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会要

 

唐会要卷四十一

  断屠钓

武德二年正月二十四日诏。自今以后。每年正月九日。 及每月十斋日。并不得行刑。所在公私。宜断屠钓。

如意元年五月。禁天下屠杀。

圣历三年。断屠杀。凤阁舍人崔融议曰。春生秋杀。 天之常道。冬狩夏苗。国之大事。豺祭兽。獭祭鱼。自 然之理也。一干豆。二宾客。不易之义也。上自天子。 下至庶人。莫不挥其鸾刀。烹之鹤鼎。所以充庖厨。故 能幽明感通。人祇辑穆。百王千帝。殊途同归。今若禁 屠宰。断弋猎。三驱莫行。一切不许。便恐违圣人之达 训。紊明主之善经。一不可也。且如江南诸州。乃以鱼 为命。河西诸国。以肉为斋。一朝禁止。倍生劳弊。富 者未革。贫者难堪。二不可也。又如贫贱之流。刲割为 事。家业傥失。性命不全。虽复日戮一人。终虑未能总 绝。但益恐吓。唯长奸欺。外有断屠之名。内诚鼓刀者 众。势利依倚。请托纷纭。三不可也。虽好生恶杀。是 君子之用心。而考古会今。非国家之大体。但使顺月令 。奉天经。造次合礼仪。从容中刑典。自然人得其性。 物遂其生。何必改革。方为尽善。

景龙元年。遣使江淮。分道赎生。以所在官物充直。 中书舍人李乂上疏曰。江南水乡。采捕为业。鱼鳖之利 。黎元所资。虽云雨之私。有沾于末类。而生成之惠。 未洽于平人。何则。江湖之饶。生育无限。府库之用。 支供易殚。费之若少。则所济何成。用之傥多。则常支 有阙。与其拯物。岂若忧民。且生鬻之徒。惟利是视。 钱刀日至。网罟年滋。施之一朝。营之百倍。未若回救 赎之钱物。减贫无之徭赋。治国爱人。其福胜彼。

景龙二年九月八日敕。鸟雀昆虫之属。不得擒捕。以 求赎生。犯者先决三十。宜令金吾及县市司严加禁断。

先天元年十二月敕。禁人屠杀鸡犬。

二年六月敕。杀牛马骡等。犯者科罪。不得官当荫赎 。公私贱隶犯者。先决杖六十。然后科罪。

开元十八年三月二十八日敕。诸州有广造□沪取鱼。 并宜禁断。

二十二年十月十三日敕。每年正月七月十月三元日。 起十三日至十五日。并宜禁断宰杀渔猎。

二十三年八月十四日敕。两京五百里内。宜禁捕猎。 如犯者。王公以下录奏。余委所司。量罪决责。

天宝五载七月二十三日。河南道采访使张倚奏。诸州 府今后应缘春秋二时私社。望请不得宰杀。如犯者请科 违敕罪。从之。

六载正月二十九日诏。今属阳和布气。蠢物怀生。在 于含养。必期遂性。其荥阳仆射陂。陈留篷池。自今以 后。特宜禁断采捕。仍改仆射陂为广仁陂。篷池为福源 池。

七载五月十三日敕文。自今以后。天下每月十斋日。 不得辄有宰杀。

至德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敕。三长斋月。并十斋日。 并宜断屠钓。永为常式。

干元元年四月二十二日敕。每月十斋日。及忌日。并 不得采捕屠宰。仍永为式。

建中元年五月敕。自今以后。每年五月。宜令天下州 县。禁断采捕弋猎。仍令所在断屠宰。永为常式。并委 州府长吏。严加捉搦。其应合供陵庙。并依常式。

贞元六年正月二十八日敕。每年中和节。及九月九日 。自今以后。逼节放三日开屠。

开成二年八月敕。庆成节。宜令内外司及天下州府。 但以素食。不用屠杀。永为常式。

会昌四年四月。中书门下奏。正月五月九月断屠。伏 以斋月断屠。出于释氏。缘国初风俗。犹近梁陈。卿相 大臣。颇遵此教。又弛禁不一。只断屠羊。宰杀驴牛。 其数不少。鼓刀者坐获厚利。纠察者皆受贿财。比来人 情。共知此弊。臣等商量。正月一岁之首。万物生育之 初。请起元日断三日。每遇列圣忌日。断一日。国家崇 元祖之道。竭严奉之诚。既以广阐其风。即须参用其教 。仍望准开元二十二年十月二十日敕。正月七月十月三 元日。各断屠三日。余望并停。缘断屠日数既少。法令 所宜画一。望委御史台别条流闻奏。从之。

大中二年二月制。爰念农耕。是资牛力。绝其屠宰。 须峻科条。天下诸州屠牛。访闻近日。都不遵守。自今 以后。切宜禁断。委所在州府长官。并录事参军等。严 加捉搦。如有牛主自杀牛。并盗窃杀者。宜准干元元年 二月五日敕。先决六十。然后准法科罪。其本界官吏不 钤辖。即委所在长吏。节级重加科责。庶令止绝。

五年正月敕。畿甸及天下州。应屠宰牛犊。宜起大中 五年正月一日后。三年内不得屠宰。仍切加禁断。如郊 庙飨祀。合用牛犊者。即以诸畜代之。其年五月敕。寿 昌节。天下不得屠杀。

咸通十一年六月赦文。其京城久旱。未降雨间。宜权 断屠宰。

天佑元年九月敕。干和节。文武百寮。诸道进奏官。 准故事于寺观设斋。不得宰杀。许设酒果脯醢。

  左降官及流人

贞观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制。流罪三等。不限以里数。 量配边要之州。十五年四月敕。犯反逆免死配流人。六 岁之后。仍不听仕。

垂拱四年十一月一日敕。犯罪之色。授以文武远官。 年考未满。方便解退者。宜令依旧重任。续前考满。

长寿三年五月三日敕。贬降官并令于朝堂谢。仍容三 五日装束。至任日。不得别摄余州县官。亦不得通计前 后劳考。

开元七年三月十六日敕。左降人考未满间。重有犯。 应解免及放归田里者。并申奏。更据状轻重量贬。若是 五流及余犯。自依常法。

十年六月十二日敕。自今以后。准格及敕。应合决杖 人。若有便流移左贬之色。决讫。许一月内将息。然后 发遣。其缘恶逆指斥乘舆者。临时发遣。

天宝五载七月六日敕。应流贬之人。皆负谴罪。如闻 在路多作逗遛。郡县阿容。许其停滞。自今以后。左降 官量情状稍重者。日驰十驿以上赴任。流人押领。纲典 画时。递相分付。如更因循。所由官当别有处分。

十三载二月九日赦文。左降官承前遭忧。皆不得离任 。孝行之道。所未宏通。情礼之间。深可哀恤。如有此 类。并宜放还。仍申省计至服满日。准法处分。自今以 后。编入常式。

干元元年二月五日敕节文。其左降官。非反逆缘坐。 及犯恶逆名教。枉法强盗赃。如有亲年八十以上。及患 在床枕。不堪扶持。更无兄弟者。许停官终养。其流移 人亦准此。

建中三年正月敕。诸流贬人。及左降官。身死。并许 亲属收之。本贯殡葬。其造蛊毒移乡人。不在此限。

其年四月。御史台奏。天下断狱。一切请待谳报。以 正刑名。唯除杀人当罪。自徒以上结竟者。并徙置边州 。京兆尹严郢驳奏曰。臣伏以徙置边州者。流之异名。 流罪者。有三等。一例移配。或恐未当。其死罪除杀人 之外。有十恶重罪。造伪刻印。并主典伪用印。及强盗 光火等。若一切免罪徙边。于法太轻。不足惩戒。其徒 罪条目至多。或斗殴争竞。小有伤损。或夫妻离异。不 犯义绝。或养男别姓。或立嫡违式。或私行度关。或相 冒合户。如此之类。不可悉数。今一切徙边。与十恶造 伪同等。即轻重悬殊。又准刑部格。京城殷杂。愆犯百 端。触网陷刑。徒罪偏广。若皆送覆。系滞实多。其徒 以下罪。非除免官当及敕杖者。宜准外州县例。量事处 分。今若天下徒罪。悉申所司。皆待谳报。法司断结。 准式有程。州县禁囚。动盈千百。计每月徒配。必不啻 五六千人。此则百姓动摇。刑章紊挠。又边州及近边。 犯死罪及徒流者。复何以处。伏请下删定使详覆。然后 施行。从之。

贞元三年七月诏。停省天下州府官员。其左降官仍旧 。

十一年五月。左降官于邵。刘□。并量移授官。故事 。量移六品以下官。皆吏部旨授。至是特制授之。

元和六年闰十二月。庐州奏。量移官司户参军员外置 同正员颜□。母在扬州十二月二十七日身亡。今请奔丧 者。准贞元十八年五月十九日敕。自今以后。流人左降 官。称遭忧奔丧者。宜令所司。先奏听进止。

八年正月。刑部侍郎王播奏。天德军五城。及诸边城 配流人。臣等窃见诸处配流人。每逢恩赦。悉得放还。 唯前件流人。皆被本道重奏。称要防边。遂令没身。终 无归日。臣又见比年边城犯流者。多是胥徒小吏。或是 斗打轻刑。据罪可原。在边无益。伏请自今以后。流人 及先流人等。准格例。满六年后。并许放还。冀抵法者 足以悛惩。满岁者绝其愁怨。从之。

十二年四月敕。应左降官流人。不得补职。及留连宴 会。如擅离州县。具名闻奏。

其年七月敕。自今以后。左降官及责授正员官等。并 从到任后。经五考满。许量移。今日以前左降官等。及 量移未复资官。亦宜准此处分。考满后。委本任处州府 具元贬事例。及到州县月日。申刑部勘责。俾吏部量资 望位量移官。仍每季具名闻奏。并申中书门下。其曾任 刺史、都督、郎官、御史、并五品以上。及常参官。刑 部检勘其所犯事由闻奏。中书门下商量处分。其月。敕 。左降官等。考满量移。先有敕令。因循日久。都不举 行。遂使幽遐之中。恩泽不及。自今以后。左降官及量 移未复资官。亦宜准此处分。如是本犯十恶五逆。反指 斥乘舆。妖言不顺。假托休咎。反逆缘累。及赃贿数多 。情状稍重者。宜具事由奏闻。其曾任刺史。都督。郎 官。御史。五品以上常参官。刑部检勘。具元犯事由闻 奏。并申中书门下。商量处分。未满五考以前。遇恩赦 者。准当时节文处分。其复资度数。准元和二年六月二 十七日敕。

其年九月。刑部奏。准今年七月二十一日敕。诸道左 降官等。经五考满日。许量移者。其贬降日授正员官。 或无责辞。亦是责授。并请至五考满。然后许本任处申 阙。并余左降官。缘任处州府。多是遐远。至考满日。 其有申牒稽迟。致留滞者。其刺史。本判官。录事参军 等。请与下考。如考满后。虽已申牒。未经量移间。其 禄料并准天宝贞元两度敕文。依旧支给。其本犯十恶等 罪。已有正名。仍请依旧。从之。

其年十月敕。自今以后。流人不得因事差使离本处。

十四年十一月。吏部奏。今请应责授官。前制已改转 者。各敕依今任考数。停替日便放。东西合选时。任自 参选。不要反更有检辖。庶使人无凝滞。事有指归。敕 旨。依奏。

长庆元年正月三日制。应亡官失爵。及放还流人。如 先有庄田。不经没官。被人侵射作主。如本主及子孙已 归。并委州府却还。务令安业。

四年四月。刑部奏。准其年三月三日起。请准制。以 流贬量移。轻重相悬。贬则降秩而已。流为摈死之刑。 部寺论理。条件闻奏。今谨详赦文。流为减死。贬乃降 资。量移者却限年数。流放者便议归还。准今年三月赦 文。放还人其中有犯赃死。及诸色免死配流者。如去上 都五千里外。量移校近处。如去上都五千里以下者。则 约一千里内。与量移近处。如经一度两度移。六年未满 者。更与量移。亦以一千里为限。如经三度两度量移。 如本罪不是减死者。请准制放还。如左降官未复资。遇 恩满五考者。请准元和十二年九月敕。与量移。又准今 年正月德音。诸色流人。与减一年。除赃限外。满五年 即放还收叙。其配流在德音以后者。不在减限。又天德 五城流人。准长庆元年正月三日制。以十年为限。又限 准三月十二日敕。纵遭恩赦。不在放归限。今请待十年 满。即放归。仍任取配流日计年数。不在援引德音减年 之限。制可之。

开成元年二月敕。贬责降资授正员官员。及曾经误累 停免。未经引用者。并与进改。左降官有事情可恕。才 用足称者。中书门下量才处分。

四年五月敕。诸州府有责授六品以下正员官。起今以 后。宜委吏部许终四考满。与替。仍先具事由。申中书 门下取指检。不得同寻常员阙使用。

其年十月五日敕节文。今后流人。宜准名例律。及狱 官令。有身名者。六年以后听赦。无官爵者。六年满日 放归。

会昌六年五月赦书节文。应徒流人。在天德振武者。 官中量借粮种。俾令耕田。以为生业。

大中三年六月敕。先经流贬罪人。殁于贬所。有情非 恶逆。任经刑部陈牒许归葬。绝远之处。仍量事给棺槥 。

四年正月敕。徒流人比在天德者。以十年为限。既遇 鸿恩。例减三年。但使循环添换。边不阙人。次第放归 。人无怨苦。其秦原威武诸州诸关。先准格。徒流人亦 量与立限。止于七年。如要住者亦听。

其年十一月敕。收复成维扶等三州。建立已定。条令 制置一切合同。其已配到流人。宜准秦原威武等州流人 例。七年放还。

其年五月。御史台奏。起请赦书节文。流人该恩例须 磨勘文书。虽曰放还。尚为拘绊。其人经三度量移者。 赦书后。委所在长吏。子细检勘。无可疑者。便任东西 。讫具名闻奏。臣今条流。其流人每每量移之时。请委 刑部具先流甚处。相承牒。准赦文。当日放东西讫。具 名闻奏。其流人未有处分者。请委刑部。准此磨勘。牒 报本道。并其事由报台。庶免留滞。五年十一月。中书 门下奏。今后有配长流。及本罪合死。遇恩得减等者。 并勒将妻同去。有儿女情愿者。亦听。如流人所在身死 。其妻等并许东西。州县不在句留。情愿住者亦听。

干符二年九月十六日敕。应残疾笃废。犯徒流罪。或 是连累。即许征赎。如身犯罪。不在免限。其年十五以 下者。准律文处分。

五年五月二十六日。刑部侍郎李景庄奏。配州府流人 。流刑三等。流二千里至流三千里。每五百里为一等。 准律。诸犯流应配者。二流俱役一年。称加役。流三千 里。役三年。役满及会赦免役者。即于配所。从户口例 。今后望请诸流人应配者。依所配里数。无要重城镇之 处。仍逐罪配之。准得就近。敕旨。从之。

  酷吏

载初元年九月。来俊臣主制大狱。每鞫囚。不问轻重。 多以醋灌鼻。禁地牢中。或盛之于瓮。围炙以火。绝其 糇粮。至有抽衣絮以啖之者。又令寝处粪秽。备诸苦毒 。但入新开狱者。自非身死。终不得出。每有制书赦宥 囚徒。俊臣必先遣狱吏尽杀之。然后宣示。公卿入朝。 默遭收捕。故每出必与家人诀曰。不知重见否。其月。 于都城丽景门内。别置推事院。谓之新 开狱。作大枷。凡有十号。一曰定百脉。二曰喘不 得。三曰突地吼。四曰着即承。五曰失魂魄。六曰实同 反。七曰反是实。八曰死猪愁。九曰求即死。十曰求破 家。王宏义戏谓丽景门为例竟门。

天授二年正月。御史中丞知大夫事李嗣真。以来俊臣 等用法严酷。上疏曰。臣闻陈平事汉祖。谋疏楚君臣。 乃用黄金五万筋。行反间之术。项王果疑臣下。陈平反 间遂行。今告事纷纭。虚多实少。当有凶慝。焉知必无 陈平。先谋疏陛下君臣。后谋国家良善。陛下昨语臣云 。我比来已作此意。是愚臣管测。先天而天弗违。至如 罗织之徒。即疏间之渐。陈平反间。其远乎哉。王制曰 。凡用刑决狱。以成告于正。正听之。以狱成告于大司 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与孤卿大夫公侯伯子男。以 狱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成。又告于王 。王三宥之。然后制刑。臣窃见比日狱官。一单车使推 讫。万事即定。法家随断。不令重推。或有临时使决。 不待闻奏。此权由臣下。非审慎之法。傥有冤滥。何由 可知。况乎九品之官。专命推覆。按覆既不在秋官。官 省。审复不由门下。事非可久。物情骇惧。老子云。国 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今日假此威权。便是窥国家之利 器也。不可不慎。

长寿元年。有上封事人。言岭南流人有阴谋逆者。乃 遣司刑评事万国俊。摄监察御史就案之。若得反状。便 许斩决。国俊至广州。遍召流人。拥之水滨。以次加戮 。三百余人。一时并命。然后锻炼。曲成反状。仍诬奏 云。诸流人咸有怨望。若不推究。为变不遥。则天然其 奏。又命摄监察御史刘光业。王德寿。鲍思恭。王处贞 屈贞筠等。分往剑南黔中安南岭南等六道。案鞫流人。 于是光业诛九百人。德寿诛七百人。其余少者。不减数 百人。时周兴来俊臣相次受制。推究大狱。又与侯思正 。王宏义。郭霸。卫遂忠等。招集告事者数百人。共为 罗织。以陷良善。又造罗织经一卷。其意旨皆网罗前人 。织成反状。海内震惧。道路以目。麟台正字陈子昂上 书曰。臣闻之。圣人出。必有驱除。盖天人之符。应休 命也。日者。东南微孽。敢谋乱常。陛下顺天行诛。罪 恶咸服。岂非天意欲彰陛下神武之功哉。而执事者不察 天心。以为人意。恶其首乱倡祸。法合诛屠。将息奸源 。穷其党与。遂使陛下大开诏狱。重设严刑。冀以惩创 于天下。大或流血。小御魑魅。今朝廷惶惶。莫能自固 。海内倾听。以相惊恐。愚臣昧焉。窃恐非五帝三王伐 罪吊人之意也。顷年已来。伏见诸方告密。囚累百千。 大抵所告。皆以扬州为名。及其穷竟。百无一实。遂使 奸恶之党。快意相雠。睚眦之嫌。即称有密。一人被讼 。百人满狱。使者推捕。冠盖如市。或谓陛下爱一人而 害百人。天下喁喁。莫知宁所。伏愿念之。天下幸甚。 万年县主簿徐坚上疏曰。臣闻书有五听之道。虑失情实 也。今着三覆之奏。恐致虚枉也。比见有敕。勘当反逆 。命使者得实。便行决杀。人命至重。死不可生。傥万 分之中。有一不实。欲诉无路。怀枉谁明。饮恨吞声。 赤族从戮。岂不痛哉。此不足肃奸逆而明刑典。适所以 长威福而生疑惧。臣望绝此处分。依法覆奏。则死者甘 伏。知泣辜之恩。生人欢悦。见详刑之意。凤阁舍人韦 嗣立上疏曰。臣闻尧舜之日。画其衣冠。文景之时。几 致刑措。历兹千载。以为美谈。今四海多衔冤之人。九 泉有抱痛之鬼。并自扬豫之后。刑狱渐兴。用法之伍。 务于穷竟。连坐相牵。数年不绝。遂使巨奸大猾。伺隙 乘间。内包豺狼之心。外示鹰鹯之迹。阴图潜结。共相 影会。构似是之言。成不赦之罪。皆深为巧诋。恣行楚 毒。人不胜痛。便乞自诬。公卿士庶。连颈受戮。道路 藉藉。虽知非辜。而锻炼已成。辨占皆合。纵皋陶为理 。于公定刑。则谓污宫毁柩。犹未塞责。虽陛下仁慈哀 念。恤狱缓死。及览辞状。便已周密。皆谓勘鞫得情。 是其实罪。虽欲宽舍。其如法何。于是小乃身诛。大则 族灭。相缘共坐者。不可胜言。此岂宿构雠嫌。将申报 复。皆图苟成功效。自求官赏。当时称传。谓为罗织。 弄法舞文。伤人实甚。且如仁杰元忠。俱罹枉陷。被勘 鞫之际。亦皆以自诬。向非陛下至明。无以省察。则菹 醢之戮。已及其身。欲望输忠圣世。安可复得。陛下擢 而升之。遂各为良辅。国之栋干。称此二人。何乃前非 而后是耶。诚由枉陷与甄明耳。陛下傥录垂拱已来伏法 者。并追还官爵。缘累之徙。普沾恩造。如此则天下皆 知彼所陷罪。元非陛下之意。监察御史魏靖上疏曰。夫 酷吏者。资矫佞以事君。行刻薄以临下。矫佞似乎用意 。刻薄类乎无私。侮宪害公。弄权挠法。臣见周兴来俊 臣等。恣意骋暴。纵虐含毒。雠疾在位。安忍朝臣。罪 遂情加。刑随意改。当其时也。囹圄如市。朝廷以目。 既而神灵不昧。冤魂有托。窃见来俊臣。身处极法者。 以其罗织良善。屠陷忠贤。籍没以劝将来。显戮以谢天 下。臣又闻之道路。上至圣主。傍洎贵臣。明知有罗织 之事矣。俊臣既死。推者获功。索元礼超迁。裴谈受赏 。中外称庆。朝野载安。破其党者。既能赏不逾时。被 其陷者。岂可衔冤累岁。且称反之徒。须得反状。唯据 片辞。即请行刑。拷楚妄加。疑似何限。臣又闻之。郭 霸自刺而唱快。万国俊被遮而遽亡。崔献可临终。膝拳 于顶。李敬仁将死。舌至于脐。备在人谣。不为虚说。 伯有昼见。殆无以过。此亦罗织之一据也。臣以至愚。 不识大体。傥使平反者数人。众共详覆来俊臣等所推大 狱。庶邓艾获申于今日。孝妇不滥于昔时。涣恩一流。 天下幸甚。来俊臣所推鞫。人身死籍没者。令三司重检 勘。有冤滥者。并皆雪冤。圣历元年。则天谓侍臣曰。 往者来俊臣等推勘制狱。朝臣递相牵引。咸承反逆。中 间疑有枉滥。更遣近臣就狱亲问。皆得手状。承引不虚 。近日俊臣死后。更无闻有反者。然则已前受戮者。不 有冤滥耶。夏官侍郎姚元崇对曰。比破家者。皆是冤酷 自诬。告者持以为功。天下号为罗织。甚于汉之党锢。 陛下令近臣就狱亲问者。近臣亦不得自保。何敢动摇。 今日以后。臣以一门百口。保见在内外官吏无反者。乞 陛下得告状收掌。更不须推问。则天大悦曰。以前宰相 。皆顺成其事。陷朕为淫刑之主。

万岁通天二年九月。初。契丹平。命神兵道大总管河 内王懿宗。按抚河内诸州。懿宗所过残酷。有犯法应死 者。必生取胆。然后杀之。虽流血盈庭。言笑自若。先 贼帅何阿小。攻陷冀州。亦多屠害士女。故时人号懿宗 阿小为两河。语曰。唯此两河。杀人最多。嫉之甚矣。

神龙元年三月二日制。故司仆少卿徐有功。执事平恕 。追赠越州都督。特受一子官。又以刘光业。王德寿。 王处贞。刘景阳。屈贞筠。邱神绩。来子珣。万国俊。 周兴。来俊臣。鱼承煜。王景昭。索元礼。傅游艺。王 宏义。张知默。裴籍。焦仁□。侯思立。郭霸。李敬仁 。皇甫文备。陈嘉言等二十三人。自垂拱以来。任滥杀 人。所有官爵。并令追夺。唐奉乙。李秦授。曹仁哲。 依前配流。至开元二年二月一日敕。周利贞。裴谈。张 福贞。张思敬。王承。刘晖。杨允。姜暐。封行珣。张 知。卫遂忠。公孙琰。钟思廉等十三人。皆为酷吏。比 周兴来俊臣侯思立等。事迹稍轻。并宜放归草泽。终身 勿齿。至十三年三月十一日敕。周酷吏来子珣等。身在 者宜长流岭南。身没。子孙亦不许仕。陈嘉言。鱼承煜 。皇甫文备。傅游艺。宜配岭南。身没。子孙亦不许仕 。

元年建子月。御史中丞敬羽。贬夔州刺史。初 。肃宗将收两京。以国用不足。自得若虚敬羽。以苛刻 征剥求进。相继为中丞。皆为上亲信。乃为大枷。号□尾 榆。着即闷绝。又卧囚于地。门关辗其腹。号肉馎饦。 掘地为坑。实以丛棘。以败席覆之。囚至则临坑以讯。 不服者。投于万刺之中。人多滥死。又有裴升。毕曜。 亦以酷闻。时号毛敬裴毕。

贞元二十一年二月。贬京兆尹李实为通州长史。实为 京兆尹。自国哀已后。残害人吏。悉不聊生。无辜毙踣 者甚众。及谴日。市井欢呼。人皆袖瓦砾。将碎其首。 间道获免。

元和十四年七月。沂海观察使王遂。为众所杀。遂初 到镇。好以污俗诋将卒曰。反残贼。喜怒不中理。其将 王弁。乘人心不堪。率众为乱。遂竟遇害。始遂每有笞 挞。其杖率过制。既遇祸。监使封其杖来献。命中使出 示于朝。以作诫焉。

  杂记

贞观十一年正月敕。在京禁囚。每月奏。自立春至秋分 。不得奏决死刑。

十三年八月敕。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合毁伤。比 来诉竞之人。即自刑害耳目。今后犯者。先决四十。然 后依法。

十六年十月二十六日诏。盗贼之作。为害实深。州县 官人。多求虚誉。苟言盗发。不欲陈告。村乡长正。知 其此情。递相劝止。十不言一。假有被论。先劾物主。 爰及邻伍。久婴缧绁。有一于斯。实亏政化。自今以后 。勿使更然。

永徽五年三月制。州胥吏犯赃一匹以上。先决一百。 然后准法。

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诏。投匿名书。国有常禁。凡厥 寮庶。咸应具悉。近遂有人向朝堂之侧。投书于地。藏 其姓名。诬人之罪。朕察其所陈。皆极虚妄。此风若扇 。为蠹方深。自今以后。内外法司。及别敕据事。宜并 依律文。勿更别为酷法。其匿名书。亦宜准律处分。

