬馥。亦 有捣香末绢筛和粉者,亦有水浸(二六)香以香汁(二 七)溲粉者,皆损色,又费香,不如全着合(二八)中 也。
(一) 篇目和卷首总目不一致,在
《要术》中相当多。这里“栀子”,总目作“及栀子”
,下面附注,总目有,这里没有。明清刻本在篇题下据
总目补入附注(但《津逮》本、《学津》本有倒错),
兹亦补入。此外,本篇篇题还和内容不符,即篇中根本
没有提到“栀子”,和《漆》篇没有提到种漆同样有矛
盾。《农政全书》卷三八引有《
要术》种栀子法,其实引自《农桑
辑要》“新添”的资料,徐光启误题书名。
(二) 这二句原作双行小注,但是 正文,兹改为大字。
(三) 院刻、金抄作“留余”,唐 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引《要术》同;明抄、湖 湘本作“余留”。
(四) “十百为群”,从院刻、金 抄;明抄作“十百余群”,他本作“百十余群”。
(五) 本条除“杀花法”标题外, 余原作双行小字,兹改为大字。
(六) “碓”,金抄、湖湘本同;
院刻《吉石盦》影印本模糊,但尚可辨认是“碓”,日
人小岛尚质影写本误写作“●”;明抄误作“
确”;黄校刘录亦误作“确”,但
黄校陆录不误,张校未校出。
(七) “醋”,从明抄、湖湘本; 金抄作“□”,当是“●”字,院刻模糊。
(八) 院刻、金抄、明抄、湖湘本 等均作“□”,渐西本作“弃”,二字同,《要术》中 互用,本书统一作“弃”。
(九) 明抄作“捣”,院刻、金抄 、湖湘本仍作“捣”。本书统一作“捣”。
(十) 各本作“燕”,明抄作“臙 ”。臙脂字古多作“燕”。
(十一)“藋”,明抄误作“藿”, 他本不误。
(十二)酒、醋浓厚叫做“酽”,由 这一意思引申,凡液汁浓厚乃至云雾浓密都叫做“酽” 。这里指灰汁浓厚。金抄作“●”,误;院刻不清,似 是“酽”的残形字;明抄、湖湘本作“酽”。
(十三)“用”,从院刻、金抄;明
抄误作“可”;湖湘本空格,《
津逮》本等脱。
(十四)院刻、金抄作“帛”,明抄 、湖湘本作“白”。
(十五)“捻”,明抄误作“稔”, 他本不误。
(十六)“幕”,原作“羃”,字同 ,他处多作“绵幕”,本书统一作“幕”。
(十七)院刻、金抄、湖湘本作“朱 ”,指朱砂;黄校、张校、明抄作“米”,误;渐西本 不从湖湘本而改从黄校作“米”,尤误。
(十八)“青”,金抄空格,他本作 “青”。
(十九)“赤蓬”,院刻、金抄、黄 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同;湖湘本、《津逮》本、学 津本作“赤连”。所谓“染布”是指将这种植物的带润 滑性的液汁浸染在布上,准备随时嚼汁涂面用,不是一 般的染布。唐韩鄂《四时纂要》“五月”篇作“燕脂法 ”和《要术》最大的不同点,就是将红花汁先染在布上 ,然后再用灰汁褪出布上的红汁来作臙脂。这个和这里 的“赤蓬染布,嚼以涂面”的方法相类似。但“赤蓬” 未详何种植物,也许有错字。
(二十)明抄、湖湘本等脱“瓶”字 ,据院刻、金抄补。
(二一)“●”音肺(又音伐),舂
的意思。院刻从“●”,金抄、黄校、张校、明抄从“
□”,是沿讹字,兹改正。明清刻本或误析为“白”、
“第”二字分入小注(《津逮》本、《学津》本),或
以“
研●也”三字入正文(渐西本),
更误。此字卷七、卷八、卷九各篇颇多,正讹各体互见
,本书一律作“●”。
(二二)院刻、金抄作“穄”,是正 字;黄校刘录、张校作“●”,黄校陆录作“黍”,明 抄作“●”,他本作“榛”,均讹。
(二三)院刻、金抄作“酒杷”,是 ;明抄作“手杷”,他本作“手把”,均误。
