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原文说明与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档案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和公布

  第五章 档案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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