永淳二年二月制。官人犯决经断后得雪者。并申尚书 省详定。前被枉断及有妄雪者。具状闻奏。

延载元年敕。盗公私尊像。入大逆条。盗佛殿内物。 同乘御物。

神龙三年八月七日。反逆缘坐人。应没官者。年至十 六以上。并配岭南远恶州为城奴。

景云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敕。新授官以上者。不得更诉 屈。

开元三年二月敕。禁别宅妇人。如犯者。五品以上。 贬远恶处。妇人配入掖庭。

四年正月六日敕。除长官以外。因公事责决。罚不过 十下。其使及专执当者。不得过二十。

二十二年十月九日敕。犯罪逃走者。其赃即先征纳。 后捉获推勘。赃数减少。不在却还之限。

天宝五载十一月五日敕。其伪画印。宜用伪铸印刻印 之例处分。永为常式。

九载十二月二十九日敕。责情状专知官。有二十减十 下。自今以后。判司县令一人犯。夺太守一季禄。丞簿 尉一人有犯。与县令中下考。三人以上。既量事贬黜。 至建中元年二月十五日敕。责情状。宜准格式处分。至 贞元六年十一月八日敕。自今以后。太守县令。有犯赃 者。宜令加常式一等。

元年建丑月二十一日。京兆尹魏少游奏。令长职在亲 民。丞簿尉有犯。无不委悉。比来各相蒙蔽。悉徇人情 。百姓艰辛。职由于此。今以后丞簿尉有犯赃私。连坐 县令。其罪减所犯官二等。冀递相管辖。不得为非。敕 旨。依。天下诸州准此。

干元元年二月五日敕节文。州县佐官以下。笞杖不得 过十下。以上。须取长官处分。

广德元年七月十一日敕节文。应天下刑狱。大理正断 。刑部详覆。下中书门下处分。

元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御史台奏。决囚。准令。以 未后者。不得至申时。如州府及诸司。已至未后者。许 至来日。仍请勒本司官准制。与御史同监行决。从之。

长庆二年九月敕。应犯赃罪。今后不得以散试官当罪 。

元和三年四月敕。应勋官及六品以下阶。宜准散试官 例。不得当罪。

大中五年四月敕。应诸道州府及京诸司所有推勘奏状 。宜令具小节目。状于大状前同进。今 天下谓之小状。自此始也。

七年四月六日敕。法司断罪。每脊杖一下。折法杖十 下。臀杖一下。折笞杖五下。则吏无逾制。法守常规。
 
 
 

唐会要卷四十二

  历

武德元年五月。太史令庾俭。丞傅奕上言。东都道士傅 仁均。能为历算。于是下诏。令仁均与俭等议造唐历。 是岁九月。历成。仁均奏新术七事。其一曰。昔洛下闳 以汉武太初元年。岁在丁丑。更历起元。元在丁丑。今 大唐以戊寅年受命。甲子日登极。所造之历。即上元之 岁。岁在戊寅。命日又起甲子。以三元之法。一百八十 去其积岁。

武德元年戊寅。为上元之首。则日月如合璧。五星如 连珠。悬合于今日。其二曰。尧典云。日短星昴。以正 仲冬。前代造历。莫能允合。臣今创法。五十余年冬至 。辄差一度。则却检周汉。千载无违。其三曰。经书日 蚀。毛诗为先。十月之交。朔蚀辛卯。臣今立法。却推 得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蚀。即能明其中间。并皆符合 。其四曰。春秋命历序云。鲁僖公五年壬子朔旦冬至。 诸历莫能符合。臣今造历。却推僖公五年春正月壬子朔 日冬至则同。自斯以降。并无差爽。其五曰。古历日蚀 。或在于晦。或在二日。月蚀或有望前。或在望后。臣 今立法。月有三大三小。则日蚀常在于朔。月蚀常在于 望。却检鲁史。并无违爽。其六曰。前代造历命辰。不 从子半。命度不起虚中。臣今造历。命辰起子半。命度 起于虚六度。命合辰得中于子。符阴阳之始。会历术之 宜。其七曰。前代诸历。月行或有晦。犹东见朔已西朓 。臣今已迟疾定朔。永无此病。疏奏。上善之。擢拜仁 均员外散骑侍郎。寻改太史令。明年。遂施行。戊寅元 历至武德三年。太史奏。正月望。及二月八月朔当蚀。 比不效。其后。中书令封德彝奏言历。诏吏部郎中祖孝 孙。考其得失。孝孙使算学博士王孝通。以甲辰历法。 驳仁均所缪。仁均援引答难。孝孙乃略去尤疏阔者。余 依仁均旧时。武德九年九月。诏大理卿崔善为考正历数 。善为所改。凡三十余条。至贞观元年。将仕郎李淳风 。又奏驳太史历十有八事。诏下善为。课二家得失。其 七条改从淳风。余一十一条。并依旧也。

十四年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初。太史令傅仁均。定 历以癸亥为朔旦。诏下公卿八座详议。公卿以下奏曰。 伏见李淳风表称。古历分日。起于子半。勘得今岁十一 月当甲子合朔冬至。故太史令傅仁均。欲苟异张胄元法 。减余稍多。子初为朔。遂差三刻。用乖天正。又南宫 子明薛赜等并云。子初及半。日月未离。淳风子午之法 。推校春秋已来晷度薄蚀。事皆符合。奉敕。付所司。 及公卿详加考定。谨与国子祭酒孔颖达等一十一人。尚 书八座。参议得失。惟仁均定朔。事有微差。淳风推校 。理尤精密。请从淳风议。至十八年。太史丞李淳风。 与司历使士通等上言。故太史令傅仁均。武德初云。历 代已来。日月薄蚀。或差于朔望者。此由一月大。一月 小。晦朔或致参差。今所制法。三大三小。日月之蚀。 必在朔望。今依仁均造法。一十九年九月后。四月频大 。即仁均之术。于古法有违。诏令集诸解历者详之。不 能取定。其后制令所造历。还依傅仁均平朔法。迄于麟 德元年。至二年正月二十日。以秘阁郎中李淳风所撰麟 德历。颁于天下。诏曰。朕仰观七曜。傍总五家。去其 繁衍。裁以要密。古所未通。今即备载。而改元之初。 占历岁。推甲子。得于天正。合朔之夜。应以嘉祥。五 纬若连珠。二曜如合璧。以此授农。升平可致。昔洛下 闳汉历律云。后八百岁。当有圣人受之。自我大唐。年 将八百。事异当仁。朕亦何让。宜即宣布。永为诒范。 可名曰麟德历。来年正月行用之。又太史瞿昙罗上经纬 历法九卷。诏令与麟德历相参行。

宏道元年十二月。太史颁历。是月当小尽去八月有敕 。来年正月。宜用朔。故加癸未焉。三十日癸未。

神功二年闰十月二十六日。制改正月为闰十月。腊月 二日为正月一日。腊月诏曰。顷者。所司造历。以腊月 为闰。稽考史籍。便紊旧章。遂令一岁之中。晦仍见月 。重更寻讨。果差一日。可以本月为闰十月。来月为正 月。是岁得甲子合朔冬至。

神龙元年。太史丞南宫说奏。麟德历加时浸疏远。诏 更治乙巳元历。至景龙中成之。

开元十六年八月十六日。特进张说进开元大衍历。命 有司行用之。先是九年。太史频奏日蚀 不验。诏沙门一行刊定律历。上本颛顼。下至麟德。洎 十五年。一行定草。诏说成之。因编以勒成一部。经章 十卷。长历五卷。历议十卷。立成法天竺九执历二卷。 古今历书二十四卷。略例奏章一卷。凡五十二卷。

干元元年六月十七日。颁山人韩颖等所造新历。每节 后加旧历二日。

代宗用郭献之五纪历。

德宗用徐承嗣贞元历。

元和二年二月。司天徐昴。造新历成。献之。诏名元 和观象历。

  浑仪图

贞观初。李淳风上言。灵台候仪。是后魏遗范。法制疏 略。难为占步。上因令淳风改造浑仪。铸铜为之。至七 年三月十六日。直太史局将仕郎李淳风。铸浑天黄道仪 成。奏之。置于凝晖阁。其制度以铜为之。表里三重。 下据准基。状如十字。末树鳌足。以表四极焉。

第一仪名六合仪。有天经双规。浑纬规。金常规。相 结于四极之内。备二十八宿。十干。十二辰。纬三百五 十五度。

第二仪名三辰仪。圜径八尺。有璇玑规。黄道规。月 游规。天宿矩度。七曜所行。并备于此。转于六合之内 。

第三仪名四游仪。元枢为轴。以连结玉衡。游筒而贯 约规矩。又元枢北树北辰。南距地轴。傍转于内。又玉 衡在元枢之间。而南北游。仰以观天之辰宿。下以识器 之晷度。因撰法象志七卷。以论前代浑仪得失之差。

开元八年六月十五日。左金吾卫长史南宫说奏。浑天 图空有其书。今臣既修九曜占书。要须量校星象。望请 造两枚。一进内。一留曹司。许之。

九年。太史频奏日蚀。不效。诏改新历。沙门一行奏 曰今欲创历立元。须知黄道进退。请更令太史测候。时 率府兵曹参军梁令瓒。待制于丽正书院。因造游仪木样 。甚为精密。一行乃上言曰。黄道游仪。古有其术。而 无其器。以黄道随天运动。难用常仪格之。故昔人潜思 。皆不能得。今梁令瓒创造此图。日道月交。莫不自然 契合。既于推步尤要。望就书院。更以铜为之。庶得考 验星度。无有差舛。从之。至十三年。造成游仪。又上 疏曰。舜典云。在璇玑玉衡。以齐七政。说者以为取其 转运者为枢。持正者为衡。皆以玉为之。用齐七政之变 。知其盈缩进退。得失政之所在。即古太史浑天仪也。 自周室衰微。畴人丧职。其制度遗象。莫有传者。汉兴 。丞相张苍。首创律历之学。至武帝。诏司马迁等。更 造汉历。乃定东西。立晷仪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 星度。与古不同。故唐都分天部。洛下闳运算转历。今 赤道历星度。则其遗法也。后汉永元中。左中郎将贾逵 奏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合。近太史 官。一以赤道度之。不与天合。愿请太史官日月宿簿。 及星辰晷度。与待诏星官考校。奏可。问典星待诏姚崇 等十二人。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 器。不知施行。甘露二年。大司农丞耿寿昌奏。以圆仪 度日月行。考验天运。日月行赤道。至牵牛东井。日行 一度。月行十五度。至娄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 此前代所共知也。是岁永元四载也。明年。始诏太史造 黄道铜仪。冬至。日在斗十九度四分度之一。与赤道定 差二度。史官以校日月弦望。虽密近而不为望日。铜仪 黄道。与度运转难候。是以少终其事。其后。刘洪因黄 道浑仪。以考月行出入迟速。而后世治历者。不遵其法 。更从赤道命文。以验贾逵所言。差谬益甚。此治历者 之大惑也。今灵台铁仪。后魏明元时。都匠解兰所造。 规制朴略。度刻不均。赤道不动。乃如胶柱。不置黄道 。进退无准。此据赤道月行。以验入历迟速。多者或至 十七度。少者仅出十度。不足以上稽天象。敬授人时。 近秘阁郎中李淳风。着法象志。备载黄道浑仪法。以玉 衡旋规。别带日道。傍列二百四十九交。以推月游。用 法颇杂。其术竟寝。臣伏承旨。更造游仪。使黄道运行 。以追列舍之变。因二分之中。以立黄道。交于轸奎之 间。二至陟降二十四度。黄道之内。又施白道月环。用 究阴阳朓朒之数。动合天运。简而易从。足以制器垂象 。永传不朽。于是。上亲为制铭。置之于灵台。以考星 度。二十八宿及中外官。与古经不同者。凡数十条。又 诏一行与梁令瓒。及诸术士。更造浑天仪。铸铜为之。 若圆天之象。上具列宿赤道。及周天度数。注水激轮。 令其自转。一日一夜。天转一周。又别置二轮。络在天 外。缀以日月。令得运行。每天西转一匝。日东行一度 。月行十三度十九分度之七。凡二十九转有余。而日月 会。三百六十五转。而日行匝。仍置木柜。以为地平。 令仪半在地上。半在地下。晦明朔望。迟速有准。又立 二木人。于平地之上。前置钟鼓。以候辰刻。每一刻。 作自然击鼓。每一辰。则自然撞钟。皆于柜中。各施轮 轴。钩键交错。关锁相持。既与天道合同。当时甚称其 妙。铸成。命之曰水运浑天俯视图。置于武成殿前。以 示百寮。无几。而铜铁渐涩。不能自转。遂收置于集贤 院。不复行。

  测景

仪凤四年五月。太常博士检校太史令姚元辩奏。于阳城 测影台。依古法立八尺表。夏至日中测影有一尺五寸。 正与古法同。调露元年十一月十一日。于周立测影台所 得圭。长二尺七寸。

开元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命太史监南宫说。及太史 官大相元太等。驰传往安南朗蔡蔚等州。测候日影。回 日奏闻。数年伺候。及还京。与一行师一时校之。安南 景。北极高二十一度六分。冬至日影。长在表北七尺九 寸四分。春秋二分。影二尺九寸三分。夏至。影在表南 三寸三分。测影使者大相元太云。交州 望极。才出地二十余度。以八月自海中南望老人星。殊 高。老人星下。众星粲然。其明大者。甚众。图所不载 。莫辨其名。大率去南极二十度已上。其星皆见。自古 浑天家。以为常没地中。伏而不见之所也。蔚州横 野军。北极高四十度。冬至。影一丈五尺八寸九分。春 秋二分。影六尺六寸二分。夏至。影在表北二尺二寸九 分。此二所为中土南北之极。其朗襄蔡许河南府滑太原 等州。各有使住。并差不同。一行以南北日影校量。用 句股法算之。大约南北极相去。才八万余里。其诸州测 影尺寸如左。林邑国。北极高十七度四分。冬 至。影在表北六尺九寸。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二尺六寸 五分。夏至。影在表南五寸七分。安南都护府。北 极高二十一度六分。冬至。影在表北七 尺九寸四分。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二尺九寸三分。夏至 。影在表南三寸三分。朗州武陵。北极高二十九度 五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五寸三分。 定春秋分。影在表北四尺四寸七分。夏至。影在表北七 寸七分。襄州。恒春分。影在表 北四尺八寸。蔡州武津馆。北极高三十三度八分。 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三寸八分。夏 至。影在表北一尺三寸六分。许州扶沟。北极高三 十四度三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 五寸。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三寸七分。夏至。影在 表北一尺四寸四分。河南府告成。北极高三十四度 七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七寸一 分。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四寸五分。夏至。影在表 北一尺四寸九分。汴州浚仪太岳台。北极高三十四 度八分。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二尺八寸 五分。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五寸。夏至。影在表北一 尺五寸三分。滑州白马。北极高三十五度三分。冬 至。影在表北一丈三尺。定春秋分。影在表北五尺五寸 六分。夏至。影在表北一尺五寸七分。太原府。恒 春分。影在表北六尺。蔚州横野军。北极高四十度 。冬至。影在表北一丈五尺八寸九分。 定春秋分。影在表北六尺六寸二分。夏至。影在表北二 尺二寸九分。

  地震

贞观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松丛二州地震。坏人庐舍。 二十年九月十五日。灵州地震。有声如雷。二十三年八 月。晋州地震。坏人庐舍。压死者五十余人。三日。又 震。十一月五日。又震。

永徽元年四月一日。地震。六月十二日。又震。上以 晋地屡震。谓群臣曰。朕政教不明。使晋地屡有震动。 侍中张行成曰。天阳也。地阴也。君象阳。臣象阴。君 宜动转。臣宜安静。今晋州地震。弥旬不休。臣恐女谒 用事。大臣阴谋。且晋州陛下本封。今地屡震。尤彰其 应。曹愿深思远虑。以杜其萌。帝深然之。

九年三月丙辰。嶲州地震。昼夜八十震。坏庐舍。死 伤者百余人。

十五年闰正月。京师地震半刻已下。

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八日。秦州地震。令右丞相萧嵩 。致祭山川。又令仓部员外郎韦伯阳往宣慰。存恤所损 之家。委随事处置闻奏。先是。秦州百 姓闻州西北地下殷殷有声。俄而地震。廨字及居人庐舍 悉崩毁。地裂而复合。经时不定。压死官吏及百姓四千 余人。

至德元年十一月。河西地震。有声。坼裂陷庐舍。张 掖酒泉尤甚。二年三月。河西又震。

大历四年二月十六夜。京师地震。有声如雷。

建中四年三月甲子。京师地震。生毛或白或黄。有长 尺余者。其年五月辛巳夜。京师地又震。

贞元三年十一月。京师地夕三震。巢鸟惊散。东都蒲 陕地并震。

四年正月庚戌。上御丹凤门。宣赦。是夕。京师地震 。辛亥。又震。丁卯。又震。庚午。又震。诏修政以答 天谴。癸酉。又震。乙亥。又震。是月。金州房州地震 尤甚。江溢山裂。屋宇摧坏。至二月辛未。又震。甲申 。又震。乙酉。又震。丙申。又震。己未。京师又震。 庚午。又震。三月甲寅。又震。四月丙寅。又震。八月 甲午。又震。其声如雷。上谓宰相曰。朕寡德数震。当 修政道。以答灾谴。甲午。又震。

九年四月辛酉。京师地震。有声如雷。河中关辅尤甚 。坏屋壁庐舍。或地裂涌出水。

十年夏四月戊申。京师地震。癸丑。又震。

十三年七月乙未。司天监奏。今日午时地震。从东来 。须臾而止。

元和七年八月。京师地震。上谓宰臣曰。昨者地震。 草树皆动摇。何祥也。宰臣李绛曰。在昔元元皇帝。以 大圣明睿。通于天人之理。因周三川之震云。天地之气 。不过其序。若过其序。人政乱也。人政乖错。则上感 阴阳之气。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升。于是有地震 。又孔子修春秋。所纪灾异。先地震日蚀。盖地载万物 。日为君象。政有感伤。天地见眚。书之示戒。用儆后 王。伏愿陛下勉励虔恭之戒。动以利万物绥万方为念。 则变异自消。休征自致。

开成元年二月。京师地震。屋瓦皆堕。二年十一月乙 丑。京师地震。

大中三年十一月。京师地震。振武。天德。灵武。夏 州。盐州。皆奏地大震。坏军城庐舍。云迦镇使。及荆 南押防秋兵马小使。并压死。傔卒死者数十辈。

十四年五月庚戌。京师地震。山谷禽兽惊走。

咸通八年五月丁未。河中晋绛三州地大震。庐舍压仆 。伤人有死者。

干符三年。雄州奏。自六月地震。至七月不止。压伤 人甚众。

  日蚀

高祖朝四。 武德元年十月壬申朔。四年八月丙戌朔。 六年十二月壬寅朔。九年十月丙辰朔。

太宗朝十五。 贞观元年闰三月癸丑朔。九月庚戌朔 。二年三月戊申朔。七月乙巳朔。三年八月己巳朔。四 年正月丁卯朔。六年正月乙卯朔。九年闰四月丁卯朔。 十一年三月丙戌朔。十二年闰二月庚辰朔。十三年八月 辛未朔。十七年六月己卯朔。十八年十月辛丑朔。二十 年闰三月癸巳朔。二十二年八月己酉朔。

高宗朝十二。 显庆五年六月庚午朔。干封二年八月 己丑朔。总章二年六月戊申朔。咸亨元年六月壬寅朔。 二年十一月甲午朔。三年十一月戊子朔。上元元年三月 辛亥朔。调露二年四月乙巳朔。十一月壬寅朔。开耀元 年十月丙寅朔。永淳元年四月甲子朔。十一月庚申朔。

天后朝十三。 垂拱二年二月辛未朔。四年六月丁亥 朔。天授二年四月壬寅朔。如意元年四月丙申朔。长寿 元年九月丁亥朔。三年九月壬午朔。延载元年九月壬午 朔。证圣元年二月己酉朔。圣历三年五月乙酉朔。久视 元年五月己酉朔。长安二年九月乙丑朔。三年三月壬戌 朔。九月庚寅朔。

中宗朝二。 神龙三年六月丁卯朔。景龙元年十二月 乙丑朔。

睿宗朝一。 太极元年二月丁卯朔。

元宗朝十七。 先天元年九月丁卯朔。开元三年七月 庚辰朔。六年五月乙丑朔。七年五月己丑朔。九年五月 乙巳朔。十二年闰十月壬辰朔。十七年十月丙午朔。二 十年二月癸酉朔。八月辛未朔。二十一年十月己丑朔。 二十二年十二月戊子朔。二十三年闰十一月壬午朔。二 十六年九月丙申朔。二十八年三月丁亥朔。天宝元年七 月癸卯朔。五载五月壬子朔。十二载六月乙丑朔。

肃宗朝二。 上元二年七月癸未朔。蚀既。大星皆见 。至德元年十月辛巳朔。

代宗朝二。 大历三年三月己巳朔。四年正月庚午朔 。

德宗朝七。 贞元三年八月辛巳朔。日有蚀之。有司 奏。准礼。请伐鼓于社。未许。太常卿董晋奏曰。伐鼓 于社。所以责群阴助阳光也。所宣诏命。不合经义。奏 请不报。竟不伐鼓。六年正月戊戌朔。先是。有司奏。 元日太阳亏。遂罢朝会。至时不蚀。百寮称贺。七年六 月庚寅朔。先是。司天监奏。是日太阳亏。至时。以阴 云不见。百寮称贺。八年十一月壬子朔。日有蚀之。上 不视朝。司天监徐承嗣奏。据历数。合蚀八分。今退蚀 三分。计减强半。准古。君盛明则阴匿而潜退。请宣示 朝廷。编诸史册。诏付所司。十年三月壬寅。司天奏。 四月癸卯朔。太阳亏。巳后五刻。蚀既。未后五刻复满 者。旧例合宣行。太常博士姜公复状奏。准开元礼。太 阳亏。皇帝不视事。其朝会合停。敕旨。依奏。至时。 阴云不见。百官表贺。十二年八月乙未朔。十七年五月 壬戌朔。

宪宗朝五。 元和三年七月癸巳。上谓宰臣曰。昨太 史奏。太阳亏。及朔日上。瞻如言皆验。其故何也。又 素服救日之仪。有何所凭。李吉甫对曰。日月运行。迟 速不齐。凡周天三百六十五度有余。日行一度。月行十 三度有余。率二十九日半而与日会。又月行有南北九道 之异。或进或退。若晦朔之交。又南北同道。即日为月 之所掩。故有薄蚀之变。虽自然常数。可以推步。然日 为阳精。人君之象。若君行有缓急。即日为之迟速。稍 逾常制。为月所掩。即阴侵于阳。亦犹人君。行或失中 。应感所致。故礼记云。男教不修。阳事不得。谪见于 天。日为之蚀。妇顺不修。阴事不得。谪见于天。月为 之蚀。古者。日蚀则天子素服。而修六官之职。月蚀则 后素服。而修六宫之职。所以惧天戒。自省惕也。君人 者。居物之上。易为骄盈。故圣人制礼。务干恭兢惕。 以奉顺天道。苟德大备。则天人合应。百福来臻。陛下 恭已向明。日慎一日。又顾忧天谴。则圣德益固。升平 何远。伏望长保睿志。以永无疆之休。臣等不胜欢幸之 至。因与同列称贺。上深然其言。谓吉甫等曰。书传皆 言天人交感。妖详应德。盖如卿说。且素服救日。乃自 贬之旨。朕自维不德。实惧有以致谴咎。载深兢惕。卿 等当悉心务理。匡我不逮也。十年八月己亥朔。十三年 六月壬子朔。

穆宗朝一。 长庆二年三月。大礼院奏。四月一日太 阳亏。准开元礼。其日废务。皇帝不视事。居数日。上 谓户部尚书韦绶曰。灾可禳。福可祷乎。对曰。可以德 禳。宋景公善言。而罚星为之退舍是也。福不可以求致 。故汉文帝于祠祀。命有司敬而不祈。用能变已成之灾 。享自致之福。着于史传。其理甚明。今人或不慎行。 以祈灾销。媚于神而冀福至。神苟有知。当因致谴。上 深然其言。

文宗朝三。 太和八年二月壬午朔。开成元年正月丙 辰朔。二年十二月庚寅朔。司天奏。是日太阳亏。至时 。阴雪不见。

武宗朝四。 会昌三年二月庚申朔。四年三月甲寅朔 。五年七月丙午朔。六年十二月戊辰朔。

宣宗朝一。 大中二年五月己未朔。

昭宗朝一。 天佑元年十月辛卯朔。蚀在心宿初度十 五分之三。

哀帝朝一。 天佑三年四月癸未朔。蚀在毕十二度。 属赵分。太常礼院奏。准故事。伐鼓于社。皇帝素服避 正殿。百官素服。各守本局。于厅事前重行。每等异位 。向日端立。俟复明而止。

  月蚀

高祖朝八。 武德元年九月丁巳望。二年闰二月己卯望 。四年十二月丁卯望。六年六月庚申望。十二月丁巳望 。七年十一月乙卯望。八年四月乙卯望。九年十月庚午 望。

太宗朝十八。 贞观二年二月壬辰望。三年二月丁亥 望。八月甲申望。四年七月戊寅望。六年六月丁酉望。 十一月乙未望。七年五月辛卯望。九年九月戊申望。十 一年九月丁酉望。十三年正月乙未望。十四年七月庚戌 望。十二月丁未望。十五年十二月乙酉望。十七年十月 辛酉望。十八年十月乙卯望。二十一年八月庚申望。二 十二年四月乙巳望。二十三年十二月乙酉望。

高宗朝二十五。 永徽元年六月壬午望。十二月辛巳 望。二年六月丁丑望。十一月甲戌望。四年十月癸巳望 。五年九月戊子望。显庆二年闰正月甲辰望。七月辛丑 望。龙朔元年十一月丙午望。二年五月甲申望。麟德元 年九月庚申望。干封二年闰十二月辛未望。总章二年十 二月庚申望。咸亨元年六月丁巳望。三年四月壬戌望。 十月癸丑望。四年四月庚午望。上元二年八月丙戌望。 仪凤元年二月甲申望。二年七月乙亥望。永隆元年九月 乙酉望。十二月丁酉望。永淳元年三月戊申望。二年九 月庚子望。

天后朝十九。 文明元年二月丁巳望。八月甲午望。 垂拱二年七月癸丑望。三年十月乙巳望。四年六月辛巳 望。永昌元年十月甲子望。载初元年四月辛酉望。天授 二年十月乙酉望。长寿二年二月乙亥望。证圣元年七月 辛酉望。通天二年六月乙酉望。圣历二年正月辛未望。 三年正月丙寅望。九月辛卯望。大足元年九月乙酉望。 长安二年九月庚辰望。三年八月癸酉望。四年正月壬寅 望。七月戊戌望。

