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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情逸致

莫言海上浑无地
应是壶中别有家
好酒是好心情

  杯子要用玻璃做的,玻璃要薄,尤其杯底要薄,最好是高脚的酒杯。这样,手摊开,手心向上,像夹一支烟,把细细的玻璃脚柱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让杯子躺在你的手心里。手心是暖的,缓缓地将热传递过去,温热了杯底,那酒就汩汩地香开了。一丝丝一缕缕,香味飘上来飘开去。
  将唇凑到杯沿,啜一口,咽下的是幽幽香魂。香魂在你的体内也在你的体外,绕着你,你被纠缠着,心甘情愿的,迫不及待的,依依不舍的。
  所以,XO要这样喝。慢慢地,但不是浅尝即止的,而是喝到尽兴,喝到瓶底见空。
  有一回去拜年,唐振常先生看着一屋子的桃李芬芳,一高兴就说今天请你们喝XO。每人面前放一个杯子,杯子里装着三分之一的琥珀色。座中的男士雍容得很,他们先喝一口,然后专注地同老师谈学问。躲在远处的我,求之不得,一口一口,自得其乐。临到唐先生说:别光说话,你们喝你们喝。我旁边的一位惊呼:咦,你怎么把我的一杯也喝光啦?
  不好意思自己走过去添嘛。其实,他的那一杯也早已喝完,旁边又没有第三杯,我已经忍了好长一段时间啦,多谢唐先生盛情,那就再来一杯吧。
  好酒是好心情,怎么舍得错过?只要是好酒,统统都爱统统都喝,从不挑挑拣拣也从不扭扭捏捏。但毕竟是女性,也是见识有限,喝来喝去,常亲近的仍是葡萄酿制的酒类。最爱的倒不是昂贵的人头马XO,而是Sherry。这种西班牙的特产,是在葡萄发酵之后,加入白兰地,所以,特别香醇,但酒性亦烈,不敢贪杯。
  我的不贪杯,常被密友们嘲笑。他们总说不醉无归之类的话,好像气派很大的样子。想来想去,醉酒没有任何甜头,所为何来?
  在饮酒的语言中,最不明白的一句是“借酒浇愁”。干什么呀,愁就愁好了,忧就忧罢了,陪上好酒干什么呢?杜康也未能让曹操一展欢颜,世上没有东西能浇得灭你的忧愁,除非时来运转,何苦将好酒好心情淹死在满腹的怨苦之中。
  爱酒而不醉酒才是最好的境界。
  当然,我也醉过,唯一的一次,十多年前独自旅行的时候。从北京动物园出来,又饿又渴,就近走向路边的小吃店。那里没有汽水、软饮料,要了两杯生啤一碗面,面没上,先喝酒。等到重新走在大街上时,人虚飘飘的,像踩在棉花上,极度惶惑不真实。
  那时候,想家,独自一个人,飘流在陌生的地方,想:上海离这里很远呀,要走几天才能走到呢?
   
厨房浪漫

  报纸、杂志上常常有整版整版的房产广告,那些花园,那些华屋真让人艳羡得不知叫自己怎么办才好。即连一些公寓房子的广告,也竭尽渲染,让你觉得拥有了这样的住房,等于拥有了人间天堂。有时候,看着广告,意念一松,就想豁出去抢一把票子来,可惜良民的胆子比老鼠还小,越盘算越落空。
  货不欺人的房产广告,多数附带平面设计图,大致标出哪里是卧室哪里是客厅。卧室总是向阳,客厅总是宽敞,而厨房总是陷在最差的角落里,好像锅碗瓢盆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也许是至今都未能脱去贫困的阴影,也许是没出息,我是个极端喜欢厨房气息的女人,要我设计的话,我会把整个房子最好的地方让给厨房。总觉得厨房应该宽大疏朗清洁,因为厨房是最能让人安心享受的地方,有充足的食物,有充足的阳光,有充足的胃口,有享受这一切的充足地方,做人还有什么好担心的?还有什么要求好意思再提?
  十多年前看过一部法国电影,并不精彩,但是深深记得那间公寓顶层的大厨房。一整排的玻璃窗,白色的窗帘,原色的木桌木椅,雪白的墙上有镶木镜框的装饰画,夕阳从蓝莹莹的磨砂玻璃里透进来,女主角在这里接受恶贯满盈的情人的死讯。当时,真为她难过。也许,情人一去,连同这么优裕的生活也该去了。这女人要吃苦了哦。
   
