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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这位才气横溢,有如天马行空的诗人;这位活动文坛,不过十年,竟留下许多永难磨灭的瑰丽果实的诗人;这位性情特别温厚,所到处,人们便被他吸引、胶固、凝结在一起,像一块大引铁磁石的诗人,竟于民国20年11月间,以所乘飞机失事,横死于泰山南面开山的高峰下,享年不过36岁。 当诗人的噩音传出,大江南北,皆为震动。他的朋友痛哭流涕,如丧至亲,固不必说;即仅读了点诗人作品而和他未谋一面者也咨嗟太息,泪下不能自已。一个人的死亡能引起这样重大的反应,倒也是很少有的。虽比不上51年大家痛悼胡适之先生之丧的普遍与绵长,可是我们心中另有一种凄美的情绪,好像我们惋惜一朵正在盛开的奇葩忽被暴风雨所摧残,一颗光华四射的明珠,忽然沉沦碧海,永难再见。 记得我那时正就聘国立武汉大学不久,我的朋友袁兰子教授和诗人原有多年的友谊,以万分沉痛的心情写了篇悼文。我也写了一篇,文中曾以雪莱、拜伦、济慈,来比拟这位天才的诗人,并套外国某诗人的话,说徐志摩这位诗哲,活着时像天空一道灿烂的长虹,死,则像平地一声春雷。 不过,我不比袁兰子与诗人相知之厚。我认识诗哲并不深,他在世时,我只见过他两面,而且也并未交谈一句话。民国14年间,我在上海,与袁兰子攀上了交情,在她家里也偶尔认识了几个兰子留英时所结纳的朋友。记得有一次,那些留英同学在某高级酒店宴会,座中有诗哲徐志摩,兰子约我去瞻仰瞻仰。那一晚我才认识了钦羡已久的诗人的庐山真面。他的形貌大概很像梁实秋先生所形容;身躯是颀长的,脸儿也是长长的,额角则高而广,皮肤白皙,鼻子颇大,嘴亦稍阔,但搭配在一起,却异常的和谐。那双炯炯发光的大眼,却好像蒙着一层朦胧的轻雾,永远带着迷离恍惚的神态。这正是一双诗人的眼睛。诗人虽生活于这个尘世里,他的灵魂却栖迟于我们永远不知道的梦幻之乡,或什么华严世界,所以如此吧。 诗人既禀赋着极高的文才,加之以这样矫矫出尘的外表,不知多少女郎为他倾心,视之为最高的择偶对象。记得女高师同学陈健吾女士自视至高,征婚条件非常苛刻,替她做媒而遭碰壁的朋友常愤愤地对她说:“你想必要像徐志摩一样的男人才能满意吗?可是徐志摩只有一个,爱慕他的女孩子却是不计其数,况且微闻他现在已有了意中人,我看你将来只好以‘丫角’终老了,那时可不要懊悔!”这话是民国13年间,我尚在法国里昂,健吾来法留学,亲自对我说的,我们当时笑了一场。民国十一、二年间,志摩才返国,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平民大学授课,兼主编晨报副刊,发表了许多诗作,才名藉甚。印度诗人泰戈尔来华讲演,又由他当翻译,在全国各地露面,真是红透了半边天。他那时虽已与原配张幼仪女士离婚,对陆小曼却尚未开始追求,或虽已追求,而形迹尚未外露,所以这个新诗坛的美男子,竟成了北平少女界的“大众情人”。读梁实秋的《谈徐志摩》,志摩给实秋的亲笔信件竟有某小姐为了这位诗人,单恋成疾,几离倩女之魂。诗人以“淑女枉自多情,使君既已有妇”谢之。也可见他当时魔力如何之大了。 第二次我得晤诗人是在苏州某女子中学。校长陈淑女士与志摩有点内亲关系,邀他来校讲演。我那时正在苏州教授于东吴大学兼景海女师,陈校长先期约我去听。记得那天天气极冷,诗人穿了一件灰色绸子的棉袍,外罩一件深灰色外套,戴着阔边眼镜,风度翩翩,自有一种玉树临风之致。听说诗人讲演习惯,是挟着讲稿当众宣读的。平常人不会讲演,才照本宣科,诗人却说自己是模仿牛津大学的方式。他那天演讲是什么题目,事隔多年,今已不忆,横竖不出文学范围。诗人宣读讲稿时,有一种特别音调,好像是一阕旋律非常优美的音乐,不疾不徐,琮琤顿挫,有似风来林下,泉流石上,实在悦耳极了。 记得胡适之先生也擅长讲演,据他自己说对于此道着实下过一番苦功。我想徐志摩对于歌唱的原理,大概也曾苦心揣摩过,否则不会有那样突出的表现的。