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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虫这一种东西(本来应该称为生物),我向来没有太大的好感。 稍为可以接受的,大概是中国广东省著名的“碎仔焗禾虫”,在酒酣耳热之余,来一砵焗得香喷喷的“禾虫料理”,也许会比盐焗花生或者是炸薯仔片更刺激一些。 在台北天母区的啤酒屋,很流行用炸蟋蟀来佐啤酒,但我敬谢不敏。 在西安,蝎子成为上菜,据说营养价值很高,含丰富蛋白质,多吃有益,尤以活吃更妙。 沪菜有“蚂蚁上树”,我常常吃,但那只是一个徒具昆虫之名而无蚂蚁之实的菜谱名称。 算来算去,昆虫之中,以蜜蜂最好,因为蜂蜜又可口又有益。我的管家老卫更有“独步单方”,他对我说:“泻秘蜜。” 老卫,是我生命中最尊敬也最讨厌的人物。自我懂性以来,他从来没有转换过职业。 他是云雾轩的管家,身高一点九八米,永远都穿着雪白的衬衫,讲话精简得令人肃然起敬,然后给他气得弯腰喷饭,以至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他对蜂蜜的评价是“泻秘蜜”,比八股文章还更令人讳莫如深。但我认识此君久矣,当然很明白那是什么意思。 但本故事正在开始,这些琐碎事情,暂且容后交待,以免阻碍了“主题曲”的正常进展。 我最喜欢的一句开场白是“旅行使人存在。” 其实,这句话的始创人并不是我,而是某君。 这位“某君”,我在很久以前便已忘记了他的名字。 我始创的是惊奇俱乐部,从一开始便是会长,至今地位仍旧稳如泰山,并未受到太严峻的考验。 我总是认为,旅行虽然能令人感到存在,也同时令人觉得自己更渺小。 大自然景象越伟大,越发显得人如蚂蚁,甚至是连蚂蚁也不如,真个是何其微不足道。 早几年,我的足迹已踏遍了大半个地球,随着许多极权主义的国家纷纷对外开放,在这几年间,我又把余下来不曾到过的地方,一一努力开发。 最少,我现在可以知道,在古巴有些百姓的工资,月入不足港市百元,要是急于乘搭飞机,用这份月薪来乘坐计程车,从旺角前往赤腊角机场,大概还没爬上青马大桥,就得请君落车,另谋他法。 但古巴政府对百姓的福利,照顾得十分周全,也是事实。最少,生了病看医生,连打针吃药,毋须付出分文,决不会“诊金先惠,然后医人。” 至于越南的胡志明市,气象也和早十几年前大不相同。现时经济挂帅,只要手头上有金光四射的信用卡和适当的美钞,大可以在闹市之中打几十个筋斗,然后找最地道的越南菜品尝,以至是找一大群滞留在越南大半辈子的华藉朋友,高高兴兴地做任何属于奉公守法的事情。 但旅行得太多,不免疲倦。 鸟倦知还,最妥当的做法,便是回到自己的老巢,泡一个险险可以把皮肤灼熟的热水浴,然后只是穿着一条空空荡荡的子烟囱内裤,写写意意地躺卧在摇椅上,一面喝酒,一面吃老卫亲手煮的捞什子羊扒。 别人老是嚷着一年比一年苍老,我却大受无数奇人怪事的影响,心中总是觉得自己一年比一年更青春。小高曾向我提出警告:“这可能会是神经分裂症的先兆。” 鉴于他快将成为人父,我对这个混蛋越来越是迁就。要是他在一年前斗胆在我面前胡说八道,早已给我扔入垃圾堆填区,当作城市废物草草埋掉。 以前,总是只懂得吃牛扒、猪扒。但近年以来,却对羊牯们情有独钟,手抓羊肉也好,涮羊肉也好,羊腩堡也好。总之,无羊不欢,大概是爱上了那些令人回味无穷的羊膻气味。 老卫不但泡制牛扒颇有一手功夫,对于羊扒的腌制,以至是火候的掌握,更是恰到好处,可惜他身形特别高大,放在荧幕小小的画面中未免是过于挤拥,不然的话,他很有可能成为另一个蔡澜。 那一天,老天爷大概是为了地球上天天都有战争,每一分钟都有人饿死,因此在我的露台上洒下了几滴眼泪。大概在半个世纪之前,已经有一首十分悦耳的国语时代曲唱了出来,此谓之“毛毛雨”。 我在露台上喝“狼牙棒”,那是一个牌子不怎么著名,但酒质却充满橡木气味,令人一尝之下有如“噗”声掉入酿酒桶里的白兰地。 法国人当然没有“狼牙棒”这种“名字”,但由于它的酒瓶设计,十分古怪,有点像是“金枕头”。 干脆一点形容,这酒瓶很像是榴梿涟,但司徒九却没有联想起这种气味有如猫粪般的生果,反而大发思古幽之情,忆起了中国古代的一种武器一一狼牙棒。 