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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电脑(数字)技术诞生并成长于美国。 你有没有想过,电脑为什么诞生于美国而不是诞生于别的国家? 别的民族为自己曾经有过怎样辉煌的过去,曾经为人类文明作出了怎样的贡献而自喜、自傲。美国人没有什么本钱来谈论历史,也似乎没有兴致来清点自己在短短的二百多年历史中为人类贡献了几大发明。他们只是不断地展示他们对于新奇的事物、不合常规的想法的兴趣,不断地卖弄他们的在许多事情上的别出心裁。 从上个世纪起,美国人先后发明了电报、电影、录音机、电话、电视、汽车、飞机。这些技术对于现代世界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假如没有这些发明,世界将会是怎样的?假如世界上没有美国这个国家,我们会不会生活在一个没有电影,没有电视,没有汽车和飞机的世界里? 有人会说,技术自有其自身的发展逻辑,即使美国人不发明上述各种技术,其他国家的人出会发明这些技术。美国人只是得风气之先而已。 即使这种说法是对的,它也没有回答我们要问的问题。即使这些技术注定要诞生于世,但为什么偏偏总是由美国人来担当这些技术的助产士呢?如果没有美国这块新大陆,莫里斯、爱迪生、莱特兄弟只能生活在旧大陆(欧洲),那么他们也能发明这些东西吗? 我们不得不猜想,在美国这块新大陆上,很可能有一种特别有利于发明的“风水”和“气候”。 发明的行为是一种从“无”中生“有”的行为,是对于被公认的“不可能性”老实不客气地说“不”,是对于常情常理的大胆而又慎重的冒犯。说到底,发明就是不人云亦云,或者说是云人所不云,是一种有条理、有主见的犯规。 “犯规”是没有多少传统的美国人的最引人注目的传统。美国的建立就是一种犯规行为,发表《独立宣言》就是对现有的状况老实不客气地说“不”,就是“不人云亦云”或“云人所不云”,“美利坚合众国”本身就是一种表现为政治行为的发明行为。 美国文化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就与犯规、犯忌,与别出心裁的发明创造结下了不解之缘。美国的历史,可以看作是一部犯规者的历史。 而电脑的历史也可作如是观——这正是本章要证明的。 越来越多的人都注意到这样一个事实:在电脑面前,成年人比青年、少年相比不仅难于显示出优势,而且常常感到力不从心;相反,青年和少年人感到却如鱼得水。 在所有的机器中,计算机是最高深莫测的机器,同时又是最接近玩具的工具。计算机技术不是根据哪些博学深思的学者的理论发展出来的,而是由一些稚气未脱的人“玩”出来的。电脑方面的神童比哪个行业的神童都多,电脑使少年人成为成年人的启蒙者。尼葛洛庞蒂说:“当你听到一个成年人说,他最近发现了光盘的新天地时,他家中一定有一个5到10岁的孩子;如果一位女士说,他刚刚知道了电脑网络是怎么回事,他的孩子一定正值花季。” 在数字时代和赛柏空间里,孩子是最大的。在数字时代里的统治法则是,孩子为王,岁数大的将服侍岁数小的。成年人“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可进入赛柏空间。已过不惑之年盖茨的那张稚气未脱的脸就是数字时代的象征。有一段有关盖茨的趣事很能说明数字时代的统治法则。 1976年的某一天,当42岁的米丽安女士到微软公司应聘为董事长秘书的时候,董事长正好有事到外地去了。一位名叫伍德的工作人员向她说明了他的主要职责,并且特别叮嘱她要看住董事长办公室,千万不要让外人进到办公室操作电脑。她推想,董事长一定是一个充满威严的人。 一天早晨,有个戴眼镜的金发少年走进公司,身着T恤衫和牛仔裤。他向米丽安打了一个招呼,没等米丽安反映过来,就走进了董事长的办公室,打开了电脑。米丽安立即向伍德报告:有个男孩闯入了董事长办公室。 伍德告诉他:“那不是什么男孩,是董事长。” 米丽安惊呆了。她压根儿没有想到,董事长会竟然是一个稚气未脱的男孩。她更不会想到,眼前这个年仅21岁,看上去只有16岁的“男孩董事长”能以他的技术去影响亿万人的生活。 《时代》周刊将盖茨称为“比尔大帝”(Emperor Bill)。