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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蒋共同防台


  美国虽一再声明其对台立场是中立的,实际上,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已撕破了其伪善的面孔。朝鲜战争中蒋介石得以暂时生存下来,战争结束后又如何维持他的存在?于是有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

  1.甜果与涩果

  美国的支持和援助如一粒甜果呈送在蒋介石面前,他甚感满意,但一切支持都是有条件的,为了得到甜果,蒋介石不得不吞下这粒涩果。这在第七舰队进驻台湾海峡和美国提供的军援、经援上表现最为明显。
  在关于经济援助和军事援助问题上,美国人一方面很大方,一方面又很苛刻。1951年5月18日,美国主管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腊斯克宣布:“我们对于台湾,除继续予以经济援助外,并将给予选择性军事援助,以加强台湾的防卫实力。”同时,美驻台军事顾问团宣布成立。此后,大量的军援和经援源源不断地运到台湾。
  1951年2月,美国政府拨款5000万美元作为对台军援,5月份,又提供给台湾2120余万美元用于海、空军发展计划。1951年财政年度,美国给予台湾的经济援助达9804万美元,1952年财政年度,美国对台湾的援助总数为8148.2万美元,1953年财政年度,达到10550万美元。除了上述援助之外,美国还通过其他渠道向台湾提供援助,包括对应资金计划,联合农业复兴计划和技术援助计划。
  在提供这些援助之前,1950年1月30日,美国驻台“公使”兰钦代表美国政府照会台湾当局,宣称这些物资美国政府要求须按照下列保证予以使用和处置:

  一、台湾当局利用美国军事物资以固内部安全与正当防卫。
  二、台湾当局保证在每一事项上采取与美国政府商定好的安全措施。
  三、台湾当局保证同意接待在台的一切执行美国