(二四)“帖”,即贴上去,院刻残 烂作“怙”,金抄误作“怙”;据明抄、湖湘本改正。
(二五)院刻、金抄、湖湘本作“将 住反”,音沮;黄校、张校、明抄误作“将仕反”。“ 足手”犹言多手、并手,参看卷七《造神曲并酒》篇注 释【四二】。
(二六)院刻、金抄作“浸”,明抄 、湖湘本误作“没”。
(二七)明抄、湖湘本作“汁”;院 刻、金抄误作“十”。
(二八)“合”,黄校、明抄及明清 刻本同(湖湘本误作“令”),今通作“盒”;院刻、 金抄作“香”,不如“合”合适。
【一】 菊科的红花,其花含有红花 红色素,可制臙脂及染料,也供药用,一名“红蓝花” 。
栀子,即茜草科,果实 可作黄色染料,但篇内并没有提到栀子。
【二】 “掊”,即今“刨”字。“ 锄掊而掩种”,就是刨坑点播,再覆上土。
【三】 采红花用三指(拇指、食指 和中指)抽出头状花序的筒状花冠,这是人们需要的部 分。花冠的下半部已断去,所以这时必需注意勿伤及基 部的子房,因为还要留着结子。点播的植株较稀,分枝 多,花大,所以说“子科大而易料理”。
【四】 “合”,指蔫合,即萎谢。 《天工开物》卷三:“采(红)花者,必侵晨带露摘取 ,若日高露旰,其花即已结闭成实,不可采矣。”又说 :“红花逐日放绽,经月乃尽。”按红花开花时间最多 不超过四八小时,花瓣由黄变红时,必须及时采摘,一 般在二四至三六小时内采的,花色最为鲜美,过后就变 暗红色而凋萎。如在今天早晨看到花蕾内露出一些黄色 小花瓣时,明天早晨就要采。采时要在清晨露水未干前 ,不迟于上午十时,因红花多刺,日出后渐干燥而刺硬 ,伤人。《要术》和《天工开物》所记都是正确的。
【五】 “黦”,音郁,《广韵》: “黄黑色也。”
【六】 “直头”是两头抵直的意思 ,即是说二百石红花种子抵得上二百石米。
【七】 古时“童”指奴仆,而儿童 的童作“僮”,后来二字乃互易。参看《要术》自序注 释【五一】。
【八】 红花除含有红花红色素外, 并含有红花黄色素,而前者含量较少,后者含量较多。 《天工开物》卷三:“红花……黄汁净尽,而真红乃现 。”故必须一再绞去黄色素。《要术》因为作饼不容易 干,所以主张散收。但《 农桑衣 食撮要》“五月”及《天工开物》卷三则必须用青蒿覆 盖一宿,□成薄饼,阴干贮用,但忌近湿地。
【九】 “落藜”,《说文系传》“ 藜”字下:“今落帚,或谓落藜,初生可食,藜之类也 。”“落帚”即藜科的地肤,茎枝可制扫帚,故名。而 《本草纲目》卷二七:“藜,……河朔人名落藜。”则 “落藜”就是藜的别名。但下文已经有“藜”,应非贾 氏所指。“藋”音调,即所谓“蔏藋”、“ 灰 藋”,是藜的一类,但未详何种。
【一0】“安石榴”即石榴。《图经 本草》:“安石榴,……花有黄、赤二色。实亦有甘、 酢二种。甘者可食,酢者入药。”酸石榴除入药外,古 时多利用其有机酸作为媒染剂或各种配料,在《要术》 中也常用。
【一一】单独一样,不杂和他物叫做 “空”。《要术》中常这样用。
【一二】《广雅.释诂二》:“冒, 覆也。”“盖冒”,即以器盖覆。
【一三】“浥浥”,半干状态。
【一四】“香泽”,《释名.释首饰
》:“香泽者,人发恒枯悴,以此濡泽之也。”即今润
发油。明杨慎《丹铅总录》卷四“香泽”引《
乐府》:“八月香油好煎泽。”
【一五】植物性芳香油溶解于乙醇, 不溶解于水。此法用乙醇稀溶液浸取植物性芳香油,然 后过渡到植物性油脂中,再蒸去水分,制成润发油。同 样的方法用于固态的动物性油脂,则成“面脂”。
【一六】“鸡舌香”即桃金娘科的丁 香,又名“丁子香”、“丁子”。所用是它的干燥花蕾 ,其形如钉,故名。“ 丁”即古 “钉”字。但也有以母丁香(近于成熟的丁香果实)为 “鸡舌香”的。