俗套

  原先的日子过得很简约,也有人说过得很清雅。一日三餐,吃得不多不挑剔,粗粗略略地,一天便过去了。有空闲的时候,不爱逛商庙,没什么嗜好,一年四季少有变化——穿红着绿是别人的事。真的,不觉得别人热衷的时装有什么美,那么,不穿也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好吃,凡有特色菜的饭局总是巴巴地硬挤进去,回得家来,又认认真真地模仿照做,做着做着厨艺便不一般了。汤定要用砂锅文火来堡,碧绿的菜不用油炒,要用滚水氽,取其清香甜糯。还有饮咖啡、冲茶叶,都有细细节节的讲究。
  吃之外,对时装、对热门的品牌津津乐道盲目喜欢,隔三差五地要去精品店、专卖店看看嗅嗅。
  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来的。有一天,朋友在我家里瞎翻瞎看,一边还说:啧啧,你过的是资产阶级的日子嘛,这么崇尚物欲。听了嘿嘿一笑,不敢回答,我喜欢现在的日子。
  只道自己是年岁渐长雄心已失,必然地玩物丧志,岂料,这般“由雅及俗”的人,不止我一个呢。在聚会中初见早年以思想见长现在又自称好洋酒好洋烟好好茶的雅人吴亮,听他的新发现:“哈,到最近我才发现自己是个天生有品味的人呢。在香港满满的商店货柜前,我凭直觉看上的东西,总使长住香港的朋友大为惊叹——我总是在同类价格中相中公认最好最上品的东西。我想我以前怎么从来不爱逛百货商店?那都是因为当时没有好东西吸引你嘛,再有品味,也没有办法讲究的。”
   
色相

  很多人建议过我穿大红,大人们也曾一次一次地给我买过。按照惯常的理解,他们总以为瘦削、白晰的人是最配大红的。然而,想不到的是,我偏偏是个例外。尽管瘦削,尽管白晰,却始终沾不上大红的边,从小至今都没合适过。
  不知为什么,拿在手上挂在架上,好端端的一件大红衣服,到了我的身上,就有说不出的别扭。非但没有活泼跳跃的感觉,反倒是整个人木惺惺的变做了一具木偶,而且还是从破烂堆里捡出来的木偶,有一种不明所以的蒙尘的灰暗。
  以后,我就知道了,穿衣服,一个人的肤色固然重要,但是,无论如何,大红的那种热烈那种奔放那种蓬勃,不是属于我的。也许,前世的我曾经具备过这一些,所以,再新的大红穿在我身上,都难免隔世的萎靡与陈旧。
  与大红相反,白色倒是属于我的。不管怎样的款式,只要是白色,我穿着都不会难看。小时候的年代,厚重的衣服是不作兴采用浅色的,所以,每年从5月到10月,但凡我能穿上素白的外套,人,总是显得格外精神灵活。那时候,因此而酷爱夏天,恨不能天天是夏季。至今,留在别人印象中的那个少女,也仍是夏天里的影子,一身飘飘的白衣白裙,有些安静有些孤僻,又有些刺眼。
  有一回,是在读高中的时候,几个女同学课余在一起聊天。有一个同学问我为什么总是穿得那么素?她说她妈妈总说女孩子要穿得艳一点。我说我妈妈也这样说,但是我就是穿白衣服才比较好看呀。话音刚落,在座的几个女同学都叫起来:对对,我也觉得穿白的最好看。说完,大家不约而同地静了一会又不约而同地笑了,真的,不管我们各自的肤色有怎样的差异,穿白衣服时,这些差异并不明显。那时候,穿上白衣服,令我们这些校园里的女孩子,有一种洁静、自在的欢喜。
  就这样,衣橱里的白衣服越来越多。白色已经不仅仅是夏季的装扮,如今一年四季都有好看的白色时装,从单的到夹的,从短的到长的,应有尽有。
  然而,不知从何时起,白衣服于我竟越穿越难看了。前几年是买一款白衣服忙不迭地穿了又穿,舍不得脱下。如今,兴冲冲买回来,穿了一两次,便觉不安得很。倒是那些烟灰、纯黑的衣服看着舒服,也能将人安放得稳妥。
  从白到灰到黑——就是人渐渐老去的路程吧,不知不觉就失了纯真,变得灰暗变得收敛。
  是看着衣橱里渐渐增多的灰和黑,渐渐绝迹的白,才忽然明白的。白色其实从不曾属于过我,它永远只属于一段青春的纯洁。所以,当年班上的几个同学,才会不约而同地发现确认自己最配白色。都是一样的青春一样的纯洁。
  在所有的颜色中,白是最易老最易消逝的一个谱系,那种纯粹很难保持。穿几次,便旧了。不穿,也照样旧了。正像我们的青春,在不在意、喜不喜欢,都要过去的。
   
