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
东海有一种鸟,名叫意怠。这种鸟跟别的羽族比起来,十分迟钝无能,无法单独生存。他们一定要跟同类互相牵拉着才能飞翔,一定要跟同类互相搀扶着才能站稳。这种鸟跟别的羽族比起来,十分胆怯懦弱,前进的时候不敢在最前,后退的时候不敢在最后。吃东西的时候,谁也不敢先吃,一定要等最高等级的同类吃过了,才挨着等级顺序吃一点剩余的残食。由于等级十分森严,而且大多数成员都严格服从尊卑纲常,内部秩序井然,外敌无法利用他们的内部混乱来乘机侵害他们,所以他们一直没有遇到很大的灾难,而长久生存了下来。 现代人一看就知道,庄子的这个寓言几乎是中华民族生存史的一个惊人预言──寓言确确实实成了预言。 中国人是最缺乏个人独立性的古老民族,这种民族性格的逐渐定型应该是在秦汉以后,但庄子居然在此之前就无比准确地预见到了此后两千年的历史进程,以及这种进程对民族性格的深远影响,实在令人震惊。 庄子说的意怠不能独飞,与人难以比附;庄子说的意怠不能独“立”,也近乎开古人玩笑──古人知道什么叫“独立”?但庄子说的意怠进食的顺序,确实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饮食文化的一大特色。至今,在每一桌宴席上(此前的推让座次,让座如同争座的奇观,梁实秋氏已有述及),每个菜端上来,如果席上的最尊者不动筷,那么任何人都不敢下箸。急于想吃的人,都一迭连声地催促主席先生赶快动筷,主席即便不想吃,为了成全别人的食欲,也不得不象征性地动一下。如果主席不肯通融,对不爱吃的菜连象征性的动作也不肯做一下,那么这个菜即便令人垂涎欲滴,也会原封不动地留着。鲁迅说第一个吃蟹的人是勇者,那是在从未有人吃过蟹之前;在蟹已经成为美味之后,第一个吃蟹的人就是尊者。 相应的,谁先祝酒,谁先敬酒,都按序而动,这些尽人皆知,无须多说。在儒家经典《礼记》中,全是这一套令人生厌的东西。 所以虽然欧风东渐以来,许多传统陋习都已动摇甚至废除,但中国式的一盘大菜分筷而食,却无法被西洋式的分盘进餐方式所取代,中国式的圆桌,也无法被欧洲式的长桌取代。有人曾说中国人的圆桌比西洋人的长桌更体现平等,这真是开国际玩笑。还有人把中国人的酒席圆桌,比附为亚瑟王和他的骑士共用的体现平等的政治圆桌,更是贻笑大方。中国人在酒席上使用圆桌,但在政治上从来不使用圆桌。没有一个皇帝赐宴曾经与臣民共用同一个圆桌。何况中国人的酒席圆桌,自有方位的尊卑,而不是为了体现平等精神。中国人的圆桌,仅仅是为了处于圆周的每个人都可以夹到处于圆心的那一大盘菜。既然一大盘菜分筷而食的根本方式不可改变,圆桌当然也就不可替代。对于中国人来说,吃的过程就是一个在大家庭中体认自己的等级顺序和尊卑资历的受教化过程。某种意义上,这种受教化的过程比吃的过程更重要。所以,往往许多人回家还要重新吃过,虽然酒席上剩菜极多,但因为尊者已经放下了筷子,所以大家只好一起撒手,眼睁睁地看着这些佳肴而干咽唾沫。尊者一般均为长者,他的食量往往是全桌最小的。因此,让所有的筷子跟着他的筷子转,原本就没打算让赴宴者吃饱。更何况尊者为了礼仪,往往也不敢放开量来海吃海喝,因为他记得《礼记》上“共食不饱”的教诲,所以他也准备回家再吃泡饭。中国宴席之浪费,与这种礼仪大有关系。何况请客者一定要用二十个人的量来招待十个人才算知礼,而赴宴的十个人一定要只吃掉五个人的量才算知礼。虽然浪费极多却谁也没有吃饱,然而因为合乎礼仪,于是宾主大悦。主人浪费了,客人没吃饱,却一起大悦,并不是因为有病,而是因为合于礼仪了,就像“吊者大悦”一样。世界上难道还有第二个民族会在丧礼上兴高采烈吗?但是好礼的中国吊客,因为看见丧礼中的一切都符合传统仪节,于是就大悦了──简直希望天天死人,让他大悦一番。 这个寓言让我想到早些年的著名口号“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中国人确实是一个打不垮、灭不了的伟大民族,但是对个人而言,好死不如赖活尚且是可耻的,难道对于民族来说,就该引以为荣吗?