盖茨的故事,盖茨从童年时代至今的好伙伴艾伦(据《福布斯》公布的最新统计资料,他以141美元的资产居全球第六大富豪)的故事,还有我们下面将要讲到的弗里德曼的故事,都生动地表明,在数字时代,谁是“最大的”。 盖茨、艾伦、弗里德曼都是美国人,而美国人在文化上都是些“孩子”,不管其生理年龄有多大。他们身上体现着美国的伦理,美国的文化精神。“孩子”在数字时代和赛柏空间的优势与美国人在电脑产业的优势实际上是同一回事。 当今中国的许多电脑迷们不太听说“美帝国主义”这一曾经在中国家喻户晓的称谓,但充当一个实质上的帝国,把世界其它民族置于自己实质的统治之下,在世界上颐指气使,一直是美国式的“爱国主义”的一部分。这个脱胎于殖民地,至今仍保持着移民国家身份的国家,在不断地输出“美国造”文明——从F16战斗机、麦当劳、可口可乐、牛仔裤,到好莱坞电影、摇滚乐、霹雳舞,企图从物质上和精神上把美国之外的世界变成其实质上的殖民地。 但所有这些方面的输入对于世界的影响力加起来都抵不上电脑技术和文化的输出所造成的影响力。一方面,电脑技术的发展已处于唯美国人马首是瞻的局面,硅谷成为计算机世界的“麦加”;另一方面,“美国造”电脑网络给“美国造”的文明的输出提供了虽不绝后但肯定空前的便捷途径。 不管尼葛洛庞蒂说得多么认真——Internet在消解旧的地缘政治边界的同时,会如何如何促进而不是如何如何消除文化的民族性和地域性,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数字化”的背后隐含着“美国化”,“数字化生存”将使美国文化的主要品性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 技术的巨大力量使我们被迫或迟或早地进入数字时代。被迫进入数字时代,也就是被“移民”到现代技术造就的“新大陆”--“赛柏空间”(cyberspace)和“电子新疆”(electrical frontier)。中国人常常说,“入乡随俗”。英国和美国人也有类似的说法:“身在罗马,行当如罗马人。”很显然,当我们进入数字时代和赛柏空间的时候,我们所随之“俗”其实就是美国之“俗”。 理解PC文化与理解美国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一回事。 彼德·雷登在一篇题为《生于美国——太阳仍然照耀着美国的世纪》(Born in America:Sun hasn't still set on American Century )文章中这样写道: 在更为基本的层次上,美国的文化和社会是一个为数字时代所需求的素质的孵化器。第一是发明创新。劳动者们将需要不断地挑战既成的东西,探索新的方法,检验新的工具。一个出现了以爱迪生、莱特兄弟为代表的无数能工巧匠的民族是这些劳动者的理想的滋生地。第二是自主性。在未来更加消解中心的经济当中,工作所需要的是自强自力、独立创新、自己照顾自己。一种前沿性的心理状态即将来临。第三是创造性。的确,美国的孩子们不是像世界各地的其他孩子那样被严厉地要求记住计算口诀,他们被要求具有首创精神,按他们自己的思路想问题,表达他们自己的感情。 美国的孩子不同于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的孩子,是因为他们的成长一直得到来自他们的文化传统——崇尚“孩子气”(boyishness/boyish spirit)的文化传统——的支持。 一位名叫高钢的旅美华人在一篇题为《我所看到的美国的小学教育》中记述了他的儿子到美国上小学后的巨大变化,这一变化生动地反映了美国文化与“孩子”的亲缘关系。 当这位高先生将他的儿子带到美国,送他进了一所课堂上嘻笑声不断,甚至上课连课本都没有的小学时,他感到自己是把一件心爱的东西交给一个他并不信任的人去保管。然而他的儿子在短短几年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一变化促使他重新去看美国的小学教育。 他发现,“美国的小学虽然没有在课堂上对孩子们进行大量的知识灌输,但是他们想方设法把孩子的眼光引向校园外那个无边无际的知识的海洋,他们要让孩子知道,生活的一切时间和空间都是他们学习的课堂;他们没有让孩子们去死记硬背大量的公式和定理,但是他们煞费苦心地告诉孩子们怎样去思考问题,教给孩子们面对陌生领域寻找答案的方法;他们从不用考试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而是竭尽全力去肯定孩子们的一切努力,去赞扬孩子们自己思考的一切结论,去保护和激励孩子们所有的创造欲望和偿试。” 