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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马将军小院



  我和二哥去汇文住校不久,母亲花了三千元人民币买下了马将军胡同甲十八号的小院,我家从此在那里定居下来,一住三、四十年。准确地说,当时是花了三千万元人民币买下的那个小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币的一万元只等于现在的一元钱,几年后,因为票面的单位太大,使用不便,才进行了改革。不过,那时的钱比现在可经用多了。譬如,一九五三年,满街挺好看的苏联花布才两毛九分钱一尺,我夏天的裙子和衬衫、冬天的棉袄和罩衣,都是母亲用这种棉布在她那台“圣家”缝纫机上做出来的。

  马将军小院的大门是红色的,门上原来有两个铜门环,一九五八年“大跃进”的时候不见了。那时,人们得到处搜罗“废铁”去“大炼钢铁”,不只我家的门环让人橇走了,好像整条胡同的门环在一夜之间全都不翼而飞。其实,“土法炼钢”并不用黄铜,我家那个铜门环也许是让人混水摸鱼,偷去卖给“打鼓的”了。所谓“打鼓的”,就是左手捏着个小鼓,右手拿着根藤蓖子,肩上背着褡裢或腋下夹个包袱,一边敲打着、一边吆喝着,走街串巷收购旧货的人。
  马将军小院只是南、北、东三面有房,并不是个四合院。小院的门洞与紧挨着它西墙的两间南屋面积相同,也有一间房那么大,煤球、劈柴、蜂窝煤和一些杂物靠墙堆放。迎面的影壁后头,是与门洞垂直的厕所和厨房。三间北房前有一个廊子。西墙毗邻乐和中药铺。药铺的大门原来开在西面的交道口南大街上,一九五六年公私合营后,药铺关了张,成了小杂院,南墙上又凿出个小门,自此,我家就从马将军胡同西口路北第一家,变成第二家了。
  小院里最好玩的地方是厨房。厨房里用的烧煤球的大灶,高及大人的腰,有两个炉眼,还有一个放水氽子的小炉眼。大灶里面藏着很多土鳖和油葫芦。油葫芦貌似蛐蛐,个头比蛐蛐大。母油葫芦尾巴上长了三根“枪”,又叫“三眼大扎枪”,可“三眼大扎枪”只是个样子货,不会叫。公油葫芦是“二眼大扎枪”,虽然少根“枪”,倒还能出点声音。大灶里还有一种灶火马子,个头虽比蛐蛐小,晚上却叫得很欢。
  听说,我家的小院本是老时候一个小官僚娶的法国老婆的产业,母亲接手后的第二年便开始大兴土木。按她的要求,修房工人拆掉了大灶;把北屋的大方砖铺到了院子里;北屋连带走廊改成了花砖地;打通了北屋东边的里间与廊子的隔断,不但扩大了住房面积,还安了西窗,改善了采光;最后,用剩余的木料打了张一米多长、结结实实的小饭桌。
  从小,我就很害怕各类蠕来蠕去的软虫子。小院西边的花圃中原来有棵大毛桃树,绿树成荫的时候,尽是淡绿色的“吊死鬼”。后来,母亲找人锯掉了毛桃树,栽上了一棵小苹果,可多年来光开花不结果,后来又改成了迎春花。

