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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罪无关


  这几个月真是喜事重重,结婚请帖收完一张又一张,整天代人高兴。
  有些朋友的喜酒吃了不只一次,即使结完又结,现代人都没有什么避忌,只要兴到,便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次结婚都大宴亲朋。
  上一辈人多受压力,似乎第一次结婚才值得恭喜,第二次结婚便要隐隐蔽蔽,甚至不敢见人,再甚至要一死谢世。现在看起来,前人所受的社会压力是十分多余的。与其做社会压力的牺牲品,不若寻求真爱,只要不是偷哄抢骗,不妨领风气之先。数十年前阮玲玉因为受不了“人言可畏”这四个字便自杀死掉,换了在今天,何有那种“人言可畏”,何足致她以死?想想也真正死得冤枉。
  且不要说爱是有罪还是无罪,感情之事,不能以有罪或者无罪观之,爱与罪根本拉不上关系,毋须以一句爱是无罪的来为自己开脱。
  情爱婚变至少会令到一方伤心,是痛失爱情也好,痛失面子也好,总是有人伤心了。
  不能说自己无罪对方便不应伤心,令人伤心也不是有罪无罪的问题,伤心不是个裁决,而是事实,没有什么堂而皇之的理由可以解释的。
  恋爱不是在互相呵护之中便是在互相残杀之中,有些时候,两种行为一同进行,而局外人老是不明白,总以为是正负题,两个答案必须选其一。事实上,很多夫妇在互爱与互伤的纠缠之中,白头到老。
  爱的极限是宽容,到没有了宽容那一天,两个人便要分手了。可惜,宽容只能令对方更加爱你,却不能令你更加爱自己,当对方晓得欣赏你的宽容真爱之时,你早已陷入深沉的痛苦之中,但是还有什么可对人言?到底是自己忍不住那么地去爱的。所以爱情,没有什么伟大,伟大的都是无可奈何的伟大了。理想的爱情,不须要伟大,本着我对你好你对我好的心便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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