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
苦了作家


  世界重量级拳王争霸战中,二十一岁的新秀击败了三十八岁的老将。新拳王所得的奖金是五百万美元,约合港市四千万元。
  网球神童、高尔夫球名将之类,年入也以千万计。
  就算说回本地,红歌星一年赚一两千万元不足为奇。
  画家开画展,求其开得那个也每幅收数千,有名气的甚至百万。
  梵高死了,名画《鸯尾花》拍卖到四千五百万美元,虽然对生前潦倒贫困的梵高一点切身益处也没有,但可见人是肯付钱买名画的。
  演员有剧本可念,打球有球技教练,最孤寂的是作家,拿起一管笔便写呀写呀,没有导演、教练,一切靠自己。
  而书,不过是十多二十元一本,人人可看,不须收藏起来待价而沽。抽版税,两块多三块不等,比如黄霑的畅销书《不文集》,卖了十五六万本,版税四十多万而已,跟他做生意的收入根本没得比。
  不畅销的书,一版玩完,读者不要买,亏死出版商。即使卖了两版(算是六千本吧),版税也不过是六千到一万多(版税因人而异,新丁自然少些,因出版社要冒亏本的险,大作家自是版税多些,因为卖得多,可以替出版社赚钱)。
  在外国,一书畅销,可卖上千万本以上,作者单是收版税也可优哉游哉,几年才写一本书。
  在香港,若单靠版税,惟一的方法便是要出书出得多,一百几十本的,一本收一点,山大斩埋有柴,版税加起来生活也过得去。
  然而,也有为兴趣而写的,兴到时便写本自己喜欢的,但是那种文人,多半已有优厚的生活条件。我不是说本身家里有钱的作者便不认真,有些极认真,也写得极好,只不过既不以此为稻粱谋,自不需要日写夜写。佳作从来出于天才之手,大概与家境无关。
   
后一页
前一页
回目录
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