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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上午,南橙县地方法院开庭。 纪然冰命案的初审进入了第六天,法官柯乐宣布播放橙县警方于1月8日约谈林黎云并决定逮捕林黎云的全部过程录影。 全场聆听者包括法官、辩护律师、记者都屏息注视着法庭上的那台电视屏幕。 录影带播放一开始,就提示出1月8日下午3时53分。画面上出现了橙县警局负责侦办凶案的怀特警官、罗李警官以及专门经洛杉矶借调来的蔡姓华裔警员。不一会儿,林黎云走进了约谈室。 怀特警官先就林黎云的个人背景及与纪然冰的接触经过首先发问,蔡姓警员担任翻译。林黎云一一回答这些问题。 林黎云说,在1990年8月之前,她并未发现彭增吉有过婚外情,他们夫妻合力在事业上打拼,合作得非常好,家中已有两个长大成人的孩子,家庭生活一向非常和睦。 林黎云向警方吐露,8月份彭增吉到中国大陆上海公司,随后又到青岛去洽谈生意,在短短的几天中,彭增吉认识了纪然冰。回到台湾之后,彭增吉几乎天天打电话到纪然冰工作的王朝大酒店中去,这是她在台湾的电话帐单中发现的。后来彭增吉出差到哈尔滨参加一个贸易洽谈会(即前述彭增吉第一次与纪然冰共同到哈尔滨呆了五天的那一次——作者),回来之后,林黎云帮助彭增吉整理行李,从中发现一件女人穿的T恤,林黎云便询问彭增吉这是谁的。起初彭增吉只是说一位朋友赠送的,但在追问之下,彭增吉只得说出是纪然冰送的,一位青岛的女性,并讲出纪然冰工作的单位和电话,林黎云当时颇怀疑两人的关系不同寻常,为什么一件女人的T恤会被彭增吉带回家?她随后打电话到纪然冰处,询问有关T恤的事,纪然冰也只是说送给彭增吉的。但林黎云在电话中告诉纪然冰:“这不可能是我先生的礼物,这是女人穿的T恤,我先生个头这么大怎么穿得下?” 林黎云对纪然冰与彭增吉的关系心存怀疑之后,彭增吉在当年12月,却又提出聘请纪然冰到上海程远电子公司来工作。这时林黎云便极力反对,并打电话给纪然冰请她不要来上海,当时纪然冰在电话中曾答应不到上海上班。但在1991年1月,有一次林黎云打电话到上海程远公司,接电话的居然是纪然冰,当时纪已是总经理助理。林黎云当即质问纪然冰为什么违背诺言,纪然冰则回答说因为程远公司是外资企业,付的薪水高,又有可能到美国来接受培训。 1991年4月,林黎云到上海,在希尔顿饭店中见到了纪然冰,彭增吉当时也在场。警方问林黎云当时说些什么,林黎云说:“那时公司里已经传出彭增吉、纪然冰有婚外情的话,几乎每个人都听说了,所以我到上海去看看,但是并没有和纪然冰谈什么,只是去看看!” 1992年2月,也就是林黎云突然从台湾飞到美国寓所,撞见纪然冰与彭增吉那一次之前,林黎云曾从台湾打电话到南加州自己的家中,结果有人接起电话却不讲话,林黎云马上敏感地怀疑是纪然冰,于是当机立断专程从台湾飞到美国,结果在自己的家里看到彭增吉与纪然冰。 林黎云描述这一次的见面说:“我发现我们的床没铺,床上和地上还有衣服,衣柜里挂着纪然冰的衣服,我看到很多新衣服,而且都是名牌,还有意大利皮鞋,我心里很生气,就拿剪刀把那些衣服、皮包、鞋子全部剪破。” 至于这些被剪破的衣服、鞋子为什么会在美国的彭增吉家中保存一年多之久,林黎云表示,当纪然冰发现衣服被剪破之后就摔在地上,彭增吉把这些衣服全收起来,放在楼下的一个空房间,她是在后来打扫房屋时才发现的,但她并没有扔掉那些衣服。 警方问及林黎云第三次见纪然冰是什么时候,林黎云面色从容地回答:1992年6月,也就是林黎云到美国撞见彭、纪在一起之后的四个月。在美国时,彭增吉曾答应林黎云离开纪然冰,并在纪然冰3月回到上海之后,正式从公司名单中除去纪然冰名字。纪然冰则在4月份回到青岛,但在彭增吉的资助下,创办了一家外商独资企业捷安捷公司。林黎云说,她发现彭增吉仍与纪然冰来往。