  政府意图的美国政府人员,并接受监督美国提供的援助物资的使用情形。
  四、台湾当局对美国军援物资的处理,须征得美国政府的明确表示。
  如果不按美国规定的要求去使用这些物资美国政府随时考虑停止对台湾当局的援助。
  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为蒋介石撑起了保护伞,这正是蒋介石梦寐以求的。但是,美国同时提出两个附加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台澎地位未定论”。事实上,早在日本投降之际,美国就有人鼓吹由“美国单独管理台湾”,或“由联合国托管”。当时,蒋介石正以“抗日英雄”自居,对此分裂台湾的主张给予了严厉驳斥和指责。
  1949年,蒋介石大势已去,正计划把台湾作为最后的反共基地,这时,美国有人主张“台湾之最后处置,须俟结对日和约后再定”,或者“把台湾交盟军总部或联合国代管”,均遭蒋介石拒绝。
  10月,美国国务院向杜鲁门建议,由美国施加压力,逼国民党政权把军队全部调至海南岛,台湾则交联合国托管。提出这个建议等于是同蒋介石彻底翻脸,可能逼迫蒋介石投向中国共产党,故杜鲁门未予采纳。此后,美国右派参议员史密斯等又提出所谓“联合政权”的主张,即由美方、蒋方和“台湾人”共组一个联合政权,从而既可达到“友谊地、和平地占领台湾”的目的,又可避免使美国走上“危险的和没有止境的与中共军事对抗”的道路。此时蒋介石尚有利用价值,而美国正企图从中国脱身,所以这种一厢情愿的主张,被杜鲁门拒绝。
  美国的上述阴谋活动都有某种程度的官方背景,但是因美国政府的正式表态,如1950年1月5日杜鲁门的声明,都明确承认了“台湾在政治上、地理上和战略上都是中国的一部分”,“美国对台湾和中国其他领土从无掠夺的野心”。因此,台湾当局也就不再多言,但暗中却始终保持警觉。
  1950年6月26日,美国向台湾方面提出备忘录,提出美国将向台湾海峡派出第七舰队,但并不是应“中华民国政府”的邀请协防台湾,而是美国视台湾海峡为归属未定海域,美国在这片海域拥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力”,台湾及台湾海峡的未来地位,将由对日和约决定。蒋介石接到备忘录后,即命顾维钧紧急约见美国务院顾问杜勒斯,希望美国能将第七舰队驶入台海的理由改为“应‘中华民国政府’邀请协防”,而不能承认美国在这片水域拥有自卫权力。杜勒斯向顾维钧解释道,美国出兵的理由是反对北朝鲜“侵略”,如承认台湾海峡是中国领海,则美国在反侵略之前先侵略了中国,实在无法自圆其说。顾维钧称如改成“应‘中华民国政府’邀请协防”,也就无所谓“侵略中国”了。杜勒斯答:
  杜鲁门总统在1月5日已拒绝了贵政府协防邀请,不便在6个月后又出尔反尔,必须有新的托辞;而且美国此次出兵,是以联合国集体反侵略的方式,是国际行动,只有把台湾海峡说成是“地位未定”,美国才能以“保护战略补给线”为名,在这片水域要求自卫权力,如用“协防”提法,便从国际行动变成为美国和“中华民国”的双边行动,第七舰队驶入台湾海峡的性质也就成了干涉中国内政,这同美国宣布的立场相悖,难以接受。
  美国所附加的第二条条件是,要求台湾当局承认“台湾中立化”,即美国一方面用优势海军力量遏阻共产党在台湾海峡用武,但另一方面也要求台湾当局停止对大陆的军事袭击。
  美国对中国政策,一贯坚持“两个中国”方针,以台独制蒋(介石),以蒋制共,企图玩弄“鹬蚌相争,渔翁得利”的手法。