中宗朝三。 神龙元年正月丙申望。二年十二月甲申 望。景龙元年十日己丑望。

睿宗朝三。 景云二年八月丁巳望。太极元年三月乙 卯望。八月辛未望。

元宗朝十一。 开元二年十二月戊辰望。三年十二月 壬戌望。四年六月庚申望。五年五月甲寅望。六年十月 丙子望。十年二月丁亥望。十一年正月辛巳望。七月戊 寅望。十二年七月癸酉望。天宝三载十一月丁未望。

肃宗朝二。 干元二年二月癸酉望。八月丁卯望。

代宗朝二。 宝应元年十二月庚申望。永泰三年三月 辛未望。

 苏氏曰。载月甚详。然仲尼修春秋。二百四十二年 。日星之变必书。而月蚀不纪。解之者云。月。诸侯道 也。夷狄象也。彼有亏。则王者中国之政胜矣。故不谓 为灾。或云。盖取诗人。彼月而蚀。则惟其常之义。会 要亦国史之支也。学于史。宜取法春秋。以是不宜备书 。
 
 
 

唐会要卷四十三

  彗孛

武德九年二月二十三日。有星孛于胃昴之闲。二十八日 。又有星孛于卷舌。

贞观八年八月二十三日。有星孛于虚危。历于元枵。 凡十一日乃灭。太宗问虞世南曰。是何妖也。对曰。昔 齐景公时。有彗见。晏婴对曰。君穿池沼畏不深。筑台 榭畏不高。行刑罚畏不重。是以天见彗星。为公戒耳。 景公惧而修德。十六日而星灭。臣闻政德不修。虽麟凤 数见。终无补也。苟政教无阙。虽有灾变。何损于时。 伏愿陛下勿以功高古人。而自矜大。勿以太平渐久。而 自骄惰。慎终如始。彗何足忧。太宗曰。吾十有八举义 兵。二十四定天下。二十九即帝位。三代以来。拨乱之 主。莫臻于此。颇有自矜之意。以轻天下之士。此吾之 罪也。上天见变。良有是乎。秦始皇平六国。隋炀帝富 有四海。既骄且逸。一朝而败。吾亦何得自骄也。言念 于此。不觉惕惧。魏征进曰。自古帝王。未有无灾变者 。但能修德。灾变自销。温彦博进曰。宋公一言。星三 徙舍。陛下见变而惧。灾其销乎。

十三年三月二十二日。有星孛于毕昴。

十五年六月十九日。有星孛于太微。犯郎位。七月甲 戌灭。

总章元年四月。有彗见于五车。上避正殿。减膳。令 内外五品以上。各上封事。极言得失。许敬宗上言。星 虽孛而光芒小。此非国眚。不足上劳圣虑。请御正殿。 复常膳。不从。敬宗又进曰。星孛于东北。王师问罪。 此高丽将灭之征。上曰。我为万国之主。岂得推过于小 藩哉。二十二日。星灭。

上元二年十月十三日。彗见于角亢之南。长五尺。

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彗见于东井。指南河积薪。长三 尺。余渐向东北。光芒益褭。长半天。埽中台。指文昌 。经五十八日乃灭。八月十九日。御史 大夫乐彦玮卒。

永隆二年九月一日。万年县女子刘静凝。乘白马。着 白衣。男子从者八九十人。入太史局。升令厅床。座问 比见有何灾异。太史令姚元辨执之以闻。是夜。彗见天 市中。长五尺。渐小。向东行。出天市。至河鼓右旗。 十七日灭。

永淳二年三月十八日。彗见于五车之北。凡二十五日 灭。

文明元年七月二十二日。西北方有彗。长丈余。经四 十二日灭。

光宅元年九月二十九日。有星如半月。见西方。

景龙元年十月十八日。有彗见于西方。四十三日灭。

二年七月七日。有星彗于胃昴之闲。

三年八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

太极元年七月四日。有彗入太微垣。

延和元年六月。彗自轩辕入太微。至大角灭。时 睿宗以为彗者除旧布新之象。乃下诏传位太子。

开元十八年六月十一日。彗见于五车。三十日。有星 孛于毕昴。

二十六年三月八日。有星孛于紫微垣中。历斗魁。十 余日。因阴云不见。

干元三年四月二十七日。彗见于东方。在娄胃闲。色 白。长四尺。疾行向东北。历昴毕觜参井鬼柳轩辕宿。 至太微西。右执法西七尺许灭。凡经五十余日。

上元元年闰四月二十一日。妖星见于西方。长数丈。 至五月灭。

大历元年十二月十七日。彗见于匏瓜。芒渐侵宦者星 。长尺余。二旬灭。

五年四月二十七日。彗出于五车。长五丈余。六月二 十八日灭。

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长星见。

元和十二年正月戊子。彗见于毕南。指西南。凡三日 。南近参旗灭。

长庆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有星孛于东南方。二十九日 。又有星孛于辰上。

太和二年七月甲辰。彗出右摄提南二尺。

八年九月辛亥夜。彗起太微。越郎位西北。五日乃灭 。庚申。彗复出东方。长三尺。芒耀甚伟。

开成二年二月丙午夜。彗出东方。长七尺。在危西。 指南斗。辛酉。彗复出。长丈余。直西行稍南指。在虚 一度半。壬戌。渐长二丈余。广三尺。在女九度。三月 乙丑夜。彗长五丈。岐分两尾。其一指氐。其一掩房。 至戊辰。渐长八丈。西北行。在张十四度。敕 尚食云。自后每一日食料。分为十日。乃停内中修造。 以答天谴。

三年十月十九日。有彗出于辰上。长二丈余。二十日 夜。见于辰上。长三丈五尺。二十一日夜。见于辰。长 三丈余。西指轸东南星。二十二日。夜。见于辰。长三 丈五尺余。西指轸魁。

四年正月三十日。有彗见于室南。历壁奎娄胃等宿。 至闰二月十三日。又见于卷舌北。凡三十有三日。后二 十四日。二十五日阴。二十六日晴。巳灭。

会昌元年十一月六日。有彗见于西南室宿之分。凡五 十六日灭。

大中十一年九月乙未。彗出于房。长三尺。

光启二年五月。星孛于箕尾。历北斗摄提。

天佑二年四月甲辰夜。彗起北河。贯文昌。长三丈。 在西北方。诏以孛彗谪见。放京畿军镇诸司禁囚。常赦 不原外。罪无轻重。递减一等。限三日内疏理。

其年五月乙酉夜。西北彗星长六七十丈。自轩辕大角 。及天市西垣。光芒猛怒。其长竟天。

  五星临犯

武德五年十二月甲戌。太白犯轩辕。

七年六月三日。荧惑犯左执法。尚书 右仆射萧瑀。上表逊位。不许。

八年九月二十二日。荧惑入太微。

九年五月。傅奕密奏。太白昼见于秦。秦国当有天下 。高祖以状授太宗。及太宗即位。召奕谓曰。汝前奏事 。几累于我。然今日之后。但须悉心尽言。无以为虑。

贞观十三年五月。荧惑犯右执法。司 空长孙无忌上奏请逊位。不许。

十五年二月十五日。荧惑逆行。犯太微东藩上相。十 七年正月十七日。特进魏征卒。

十七年三月七日。荧惑守心前星。十九日退。其月二 十二日。又犯钩陈。四月一日。大理囚 纥干承基上变。称太子承干。汉王元昌等谋反。六日。 太子废为庶人。元昌并赐死。吏部尚书侯君集诛。六月 十九日。尚书右仆射高士廉逊位。七月二十日。司空房 元龄丁忧。其年九月二十九日。荧惑犯太微西藩上 将。

十九年九月二十四日。太白在太微。犯左执法。光芒 相及。十二月十四日。侍中刘洎赐死。

永徽三年六月二日。荧惑犯右执法。三日。太白入太 微。犯右执法。四年正月。侍中宇文节 配流桂州。九月十三日。右仆射张行成薨。十二月。侍 中高季辅卒。

显庆五年二月三日。荧惑入南斗。

龙朔元年七月十四日。太白犯太微左执法。

干封三年五月十日。荧惑入轩辕。

咸亨元年十二月。荧惑入太微。

上元二年正月九日。荧惑犯房星。

仪凤四年四月九日。荧惑入羽林。

调露二年五月二十四日。太白经天。

长安四年。荧惑入月及填星。犯天关。太 史令严善思奏曰。法有乱臣伏罪。臣下谋上之象。岁余 诛张易之兄弟。

神龙二年九月十一日。焚惑犯左执法。其 月十七日。左散骑常侍李怀远卒。

景龙三年六月八日。太白昼见于东井。

景云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太白入羽林。

其年八月十七日岁星犯左执法。窦怀 贞请罢所职为安国寺奴。罢职从之。为寺奴不许。

 苏氏议曰。吉凶悔吝。惟人所召。人守中道。天不 上变。岂有位登宰辅。名践国公。以谄谀为政事。用奸 妄为身计。而欲以上穹示诫。下就臧获。其可得乎。先 天之诛。天道不昧矣。

太极元年二月三日。荧惑入东井,四月十二日。荧惑 与太白守东井。

先天元年八月十六日。太白袭月。

开元十年七月二十九目。荧惑入南斗。

天宝十三载五月。荧惑守心。五十余日。

至德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荧惑与太白同犯昴。

大历四年三月三日。荧惑守上相。经二十一日。退入 氐。十一月十九日。门下侍郎同中书门 下平章事杜鸿渐卒。七月十二日。荧惑入羽林。

九年六月十三日。荧惑入太微。

贞元三年闰五月戊寅。太白昼见四十余日。

其年六月癸卯。荧惑退行入羽林。

六年五月戊辰。太白与月并。闲容一指。戊寅。荧惑 犯填星。不及者一寸。

八年十月乙酉。太白犯太微左执法。

十年夏四月。太白昼见。

十一年九月。荧惑太白犯上将星。其 年。北平王马燧薨。

二十一年正月己酉。太白犯昴。

永贞元年十二月己酉。岁星犯太微西垣。

元和十五年七月庚申。荧惑退行入羽林。

长庆元年八月壬辰。太白犯太微垣南第一星一尺所。 九月戊戌。入太微。

四年二月癸卯。太白犯东井北辕。三月甲子。荧惑犯 岁星。壬申。太白犯东井。八月丁丑。荧惑犯填星。癸 未。犯东井。丁亥。复入东井。己丑。太白犯轩辕右角 。

宝历元年九月癸未。太白犯南斗。

太和六年九月癸卯。荧惑入太微。犯右执法。

九年八月二日。太白犯太微。

其年九月八日。荧惑犯氐西南星。二十八日。又犯钩 钤。开成元年十月三日。荧惑入氐。

二年五月十二日。太白犯毕。十月二十五日。又犯房 。

三年五月五日。太白犯舆鬼。六月一日。犯荧惑。二 十八日。又犯右执法。十月七日。又犯南斗。

会昌元年九月癸巳。荧惑犯舆鬼。闰九月丁酉。贯鬼 宿。戊戌。在鬼中。

二年六月乙丑。荧惑犯岁星。丙寅。太白犯东井。

三年七月癸巳。荧惑苍赤色。动摇于井中。至八月十 六日。犯舆鬼。

四年五月戊午。太白犯填。

五年二月五日。太白掩昴北侧。在昴宿一度。五月辛 酉。太白入毕口距星东南一尺。八月七日。太白犯轩辕 大星。九月二十九日。荧惑犯上将星。

大中十一年八月。荧惑犯东井。

  星聚

武德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太白辰填聚于东井。

九年六月十一日。辰岁会于东井。二十三日。辰岁又 会于东井。

贞观十八年五月。太白辰会于东井。

十九年九月。太白入太微。时太宗平 高丽。初下白岩城也。

二十年七月丁未。岁星守东壁。

景云二年七月。太白填同在张宿。

太极元年四月。荧惑太白同守东井。

至德二载四月乙酉。太白与荧惑集于东井。

干元元年四月庚戌。荧惑与填星聚于营室。时 上立张氏为皇后。

大历三年七月。五星聚于东井。九月。四星聚于东井 。

贞元四年乙亥。荧惑岁填三星。聚营室三十余日。

六年闰四月庚戌。太白辰聚于东井。

元和十一年五月丁卯。辰星与岁会东井。六月己未。 辰星岁星会于东井。相去一尺。十一月戊子。填荧惑会 于虚危。

十四年八月丁丑。太白辰星岁星聚于轸。

太和九年八月三日。太白荧惑会于角五度。

开成四年正月丙辰。荧惑太白辰会于南斗。

  流星

武德三年十月三十日。有流星坠于东都城内。殷殷有声 。高祖谓侍臣曰。此何祥也。起居舍人令狐德棻曰。司 马懿之伐辽东也。有流星坠辽东梁水上。寻而公孙渊败 走。晋军追之。至其星坠所。斩之。此王世充灭亡之兆 也。

贞观十六年六月甲辰。有流星状如月。西南流三丈乃 灭。

十八年五月五日。有流星如斗。出东壁。光照地。声 如雷。景龙二年二月十九日。有大星坠于西南。有声如 雷。野雉皆雊。

景云二年八月十七日。东方有流星出五车。至上台。

其年九月十二日。北方有流星出中台。至相灭。十 月三日。韦安石郭元振张说李日知并罢相。

太极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有流星出太微。至相而灭。

天宝三年闰二月十七日。有流星如月。坠于东南。有 声。元和二年十二月己巳。西北角有流星亘天。尾迹散 落如珠。

九年四月辛巳。北方有大流星。尾迹长五丈。光芒照 地。至右摄提西三尺灭。

十一年正月壬辰。夜有流星长二丈余。出天井之西。 有尾迹。

十三年七月庚寅。有星色白。尾长一丈五尺。东南入 浊。八月己未。东方一大流星。其色赤。西流至危灭

十五年五月己亥。西北有大流星。长二丈余。出北斗 魁南。抵轩辕而灭。

其年七月癸亥。有大流星出钩陈南。至娄北灭。

长庆元年正月丙辰。南方有大流星。色赤。尾有迹。 长三丈。光明照地。出狼星北三尺。东北流至七星南三 尺灭。其年七月己丑。东方有大流星。色黄。有尾迹长 六七丈。光明照地。出西北。西流至羽林灭。

二年八月丙子。东方有大星。西流至昴灭。有声如雷 。

四年七月丙子。有大星出天大将军东北。流入浊灭。

其年十二月甲午夜。西北有流星出阁道。至北极灭。

宝历元年闰七月庚子。有流星出北极。至南斗柄灭。

二年七月丙戌。日初入。有流星向南灭。八月丙申。 北方有大流星。长四丈余。出王良。流至北斗杓灭。

太和四年六月辛未。自昏至戌。夜流星或大或小。不 能数。

九年六月二十三日。有流星纵横大小。约有二十余。 出没多近天河。

开成元年十一月十日。西方有流星。大如一斗器。光 明照地。尾迹凝着天。良久不灭。出上台。经中台西北 灭。

三年四月二十一日。东方有流星。尾迹凝着天。良久 不灭。出天市中帛星。经宗人星东南灭。

其年七月六日未后。东北方有流星。尾迹光明三丈余 。灭。其声如雷。九月五日。北方有流星。尾迹凝着天 。光明照地。至室宿向南灭。

四年二月二十六日。从四更至五更。上方及四方。约 有流星。大小共二百余。并西流。皆有尾迹。长一丈或 三丈至五丈。三月二十三日。一更至五更。上方及四方 。有流星大小百余。交横出灭。

其年八月辛未。夜有流星出羽林。尾长八十余尺。灭 后有声如雷。十月二十六日。南方有流星。尾迹凝着天 。光明照地。出参右足。近九斿南灭。

会昌元年六月二十九日。从一更至五更。有小流星五 十余。于四方交横散流。七月二日。北方有流星。光明 照地。东北流。有声如雷。十一月六日。有大流星。光 明照地。东北流。有声如雷。

六年二月丁酉。东北有流星。色赤。其光烛地。尾迹 入大角西。流穿紫微。

  山摧石陨

武德六年七月二十日。嶲州山崩。川水咽流。

贞观八年七月七日。陇右山崩。大蛇屡见。太宗问秘 书监虞世南曰。是何灾异。对曰。春秋时。梁山崩。晋 侯召伯宗而问焉。对曰。国主山川。故山崩川竭。君为 之不举乐。降服出次。祝币以礼焉。晋侯从之。故得无 害。汉文帝九年。齐楚地二十九山同日崩。文帝出令。 郡国无来贡献。施惠于天下。远近欢洽。亦不为灾。后 汉灵帝时。青蛇见御座。晋惠帝时。大蛇长三百步。经 市入庙。今蛇见山泽。盖深山大泽。实生龙蛇。亦不足 怪也。惟修德可以销变。上然之。

永徽四年八月二十日。陨石十八于同州冯翊县。光耀 有声如雷。上问于志宁。此何祥也。当由朕政之有阙也 。对曰。春秋。陨石于宋五。内史过曰。是阴阳之事。 非吉凶所生。自古灾变。杳不可测。但恐物之自然。未 必关于人事。今陛下发书诫惧。责躬自省。未必不为福 也。

开元十七年四月五日。大风震雷。蓝田山开百余步。

大历十三年十一月。郴州黄芩山摧。震压杀数百人。

贞元十五年正月。柳州蓝山县山摧。得古钟四枚。

  水灾上

贞观十一年七月一日。黄气竟天。大雨。谷水溢入洛阳 宫。深四尺。坏左掖门。毁宫寺一十九所。漂六百余家 。中书舍人岑文本上疏曰。伏惟陛下览古今之事。察安 危之机。上以社稷为重。下以亿兆为念。明选举。慎刑 罚。进贤才。退不肖。闻过即改。从谏如流。为善在于 不疑。出令期于必信。颐神养性。省畋游之娱。去奢从 俭。减工役之费。务静方内。而不求辟土。载櫜弓矢。 而无忘武备。凡此数者。惟愿陛下行之不怠。则至道之 美。与三五比隆。虽桑谷龙蛇。犹当转祸为福。变咎为 祥。况水雨之患。阴阳常理。岂可谓之天谴。而系圣心 哉。特进魏征谏曰。昔贞观之始。闻善若惊。暨五六年 闲。犹悦以从谏。自时厥后。渐恶直言。虽或勉强。时 有所容。非复曩时之豁如也。謇谔之士。稍避龙鳞。便 佞之徒。肆其巧辨。谓同心者为朋党。谓告奸者为至公 。谓强直者为擅权。谓忠谠者为诽谤。谓之朋党。虽忠 信而可疑。谓之至忠。虽矫伪而无咎。强直者畏擅权之 议。忠谠者虑诽谤之尤。至于窃发生疑。投杼致惑。正 人不得尽其言。大臣莫能与之争。荧惑视听。郁于大道 。妨治损德。其在兹乎。而欲无水之灾。不可得也。十 三日。诏曰。暴雨为灾。大水泛滥。静思厥咎。朕甚惧 焉。文武百寮。各上封事。极言朕过。无有所讳。诸司 供进。悉令减省。凡所作役。量事停废。遭水之处。赐 帛有差。二十日。废明德宫。及飞山宫之元圃院。分给 河南洛阳遭水户。九月。黄河泛滥。溢坏陕州河北县。 及太原仓。毁河阳中潭。幸白司马阪以观之。

永徽五年六月七日。滹沱州河水泛溢。损五千三百家 。

总章二年七月。益州大雨。坏居人屋宇。凡一万四千 二百九十家。害田四千四百九十六顷。九月十八日括州 海水翻上。坏永嘉安固二县百姓庐舍六千八百四十三家 。溺死人九千七十。牛五百头。田四千一百五十顷。咸 亨四年七月二十七日。婺州暴雨。山川泛溢。溺死者五 千人。

永淳九年五月十四日。连日澍雨。二十三日。洛水溢 。坏天津桥。损居人千余家。

文明元年七月。温州大水。损四千余家。

如意元年七月一日。洛水溢。损居人五千余家。

神龙元年七月二十七日。洛水暴涨。坏百姓庐舍二千 余家。溺死者数百人。八月一日。以水灾令文武九品以 上。直言极谏。右卫骑参军宋务光上疏曰。伏见明制。 令文武九品以上。直言极谏。大哉德音。真尧舜之用心 。禹汤之罪己也。臣尝谓天人相与之际。休咎冥符之兆 。有感必通。其闲甚密。是以政失于此。变生于彼。亦 犹影之象形。响之赴声。动而辄随。各以类应。故曰。 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窃见自夏已来。水气悖戾 。郡国多罹其灾。去月二十七日。洛水暴涨。漂损百姓 。臣谨按五行传曰。简宗庙。废祭祀。则水不润下。夫 王者即位。必郊祀天地。严配祖宗。是故鬼神歆飨。多 获福助。自陛下光临宝极。绵历炎凉。郊庙迟留。不时 殷荐。山川寂寞。未议怀柔。水之贻灾。殆因此发。臣 又按水者阴类。臣妾之道。阴气盛满。则水泉迸溢。加 以虹蜺纷杂。澍雨滞霪。虽丁厥时。而汨常度。亦阴胜 阳之沴也。臣恐后庭近习。或有离中馈之职。干外朝之 政。伏愿陛下深思天变。杜绝其萌。以万方为念。不以 声色为娱。以百姓为忧。不以犬马为乐。暂劳宵旰。用 缉明良。岂不休哉。夫灾变应天。实系人事。故日蚀修 德。月蚀修刑。若乃雨旸或愆。则貌言为咎。雩禜之法 。存乎礼典。今暂降霖雨。即闭坊门。弃先圣之明训。 遵后来之浅术。时偶中之。安足神耶。盖当屏翳收津。 丰隆戢响之日也。岂有一坊一市。遂能感召皇灵。暂开 暂闭。便欲发挥神道。必不然矣。何其谬哉。至今巷议 街谈。共呼坊门为宰相。谓能节宣风雨。燮理阴阳。天 工人代。乃为虚设。悠悠苍生。复何望哉。尚书右仆射 唐休璟。以水雨为害。咎在主司。上表曰。臣闻天运其 工。以人代之而理。神行其化。为政资之以和。得其理 则阴阳以调。失其和则灾沴斯作。故举才而授。帝惟其 难。论道于邦。官不必备。顷自中夏。及乎首秋。郡国 水灾。屡为人害。夫水阴氛也。臣实主之。臣忝职右枢 。致此阴沴。是不能调理其气。而旷居其官。虽运属尧 年。则无治水之用。位侔殷相。且阙济川之功。犹负明 刑。坐逃皇谴。皇恩不弃。其若天何。昔汉家故事。丞 相以天灾免职。臣窃遇圣朝。岂敢腼颜居位。乞解所任 。待罪私门。冀移阴咎之征。复免夜行之责。

二年四月。洛水涨。坏天津桥。损居人庐舍。死者数 千人。
 
 
 

唐会要卷四十四

  水灾下

开元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东都谷洛瀍三水溢。损居人九 百六十一家。溺死八百一十五人。许卫等州。田庐荡尽 。掌关兵士。溺死者一千一百四十八人。

十四年七月十四日。瀍水暴涨入洛。损诸州租船数百 艘。损租米十七万二千八百石。十八日。怀卫郑汴滑濮 大雨。人皆巢居。死者千计。

大历四年。京师大雨水。斗米直八百。佗物称是。命 闭市北门。置一土台。台高五尺。上置五方坛。坛上立 一黄幡以祈晴。

贞元三年闺五月。东都河南江陵大水。坏人庐舍。汴 州尤甚。扬州江水泛涨。

四年八月连雨。灞水暴溢。溺杀渡者百余人。

八年八月。河北山南江淮。凡四十余州。大水漂溺。 死者二万余人。又幽州奏。七月。大雨水深一丈已上。 鄚涿蓟檀平等五州并平地。水深一丈五尺。十月。徐州 奏。从五月二十五日雨。至七月八日方止。平地水深一 丈二尺。苗田屋宇。漂荡倒塌。村闾向尽。百姓多就高 处。及移居邻郡。

十一年。复州竟陵等三县。遭朗蜀二水泛涨。没溺损 户一千六百六十五。田四百一十顷。

十二年。福建等州大水。六月。岚州暴雨。水深二丈 余。损屋宇田苗。

十五年。郑滑大水。

十八年。蔡申光等州水。赐物五万段。米十万石。盐 三千石。以赈贫民。

永贞元年九月。朗州武陵龙阳二县。江水暴涨。漂万 余家。十一月。京兆府长安等九县。山水泛涨。害田苗 。

元和元年十二月。幽州徐州水损田苗。

二年。蔡州上言。大水。平地水深八尺。

三年。京师大雨水。

四年七月。渭南县暴水泛溢。漂损庐舍二百一十三户 。秋田十有六顷。溺死者千人。命京兆府发义仓救之。

七年正月。振武界黄河溢。毁东受降城。五月。饶抚 虔吉信五州。山水暴涨。没毁庐舍。虔州尤甚。深处四 丈余。

八年。许州大水。摧大隗山。其年六月庚寅。京师大 水。风雨。毁屋扬瓦。人多压死者。水积于城南。深数 丈余。入明德门。犹渐车辐。辛卯。渭水暴涨。绝济者 一月。时所在霖雨。百源皆发。川浍多不由故道。

九年十二月。淮南宣州大水。

十一年五月。昭应雨水。漂溺居人。是月。衢州山水 。涌出三丈余。坏州城。百姓溺死。损田千余顷。是月 。浮梁乐平二县暴雨。百姓溺死者。一百七十人。其为 漂泛。不知所在者。四千七百户。阙两税钱三万五千贯 。十一月。润常陈许等州。以水害闻。田不发者万余顷 。十二月。京兆府水害田。苗润常湖衢陈许六州大水。

十二年六月。京师大雨。含元殿一柱倾。市中水深三 尺。坏坊民二千家。河北水灾。邢洺尤甚。平地或深二 丈。

十三年六月。淮水溢。坏人庐舍。十二月。奉先等十 一县。水害麦田。

十五年九月。沧景大雨。败田三百顷。坏屋舍二百九 十间。又江西奏。吉州大水。

长庆二年七月。好畤山水泛涨。漂损居人三百余家。 其月。诏陈许两州灾颇甚。百姓庐舍。漂溺复多。言念 疲氓。岂忘救恤。宜赐米粟。共五万石充赈给。以度支 先于管内见收贮米粟充。本道观察使审勘责所漂溺贫破 人户。量家口多少。作等第。分给闻奏。

