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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是非利弊,谁来评说?


  我们听到对互联网的埋怨和批评实在太多了!但是,细想起来,这种埋怨究竟有多少是来自真正懂得互联网的人呢?
  就像改革开放时,有人要出国留学,有人要辞职“下海”;就像山沟里的小姑娘要进城当保姆;开始的时候肯定不会一帆风顺。人们对于陌生的、或者不那么熟悉的事物往往有一种恐惧感,而排除这种恐惧或者担心的最佳方法之一,就是埋怨。在我们经常听到的对于互联网的口诛笔伐或者善意的批评、提醒的背后,是否也多少有一种对于陌生事物的恐惧或者排斥呢?
  更何况,互联网虽然由来以久,但真正普及还是最近几年的事。当我们对一个三岁小孩犯的错误可以一笑置之的时候,为什么对互联网却不能更宽容一些呢?
  要知道,互联网并不是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个体。是也好,非也好,利也好,弊也好,互联网的一切,是每一个参加到互联网中的人给予的。互联网就是我们人类的一面镜子。当我们谈论互联网的是非利弊的同时,也可以想到:人就是这样的。

  宝藏乎?垃圾乎?

  也许,我们听到的最多、也是最正直的批评之一就是对互联网的无效内容的指责。
  互联网是一个每个人都有权说话的地方。当我们在其它方面所有的人说“重在参与”的时候,并没有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是因为,我们承认,“所有人生来都是平等的”。这是上苍赋予我们的“绝对命令”,谁违背这一点,谁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由于这个原理,在互联网上,每一个人都有权把自己认为有价值的内容展示出来,给大家分享。
  这也是当初伯纳斯利创建超文本链接方式和环球网的根本目的之一。他曾经谈到:“如果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某个人的信息对你非常有用,就立即去找他,劝他把这个信息放到环球网上,使你和别人都可以分享这些信息。如果你是一个学者的话,你就不能往沙发上一仰,埋怨怎么没有把我想要的有关杂志都列出来?
  我的回答就是‘去,你应该自己做一份目录。’网络上不可能提供所有的信息,也不可能把所有的信息都分类检索出来。这需要提供信息的人、提供检索放式的人共同努力。”
  事实上,互联网的生命就在于有无数的人不计报酬,不为功利地不断提供新的内容。这是任何政府,任何商业行为都不可能做到的。
  然而,当每一个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展示自己认为“有用”的信息的时候,我们立即发现,在一定条件下,有信息和没有信息同样让人无法接受-如果这些信息超出了我们可以控制和管理能力的话。
  的确,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对所有的问题感兴趣的。互联网上有太多、太多我们不感兴趣的信息。在很多时候,这些无用的信息,妨碍了我们对真正需要的信息的探求。
  显然,我们也不可以因此而责怪互联网。因为,互联网并没有向我们许诺什么。在很多时候,我们是在向互联网要我们自己的期待。这是连我们自己都不可能给予我们自己的。在这里,期待的东西和能够给予的东西之间的距离,就像初恋的情人想要得到的东西和最终得到的东西之间的距离一样遥远。
  我们也无权对互联网的信息作出评判,断言哪些信息是正确的、有用的,而哪些则不。当哥白尼提出地球绕着太阳转的原理的时候,绝对不会有人认为他的观点只是垃圾。因为,在他们看来,哥白尼提出的已经不是无用的东西,而是一种危害全人类的东西。对于那些迫害哥白尼、布鲁诺的人来说,也许他们中的某些人并不认为自己是在害人,而以是为人类除了害!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观点,也可以对别人的观点有所好恶,但是任何人都无权评判别人的观点。有谁能证明你的评判就是绝对正确的呢?
  幸好,至少我们有权选择我们想要的信息。伯纳斯利就曾经讨论过从选择检索信息的网站入手来筛选我们的信息源。他认为,人不可能通过互联网找到所有自己需要的东西。而那些埋怨互联网是垃圾的人应该认真想一想他们是如何找到那些“垃圾”的。网络“链接”本身也暗示着一种质量。高质量的链接只会引导你到高质量的网站去。因此,选择好的检索器就非常重要。也许开始的时候有一种不着边际的感觉,但是,时间一长自然就分出好坏来了。这就象上街买报纸,开始的时候,不知道该买哪份报纸,所以只能是盲目地买。但是如果有一份报纸总是提供有用的信息,而另一份报纸则总是有一些愚蠢的报道,那么自然就能知道该买哪份报纸了。其实,选择检索器的道理和选择报纸的道理是一样的。

  犯罪的温床?

