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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你的消费习惯


  物种歧视的态度散布广远、渗透深入,对它的某一两项表现——例如猎人屠杀野兽、残酷的实验、斗牛——进行攻击的人,往往自己也不免参与在别的物种主义做法里。结果,被攻击的人转而指责对方缺乏一致。猎人说:“因为我们打鹿,你就说我们残忍,但是你也吃肉。你跟我们的差别,岂不只是你花钱请别人替你下手屠杀?”毛皮商说:“你反对杀死动物拿皮毛来做衣服,可是你自己却穿皮鞋?”实验者更有理由问道,如果为了口腹之欲杀生,大家都可以接受,那么为了增进知识杀生,又有什么好反对的?如果反对的理由仅是动物受到了痛苦,他们会指出,遭宰杀作为食物的动物活得一样痛苦。就连热衷于斗牛战的人都可以雄辩道,斗牛场上杀死的一只公牛,带给成千上万的观众快乐,可是屠宰场里杀死一只肉牛,只能让少数吃到它部分身体的人快乐;再说,虽然斗牛用的公牛最后承受的疼痛要比肉牛临终来得剧烈,但是终其一生,公斗牛受到的待遇又要好多了。
  不过,指责对方不一致,在逻辑上无足以支持为残忍行为做辩护的人。正如布罗非(Brigid Brophy)所言,“打断别人的腿很残忍”这句话永远为真,即使说这句话的人正好常常打断别人的胳臂。可是话说回来,一个人的行为若是与口头宣称的信仰不一致,就不容易说服别人自己的信仰正确;要说劝别人遵行这些信仰,就更困难了。当然,不一致的情况还是可以分别;举例而言,穿皮毛和穿皮件便有不同:许多遭剥取毛皮的动物,死亡以前得惨遭铁齿陷井夹腿之苦,达几个小时甚至几天之久,可是遭剥皮做皮革的动物,却可以免掉这种折磨。但是别忘了,这些细致的区分很容易削弱原来批评的力度;在某些情况里,我根本不相信有说得通的区别存在。举例而言,为什么猎人射杀一只鹿割取其肉受到的批评多,而走进超市买香肠的人受到的批评少?整体而言,遭受较大痛苦的可能还是集约饲养的猪呢。
  本书的第一章,提出了一个明白的伦理原则——对一切动物的利益做平等的考虑——以资判定人类影响到动物的各种做法里,哪些可以成立、哪些无法找到根据。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运用这个原则,就可望使我们的行动完全一贯。这样,那些自己无视于动物利益的人,就不会有机会指责我们缺乏一致了。
  就工业化国家里都市和市郊居民的生活状况来说,要遵照实践利益的平等考虑之原则,大体上实在等于要求大家素食。这一步堪称最重要,我在书里也对它着墨再三;可是为了求一贯,凡是曾令动物遭杀害或者受苦痛的动物产品,我们也应该停止使用。别再穿戴皮毛了。我们也应该拒买皮革制品,因为出售生皮给皮革业,在屠宰业的利润里占了重要的份量。
  对于19世纪的素食主义开路先锋,排斥皮革的牺牲颇大,因为那时候用其它材料制造的鞋子和靴子极为罕见。担任过皇家动物保护第二任秘书长的龚培兹严格实行素食,甚至拒绝乘坐马拉的车辆;他建议在草原上放养牲口,到它们自然老死之后再取其皮做成皮革。
  坦白说,这个想法虽然表彰了龚培兹的人性,却难令他的经济学受到恭维。不过在今天,情况已经完全改观。合成材料制造的鞋子和靴子在许多廉价商店里可以买到,价格比皮制品便宜许多;帆布和橡胶制造的运动鞋,更是美国少年人的标准装备。皮带、皮包之类以前非皮不可的制品,如今也都可以用其它材料制造了。
  最先进的反对迫害动物的人士,早先须为许多麻烦而头疼,今天这些麻烦都消失了。以前需要用兽脂制造蜡烛,今天蜡烛已无必要;想点蜡烛的人,也可以购买非动物油制造的蜡烛。
