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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伤心皆因红颜美


  
  等到终于将赵破烂的丧事忙完,已是一个星期之后了。
  在这几天时间里,我收殓老头的尸体,给他换寿衣,合棺材,送葬入土;接待前来吊唁的亲朋好友,帮助厨房劈柴、挑水;什么都干。我长了三十多岁,从来没有这么辛苦过。也不知是什么动机和力量,驱使着我象一部机器般不断地运转。这次小胡也表现出了空前的热心,自告奋勇担当起料理丧事的总调度,天天都来指手划脚,不过也仅此而已。真正动手的还是我。爱玉有事也总是跟我说,或者叫人找我,一时间我俨然成了赵家的主心骨,许多人都把我当成她的男朋友。
  送葬结束那天的最后一餐洗厨宴席上,因为爱玉再三要我替她当主人,我便只好一再地代表东家为大家敬酒。使得大家都以为我就是爱玉的新女婿了。我原先浑然,到后来自己也觉察出来了。表面上虽不说什么,心里却别扭起来。这叫怎么回事呢?我和爱玉是有那么一点特别的关系,可到底还没有到议论婚嫁的地步,甚至连恋爱还没有正式谈呢。我来帮助爱玉料理丧事,纯粹出于同情与友谊。总觉得象爱玉这样一个单身女子,再强再能干,突然出了这么大的事,定有许多为难之处,最需要人帮忙的。关健时刻还是男人顶用嘛。否则这天下就不是男人统治了。至于是否利用这机会进一步发展与她的关系,赢得她的芳心,我还觉得还是要慎重考虑。
  以前国宏叫我搞美男计,通过爱玉接近赵破烂,那不过是玩笑,目的是利用机会打探追寻大殷至宝,对此我很不以为然。寻找稀世古钱当然很重要,但是也犯不上那样的挖空心思。如今赵破烂见了玉皇大帝,他的古钱也许被凶手洗劫一空,再为了那种目的去追爱玉已没有必要。何况,我的真正意中人是文卿,无论她对我多么冷淡,我也不会对她变心。既然如此,我就得认真想想是否还要继续我们的关系了。
  但是现在不容我再犹豫不决了。这天所有的帮忙客人吃完洗厨宴告辞东家时,我正打算和小胡一起走。爱玉却把我叫住了。
  爱玉眼睛仍是红红的:“你也要走?”
  我说:“事情差不多完了,我想我该走了。”
  “不要走嘛。我有事要跟你商量。”
  我有点不解:“还有什么事?”
  爱玉有点不快:“我要你留下嘛,你就留下嘛!”
  “那小胡呢,等我一下吧?”
  爱玉却不说话了,把头扭到一边去,小胡知趣,拍拍我的肩膀,神秘地笑笑:“我有事先走,你们商量吧。”
  这时已是晚上十点多钟了,把老头送上山后,灵堂也撤掉了,只在厅前的香案上挂了一幅赵破烂的遗相玻璃框,下面点了两根蜡烛,一支檀香,三只小酒杯和一些供品。电灯幽幽的,使得这个本来堆满破烂杂物的古老厅堂突然间好象特别空荡荡起来。
  “你看还有什么事要我做的?”
  爱玉给我倒了一杯凉茶,示意我坐在墙边的木沙发上。自己也在旁边坐下来。长长的叹了口气:“你已经做了那么多事了,不要再说什么事不事了,好吗?”
  我嘿嘿一笑,不知说什么才好,只好喝了一口茶。觉得自己浑身粘粘的,汗水又开始冒了,“我想要是没什么事了,我就明天再来吧。”
  爱玉有点艾怨地说:“真的要走?就不能陪陪我吗?”
  “时间不早了,我还留在这里,不大好吧。”
  我结结巴巴地说。爱玉说的话,其中意思我一下就明白了,我不是笨蛋,哪能不知道爱玉的心,她是在委婉地表达一种信息。我直觉到爱玉爱我。可是我呢?