这瓶酒是他从法国南部一座古老酒厂中带回来送给我的,既然他说这是狼牙棒便是狼牙棒,反正无论叫什么名字,酒质都是一样的。 酒上佳,羊扒也上佳,天降毛毛雨洒在我头上,情调更是一流。 就在这时候,老卫捧着一个银盘,上面放着一块鹅肝多士,一杯乌龙冻茶,还有一具室内无线电话。 我一看之下,不期然地苦笑:“可以吃的,可以喝的和可以用来当石头掷掉的东西,全部在这银盘上。” 我首先把鹅肝多士咬了一口,又喝了半杯乌龙冻茶,始作评语:“鹅肝咸了一些,冻茶冻而不香,大概是茶叶存放太久之故。” 老卫仍然站在我身边,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银盘上的无线电话。 我大不耐烦,终于问:“是谁打来的?” 老卫答:“她。” 他的说话,往往精简得有如哑谜。但除了“她”之外,他是绝不会把一个人的名字说得这样含糊的。 我几乎立刻从摇椅上跳了起来:“怎么不旱一点说!”我一抓起电话,立刻就听见“她”的声音。 “她”当然就是方维梦。 维梦。 梦。 我的梦。 “你在哪里?可知道我每天都挂念着你,险些连老卫泡制的羊扒也咽不下去?”我把电话抓得很紧,唯恐它忽然会化作一块滑不留手的肥皂。 维梦的声音,似在梦境中迷迷糊糊地响在我耳边,她道:“我在一座美丽湖泊的底部,享受着和煦迷人的阳光,你能不能和我在这里会合?” 我毫不犹豫,一口答允:“要不要带备潜水衣,潜水用品?要是有需要,我还可以找几个潜水教练一起出发。” 她笑了起来:“你弄错了,我们需要的,也许是攀山队的教练。” 我皱了皱眉:“方大小姐,你到底在地球上的那一个湖泊?” 维梦娇笑一声,说出了一个地方的名字。她一说出这名字,我便立时恍然大悟,失声道:“原来如此。” 她似是隔着千山万水,透过遥远的空气给了我一个飞吻,然后就挂断了电话。 我立刻告诉老卫:“马上给我订飞机票,越快越好。” 老卫问:“往哪里去?” 我道:“加德满都。” 凡是熟识洛云脾气的人,都知道我做人有两大原则,第一是:言出必行。第二是:坐言起行。 所以,我很快就抵达尼泊尔的加德满都。对于这个古老的城市,我是常客,绝不陌生。 加德满都的国际机场,距离加德满都八公里,各为特里布位(TribhuVan)机场,设备并不先进。 才通过海关检查,出境大厅已有大量搬运员抢着要为旅客拿行李赚取小费。我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一直坚持自己携带行李。 在长途电话中,维梦已把落脚的居处告诉我知道,换而言之,她将会像个皇后般懒洋洋地等候我爬到她的脚下,让我激情地吻她纤秀动人的足背。 她是个混帐的女子,我恨不得把她当作是一匹雌马,狠狠的骑在她背上,一鞭又一鞭的抽个不亦乐乎。 但每一次,她都在我背上扮演女骑师的角色,把我鞭挞得体无完肤,我枉为男子汉大丈夫,更枉为惊奇俱乐部的会长。 她是我的灵魂,她是我的生命,两句说话合凑起来,她便也就是我的死穴。 上一次,她只是懒懒闲闲的拨了一个电话,我便巴巴的飞到非洲好望角,再然后从好望角亲自驾驶一架海猎鹰式战机,登上一艘奇哉怪也的核子航空母舰“伟大者号”。 在“伟大者号”我看见了天下间最匪夷所思的“猴子军事会议室”,更险些把一只完完整整的右拳,断送在一块不是玻璃的魔术玻璃之上。(详情请阅(新恐龙人))。 这都是拜方小大姐之赐。 人人都认为,洛云是一个又好奇又好胜又冲动的冒险家。 本来,这是铁一般的事实,但除此之外,我还有一个越来越比我更合符冒险家资格的未婚妻,这一点却从来没有人提及,更不会有人加以理会。 据说,她在早两年前,中了六合彩头奖,奖金对她来说不算太多,只有“区区三千多万”,但却已足够让她随随便便地推掉七八出电影的片约,来让她休息、充电。 但我知道,这是荒谬的谣传,维梦从来没有赌赙的习惯,投注六合彩这种事,她也许一辈子也不会干。 她本身是富家千金,又是著名的影后,她在经济方面永远都不会出现问题。 问题只在于她自己喜欢怎样度过她的每一天,如此而已。 还没离开机场出境大厅,忽然看见了一个似曾相识的中国籍男子。定睛一看,果然是他。 那是著名的大财阀温守邦! 温守邦是跨国企业集团的主席兼总裁,凡是经由他参与的庞大投资工程,金额动辄数以十亿美元计算。 