宝历元年七月乙酉。鄜坊大水。九月。华州暴水伤稼 。

太和二年六月。陈州水害秋稼。八月。京畿奉先等十 七县水。

三年七月。宋亳水害秋稼。

四年九月。舒州太湖宿松望江大水灾。溺民户六百八 十。诏本道以义仓斛斗赈贷。

其年十一月。京畿河南江南湖南等道。大水害稼。诏 本道节度观察使。出官米赈给。

五年六月。苏杭湖三州雨水害稼。东川奏。元武江水 涨二丈。坏梓州罗城人庐舍。

六年二月。以去岁苏湖大水。宜赈贷二十二万石。以 本州常平义仓斛斗充给。

八年十一月。滁州奏。清流等三县。四月雨至六月。 诸山发洪水。漂溺户一万三千八百。

开成二年八月。山南东道诸州大水。田稼漂尽。丁酉 。诏大河西南。幅员千里。楚泽之北。连亘数州。以水 潦暴至。堤防溃溢。既坏庐舍。复损田苗。言念黎元。 罹此灾沴。宜令给事中卢宣邢。郎中崔□宣慰。

  火

贞观二十三年三月。少府监甲弩库火。

证圣元年正月十六日夜。明堂灾。至明。并为煨烬。

景龙四年二月。东都凌空观殿宇并煨烬。唯一真人独 存。目有泪迹。

开元十八年二月十一日。大雨雪。俄又震雷。飞龙厩 灾。

天宝二年六月七日。应天门观灾。延至左右延福门。 经日火不灭。

九年三月。西岳庙灾。

十年正月。陕州运船火。烧船二百一十五只。损米一 百万石。舟人死者六百人。商人船数百只。八月六日。 武库灾。烧二十八间十九架。烧兵器四十七万件。

广德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夜。鄂州失火。烧船三千只 。延及岸上居人二千余家。死者四千余人。

贞元七年四月。苏州大火。

十三年正月。东都尚书省火。

十九年四月。家令寺火。

二十年四月。开业寺火。

元年四年三月。御史台佛舍火。当直御史李应罚一季 俸。

七年六月。镇州甲仗库火。延烧一十三间。兵器皆尽 。王承宗久畜叛谋。至是凶气稍息。

十年四月。河阴转运院火。盗所为也。是日昏暮。有 盗发于河桥。凡数十人。纵发弓矢。人吏奔骇。因砟毁 院门。又束□爇火以焚之。十一月。盗焚献陵寝宫永巷 。

十一年十一月。元陵火。罚李佑一月俸。十二月。未 央宫及飞龙草场火。

十二年五月。神龙寺火。

十四年十一月戊寅。度支火。

十五年正月。京师西市火。焚死者众。

太和二年十一月。禁中昭德宫火。延烧宣政殿之东垣 。及门下省。至晡。北风起。火势益甚。迨暮方息。初 火发。上命神策兵士救之。公卿内臣。集于日华门外。 御史中丞温造不到。与两巡使崔蠡姚合等。各罚一月俸 。

八年五月。飞龙神驹中厩火。

九年六月。西市火。

开成四年十二月。干陵火。

会昌三年六月。万年县东市火。烧屋货财。不知其数 。又西内神龙宫火。

大顺二年七月。汴州相国寺佛阁灾。是日晓。微雨。 震电。寺僧见块火在三门楼藤网中。良久。火发。复飞 越前殿。延烧佛阁。二夕方止。

  木冰

仪凤三年十一月十四日。雨木冰。其月 三十日。黄门侍郎同三品来恒卒。明年正月十日。户部 尚书许圉师卒。庚戌。尚书右仆射戴至德薨。

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雨木冰。凝寒冻裂。 数日不解。宁王宪见而叹曰。此俗谓之树架。谚曰。树 生架。达官怕。必有大臣当之。其死矣。二十四日。宁 王宪薨。

大历二年十一月辛未。纷雾如雪。草木冰。

  螟蜮

贞观二年六月十六日。终南等县蝗。上至苑中。掇蝗数 枚□之曰。人以谷为命。而汝食之。是害吾百姓也。百 姓有过。在予一人。尔若有灵。但当蚀我。无害百姓。 将吞之。侍臣曰。恐致疾。遽来谏止。上曰。所冀移灾 朕躬。何疾之避。遂吞之。自是蝗不为灾。

开元四年五月。山东诸州大蝗。分遣御史捕而埋之。 汴州刺史倪若水拒御史。执奏曰。蝗是天灾。自宜修德 。刘聪时。除既不得。为害滋深。宰相姚崇牒报之曰。 刘聪伪主也。德不胜妖。今日圣朝也。妖不胜德。古之 良守。蝗虫避境。若言修德可免。彼岂无德致然。今坐 看食苗。忍而不救。因此饥馑。将何自安。卒行埋瘗之 法。获蝗一十四万石。投之汴水。流下者不可胜数。朝 议喧然。上复以问崇。崇对曰。凡事有违经而合道。有 反道而适权者。彼庸儒不足以知之。纵除之不尽。犹胜 养以成灾。上又曰。杀虫太多。有伤和气。公其思之。 崇对曰。若救人杀虫致祸。崇所甘心。八月二十四日己 卯。敕河南河北检校杀蝗虫使狄光嗣。康瓘。敬昭道。 高昌。贾彦璇等。宜令待虫尽。看刈禾有次序。即入京 奏事。谏议大夫韩思复。以为蝗是天灾。当修德以禳之 。恐非人力所能翦灭。上疏曰。臣闻河南河北蝗虫。顷 日更益繁炽。经历之处。苗稼都损。今渐翾飞向西。游 食至洛。使命来往。不敢昌言。山东数州。甚为惶惧。 且天灾流行。埋瘗难尽。臣望陛下悔过责躬。发使宣慰 。损不急之务。召至公之人。上下同心。君臣一德。持 此至诚。以答休咎。前后驱蝗使等。伏望总停。上出韩 疏付姚崇。崇乃请思复往山东。检视蝗虫所损之处。还 具实奏。

兴元元年四月。自春大旱。麦枯死。禾无苗。关中有 蝗。百姓捕之。蒸暴。飏去足翅而食之。明年五月。有 蝗起自东海。西至陇坻。群飞蔽天。旬日不息。所至苗 稼无遗。八月。大旱。关辅以东。谷大贵。饿馑枕道。 并皆无水。国用裁可支七旬。人心大恐。

开成二年六月。魏博淄青河南府。并奏蝗害稼。七月 乙酉。京兆尹李绅奏。蝗入京畿。不食民田。诏书褒美 。仍刻石于相国寺以纪之。

三年八月。魏博六州。蝗食秋苗并尽。

四年十二月。郑滑两州蝗。兖海中都等县并蝗。

五年四月。郓州兖海管内并蝗。又汝州有虫食苗。五 月。河南府有黑虫生。食田苗。汝州管内蝗。兖海临沂 等五县。有蝗虫于土中生子。食田苗。六月。淄青登莱 四州蝗虫。河阳飞蝗入境。幽州管内。有地蝻虫。食田 苗。魏博河南府河阳等九县。沂密两州。沧州易定。郓 州。陕府。虢州。六县蝗。

会昌元年三月。邓州穣县蝗。

咸通三年五月。淮南河南蝗。

九年。江夏飞蝗害稼。

光启二年三月。荆襄仍岁蝗。米斗三十千。人相食。

  杂灾变

贞观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云阳石燃方丈。昼如灰。夜 即光见。投草木于其上则焚。历年乃止。

十七年闰六月。司农寺豕生子。一首八足。自颈分为 二体。

其年七月。京师讹言。官遣枨枨杀人。以祭天狗。云 其来也。身衣狗皮。指如铁爪。每于暗中捕人。必取人 心肝。更相震怖。皆彀弓矢以自防。太宗恶其妖讹。遣 通夜开诸坊门。宣旨慰谕。稍定。

永徽五年七月。万年宫有小鸟生大鸟。

龙朔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洛州言。猫鼠同居。

调露二年。突厥温傅等未叛。有鸣鵽群飞入塞。相继 蔽野。边人相惊曰。此名突厥雀。南飞。突厥犯塞之候 也。至二年正月。还复北飞。至灵夏已北。悉堕地而死 。视之。则无头矣。裴行俭问于右史苗神客曰。鸟兽之 祥。乃应人事何也。对曰。人虽至灵。而禀性含气。同 于万类。故吉凶兆于彼。而祸福应于此。圣人受命。龙 凤为嘉瑞者。和气同也。故汉高斩蛇。而验秦之必亡。 仲尼感麟。而知己之将死。夷羊在牧。殷纣以绝。鸲鹆 来朝。鲁昭出奔。鼠舞端门。燕刺诛死。大鸟飞集。昌 邑以败。是故君子虔恭寅畏。动必思义。虽在幽独。如 承大事。知明神之照临。惧患难之及己也。雉升鼎耳。 殷宗侧身以修德。鵩止坐隅。贾生作赋以叙命。卒无患 者。德胜妖也。

垂拱元年九月二十四日。扬州地生毛。如马鬣。

长寿三年三月。大雪。凤阁侍郎苏味道以为瑞。修表 将贺。左拾遗王求礼止之曰。三月降雪。此灾也。乃诬 为瑞。若三月雪是瑞雪。腊月雷为瑞雷乎。乃止。

神龙二年三月九日。洛阳东七里。有水影。侧近树木 车马。皆历历影见水中。月余乃灭。四月己亥。雨毛于 越州之鄮县也。

景龙元年九月十八日。有赤气竟天。其光烛地。经三 日止。

唐隆元年六月八日。虹蜺竟天。

开元十五年七月四日。雷震兴教门两鸱吻。栏槛及柱 灾。

 苏氏驳曰。东海有鱼。虬尾似鸱。因以为名。以喷 浪则降雨。汉柏梁灾。越巫上厌胜之法。乃大起建章宫 。遂设鸱鱼之像于屋脊。画藻井之文于梁上。用厌火祥 也。今呼为鸱吻。岂不误矣哉。

天宝元年十一月一日。魏郡上言。猫鼠同乳。经二十 六日。望编入史册。诏从之。

宝应元年七月。西北方有赤气亘天。贯紫微。渐流于 东。弥漫北方。照耀数十里也。

大历三年六月二十四日。陇右节度使奏。陇右汧源县 赵贵家。猫鼠同乳。献以为瑞。中书舍人崔佑甫上议曰 。中使吴承倩宣进止。以猫鼠示百寮者。臣闻礼曰。迎 猫。为其食田鼠也。然则猫之食鼠。载在礼典。以除其 害。则虽微必录。今此猫对鼠而不食。仁则仁矣。无乃 失其性乎。猫受人养。弃职不修。亦何异于法吏不勤触 邪。疆吏不勤扞敌。又按礼部式。具列三瑞。无猫不食 鼠之目。以兹称庆。臣所未详。

建中四年。京师地生毛。

贞元二年正月。大雨雪。平地深尺余。雪上有黄黑色 。状如浮埃。五月。日有黑晕。自辰及申方散。

四年正月。上御丹凤楼宣赦。是日。含元殿前阶槛三 十余间崩。甲士死伤者十余人。又陈留雨木。皆大如指 。长寸余。每木有孔通中。所下其立如植。二月。太仆 郊牛犊生六足。太仆卿周皓白宰臣李泌。请上闻。泌戏 答之而不许。其时。京城民家豕生子两首四足。以白御 史中丞窦参。亦不许上闻。七月。自陕州至河阴。水尽 黑。其黑水流入汴河。止于汴州城下。一宿而复。又郑 汴二州。群鸟皆去界内。入田绪李纳境内。衔木为城。 高二三尺。绪纳令焚之。信宿复如之。鸟口多流血。

十年十一月。有大鸟飞集宫中。食杂骨。数月获之。 不食而死。

十二年十二月。大雪。平地二尺。竹多死。环国王所 献犀牛。甚珍爱之。是冬冻死。

十七年二月丁酉。京师雨雹。己亥。雨霜。戊申。夜 霆震。雨霜。庚戌。大雨兼雹。

元和元年。京师大风折树。

三年四月。大风毁含元殿西阙栏干十四间。七月六日 。舒州上言。桐城县梅天陂内。有青黄白三龙。自陂中 乘风雷跃起。高二百尺。凡六里。入浮塘陂。

八年三月丙子。大风坏崇陵寝殿鸱吻。折门戟。六月 四日。长安西市。有豕生子。三耳八足。自尾分为二。

长庆二年六月乙亥。大风震电。坠太庙鸱吻。霹御史 台树皆仆。其年十一月。频雪。后恒燠。水不冰冻。草 木萌发。如正二月。

四年六月庚辰。大风吹败延喜景风门。

宝历元年十二月乙酉。夜有雾起。须臾遍天。雾上有 赤氛。或深或浅。久而乃散。

开成元年闰五月。有群鸟万余。集唐安寺。逾月方散 。

四年四月壬戌。有獐出太庙。

大中十一年十二月。舒州奏。有鸟人面绿毛。喙皆绀 色。其声曰甘。人呼之为甘虫。

咸通元年七月戊戌。白虹横亘西方。十一月丁酉戌时 。妖星初。出如匹练亘空。化为云。而没在楚分。

广明元年四月。大雨雹。大风拔京两街树十二三。东 都长夏门内。古槐自拔而仆。殿宇鸱吻皆堕地。

中和元年五月。大风。天雨土。

二年七月丙午夜。西北有赤气如绛。竟天。其年九月 。太原上言。诸山桃杏有花结实。其年十月。西北无云 而雷鸣。天狗堕。

光启二年九月。白虹见西方。

光化二年春。有白气竟天如练。自西南彻东北而旋。

天佑元年四月。东京大风雨土。跬步不辨物色。日暄 稍止。是年。昭宗移洛阳。车马以其日入京城。而有是 变。朱氏革命之兆也。

其年十一月辛酉。有日黄色白晕。旁有青赤纽。

  太史局

久视元年五月十九日。改太史局为浑天监。不隶秘书省 。天后召尚献辅拜太史令。固辞曰。臣久从放诞。不能 屈事官长。遂改为浑天监。至七月六日。又改为浑仪监 。长安二年八月二十八日。献辅卒。浑仪监依旧为太史 局。隶秘书省。监官并废。至景龙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改为太史监。罢隶秘书省。景云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又 改为太史局。隶秘书省。八月十日。改又为太史监。十 一月二十一日。又改为太史局。二年闰九月十日。又改 为浑仪监。开元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又改为太史监。十 五年正月二十七日。改为太史局。隶秘书省。至天宝元 年十月三日。改为太史监。罢隶秘书省。至干元元年三 月十九日。太史监改为司天台。仍置五官正五人。司天 台内。别置一院。名之曰通元院。应有术艺人。并征辟 到京。皆于通元院安置。司天台总置官六十员。大监一 人。从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上丞三人。正六品上 。主簿三人。正七品上。主事二人。正八品下。五官正 各一人。正五品上。五官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五官 灵台郎各一人。正七品下。五官保章正各一人。从七品 上。五官挈壶正各一人。正八品上。五官监候各一人。 正八品下。五官司历各一人。从八品上。五官司晨各三 人。正九品上。观生历生七百二十六人。其台宜于永宁 坊张守珪宅置。制曰。建邦设都。必稽元象。分曹列局 。皆应物宜。灵台三星。主观察云物天文。正位在太微 西南。今兴庆宫。上帝廷也。考符所合。以置灵台。宜 令所司。量事修理。旧置在秘书省南。至宝应元年六月 九日。司天少监瞿昙撰奏。司天丞请减三员。监候减二 员。司辰减七员。五陵司五员。敕旨。依。初。天宝十 三载三月十四日。敕太史监官。除朔望朝外。非别有公 事。一切不须入朝。及充保识。仍不在点检之限。

大足元年九月十九日敕。在史局历生。天文观生等。 取当色子弟充。如不足。任于诸色人内简择。

开元二十三年九月八日敕。太史局历生。每番留两人 当上。余并七月一日上。至十月三十日下。

干元元年十月一日。权知司天监韩颖奏。司天台五官 正。既职配五方。上稽五纬。臣请每至正冬朔望朝会。 及诸大礼。并奏本方事。各依本方正色。其冠上加一星 珠。仍永为恒式。从之。

大历二年正月二十七日敕。艰难以来。畴人子弟流散 。司天监官员多阙。其天下诸州官人百姓。有解天文元 象者各委本道长吏。具名闻奏。送赴上都。

开成五年十二月敕。司天台占候灾祥。理宜秘密。如 闻近日监司官吏。及所由等。多与朝官并杂色人交游。 既乖慎守。须明制约。自今以后。监司官吏。并不得更 与朝官及诸色人等交通往来。仍委御史台访察。

  杂录

武德九年八月诏。私家不得辄立妖神。妄设淫祀。非礼 祈祷。一切禁断。龟易五兆之外诸杂占亦皆禁止。

载初元年六月敕。相书及朔计家书。多妄论祸福。并 宜禁断。

开元十年六月敕。百姓不得与卜祝人交游往来。
 
 
 

唐会要卷四十五

  功臣

武德元年八月六日。诏曰。朕起义晋阳。遂登皇极。经 纶天下。实仗群材。尚书令秦王。右仆射裴寂。或合契 元谋。或同心运始。并蹈义轻生。捐家殉节。艰辛备履 。金石不移。论此忠勤。理宜优异。官爵之荣。抑惟旧 典。勋贤之议。宜有别恩。其罪非叛逆。可听恕一死。 其太原元谋勋效者。宜以名闻。及所司进簿。尚书右仆 射裴寂。纳言刘文静。加恕二死。左骁卫大将军长孙顺 德。右骁卫大将军刘宏基。都水监赵文恪。右屯卫大将 军窦琮。卫尉少卿刘政会。鸿胪卿刘世龙。吏部侍郎殷 开山。左翊卫大将军柴绍。内史侍郎唐俭。库部郎中武 士□。骠骑将军张平高。左骁卫长史许世绪。李思行。 李高迁等。并恕一死。

三年二月十日。诏曰。贵爵尚齿。列代通规。进善优 贤。有国彝训。尚书左仆射魏国公寂。太子少保新昌县 公纲。左武候大将军陈国公抗。太常卿沛国公元□。纳 言汉东郡公叔达。内史令宋国公瑀。兵部尚书蒋国公通 。户部尚书荥阳郡公善果。右武候大将军罗侯。御史大 夫滑国公无逸。并职司近侍。任兼心膂。恩礼所加。义 从隆渥。寂已下奏事及侍立。并令升殿。其年三月。隋 尚舍奉御郭宏道来归。引见帝。泣曰。臣识龙颜。在天 下之先。今拜阙庭。在众人之后。遂拜同州刺史。每参 见奏事。并升殿。

九年九月二十四日。诏曰。褒贤昭德。昔王令典。旌 善念功。有国彝训。吏部尚书上党县公长孙无忌。中书 令临淄县侯房元龄。右武候大将军尉迟敬德。兵部尚书 建平县男杜如晦。左卫将军全椒县子侯君集等。或夙预 谟谋。绸缪帷幄。竭心倾恳。备申忠益。或早从任使。 契阔戎麾。诚着艰难。绩宣内外。义冠终始。志坚金石 。誓以山河。实允朝议。无忌封齐国公。元龄封邢国公 。敬德封鄂国公。如晦封莱国公。君集封潞国公。其食 邑各三千户。遣侍中陈叔达于殿阶下唱名示之。上谓曰 。朕叙公卿勋劳。量定封邑。恐不能尽。当各自言。从 叔父淮安王神通进曰。义旗初起。臣率兵先至。今房元 龄杜如晦等。刀笔之人。功居第一。臣窃不伏。上曰。 义旗初起。人皆有心。叔父虽得率兵。未尝身履行阵。 山东未定。受委专征。建德南侵。全军陷没。刘黑闼翻 动。望风而破。今计勋行赏。元龄等有筹谋帷幄。定社 稷之功。所以汉之萧何。虽无汗马。指踪推毂。故得功 名第一。叔父于国至亲。诚无所爱。但以不可缘私。滥 与勋臣共赏耳。初。将军邱师利等。咸自矜其功。或攘 袂指天。以手画地。及见淮安王理屈。自相谓曰。陛下 以至公行赏。不私其亲。吾属何宜妄诉。

贞观六年九月。宴于庆善宫。时有班居尉迟敬德上者 。敬德怒曰。汝有何功。合坐我上。任城王道宗因解谕 之。敬德拳殴道宗。目几眇。太宗不怿而罢。尝谓敬德 曰。朕旧览汉史。见汉高祖功臣获罪者多。意常尤之。 及居大位以来。恒欲保全功臣。令子孙无绝。然卿居官 。辄犯宪法。方知韩彭夷戮。非汉祖之愆。国家大事。 惟赏与罚。非分之恩。不可数行。勉自修饬。无贻后悔 。数年。敬德遂飞炼金石。闲居服云母粉。穿筑池台。 常奏清商乐。以自奉养。不与外人交通。凡十六年。至 显庆三年十月卒。许敬宗请加赠。上曰。敬德功业。谁 之俦也。对曰。武德末年。二凶构乱。经纶中兴之业。 能置宗庙之安者。敬德功当第一。太尉无忌曰。敬德早 从征伐。勋庸茂着。贞观之初。特效殊绩。比诸将帅。 超越等伦。李靖南定荆吴。北平突厥。外内之功虽别。 论其勋效。实宜相准。上以为然。遂赠司徒。并州都督 。

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诏曰。自古皇王。褒崇勋德。 既勒名于钟鼎。又图形于丹青。是以甘露良佐。麟阁着 其美。建武功臣。云台纪其迹。司徒赵国公无忌。司空 河间王孝恭。故司空莱国公如晦。故太子太师郑文贞公 征。司空梁国公元龄。开府仪同三司右仆射申国公士廉 。开府仪同三司鄂国公尉迟敬德。特进卫国公靖。特进 宋国公瑀。故扬州都督褒国忠壮公志元。辅国大将军夔 国公宏基。故尚书左仆射蒋国公通。故陕东道大行台尚 书右仆射郧国公开山。故荆州都督谯襄公绍。故荆州都 督邳襄公顺德。洛州都督郧国公张亮。吏部尚书陈国公 侯君集。故左骁骑大将军郯襄公公谨。左领军大将军卢 国公程知节。故礼部尚书永兴文懿公虞世南。故户部尚 书渝襄公刘政会。户部尚书莒国公唐俭。兵部尚书英国 公李世绩。故徐州都督胡壮公秦叔宝等二十四人。宜酌 故实。宏兹令典。可并图画于凌烟阁。庶念功之怀。无 谢于前载。旌贤之义。永贻于后昆。

永徽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敕。功臣贞观二十三年已来 简退者。特宜同致仕例。其太原元从。及秦府左右。仍 各加阶。先有正四品者。不在此例。

五年二月四日诏。屈突通。殷开山。并赠司空。长孙 顺德。赠开府仪同三司。窦琮。赠特进。史大奈。赠辅 国大将军。温大雅。赠尚书右仆射。权宏寿。赠太子少 师。刘政会。武士□。并赠并州都督。张公谨。赠荆州 都督。李高迁。赠凉州都督。李思行。赠洪州都督。张 平高。赠潭州都督。时武昭仪用事。赠其父。故引功臣 以赠之。

总章元年三月六日诏。太原元从。西府旧臣。今亲详 览。具为等级。赠司徒士□。赠司空开山。赠司马淮安 王神通。并州都督刘宏基。赠并州都督刘政会。并州都 督唐俭。左卫大将军窦琮。荆州都督长孙顺德。凉州都 督史大奈。赠幽州都督庞卿恽。潭州都督钱九陇。赠华 州刺史柴绍。赠潭州刺史张平高。赠工部尚书裴寂。洪 州都督李思行。洪州都督秦行师。赠灵州都督许世绪。 凉州都督李高迁。齐州刺史刘义节。赠太尉高士廉。赠 司空屈突通。赠太尉房元龄。赠司空杜如晦。赠司徒尉 迟敬德。扬州都督段志元。益州都督程知节。徐州刺史 秦叔宝。凉州都督宇文士及。荆州都督张公谨。荆州都 督杜君绰。荆州都督公孙武达。荆州都督李安远。代州 都督郑仁泰。荆州都督李孟尝。幽州都督独孤彦云。始 州刺史刘师立等。并立为第一功臣。其家见在朝无五品 已上官者。子孙及曾孙。擢一人授五品官。若先有四品 五品者。加授子孙等一人两阶。若三品已上。加爵三等 。其第二等功臣。见在朝无五品已上官者。其子孙及曾 孙。擢一人授从六品。若有五品已上者。加一阶。六品 官者。加两阶。三品已上官者。加爵一等。时皇后欲褒 崇其父。特在功臣之上故也。

神龙元年七月制。段志元。屈突通。萧瑀。李靖。秦 叔宝。长孙顺德。刘宏基。宇文士及。钱九陇。程知节 。庞卿恽。窦琮。苑君璋。李子和。张平高。张公谨。 梁恪仁。安修仁。秦行师。独孤彦云。苏定方。李安远 。郑仁泰。杜君绰。李孟尝等二十五家。所食实封。并 依旧给。

其年九月敕。自宏道以前。经任相三年已上。及秦府 晋府寮佐四品已上。并食实封功臣。虽经罪责。不致破 家。子孙无任京官者。特宜优与一官。英府周府旧寮。 五品已上子孙。亦宜准此。

至德二载十二月朔日赦文。扈从剑南。缔构灵武。册 勋三十三人。太子太师豳国公韦见素。加开府仪同三司 。实封三百户。开府仪同三司齐国公高力士。加实封三 百户。右龙武大将军颍川郡公陈元礼。封蔡国公。实封 三百户。左龙武大将军田长文。封雁门郡公。实封二百 户。右龙武大将军张崇俊。封南阳郡公。实封二百户。 左羽林大将军杜休祥。封冯翊郡公。实封二百户。尚书 左仆射裴冕。加开府仪同三司。封冀国公。实封三百户 。殿中监同正员判行军李辅国。加开府仪同三司。殿中 监判行军事。封成国公。实封五百户。宗正卿兼工部侍 郎李遵。加特进。封郑国公。实封二百户。鸿胪卿中军 都虞候李鼎。开府仪同三司。封保定郡公。实封一百户 。鸿胪卿同正中军都知兵马使管崇嗣。封钜鹿郡公。实 封二百户。右武卫大将军王竞。加特进。太原县侯。封 一百户。尚书左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朔方军节度使子 仪。加司徒代国公。实封一千户。鸿胪卿朔方兵马使仆 固怀恩。封丰国公。实封二百户。左金吾卫大将军四镇 伊西北庭行军兵马使李嗣业。加兼卫尉卿。封虢国公。 实封二百户。司徒兼户部尚书太原尹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蓟国公光弼。加司空。兼兵部尚书。封魏国公。实封八 百户。御史大夫兼工部尚书。招讨两京。并定武威武兴 平等军。兼关内节度使。河西陇右伊西四镇行军兵马使 王思礼。加开府仪同三司。封霍国公。实封三百户。太 常卿司正兼御史大夫。淮南西道节度采访使。颍川郡公 来瑱。加开府仪同三司。颍国公。实封二百户。太仆卿 南阳太守知襄阳郡事金乡公鲁炅。加开府仪同三司。岐 国公。实封二百户。京兆尹京畿采访计会招召宣慰使崔 光远。加特进。礼部尚书。邺国公。实封三百户。开府 仪同三司李光进。封范阳郡公。实封二百户。左相苗晋 卿。加特进。行侍中。韩国公。实封五百户。宪部尚书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李麟。加金紫光禄大夫。封褒国公。 实封五百户。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崔圆。加特进 。中书令。赵国公。实封五百户。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 平章事。河南节度采访使张镐。加银青光禄大夫。南阳 郡公。太子少师房琯。加金紫光禄大夫。清河郡公。太 子少保虢王巨。加光禄大夫。御史大夫赵国公李峘。加 金紫光禄大夫。户部尚书。吏部尚书郇国公韦陟。加金 紫光禄大夫。礼部尚书李岘。加光禄大夫兼御史大夫。 京兆尹封梁国公户部侍郎苏震。加银青光禄大夫。吏部 侍郎。

