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原文说明与目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四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注销
第六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七章 商标管理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九章 附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