就在6月份,亲自到青岛找到了纪然冰。纪然冰在海天大酒店租了房,作为捷安捷公司的办公室。林黎云找到纪然冰后,要求纪然冰再也不要与彭增吉来往,当时纪然冰表示是彭增吉一直在找她。 林黎云对警方说,虽然当时她很不高兴,但并没有骂或打纪然冰,也没想过要杀纪然冰。 林黎云说,她找纪然冰只是要她离开彭增吉,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她还曾打电话给纪然冰的姐姐纪然波,要纪然波出面阻止纪然冰,但纪然波不承认彭、纪有婚外情。 林黎云对纪然冰的劝说主要是在于彭增吉、纪然冰年龄相差太悬殊,劝纪然冰找更合适的伴侣。但纪然冰告诉林黎云:“其实我不是真心要你先生,我是有目的的。” 林黎云讲述这段不为外人所知的婚外情时,透露了她为这件事苦闷、难过,甚至用自杀来解决,但是后来却又停止。 她说,1993年1月30日,彭增吉突然离开台湾的家,没有与林黎云道别,也不说到哪里去。林黎云为知道彭增吉的下落,打电话到上海、厦门等分公司都找不到彭增吉,林黎云感到十分失望,她说:“我觉得他对这个家已经漠不关心,活下去也没意思,而且纪然冰又说是我先生违背婚约,逼我主动提出离婚,我别无其他路,心想就成全你们吧!”当时,林黎云写了一封遗书,服下十多颗安眠药,但是犹豫一会儿,心想我不能这样一走了之,于是没有再多服药,昏睡一两天后才醒来。 林黎云悲恸地大声说:“纪然冰曾答应说要离开我先生,却又一直逼我主动离婚,一碗饭已经偷吃了一半还不满意,还要抢走整碗饭啊!” 林黎云哭着对警方说:“我恨我先生为了一个女人,把好好的一个家搞得这样子。我也恨纪然冰,但是我没有想到要杀她,我只会劝她离开我先生。刚开始,我觉得纪然冰死得蛮可怜,年纪轻轻就死去,但是出事以后,我先生还跟记者讲他们两人相爱,他对纪然冰一往情深的话,到了这个时候,他还这样伤害我,他眼里根本就没有我!” 当警方问到,林黎云是否知道纪然冰在米逊维荷市的一栋公寓中住着,林黎云则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纪然冰住在尔湾附近。” 上述问话一直持续了一个半小时左右,林黎云一直侃侃而谈,有问必答,丝毫没有慌张的神色。 录影带上显示,下午5时10分左右,怀特警官开始提出与命案有关的问题。 怀特问,根据我们在此事之后,对你进行拍摄照片,发现你的左脚上有伤,是怎么回事? 林黎云回答,那是我在家中不小心摔倒的伤痕。 怀特问,谁可以证明? 林黎云说,当时我小儿子在玩电子游戏,还走出来问过我,他看出我摔了一跤,我经常会摔跤。 怀特说,我们已问过你的小儿子,他说他不知道,你是否在骗我们? 林黎云说,他不记得了,我确实摔了一跤。 怀特又说,你回答这个问题,在测谎器上没有通过,测了五次你都没通过,而你的先生、两个儿子的测谎一次就通过了。 林黎云说,我不知道,我没有骗你们。 怀特随即举出DNA测试结果,说现场留下的咬痕和口水是你的。 林黎云惘然:什么DNA? 华裔警官解释说,就是一种测试方式,像检测手印一样精确,每个人的DNA都不同,而现场尸体上的咬痕和口水证实是你的。 林黎云坚决否认:我没有去,我没有去杀纪然冰。 林黎云这时提出:“我能不能找律师说?” 警方没有回答林黎云这一要求,继续问:“我们知道命案发生时你在现场,现在的问题是:你是单独在那里,还是跟儿子一起去的?” 林黎云再次坚决否认:“我没有杀她。” 怀特也坚决地说:“我们知道你在那里,因为死者手臂上的咬痕和你的齿模相符,而且DNA测试证明伤口上的口水是你的。DNA的精确度……”旁边的华裔警官说:“有十亿分之一误差,也就是十亿人中只有两个相同,是百分之一百准确。” 但林黎云回答:“我不相信。” 怀特反问:“你认为我们会骗你吗?” 林黎云说:“是的,因为你们认为只有我才具有这一动机做此事。” 这时,怀特与罗、李两位警官先后起身离开审讯室,留下蔡姓警官与林黎云。 林黎云开始哭泣起来。 