近年来,我也参加过几个文艺讲习会或诗歌朗诵会,一定要在夜间始能举行。讲演到中间,电灯忽然关熄,全场一片漆黑,然后点燃起幽幽的烛光,作家朗诵时,还要不时去弹一阕钢琴,几个女郎在旁歌唱。作家表演到热情处,还不时搓手顿脚,取巾频频拭泪。听说这个叫做“艺术的整体”。其实,演讲者口才若真的好,是用不着玩这许多花样的。 志摩和原配张幼仪离异,而与有夫之妇陆小曼结婚,在今日原是司空见惯,在民国十五、六年间却算一件不平常的大事。老一辈的人对他们固深恶痛绝,青年人也不见得个个赞成。听说当志摩与小曼在北平举行婚礼之际,曾请他老师梁启超先生证婚,却被老师当着大众,给了他们一顿严厉的教训。任公事后写信与其女令娴,对于他心爱的门徒徐志摩尚系出于怜悯的善意,对于小曼则竟以“祸水”、“妖妇”看待。你看他说:“我看他(指志摩)找得这样一个人做伴侣,怕他将来痛苦更无限,所以对于那个人(指小曼),当头给了一棒,免得将来把志摩弄死。”又说他爱志摩,怕他将遭灭顶之凶,要拉他一把。任公并说小曼离婚再嫁,为“不道德之极。”(见梁任公年谱长篇初稿) 后来徐志摩飞机失事死于泰山附近的高峰下,大家痛惜之余,又将这件事归罪于陆小曼。据我所听到的纷纭的传说:小曼本来是阔小姐出身,嫁了第一任丈夫王赓后,在北平是有名的交际花,挥金如土。嫁志摩后,为了有心跳头晕之症,每发或至昏厥,人劝她抽几筒鸦片,果稍愈,久之竟尔上瘾。而且跳舞、喝酒、唱戏,出入大公司购买东西,对于用钱还是不知节俭的。志摩为供奉这位娇妻起见,既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书,又撰写诗文,翻译西洋名著,一月所获,据说也有千元上下。(均见梁实秋谈志摩所引磊庵在《联合报》副刊所发表的谈徐陆的文章)千元,在那个时候,是抵三个大学教授一月的收入三倍而有余,买米,以那时米价论,上好白米,也不过六元多一担,一千元便可买得一百五六十担,所以我以为这个数目恐有未确。不过他们家用若每月超过四五百元,也就不容易负荷了。胡适先生《追悼志摩》一文曾说志摩最近几年的生活,自己承认是失败的。又说他有《生活》一诗,以生活比做毒蛇脏腑所构成的冰冷、粘湿、黑暗无光的狭长甬道,你陷入以后,除了挣扎摸索着向前,更无退路。那时的情调果如胡先生所言“暗惨可怕”。 适之先生时已离开上海到北平做北大文学院的院长,就劝志摩到北大兼点功课,借此换换空气,同时对他经济也不无小补,志摩月底领了薪金,正好送到上海家里。因朋友在航空公司作事,送了张长期免票给他,谁知竟因此送了他宝贵的生命。假如他不为了家累太重,不致于这样南北奔波,不南北奔波,也不致有那次飞机之祸。而他家累之所以这样沉重,又为了陆小曼挥霍无度所致。幸而梁白公先生此时久归道山,否则老人家岂不以为“不幸而言中”了吗?我和陆小曼也曾见过一面,那是民国38年间战火烧近武汉,我避地上海,女作家赵清阁介绍我和小曼相见。她那时是住在翁瑞午家里。志摩逝世后,小曼穷无所归,依瑞午为活。我也不知道翁瑞午是否有妻儿,总之,小曼住在他家里,发生同居关系是万难避免的事。小曼长年卧病,延见我们也是在病榻上。我记得她的脸色,白中泛青,头发也是蓬乱的,一口牙齿,脱落精光,也不另镶一副,牙龈也是黑黑的,可见毒瘾很深。不过病容虽这样憔悴,旧时丰韵,依稀尚在,款接我们,也颇温和有礼。翁瑞午站在她榻前,频频问茶问水,倒也像个痴情种子。听说瑞午系出世家,家中收藏古玩名书画甚富,拿点出去变卖变卖便是钱;同时还做点黑市生意,故此既供得起小曼的医药饮食,尚能替她缴付一笔很重的阿芙蓉税。 赵清阁于37年间,编了一本《无题集》,所收均为当代女作家的文章,比张漱菡女士编《海燕集》还早五六年哩。那《无题集》收了我一篇《记抗战期内一段可笑的幻想》(现收畅流社出版的《归鸿集》内)。又收了小曼一篇小说《皇家饭店》,约二万字上下。当时一般批评是“描写细腻,技巧新颖”,我读了也觉得很不错,觉得这个人是有相当文才。