大历十四年闰五月诏。司徒兼中书令汾阳郡王子仪。 赐号尚父。兼太尉中书令。加实封通前二千户。月给千 五百人粮。二百匹马刍谷。

其年六月一日制。武德已来宰相。及实封功臣。子孙 沈翳者。量与一人正员官。七月二十六日。吏部请委史 馆精加检勘。审定名迹。至建中元年九月五日。史馆奏 。武德已来。实封陪葬配飨功臣。名迹崇高者十一人。 第一等。司空魏国公裴寂。纳言鲁国公刘文静。太尉赵 国公长孙无忌。尚书左仆射卫国公李靖。司空英国公李 绩。中书令汉阳王张柬之。中书令博陵王崔元暐。侍中 平阳王敬晖。侍中扶阳王桓彦范。中书令南阳王袁恕己 。尚书左仆射徐国公刘幽求。二十四人。第二等。司空 河间王孝恭。开府仪同三司鄂国公尉迟敬德。特进莒国 公唐俭。辅国大将军夔国公刘宏基。左骁卫大将军薛国 公长孙顺德。行台尚书左仆射蒋国公屈突通。行台尚书 左仆射郧国公殷开山。户部尚书渝国公刘政会。工部尚 书应国公武士□。荆州都督谯国公柴绍。扬州都督褒国 公段志元。右骁骑大将军郯国公张公谨。右领军大将军 卢国公程知节。徐州都督胡国公秦叔宝。礼部尚书永兴 县公虞世南。工部尚书武阳县公李大亮。散骑常侍丰城 县男姚思廉。左武候大将军邢国公苏定方。夏官尚书耿 国公王孝杰。右武卫大将军韩国公张仁愿。光禄卿琅玡 郡公王同皎。兵部尚书代国公郭元振。尚书左丞相燕国 公张说。兵部尚书中山郡公王晙等三十四人。第三等。 司空淮安王神通。特进江夏王道宗。中书令郢国公宇文 士及。行台左仆射酂国公窦轨。大府卿葛国公刘义节。 左屯卫大将军襄武郡公刘师立。右骁卫大将军梁国公安 兴贵。右武卫大将军申国公安修仁。左卫大将军谯国公 窦琮。夔州都督息国公张长逊。黔州都督夷国公李季和 。右光禄大夫罗国公张平高。左监门大将军荣国公樊兴 。左武候大将军郇国公钱九陇。右武候大将军沔阳郡公 公孙武达。左武卫大将军怀宁县公杜君绰。右骁卫将军 安化县公庞卿恽。凉州都督广德郡公李安远。凉州都督 同安郡公郑仁泰。刑部尚书吴兴郡公沈叔安。右领军大 将军虢公张士贵。左骁卫大将军毕国公阿史那社尔。右 武卫大将军琅玡郡公牛进达。辅国大将军嘉州郡公周护 仁。右武候大将军天水郡公邱行恭。尚书左仆射宋国公 唐休璟。右羽卫大将军辽阳王李多祚。吏部尚书齐国公 崔日用。户部尚书越国公钟绍京。左武卫将军平阳郡公 薛讷。右金吾大将军凉国公李延昌。光禄卿申国公许干 辅。中书侍郎赵国公王琚。特进邓国公张暐等。至德已 来将相。功效明着。已亡殁者八人。第一等。尚书左仆 射冀国公裴冕。吏部尚书清河郡公房琯。门下侍郎卫国 公杜鸿渐。开府仪同三司武威郡王李嗣业。卫尉卿颜杲 卿。常山郡太守袁履谦。御史中丞张巡。将军南霁云。 八人。第二等。太尉临淮王李光弼。兵部尚书凉国公李 抱玉。司空霍国公王思礼。御史大夫刘正臣。范阳长史 贾循。尚书右仆射信都郡王田神功。左羽林大将军薛景 仙。睢阳太守许远。七人。第三等。太子太师豳国公韦 见素。侍中韩国公苗晋卿。尚书左仆射赵国公崔圆。尚 书右仆射辛云京。尚书右仆射扶风郡王马璘。右散骑常 侍太原尹邓景山。史馆奏。按史传。考详事实。约为三 等。具列如前。敕旨。宜付尚书省。百寮。与史官对定 奏闻。

建中元年十二月敕。国初以来将相功臣。名迹崇高。 功效明著者。宜差次分为二等。

其月。定武德已来宰臣。以房元龄。杜如晦。萧瑀。 高士廉。魏征。王珪。戴胄。岑文本。马周。刘洎。褚 遂良。于志宁。张行成。高季辅。韩瑗。来济。张文瓘 。郝处俊。李义琰。裴炎。苏良嗣。狄仁杰。娄师德。 王方庆。王及善。魏元忠。姚崇。朱敬则。苏瑰。宋璟 。魏知古。陆象先。苏颋。张嘉贞。李元纮。韩休。张 九龄。三十七人为上等。窦威。陈叔达等四十人为次等 。功臣以裴寂。刘文静。长孙无忌。河间王孝恭。李靖 。李绩。尉迟敬德。屈突通。殷开山。刘宏基。长孙顺 德。唐俭。柴绍。段志元。刘政会。张公谨。程知节。 秦叔宝。虞世南。李大亮。苏定方。王孝杰。张柬之。 崔元暐。敬晖。桓彦范。袁恕己。张仁愿。刘幽求。崔 日用。郭元振。张说。王琚。王晙。三十四人为上等。 淮安王神通等五十人为次等。至德以来将相既殁者。以 裴冕。房琯。杜鸿渐。李嗣业。刘正臣。颜杲卿。袁履 谦。张巡。许远。卢弈。南霁云。十一人为上等。李光 弼等十五人为次等。

二年六月。中书令郭子仪。自蒲来朝。子仪勋伐居最 。代宗不名。常呼为大臣。洎幸陕还。赐以铁券。图形 凌烟阁。及上即位。恩礼益厚。每谒见。乘肩与入自光 顺门。以造内殿。崇贵近古无匹。既病。上御紫宸殿。 命舒王谟制书省之。是日。子仪薨。上闻。伤痛久之。 为废朝五日。册命曰。尊为尚父。官协太师。虽爵秩则 同。而礼望尤重。敛以衮冕。旌我元臣。圣祖园陵。所 宜陪葬。轼墓重文侯之德。象山追去病之勋。千载如存 。九原可作。可赠太师。仍令所司备礼册命。赠绢三千 匹。布千端。米麦三千石。凶丧所须。并令官给。及葬 。上御安福门临哭送之。百寮陪位。特赐谥为忠武。配 飨代宗庙庭。

兴元元年正月一日赦文。诸军诸使。诸道应赴奉天。 及进收京城将士等。宜并赐名奉天定难功臣。身有过犯 。递减罪三等。子孙有过犯。递减二等。四月诏。诸军 从奉天随从将士。并赐名元从奉天定难功臣。从谷口以 来随从将士。赐名元从功臣。

贞元元年八月诏。九庙配飨功臣。封爵废绝者。宜令 绍封。以时飨祀。

三年三月。册拜李晟为太尉。依前兼中书令。

四年。诏为晟立五庙。赠晟高祖之陇州刺史。赠曾祖 嵩泽州刺史。赠祖思恭幽州大都督。及令官给牲牢祭器 床帐。礼官赞仪以祔焉。寻诏。晟长子愿为嫡嗣。兼监 察御史。特拜银青光禄大夫。太子宾客。赐上柱国。使 其得列棨戟。五年九月。晟与侍中马燧。召见于延英殿 。上嘉其有大勋劳。乃诏曰。昔我烈祖。乘干坤之涤荡 。埽隋季之荒屯。体元御极。作人父母。则有熊罴之士 。不二心之臣。左右经纶。参翊缔构。昭文德。恢武功 。威不若。康不乂。用端命于上帝。俾怀柔于四方。宇 宙既清。日月既正。王业既成。太阶既平。乃图厥容。 列于斯阁。懋昭绩效。表式仪形。一以无忘于朝夕。一 以永垂于来裔。君臣之义。厚莫重焉。贞元己巳岁。孟 秋七月。我行西宫。瞻宏阁崇构。见老臣遗像。颙然肃 然。和敬在色。想云龙之协应。感致业之艰难。睹往思 今。取类非远。且功与时并。才为代生。苟蕴其材。遇 其时。尊主庇人。何代不有。在中宗则桓彦范等。着匡 戴之绩。在元宗则刘幽求等。申翼奉之勋。在肃宗则郭 子仪埽殄氛祲。今则李晟等保宁朕躬。咸宣力肆勤。光 复宗祏。继之前烈。夫岂多谢。阙而未录。孰谓旌贤。 况念功纪德。文祖所为也。在予曷其敢怠。有司宜叙年 代先后。各图其像。列于旧臣之次。仍令皇太子书朕是 命。纪于壁焉。庶永播嘉庸。昭示天下。俾后之来者。 知元勋之不朽。于是史官考其功绩。第其前后。以褚遂 良苏定方郝处俊等二十七人充之。复命皇太子书其文。 以赐晟。刻石于门左。

七年二月。诏授张巡男去病泾阳令。许远男岘饶州司 马。南霁云男承嗣温州别驾。颜真卿男群府河中户曹参 军。颜杲卿孙谟左内率府兵曹参军。旌忠烈之后也。

九年八月。太尉兼中书令西平郡王晟薨。上闻之。震 悼出涕。比大敛。遣使亲致书于柩前曰。皇帝遣宫闱令 第五守进。伸旨于故前太尉兼中书令西平郡王赠太师之 灵曰。天祚我邦。是生才杰。禀阴阳之粹气。实山岳之 降灵。宏济艰难。保佑王室。埽荡氛祲。廓清上京。忠 诚感于人神。功业施于社稷。匡时定乱。实赖元勋。方 将与国同休。永为邦翰。比婴疾恙。虽历旬时。日冀痊 除。重期相见。弼予在位。终致和平。岂图药饵无征。 奄至薨逝。君臣之义。追恸益深。循省遗章。倍增感切 。卿一门允嗣。朕必终始保持。况愿等兄弟。承卿教训 。朕之志意。岂忘平生。卿纵不言。朕亦存信。比者卿 在之日。却未见朕深心。今卿与朕长乖。冀知朕诚志。 无以为念。发言涕零。是用躬述数行。遣申所怀得尽。 临纸遣使。不能饰辞。魂而有知。当体朕意。时初城盐 州。复盐池。上赐宰臣新盐。恻然思晟。命致盐于灵座 。又时遣中使至晟第。存抚诸子。教戒备致。每闻其子 愿等有一善。上喜形于色。鸿勋盛业。恩宠始终。自古 及今。无与晟比。其年十月。司徒兼侍中马燧。对于延 英殿。初。燧以足疾。许不朝谒。是日。燧以冬首朝请 。上召对。命无拜而坐。谓之曰。曩故太尉晟。常与公 俱来。今独睹公。不觉悲恸。歔欷久之。既而燧请退。 病甚。仆于地。不能兴。上亲起之。送于阶。命中贵人 扶掖。燧顿首泣谢而出。先是。燧自平汴宋魏博河中。 其功益高。上乃下诏褒美。迁光禄大夫。兼侍中。并赐 宸扆台衡二铭并序。勒石于起义堂西偏。上为题额。其 恩宠如此。

十七年三月。成德军节度使检校太尉兼中书令王武俊 薨。废朝五日。群臣诣延英奉慰。如浑瑊故事。太常谥 曰威烈。上曰。武俊竭忠奉国。赐谥忠烈。

元和二年七月。录配飨功臣之后。以苏瑰孙系为京兆 府司录参军。崔元暐孙元方。张说孙□。并为监察御史 。狄仁杰孙元范为左拾遗。敬晖孙元亮。袁恕己孙师德 。相次录用焉。

四年三月。上览贞观故事。嘉魏征谏诤匪躬。诏令京 兆尹访其子孙及故居。则质卖更数姓。析为九家矣。上 愍之。出内库钱二百万赎之。以赐其孙稠及善冯等。禁 其质卖。

六年九月敕。奉天定难功臣子孙。有犯杀人。宜令所 司准法。其余并准处分。

八年敕。张茂昭立功河朔。举族归朝。义烈之风。史 册攸载。如闻身殁之后。家无余财。追怀旧勋。特越常 典。宜岁赐绢二千匹。春秋二时支给。

其年八月诏曰。君臣运合。故徇国以忘家。劝赏义明 。在褒功而显节。存则酬其爵禄。殁则录其子孙。然后 忠义不遗。典章斯在。故磁晋隰等州观察使检校兵部尚 书康日知。故徐州刺史兼御史大夫李洧等一十家。皆有 懋功。藏于盟府。故命搜访后裔。光贲前人。今志宁等 或服戎着绪。或从官有成。或投迹军府之中。或滞才州 县之职。咸皆甄录。各茂官荣。庶乎有禄者无忘于聿修 。怀忠者使知其必报。勉膺光宠。无替前劳。

十五年六月。敕以大理正段文通为殿中侍御史。前淮 南营田副使殿中侍御史颜颙为员外郎。长安县丞颜谂权 知大理正。渭南县尉郭承嘏为监察御史。并准二月五日 制。勋阀之后。可任台省官者。故有此命。

太和二年六月。诏曰。朕详观列圣纪册。祖宗盛业。 灿然在前。其或道有污隆。政有善否。未始不系乎当时 辅弼。常因便殿。言诸宰臣。勉其匡益。协心推戴。且 以去岁乙巳。登应门。敷大号。俾畴贤相。以访遗裔。 或血食不继。宗祊已芜。如遂良之委笏面诤。名垂史书 。仁杰之恢复庙社。事形先觉。宋璟之文吏骨鲠。功参 治平。元纮之守规画一。时成有裕。其胄仅存。不绝若 发。各授邑吏。使其自试。故中书令褚遂良五代孙虔。 可汝州临汝县尉。内史狄仁杰曾孙元封。怀州修武县尉 。侍中宋璟曾孙渤。岳州沅江县尉。中书侍郎李元纮曾 孙伉。邓州向城县尉。

大中二年正月三日敕节文。功臣坟墓。无子孙者。委 所在长吏。差人巡检。

其年七月十一日。史馆奏。绩选堪上凌烟阁功臣。除 所有旧图形。并有子孙在中外任官。令写进外。三十七 人。礼部尚书兼门下侍郎平章事李岘。侍中永宁郡公王 珪。吏部尚书戴胄。中书令岑文本。中书令马周。中书 令兼修国史韩瑗。侍中兼修国史郝处俊。纳言娄师德。 文昌左相王及善。同鸾台凤阁平章事朱敬则。侍中梁国 公魏知古。尚书左丞中书门下同三品陆象先。中书令张 九龄。司空魏国公裴寂。纳言鲁国公刘文静。中书令汉 阳郡王张柬之。中书令博陵郡王崔元暐。侍中扶阳郡王 桓彦范。尚书左仆射刘幽求。兵部尚书郭元振。吏部尚 书房琯。常山郡太守袁履谦。北庭行营节度使李嗣业。 主客郎中河南节度副使张巡。睢阳太守许远。御史中丞 卢奕。右骁卫将军南霁云。中书侍郎萧华。中书侍郎张 镐。司徒李勉。平章事监修国史张镒。门下侍郎萧复。 兵部侍郎平章事柳浑。检校司空平章事贾耽。北平郡王 马燧。东都留守李□。敕旨。宜令御史台散牒诸州。寻 访子孙。图写真形进送。

三年四月。宰臣奏。伏以勋德之后。庆赏所延。每有 恩制。多令访录。所以兴废继绝。尊贤报功。事归劝奖 。义主沈翳。近日诸家。自论者众。吏曹官阙。合用者 稀。纵欲比拟。亦未详悉。应前件两色子孙。准前后制 敕。令搜访与官者。望许于吏部陈状。便委磨勘。如审 是嫡嗣。未有官名者。具状闻奏。非时与一正员解褐官 。如有出身。及已曾任官者。选日优与处分。如自以才 行。尝登科第。及有诸房子孙。不承祭祀。并及先因奖 录。已授正官者。并不在此限。即冀所加恩例。式协本 条。敕旨。宜依。

咸通九年正月五日。安南观察使高骈奏。爱州日南郡 北五里。有故中书令河南元忠公褚遂良墓。前都护崔耿 。大中六年。因访邱坟。别立碑记云。显庆三年。殁于 海上。殡于此地。二男一孙祔焉。伏乞寻访苗裔。护丧 归葬。从之。仍敕岭南各委本道搜访。如有褚氏事迹相 类者。寻访闻奏。当加优悯。

干符六年十月。京兆府奏。故尚父子仪庙。因霖雨倒 塌。敕减赐御膳钱三千贯。雇丁匠修筑。仍令所司。明 年仲春。以太牢祭于庙。时礼部员外郎崔佑甫。与谏官 俱称过当。章疏屡上。宰臣亦相次奏之。惟中书舍人李 拯。上疏请行前诏。乃以太牢祀之。而是非相半。其月 。敕以故卫国公李德裕孙延吉。起家为集贤校理。

天佑元年七月。中书门下奏。西都旧有凌烟阁。尽图 国初功臣。今迁都东京。乞委营造一阁。图写梁王全忠 。敕旨令于皇城内择地营造。仍赐名天佑旌功之阁。
 
 
 

唐会要卷四十六

  前代功臣

永徽三年九月。诏以周司沐大夫裴融。赠尚书左丞封孝 琰。有功前代。擢其子孙旌之。

其年五月诏。隋仪同三司豆卢毓。御史中丞游楚客。 齐侍中崔季舒。给事黄门侍郎裴泽。并标忠烈。其子孙 令所司量材叙用。先是。有诏追录前代忠鲠子孙。周相 州总管尉迟回曾孙文礼诉言。回忠于周室。为隋所诛。 上遣议之。太常卿江夏王道宗等议。皆以回死节于周。 宜有甄录。褚遂良进曰。窃窥史籍。咸以救君难则为忠 。不救则为逆。春秋赵穿弑晋灵公。赵盾为正卿。不讨 贼。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由此言之。尉迟回受周重寄 。既闻隋文作相。称兵邺下。南通于陈。北达突厥。顿 兵六十余日。不赴国难。免其罪恶为幸。若谓之忠鲠。 臣所深惑。群议然之。

  封建

 崔氏曰。苏冕所载封建篇。盖以贞观初。太宗文皇帝 尝欲法周汉故事。分圭以王子弟。裂地以封功臣。诸儒 议论纷纭。事卒停寝。故有表疏可编。自后封诸王或王 功臣。但崇以爵等。食其租封而已。刘秩所云。设爵无 土。署官不职者也。今子弟功臣封爵者。皆列之。高祖 受禅。以天下未定。广封宗室。以威天下。皇从弟及侄 。年始孩童者。数十人皆封为郡王。太宗即位。因举属 籍问侍臣曰。封宗子。于天下便乎。尚书右仆射封德彝 对曰。不便。历观往古封王者。今日最多。两汉以降。 唯封帝子及亲兄弟。若宗室远疏者。非有功如周之郇滕 。汉之贾泽。并不得滥叨名器。所以别亲疏也。先朝敦 睦九族。一切封王。爵命既崇。多给力役。盖以天下为 私。殊非至公驭物之道也。太宗曰。然。朕理天下。本 为百姓。非欲劳百姓以养己之亲也。于是卒以属疏降爵 。唯有功者数人得王。余并封为县公。

武德元年六月。立世子建成为皇太子。封皇子元吉为 齐王。宗室子孝基为永安王。道元为淮阳王。叔良为长 平王。神通为永康王。神符为襄邑王。德良为新兴王。 幼良为长乐王。道素为竟陵王。博乂为陇西王。奉慈为 渤海王。八月。凉州贼帅李轨。以其地来降。封为梁王 。十月。封从弟琛为襄武王。瑗为庐江王。柱国孝常为 义安王。

三年六月。封皇子元景为赵王。元昌为鲁王。元亨为 酆王。皇孙承宗为太原王。承道为安陆王。承干为恒山 王。恪为长沙王。泰为宜都郡王。

四年三月。徙封宜都郡王泰为卫王。四月。封皇子元 方为周王。元礼为郑王。元嘉为宋王。元则为荆王。元 茂为越王。十二月。徙封宋王元嘉为徐王。

贞观二年正月。徙封汉王恪为蜀王。卫王泰为越王。 楚王佑为燕王。

五年正月。封皇弟元裕为郐王。元名为谯王。灵夔为 魏王。元祥为许王。元晓为密王。又封皇子愔为梁王。 贞为汉王。恽为郯王。治为晋王。慎为申王。嚣为江王 。简为代王。

十年正月。徙封赵王元景为荆王。鲁王元昌为汉王。 郑王元礼为徐王。徐王元嘉为韩王。荆王元则为彭王。 滕王元懿为郑王。吴王元轨为霍王。豳王元凤为虢王。 陈王元庆为道王。魏王灵夔为燕王。蜀王恪为吴王。越 王泰为魏王。燕王佑为齐王。梁王愔为蜀王。郯王恽为 蒋王。汉王贞为越王。申王慎为纪王。

十一年正月。徙封郐王元裕为邓王。谯王元名为舒王 。六月。徙封任城王道宗为江夏郡王。赵郡王孝恭为河 间郡王。许王元祥为江王。

十三年六月。封皇弟元婴为滕王。

二十一年八月。封皇子明为曹王。

永徽元年二月。封皇子孝为许王。上金为杞王。素节 为雍王。

六年正月。封皇子宏为代王。贤为潞王。

显庆二年二月。徙封雍王素节为郇王。

仪凤三年。徙封郇王素节为葛王。

文明元年三月。徙封杞王上金为毕王。又改泽王。徙 封葛王素节为许王。

垂拱三年正月。封皇子成义为恒王。

其年十一月。改封千金王复为零陵王。

三年正月。封皇子隆范为卫王。隆业为赵王。

圣历三年十二月。封皇太子男重润为邵王。重福为平 恩王。重俊为义兴王。重茂为北海王。

景龙元年五月。封韩王元嘉男讷为嗣韩王。故霍王元 轨长子江都王绪男晖为嗣霍王。虢王元凤男巨为嗣虢王 。故纪王慎男安封郡王铁成为嗣纪王。故鲁王灵夔孙范 阳郡王蔼长男道坚为鲁王。故曹王明孙允为嗣曹王。各 赐实封四百户。又封皇从兄境为归政郡王。睿宗子成器 为蔡王。千里为寿春郡王。禧为天水郡王。初。侍中敬 晖以唐室中兴。削武氏诸王。封宗姓为王爵。故有是命 也。

唐隆元年六月。进封皇子衡阳郡王成义为申王。巴陵 郡王隆范为岐王。彭城郡王隆业为薛王。

景云元年十月。以故吴王恪孙袆为嗣江王。

其年九月。封皇太子男嗣直为许昌郡王。嗣谦为真定 郡王。

先天元年八月。封皇太子男嗣升为陕王。嗣直为郯王 。嗣谦为郢王。

开元二年十一月。封皇第四子嗣真为鄫王。第五子嗣 初为鄂王。第六子嗣元为鄄王。

十二年四月。封皇再从兄将作大匠祎为信安郡王。蜀 王褕为广汉郡王。再从叔太子员外率更令嗣密王彻为濮 阳郡王。再从兄太子家令嗣赵王琚为中山郡王。敕曰。 傍继国王。礼有停废。以朕近属。特宜并封郡王。

十三年二月。封皇第八子涺为光王。第十二子潍为仪 王。第十三子澐为颖王。第十六子泽为永王。第十八子 清为寿王。第二十子泗为延王。第二十一子沐为盛王。 第二十二子溢为济王。

二十一年九月。封皇子沔为信王。泚为义王。漼为陈 王。澄为丰王。潓为恒王。漩为凉王。滔为深王。

二十八年九月。封皇太子之子僖为南阳郡王。倓为建 宁郡王。佖为西平郡王。仅为新城郡王。□为颍川郡王 。又封庆王子俨为新平郡王。仲为平原郡王。封棣王子 僎为汝南郡王。侨为宜都郡王。封荥王子□为济阳郡王 。偕为北平郡王。封仪王子侁为豫章郡王。健为广陵郡 王。封永王子□为襄城郡王。封寿王子伾为河间郡王。 封延王子倬为彭城郡王。封济王子傃为永嘉郡王。

至德二载十二月。进封南阳王杰为赵王。新城王仅为 彭城王。颍川王□为兖王。第九男倕为襄王。第十男□为 兴王。第十一男偲为杞王。第十二男侗为定王。

元年建丑月。封皇太子第二男邈为益昌郡王。第三男 回为延庆郡王。赵王长男建为武威郡王。第二男逌为兴 道郡王。彭王长男述为常山郡王。

大历十年二月。封第四子述为睦王。充岭南节度度支 营田等大使。第五子逾为郴王。充渭北鄜坊等州节度大 使。第六子连为恩王。第七子回为韩王。充汴宋等州节 度大使。第八子遘为鄜王。第十三子造为忻王。充昭义 军节度大使。第十四子暹为韶王。第十五子运为嘉王。 第十六子遇为端王。第十七子遹为循王。第十八子通为 恭王。第十九子达为原王。第二十子逸为雅王。

十四年六月。封元子诵为宣王。次子谟为舒王。谌为 通王。谅为虔王。详为肃王。又封皇弟迺为益王。迅为 随王。又封彭王第三男适为新城郡王。襄王长男遥为伊 吾郡王。杞王长男连为同昌郡王。颍王第六男僤为歙国 公。延王第八男代为兖国公。陈王第五男佼为潭阳郡王 。仪王第八男佖为南川郡王。恒王长男循为清河郡王。 又封蜀王长男训为东平郡王。德王长男谓为恭化郡王。 长男赞为武都郡王。□为冯翊郡王。