像他那样的人,当然是十分忙碌的,而他行踪所及之处,通常都是和国际金融关系密切的大都市,诸如纽约、伦敦、东京、香港以至是上海等等。 可是,我竟然会在尼泊尔的一个机场出境大厅,遇上了这个超级大亨,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怪事。 而且,他分明正在等待着一个人的驾临。换一句又简单又直接的字句,那便是——接机。 堂堂纽约华尔街的一条“中国大鳄鱼”,怎会在这里“接机”?他在等谁?大概不会是我这个惊奇俱乐部的始创人兼会长吧? 可是,他一看见了我,便首先用一条雪白的丝质手帕抹汗,然后似笑非笑地颤动着脸颊上的肥肉,大步大步向我这边走了过来。 他的人还没到,又肥又多肉的手掌已尽量伸前,要跟我握手:“洛会长,你能够赶及这一班飞机,实在是太好了。” 我对温守邦这个人,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但也不怎样憎恶。对于他整个人的评分,我认为是五十五十,不过不失,勉强算是及格。 他看见了我,热情得像是一个恭候阔客久矣的舞女,我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是暗呼不妙。 我巴巴的赶到这个国家,只想见一个人,那是我的未婚妻子方维梦,除了她之外,我什么人都不想见,管他来的是大财阀还是克林顿总统。 但我一看见温守邦的神情,便知道我这次行程,又再度给维梦暗中摆布。我不晓得她在搞什么把戏,但事情一定和温守邦有关。 我被逼跟这个越来越肥胖的大亨握了握手,只觉得对方的手掌,全是黏黏濡濡的汗水。 同样是握手,由于对象不同,心情也就并不一样。要是现在跟我握手的是方维梦,我的五只手指一定会热情得多。 我相信,任何人和温守邦握手,都会是很热情的。因为他有钱。 但这人曾经秘密发展先进的科技工业,制造出神乎其技的“万能传真机”,也因为这个缘故,我被卷入一个不可思议的危险漩涡,在一列豪华车方快车之上,和一座“日本人山”齐藤景夫握手…… 握手!可以是一件最普通的事,但也可以是复杂得不可思议,就算用最先进的电脑再加上天才横溢的人脑,也没法子可以详细地分析出来。 在这短短一瞬间,也只不过是简简单单的握手动作,在我脑海中闪过的种种往事和念头,大可以用“罄竹难书”这些字眼来形容。 当然,我只能够知道自己的感受,至于温守邦的脑袋里想着的是什么事情,也就只有他自己才最清楚。 我们的握手礼,几乎是乍合即分,但温守邦却长长的吐一口气,道:“在今天上午,我甚至以为再也没有机会跟你握手了。” 我奇怪地瞧了他一眼,道:“只有三种人,是不能跟别人握手的,第一种是死人,第二种是双手都已断掉的人,还有最后一种,是和死人没有什么分别的植物人。敢问温总裁,你会认为自己几乎会变成了哪一种人?” 温守邦连想也不想,便答:“是第四种人。” 我嘿嘿一笑,脸上的神情肯定是不屑兼不满,这个大财阀,分明是存心要跟我抬杠。他在商场打滚多年,自然也是一条“挑通眼眉毛”的老狐狸,看见我神色不快,立时解释:“事情十分怪异,一时之间,也不知道应该从何说起。” 我冷冷一笑,道:“既然不想说,根本毋须多费舌唇。我是来渡假的,你有什么样怪异的遭遇,大可以找别的探险家从长研究,再见。” 我越来越习惯拒人于千里之外,也正因为这个缘故,至今未婚。 我嘴里说再见,脚步已朝着大门直走,温守邦大是着急,他一急之下,竟然抢着要和我拿行李。 我奇怪地望住他,道:“这是什么意思?你老人家大概不会跟其他搬运员争饭碗吧?” 温守邦苦笑了一下,隔了半晌才道:“两天之前,我曾经和方维梦小姐,谈过有关于惊奇俱乐部第七十九号会员的事。” 我陡地脸色一沉:“你说什么?”对于这个富商忽然在我面前提起惊奇俱乐部的其中一位会员,我的反应几乎像是一只给别人踩了尾巴的山猫。 毫无疑问,在许多人眼中,温守邦绝对是一位成功人士,但那只是别人的见解。 但对于我这个迹近乎愤世嫉俗的狂人,我半点也不羡慕温守邦。他虽然富可敌国,权势薰天,但他也同样失去了许多属于正常人的生活乐趣。 最少,他的婚姻生活并不愉快,儿女对他也不怎么孝顺,甚至是公然跟他顶撞,更甚至要脱离父子、父女关系,那几乎是众所周知的事情。 