  我在汇文住校,每个周末回到马将军小院,常常玩得“惊心动魄”。我带着大弟大庆迷路的事情就发生在那个时候。
  那天,已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的母亲去小叔叔家“走动走动”了。我闲来无事,便决定带着大弟去北海公园玩一玩。那年我八岁,大弟六岁。刚到北京时,母亲曾带着孩子们去过一次北海。我觉得去北海实在是件很轻而易举的事情。
  我带着大弟往南走了一站,在宽街上了开往三里河方向的十三路公共汽车,到北海后门下了车,买了门票,开始逛北海。玩了一会儿,我打算回家了,快要出大门的时候,我就觉得不对劲:公园的大门怎么和来的时候不一样?进门时长驱直入,可出门时怎么加了个转门挡在那里?走出大门后,发现景致与进门时截然不同,我顿时傻了眼。原来,我们进的是后门,出的是前门。刚到北京没多久,我并不知道北海公园还有前、后门之分。
  大弟一看我慌了神,一下子就咧嘴要哭,可大弟一哭,别人一定会发现我们是迷路的孩子,要是让“拍花子”的碰上,就大个不妙了。传说“拍花子”的就是用蒙药拐卖儿童的人。我赶快止住大弟,告诉他:别怕,我认识回家的路。大弟相信了,也就不打算哭了。我正暗自着急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辆三轮车,便立即有了主意。我叫住了三轮,询问去马将军胡同要多少钱?我想,为了我和大弟的安全,绝不能让三轮工人看出我们的处境,于是,我假装很熟悉地形似的告诉他,就在宽街过去一站,交通部的对过,还假装是坐三轮的常客讨价还价了一番,最后以五毛钱成交。其实,我身上只有一毛钱。
  我带着大弟坐上了三轮。那个年代的北京,有着许多小人书店。后圆恩寺东口的小人书店,好像是个过道改建的,又细又长。我在那里看过很多一分钱租一本的小人书,除《红楼梦》、《儒林外史》、《卿斋》和电影故事以外,还看过不少小学上抓国民党特务的小人书,敌情观念挺强。我不认识路,万一拉三轮的是特务冒充的,他把我和大弟拉到没人的地方害了可怎么办?我心里仍然十分紧张。等三轮走到我熟悉的大佛寺了,我才断定我们没有碰到特务,踏实下来后,我突然感到拉三轮的是个非常好心的人。
  一到家门口,我跳下三轮,冲进大门就喊:“好婆,快给我五毛钱。”

  搬到马将军小院不久,我就学会“掏裆”蹬自行车了。“两航”起义归来时,和母亲那台美国“圣家”缝纫机一起,还带回来一辆英国“菲力普”28锰钢自行车。我才八岁多,当然骑不了那辆男车。我只能双手扶把,右腿从大梁下掏过去,站在脚蹬子上半圈半圈地蹬车。后来,我还能撒把耍上一段,跟杂技演员似的。这比去北海公园好玩多了。我仍带着大弟分享我自学成才的蹬车成果,大弟坐在自行车后座上,我带着他在胡同里钻来钻去,玩得不亦乐乎。
  胡同里住着一个夏老头子,这是大人们背后对他的称呼。夏老头子有七十多岁了,长着高高的个子,挺着直直的腰板,穿着长长的大褂,留着白白的胡子,是个很有气派的老人。
  有一天,我带着大弟在胡同里窜得正欢,只听得底气十足的一声吼:“下来!”迎面而来的夏老头子把我吆喝下来教训了一通:“多悬哪!你摔着他怎么办?”他还跑到母亲那里告了我一状。从此,我蹬车带着大弟走街串巷成为非法行为。

  东邻张妈妈一家四口租着的乙十八号王兰玉家的两间小南屋,收拾得很整洁。
  张妈妈有两个女儿。姐姐小霜后来学了画画,在工厂设计花布。妹妹小秋会用空鸡蛋壳做挂着的小洋人:张妈妈家吃鸡蛋的时候,小秋就在鸡蛋两头各抠一个小洞,把蛋黄和蛋白吹出来,她在蛋壳上画上大眼睛、红嘴唇,再把棉花用烙铁烫糊了,粘在蛋壳上,做成小洋人电烫的黄头发。做小洋人时,一不留神就会把蛋壳弄碎了,得非常小心。后来我也会做了。
  张伯伯又高又胖,爱说笑话。他说,他的肚子叫“皮肚尔”,和法国总统蓬皮杜是哥儿俩。张伯伯不是有钱人,而张妈妈的父亲原来是大同铁路局的局长,不同意他们的婚事,他们就逃跑了。
  张妈妈叫严博慈。我爱上她家串门。隔着小院,一听见她在案板上清脆的剁菜声,我就往她家钻。我爱看她干净利索地贴饼子、蒸馒头、做菜团子,我爱跟她聊天,听她讲很多老时候的事情,我还总盼着她请我尝尝她的贴饼子和棒子面菜团于。
  母亲和张妈妈是好朋友,我和张妈妈说的任何话,都能传到母亲的耳朵里,于是,有时我对母亲有意见了,就去跟张妈妈说,譬如“昨天我肚子疼了,可我妈非叫我干活”之类的。这样一来,特别见效,母亲往往好几天都不会叫我干活。