建中元年八月。封嗣舒王藻为嗣郢王。

三年正月。封泾王□男为延德郡王。

四年六月。徙封彬王逾为丹王。鄜王遘为简王。豫章 郡王侁为汧阳郡王。

兴元元年八月。合川郡王李晟。改封西平郡王。楼烦 郡王浑瑊。改封咸宁郡王。

贞元元年四月。改封晋王谊为舒王。

四年四月。封皇第七子谅为邕王。仍拜开府仪同三司 。皇太子长子淳开府仪同三司。封广陵郡王。二子涣为 建康郡王。三子沔为洋川郡王。四子洵。殿中监。临淮 郡王。五子浼。秘书监。宏农郡王。六子泳。汉东郡王 。七子湜。少府监。晋陵郡王。八子淑。国子祭酒。高 平郡王。九子滋。云安郡王。十子淮。太常卿。宣城郡 王。十一子湑。德阳郡王。十五子浥。光禄卿。河东郡 王。十六子况。卫尉卿。洛交郡王。舒王第二子涉。太 仆卿。宁塞郡王。三子汭。太府卿。清河郡王。睦王子 讽。太常卿。洪源郡王。丹王子访。宗正卿。宁邦郡王 。恩王子诲。大理卿。景城郡王。简王子证。司农卿。 平恩郡王。忻王子诸。太常卿。武威郡王。韶王子诩。 鸿胪卿。晋昌郡王。嘉王子欣。太仆卿。新安郡王。端 王子诚。卫尉卿。新兴郡王。循王子护。光禄卿。平乐 郡王。

二十一年四月。封第十弟谔为钦王。第十一弟諴为珍 王。男建康郡王沔为均王。改名纬。临淮郡王洵为溆王 。改名纵。宏农王浼为莒王。改名纾。汉东郡王泳为密 王。改名绸。晋陵郡王湜为郇王。改名总。高平郡王淑 为邵王。改名约。云安郡王滋为宋王。改名结。宣城郡 王淮为集王。改名缃。德阳郡王湑为冀王。改名絿。河 东郡王浥为和王。改名绮。第十七男绚。封衡王。十九 男纁。封会王。二十男绾。封福王。二十一男纮。封抚 王。二十三男绲。封岳王。二十四男绅。封袁王。二十 五男纶。封桂王。二十七男繟。封翼王。庚戌。封皇太 子长子宁为平原郡王。二子宽为同安郡王。三子宥为延 安郡王。四子察为彭城郡王。五子寰为高密郡王。六子 寮为文安郡王。

元和元年八月。制封皇太子男平原郡王宁为邓王。同 安郡王宽为澧王。延安郡王宥为遂王。彭城郡王察为深 王。高密郡王寰为洋王。文安郡王寮为绛王。第十男审 为建王。

长庆元年三月。封弟憬为鄜王。悦为琼王。惸为沔王 。怿为婺王。愔为茂王。怡为光王。协为淄王。憺为衢 王。惋为澶王。皇子湛为鄂王。涵为江王。凑为漳王。 溶为安王。瀍为颍王。宜令有司。择礼册命。鄂王寻改 为景王。

太和八年十一月敕。故澧王长子汉。可封东阳郡王。 次男源。可封安陆郡王。三男演。可封临川郡王。故深 王长男潭。封河内郡王。次男淑。封吴兴郡王。故绛王 长男洙。封新安郡王。次男滂。封高平郡王。故溆王长 男涌。封颍川郡王。淄王长男澣。封许昌郡王。沔王长 男瀛。封晋陵郡王。祁王长男溥。封平阳郡王。

开成二年八月。敬宗皇帝第二子休复。封梁王。第三 子执中。封襄王。第四子言扬。封汜王。第六子成美。 封陈王。

五年三月。故襄王男采。封乐安郡王。故陈王第十六 男俨。封宣城郡王。

会昌六年五月敕。长男温。可封郓王。第二男泾。可 封雅王。第三男滋。可封蕲王。第四男沂。可封庆王。

大中二年二月。封第五男泽为濮王。

三年十一月。封宪宗皇帝第十七男惕为彭王。

五年。封第六子润为鄂王。

六年十一月。封宪宗皇帝第十八男惴为棣王。

八年。封第七子洽为怀王。第八子汭为昭王。第九子 汶为康王。

十一年。封第十子灌为卫王。第十一子澭为广王。

十四年。封宪宗子□为信王。

咸通三年。封长子佾为魏王。第二子侹为凉王。第三 子佶为蜀王。第四子侃为威王初封郡王 。封宪宗子□为荣王。

八年。封顺宗第二十二子缉为蕲王。

十三年。封第六子保为吉王。第八子倚为睦王。

中和元年九月十六日。封长子震为建王。

光启三年十一月十四日。封第二子陛为益王。

干宁元年十月十八日。封第二子祤为棣王。第三子禊 为虔王。第四子禋为沂王。第五子祎为遂王。

四年正月二十二日。封第六子秘为景王。第七子禖为 祁王。

光化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封第八子祯为雅王。第十子 祥为琼王。

  封建杂录上

贞观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太宗以宇内清晏。思以致理。 谓公卿曰。朕欲使子孙长久。社稷永安。其理如何。尚 书右仆射宋国公瑀对曰。臣观前代。国祚所以长久者。 莫不封建诸侯。以为磐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置守。 二世而亡。汉有天下。众建藩屏。年逾四百。魏晋废之 。不能永久。封建之法。实可遵行。上然之。始议分封 裂土之制。礼部侍郎李百药论曰。周氏以鉴夏殷之长久 。遵黄唐之并建。维城磐石。深根固本。虽王纲弛废。 而枝干相持。故使逆节不生。宗祀不绝。秦氏背师古之 训。弃先王之道。践华恃险。罢侯置守。子弟无尺土之 邑。兆庶罕共理之忧。故一夫号泽。七庙隳祀。臣以为 自古皇王。君临宇内。莫不受命上元。飞名帝箓。缔构 遇兴王之运。殷忧属启圣之期。虽魏武携养之资。汉高 徒役之贱。非止意有觊觎。推之亦不能去也。若其狱讼 不归。菁华已竭。虽帝尧之光被四表。大舜之上齐七政 。非止情存揖让。守之亦不可固焉。以放勋重华之德。 尚不能克昌厥后。是知祚之长短。必在天时。政或盛衰 。有关人事。宗周卜世三十。卜年七百。虽沦胥之道斯 极。而文武之器犹在。斯则龟鼎运祚。已悬定于杳冥也 。至使南征不返。东迁避逼。禋祀如□。郊畿不守。此 乃陵夷之渐。有累于封建焉。暴秦运距闰余。数终百六 。受命之主。德异禹汤。继世之君。才非启诵。借使李 斯王绾之辈。咸开四履。将闾子婴之徒。俱启千乘。岂 能逆帝王之勃兴。抗龙颜之祚命耶。然则得失成败。各 有由焉。而著述之家。多守常辙。莫不情忘今古。理蔽 浇淳。欲以百王之季。行三代之法。天下五服之内。尽 封诸侯。王畿千里之间。俱为采地。是以结绳之化。行 虞夏之朝。用象刑之典。理刘曹之末。锲船求剑。未见 其可。胶柱成文。弥所多惑。徒知问鼎请隧。有惧霸王 之师。白马素车。无复藩篱之援。不悟望夷之衅。未堪 羿浞之灾。复思高贵之殃。宁异申鄫之酷。此乃钦明昏 乱。自系安危。固非守宰公侯。以成兴废。且数代之后 。王室寖微。自藩屏化为仇敌。家殊俗。国异政。强凌 弱。众暴寡。疆场彼此。干戈侵伐。狐骀之役。女子尽 髽。崤陵之师。只轮不返。斯盖略举一隅。其余不可胜 数。陆士衡方规规然云。嗣王委其九鼎。凶族据其大邑 。天下晏然。以理待乱。斯言谬也。而设官分职。任贤 使能。以循良之才。膺共理之寄。刺郡分竹。何代无人 。至使地或呈祥。天不爱宝。人称父母。政比神明。曹 元首方区区然称与人共其乐者。人必忧其忧。与人同其 安者。人必拯其危。岂容委以侯伯。则同其安危。任之 牧宰。则殊其忧乐。何斯言之妄也。封君列国。藉庆门 资。忘先业之艰难。轻自然之崇贵。莫不代增淫虐。时 益骄侈。离宫别馆。切汉凌云。或刑人力而将尽。或召 诸侯而共乐。陈灵则君臣悖礼。共侮征舒。卫宣则父子 聚麀。终诛寿朔。乃云为己思理。岂若是乎。内外群官 。选自朝廷。擢士庶以任之。澄水镜以鉴之。年劳优其 阶品。考绩明其黜陟。爵非代及。用贤之路斯广。人无 定主。附下之情不固。此乃愚智所辨。安可惑哉。至如 灭国杀君。乱常干纪。春秋二百年问。略无宁岁。次雎 咸秩。遂用玉帛之君。鲁道有荡。每等衣裳之会。纵使 西汉哀平之际。东汉桓灵之时。下吏淫暴。必不至此。 为政之理。可以一言蔽焉。陛下独照宸衷。永怀前古。 将复五等。而修旧制。建万国而亲诸侯。窃以汉魏以还 。余风之弊未尽。勋华既往。至公之道斯革。请待琢雕 成朴。以质代文。刑措之教一行。登封之礼云毕。然后 定疆理之制。议山河之赏。未为晚焉。中书侍郎颜师古 论封建表曰。伏闻前年。陛下亲发圣虑。特降明敕。博 问卿士。议欲封建。既合事宜。实惟理要。然而议者不 一。各执异端。或欲追法殷周。远遵上古。天下之地。 尽为封国。庶姓群官。皆锡茅社。或云凋弊之后。人稀 土广。封建之事。盖未可行。此皆不臻至理。两失其衷 。臣愚以为当今之要。莫如量其远近。分置王国。均其 户邑。强弱相济。画野分疆。不得过大。间以州县。杂 错而居。互相维持。永无倾夺。使各守其境。而不能为 非。协力同心。则足扶京室。陛下然后分命诸子。各就 封之。为置官寮。皆一省选用。法令之外。不得擅作威 刑。朝贡礼仪。具为条式。一定此制。万代永久。则狂 狡绝暴慢之心。本朝无怵惕之虑。特进魏征议曰。臣闻 三代之利建藩屏。保乂皇家。两汉之大启山河。同奖王 室。故楚国不恭。齐桓有召陵之举。诸吕构难。朱虚奋 北军之谋。九鼎危而复安。诸侯傲而还肃。比夫秦之孤 立。子弟为匹夫。魏氏虚名。藩捍若囹圄。岂可同年而 语哉。至于同忧共乐之谈。百足不僵之义。曹冏六代。 陆机五等。论之详矣。陛下发明诏。封五等。事虽尽善 。时即未遑。何也。自隋氏乱离。百殃俱起。黎元涂炭 。十不一存。始蒙敷至仁以流元泽。沐春风而沾夏雨。 一朝弃之。为诸侯之隶。众心未定。或致逃亡。其未可 一也。既立诸侯。当建社稷。礼乐文物。仪卫左右。顿 阙则理必不安。粗修则事有未暇。其未可二也。大夫卿 士。咸资禄俸。薄赋则官府困穷。厚敛则人不堪命。其 未可三也。王畿千里。地税不多。至于贡赋所资。在于 侯甸之外。今并分为国邑。京师府藏必虚。诸侯朝宗。 无所取给。其未可四也。今燕秦赵代。俱带蕃夷。黜羌 旅拒。匈奴未灭。追兵内地。远赴边庭。不堪其劳。将 有他变。难安易动。悔或不追。其不可五也。原夫圣人 举事。贵在相时。时或未可。理资通变。敢进刍荛之议 。惟明主择焉。六年。监察御史马周上疏曰。伏见诏书 。令宗室勋贤。作镇藩部。贻厥子孙。嗣守其政。非有 大故。则无黜免。臣窃惟陛下封之者。爱之重之。欲其 □裔承守。而与国无疆也。臣以为如诏旨者。陛下思所 以安存之。富贵之。然后使为世官也。古者以尧舜之父 。犹有朱均之子。傥有孩童嗣职。万一骄愚。则兆庶被 其殃。而国家受其败。正欲绝之。则子文之理犹在。正 欲留之。而栾黶之恶已彰。与其毒害于见存之百姓。则 宁使割恩于已亡之一臣明矣。然则向所谓爱之者。乃适 所以伤之也。臣谓宜赋以茅土。□其户邑。必有材器。 随器方授。则虽其翰翮非强。亦可以获免凶累。昔汉光 武不任功臣以吏事。所以终全其代者。良得其术也。愿 陛下深思其宜。使夫得奉天恩。而子孙终其福禄也。

十一年六月六日。诏曰。设官司以制海内。建藩屏以 辅王室。莫不明其典章。义存于至理。崇其贤戚。志在 于无疆者也。今采按部之嘉名。参建侯之旧制。共理之 职重矣。分土之实存矣。已有诏书。陈其至理。继世垂 范。贻厥后昆。维城作固。同符前烈。荆州都督荆王元 景。凉州都督汉王元昌。徐州都督徐王元礼。潞州都督 韩王元嘉。遂州都督彭王元则。郑州刺史郑王元懿。绛 州刺史霍王元轨。虢州刺史虢王元凤。豫州刺史道王元 庆。寿州刺史舒王元名。邓州刺史邓王元裕。幽州都督 燕王灵夔。苏州刺史许王元祥。安州都督吴王恪。相州 都督魏王泰。齐州都督齐王佑。益州都督蜀王愔。襄州 刺史蒋王恽。扬州都督越王贞。并州都督晋王治。秦州 都督纪王慎等。或地居旦奭。夙闻诗礼。或望乃间平。 早称才艺。并爵崇土宇。宠兼车服。诚孝之心。无忘于 造次。风政之誉。克着于期月。宜冠藩垣。胙以休命。 其所署刺史。咸令子孙。世世承袭。
 
 
 

唐会要卷四十七

  封建杂录下

贞观十一年六月十五日。又以司空长孙无忌为赵州刺史 。改封赵国公。尚书左仆射房元龄为宋州刺史。改封梁 国公。故司空杜如晦密州刺史。封蔡国公。特进李靖为 濮州刺史。改封卫国公。特进高士廉为申州刺史。改封 申国公。赵郡王孝恭为观州刺史。改封河间郡王。同州 刺史尉迟敬德为宣州刺史。改封鄂国公。光禄大夫李绩 为蕲州刺史。改封英国公。左骁卫大将军段志元为金州 刺史。改封褒国公。左领军大将军程知节为普州刺史。 改封卢国公。兵部尚书侯君集为陈州刺史。改封陈国公 。任城王道宗为鄂州刺史。改封江夏郡王。太仆卿刘宏 基为朗州刺史。改封夔国公。金紫光禄大夫张亮为隰州 刺史。改封郧国公。诏曰。周武定业。胙茅土于子孙。 汉高受命。誓带砺于功臣。岂止重亲贤之地。崇其典礼 。抑亦固磐石之基。寄以藩翰。但今之刺史。古之诸侯 。虽立名不同。而监统一也。故申命有司。斟酌前代。 宣条委共理之寄。象贤存世及之典。司空无忌等。并策 名运始。功参缔构。即令子孙。世世承袭。非有大故。 无或黜免。余官食邑并如故。其后无忌将之国。情皆系 恋。不愿是行。辞不获免。谬出怨言。以激上怒云。臣 披荆棘。以事陛下。今海内宁一。乃令世牧外州。复与 迁徙何异。因上表固让。太宗曰。割地以封功臣。古今 之通义也。意欲公之枝叶。翼朕子孙。长为藩翰。传之 永久。情在此耳。而公等薄山河之誓。发言怨望。朕亦 安可强公以土宇邪。太子左庶子于志宁。以今古事殊。 恐非久安之道。上疏争之。竟从志宁议。二十日。敕五 等封加开国之称。

 刘秩政典曰。我皇帝思侔前古。永传后裔。下无山 甫将明之才。乃听百药偏昧之说。从群臣之小议。挫为 国之大经。设爵无土。署官不职。王泽不布。人无承化 。遂令刑辟未弭。国用不殷。权柄擅于后氏。社稷绝而 复存。揆久安之由。在于取顺而难为逆。绝欲夺之原。 在于单弱而无所惮。此即事之明验也。百药不详秦汉晋 宋齐隋得失之异。谓不足法。复忽淳于贾曹刘陆成败之 说。委之天命。天之所命。人事而已。弃人事。舍天理 。灭圣智。任存亡也。故建侯者。所以正冢嫡。安父子 之分。使不相猜贰。岂藩屏王室已哉。夫先王之尚封建 也。非止贵于永久。贵其从化而省刑。故郡建则督责。 督责则刑生。国开则明教。明教则从化。从化之行。因 于封建。封建则诸侯之制。与天子备同。备同而礼杀。 礼杀然后可宣教化。宣教化则仁义长。仁义长则尊卑别 。尊卑别则祸乱息。此封建之所以易为理也。郡县之理 。可以小宁。不可以久安。可以责成。不可以化俗。鸣 呼。上无尧舜犹可也。有尧舜之德。欲广其泽。舍此何 以哉。自汉以降。虽封建失道。然诸侯犹皆就国。今封 建子弟。有其名号。而无其国邑。空树官僚。而无莅事 。聚居京辇。食租衣税。国用所以不足也。

十六年。皇子年幼者。多任都督刺史。谏议大夫褚遂 良上疏曰。昔两汉以郡国理人。除郡以外。分立诸子。 割土分疆。杂用周制。皇唐州县。粗依秦法。皇子幼年 。或授刺史。陛下岂不以遍王骨肉。镇捍四方。此之造 制。道高前烈。如臣愚见。有小未尽。何者。刺史郡帅 。民仰以安。得一善人。部内苏息。遇一不善。阖州劳 獘。是以人君爱恤百姓。常为择贤。或称河润九里。京 师蒙福。或人兴歌咏。生为立祠。汉宣帝云。与我共理 者。惟良二千石乎。如臣愚见。陛下王子之内。年齿尚 幼。未堪临人者。且留京师。教以经学。一则畏天之威 。不敢犯禁。二则观见朝仪。自然成立。因此积习。渐 知为人。审堪临州。然后遣出。臣谨按汉明章和三帝。 能友爱子弟。自兹以降。取为准的。封立诸王。各有国 土。年尚幼小者。召留京师。训以礼法。垂以恩惠。讫 三帝世。诸王数千百人。唯二王稍恶。自余餐和染教。 皆为善人。此则前代事已验。惟陛下察焉。上纳之。

大足元年二月。冀州人苏安恒上疏曰。臣闻自昔明王 之孝理天下者。不见二姓而俱王。当今梁定河内建昌诸 王等。承陛下荫覆。并得封王。臣恐千秋万岁之后。于 事非便。臣请黜为公侯。任以闲简。又闻陛下有二十余 孙。今无尺土之封。此非久长之计也。臣请四面都督府 。及要冲州郡。分土而王之。纵今年尚幼小。未闻养人 之术。臣请择立师傅。成其孝敬之道。将以夹辅周室。 藩屏皇家。使累叶重光。飨祀不辍。斯为美矣。岂不大 哉。

神龙元年二月十四日。追封后父韦元贞为上洛郡王。 左拾遗贾虚己上疏谏曰。臣闻孔子曰。唯名与器。不可 以假人。其非李氏而王。自古盟书所□。今陛下创制谋 始。垂范将来。为皇王令图。子孙明镜。匡复未几。后 族有私。臣虽愚庸。尚知不可。史官执简。必是直书。 先朝赠太原郡王。殷监不远。如涣汗既行。惮改成命。 臣望请皇后抗表固辞。使天下知引让之风。彤管着冲谦 之德。不纳。

其年五月十五日。侍中敬晖等。以唐室中兴。武氏诸 王。宜削其王爵。乃率群臣上表曰。臣闻神器者。天下 之至公。必归于有德。王极者。域中之大宝。必顺乎天 命。历考前史。详观帝业。皆不并兴。莫不更王。故三 皇氏没而五帝氏兴。夏殷氏息而周汉氏作。何则。帝王 之历数。必应乎五行。水盛则火衰。木衰则金盛。天地 之气运。必顺乎四时。春往则夏来。暑退则寒集。则知 五行之数。帝王不可违。违之则宗社不安。生人不理。 四时之序。天地不能变。变之则霜露不时。水旱交错。 自有隋失御。海内分崩。天历之重。归于唐室。万方乐 业。荷拨乱之功。三圣重光。布生成之德。可谓有功于 四海。有德于烝人。自则天皇后临御帝图。明目达聪。 躬亲庶政。则有谗邪凶孽。诬惑睿哲。构害宗枝。诛夷 殆尽。忠臣义士。实所痛心。自天授之际。时称改革。 武家子弟。咸预封建。十余年间。实亦荣极于时。国家 屏藩。岂得并封。事有升降。时使然也。今神器大宝。 重归陛下。百姓讴歌,欣复唐业。臣又闻之。业不两盛 。事不两大。故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前圣之格言。先 哲之明诫。自皇阶反正。天命维新。武氏诸王。封建依 旧。生者既加茅土。死者仍追赋邑。万夫失望。卿士寒 心。何则。开辟已来。空有斯理。帝王之道。实无此法 。陛下纵欲开恩。以行私惠。岂可违五行历数乎。乖四 时寒暑乎。又海内众情。朝廷窃议。为武氏诸王身计。 实将有损。何则。处之未得其所。居之实恐未安。陛下 虽欲宠之。翻乃祸之。亦于事未立定分。于理不遵古典 故也。且唐历有归。周命已去。爵重则难保。禄轻则易 全。又武氏诸王。并居京辇。不降旧封。天下之心。窃 将不可。陛下纵欲敦崇外戚。曲流恩贷。奈宗庙社稷之 计何。奈卿士黎庶之议何。伏愿陛下为社稷之远图。割 私情之小爱。上崇经邦之要。外顺遐迩之心。又故韩鲁 霍舒纪泽等诸王。并遭非命。枉被诛戮。今遗孤余绪。 虽罕有存者。继绝兴亡。义无或阙。伏望谋择近亲。继 其禋祀。更开茅土。并列于朝。岂不固宗社之本。允人 灵之愿。则陛下巍巍之业。贯三光而洞九泉。亲亲之义 。上有伦而下有序。臣等并承荣宠。固竭丹衷。既为唐 臣。实为唐计。伏乞圣慈。俯垂矜纳。疏奏。遂降武三 思等为郡王。懿宗等为国公。

开元八年五月十八日敕。准令王妻为妃。文武官及国 公妻为国夫人。母加太字。余人有官及爵者。听从高叙 。但王者名器。殊恩或颁异姓。妻合从夫。授秩甲令。 更无别条。率循旧章。须依往例。自今已后。郡嗣王及 异姓王母妻。宜准令为妃。

  封诸岳渎

垂拱四年七月一日。封洛水神为显圣侯。享齐于四渎。 封嵩山神为神岳天中王。至万岁通天元年四月一日。神 岳天中王可尊为神岳天中皇帝。至神龙元年二月。复为 天中王。

先天二年八月二十日。封华岳为金天王。

开元十三年。封泰山神为齐天王。礼秩加三公一等。

天宝五载正月二十三日。诏曰。五方定位。岳镇总其 灵。万物阜成。云雨施其润。上帝攸宅。寰区是仰。且 岱宗西岳。先已封崇。其中岳等三方。典礼所尊。未齐 名秩。永言光被。用协灵心。其中岳神封为中天王。南 岳神封为司天王。北岳神封为安天王。

六载正月十二日敕文。四渎五岳。虽差秩序。兴云播 润。盖同利物。崇号所及。锡命宜均。其五岳既已封王 。四渎当升公位。递从加等。以答灵心。其河渎宜封为 灵源公。济渎封为清源公。江渎封为广源公。淮渎封为 长源公。仍令所司择日。奏使告祭。

七载十二月九日。封昭应山为元德公。

八载闰六月五日敕文。封太白山为神应公。其九州镇 山。除入诸岳外。并宜封公。

十载正月二十三日。封东海为广德王。南海为广利王 。西海为广润王。北海为广泽王。封沂山为东安公。会 稽山为永兴公。岳山为成德公。霍山为应圣公。医巫闾 山为广宁公。

至德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敕。吴山宜改为吴岳。祠享官 属。并准五岳故事。

上元二年十月。改华山为太山。华阴县为太阴县。

元和十五年闰正月敕。北岳宜改为镇岳。避穆宗讳也 。

开成二年四月十一日敕。每闻京师旧说。以为终南山 兴云。即必有雨。若晴霁。虽密云佗至。竟不沾霈。况 兹山北面阙庭。日当顾瞩。修其望祀。宠数宜及。今闻 都无祀宇。岩谷湫却在命祀。终南山未备礼秩。湫为山 属。舍大从细。深所谓阙于兴云致雨之祀也。宜令中书 门下。且差官设奠。宣告致礼。便令择立庙处所。回日 以闻。然后命有司。即时建立。至八月。敕终南山宜封 为广惠公。

三年。太常礼院奏。准去年十月六日敕。终南山封广 惠公。册命讫。宜准四镇例。以本府都督敕使充献官者 。今合每年一祭。仍请以季夏土王日祭之。应缘祭事。 并令本州府备具。祀文。所司祭前五日送京兆府。

干宁五年十月一日。敕封少华山为佑顺侯。

天佑二年六月十六日。封洞庭湖君为利涉侯。青草湖 君为安流侯。

  议释教上

武德七年七月十四日。太史令傅奕上疏。请去释教。高 祖付群官详议。太仆卿张道源。称奕奏合理。尚书右仆 射萧瑀。与之争论曰。佛。圣人也。奕为此议。非圣人 无法。请置严刑。奕曰。礼本事亲。终于奉上。而佛逾 城出家。逃背其父。以匹夫而抗天子。以继体而悖所亲 。萧瑀非出空桑。乃遵无父之教。瑀不能答。合掌云。 地狱所设。正为是人。太宗尝临朝谓奕曰。佛道元妙。 圣迹可师。卿独不悟何也。奕对曰。佛是胡中桀黠。欺 诳夷俗。遵尚其道。皆是邪僻小人。模写庄老元言。文 饰妖幻之教耳。于百姓无补。于国家有害。上然之。至 九年二月二十二日。以沙门道士。亏违教迹。留京师寺 三所。观三所。选耆老高行以实之。余皆罢废。至六月 四日敕文。其僧尼道士女冠。宜依旧定。

贞观八年。上谓长孙无忌曰。在外百姓。大似信佛。 上封事欲令我每日将十个大德。共达官同入。令我礼拜 。观此乃是道人教上其事。侍中魏征对曰。佛道法本贵 清净。以遏浮竞。昔释道安如此名德。符永固与之同舆 。权翼以为不可。释惠琳非无才俊。宋文帝引之升殿。 颜延之云。三台之位。岂可使刑余之人居之。今陛下纵 欲崇信佛教。亦不须道人日到参议。