嫁与东风春不管

  女子的情人是时装。无论老少美丑,都很难拒绝漂亮衣物的诱惑。为锦绣衣衫摩登时装出卖色相是古今中外都有的例子。而稍稍有自制力的女性,对美仑美奂的时装,虽不至于“利令智昏”,却会艰难地提醒自己:那不是属于我的。由此而来的委屈与遗憾,常常是一辈子也根除不了的。每当挫折,每当不如意,便化为一种自怜从心头涌起——像我这样的女人,连要一件漂亮衣服也那么难,好冤呵。
  女子的情人是时装。高兴的时候,需要买时装让自己更漂亮。不高兴的时候,也希望从购买时装中得到发泄。真可谓荣辱与共一往情深。然而,奇怪的是,对这一位一辈子的情人,女子多半盲目——也许这正是爱情的表现。女子其实很少能够为自己挑准适合自己的时装。信不信?不管去问哪一个女子,她最漂亮的衣服是如何买下的,是自己一个人去买的?是与女友结伴去买的?还是与丈夫、男友一齐去买的?答案多半是后者。
  虽然,如今的女人再也不肯承认“女为悦已者容”这样的话,事实上,现时代的女性也确确实实是穿给自己看的。然而,挑选自己的时装,女性仍然要借助男性的眼光。当局者迷,很多时候,很多女子在选择时装时,也如她们在投入爱情时一样,并不知道自己最适合的是什么。除了要符合潮流,要门当户对,还要符合体型肤色,然而,容易冲动的女子,在一见好看的衣服时,多半头脑发热。更糟糕的是,在选择的当口,她们总是本末倒置,倾情过度忘我过度,变成只见衣服不见人。这种关键时刻,如果身边有一位男性朋友作参谋,不管他懂不懂服装、美学,都绝对是令你冷静清醒的良药。在男性的眼里,你始终是一个女人,新衣服旧衣服、华衣烂衫都只是附加物,它们要么使你更漂亮,要么使你不漂亮。出于他是你朋友、家人的立场,他当然会真诚地告诉你穿哪一件你看着最好看,决不会只因为“挂在那儿不错”、“看上去好看”而主张你买下。
  也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女性都喜欢拖着丈夫、男友逛时装店。也就是因为女性对时装痴迷的缘故,男性对陪妻子、女友逛时装店都是大感头痛尽力推脱,甚至有些男士一进时装店就头晕目眩出现濒临昏厥的症状。
  其实,老少爷们真不必如此吃醋。虽说小女子们都有些过分,但不幸中有大幸呀。迷时装情人总比真粘上一个情人好吧?真正的情人,挨上了,总是玩火,而时装这一位情人,你可以放心大胆地去亲近去追求。在男人来说,即使女伴对之一见倾情,总不至于天天季季挂在心上,总有厌了的一天。对女人而言,就算偶尔一时昏头失算,也不会造成什么大的损失大的纠纷,扔了就扔了,丢弃一件衣服总比丢弃一个情人要容易、轻松也无害得多。不是吗?
   