【一七】藿香是唇形科。
【一八】“苜蓿”,即所谓“苜蓿香
”,古时多用以配制香料,如唐王焘《外台秘要》卷三
二引载唐孙思邈《千金方》“生发膏方”及《
千金翼方》“裛衣香方”等就都用
“苜蓿香”,但未详是何种植物。豆科的草木樨,别名
野苜蓿,全草含有香豆素,可作芳香料,未知是否即是
此种。
【一九】泽兰有属菊科和兰科的二种 。古所谓“泽兰香”,一般指菊科的。
【二0】“以绵幕铛觜、瓶口”,用 丝绵薄薄地罩在铛嘴和瓶口上,一次作两重的过滤。“ 铛”音枪,即“枪”字,这里是带嘴的小型铜锅。“觜 ”即“嘴”字。
【二一】“青油”,未详。卷三《荏
蓼》篇说“荏油色绿”,但“不可为泽,焦人发”;又
现在有叫□油为青油,恐均非所指,而金抄“
青”字空白,究竟是否是“青油”
,亦尚未可必。
【二二】“皴”,音村,皮肤干裂。
【二三】“手药”,防止手和面部冬 天皴裂的润肤剂。
【二四】《本草纲目》卷五十“豕” :“●,……一名肾脂,生两肾中间,似脂非脂,似肉 非肉。”“●”音夷,亦借用同音“胰”字,但非胰脏 。《本草纲目》并载有猪●浸酒防皴裂方。现在群众也 还在采用,用酒浸之,方法简便,防皴裂极有效。
【二五】败酱科的,亦名“甘松香” ,多年生草本,根茎有浓烈香气,可制香料,并供药用 。
【二六】“白米英粉”,精白度很高 的米粉沉淀,制法见下段“作米粉法”。
【二七】“胡粉”,即铅粉。唐梅彪
《石药尔雅.释诸药隐名》:“
一名锡粉。”《天工开物》卷十四
有造胡粉法。
【二八】落葵科的落葵,又名臙脂菜 ,其子实为浆果,含有紫色素,可作傅面粉。《名医别 录》陶弘景注:“其子紫色,女人以渍粉傅面为假色。 ”宋苏颂《图经本草》:“俗呼曰胡燕脂。子可妇人涂 面及作口脂。”
【二九】“沃”,灌水。
【三0】“接取”,在上面舀,不是 上倾下接,下文“以杓徐徐接去清”可证,并参看卷八 《黄衣黄蒸及糱》篇注释【二】。
【三一】“贮”是贮藏,“贮出”指 从这一容器中拿出装入另一容器,义同“倾出”、“挹 出”。有时迳称为“贮”,如下篇《种蓝》。
【三二】“床上”,意即“床箔上” (见本卷《漆》篇)。
【三三】魏晋南北朝士大夫生活奢靡
腐化,何晏粉不离身,被称为“
傅粉何郎”,《颜氏家训.勉学》
篇说梁朝膏粱子弟,无不香料薰衣,搽粉涂臙脂。《要
术》作香粉以供妆摩身体”,看来至《要术》时期,此
风未煞。
《广志》曰:“有木蓝。”
今世有茇(二)赭蓝也。
蓝地欲得良。三遍细耕。三月中浸子,令芽生, 乃畦种之。治畦下水,一同葵法。蓝三叶浇之。晨 夜再浇之。薅治令净。五月中新雨后,即接湿耧耩 ,拔栽之。《夏小正》曰:“五月启灌 (三)蓝蓼。”三茎作一科,相去八寸。栽 时宜并功(四)急手,无令地燥也。白背即急锄。 栽时既湿,白背不急锄则坚确(五)也 。五遍为良。
七月中作坑,令受百许束,作麦●(六)泥泥之 ,令深【二】五寸,以苫蔽(七)四壁。刈蓝倒竖于坑 中,下水,以木石镇压令没。热时一宿,冷时再宿,漉 去荄【三】,内汁于瓮中。率十石瓮,着石灰一斗五升 ,急手抨普彭反之,一食顷止。 澄清,泻去水,别作小坑,贮蓝淀着坑中。候如强粥, 还出瓮中,蓝淀成矣。
种蓝十亩,敌谷田一顷。能自染青者,其利又倍 矣。
崔寔曰:“榆荚落时,可种蓝。五月,可别(八 )蓝。六月,可种冬蓝。冬蓝,木蓝也 ,八月用染(九)也。”
(一) 见《尔雅.释草》,文同。 “箴”,音针,院刻、金抄误作“藏”,明抄、湖湘本 不误。注文与郭璞注同。
(二) “茇”,院刻、金抄、黄校 、张校同,明抄作“茇”,湖湘本作“茭”。《说文》 :“茇,草根也。”所谓“茇赭蓝”大概指这种蓝的根 是赭色的,兹从院刻。