  离开汇文的那年暑假,我玩开了母亲的“圣家”。
  那个年代,老百姓还兴打袼褙,就是用稀浆糊把碎布或旧布一层一层地裱成厚片,用麻绳纳鞋底,做布鞋。母亲没空儿给我们打袼褙做鞋穿,我是学着张妈妈的做法,自己晒了袼褙,给妹妹和小弟用缝纫机做薄底白布凉鞋的。
  我实现了机械化,用缝纫机代替手工纳鞋底。给妹妹做的那双还算顺利,给小弟做的时候,因为袼褙太厚,针扎不透,正费劲的时候,我一伸手,缝纫机针一下子从我左手中指的指甲处穿了过去,我使劲一缩手,就把针拉断了,只见中指尖上,一边露着一截机器针。我大声喊着二哥:“大蜀,快来!”二哥闻讯赶来,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连连问我:“怎么办?怎么力、?”我说:“快去拿老虎钳子!”他拿来了老虎钳子却下不了手。我捏着中指,冲他大声嚷着:“拔!使劲拔!”以老虎钳子当手术器械太过粗糙,但二哥这位哆哆嗦嗦的“外科医生”终告成功。针楔在手指里并不流血,拔出来之后才见了点红。
  虽然用缝纫机做凉鞋出了工伤事故,但我对缝纫的爱好却丝毫不减,母亲在一些关键之处的指点,使我对自己的做工颇为自信。
  我从少年时代起不但喜欢在缝纫机上做衣服,连白夏布衬衫上的扣子也是用红白两色的玻璃丝自己编成的,我还会用玻璃丝编成精致的小花篮和小草帽作胸针。
  当了母亲以后,我的苗儿五岁生日时说:“我还从来没穿过买的衣服呢!”我这才花五块钱给他买了一件海蓝色的口袋上有两只小狗贴花的罩衣。不过,那时自己给孩子做衣服,已全非兴趣使然,我只有四十九元的工资,量入为出罢了。
  到了美国,有兴致时,我还是热衷于买点布头缝制枕套。被子和窗帘。我曾幻想着把留在北京的那台“蜜蜂牌”脚踏缝纫机运过来,但面对种种麻烦,只好买个电动的“圣家”来代替了。来之不易的东西才令人格外珍惜,我仍然怀念北京的“蜜蜂”,那好不容易弄到张“缝纫机票”才到手的“蜜蜂”。

  我从汇文回到小院,二哥独自留在了那里。大哥已是高中生了,不屑与“小不点”为伍,于是,我一度和大弟、妹妹及小弟结成了伙。大哥养了几只鸽子,他热衷的是上房对鸽子摇旗呐喊,招它们回窝。白鸽带着哨子呼啸着在空中盘旋,有着浓郁的老北京风情。
  大哥就读的北京五中是个男校,我家门前是他一帮同学的必经之路,每天放学,他们都会成群结伙地冲着我家大门“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地齐声高呼。参差不齐的弟妹们乐不可支:收音机里天天“骑着马儿过草原”,而我家大哥却“骑大驴”。每次,我都带着弟妹们“胳膊肘往外拐”,兴高采烈地狂奔出去,夹道欢迎这支队伍。一旦大哥“得罪”了我们,“报复”的手段就是:“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
  在北京工业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的王志超,就是那支队伍中的一员。他和大哥在大学也是同学。后来,他成了我家几代人的朋友,给过我们很多帮助。
  北京五中是北京市的重点学校,现在已是男女合校了。大哥的同学吴昌顺留校当了老师,后来成了五中校长。大弟和我的两个孩子也都曾是五中的学生。

  在小院里,我也领着弟妹们做过很讨厌的事。五十年代,人们的打扮一般都是“清汤挂面头”、“中山装”和“列宁装”,根土。但与我家仅一门之隔的十七号高台阶的大门里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好像都是教员,先生似乎叫黄汉,那位徐姓太太,身材很匀称,她剪了一个“赫本头”,夏天爱穿一条紧身的半长裤,更衬得身材凸凹有致。胡同里的人背后都叫她“大港人”。“港”在这里作形容词,在当年是贬义。一度,每当他俩从我家门前走过,我总带着弟妹们探头大喊一声“大港人”,然后赶紧“得胜回朝”,逃回小院。后来,我在胡同里和他们“正面遭遇”时,他们对我的友善,令我羞愧难当。以后,我再也不干此类勾当了。
  按时下美国人的标准,我的恶作剧,应属人身攻击、精神虐待、侵犯人权之列,实有刑事犯罪之嫌。
  其实,身材漂亮,本是件赏心悦目、不可多得的事,况已,人家好好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并没有妨碍任何人,只不过他们当年在个人服饰上没有随大流而已。如果只是胡同里的“小脚侦缉队”头发短、裤腿瘦地婆婆妈妈一番,充其量不过是小市民的妒嫉和浅薄而已,但是,“四人帮”利用一帮青春期的青少年,也就是美国人最头疼的“teen-agers”去打头阵,搞所谓“破四旧”:剪裤腿、剃“阴阳头”、“抄家”、“打砸抢”,继而发动一场历时十年、波及全民的政治斗争“文化大革命”,则是祸国殃民的罪行了。