无端却被秋风误


  有时候,你会痛心地发现,同样是女性,许多的风华,确实是属于别人的。比如喇叭裤之于腿短的人,比如横格子之于肥胖的人,比如大红之于黄黑的肤色,比如露肩晚装之于我这个每天挤车的上班族。
  去年初夏,朋友送我一件翠绿色的露肩裙装,很跳的颜色,很跳的款式,穿在身上立时就像电影里的贵妇名媛,天生就是在灯光摇曳的鸡尾酒会里穿梭的人。用它挤车走路,实在不伦不类。
  当然,这两年,上海街头颇有热带风情的露背马夹裙在徜徉,可那都是些青春当年的小女孩子,有不按牌理出牌的权力和魅力。我这样的年纪,已经没有人包括我自己愿意原谅甚至欣赏我的鲁莽突兀。
  好看的晚装给晚上没有什么节目的我,只能遭遇打入冷宫的命运。我知道丝绸的东西最不经藏,我其实是白白辜负了它最美丽的时刻。但是,又有什么办法呢?
  夏天渐渐过去了。有一日,已是十月,晚归的我,走在街头,被风吹得陡生凉意,不觉伸出双手抱了一下自己的肩。办法就这样来了。此时才发现那件晚装,只要去配一条颜色协调的披肩就能适应任何场合,没有披肩,丝巾也是很不错的代用品。这一想,越想越兴奋,恨不能马上在穿衣镜前试一试。
  又一阵风吹过,有几片金黄的梧桐叶子飘了下来。唉,可惜已是秋天,明年的夏,那一袭翠绿无论有怎样的遮护,都该早已老去了。
   
渊源有自

  公认上海女子是顶会打扮的,但每到天暖,总有许多人穿不好一双丝袜。不知道为什么,上海许多女子独好中统丝袜。她们不要长统的也不要短统的,偏偏喜欢刚好扣在膝盖下的那种。穿中统丝袜的女子喜欢穿西装窄裙,并且裙长正好在膝盖以上,这样的配合恰到好处地突出了她毫无遮拦的膝盖。可惜,人的膝盖都是瘦骨嶙峋的,不要说性感,连肉感也不会有,看着难堪得很。所以形象顾问一而再再而三地公开指出这是不规范的穿着。遗憾的是听众们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
  大凡人都这样,久在其中,便见怪不怪。我自己不会这样去穿,但以前并不觉得这种配合有什么不规范。直到一位很熟的外国留学生问我,擅长打扮的上海女子为什么百密一疏?我不得不从旁观者的角度承认这白白的膝盖确实难看而粗糙。那是好多年前了,当时在心里为旁人寻找了许多原因,诸如出门时长统袜突然坏了,过膝的长裙也突然坏了,更入情入理的解释是当时中统袜比长统袜要便宜许多。那么,短统的岂不是更便宜更凉快?而事故只可能是极个别极偶然,为什么蔚然成风?
  旁敲侧击地问过几个总是做这样配合的女子,都是些喜欢打扮虚心好学的人,竟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她们当然听见了形象顾问苦口婆心的劝导,但仍一意孤行。想来是有自己说不清的审美标准在吧。
  果然是渊源有自。
  读张爱玲的《更衣记》,才知道这其实是民国初年时尚的翻版。那时,“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接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如此说来竟也算得上是一项国粹,该有人去继绝学。
   
霓裳

  婚纱是白而透明的最好看,而且要一层层,累累地叠上去,有荷叶似的花边在衣服的四周翻飞流动,像天上的云。
  那就是说,婚姻不应是牢狱,而应是天堂。
  总在音乐响起之后,有一个娇羞的新娘缓缓走来,整个人裹在若隐若现的白云里轻轻地移近再移近,这每一步都是在跨向幸福的天堂。天堂门口,应该有个守门人,他代上帝发问:“你,愿意嫁这个人为夫吗?无论健康还是疾病,无论富裕还是贫穷……”你已经不止一次地在心里无声地许诺“我愿意我愿意”,可此刻,你还是必须亲口宣誓——我愿意。然后,这守门人微笑着为你们放行:以圣父圣子圣灵的名义,你们结合了。
  天堂的门,幸福的门,就在这一刻为你打开。
  哦,这只是电影中的情节,我们见过无数次,每一次都是又羡慕又感动。在这种惊心动魄刹那永恒的镜头里,洁白、浪漫的婚纱是唯一相配的服装。也因此,每一个女子或许都做过关于这种婚纱的梦。遗憾的是,这白云似的婚纱其实是戏服,极不适合现实的人和景物。它可以出现在五彩或黑白的电影里,可以出现在半个世纪前发黄的旧照片上,甚至可以拍进今日维纳斯、侬侬等等婚纱摄影的彩色胶卷里,放大,挂起来,然而就是不可以出现在我们每日经过的路口、餐馆,就是不允许我们穿上它如常地走路、吃饭、说话、微笑。
  上海现在倒是流行这样的新娘妆。可每个旁观者,面对这样的新嫁娘都难免有滑稽感。本来自然幸福自豪的新人,在这一身婚纱下,全成了傀儡洋娃娃,无趣无味无生命。新娘极度夸张高贵的造型,与周围灰暗的水泥、尘嚣的市声、凡俗的面孔形成强烈的冲突,真情真意的相爱、结合就此沦为一场演出。
  也许,这是个世俗的地上世界,来自尘土的我们配不上太接近天堂的衣服。而现实的婚姻,纵然可抛开牢狱这一说,离天堂还是很远很远。
   