假如他本身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又或者是一个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那自然是无话可说的,但偏偏却又不是这样。 只能慨叹地说一句:“金钱并非万能。” 我甚至认为,他根本没有资格可以在我面前,提起惊奇俱乐部任何一位会员。 我瞪着他的脸,脚步总算是停了下来,我想听听他的解释。他的眼神,看来阴晴不定,过了很久很久,才迸出了一番这样的说话:“贵会的第七十九号会员,听说和方维梦小姐很有点渊源。但同时,这位会员,也是我的一个亲戚。” 我“哼”一声,道:“就算是你的亲戚又怎样?” 温守邦道:“她是著名的生物学教授,对地球上的各种各样昆虫,很有研究。尤其是对于飞蛾,蝴蝶和蜜蜂的认识,绝对是地球上十大权威之一。” 我冷冷一笑:“要是你对费博士的认识仅此为止,恐怕也不敢在我面前张牙舞爪。请问温总裁还有什么指教?” 温守邦深深的吸一口气,道:“费简娜是我的表妹,她是中巴混血儿,她母亲在巴西里约热内庐,是财雄势大的女强人,但她的丈夫,却是东京新宿著名的打手,杀人不眨眼,作奸犯科无恶不作。” 我冷冷地道:“你对这个日本传奇人物所下的定论,请恕洛某不敢苟同。在新宿,就连一些干探,私底下都认为堂本英夫是一条好汉。” 温守邦却顽固地坚持:“我表妹是了不起的科学家。但这个在东京好事多为的流氓地痞,绝对是个要不得的混蛋!” 我牢牢地瞧着温守邦的脸:“你可以简略一点,说出堂本英夫得罪阁下的经过吗?” 温守邦给我这么一说,一张脸登时为之胀红:“那是我和他之间的私事,你没有知道的必要!” 我陡地怪笑起来:“对了!有关于阁下的一切,我原本的确没有知道的必要。既然如此,请你不要浪费我的时间。” 温守邦遇上了我,那是不折不扣的“一物治一物,糯米治木虱。” 他无可奈何,只好又再把维梦搬出来作为“天宇第一号法宝”,他道:“方小姐说过,要解决‘千年虫二号危机’,必须三位一体,缺一皆不可。” 我呆了一呆,但接着却没好气地一笑:“你开出来的题目,相当有趣,但何谓之‘千年虫二号危机’?你可以具体一点加以说明吗?” 温守邦听见我的语气,显得大有转寰余地,不禁大大松一口气,他又掏出了手帕在额上抹汗,同时道:“在这里说话不太方便,有兴趣陪我这个满身铜臭的家伙一起用膳吗?”他忽然懂得“自嘲术”,但效果牵强,我不认为这是值得欣赏的所谓幽默。 我摇摇头:“完全没有半点兴趣。但我真的有点饥饿,听说加德满都的chmineYRestaurant的西餐做得很不错。” 温守邦忙道:“你说得很对,它是仿照罗纳皇家宫廷设计的,在尼泊尔是最高级的一家餐厅。” 我道:“你在世界各大都市都有行宫,以至是豪华轿车的队伍,在这里又怎样?” 温守邦笑了笑,自豪地向外面一指:“只要有尼泊尔卢布,所有计程车都愿意提供妥善的服务。” 他真的为我拿行李,唯恐我忽然不理睬他远扬而去。在机场停车坪上,有一辆黄色轿车,司机一看见温总裁,立刻就咧开大嘴,笑口噬噬地把行李放好,然后用生硬的英语说道:“到首都去吗?” 温守邦点点头,又向我介绍:“这是来自印度的轿车,跟英国的劳斯莱斯一样,都有四个轮子。” 我不禁叹了口气,道:“不错,穷光蛋和亿万豪富,都同样拥有眼耳口鼻四肢,看来一模一样。” 温守邦早已包下了这辆轿车,而且一包就包了一个月。 我道:“你打算在尼泊尔住上三十天吗?” 温守邦道:“要是问题不能解决,也许会住上三十年。” 我皱了皱眉:“要是真的这样,你大有机会可以攀登喜玛拉雅山,尝试一下真正高居临下的滋味。” 温守邦立时摇头不迭:“我有畏高症,所以在纽约的办公厅,也只是设在十八楼,距离顶楼超过七十层之多。” 我冷哼一声:“要是你生意失败,从十八楼跳下去,和在八十八楼跌下去的效果,保证百分之百相同。” 温守邦居然没有生气,反而呵呵一笑。“洛会长言之有理。”他对我忍气吞声的程度,由此可见一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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