(三) “启灌”,院刻、金抄、黄
校、张校、明抄、渐西本均作“
浴灌”,误;湖湘本又误作“洛灌
”,他本更误作“洛雚”。自北宋本到现在,《要术》
承误未改。按《夏小正》原文是:“五月……启灌蓝蓼
。”《夏小正》是汉戴德所传,他的解释是:“启者,
别也,陶而疏之也。灌者,丛生者也。”清顾凤藻《夏
小正经传集解》卷二:“陶,除也。……熊安生曰:‘
开辟此丛生之蓝蓼,分移使之稀散。’”说明“灌”是
“灌丛”的意思,指丛生的苗;“启”是“别”,“别
”就是移栽,下文引崔寔还有“五月可别蓝”可证。《
要术》这里正是说五月移栽蓝苗,故引《夏小正》文为
证。如果是“浴灌”,那只能勉强解释作灌溉,和正文
完全不相干,故据以改正。
(四) 院刻、金抄作“功”,黄校 、张校、明抄作“工”,湖湘本此注全脱。
(五) “确”,虽有坚强的意思, 仍应是“□”字之误,卷一《耕田》篇有“湿耕坚□” 。
(六) “●”,从院刻、金抄,他
本作“秆”。“●”,见卷三《
种蒜》篇校记(十一)。
(七) 明抄作“苫”,院刻、金抄 、湖湘本误作“苦”。“蔽”,明抄误作“●”。
(八) “别”指移栽,各本均作“ 刈”,误,据《四民月令》改正(《要术》卷二《水稻 》篇引崔寔也说“五月可别稻及蓝”)。
(九) 院刻、金抄作“染”,《四 民月令》同;黄校、张校、明抄作“叶”,湖湘本作“ 药”,均讹。
【一】 《本草纲目》卷十六记载有 五种蓝,其中三种是:“蓼蓝,叶如蓼;五六月开花, 成穗细小,浅红色;子亦如蓼。岁可三刈,故先王禁之 。……马蓝,叶如苦□,即郭璞所谓‘大叶冬蓝’,俗 中所谓板蓝者。……花子并如蓼蓝。……木蓝,长茎如 决明,高者三四尺,分枝布叶,叶如槐叶;七月开淡红 花;结角长寸许,累累如小豆角,其子亦如马蹄决明而 微小:迥与诸蓝不同,而作淀则一也。”
蓼科的蓼蓝,一年生草木 ,我国原产,南北各地,均有栽培,也单称为“蓝”。 《要术》的“蓝”,即指此种。“茇赭蓝”可能是蓝的 一个品种。
马蓝,爵床科,多年生灌 木状草本,产于较暖地带。其根供药用,现在中药上还 称为“板蓝根”。郭璞注尔雅所称的“大叶冬蓝”,即 指此。
木蓝 ,豆科,常绿灌
木,叶似槐叶,亦称槐蓝。产于广东、福建等省。广志
多记载有南方植物,所指即是此种。惟《要术》引崔寔
《四民月令》注:“冬蓝,木蓝也。”而《 唐
本草》、《图经本草》也都说木蓝出岭南,《四民月令
》地区不可能种木蓝。郭璞注《
尔雅》称马蓝为“大叶冬蓝”,《
本草衍义》、《救荒本草》称马蓝为“大叶蓝”或“大
蓝”,疑《四民月令》注的“木蓝”为“大蓝”之误。
【二】 “深”,指泥层的厚度。
【三】 “荄”,音该,原义是草根 、枯茎,这里指残余的茎叶。
《广志》曰:“陇西紫草,染紫之上者。”
《本草经》曰(二):“一名紫丹。”
《博物志》曰(三):“平氏山之阳【三】,紫 草特好也。”
宜(四)黄白软良之地,青沙地亦善;开荒黍穄 下【四】大佳。性不耐水,必须高田。
秋耕地,至春又转耕之。三月种之:耧耩地,逐 垄手下子,良田一亩用子二升半(五) ,薄田用子三升。下讫劳之。锄如谷法,唯净为( 六)佳,其垄底草则拔之。垄底用锄, 则伤紫草。
九月中子熟,刈之。候稃芳蒲反 燥载聚【五】,打取子。湿载, 子则郁浥。
即深细耕【六】。不细不深,则 失草【七】矣。寻垄以杷耧取,整理。收 草宜并手力,速竟为良,遭雨则损草也。一扼【八 】随以茅结之,擘葛弥善。四扼 为一头,当日即斩齐【九】,颠倒十重许为长行,置坚 平之地,以板石镇之令扁。湿镇直而长 ,燥镇则碎折,不镇卖难售也。两三宿,竖头着日 中,曝之浥浥然。不晒则郁黑,太燥则 碎折(七)。五十头作一“洪”【一0】,“洪”,十 字,大头向外,以葛缠络。着敞屋下阴凉处棚栈【 一一】上。其棚下勿使驴马粪及人溺,又忌烟,皆令草 失色。其利胜(八)蓝。