风尘误

  那感觉真好。看上去,轻、飘、柔、软、温暖、滋润,完全是女人的品性。竖起来,又显得厚实、沉稳,正好是淑女的姿态。每次逛布店,都会在丝绒料子前流连再流连,那暗暗的色泽,也是宜人的。
  心中很急,真的很急。这么可心的面料,做什么款式好呢?
  做什么都可以。问题是怎么配呢?单做上衣,下面配裤子,当然不伦不类。穿裙子嘛,毛绒绒的上衣质感又显臃肿。做半截裙子好像也不行,配衬衫,上面太单薄下面太厚重。但真要在衬衫外再加点什么,丝绒的裙子又显得太轻飘,压不住。
  也许是大寡太霸道,丝绒不作兴与别人合伙。除了胸前、襟上可以作些许点缀,它根本不希望有别的物质掺入它的世界,只想从上到下独自风光。对了,丝绒最合适做的是连衫裙。
  然而,这衣服,如今是难出门了。
  都是电影人的错。凡是拍解放前的片子,凡是有舞女出场,总是一套中西合壁的丝绒连衫裙,头上顶着高高的发髻,珠光宝气妖形怪状。弄得没见过旧社会的我们,看见丝绒连衫裙就想起旧社会的风尘肮脏。
  难怪,时装潮流老翻新,却怎么也翻不到丝绒。真是可惜了。
   
有暗香盈袖

  每一次从外省市归来,重新行走在上海的街道,心中都会有张爱玲自豪的感叹:“到底是上海人!”
  上海女子是会打扮,清清爽爽舒舒服服,大大小小的场合,鲜有浓妆艳抹的土风。总是恰到好处,于自然的淡妆中勾勒出江南女子的妩媚雅致,于清巧的言行中流露出当代都市的品性追求。
  唯一的遗憾,是与香水的内涵还缺少真正的默契。常常一款香水从早用到晚,常常期望清晨培育的香气弥漫24个小时的人生。有时候,挤在密不透风的公共汽车里,身旁陌生女性那避之不能的浓郁香气,几乎有排山倒海的威势,熏得一众乘客头晕目眩,真让人怀疑出门时她是否泼翻了香水瓶。那么娇艳的脸,因为这泼辣的香,而平添粗拙。
  淡泊轻灵是都市人梦寐以求的境界,香水也是要在若隐若现的幽幽之中,才更易凸现今日女性的魅惑力。都市的女子,其实早已懂得浅尝辄止的哲学。谁不明白?大量的投入、过度的沉溺都是做人做事的大忌。即如感情之事,如今也很少有人崇尚交付出全部的自我,用香水怎么可以尽情挥洒不为自己留一点余地?
  什么样的香型完全没有定规,只需常备一款香精含量在8%左右的香水,只消点一滴两滴,轻轻地抹于耳后,只消让它延续三四个小时的生命,便足够足够了。这一香褪尽,便是这一战结束,简短而轻松,干脆而不留痕迹,多好。然后,自然地忘去前坐,重新整装重新香艳重新开始,再去打一场漂亮的速决战。
  都市的女子,是否应该、也只能这样?
   