  健康食品商店里,可以买到用蔬菜油而非动物脂肪制造的肥皂。羊毛也不是必需品,同时虽然绵羊大体上可以自由徜徉,但是有鉴于这种柔顺的动物遭受的许多残忍暴行,我们更有理由不使用羊毛。化妆品和香水往往要使用麝香鹿和伊索比亚麝香猫等类野生动物制成,不过这些产品原本即非必要用品,同时想用的人还是可以在一些商店和组织买到不涉及虐待暴行的化妆品,既不含有动物制品的成分,也不曾在动物身上实验过。
  虽然我列举了这些动物制品的替代品,显示想拒绝加入主要的压迫剥削动物的行为并不困难,我倒并不认为“一贯”就表示在一切消费穿着方面都要一成不变地坚持绝对纯洁的标准。
  改变自己的购买习惯,意义不在于使自己不沾染罪恶,而是让压迫动物的做法在经济方面所能获得的支持减少,并且影响别人一起来。你在开始思考动物解放运动以前所买的皮鞋,今天继续穿毫无罪恶可言。到了这双皮鞋穿坏了,请你改买非皮制的鞋;可是把好端端的皮鞋扔掉,不会减少杀害动物的获利率。食物方面也是一样,重要的是记住主要的目标,而不是担心细节,念念不忘在茶馆里吃的蛋糕是不是含有集约农场出产的鸡蛋。
  想要对餐厅和食品公司施加压力,要求他们完全排除动物产品,在目前还极为遥远。这个工作,只有到了相当数目的人口都在抵制肉品和其他集约农场产品的时候,才有可行性。
  在那个时候以前,“一贯”所要求于我们的,不过是不要助长对于动物制品的需求。这样做,我们可以证明人并不需要用动物产品。用常识调节理念,我们较有可能说服他人接受我们的态度;一味追求纯度,忘了这是一个伦理与政治性的运动,而不是在实行某种宗教饮食法规,反而适得其反。
  通常,求取自己对待动物的态度一贯性并不太困难。我们不须要牺牲任何必要的东西,因为在一般日常生活里,人类与动物并没有真正的利益冲突。但是必须承认,在一些较不寻常的情况里,利益冲突确实会出现。举例而言,为了食物,人类得种植蔬菜谷物;可是兔子、老鼠或者别的“害虫”对作物会造成损害。这是人类与动物利益冲突的明显状况。这时候,按照利益平等考虑的原则,我们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看一下目前对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农人会用最廉价的方法设法消灭“害虫”,而最便宜的方法大概不外毒药。动物吃下毒饵,然后缓慢而痛苦地死亡。“害虫”的利益没有受到任何考虑——“害虫”一词本身业已表明,这些动物不在关切的范围之内。
  但是“害虫”这个分类是人类所造的,身为害虫的一只野兔和一只养在身旁当作宠物的白兔,一样能够感受痛苦、一样有资格受到考虑。如何保护我们自己的必要食物来源,同时又在尽可能的程度上尊重这些动物的利益,才是问题所在。以人类的科技能力而论,为这个问题找到解决之道,即使无法对各方均称圆满,至少比现在用的“方法”造成的痛苦少得多,其实不算困难。使用有避孕效果的饵,避免施毒造成拖延一段时间的伤残挣扎,即是一种明显的改善之道。
  在人类必须针对兔子保障自己的食物供应、针对老鼠保障自己的房舍和健康时,一如这些动物自然会尽可能寻找食物,我们自然也会激烈地攻击这些侵入我们财产的动物。以人类对待动物态度的现状而言,不必奢望人类会在这方面改变作法。可是随着时间过去,重大的虐待行为逐渐改善,对动物的态度也有所变化后,大家当会了解,就算是在某种意义下“威胁”到了人类福利的动物,也不该由人类加诸它们身上残酷的死亡;这样,最后人类可望发展出较为人道的方法,设法对那些与人类利益有真正冲突的动物的数目加以限制。
  有些猎人以及负责美其名为“野生动物保护区”管理工作的人声称,为了防止有关的动物——鹿、海豹,或者其他动物——过度繁殖,必须定期让猎人“收割”过剩的野兽,并且这个作法对这种动物有利。对这类说法,上面的回答一样适用。事实上,“收割”这个词——在狩猎组织的刊物上时常可见——本身,已经拆穿了所谓这种屠杀动机在于关怀动物的说法。