  她是漂亮的,有魅力的,象一朵盛开的红玫瑰花;特别是在舞厅里穿着轻纱般的晚装,乌黑发亮的头发上戴着细小的花环唱着如泣如诉的情歌时,映着那五彩的朦胧旋转灯光,更显得仙女般风度翩翩美丽迷人,难怪乎有那么多人为她捧场。也难怪我为之心动,不由自主地嫉妒别人对她献殷勤。我承认我自从重见了爱玉后,在她的美色面前意志很不坚定,犹其在性欲冲动时我甚至打算对她说我爱你了。
  可是当我更近地观察更深地思考的时候,又觉得她离开我是那么遥远,她对我来说就只是舞台上的美好形象。我不喜欢她在歌舞里的化装,不喜她近乎虚伪的祝词,不喜欢她交际花似地四处逢源;我也不喜欢她显露出来的要强和能干。我觉得与她并不是生活在一个圈子里的人。我们之间要谈什么爱还为时过早。爱是浪漫的也是非常严肃的,不仅是一种感情,更是一种责任。只要你将它扛在肩膀上,你就一辈子都要背着往前走。我扪心自问,你能背得起吗?值得你背吗?
  所以我不敢正面接过她抛过来的彩球,只好含含糊糊。
  见我没反应,爱玉抽泣起来。这一来我慌了,急忙安慰她:“嗨,我也不是说一定要走嘛。这房子这么旧这么大,又出了这么一件事,一个女人家守在这里害怕的。你要我陪陪你,我就陪嘛。”
  爱玉愤愤地说:“你走吧,我不要你陪,就是再有坏人闯进来杀我也不要你陪!”
  这气话说的我简直无地自容:“嗨呀,这么说就不好意思了。”
  “有什么不好意思!”爱玉抬起头,“不好意思的是我,死乞白赖地求你陪我,是我自己贱。哼,我知道,你嘴巴上老是讲的好,可心里看不起我。我笨,不会念书;老爸是个捡破烂的,被人看不起;我自己又没有正当工作,成天在歌舞厅里混;我又是个离过婚的人,比不上那些黄花闺女。
  可我又有什么办法?我的命苦。我妈早去,从小我就是个没妈的孩子。我爸是个好人,也疼我,可是为了一家人的生活我一天到晚在外边奔波忙碌,没有多少时间照顾我,我不但自己照顾自己,还要照顾我爸,给他做饭洗衣服,清理屋子,还常常一个人晚上看守这座大房子。就因为家里事多,我一直念不好书,不然我至少也能考上个中专,我打心眼里喜欢读书,喜欢读书人的满肚子学问,所以那时我就喜欢你这个当老师的。可是你眼睛里没有我,看不上我这个不会念书的黄毛丫头。
  高中毕业后,我本想找一个好好的工作。可是我爸这么一个捡破烂的,又没有有权势的亲戚,求了多少人也没有正式工作。你知道不知道,我学过裁缝,卖过青菜,也跟我爸去收过破烂,也学过做生意,卖衣服,卖鞋子;可是所有些事情都很难做,不管做手艺还是做小生意都很辛苦,赚的钱也是小钱,只能混饭吃,而且还常要被人欺侮。混了几年,最后我发现,女人要多赚钱,就要靠她的姿色。这年头开放起来,一些人先富了起来,男人有了钱就变坏去玩女人,女人只要伺候的男人高兴就可以从他口袋里大把大把的掏出钱来。所以这几年有那么多的女孩子去做鸡,没有谁强迫她们,只是为了钱,为了多赚钱。这门道我很快也就看透了。
  可是我到底是好人家的女孩,我爸虽然是捡破烂的,却从来堂堂正正的做人。我是绝不会做出卖给肉体的事。我就看中了歌舞厅,那地方是个挥金如土花天酒地的地方,但是毕竟比洗头店档次高的多,不用卖身,只要唱红了,也能赚大钱。我想来想去,没有比这更好的赚钱办法了。我到歌舞厅去看过好多次,发现在那里唱歌的女孩好多比我长差,只知道学着港台歌星嗲声嗲气的唱几首通俗歌。她们能唱,为什么我就不能唱?