流行

  1974年,现在说起来,已是非常非常遥远的事了,仿佛与今天不知隔着多少个山重水复的年代。那一年的初夏,海外有亲戚在我家小住,带来的礼物中有两条裤子。一条是米色的针织涤纶喇叭裤,一条是同当时各工厂发的工作衣料子差不多的牛仔裤。亲戚说这是他们那里最流行也最普通的款式,不知你们爱不爱穿。
  先不谈爱不爱穿的问题,家里根本就没人敢穿。喇叭裤的形状太怪异,牛仔裤的颜色、布料虽大路,却又臀部包得太紧。那个时代,就是这样的一种心态和现实,没有任何犹豫,母亲就将这两条裤子压入箱底。
  过了三四年,伴随着邓丽君的歌声考大学的热潮,上海街头开始有喇叭裤出现。一般的人裤管基本是8寸左右,时髦的男女则要宽至1尺2寸。也许是刚刚从沉重的年代走来,也许是东方人的腿型不漂亮,说实在的,街上穿喇叭裤的人,没有一个赏心悦日。但是,无论如何,这是我们赶上的一次世界流行潮流。可惜,70年代未,时装潮流的嬉皮风格已属强弩之未,我们恰巧搭上的其实是一列已经缓缓停靠的末班车。
  进入80年代,欧美各国经济开始复苏,人们的生活水准与环境有了较好的提升。整整20多年来对生活的悲观失望,对人生的厌弃诅咒,此时一变而为欣欣向荣满怀温情。很多很多60年代的嬉皮、校园运动的中坚及其后代,自然而然地创造了雅皮的风尚。
  时装潮流历来是社会思潮社会情绪的反应。有经济的低迷世风的悲观,就有反叛的嬉皮及其怪诞夸张破败的着装。有经济的振兴世风的明朗,就有优渥的雅皮及其端庄精致讲究的流行。整个80年代,配合着乐观的气氛,时装潮流始终围绕着典雅与华贵,昂贵的名牌产品在这一时期寻到了最大量的销路。
  中国已经不再闭锁,对世界流行的雅皮风潮,我们看得清清楚楚,也理解得纤毫不差。持续的出国热,越来越多的海外游子,加速了上海与世界的沟通。海外流行的信息总是不出二三个月就能传到上海。然而,流行仍然像银幕上的故事。无法真切地进入我们的生活。当然已经不是敢不敢穿的问题了,而是能不能穿的问题。我们依然贫穷,在流行雅皮的80年代,我们苦于没有雅皮的资财,而只能看着潮流快车在眼前呼啸而过。
  也许,我们是注定搭末班车的一个城市。当90年代来到之际,上海的经济竟有了出人意料的转机,渐渐增多的白领,西装革履红粉淑女,还有接二连三开张的专卖店,瞬间将上海街头涂上了浓重的雅皮色彩。几十年来,爱美之心从来不曾死过。然而,却从未有过如此与潮流的贴近与感应。90年代的上海正该是流行雅皮的年代,那一款款在欧美天桥上招摇的时装,完全可以说是为上海人而奉献的心血。
  不料,这心心相印竟然转瞬即逝。
  上海经济的起色竟是一出反调。与此同时几个时装大国共同进入经济停滞的阶段,这一度低迷的市气,使得1993年的时装回归70年代风格,嬉皮的意味重新抬头。
  曾经,流行嬉皮的时候,我们不知道嬉皮。曾经,流行雅皮的时候,我们没资格雅皮。曾经,我们被迫是世界中落落寡合的一族,回首相望时,总难免不平与愤怒。然而,如今,我们面对的却是尴尬:当我们的心态、能力终于停靠在雅皮的站台时,谁知这一次出发的却是另一辆列车。看着专卖店的橱窗,是守住来之不易满心不舍的雅皮风尚,还是赶上去拥抱新一轮的潮流,换一身不符合今日上海心态的“烂衫”装?
  为什么,每一次都只能匆匆交臂擦肩而过?也许,流行终究不是我们的。那么,涌起这流行的世界呢,是否属于我们?
   