  当然,我在小院里也不总那么讨厌。母亲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不久,因为成绩优秀,又被调到东四五条幼儿园,一个重点幼儿园去了。她经常被要求观摩教学,还被评为了北京市的先进工作者,有时回家很晚。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常常会帮助母亲担负起“教育”弟妹的工作。
  四岁多的妹妹不爱吃窝头。有一天,我和大弟、小弟和妹妹晚饭后坐着小板凳在院子里乘凉,讲故事。每到这种时候,我们四个孩子就特别亲密。我告诉妹妹:街上长“鸡胸脯”的人,都是因为小时候不肯吃窝头。我吓唬她:哎呀!你已经有一点“鸡胸脯”了。我向大弟眨眨眼睛,大弟与我十分默契,假装为她检查一番,还说:嗯,是有一点“鸡胸脯”了。“鸡胸脯”就是“前罗锅”。妹妹吓得要哭。我说:没关系,现在赶快多吃窝头,还来得及缩回去。从那以后,妹妹不肯吃窝头的毛病,被我一次就治好了。
  不过,我们每次乘凉,也并不总是这么这么有教育意义。小弟那时才三岁多,有一个热水瓶盖是他的尿碗,给他接尿用的。有一天乘凉的时候,不知大弟从哪儿学来个恶作剧,他对小弟说:我敢吃尿。说着便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然后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小弟犹豫了一下说:我也敢。他也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接着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他嗫完手指头以后说:咸的。多年以后,大弟才坦白,他是把中指放进了尿碗,把食指放进了嘴里。

  一到夏天,我们就坐着小板凳,围着小饭桌,在院子里吃晚饭。穆大妈做的烙饼、糖三角和芝麻击花卷,母亲的炒菜。卤肉和凉拌小萝卜都很好吃。穆大妈是河北廊房来的保姆。
  母亲炒菜的时候,我爱在旁边看热闹,她不时讲上的几句烹调经验,使我一生受益。
  暑假无事,我领着弟妹在门洞里包饺子玩。我比母亲有创新精神,敢做西红柿馅的。可包着包着,馅越来越稀,我们最后吃的是西红柿肉末片汤。

  有时候,我很想捞到母亲的夸奖,便常常在母亲下班以前,发动一场群众运动,我领着弟妹们一起大扫除,把屋子整理得干干净净,把花砖地拖得油光锃亮,比穆大妈收拾得还干净。我们四个人翘着脚坐在椅子上,都不下地,别人进屋踩地,就群起而攻之,连“好婆”和“阿爹”都不能幸免。等到母亲回来,我们像一群小鸟似地拥上去,等着她的表扬。母亲倒是很高兴,可我们怎么示意,她都不夸奖我们收拾了屋子。她一定以为是穆大妈收拾的。最后,总是我忍不住告诉母亲:“这是我们收拾的屋子。”

  从汇文到东四一中心走读,高小两年,我只在家里住了一年半,另外半年,我去了长春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刚进中学时,我再次离家去长影拍片。此外,中学五年的星期天和寒、暑假,我几乎全交给了北京市少年宫舞蹈组。从初三到高中,我又在学校包伙和上晚自习,整天早出晚归。读完高二,我就被电视台选中,离开了家,先住在北京广播学院,后来又搬到了电视台集体宿舍。
  回想在我成长的过程中,与家人相处的时间实在太少。如今,母亲已经不在人世;父亲也是风烛残年;四位兄弟远隔重洋;妹妹虽在纽约,却难得一见。往日悠悠,多年以前的小院亲情,令我十分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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