  我开始学唱歌,我不会识谱,就跟着广播录音带哼,想不到那些通俗歌学起来好容易,没多久我就会唱几十首了。我就找了家歌舞厅去试试,开头我规规矩矩的唱,自然没什么人捧场;后来我才发现,在歌舞厅唱歌,不一定要唱的好,可一定要嘴巴乖巧,会应酬。女人天生就会说话,所以我也很快学的会察言辨色说好话。这一来情况就变了,有人点歌,有人捧场了,也很快走红了。
  说实话,这两年我是挣了一些钱的。我不再缺钱花了,想买什么就可能买什么。但是你知道不知道,我同时失去了很多东西。
  歌舞厅这地方是有钱男人的天下。你也见到过了,象李经理那样,只要有钱,可以把整个舞厅包下来玩乐。男人上歌舞厅来干什么呢,当然是来消遣的。而消遣又要有女人。会来歌舞厅唱歌的女人一般都有色有艺,是最好的消遣对象。没有几个男人不是色迷迷的盯着我们这些歌手的。有些还动手动脚。有的人硬要你陪他吃宵夜。如果不满足他的要求,就来捣乱,有时还会把你拦在半路。真叫人害怕,可是这还好,我是本地人,只要不理他们,也不会怎样。可最令人伤心的是家里人不理解。我爸是个老脑筋,知道我到歌舞厅去就天天罗索。这倒也罢,再怎么着也是自己的爸爸,不至于怎么样。我的老公可就不同了。
  你不知道吧,我高中毕业后两年就结婚了,老公是个普通工人,没什么文化,很早就到工厂做事了。人也不算坏,结婚头两年也还对我不错。可是后来我一到歌舞厅去,他就变了,常常和我吵,骂的很难听。我知道,这是他在吃醋,到歌厅去后接触的人不是有权的就是有钱的,而他既没钱也没权,他害怕我会不忠实于我。其实这是多余的,我从来没想过背叛他,可是他不相信,总是为一些小事发脾气。变的越来越小心眼。弄得我实在无法忍受,最后只好和他离婚。
  离婚也真难哪,开初他坚持不离,后来又狮子大开口要他十万元,本来他如果真的坚持下去我也就算了,可后来那么狠心的要钱就叫我看透了他,原来这人也是个小人,我咬咬牙,给了他五万,总算离了。现在我是一身轻了。
  如果不是碰到你,我不再会去想男人的事。男人是没几个好东西的,这几年我也看得多了。他们对女人好就是想着和她们上床,却没有几个真心实意的。每当这时,我就会想起你来。你是个读书人,书生气很重,可我不知前世什么缘,就喜欢书生。直到现在,我也觉得你还没变,你也许不会爱我,可对我总是真心实意。你肯为我打架,肯在我最需要帮忙的时候帮我,可你却对我没有非份想法。你是个难得的好人,我总想抓住你。余老师,你却一点也不理解我的心!”
  这一番话,听得我如痴如梦。我想不到她对我有这么复杂的心思,我和她的距离一刹那间缩小了,她再也不是歌舞台上若即若离的云中花雾中月了。我无言以对。只好伸手轻拍着她的肩膀,她也不再激动,默默地伏在我膝头,轻声抽泣。
  唉,也许我不能再走了,她的唯一亲人老爸没有了,剩下孤零零一人,而她又是那样的需要我。我说不上是不是爱她,我不知道如果重组家庭后会不会合拍,可现在似乎没有选择了。我轻轻地握住她的手,长长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没有你想象的那么好,我这人有很多毛病的。”
  “我不管,我只要你。”她近乎蛮横地破涕而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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