早先的风情

  应该不是一个喜欢夸张、能够夸张的人。但是,买衣服,偏偏总要求夸张。当然不是要色彩、款式上的夸张,而是,仅仅是,要肩部的夸张。我是说,我喜欢买有垫肩的衣服,不管是西服还是便服,不管是衬衫还是滑雪衫,不管是丝绸还是呢绒,做成衣服给我穿,我都希望装有肩衬,好衬得自己挺拔一点精神一点。
  也是没办法,天生一双窄窄的肩,如果没有垫子在肩头帮我一把,整个人就会显得比例失调。不知什么原因,明明是两个肩头少了几公分,穿上没垫肩的衣服,却会让人觉得是胸前背后少了厚厚的一迭,衣服不像是穿在身上,倒像是挂在脖子上的,晃里晃荡,可笑得很。
  其实呢,我这样的双肩,据说古早的时候也算得是众美之一呢,所谓凤眼、削肩、蛇腰。这种身材,戴凤冠穿霞披是好的,穿三四十年代的改良旗袍更妙。一身的织锦闪亮,裙摆拖到脚背,两侧的开叉刚刚超过膝盖,斜襟的盘纽上扣一块薄薄的丝绢子,笑起来,悄悄地扯下它捂着嘴角,小小的眼睛一眯一眯,像阮玲玉,“不要太风情噢”。
  可惜,起码晚了那么五十年,如今旗袍已成了酒楼饭店女招待的工作服,轻易穿不得。
  有时候,抚着双肩装腔作势地照照镜子,难免为这一双削肩惋惜。总想:怕是上一世什么都有就独独少了这一双美人肩,才巴巴地一心一意地修了今生来得。如今,也该是夙愿既偿,只是错过了其他的配件,错过了要它的那个时代。错过了呀。
   
好云无处不遮楼

  亲戚送过我一件巴黎时装,长袖连衣裙,深色宝蓝,水洗丝,低圆领,装肩衬,后背开襟,清清爽爽。妙在一根同色同料的腰带,打整齐的五分褶,像花边,拦腰一系,不独突出纤纤细腰,还能使整件衣服看上去有可分可合的活泼。
  巴黎来的时装、到底不一样。一上身,便像孩子似地舍不得脱下来。
  遗憾的是,这衣服能穿的机会极少极少。
  本来上海地区的气候,适合薄型料长袖连衣裙的时间就不多,再加上那让人一见倾心的深色宝蓝,就更难了。
  这颜色,太阳底下得分平平,如果哪一天适逢精神欠佳,更让人误以为是前些年“蓝海洋”的翻版。夜色中,灯光下,倒容易显出它的雍容亮丽,神秘含蓄。
  相比之下,雨天的光亮度比晴天更适合这颜色。然而,这一款平静的裙子,须配白色细高跟皮鞋,方能使主人跳出芸芸众生。糟糕的是,白皮鞋经不住上海街头的污水泥浆。
  看来,恰恰好的是阴天。只不知那一个阴天可有恰恰好的气温。
   
搏傻

  有一年,打算收心收道成家过日子的时候,买了一副中国象棋,想着万一在家百无聊赖心神不宁时,好有把杀时间的枪。其实,我只是略知象棋的常识,知道如何排列,知道马跳着走,兵不能退等等,再多便不会了。难怪这许多年来,这盘棋从未摆开过——没人肯陪我瞎玩。
  也就为这个原因吧,拒绝电子游戏的我,居然会找电脑下棋。每一局都是输。即使旁边有高手为我出谋划策,最终,仍是输。惨得很,每一次当我刚刚下手的时候,它已迅即作出了反应。不明白这姓电的脑子是怎么长的,分明是人设计出来的一组物件,凭什么比人还狡猾?据说,与电脑下棋,有人赢过,是前苏联的一位国际大师。可是,就在他大功告成的一刻,电脑竟然恼羞成怒,放出极大的电流,杀死了大师。这凶狠的一招,至今是个谜,设计该程序的人,绝对没作过这类预先设计。
  高智能的电脑,真的如人脑一样?在关键的地方、时刻,无所谓合理不合理预料不预料,只是依照自己的“天性和情绪”行事。
  对于人,有位朋友曾经说过一句警句:“不懂装懂容易,但聪敏人要装笨绝对困难,因为人但凡有一点点聪敏都会情不自禁地流露。”于是,韬光养晦成了极难得的境界。于是,世上多的是聪敏反被聪敏误的例子。
  电脑也是这样的。在输给电脑一局又一局之后,一日,我突然自暴自弃:“就死给你看,怎么样?”我把兵直挺挺地放在它的兵面前,就等它上前一步吃掉我。不料,识破人类许多阴谋诡计的“象棋大师”,对此竟然陷入长考。它从来不曾碰到过这样的棋谱,于是久久地举步不前。
   