在民族的生死存亡关头,适当放弃个人利益当然无可厚非,但是否有必要放弃个人的独立和自由,答案却不是那么想当然的。有人义正辞严地说:为了民族振兴,为了祖国大业,难道你就这么自私,连个人小小的独立和自由都不肯牺牲吗?这话听上去中气很足,而且还使用了最有力的反问句,实际上却非常虚弱,底气不足,因为它包含着一个似是而非的伪命题:一群无能到只配做驯服工具的奴隶,比一群独立的自由战士具有更强的战斗力。 如果有人看见一队盲人牵着手排着整齐的队伍过马路,而另一些并非盲人的健康者手插在裤袋里络绎走过马路,就断定盲人群体比健康人群体更团结更有力,谁都知道这是荒谬的。盲人的牵手,表面看来似乎增强了群体的凝聚力,其实这种凝聚力假象之下的真正实质,却是个体因无能虚弱而急欲依附于外物。尤其是,如果为了保持这种可疑的凝聚力而拒绝让盲人复明,甚至为了凝聚力而故意把健康者摧残成盲人的话,事情就更加可疑。我相信,如果让盲人们复明,他们过马路时固然不再有手牵手的“团结”表象,但他们必将对使之复明的民族大家庭更加感激,他们对帮助他们复明的民族大家庭无疑能够做出更大的回报。如果一旦需要他们为民族利益而赴汤蹈火,其战斗力无疑要远远高于他们失明时的力量。只有当每一个独立自由的成员因为获得独立和自由而发自内心地感激民族大家庭对自己的恩惠,这样的凝聚力才是真正的凝聚力,而且这样的凝聚力比因为无能而寻求庇护的“向心力”,无疑要强大得多。因为他们知道,一旦他们不捍卫这个使他们享受自由和独立的民族大家庭,他们就可能重新回到过去的黑暗之中,丧失确保他们幸福欢乐的自由和独立。而盲人们一旦明白自己的失明──误以为人民愚蠢到连这也不知道是最大的愚蠢──是由于大家庭的家长为了团结的表象而故意造成的,那么大难来时各自飞,必将是意怠们的真正选择。 庄子对这种鸟人的命名是极有深意的。意怠者,没有任何向心力之谓也。因为其意已怠,其心已死。哀莫大于心死,这就是意怠们的可悲之处。即便活着,也与行尸走肉无异。意怠们无论能免去什么患,他们生不如死的活着本身,就是真正的大患。老子说:吾有大患,为吾有身。如果活着只是死的样品,那么活着就会成为大患。老子又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任何能够享受独立自由的生命乐趣的人都怕死,为什么意怠们却不怕死?因为他们没有感受到活着的乐趣,有时甚至是生不如死。 一个病态的母亲,会希望自己的孩子永远不要长大成人,因为婴儿是最无能的。由于无能,他需要母亲的保护,他对母亲无限依恋。为了让儿女对自己永远依恋而希望他永不长大,是愚蠢。在无法阻止他长大时,为了害怕他翅膀长硬后飞走,就折断他的翅膀,把健康强壮的孩子故意摧残成残疾儿,则是最残忍的犯罪。这样被故意摧残成残疾儿的孩子,他也许因为无能而不得不留在母亲身边,但他不可能对母亲有任何爱,只有恨。也许长期的极度仇恨太费力,而他因无能又不得不留在母亲身边,不得不依靠母亲的照顾而屈辱地活下去,屈辱与仇恨这两种不相容的强烈情感的长期并存,是任何正常的心灵所无法承受的双重重负,为了避免这种心灵冲突的巨大痛苦,他只有选择麻木,变成形同槁木、心如死灰的行尸走肉。“形同槁木,心如死灰”是庄子对得道真人的常用形容语,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说服自己活下去。两千年来所有的中国高人,无不用这八个字来标榜自己的修为所达到的境界,并以无愧于这一形容而引以为傲。这就是中国人在专制制度下形成的极度扭曲而又反常可悲的人生观!每当看到这种“僵尸哲学”,我就感到毛骨悚然和阴森恐怖,仿佛自己成了进入炼狱的但丁。 |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主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