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原文说明与目录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3年8月3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三章 商标注册的申请

  第四章 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

  第五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注销

  第六章 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

  第七章 商标管理

  第八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第九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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