像陆小曼这样一个窈窕美艳的少妇,既熟娴英法语文,又能登台表演昆曲平剧,又能画点山水花卉,可说是多才多艺,玉貌兰心的人,怎能教人不爱;爱之而破坏中国风俗礼教的藩篱,非弄到手不可,也是势所必至,理有固然的;也是多少可以原谅的。 小曼后又出版《爱眉小札》,这是到台湾后所看见。其中都是志摩和小曼的情书。小曼的文字,虽似乎没有多少旧文学的根底,但清丽自然,别具一格。她虽以生活关系与翁瑞午同居,对志摩仍念念不忘。我和清阁去看望她的时候,见她桌上供着志摩遗照,前面摆着一小瓶鲜花。她一心想替志摩出个全集,许多书店都愿意为她发行。但以志摩尚有大批未曾发表的作品及日记等陷在某某几个人手里,无论如何,不肯归还,以致发行全集的事成为画饼。这几年,听说小曼也在上海病逝了,印全集的事当然更遥遥无期了。 现在以志摩表弟蒋复璁先生及老友梁实秋先生之努力,志摩全集即将在传记文学社发行,这真是文艺界的莫大喜讯。但不知那些勒扣在人手里的文件曾否合浦珠还,设其不然,则仍然是个缺憾。 我也不知志摩作品为什么会落入人家手中?人家又凭什么理由坚扣不还?若那些作品仍然尚在,则将来尚有面世之日,替志摩编全集的人来个“遗补”也就算事,只怕《幽闲鼓吹》所记一代鬼才李长吉大部分的诗歌被嫉恨他的人投诸溷厕,那就太煞风景,也太可惜了! 现在且来谈谈志摩的作品。志摩的第一部诗集名《志摩的诗》,出版于民国14年夏间。我那时甫自法国里昂回到中国,阅报见此书在中华书局出版,写信去买了一部,那是一本中国书籍型式的出版物。深蓝色的封面和封底,丝线装订,白纸浮签写着“志摩的诗”四个字,想必出于志摩的亲笔。内部书页用的是上等连史纸,印的字是仿宋体,古雅大方,十分可爱。我在法国时也常从同学处借阅国内新文学书籍,晨报副刊也能经常入目。志摩有些诗像《我所知道的康桥》等早经在海外拜读过,现在能读到他全部的作品,当然欣慰。可惜这部诗集不久便被人借去,索回时,托言遗失,道歉一番了事。民国17年,此书改付新月书店发行,改成洋装本,里面的诗也删去不少,想到从前那本古香古色的版本,至今尚令我怀念不已。后来他又出版《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几个诗集,我都购备过。抗战随校入川,许多书籍带不了,只好寄存某处,8年后复至原来寄书处取归,有几箱已饱白蚁之腹,志摩的集子当然也是只字无存。 “徐志摩一手奠定了新诗坛的基础”,说话的人是志摩的好友,但这句话以后却常常流露于反对派之口。这些反对派当然是所谓左派文人,于是本来是衷心的赞美,却变成了恶意的嘲讽。他们的意思是:哼,像徐志摩这样诗人在诗坛上本来毫无地位,现在却说他是曾奠定诗坛的基础,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吗?但是,我们假如摒除任何成见,将志摩对于新诗坛的贡献一为检讨,便将承认这句话并非过分的恭维。 五四后新诗的试作者是胡适之,谢冰心,郭沫若三人较为突出。胡先生是个“但开风气不为师”的人,他的诗集名为《尝试》,无非是想替新诗开辟一条道路,引导人们向那个园囿走进,自己并不想做那园囿的主人。况且诗之为物,“感情”、“幻想”等等为唯一要素,像胡先生那样一个头脑冷静,理性过于发达的哲学家,做诗人是不合条件的。冰心深受印度泰戈尔的影响,《春水》、《繁星》两本诗集,以哲理融入诗中,句法又清隽可爱,难怪出版后风靡一时,不过她只能做十几字一首的小诗,而且千篇一体,从无变化,取径又未免太狭。郭沫若的《女神》,一意模仿西洋,并且不但多用西洋词汇,字里行间又嵌满了外国字,满纸鸢饤,非驴非马。而且他的诗大都是自由诗,自命豪雄,实则过于粗犷,至于那些二流以下的诗人像俞平伯、康白情、汪静之、成仿吾、王独清、钱杏邨……虽努力作诗,却都没有什么可观的成绩。直到民国十一、二年间,徐志摩自英伦返国,发表《康桥再会吧》、《哀曼殊斐尔》等篇,其雄奇的气势,奢侈的想象,曼妙的情调,华丽的辞藻,既盖过了当时一般诗作,而且体裁又是崭新崭新的。