显庆二年诏曰。释典冲虚。有无兼谢。正觉凝寂。彼 我俱忘。岂自遵崇。然后为法。圣人之心。主于慈孝。 父子君臣之际。长幼仁义之序。与夫周孔之教。异辙同 归。□礼悖德。朕所不取。僧尼之徒。自云离俗。先自 尊高。父母之亲。人伦以极。整容端坐。受其礼拜。自 余尊属。莫不皆然。有伤教名。实斁彝典。自今已后。 僧尼不得受父母及尊者礼拜。所司明为法制。即宜禁断 。

开元二年闰二月十三日敕。自今已后。道士女冠僧尼 等。并令拜父母。至于丧祀轻重。及尊属礼数。一准常 仪。庶能正此颓獘。用明典则。

开元二年正月。中书令姚崇奏言。自神龙已来。公主 及外戚。皆奏请度人。亦出私财造寺者。每一出敕。则 因为奸滥。富户强丁。皆经营避役。远近充满。损污精 蓝。且佛不在外。近求于心。但发心慈悲。行事利益。 使苍生安乐。即是佛身。何用妄度奸人。令坏正法。上 乃令有司精加铨择。天下僧尼伪滥还俗者。三万余人。

大历十三年四月。剑南东川观察使李叔明奏请澄汰佛 道二教。下尚书省集议。都官员外郎彭偃献议曰。王者 之政。变人心为上。因人心次之。不变不因。循常守故 者为下。故非有独见之明。不能行非常之事。今陛下以 维新之政。为万代法。若不革旧风。令归正道者。非也 。当今道士。有名无实。时俗鲜重。乱政犹轻。惟有僧 尼。颇为秽杂。自西方之教。被于中国。去圣日远。空 门不行五浊。比邱但行□法。爰自后汉。至于陈隋。僧 之教灭。其亦数四。或至坑杀。殆无遗余。前代帝王。 岂恶僧道之善。如此之深耶。盖其乱人。亦已甚矣。且 佛之立教。清净无为。若以色见。即是邪法。开示悟入 。惟有一门。所以三乘之人。比之外道。况今出家者。 皆是无识下劣之流。纵其戒行高洁。在于王者。已无用 矣。今叔明之心甚善。然臣恐其奸吏诋欺。而去者未必 非。留者不必是。无益于国。不能息奸。既不变人心。 亦不因人心。强制力持。难致远耳。臣闻天生蒸民。必 将有职。游行浮食。王制所禁。故有才者受爵禄。不肖 者出租税。此古之常道也。今天下僧道。不耕而食。不 织而衣。广作危言险语。以惑愚者。一僧衣食。岁计约 三万有余。五丁所出。不能致此。举一僧以计天下。其 费可知。陛下日旰忧勤。将去人害。此而不救。奚其为 政。臣伏请僧道未满五十者。每年输绢四疋。尼及女道 士未满五十者。输绢二疋。其杂色役。与百姓同。有才 智者令入仕。请还俗为平人者听。但令就役输课。为僧 何伤。臣窃料其所出。不下今之租赋三分之一。然则陛 下之国富矣。苍生之害除矣。其年过五十者。请皆免之 。夫子曰。五十而知天命。列子曰。不斑白。不知道。 人年五十岁。嗜欲已衰。纵不出家。心已近道况戒律检 其性情哉。臣以为此令既行。僧尼规避还俗者。固已大 半。其年老精修者。必尽为人师。则道释二教。益重明 矣。上深嘉之。

元和十三年。功德使奏。凤翔府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 。塔内有释迦牟尼佛指骨一节。其本传以为当三十年一 开。开则岁丰人安。至来年合发。诏许之。命中使领禁 兵。与僧徒迎护至京。上开光顺门以纳之。留禁中三日 。乃送京城佛寺。王公士庶。瞻礼施舍。如恐不及。百 姓有废业竭产。烧顶灼臂。而云供养者。又有开肆恶子 。不苦焚烙之痛。谲言供养。而爇其肌肤。繇是佛骨所 在。往往盗发。既擒获。皆向之自灼者。农人多废东作 。奔走京城。于是刑部侍郎韩愈上疏极谏曰。臣伏以佛 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始流入中国。上古未尝 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 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 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 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 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 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 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 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 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 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永。宋齐梁 陈元魏以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唯梁武帝在位四十 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 日一餐。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 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 亦可知矣。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 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 斯獘。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惟睿圣文武皇帝陛下。 圣神英武。数千百年以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 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 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 也。今闻陛下令京都僧于凤翔。迎取佛骨。御楼以观。 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 惑于佛。作其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 之心。为京师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 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 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 信。百姓贱微。于佛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千为 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 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 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 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 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 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 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于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 。凶秽之余。岂宜令入宫禁。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 古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除去不祥。 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 桃茢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 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 疑。绝万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 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成 祸福。凡有殃咎。请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疏 奏。上怒甚。间一日。出以示宰臣。将加重法。裴度崔 群对曰。韩愈上忤尊听。诚宜得罪。然非内怀忠恳。不 避黜责。岂能至此。伏乞稍赐宽容。以来谏者。上曰。 愈言我奉佛太过。我犹为容之。至谓东汉奉佛之后。帝 王咸致夭促。何乖诞也。愈为人臣。而敢尔狂忽。不可 赦。于是人情惊惋。至于国戚。亦以罪愈为人臣戒。而 给事中崔植洎诸谏官皆上疏论救。不纳。遂贬潮州刺史 。

会昌五年八月制。朕闻三代已前。未尝言佛。汉魏之 后。像教寖兴。是逢季时。传此异俗。因缘染习。蔓衍 滋多。以至于耗蠹国风。而渐不觉。以至于诱惑人心。 而众益迷。洎乎九有山原。两京城阙。僧徒日广。佛寺 日崇。劳人力于土木之功。夺人利为金宝之饰。遗君亲 于师资之际。违配偶于戒律之间。坏法害人。莫过于此 。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馁者。一妇不织。有受其寒者。 今天下僧尼。不可胜数。皆待农而食。待蚕而衣。寺宇 招提。莫知纪极。皆云构藻饰。僭拟宫殿。晋宋齐梁。 物力凋瘵。风俗浇诈。莫不由是而致也。况高祖太宗。 以武定祸乱。以文理华夏。执此二柄。足以经邦。而岂 可以区区西方之教。与我抗衡哉。贞观开元。亦尝厘革 。□除不尽。流衍转滋。朕博览前言。旁求舆议。弊之 可革。断在不疑。而中外诸臣。协予至意。条疏至当。 宜从所请。诚惩千古之蠹源。成百王之典法。济物利众 。予不让焉。其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 十六万余人。收充两税户。拆招提兰若四万余所。收膏 腴上田数千万顷。收奴婢为两税户。十五万人。隶僧尼 属主客。显明外国之教。勒大秦穆护祅三千余人还俗。 不杂中华之风。于戏。前古未行。似将有待。及今尽去 。岂谓无时。驱游惰不业之徒。已逾千万。废丹□无用 之居。何啻亿千。自此清净训人。慕无为之理。简易为 政。成一俗之功。将使六合黔黎。同归皇化。尚以革弊 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宜体予志。宣布中外。咸使 知闻。
 
 
 

唐会要卷四十八

  议释教下

大中六年十二月。祠部奏。当司伏准累年赦文。及别敕 建置佛堂。并剃度僧尼等。伏以陛下护持释教。以济群 生。自出圣慈。孰不知感。非欲华饰寺宇。广度僧尼。 兴作劳人。匮竭物力。近日天下。未喻圣心。建置渐多 。剃度弥广。奢靡相尚。浸以日繁。恐黎甿因兹受弊。 臣职司其局。不敢旷官。当陛下求理纳谏之时。是小臣 罄竭肝胆之日。伏乞允臣所奏。明立新规。旧弊永除。 天下知禁。如此见佛法可久。民不告劳。时宰臣因是上 言。伏以西方之教。清净为宗。拯济为业。国家宏阐已 久。实助皇风。然度僧不精。则戒法隳坏。造寺无节。 则损费过多。有司举陈。实当职分。但须酌量中道。使 可久行。自后应诸州准元敕置寺外。如有胜地名山。灵 踪古迹。实可留情。为众所知者。即任量事修建。却仍 旧名。其诸县有户口繁盛。商旅辐辏。愿依香火。以济 津梁。亦任量事。各置院一所。于州下抽三五人住持。 其有山谷险难。道途危苦。羸车重负。须暂憩留。亦任 因依旧基。却置兰若。并须是有力人自发心营造。不得 令奸党。因此遂抑敛乡闾。此外更不得辄有起建。如引 别敕处分。不在此限。其僧尼逾滥之源。皆缘私度。本 教遮止。条律极严。不得辄有起建。如可容奸。必在禁 绝。犯者准元敕科断讫。仍具乡贯姓号申祠部上文牒。 其官度僧尼。数内有阙。即仰本州。集律僧众同议。拣 择聪明有道性。已经修炼。可以传习参学者。度之。贵 在教法得人。不以年齿为限。若惟求长老。即难奉律仪 。剃度讫。仍具乡贯姓号申祠部请告牒。其僧中有志行 坚精。愿寻师访道。但有本州公验。即任远近游行。所 在关防。切宜觉察。不致真伪相杂。藏庇奸人。制可。

咸通二年。上以志奉释氏。怠于朝政。左散骑常侍萧 仿上疏论之曰。臣闻元祖之道。用慈俭为先。素王之风 。以仁义为本。如佛者。方外之教。非帝王所能慕也。 昔贞观中。高宗在东宫。以长孙皇后疾厉。上言度僧。 以资福事。后曰。佛者异方之教。存而勿论。岂以一女 子。而紊王道乎。故谥曰文德。且母后之论。尚能若此 。哲王之心。安可反是哉。疏奏。上甚嘉之。

六年。尚书右丞李蔚复上疏谏曰。臣闻孔子圣者也。 言必称周任之言。苻融贤者也。谏必称王猛之议。诚以 事求师古。词贵达情。陛下自纂帝图。克崇佛事。臣采 本朝名臣奏启之言。以证奉佛始终之要。天后时。曾营 大像。狄仁杰谏曰。功不使鬼。必在役人。物不天来。 皆从地出。中宗时。公主贵戚奏度僧尼。姚崇谏曰。佛 不在外。求之于心。睿宗为金仙玉真二公主造二道宫。 辛替否谏曰。自夏以来。淫雨不解。谷荒于垄。麦烂于 场。陛下圣人也。远无不知。陛下明君也。细无不见。 而造不急之观。贾六合之怨。又谏造寺曰。释教以清净 为基。慈悲为主。今三时之月。穿池沼。损命也。殚府 库。损人也。广殿宇。营身也。损命则不慈悲。损人则 不济物。营身则不清净。臣观仁杰。天后时上公也。崇 。开元时贤相也。替否。睿宗之直臣也。每览斯言。未 尝不废卷。叹惜其言之不行也。伏望详前事之安危。览 昔贤之启奏。营缮之闲。稍宜停减。疏奏。优诏嘉之。

  寺

开业寺 丰乐坊。本隋仙都宫。武德元年。高祖为尼明 照废宫置证果寺。贞观九年。废寺立为高祖别庙。号静 安宫。仪凤元年十一月十五日。敕废宫立开业寺。其宫 中内人移就献陵。

会昌寺 金城坊。本隋海陵公贺若谊宅。义宁元年。 义师入关。太宗顿兵于此。武德元年。因置为寺。

崇义寺 长寿坊。本隋延陵公于铨宅。武德三年。桂 阳公主为驸马赵慈景所立。

楚国寺 晋昌坊。本隋废兴道寺。高祖起义太原。第 五子智云在京。为留守阴世师所害。后追封楚王。因立 寺。

兴圣寺 通义坊。本高祖潜龙旧宅。武德元年。以为 通义宫。贞观元年。立为尼寺。

龙兴寺 颁政坊。贞观五年。太子承干立为并光寺。 神龙元年改名。

兴福寺 修德坊。本王君廓宅。贞观八年。太宗为太 穆皇后追福。立为宏福寺。神龙元年改名。

西明寺 延康坊。本隋越国公杨素宅。武德初。万春 公主居住。贞观中。赐濮王泰。泰死。乃立为寺。

慈恩寺 晋昌坊。隋无漏废寺。贞观二十二年十二月 二十四日。高宗在春宫。为文德皇后立为寺。故以慈恩 为名。寺内浮图。永徽三年。沙门元奘所立。

青龙寺 新昌坊。本隋废灵感寺。龙朔二年。新城公 主奏立为观音寺。景云二年改名。

崇敬寺 静安坊。本隋废寺。高祖为长安公主立为尼 寺。高祖崩后。改为宫。以为别庙。后又为寺。

资圣寺 崇仁坊。本太尉长孙无忌宅。龙朔三年。为 文德皇后追福。立为尼寺。咸亨四年。复为僧寺。

招福寺 崇义坊。本干封二年。睿宗在藩所立。其地 本隋正觉废寺。南北门额。并睿宗亲题之。

崇福寺 林祥坊。本侍中杨恭仁宅。咸亨二年九月二 日。以武后外氏宅立太原寺。垂拱三年十二月。改为魏 国寺。载初元年五月六日。改为崇福寺。

光宅寺 光宅坊。仪凤二年。望气者言此坊有异气。 敕令掘。得石□。得舍利万粒。遂于此地立为寺。

荐福寺 开化坊。半以东。隋炀帝在藩旧宅。武德中 。赐尚书右仆射萧瑀为园。后瑀子锐。尚襄城公主。不 欲与姑异居。遂于园后地造宅。公主卒后。官市为英王 宅。文明元年三月十二日。敕为高宗立为献福寺。至六 年十一月。赐额改为荐福寺也。

兴唐寺 太宁坊。神龙元年三月十二日。敕太平公主 为天后立为罔极寺。开元二十年六月七日。改为兴唐寺 。

永寿寺 永安坊。景龙三年。为永寿公主所立。

安国寺 长乐坊。景云元年九月十一日。敕舍龙潜旧 宅为寺。便以本封安国为名。

章敬寺 通化门外。大历二年七月十九日。内侍鱼朝 恩请以城东庄为章敬皇后立为寺。因拆哥舒翰宅。及曲 江百司看屋。及观风楼造焉。

宝应寺 道政坊。大历四年正月二十九日。门下侍郎 王缙。舍宅奏为寺。以年号为名。

龙兴寺 宁仁坊。贞观七年。立为众香寺。至神龙元 年二月。改为中兴寺。右补阙张景源上疏曰。伏见天下 诸州。各置一大唐中兴寺观。固以式标昌运。光赞鸿名 。窃有未安。刍言是献。至于永昌登封。创之为县名者 。是先圣受图勒名之所。陛下思而奉之。不令更改。今 圣善报慈。题之为寺阁者。是陛下深仁至孝之德。古先 帝代。未之前闻。况唐运自崇。周亲抚政。母子成业。 周替唐兴。虽绍三朝。而化侔一统。况承顾复。非谓中 兴。夫言中兴者。中有阻闲。不承统历。既奉成周之业 。实扬先圣之资。君亲临之。厚莫之重。中兴立号。未 益前规。以臣愚见。所置大唐中兴寺观及图史。并出制 诰。咸请除中兴之字。直以唐龙兴为名。庶望前后君亲 。俱承正统。周唐宝历。共协神聪。上纳之。因降敕曰 。文叔之起舂陵。少康之因陶正。中兴之号。理异于兹 。思革前非。以归事实。自今已后。不得言中兴之号。 其天下大唐中兴寺观。宜改为龙兴寺观。诸如此例。并 即令改。

天宫寺 观善坊。高祖龙潜旧宅。贞观六年立为寺。

天女寺 敦业坊。贞观九年。置为景福寺。武太后改 为天女寺。

敬爱寺 怀仁坊。显庆二年。孝敬在春宫。为高宗武 太后立之。以敬爱寺为名。制度与西明寺同。天授二年 。改为佛授记寺。其后又改为敬爱寺。

福先寺 游艺坊。武太后母杨氏宅。上元二年。立为 太原寺。垂拱三年二月。改为魏国寺。天授二年。改为 福先寺。

长寿寺 嘉善坊。长寿元年。武后称齿生发变。大赦 改元。仍置长寿寺。

崇先寺 证圣元年正月十八日。以崇先府为寺。开元 二十四年九月一日。改为广福寺。

圣善寺 章善坊。神龙元年二月。立为中兴。二年。 中宗为武太后追福。改为圣善寺。寺内报慈阁。中宗为 武后所立。景龙四年正月二十八日制。东都所造圣善寺 。更开拓五十余步。以广僧房。计破百姓数十家。监察 御史宋务光上疏谏曰。陛下孝思罔极。崇建佛寺。土木 之功。庄严斯毕。僧房精舍。宴坐有余。禅宇道场。经 行已足。更事开拓。夺人便利。贫者有沟壑之忧。富者 无安堵之所。行非急切。何至于斯。况阳和发生。播植 伊始。兴役丁匠。废弃农功。一夫不耕。必有饥者。三 时之务。安可夺焉。臣闻失鬼神之心。可因巫祝而谢。 失君长之心。可因左右而谢。失父母之心。可因亲戚而 谢。唯失百姓之心。不可解也。陛下以万邦为念。何用 伤一物之心。应须拓寺。请俟农隙。疏奏。上不纳。

安国寺 宣教坊。本节愍太子宅。神龙二年。立为崇 恩寺。后改为卫国寺。景云元年十二月六日。改为安国 寺。

荷泽寺 宜人坊。太极元年二月十七日。睿宗在藩。 为武太后追福所立。初名慈泽寺。神龙二年。改为荷泽 寺。其时于西京亦立荷恩寺。

奉国寺 修行坊。本张易之宅。未成而易之败。后赐 太平公主乳母奉国夫人。寻奏为寺。

昭成寺 道光坊。本沙苑监之地。景龙元年。韦庶人 立为安乐寺。韦氏诛。改为景云寺。寻又为昭成皇后追 福。改为昭成寺。

华严寺 景行坊。景云三年立为寺。开元二十一年。 改为同德寺。

唐兴寺 贞观三年十二月一日诏。有隋失道。九服沸 腾。朕亲总元戎。致兹明伐。誓牧登陑。曾无宁岁。思 所以树立福田。济其营魄。可于建义以来。交兵之处。 为义士凶徒。陨身戎阵者。各建寺刹。招延胜侣。法鼓 所振。变炎火于青莲。清梵所闻。易苦海于甘露。所司 宜量定处所。并立寺名。支配僧徒。及修院宇。具为事 条以闻。仍命虞世南。李百药。褚遂良。颜师古。岑文 本。许敬宗。朱子奢等。为碑记。铭功业。破刘武周于 汾州。立宏济寺。宗正卿李百药为碑铭。破宋老生于吕 州。立普济寺。著作郎许敬宗为碑铭。破宋金刚于晋州 。立慈云寺。起居郎褚遂良为碑铭。破王世充于邙山。 立昭觉寺。著作郎虞世南为碑铭。破窦建德于泛水。立 等慈寺。秘书监颜师古为碑铭。破刘黑闼于洺州。立昭 福寺。中书侍郎岑文本为碑铭。已上并贞观四年五月建 造毕。

慈德寺 京兆府武功县庆善宫西百步。贞观五年。为 太穆皇后故置。以慈德名之。

永徽六年正月三日。昭陵侧置一寺。尚书右仆射褚遂 良谏曰。关中既是陛下所都。自长安而制四海。其闲卫 士已上。悉是陛下爪牙。陛下必欲乘衅灭辽。若不役关 中人。不能济事。由此言之。理须爱惜。今者昭陵建造 佛寺。唯欲早成其功。虽云和雇。皆是催迫发遣。豳州 已北。岐州已西。或一百里。或二百里。皆来赴作。遂 积时月。岂其所愿。陛下昔尝语宏福寺僧云。我义活苍 生。最为功德。且又今者所造。制度准禅定寺则大宏福 。寺自不可大于宏福。既有东道征役。此寺亦宜渐次修 营。三二年得成。亦未为迟。

干封元年正月十七日。兖州置观寺各三所。观以紫云 仙鹤万岁为称。寺以封岳非烟重轮为名。各度二七人。

天授元年十月二十九日。两京及天下诸州。各置大云 寺一所。至开元二十六年六月一日。并改为开元寺。

景云二年七月。左拾遗辛替否疏谏曰。夫释教以清净 为本。慈悲为主。故恒体道以济物。不为利欲以损人。 故恒忘己以全真。不为营身以害教。三时之月。掘山穿 地。损命也。殚府虚帑。损人也。广殿长廊。营身也。 损命则不慈悲。损人则不济物。营身则不清净。岂大圣 大神之心乎。臣以为非崇教也。自像王西下。佛教东传 。青螺不入于周前。白马方行于汉后。风流雨散。千帝 百王。饰弥盛而国弥空。信弥重而祸弥大。覆车继轨。 曾不改途。晋臣以奉佛取讥。梁王以舍身构隙。若以造 寺必期为治体。养人不足为经邦。则殷周已往皆暗乱。 汉魏已降皆圣明。殷周已往为不长。汉魏巳降为不短。 臣闻夏为天子。二十余代。而殷受之。殷为天子。二十 余代。而周受之。周为天子。三十余代。而汉受之。自 汉以后。历代可知也。何者有道之长。无道之短。岂因 其穷金玉。修塔庙。方见享祚乎。臣以为减琢雕之费。 以赈贫人。是有如来之德。息穿掘之苦。以全昆虫。是 有如来之仁。罢营构之直。以给边陲。是有汤武之功。 减不急之禄。以购廉清。是有唐虞之治。陛下缓其所急 。急其所缓。亲未来而疏见在。失真实而冀虚无。重俗 人之所为。轻天子之功业。臣切痛之矣。当今出财依势 者。尽度为沙弥。避役奸讹者。尽度为沙弥。其所未度 。惟贫人与善人耳。将何以作范乎。将何以租赋乎。将 何以力役乎。臣以为出家者舍尘俗。离朋党无私爱。今 殖货营生。仗亲树党。畜妻养子。是致人以毁道。非广 道以求人。伏见今之宫观台榭。唯京师之与洛阳。不增 修饰。犹恐奢丽。陛下尝欲填池堑。捐苑囿。以瞻贫人 无产业者。今天下佛寺。盖无其数。一寺堂殿。倍陛下 一宫。壮丽甚矣。用度过矣。是十分天下之财。而佛有 其七八。陛下何有之矣。百姓何食之矣。臣窃痛之。

景龙二年九月。并州清源县尉吕元太上疏曰。陛下六 合为家。万邦作主。布慈悲于沙界。树功业于元劫蜺旌 宝盖。接影都畿。凤刹龙宫。相望都邑。然释氏真教。 平等为宗。本之以慈悲。加之以布施。伏愿陛下广平施 之德。成育养之恩。回营构之资。充疆场之费。则如来 布施之法也。赐之谷帛。惠及饥寒。则如来慈悲之化也 。丝纶既行。中外胥悦。则如来平等之教也。臣谨按金 刚般若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 不能见如来。是知大乘之宗。声色不见。岂释迦之意。 在雕琢之功。今之作者。臣所未喻。三年正月二十七日 。宴侍臣近亲于梨园。因问以时政得失。绛州刺史成□对 曰。夫释教之设。以慈悲为主。盖欲饶益万姓。济牧群 生。若乃邃宇珍台。层轩宝塔。耗竭府库。劳役生人。 惧非菩萨善利之心。或异如来大悲之旨。臣备职方岳。 叨膺洪运。敢陈刍荛。狂妄死罪。中书令萧至忠奏曰。 方今百姓贫乏。边境未宁。府藏内空。仓廪不实。诚宜 节财用之费。省土木之功。务存农事。爱惜人力。寺观 之役。实可且停。成□之言。伏希采纳。兵部尚书同中 书门下三品韦嗣立上疏曰。臣窃见比者营造寺观。其数 极多。皆务宏博。竞崇瑰丽。大则费一二十万。小则尚 用三五万。余略计都。用资财动至千万已上。运转木石 。人牛不停。废人功。害农务。事既非急。时多怨咨。 故曰。不作无益害有益。功乃成。不贵异物贱用物。人 乃足。诚哉此言。且元象秘妙。归于寂灭。苟非脩心定 慧。诸法皆涉有为。至如土木雕刻等。惟是殚竭人力。 但学互相夸丽。岂关降伏身心。凡所兴功。皆须掘凿。 蛰虫在土。种类最多。每日杀伤。动即万计。连年如此 。损害可知。于至道既有乖。在生人极为损。陛下岂不 深思之。

贞元十三年四月敕。曲江南弥勒阁。宜赐名贞元普济 寺。

元和二年九月敕。成都府宜置圣寿南平二佛寺。

十二年二月。置元和圣寿佛寺于右神策军。

长庆元年三月。刘总请以幽州私第为佛寺。诏以报恩 名。仍遣中官焦仙晟以寺额赐之。

太和二年十月。河中观察使薛苹奏。中条山兰若营建 之初。有两泉涌出。请赐额为太和寺。从之。

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天下诸州府寺。据令式 。上州以上。并合国忌日集官吏行香。臣等商量。上州 已上合行香。州各留寺一所。充国忌日行香。列圣真容 。便移入合留寺中。其下州寺并合废毁。敕旨。所合留 寺。如舍宇精华者。即留。如是废坏不堪者。亦宜毁除 。但国忌日当州宫观内行香。不必定取寺名。余依。其 月又奏。请两街合留寺十所。每寺留僧十人。敕旨。宜 每街各留寺两所。每寺各留三十人。

六年正月。左右街功德使奏。准今月五日赦书节文。 上都两街。先各留寺两所。依前委功德使收管。其所添 寺。于废寺中拣择堪修建者。臣今左街谨具拣择置寺八 所。及数内回改名额。分析如后。两所依前名额。兴唐 寺。保寿寺。六所改名旧额。僧寺四所。宝应寺改为资 圣寺。青龙寺改为护国寺。菩提寺改为保唐寺。清禅寺 改为安国寺。缘闲架数少。取华阳寺连接充数。尼寺二 所。法云寺改为唐安寺。崇敬寺改为唐昌寺。右街置八 所。二所先准敕留。西明寺请改为福寿寺。庄严寺改为 圣寿寺。八所添置二所。请依旧名额。僧寺一所。千福 寺。尼寺一所。兴元寺。六所请改名。僧寺五所。化度 寺改为崇福寺。永泰寺改为万寿寺。温国寺改为崇圣寺 。经行寺改为龙兴寺。奉恩寺改为兴福寺。尼寺一所。 万善寺改为延唐寺。谨定拣择添置及改名额分析如前。 敕旨。宜依。