这时,蔡姓华裔警员在用中文劝林黎云讲出真话。他说:“现在我们认为你的儿子与你一起参与此案,你只有讲出实情,才可以澄清真相!” 林黎云哭着说:“我做母亲的再笨,也不会让我的儿子去杀她,这是不可能的事!” 蔡姓警员说:“现在我们已有证据证明是你杀了她,你要说出来。” 林黎云不予回答,只是不断地哭泣。 接着,林黎云用中文提出“我要见律师”,但蔡姓警官却说:“我们都已调查过了,你请律师,律师只会帮你撒谎!” 坐在辩护席上的薛曼律师站起,似乎对这一审讯方式不满,随后又坐下。 这时,录影带上显示出,蔡姓警官离开审讯室。 一个短矮的身影进入审讯室,是彭增吉。 彭增吉一进入审讯室,就对着林黎云粗声地问:“你没去找她吧?回答啊!” 林黎云愤怒地说:“没有!” 彭增吉说:“那么,警方说你在她的身上留下了咬痕,有痕迹!” 林黎云回答:“他们说是DNA是我的,我没有去过,我没有干这事!” 彭增吉:“那为什么你没有通过测谎?我和两个儿子一次就通过了,你测了五次还是没有通过!” 林黎云:“你说你要时间,你要离开她。上回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还是跟她,才会有今天,你连累了大家,你把一个好好的家都弄坏了!” 彭增吉:“你要说出来,究竟是怎么回事!” 林黎云:“我没有做,他们说只有我有这个动机,不是我做的。” 彭增吉与林黎云相对而坐,不说话。 然后彭增吉走出审讯室。 林黎云的两个儿子进来。 大儿子彭程远一直站在左侧,不作声。小儿子彭致远则表现出非常气愤。 林黎云说:“我上次跌倒受伤,你跑出来看,你怎么跟警察说你不记得!” 彭致远:“我是不记得了嘛,我没有说你没跌倒,我只是说我不记得了嘛!” 林黎云:“你这样说,他们认为我在撒谎,说是我杀了她。” 彭致远:“他们是在测谎的时候问我的,我确实不记得了嘛!他们还问我,如果我母亲犯了法,我会帮谁,我回答当然是帮母亲,我要撒谎,这样才通过了。” 林黎云:“他们还说什么D-N-A,是什么?” 彭致远:“DNA是检测证据,要验血。” 然后,彭氏两个儿子也出去。 警方再度问林黎云:“我们的测谎器证明你是在撒谎,你要对我们讲实话。” 这时,林黎云用英语说:“我要律师。”(Iwantalawger)。 警方仍然不予理睬,仍旧询问。林黎云一直否定她参与作案。 最后,警方宣布,逮捕林黎云,并要给林黎云戴上手铐。林黎云大哭,说,不要给我戴手铐,我不会逃走! 根据美国法律,在警方逮捕嫌犯之前,必须要宣读权利,林黎云再度说,如果我杀了纪然冰,我为什么还要到美国来,我可以到台湾、马来西亚,我这一次主动来美国,我没有杀纪然冰。 警方判断,如果再不予以逮捕,林黎云可能会逃走,于是决定收押。 此时,录影带上显示出来的时间是:1月8日下午7时30分。 在录影带播放接近尾声时,坐在被告席上的林黎云无法抑制激动的情绪,在法庭上又放声大哭。辩护律师薛曼要求法官让她回避一下,他走到记者席上,严厉地抨击这段约谈过程,薛曼说:“我当检察官和律师数十年的经验中,没有看过比这更不人道的审问过程了!” 薛曼当场向法官提出,警方在逮捕林黎云之前,没有向嫌犯宣读权利,林黎云数次要求请律师,均被警方拒绝,严重侵犯了林黎云的权利。此案的司法程序受到侵扰,应予以撤销此案。 检方莫可则指出,警方对林黎云进行侦询,是一种正常的办案程序,林黎云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向警方作以上供词,而决定逮捕林黎云,是因为在审讯时发现林黎云有逃跑的可能性。 法官柯乐立即表示,等到明天(6月3日)听完林黎云与彭增吉的一段谈话录音之后一并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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