既不像《尝试集》那种不脱旧诗词格调的窠臼,也不像《女神》之剽窃惠特曼(Whitman 1819—1892,美国倡自由体的诗人)馀绪,弄得卤莽决裂,不可响迩,这当然要引起大家的惊奇,而产生中国新诗今日才真正诞生的感想。说“徐志摩一手奠定新诗坛的基础”,这句话是一毫也不错的。 志摩诗的体裁变化多而极速。他今日发表一首诗是一种格式,明日又是一种了,后日又是一种了,你想模仿他已模仿不了,所以我曾戏说别人是用两只脚走路,他却是长着翅膀飞的。据他的朋友陈西滢替他第一部诗集《志摩的诗》的体制做过一种统计:计有“散文诗”、“自由诗”、“无韵体诗”、“骈句韵体”、“奇偶韵体”、“章韵体”等等。(这里所谓“骈句韵”“奇偶的”都是西洋诗的用韵法,与我国旧诗骈句对偶不同。) 志摩后来成为新月诗派的台柱。他以前虽也做些散文诗,自由诗,后来却倡议新诗须有格律,大家讥笑说这是豆腐干块,遂名之为“方块诗”;又说新诗正从格律谨严的旧诗体中解放出来而获得自由,现在又讲什么格律,不是又给自己加上脚镣手铐吗?新月派却回答说:“我们正要带着镣铐跳舞。 带着镣铐跳舞而能跳得好,那才显出诗人的本领!” 志摩的散文我也异常欢喜。第一部散文集子《自剖》里面便有许多令人百读不厌的好文章。还有《落叶》、《轮盘》、《巴黎鳞爪》我也曾拥有过,可惜也和志摩那些诗集一样,喂了那可恶的瞎眼虫子! 志摩是个写散文的能手。我曾说过:写新诗态度谨严自闻一多始,写散文态度的谨严自徐志摩始。志摩在《轮盘集》里自序说:“我敢说我确是有愿心想把文章当文章写的一个人。”他又提出西洋散文家如G.Moor;W.H.Hudson 等人的作品,说道:“这才是文章,文章是要这样写,完美的字句,表达完美的意境。高抑列奇界说诗是‘BestWords in best order’,但那样的散文,何尝不是‘Best Words in best order’。他们把散文做成一种独立的艺术,他们是魔术家。在他们的笔下,没有一个字不是活的。他们能把古奥的字变成新鲜、粗俗的雅驯,生硬的灵活。”这话正可说是志摩的自赞。 志摩唯一戏剧集《卞昆冈》听说是和陆小曼合著的。据说全戏结构虽出之志摩之手,故事大纲则出于小曼,对话之国语化,也是小曼的功劳,因此此剧就等于他夫妇合作的产品了。这剧据余上沅的批评谓富于意大利的戏剧氛围。他说道:“从近代意大利戏剧里,我们看得见诗同戏剧的密切关系,我们看得出他们能够领略人生的奥秘,并且火焰般把它宣达出来……在有意无意之间,作者怕免不了‘死城’和‘海市蜃楼’一类的影响罢……其实志摩根本上是个诗人,这也是在《卞昆冈》里处处流露出来的,我们且看它字句的工整,看它音节的自然,看它想象的丰富,看它人物的选择……” 不过,我承认我对戏剧的低能,对于《卞昆冈》这个戏剧实不知欣赏。其缘故便是诗人不该处处把诗放在粗人口中来说。像剧中主角卞昆冈是个石工,老周是个算命瞎子,而他们说的话居然诗趣洋溢,哲理高深,甚至高级知识分子都无法说得出,只有志摩自己这样诗人才能,这不是太不自然吗? 诗人以36岁之盛年而竟以一场横祸脱离人世,原是文艺界莫大的损失。但是早死在他个人也未始竟为不幸,因为人们对他的惋惜与哀悼,反会因此而加深。前日读到一篇题为《夭亡》的文章,早死的诗人如雪莱、拜伦,在人们记忆里永远是个年轻的影子,悼惜之情比对头童齿豁者自然不同。我以为这话也颇有道理。况且“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一个天才诗人在这红尘世界本来难于久留,他留下那一闪光亮,便是照耀永世的人心了。记得诗人曾有这样一首诗道: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暗的海上,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选自《苏雪林自选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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