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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6月3日,星期五,纪然冰命案审理过程中关键的一天。 早上10点,南橙县地方法院将要播放据传林黎云承认杀害纪然冰的录音带。 到目前为此,警方所获得的重要证据,一是用DNA检测出纪然冰左手臂上的咬痕口水是林黎云留下的,第二便是林黎云与彭增吉私下谈话中所谓承认杀了纪然冰。但录音带能否成为法庭证据,要由法官裁定。 根据薛曼律师指称,这段录音是林黎云与彭增吉在警局作私人会谈时由警方偷录的,已经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不能作为证据。如果法官裁定不能作为证据的话,检方就只有DNA一项证据,要定林黎云罪就比较困难。 根据美国法律,除了联邦调查局(FBI)出于工作的需要,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录下涉案人的谈话之处,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私自录下他人谈话,当要用录音机录下谈话之前,必须要先征得谈话人的同意。如果私自录音,不得作为法庭的合法证据。 警官怀特在法庭上作证时,介绍了这段录音的背景。 在警方约谈林黎云结束,并宣布要逮捕林黎云之后,警方将彭增吉叫到警局凶杀组办公室,让他们夫妻作一次谈话。谈话时,警局的警员也在场,让彭增吉作为翻译要林黎云回答一些问题,而就在此刻,彭增吉用在场警员都无法听懂的中文,与林黎云断断续续地谈话,当时一位值班警员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就顺手打开靠墙边的警方录音,以了解他们的谈话内容。 彭增吉的朋友马乐伯在法庭上作证说,在林黎云与警方单独晤谈时,他陪彭增吉在门外。不久,彭增吉被警方叫进去与林黎云谈话,10分钟后,彭增吉出来说,警方认定林黎云涉嫌杀了纪然冰,当时马乐伯感到心口痛,要求先回去。临走前告诉彭增吉,要转达林黎云,保持沉默,可以请律师。 上午11时,法庭正式播放彭增吉与林黎云在警局中的谈话录音: 彭:那么你说,是你做的了? 林:不是。 彭:警方说牙齿痕是你的,你说,是怎么一回事啊? 林:(埋怨)我从一开始就跟你说,你一直不听,你宁愿要这样才会到了今天这个地步。 彭:晚上,我要给你妈妈打电话,告诉她…… 林:(哭泣) 彭对旁边的警官说:“I'llcallmymotherinlaw.SheisinTaiwan.(我要打电话给我的岳母,她在台湾。)” 林:不要! 彭:为什么不告诉她呢? 警:你可以告诉她,可以在这里打。 彭:他们说,你现在可以在这里打电话到台湾。 林:我不要。 彭:为什么? 警:她马上要送入监狱,在监狱中打,只能打对方付费电话(COLLECTCALL)。她可以带些钱。 彭:我饭店的电话是(714)540-7000。 警:林黎云,你的名字叫什么? 林:LisaPeng. 警:出生年月? 林:1949年10月2日。 警:你现在有没有不舒服?感冒吗?要不要看医生? 林:不要。 (上述问话,均由彭增吉担任翻译) 警:监狱开放的时间是从上午8:00到下午6:00,你(彭增吉)可以去监狱看她。 警:你的工作职务?社会安全号码? 林:不记得了。 警:彭先生,你还有什么话,她要走了。 彭:他催着我走。你说,是不是你做的?那天晚上睡觉时,你摸我的手,我就觉得不太对,是不是? 林:是又怎样? 彭:你可以回台湾啊?可以拒绝啊!你是台湾人,在这里,连保释金都不可以……我去台湾时,你为什么不肯跟我说?你怎么会做这种傻事?(警员打断) 林:(不语) 彭:上次你去压齿模……已经告诉你了,所以你应该心里有数。 林:发生的时候你一直跟记者说你多爱她,她多爱你……她买一件猎装给你,你很喜欢,我看了实在很难过,好像把我当瞎子聋子,我也是人,我看到这个时候,感触很深,心里就生气。 彭:我看不是你动手的是不是?不是你动手的是不是?说你作五次测谎没有通过,人家用多种科技方法来证明这个,我在家里跟你讲的那个小红刀有没有发现? 林:没有。 彭:如果不是你。你刚好去那边买汉堡包碰到她?跟着她回去的?有没有?确定吗?