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原文说明与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20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六十七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0年12月2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修正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机构的国防职权

第三章 武装力量

第四章 边防、海防、空防和其他重大安全领域防卫

第五章 国防科研生产和军事采购

第六章 国防经费和国防资产

第七章 国防教育

第八章 国防动员和战争状态

第九章 公民、组织的国防义务和权利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十一章 对外军事关系

第十二章 附  则


章节 1 / 130%

阅读设置

正文字号22 px
px
px

%
×
em

屏幕较窄时,正文宽度以可用空间为限。调整字号只改变正文。

更多排版选项
em
em

阅读底色

选择阅读底色。

开始朗读

正在检查本机中文语音…

×

优先使用本机中文语音,无需上传正文。选择在线语音时可能需要联网。

准备朗读。

目录与书签

打印本章

打印当前章节。可在浏览器打印预览中核对纸张、页边距和页眉页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