在美国大学里常常能见到这样的现象,要是凭课堂上的学习成绩拿奖学金,美国人常常不是中国人的对手,可是一到实践领域,做一些研究性题目时,中国学生往往没有美国学生那么机灵,那么富有创造性。作者认为,这正是两种不同的基础教育体系所造成的人之间的差异。“中国人太习惯于在一个划定的框子里施展拳脚了,一旦失去了常规的参照,对不少中国人来说感到的可能并不是自由,而是惶恐和茫然。”作者因此想到那些课堂上双手背后坐得笔直的孩子们,想到那些沉重的课程,繁多的作业,严格的考试。这一切“让人感到一种神圣与威严的同时,也让人感到巨大的压力与束缚,但是多少代人都顺从着它的意志,把它视为一种改变命运的出路。这是一种文化的延续,它或许有着自身的辉煌,但是面对需要每个人发挥创造力的现代社会,面对明天世界,我们又该怎样审视这种孕育了我们自身的文明呢?” 由此我们想到,在数字时代里,“孩子”是最大的,但这“孩子”不是指生理意义上的“孩子”。比德·雷登把数字时代出现的各种冲突称为“即将来临的骚乱”(the comingtrauma)。在我看来,“骚乱”皆因“孩子”与“成人”的冲突而起,而“孩子”与“成人”的冲突本质上是两种文化价值的冲突。 “孩子”(我说的是尚未未老先衰的孩子)总是喜欢新生的事物,因为他们本身就是新生的。相反,一个成人(我说的是孩子气已脱尽的成人)总是喜欢安稳,喜欢既成的习俗,因为他们已经成为习俗的一部分。站在“孩子”的立场上的爱默生这样说道:“如果一个人选择一个时代来降生的话,那么他一定选择一个变革的时代。在这个时代里,所有的人的精力都浸透着恐惧和希望。新时代丰富的可能性岂不就补偿了过去时代的已逝的历史荣耀?这个时代像一切时代一样,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只要我们知道怎样对待它。”我们同样可以说,在意味着“即将来临的骚乱”的数字时代也像一切时代一样,是一个非常好的时代,只要我们知道怎样对等它。 同时我们也可以说,数字时代与一切时代一样,是一个非常坏的时代,如果我们不知道怎样对待它的话。 一般说来,“随俗”以“问俗”为前提,“知道怎样对待它”始于知道它是怎样的。不过,我们不可能学会游泳之后再下水,任何在“下水”之前得到的关于游泳的“知”都不是“真知”,尽管它不是毫无价值的。要真正知道数字时代是怎样的,唯一可靠的办法就是进入数字时代,进入赛柏空间。 但在进入它之前,我们起码可以知道数字时代和赛柏空间的大致的风俗,这会使我们在面对陌生的“电子新疆”的奇风异俗时以尽可能坦然、冷静的心态应付眼前的局面,而不致于进入其中后很快陷入到“文化落魄”(cultural shock)的状态,并以一种鲁德主义和怀乡主义的心态和口气诅咒自己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数字时代近在眼前。事实上,许多人已经部分地进入数字时代。借用丹尼·古德曼(DannyGoodman)的《快如光速地活——在信息高速公路上逃生指南》(Living at Light Speed:Survival Guide to Life on the Information Superhighway)第一章 的标题,我们说,无论我们准备好了没有,“眼前出现的是一条单程道”(Ready ornot ,here comes the 1-way)。我们没有回头路可走,没有“乡”可“怀”。我们不得不进入数字赛柏空间,我们不得不服“电子新疆”的“水土”,我们不得不问数字时代之“俗”。而这“问俗”的过程,不能不与对于美国文化和历史的考察联系在一起。再说一遍,理解PC文化与理解美国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同一回事。以下我们将从多外角度来弄清楚PC的“身世”,并从它的“身世”中看出它的“禀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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