  互联网上的“黄色资源”是有目共睹的。根据《时代》周刊1995年7月3日的报道,在一项为期18个月的调查中,从互联网上找到的黄色图片有917,410幅,在装有图片的有关讨论组(Usenet)中,83.5%的图片是色情的。在美国的大学中,每40个经常访问的讨论组中就有13个讨论组的题目含有“性(Sex)”的字样。当然,这里才真正是“男人的世界”,因为,98.9%察看色情图片的是男性。
  在笔者当下写作本书的同时(1997年7月),从互联网著名的检索站点雅户查到提供“性”(SEX)的内容就有156类,1875个节点。如果通过另一个著名的检索站点VltaVista则可以查到,互联网上有关“性”的文件一共有2,830,872个!
  这些节点,或者节点提供的“文件”,绝大多数都是“图文并茂”的。如果用户可以用国际通用的信用卡付款,并且联网的速度相对快的话,甚至已经可以通过键盘键入指令,要求提供服务的小姐按键入的指令去动作。
  这里的动力当然是金钱。按照《时代》周刊的调查,讨论组中71%的色情图片来自成人公共告示牌(BBS),而美国最大的5家成人BBS的年收入达1百万美元。
  实际上,这和现实生活中有人见利忘义的情况是一样的。互联网就是现实生活的一面镜子。所不同的似乎是互联网由于无人干预而大有泛滥成灾之势。
  但是,环球网上的网页在本质上是由用户决定看与不看的。这里,如果排除对“黄色”的不同定义,如果确认18岁以上的人有能力判断是非的话。对于18岁以下的青少年来说,问题并不那么复杂。首先,18岁以下的人没有信用卡,因而不可能进入需要信用卡的网站。另外,用不了多久,家长很可能就可以通过软件来控制那些“少儿不宜”的内容。由伯纳斯利领导的WWW Consortium已经准备了一个在互联网中选择内容的软件PICS(Platformfor Internet Content Selection)来完成这一任务。
  也许,在互联网上最耸人听闻,也最具代表性的就是1995年4月19日在俄克拉荷马州发生的、导致了167人丧生的爆炸案所带来的影响。
  本来,这是一起现实生活中的,而不是网络上的恐怖事件。但是由于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在事后不久的4月27日听证会上的发言而把互联网牵扯了进去。当时,他手里晃动着长达76页的“恐怖主义者手册”,告诉大家像这样的手册可以很容易地从互联网上得到。该手册详细介绍了制造各种炸弹的方法,当然也包括在俄克拉荷马州爆炸的那种硝酸铵炸弹的制作方法。肯尼迪参议员强调:
  “我们现在正在考虑参议院的一项提案:在发展互联网的电子通信的同时,对黄色内容要有所控制,我们同时也应该对恐怖主义的信息有所控制了。”
  这项提案于当年的6月15日获得通过。该提案不仅提出要对互联网上的黄色内容有所控制,而且,认为只要在互联网上传送提案中提到的内容(淫秽的、下流的、猥亵的)就属于犯罪。还要据此追究互联网服务商(ISP)的责任。
  其实,这里忽视了极为重要的一点,互联网服务商实际上只是一个传递信息的中介。他们根本无法为在自己提供的网站平台上发生的事情负责。这些服务商的作用更像是邮局或者电话局的作用。我们不可能由于有人通过邮局邮寄信包炸弹而追究邮局的法律责任,也不可能由于有人打电话拐卖妇女而追究电话局的责任。同样,邮局和电话局都没有责任,也没有权力检查顾客的通信。这就像互联网服务商也无权检查用户的网页内容一样。
  事实上,当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在听证会上埋怨互联网为恐怖主义者提供方法的时候,也许他忘记了恐怖活动有着深刻得多的社会、政治背景。至少,恐怖活动要比互联网的普及出现得早的多,况且谁也不能相信一个专业从事恐怖活动的人需要从互联网来获取爆炸知识。
  与此相反,就在俄克拉荷马州爆炸案发后几个小时,人们就可以从互联网上(//naic.nasa.gov/fbi/okbomb.html)看到美国警方悬赏200万美元捉拿凶犯的网页。而在另外几个网址(//www.clarinet.com/Samples/newsbrief.html和//www.trib.com)也都可以随时看到此案的最新进展。如果当时的任何互联网用户了解线索的话,还可以给[email protected]发一个电子邮件,举报这些线索。
  如此快速的反应,如此广泛的影响面,如果没有互联网的话,在过去任何时候都不可想象。
  事实上,互联网绝对不是完全自由的乐园,1995年7月的《.NET》杂志讨论了许多黑客现象(Hacker)时说的那样,每一个用户都会在网上留下自己的踪迹。
  也许用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为所欲为,但是别想事后不受到惩罚。因为,用户在互联网上的一举一动都会被记录在案。事实上,绝大多数提供浏览服务的网站都自动记录了访问者来自那里,以及访问这个网站的情况。按照GVU的调查,尽管95%以上的用户认为他们有权不让被访问的网站知道自己来自哪里,只有大约20%的用户知道他们在网络上的活动有可能记录在案。
  当然,有必要建立一种针对互联网的审查制度。按照GVU的调查,环球网用户中33.58%的人认为加强审查制度是互联网目前面临的最重要的问题。而只有26.17的用户才认为保持个人的隐私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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