远交

  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朋友们越来越忙,很多人都成了自己家的客人,那一处处华美居室的真正主人,其实是一架录音电话机。清晨、黄昏或深夜,不论什么时候,不论什么季节,当你想朋友的时候,当你有求于朋友的时候,就会去拨那七个数字,然而,迎接你的,多半是录音电话。铃响三五声之后,有亲切的声音笑吟吟地对你说:我是XX,有事请留话。然后,便是长时间不名所以的沉默,让你有一种面临悬崖的恐惧。
  几年前,第一次同录音电话打交道,那种惊慌失措,至今记忆犹新,仿如临时被押上考场的差生,情绪和脑子都来不及转弯,情急之下语无伦次,结结巴巴地说:“喂,有事找你。”说完,做贼似地“啪”一下挂断电话。喘过一口气之后,才依稀想起,刚才握着电话,根本什么也没说,对方知道我是谁究竟有什么事。于是,再拨再说,如是者三,竟然每一回都想不起来自己是否真把意思表达清楚。太不习惯了,一个人自说自话,总有点精神错乱的异样。
  如今,录音电话已普及,对着一架没有任何反应的机器说话也变得非常自然。除了能思路清晰语速正常之外,有时候还有兴致开开玩笑,幽默机智一点也不打折扣,倒是有时面对真人,反会显出些许礼貌的疏远、拘谨。
  这大概是人类生存的必经之路了。越来越拙于面对同类,而擅长于同机器打交道。举目所望,机器成了真正与我们精诚合作的伙伴,从衣食住行到争权夺利,都市人少不了机器的帮助,相比之下,远远近近的人倒成了无关痛痒的风景,擦肩而过,漠然交会。
  难怪,两个东方台同时仓促开播,竟仍然有充足的主持人储备,仍然有充足的热线来电诉说自己的心事。
   
布置

  女红在我们手里失传了。我们把打扮自己、美化自己的心愿、劳作都交给了陌生的商人。春去冬来,想到要添置衣服,我们便本能地往成衣店里走。有闲有空的时候,我们也习惯于在时装店铺里面漫步。
  在经年累月穿梭于时装店的同时,我们总是故意忽略夹杂于其间的一两家布店。问问身边的女孩:去不去布店。被问的人多半一脸迷惑地看着你,不明白你怎么会突发奇想。对如今的女孩来说,去布店就像去五金店一样违反常理违反天性。
  其实,你亏了。
  不去逛布店真是太亏了。尤其在冬已去春已来的这一季,布店里的景色绝对超过被规范制作好了的时装店。五颜六色自不必说,那些舶来的花瑶、仿真丝,土产的绸缎,图案多变色彩饱满,婷婷地垂挂在你的眼前,像一幅幅风景画抽象画,美得惊心。今日布店给你的观感,与时装无关,但却仿如走入藏品丰富的美术馆。
  在徐家汇,发现了一匹今年新上市的花瑶,竟然印着日本浮世绘里才会出现的人物和表情,那么古典那么距离那么媚惑,烟青灰的底子上用黑细线一笔一笔勾出,像美人的泪。当时就想搬回家去。回家,当然不是做给自己穿的,而是做给我那小小的居室穿。反正窗帘、床罩、台布、沙发套都比衣服容易做,缝纫机一踩,一条直线通到底就大功告成了。
  常常不明白如今的世界。家家户户都在挖空心思搞室内装修,可是设计来设计去,无非是木头的家具不锈钢的厨具,最奢侈的不过是进口的洁具。绞尽脑汁,却不知道最能营造居室气氛的是柔软薄轻的布料。所谓布置布置,是靠“布”置出来的。许多家庭花了许多钱,却仍然是冬天和夏天共用一幅窗帘一张床罩。那个家,年年月月的温度气氛不变,难怪总有厌家的人。终日相对却又一成不变,看也看厌了。
  花一点点的心思,试着去改变你的家,就如改变你的装扮。青春牛仔是一种,素雅清淡是一种,温暖厚实又是一种。小小的居室因为整幅整幅布料的色块、图案,会变幻出一季又一季你渴望的心情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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