  顾维钧就此向杜勒斯指出,美国政府既然承认“中华民国”为中国推一合法政府,而中共早已被国民政府定为“叛匪”,而今美国竟不许讨伐“叛匪”,岂不是赤裸裸地干涉中国内政吗?杜勒斯答道:
  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是为了保持这片未定水域的安宁,也就是确保朝鲜战场上“联合国军”的海上运输线,国共双方谁在这片水域上用武,都将破坏安宁,因此美国都反对。但在大陆沿海岛屿,美国既不负防卫之责,当然也不管国民政府如何行动。
  杜氏此话暗含讽刺,只要你有能耐,尽管上大陆闹去,我美国人不会干涉。其实他深知没有美国,国民党连台湾都守不住,又怎能跨海作战?顾维钧一时语塞,感叹“弱国无外交”,只好讷讷而回。
  因急需美国的保护伞,蒋介石还是强咽下了这两颗苦果。
  6月28日,台湾“外长”叶公超发表声明,表示对美国建议“原则上接受”,但有两点保留:一是台湾系中国领土之一部分,乃为各国所公认,美国政府在其备忘录中向中国所言之上项提议,当不影响开罗会议关于台湾未来地位之决定,亦不影响中国对于台湾的主权。二是“中华民国”决不放弃“反攻大陆”的总原则,虽暂时同意“台湾中立”,仍保留“采取其他步骤抵抗共产党威胁”的权力。
  8月29日,杜鲁门发表了美国对台湾问题的政策声明,除重弹“台湾地位未定”和“台湾中文化”的老调外,进而表示要把台湾问题交联合国讨论。9月20日,苏联提请联合国讨论美国侵华问题,美国则正式要求联大讨论台湾问题。
  台湾是中国领土,国共之争是中国内政问题。联合国只能讨论国际问题,一旦同意联合国讨论台湾问题,即等于承认台湾问题是国际问题,变相承认了美国“台湾地位未定”和“台湾中立化”的滥调。为此,台湾方面向美国交涉,希望美国自动收回提案,并表示不惜使用否决权以阻止联大讨论所谓“台湾地位”。在双方谈判中,杜勒斯警告顾维钧说:
  “如果中国政府(指台湾当局)强烈反对美国对台湾的立场而意欲与美国争论,则将更增加美国的困难而有碍美国确保台湾不为中共所占及维持中国政府(台湾当局)的国际地位。”这个紧箍咒一念,台湾当局只得让步,默许联大讨论台湾地位问题。
  中国共产党深知美国此举用心,强烈反对联合国讨论台湾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强烈反对和苏联等国家的主持公道下,已与中国建交的英国提出“无限期推迟讨论台湾地位案”在联大获得通过。台湾当局也因此松了口气。尽管国共不共戴天,但双方对台湾主权是有高度默契的,此后,国共双方以特殊方式,心照不宣地共同维护台湾主权,使美国分离阴谋难以得逞。
  为达到长期控制台湾的目的,1951年3月13日,美国国防部以正常命令形式宣布,美国协防台湾的责任由驻日远东统帅部转移到檀香山的太平洋舰队总部。这样,以指挥权调整的名义把美国协防台湾的政策,从临时变成无限。5月18日,美国主管远东事务的助理国务卿腊斯克在纽约华美协进社年会上发表演说:“我们承认中国国民政府,不管它管辖下的土地是如何狭小,”“台湾将继续获得美国的重要援助及协助。”
  这样,由于朝鲜战争的爆发,美国修改了它的远东政策,派重兵入侵台湾海峡,而中国不可能在同一时间在两个地万同美国打仗,解放台湾的任务只好往后拖延。此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使得台湾问题的解决一拖再拖。而蒋介石因此得以在台湾苟延残喘,国民党政权也得以维持至今。