若欲久停者,入五月,内着屋中,闭(九)户塞 向【一二】,密泥,勿使风入漏气。过立秋,然后开出 ,草色不异。若经夏在棚栈上,草便变黑,不复任用。
(一) 见《尔雅.释草》,无“也 ”字。“藐”音邈。“茈”音紫,通“紫”。“一名紫 ●草”是注文,和郭璞注有不同,大概《要术》是摘引 。“●”(音戾),明抄、湖湘本、《津逮》本如字, 院刻、金抄作“芨”,误。郭璞注是:“可以染紫。一 名茈●,《广雅》云:”“《广雅》云”见《广雅.释 草》,文作:“茈●,茈草也。”
(二) 《神农本草经》“紫草”下 记载:“一名紫丹,一名紫芺。”
(三) 今传《博物志》不载此条。 按《神农本草经》“紫草”下陶弘景注引《博物志》及 《太平御览》卷九九六“紫草”引《博物志》均作:“ 平氏阳山,紫草特好。”
(四) 湖湘本、《津逮》本脱“宜
”字,据院刻、金抄、明抄补(
《辑要》引亦有)。
(五) “二升半”,从院刻、金抄 (《辑要》引同);明抄、湖湘本作“二升”。
(六) 院刻、金抄作“为”;明抄 、湖湘本作“唯”,非。
(七) “碎折”,唐韩鄂《四时纂 要》“三月”篇作“称折”。
(八) “胜”,明抄讹作“□”( 芝麻古名“苣□”)。
(九) “闭”,院刻、金抄作“● ”,是闭的俗写,他本如字。
【一】 紫草,属紫草科,多年生草 本,根颇粗壮,长约七至十五厘米,粗可达一点五厘米 ,含有紫草红色素,可作紫色染料,也供药用,质脆, 易折断。果实为粒状小坚果。
【二】 关于“紫●草”的解释,唐 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九的卷五三“蒨草”下解释说 :“一名茈●,一名茅搜,可以染绛。”“蒨”即“茜 ”字,则是指茜草科的茜草,和《广雅》解释作紫草不 同。按《尔雅.释草》:“茹藘,茅搜。”郭璞注:“ 今之蒨也,可以染绛。”“茅搜”是茜 草,没有问题,但不是紫草,茜草染红色,即所谓“染 绛”,但紫草染紫色,玄应以“茈●”为茜草的别名, 似有混淆。
【三】 “平氏山之阳”,平氏,县 名,汉置,在今河南省桐柏县。
【四】 “下”,即“底”;“开荒 黍穄下”,指前作是黍穄的新开荒地。卷一《耕田》篇 :“耕荒毕,……漫掷黍穄”,卷二《黍穄》篇:“凡 黍穄田,新开荒为上。”
【五】 “载聚”,意即积聚。《说 文》:“载,乘也。”“乘,覆也。”有载必有覆,故 载、覆互训。《释名.释姿容》:“载,在也,在其上 也。”
【六】 “即深细耕”,目的在收根 作染料,是“九月中子熟,刈之”后随即进行的工作, 中间“候稃燥载聚,打取子”的打子工作是在稃壳干燥 后才进行。
【七】 “草”,指紫草根,下同。
【八】 “一扼”,犹言“一把”, 唐韩鄂《四时纂要》“三月”篇“扼”即作“把”。
【九】 “斩齐”,斩去残茎及须根 。
【一0】“一洪”,作为一大捆的特 用俗语。四把作一头,五十头捆成一洪。捆法是大头向 外,小头向内,一头一头十字交叉地排叠起来,外面再 用葛缠好。
【一一】“敞屋”,“敞”是开敞, 即无壁的“厂”屋。“棚栈”,在厂屋下用连排横木格 起来的棚架。
【一二】“向”,原指朝北的窗,这 里泛指窗户。
《周官》曰(一):“仲冬斩阳木,仲夏斩阴木 。”郑司农云:“阳木,春夏生者;阴 木,秋冬生【二】者,松柏之属。”郑玄曰:“阳木生 山南者,阴木生山北者。冬则斩阳,夏则斩阴,调坚□也 。”按柏之性,不生虫蠹,四时皆得,无所选焉。山中 杂木,自非七月、四月两时杀者,率多生虫,无山南山 北之异。郑君【三】之说,又无取。则《周官》伐木, 盖以顺天道,调阴阳,未必为坚肕之与虫蠹也。