你有没有到过她住的地方?没有?手臂上的那个是不是你留下的? 林:他们说是我的。彭:那你说呢?我没讲他们呢?是不是你的。 林:你这样想知道? 彭:你什么时候到她那里去? 林:我是气你,气你!去年发生时,你还跟报上公开说你多爱她,怎么认识她…… 彭:他们把我当嫌犯,我是说我没有理由去杀她。林:她每次说“你们两人哪里像夫妻”,你根本没去关心我、注意我,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你还跟她姐姐说,不管承认不承认,你都是她的妹夫,你要结亲家,不是结冤家,你还是要伤害我。 彭:我不相信你会做此事,我想办法一定要将我们家人的嫌疑先除掉,现在你完成你的心愿了,家破人亡,我的事业也到此结束。怎么会聪明一世,最终搞到这种地步。 林:那是你呀!你是聪明一世。 彭:……早在两三个月之前……这也是我人生中的一劫。我们的人生就这样结束了。让程远、致远先回台湾,让亲戚去照顾他们。 林:你看着小孩吧!让你自己照顾他们。 彭:你这样做,你把我毁了,这就是你的心愿吗? (警员讲话中断) 彭:你有没进她的房子?没有?纪然冰有没有开门让你进去?有没有在门口争执?你有没有咬她的手? 林:她一直打电话给我,逼我跟你离婚。 彭:不是,我说那时你有去她房子吗?没有? 林:你的心愿一定要实现,我跟你讲,你不相信我讲…… …… 林:你用行动表示,我问你是不是为她? 彭:我不是为她,是为我们的公司的事,为我们的事业。采购的东西送到马来西亚,送到台湾,又没有什么不对,为我们的公司又不是为她。 林:你们有小孩子,她就逼你跟我离婚。 彭:有小孩又怎么样?现在外面有多少人在一起有小孩?对不对?什么时候知道她有小孩?孩子是不是你做的。你什么时候知道她有孩子。星期一(指1月14日)上法庭,你要我留下来照顾孩子就照实告诉我,如果要我死就陪着你。孩子送回去叫妈妈照顾他们。 林:小孩子有什么……还不是你伤害了我,又不是你杀的。 彭:事情由我而起。现在台湾、美国、大陆没有我可以去的地方。 林:事情发生时,你还不是到处跑? 彭:我要想办法嘛!让我过日子啊! (警员进出而打断) 彭:想不到事情到了这种地步! 林:谁让你这样做的!早在两年多前,你赏了我一巴掌,还让纪然冰看到,你这样伤害我……她在你面前不敢承认不是真心,所以我打电话去问她为什么不承认。我骂她会断子绝孙,现在果然应验了,你还是相信她真心对你? 彭:你什么时候在她手臂上留下这个?什么时候?我想我们没有机会谈了,没机会谈了。是下午、傍晚的事?你要告诉我,是她先拿刀子来砍你?你怎么找到她住的地方?你是去买汉堡包时碰到的?知道她住在哪里?她打电话告诉你么? 林:她告诉我住在一个很舒适的地方,靠近尔湾,生活过得很惬意,有游泳池…… 彭:那你根据这个找到了她,是不是?你去问租房子的人?怎么找到她?什么时候找到? 林:在那一天看到她! 彭:在哪一天看到?在哪里看到?在Shoppingmall(购物中心)?在路上你开车时候看到她是不是?还是她推小孩子从家里出来的时候? (警员催促彭结束谈话) 彭:吃一点东西,安定一下。 林:(开始哭泣)你说我们可以找律师?你给我找律师。 彭:(可能是点头,不语) 林:她先自己弄自己。 彭:她自己弄自己?为什么呢?她为什么要弄自己? 林:她自己跌倒。 彭:自己跌倒刺到胸口?她身上好几个伤疤,她身上不止一刀啊。 林:对! 彭:为什么会这样子?好,现在不要多讲了,我找律师。要你跟我讲又不讲! 林:(大声哭泣)她用……孩子……逼我离婚…… 彭:那你怎么咬她的手臂呢? 林:她拿刀子要杀我!她打我,我手上没有东西啊!(大哭) 彭:怎么她身上有这么多这个(指伤口)。 林:我看她好像……她自己跌倒的嘛! 彭:是她自己跌倒刺到的? 林:是! 彭:那钮扣是不是你的? 林:钮扣不是。 彭:你几点钟到她那里去? 林:很晚去的。 (警员再度讲话打断,催促林黎云入狱) 林:你不要讲,我不会承认! (录音到此结束) 听完这段录音,林黎云神情黯然,彭增吉没有到庭。 法官柯乐将要裁定录音带和录影带是否能作为本案的证据。 法官宣布休庭,下午1时30分正式裁决。 这时是6月3日上午11时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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