  这个词显示,鹿或者海豹在猎人的眼里就像是玉米或者煤,因为对人类的利益有用,所以算是有价值的物件。这个态度(美国“渔猎及野生动物总署”相当具有这种态度)忽视了一件要紧的事实:无论是鹿还是其他遭猎杀的动物,也有感受到快意和痛苦的能力。因此它们不是达成人类目的的工具,而是自有其利益的生物。如果在特殊的情况里,它们的数目变得太大,确实对它们自身或者其他共生动物的环境和生存的机会造成了伤害,那么人类采取某些管理行动也不为过;但是显然,如果我们考虑到了动物的利益,这种行动就不会是猎杀某些动物,并且在过程里不免伤害到了别的动物,而是发展较为人道的数目控制方法,要找到比现在作法高明的方法并不困难。问题在于负责野生动物的当局具有一种“收割”心态,没有兴趣去发展控制野兽的技术,以便降低可以交给猎人“收割”的动物数目。
  对于动物例如鹿以及猪、鸡等等,我们不应该有“收割”之想,至于玉米之类的作物,则当然可以收割;照我的说法,前者与后者之间的差异,就是动物能够感受到快意和疼痛,可是植物不会。在此不免有人要问:“你怎么知道植物不会感受到痛苦?”
  这种异议,可能来自对于植物的真心关怀;不过通常,举出这种质疑的人并没有认真预备好,若是一旦植物证明了会感受到痛苦,就将植物也列入考虑的范围;相反,他们只是想证明,若是人类真的按照我所鼓吹的原则行事,那么植物和动物一样都不可以吃,结果人类只好饿死。他们得到的结论是,倘使人类不可能不违背平等考虑之原则而存活,我们便完全不必为它伤神,大可以依循往常行事,继续食用植物与动物。
  在逻辑与事实两方面,这种质疑都不堪一驳。植物能够感受到快意与痛苦,并没有可靠的证据。多年前一本通俗著作“植物的秘密生活”(The Secret Life of Plants)主张植物具有各种惊人的能力,包括有能力解读人的心灵。但是书里所引用到的最引人瞩目的实验,并不是在正规的实验机构里作的,而当正规大学的研究人员企图重作这些实验时,均没有取得所称的结果。如今,这本书的说法已经完全否定。
  在本书第一章里,我提出了三个不同的理由,证明动物也会感受到疼痛:分别是行为、动物神经系统的性质以及疼痛在演化上的用处。可是在这三方面,我们均没有理由相信植物会感受疼痛。由于缺乏科学上可信赖的实验结果,并没有可观察的行为显示疼痛的感觉存在;
  在植物身上,从来没有发现过类似中枢神经系统的组织;最后,既然植物无法从疼痛的来源移动开、或者根据疼痛的感觉借其它方式躲避死亡,我们也就很难想像植物有何必要演化出感受疼痛的能力。因此,相信植物会感觉疼痛,看来毫无道理。
  在驳斥过这种质疑的事实根据之后,让我们来看看它的逻辑。虽然极无可能,让我们还是假定研究人员找到了证据,显示植物会感受到疼痛。但是据此我们无法推论说,人类的吃食习惯可以依照往常。因为如果在造成痛苦与挨饿之间我们必须选择,那么我们应该两恶相权取其轻。而照常理推断,植物比动物感受到的疼痛应该较少,因此吃食植物仍比吃食动物来得好。即便是植物感受疼痛的程度与动物一样,这个结论仍然成立,因为从肉品生产的低效率来说,吃肉的人所毁灭的植物至少是素食者的十倍!我必须承认,说到这里,我们的论证已经变成闹剧,而我之所以愿意说到这个程度,完全是因为我要证明,那些提出这种质疑却又不愿意走到其逻辑结论的人,实际上只是要找个理由继续吃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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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自万圣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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