《礼记.月令》(二):“孟春之月,……禁止 伐木。郑玄注云:“为盛德所在也。” ……孟夏之月,……无伐大树。“ 逆时气也。”……季夏之月,……树木方盛,乃命 虞人【四】,入山行木,无为斩伐。“ 为其未(三)坚肕也。”……季秋之月,……草木 黄落,乃伐薪为炭。……仲冬之月,……日短至【五】 ,则伐木取竹箭。此其坚成之极时也。 ””
《孟子》曰(四):“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 可胜用。”赵岐注曰:“时谓草木零落 之时;使材木得茂畅,故有余。”
《淮南子》曰(五):“草木未落,斤斧不入山 林。”高诱曰:“九月草木解【六】也 。”
崔寔曰:“自正月以终季夏,不可伐木,必生蠹 虫。或曰:‘其月无壬子日,以上旬伐之,虽春夏不蠹 。’犹有剖析间解之害,又犯时令,非急无伐。十一月 ,伐竹木。”
种地黄法【七】:须黑良田,五遍细耕。三月上 旬为上时,中旬为中时,下旬为下时。一亩下种【八】 五石。其种还用三月中掘取者。逐犁后如禾麦法下之。 至四月末、五月初生苗。讫至八月尽九月初,根成,中 染。
若须留为种者,即在地中勿掘之。待来年三月, 取之为种。计一亩可收根三十石。
有草,锄不限遍数。锄时别作小刃锄,勿使细土 覆心。今秋取讫,至来年更不须种,自旅生【九】也。 唯须锄之。如此,得四年不要种之,皆余根自出矣。
(一) 见《周礼.地官》“山虞” ,文同。“郑玄曰”作“玄谓”,是郑玄先引郑司农( 名众)的解说,然后申以己见。这里作二人分注,是贾 氏所改。“冬则斩阳”以下郑玄注作:“冬斩阳,夏斩 阴,坚濡调”,余同。
(二) “无”,《月令》均作“毋 ”;“无为斩伐”,作“毋有斩伐”,余同。注文均《 郑玄》注,除虚字互异外,余亦同。
(三) “未”,黄校、明抄误作“ 木”,院刻、金抄、湖湘本同郑玄注作“未”。
(四) 见《孟子.梁惠王上》篇, 句末有“也”字。赵岐注无“得”字。
(五) 见《淮南子.主术训》,“
不”下有“得”字。今本高诱注作:“九月草木节解,
未解不得伐山林也。”与《要术》引异。按《
淮南子》有许慎及高诱注本,许注
本久已佚失。今本题高诱注者,杂有许注文,而题许慎
注者(如《四部丛刊》本),实际多同高注本。二本实
已混淆,无从分别。隋杜台卿《玉烛宝典》及唐玄应《
一切经音义》多引许注,则其书唐时尚在。
【一】 “□”同“惫”,《玉篇》 :“火干也。”指逼近火旁烘炙。章炳麟《新方言.释 器》认为后来变成“焙”字。
【二】 “生”,不凋谢,意谓常绿 。
【三】 “郑君”,指郑玄。这里贾 氏不同意二郑之说。
【四】 “虞人”,管山林泽苑的官 。
【五】 冬至日最短,因亦称冬至为 “短至”。
【六】 “解”是枝叶凋落,即今本
《淮南子》注所谓“节解”。《
文选》左思《吴都赋》:“草木节
解。”唐吕延济注:“草木凋落。”
【七】 地黄,属玄参科,多年生草 本,其根可染黄色,亦供药用。卷三《杂说》篇有用地 黄根染御黄法,本篇亦系用作染料。又此条种地黄法应 附在种染料作物各篇之后,现在附在这里,可能是在全 卷写成后再补上的。
【八】 “种”,指种根,即地黄根 ,下同。
【九】 “旅生”,原指野生,这里
指自宿根发生,参看卷三《种胡荽》篇注释【一0】。
但地黄连作,影响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