  2.台美签约

  朝鲜战争还没结束,杜鲁门即下台,艾森豪威尔上台后坚决改变了杜鲁门关于台湾“中立化”的政策。首先,他任命以反共著称的杜勒斯为国务卿,其后又正式任命兰钦为美国驻台湾当局的“大使”。1953年2月5日,艾氏命令第七舰队放弃在台湾海峡从事的“中立巡逻”。
  对于美国撤除“中立化”举动,有舆论称为“放蒋出笼”,目的就是要利用台湾问题,对中国大陆施加压力,使正处于微妙阶段的朝鲜停战谈判产生若干“心理上”的影响。当然,这也是对台湾的一种安抚政策。
  艾森豪威尔的“放蒋出笼”政策,使蒋介石甚感满意,在艾氏发表声明的翌日,蒋介石便发表声明称:“无论在政治上以及国际道义上,实为美国最合理而光明之举措。中国今日之反共复国,为自由世界反共抗俄侵略之一环,但中国不要求友邦地面部队协助我国对共匪作战。”
  同时,蒋介石见时机已到,乘机产生了与美国结盟的动机。因为没有美国的保护,他实在没有安全感,试想强大的美军在朝鲜战场拼了三年都没击败人民志愿军,他还用什么反攻大陆?如果与美结盟,不仅得到保护,而且还可借美国力量反攻大陆,所以,维持和发展同美国的关系是国民党继续生存下去的惟一出路。
  1953年3月19日,蒋介石今驻美“大使”顾维钧正式向美国国务卿杜勒斯提出关于建立一项共同防御条约的建议。尽管蒋对缔约十分热心,但美国方面反应冷淡,并遭到了杜勒斯的拒绝。因为杜勒斯一直认为蒋介石不是一个理想的合作伙伴,一旦被蒋拖入中美大战的深渊,则悔之莫及,加之其他盟国也不支持美国扶蒋,所以美国尚处于犹豫之中,迟迟没有给蒋以答复。
  见此,蒋不断派人前往美国游说,美国国内保台分子一再劝说杜勒斯。同时,中国人民解放军也正集兵于台湾海峡,准备渡海攻台,彻底消灭国民党残余势力,台湾海峡出现了战前的紧张局势,为了消除这一局势,与社会主义的中国对抗,杜勒斯口气出现了松动。
  1953年11月,美国副总统尼克松访问台湾时,台湾“外交部长”叶公超向尼克松正式提出缔约共同防御条约的建议。1954年5月,美国国防部长威尔逊访台时,蒋介石再度提出签约建议。6月,叶公超告知兰钦:如果双方能够缔约,台湾同意在采取重大事件行动之前,先征求美方同意。美国认为可以进一步控制台湾,签约对自己亦无害。
  经过讨价还价,1954年12月2日,叶公超与杜勒斯在华盛顿签署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条约大意规定:
  一、双方各自以自助及互助之方式,维持并发展各自及双方的能力,以抵抗武装攻击,保护领土完整及维持政治安定。
  二、双方承认,“对在西太平洋区域内任一缔约国之领土上之武装攻击即将危及其本身之和平与安全,兹并宣告将依其宪法程序采取行动”。
  三、就“中华民国”的领土而言,应指台湾与澎湖;就美利坚合众国的领土而言,应指西太平洋区域在其管辖下之岛屿领土。
  四、台湾当局同意美国有在台澎及附近为其防卫所需要而部署其陆海空军之权利。
  五、此条约并不影响台美在联合国宪章下之权利义务,或联合国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所负之责任。
  台美“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不仅使蒋家小朝廷获得了美国的保护伞,而且使美国在台湾的驻军长期“合法”化。
  台美“共同防御条约”签字后,各方反应不尽相同。蒋介石通过顾维钧向艾森豪威尔总统发出一封信,信中称:“条约不仅使两国民众在其抗击共党侵略中的连结更为紧密,而且将激发千百万珍视自由的亚洲民众之信心。”但是美中不足的是,条约对台湾协防范围没有明确包括金门、马祖,这使蒋介石很不放心,他一再要求美方给予公开解释,以澄清“误解”。
  在蒋介石的一再要求下,1955年3月,艾森豪威尔宣布:“为了不损害自由中国的士气,及断绝他们的希望,美国决心协防金门、马祖,以巩固台、澎的地位。”直到此时,蒋介石一颗高悬的心才落下来。
  在签约的同时,杜勒斯就发表声明称:“这个条约将成为美国同西太平洋地区的其他国家已经缔约的各种集体防御条约所建立的集体安全体系中的另一环节。这些安排合在一起构成西太平洋自由国家人民抵御共产党侵略的中心体制。”并宣称这一条约是“防御性质的”。
  日本官方祝贺美国同台湾签订“共同防御条约”,条约使远东形势大为明了。
  英国宣布:“女王陛下政府对条约在实际上的纯防御性感到满意”,将“美国政府同国民党中国政府之间的关系置于这样一个基础上,使之能保持更密切的磋商”,很是赞同。
  苏联《真理报》1954年12月10日登载署名文章,题目是《解放台湾是中国人民的主权》。该文指出“共同防御条约”为“企图使美国对中国领土台湾的武装占领合法化”。该文说条约第二条、第五条说明:“美国不惜任何代价,甚至用战争,来干涉中国内政”。该文还援引并支持周恩来的声明。该文表示“中国人民对解放其古老领土台湾的要求为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所理解”,但并没有提及苏联在“解放台湾”中的义务。12月15日,苏联外交部就“共同防御条约”发表了一份声明,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台湾是中国领土的立场,称该“侵略条约”,“加剧”了“国际紧张局势”。该声明未明确说明苏联将采取何行动,而仅称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对苏联人民来说是“可理解的”,并警告美国政府必须对这一“侵略性的条约”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引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人民的强烈愤慨与谴责。12月3日,《人民日报》以“美国对中国人民的严重挑衅”为题,刊登了“美国与蒋介石卖国集团”签订条约的消息。12月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题为《中国人民不解放台湾决不罢休》的社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周恩来12月8日发表声明,声明指出:该条约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国人民的一个严重的战争挑衅”。周恩来代表中国政府声明:
  台湾是中国领土,蒋介石是中国人民的公敌。解放台湾,消灭蒋介石卖国集团,完全是中国的主权和内政,决不容他国干涉。任何战争威胁都不能动摇中国人民解放台湾的决心,只能增强中国人民的愤慨。蒋介石卖国集团没有任何权力同任何国家签订任何条约。美蒋“共同防御条约”根本是非法的、无效的。它是一个出卖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条约,中国人民坚决反对。如果美国政府不从台湾、澎湖和台湾海峡撤走它的一切武装力量,仍然坚持干涉中国内政,美国政府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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