大中元年闰三月敕。会昌季年。并省寺宇。虽云异方 之教。无损为政之源。中国之人。久行其道。厘革过当 。事体未宏。其灵山胜景。天下州府。会昌五年四月所 废寺宇。有宿旧名僧。复能修创。一任住持。所司不得 禁止。二年正月三日敕节文。上都除元置寺外。每街更 各添置寺五所。东都共添置五所。僧寺三所。尼寺二所 。仍每寺度五十人。益荆扬润汴并蒲襄等八道。除元置 寺五所外。更添置僧寺一所。尼寺一所。诸道节度刺史 州。除元置寺外。更添置寺一所。其所置僧寺。合度三 十人。诸道管内州。未置寺处。宜置僧尼寺各一所。每 寺度三十人。五台山宜置僧寺四所。尼寺一所。如有见 存者。便令修饰。每寺度五十人。其僧尼年几限约。并 诸条流。并准会昌六年五月五日条例处分。

五年正月诏。京畿及郡县士庶。要建寺宇村邑。勿禁 。兼许度僧尼。住持营造。其年七月。宰臣奏。陛下崇 奉释教。臣子皆愿奔走。虑士庶等物力不逮。扰人生事 。望令两畿及州府长吏。与审度事宜。撙节闻奏。不必 广为建造。驱役黎甿。其所请度僧尼。亦须选有道行。 为州县所称信者。不得容隐凶恶之流。却非敬道。望委 长吏。精加拣择。其村邑佛堂。望且待兵罢建置为便。 十月十七日。宰臣等上言。近有敕许罢兵役后建置佛堂 兰若。若今边事宁息。必恐奏请继来。若不先议条流。 临事恐难止约。伏以释门之教。本贵正真。奉之精严。 则人用加敬。今诸州府寺宇新添。功悉未毕。百姓等若 志愿崇奉。则宜并力同修。自今已后。有请置佛堂兰若 者。望所在长吏。分明晓示待一切毕后。或有云州府远 处大县。即许量事建置一所。其余村坊。不在更置佛堂 兰若限。制可
 
 
 

唐会要卷四十九

  像

久视元年八月十五日。将造大像。税天下僧尼人出一钱 。内史狄仁杰上疏曰。今之伽蓝。制逾宫阙。功不使鬼 。必役于人。物不天来。终须地出。不损百姓。将何以 求。生之有时。用之无度。编户所奉。恒苦不充。痛切 肌肤。不辞箠楚。僧道一说。矫陈祸福。翦发解衣。仍 嫌其少。亦有离间骨肉。事均路人。身自纳妻。谓无彼 此。皆托佛法。诖误生人。里闬动有经坊。阛阓亦有精 舍。化诱所急。切于官征。法事所须。严于制敕。逃丁 避罪。并集法门。无知之僧。凡有几万。且一夫不耕。 犹受其弊。浮食者众。又劫人财。臣每思惟。实所悲痛 。今之大像。若无官助。义无得成。若费官财。又尽人 力。一旦有难。将谁救之。

大足元年正月。成均祭酒李峤谏曰。臣以法王慈敏。 菩萨护持。唯拟饶益众生。非要修营土木。殿堂佛宇。 处处皆有。见在足堪供养。无烦更有修营。窃见白司马 阪欲造大像。虽税非户口。钱出僧尼。不得州县祗承。 必是不能济办。终须科率。岂免劳扰。但天下编户。贫 弱者众。亦有佣力客作。以济糇粮。亦有卖舍贴田。以 供王役。伏闻造修之钱。见有一十七万余贯。若将散施 。广济贫穷。人与一千。自然济得一十七万余户。拯饥 寒之弊。省劳役之勤。顺诸佛慈悲之心。沾圣君亭毒之 意。人神胥悦。功德无穷。方作过后因缘。岂如见在果 报。垂九霄之泽。收万姓之心。开此恩造。谁不感悦。

长安四年十月九日敕。大像宜于白司马阪造为定。仍 令春官尚书建安王攸宁。充检校大像使。监察御史张廷 珪谏曰。夫佛者。以觉知为义。因心而成。不可以诸相 窥也。故经云。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 。不能见如来。此明如来之果。不可外求也。陛下信心 归依。壮其塔庙。广其尊容。已遍于天下矣。盖有住于 像。而行布施。非最上第一希有之法。何以言之。经云 。若人满三千大千世界七宝。以用布施。及恒河沙等身 命布施。其福甚多。若人于经中受持。及四句偈等。为 人演说。其福胜彼。如佛所言。则陛下倾四海之财。殚 万人之力。穷山之木以为塔。极冶之金以为像。虽劳则 甚矣。费则多矣。而所获福缘。不愈于殚劳之匹夫。沙 门之末学。受持精进。端坐思惟。理亦明矣。臣窃为陛 下小之。今陛下广树薰修。又置精舍。则经云菩萨所作 福德。不应贪着。盖有为之法。不足尚也。况此营造。 事殷土木。或开发盘礴。峻筑基阶。或填塞川涧。通转 采斫。辗压虫蚁。动盈巨亿。岂佛标坐夏之义。□蠢动 而不忍害其生哉。今陛下何以为之。又役鬼不可。唯人 是营。通计工匠。率多贫窭。朝驱暮役。劳筋苦骨。箪 食瓢饮。晨炊星饭。饥渴所致。疾疫交集。岂佛标徒行 之义。□畜兽而不忍残其力哉。今陛下何以为之。伏惟 慎之重之。思菩萨之行为。利益一切众生。应如是布施 。则经所谓不住色布施。不住声香味触法布施。其福德 若东西南北四维。上下虚空。不可思量矣。何必勤勤于 住相。雕苍生之财。崇不急之务。臣以时政论之。则宜 先边境。蓄府库。养生力。以释教言之。则宜救苦厄。 灭诸相。崇无为。伏惟陛下察臣之愚。行佛之意。务以 治为上。不以人废言。帝从其言。即停作。

建中元年四月。妃父王景仙。驸马高怡。献金铜佛像 以为寿。上使谓曰。有为功德。吾不欲为久矣。舁而还 之。

元和五年十月。新罗王遣其子献金银佛像。

  僧道立位

贞观十一年正月十五日。诏道士女冠。宜在僧尼之前。 至上元元年八月二十四日辛丑。诏公私斋会。及参集之 处。道士女冠在东。僧尼在西。不须更为先后。至天授 二年四月二日。敕释教宜在道教之上。僧尼处道士之前 。至景云二年四月八日诏。自今已后。僧尼道士女冠。 并宜齐行并集。

  僧尼所隶

延载元年五月十一日敕。天下僧尼隶祠部。不须属司宾 。

开元二十四年七月二十八日。中书门下奏。臣等商量 。缘老子至流沙。化胡成佛法。本西方兴教。使同客礼 。割属鸿胪。自尔已久。因循积久。圣心以元元本系。 移就宗正。诚如天旨。非愚虑所及。伏望过元日后。承 春令便宣。其道僧等既缘改革。亦望此时同处分。从之 。至二十五年七月七日制。道士女冠。宜隶宗正寺。僧 尼令祠部检校。至天宝二载三月十三日制。僧尼隶祠部 。道士宜令司封检校。不须隶宗正寺。

元和二年二月。诏僧尼道士同隶左街右街功德使。自 是祠部司封。不复关奏。

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奉宣。僧尼不隶祠部。 合系属主客。与复合令鸿胪寺收管。宜分析奏来者。天 下僧尼。国朝已来。并隶鸿胪寺。至天宝二年。隶祠部 。臣等据大唐六典。祠部掌天下宗庙大祭。与僧事殊不 相及。当务根本。不合归尚书省。属鸿胪寺亦未允当。 又据六典。主客掌朝贡之国。七十余番。五天竺国。并 在数内。释氏出自天竺国。今陛下以其非中国之教。已 有厘革。僧尼名籍。便令系主客。不隶祠部及鸿胪寺。 至为允当。从之。

六年五月制。僧尼依前令两街功德使收管。不要更隶 主客。所度僧尼。令祠部给牒。

  杂录

贞观二年五月十九日敕。章敬寺是先朝创造。从今已后 。每至先朝忌日。常令设斋行香。仍永为恒式。

开元二年二月十九日敕。天下寺观。屋宇先成。自今 已后。更不得创造。若有破坏。事须条理。仍经所司陈 牒检验。先后所详。七月十三日敕。如闻百官家。多以 僧尼道士等为门徒往还。妻子等无所避忌。或诡托禅观 。祸福妄陈。事涉左道。深斁大猷。自今已后。百官家 不得辄容僧尼等至家。缘吉凶要须设斋者。皆于州县陈 牒寺观。然后依数听去。二十九日敕。佛教者在于清净 。存乎利益。今两京城内。寺宇相望。凡欲归依。足申 礼敬。如闻坊巷之内。开铺写经。公然铸佛。自今已后 。村坊街市等。不得辄更铸佛写经为业。须瞻仰尊容者 。任就寺礼拜。须经典读诵者。勒于寺赎取。如经本少 。僧为写供。诸州寺观。亦宜准此。

十二年六月二十六日。敕有司。试天下僧尼年六十已 下者。限诵二百纸经。每一年限诵七十三纸。三年一试 。落者还俗。不得以坐禅对策义试。诸寺三纲统。宜入 大寺院。

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敕。朕先知僧徒至弊。故预塞其 源。不度人来。向二十余载。访闻在外。有二十已下小 僧尼。宜令所司。及府县检责处分。又曰。惟彼释道。 同归凝寂。各有寺观。自宜住持。如闻远就山林。别为 兰若。兼亦聚众。公然往来。或妄说生缘。辄在俗家居 止。即宜一切禁断。

天宝五载二月二十五日。京兆尹萧炅奏。私度僧尼等 。自今已后有犯。请委臣府司。男夫并一房家口。移隶 碛西。

会昌五年七月。中书门下奏。以天下废寺铜像。及钟 磬等委诸道铸。事具泉货门。其 月。又奏天下士庶之家。所有铜像。并限敕到一月内送 官。如违此限。并准盐铁使旧禁铜条件处分。其土木等 像。并不禁。所由不得因此扰人。其京城及畿内诸县。 衣冠百姓家。有铜像并望送纳京兆府。自拆寺以来。应 有铜像等。衣冠百姓家收得。亦限一月内陈首送纳。如 辄有隐藏。并准旧条处分。敕旨。宜依。八月。中书门 下奏。诸道废毁寺铁像。望令所在销为农器。□石之像 。望令销付度支。敕旨。依。

六年八月敕。准今年五月三日赦书节文。如缘脩饰佛 像。但用土木。足以致敬。不得用金银铜铁。及宝玉等 。如有犯衣冠。录名闻奏。

  燃灯

先天二年二月。胡僧婆陀请夜开城门。燃灯百千炬。三 日三夜。皇帝御延喜门。观灯纵乐。凡三日夜。左拾遗 严挺之上疏曰。窃惟陛下孜孜庶政。业业万几。盖以天 下为心。深戒安危之理。奈何亲御城门。以观大酺。累 日兼夜。臣愚窃所未喻。且臣卜其昼。未卜其夜。史册 攸传。君举必书。帝王重慎。今乃暴衣冠于上路。罗伎 乐于中宵。陛下反朴复古。宵衣旰食。不矜细行。恐非 圣德所宜。臣以为不可一也。谁何警夜。代鼓通晨。以 备非常。古之善教。今陛下不深惟戒慎。轻违动息。重 门弛禁。巨猾多徒。倘有跃马奔车。厉声骇叫。一尘清 览。有轸宸衷。臣以为不可二也。陛下北宫多暇。西牖 暂陟。青春日长。已积埃尘之弊。紫微漏永。重穷歌舞 之乐。倘有司跛倚。下人饥倦。以陛下近犹不恤。圣情 攸关。岂不凛然祗畏。臣以为不可三也。伏望昼尽欢娱 。暮令休息。务斯兼夜。恐无益于圣朝。惟陛下裁择。

开元二十八年。以正月望日。御勤政楼。宴群臣。连 夜燃灯。会大雪而罢。因命自今常以二月望日夜为之。

天宝三载十一月敕。每载依旧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开 坊市燃灯。永为常式。

  病坊

开元五年。宋璟奏。悲田养病。从长安以来。置使专知 。国家矜孤恤穷。敬老养病。至于安庇。各有司存。今 骤聚无名之人。着收利之便。实恐逋逃为薮。隐没成奸 。昔子路于卫。出私财为粥。以饲贫者。孔子非之。乃 覆其馈。人臣私惠。犹且不可。国家小慈。殊乖善政。 伏望罢之。其病患人。令河南府按此分付其家。

会昌五年十一月。李德裕奏云。恤贫宽疾。着于周典 。无告常馁。存于王制。国朝立悲田养病。置使专知。 开元五年。宋璟奏悲田乃关释教。此是僧尼职掌。不合 定使专知。元宗不许。至二十二年。断京城乞儿。悉令 病坊收管。官以本钱收利给之。今缘诸道僧尼。尽已还 俗。悲田坊无人主领。恐贫病无告。必大致困穷。臣等 商量。悲田出于释教。并望改为养病坊。其两京及诸州 。各于录事耆寿中。拣一人有名行谨信。为乡里所称者 。专令勾当。其两京望给寺田十顷。大州镇望给田七顷 。其他诸州。望委观察使量贫病多少给田五顷。以充粥 食。如州镇有羡余官钱。量予置本收利。最为稔便。敕 。悲田养病坊。缘僧尼还俗。无人主持。恐残疾无以取 给。两京量给寺田拯济。诸州府七顷至十顷。各于本置 选耆寿一人勾当。以充粥料。

  僧籍

天下寺五千三百五十八。僧七万五千五百二十四。尼五 万五百七十六。两京度僧尼。御史一人莅之。每三岁。 州县为籍。一以留州县。一以上祠部。

新罗日本僧入朝学问。九年不还者。编诸籍。

会昌五年。敕祠部检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数。凡寺四千 六百。兰若四万。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

  大秦寺

贞观十二年七月。诏曰。道无常名。圣无常体。随方设 教。密济群生。波斯僧阿罗本。远将经教。来献上京。 详其教旨。元妙无为。生成立要。济物利人。宜行天下 所司。即于义宁坊建寺一所。度僧廿一人。

天宝四载九月。诏曰。波斯经教。出自大秦。传习而 来。久行中国。爰初建寺。因以为名。将欲示人。必修 其本。其两京波斯寺。宜改为大秦寺。天下诸府郡置者 。亦准此。

  摩尼寺

贞元十五年四月。以久旱。令摩尼师祈雨。

元和二年正月庚子。回纥请于河南府太原府置摩尼寺 。许之。

会昌三年敕。摩尼寺庄宅钱物。并委功德使及御史台 京兆府差官检点。在京外宅修功德回纥。并勒冠带。摩 尼寺委中书门下条疏奏闻。
 
 
 

唐会要卷五十

  尊崇道教

武德三年五月。晋州人吉善。行于羊角山。见一老叟。 乘白马朱鬣。仪容甚伟。曰。谓吾语唐天子。吾汝祖也 。今年平贼后。子孙享国千岁。高祖异之。乃立庙于其 地。干封元年三月二十日。追尊老君为太上元元皇帝。 至永昌元年。却称老君。至神龙元年二月四日。依旧号 太上元元皇帝。至天宝二年正月十五日。加太上元元皇 帝号为大圣祖元元皇帝。八载六月十五日。加号为大圣 祖大道元元皇帝。十三载二月七日。加号大圣高上大道 金阙元元皇帝。

开元二十九年正月。河南采访使汴州刺史齐澣奏。伏 以至道冲虚。生人宗仰。未免鞭挞。孰瞻仪型。其道士 僧尼女冠等。有犯。望准道格处分。所由州县官。不得 擅行决罚。如有违越。请依法科罪。仍书中下考。敕旨 。宜依。五月。上梦元元告以休期。因令图写真容。分 布天下。

天宝元年正月七日。陈王府参军田同秀上言。元元皇 帝降于丹凤门之通衢。告赐灵符。在尹喜之故宅。上遣 使就函谷故关令尹喜台西得之。于是置元元皇帝庙于大 宁坊西南角。东都置于积善坊临淄旧邸。庙 初成。命工人于大白山砥石为元元皇帝圣容。又采白石 为元宗圣容。侍立于元元皇帝之右。衣以王者兖冕之服 。又于像东设立白石。为李林甫陈希烈像。林甫犯事。 又改刻石为杨国忠代焉。至德中。克复上都。尽毁瘗之 。

其年二月二十日。敕曰。古今人表。元元皇帝升入上 圣。自今已后。每有荐新。先献元元庙。其缘告享所奏 乐。宜令所司详定奏闻。并差宗正寺官一员。及差户洒 埽。两京崇元学。各置博士助教一员。学生一百人。资 荫正同国子学例。每祠享所齐郎。便以学生充当。

其年五月。宰臣奏。两京及诸郡崇元学生。准开元二 十九年正月二十五日制。前件举人。合习道德南华通元 冲虚四经。又准天宝元年二月二十九日制。改庚桑子为 洞灵真经。准请条补。崇元学生亦合习读。其洞灵真经 。人闲少本。臣近令诸观寺寻访。道士全无习者。本既 未广。业实难成。并通元冲虚二经。亦恐文字不定。元 教方阙。学者宜精其洞灵等三经。望付所司。各写千卷 。较定讫。付诸道采访使颁行。其贡举司及两京崇元学 生。亦望各付一本。今冬。崇元学生望且准开元二十九 年正月诏条考试。其洞灵真经等。请待业成后准试。从 之。其年六月敕。大道先于两仪。天地生于万物。是以 圣哲之后。咸竭其诚。今后应缘国家制命。表疏簿书。 及所试制策文章。一事已上。语指道教之事。及天地干 坤之字者。并一切平阙。宜宣示中外。

其年九月二十五日敕。两京元元庙。改为太上元元皇 帝宫。天下准此。至二年三月十二日制。圣祖所理。本 在诸天。将欲降灵。固宜取象。况惟帝号。岂可名宫。 其在京元元宫宜改为太清宫。东都改为太微宫。天下诸 郡改为紫极宫。

二年二月敕。两京元元宫。及道院等。宜委崇元馆大 学士都检校。务在精修。勿令喧杂。仍不更隶宗正。其 道士等名籍。任依常式。

其年三月十一日敕。古之制礼。祭用质明。义既取于 尚幽。情实缘于既没。我圣祖澹然常在。为道之宗。既 殊有尽之期。须展事生之礼。自今已后。每圣祖宫有昭 告。宜改用卯时已前行礼。

四载四月十七日敕。比太清宫行事官。皆具冕服。及 奏乐未易旧名。并告献之时。仍陈策祝。既非事生之礼 。皆从降神之仪。且真俗殊伦。幽明异数。理有非便。 亦在从宜。自今已后。每太清宫行礼官。宜改用朝服。 兼停祝版。改为青词于纸上。其告献辞。及新奏乐章。 朕当别自修撰。仍令所司具议仪注奏闻。

十三载正月十二日。令有司每至春日。则修荐献上香 之礼。仍永为常式。

上元二年正月。置漆园监官生员。

兴元元年十二月十九日。诏以太常卿亚上香。光禄卿 终上香。改三礼拜为再拜。

贞元元年正月二日。敕荐享太清宫。亚献太常卿充。 终献光禄卿充。仍永为常式。

元和九年二月。内出道教神仙图像经法九舆。以赐兴 唐观。

长庆二年五月敕。诸色人中。有情愿入道者。但能暗 记老子经。及度人经。灼然精熟者。即任入道。其度人 经。情愿以黄庭经代之者。亦听。宣令所司。具令立文 状条目。限降诞月内投名请试。今年十月内试毕。

宝历元年。上有事于南郊。将谒太清宫。长安县主簿 郑翦时主役于御院。忽于县之西隅。见一白衣老人云。 此下有井。正道真皇帝过路。汝速识之。不然罪在不测 。翦惶惧。领役人修之。其处已陷数尺。命发之。则古 井存焉。惊顾之际。已失老人所在。始悟神告。默不敢 告。展转传布。功德使护军中尉刘宏规。以事上闻。上 既至宫朝献毕。赴南郊。于宫门驻马。宰臣及供奉官。 于马前蹈舞称贺。遂命翰林学士兵部侍郎韦处厚撰记。 令起居郎柳公权书石。置于井之上。以表神异。其名曰 圣瑞感应记。乃赐翦绯鱼袋。

会昌元年二月十五日敕。元元皇帝降诞日。近览天宝 二年敕。我圣祖澹然常在。为道之宗。既殊有尽之期。 须展事生之礼。今太清宫荐告。皆用朝谒之仪。即降诞 昌辰。理难停废。宜改为降神圣节。休假百官。庶表贻 谋之庆。以申严敬之诚。

其年六月。道士赵归真等八十一人入内。于三殿造九 天道场。便令上食供食。驾幸三殿九天坛道场受箓。

其月。右拾遗王哲进状。请度进士明经为道士。不从 。

其月。左补阙刘彦谟谏求仙事。贬河南府户曹参军。

二年十一月。以道士赵归真为归道门两街都教授博士 。时。武宗志学神仙。归真乘间排毁释 氏。言非中国之教。宜尽去之。帝然之。乃澄汰天下僧 尼。

五年九月。敕取东都宏圣寺。改修太微宫。

其年十月。敕传度道门法箓归衡岳道士刘元靖。可加 银青光禄大夫。充崇元馆学士。仍赐号广成先生。

其年十一月。东都留守奏。太微宫毕。元元馆真容。 即欲移就。元宗真像。便合从迁。伏以圣祖尊崇。严奉 须备。移动之日。宜择良辰。伏乞天恩。降敕有司择日 。奉敕。宜令所司择日闻奏。

六年十月。中书门下奏。东都新置太微宫初成。元元 皇帝玉圣容。元宗肃宗玉真容。今已就位。望差右散骑 常侍裴泰章充使荐献。从之。

其年九月。衡岳道士赐紫刘元靖奏。皇帝十月十五日 授三洞法箓。请禁断屠钓。百司不决死刑。伏请宣下。 敕旨。从之。十月十一日至十八日。禁断。

大中元年二月。道门威仪□元表。赐谥通元先生。

  观

龙兴观 崇教坊。贞观五年。太子承干有疾。敕道士秦 英祈祷。得愈。遂立为西华观。垂拱三年。改为金台观 。神龙元年。又改为中兴观。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复改 为龙兴观。

昊天观 全一坊地。贞观初。为高宗宅。显庆元年三 月二十四日。为太宗追福。遂立为观。以昊天为名。额 高宗题。

东明观 普宁坊。显庆元年。孝敬升储后所立。

宏道观 尽一坊地。本修仁坊。旧有隋国子学。及右 屯卫大将军麦铁杖宅。显庆二年。尽并一坊为雍王第。 王升储后。永隆元年八月。立为观。

太平观 大业坊。本徐王元礼宅。太平公主出家。初 以颁政坊宅为太平观。寻移于此。公主居之。时颁政坊 观改为太清观。

光天观 务本坊。本司空房元龄宅。景龙二年闰九月 十三日。韦庶人立为观。名翊圣观。景云二年。改为景 云女冠观。天宝八载。改为龙兴道士观。至德三载。改 为光天观。

景云观 修业坊。景龙二年。韦庶人立为翊圣观。景 云元年。改名景云观。景龙三年四月。大理少卿卢怀慎 上疏曰。伏准去年闰九月十三日敕。宜于两京及荆扬益 蒲等州。各置景云翊圣等观。图样内出。候农隙起作者 。近闻所在。已有起作。率计一观。将数万功。并而言 之。为役凡几。日计未见其损。岁终或受其弊。谨据元 敕。重人遵道。式稽老氏无为者。养神亦何在其速就哉 。又月令云。日短至。可以伐木。今孟夏而采斫林薮。 夭害昆虫。既违顺时之宜。且非好生之义。夫修建塔庙 。不在朝夕。务兹稼穑。如救水火。安可急其所闲。有 妨农要。伏望天恩。重申前敕。使移此功力。咸勤播殖 。待及有秋。式遵揆日。又诸州申请。欲用当处官钱。 既违成规。亦不可允。

景龙观 崇仁坊。本申国公高士廉宅。西北方金吾卫 。神龙元年。并为长宁公主宅。韦庶人败后。遂立为观 。仍以中宗年号为名。

福唐观 崇业坊。本新都公主宅。景云元年。公主子 武仙官出家为道士。立为观。

金仙观 辅兴坊。景云元年十二月十七日。睿宗为第 八女西宁公主入道立为观。至二年四月十四日。为公主 改封金仙。所造观便以金仙为名。

玉真观 辅兴坊。与金仙观相对。本工部尚书窦诞宅 。武后时为崇先府。景云元年十二月七日。为第九女昌 隆公主立为观。二年四月十日。公主改封玉真。所造观 便以玉真为名。谏议大夫宁悌原曰。臣观老尚虚无。释 崇寂灭。义极幽元之旨。思游通方之外。故入道流者。 则虚室生白。静虑元门。该释教者。则春池得宝。澄心 静域。然后法贯群有。道垂兼济。过此以往。莫非邪教 。其鬻贩先觉。诡饰浮言。以复殿为经坊。用层台为道 法。皆无功于元虑。诚有害于生人。梁武靡报于前。先 朝殷鉴非远。咸耳目所接。黎元愤咎。伏以公主入道。 京城置观。虽昭报之诚。有切于天旨。而社稷之计。难 逾于安人。若使广事修营。假饰图像。尽宇内之功力。 倾万国之资储。为福则靡效于先朝。树怨则取谤于天下 。又自隋室以降。寺观已多。禅定东明之域。足受缁黄 之众。更为建立。罕见其宜。后失请收。前弊未远。上 览而善之。

景云二年。金仙玉真二公主入道。制各造一观。左散 骑常侍魏知古谏曰。陛下为公主造观。将树功德。以祈 福佑。季夏之月。兴土功。犯时令。欲益反损。何功德 之有焉。况两观之地。皆百姓之宅。卒然逼迫。令其转 移。扶老携幼。投窜无所。剔椽发瓦。吁嗟道路。乖人 事。违天时。起无用之作。崇不急之务。群心摇摇。众 口藉藉。陛下为人父母。何以安之。臣愚必以为不可。 伏愿俯顺人心。仰稽天意。降德音。下明敕。速罢力役 。收之桑榆。则天下幸甚。吏部员外郎崔莅上奏曰。伏 承陛下缘两公主造观。可为尊德敬道矣。割慈忍爱。上 为七圣崇福。下为万邦作因。岂不愿神力潜资。灵功密 佑。社稷永固。宗庙长存者乎。臣谓功夺其成。凶与其 败。宁邦致乱。修福招殃。何则。季夏事殷。时多禁忌 。斩木发土。移石开山。非直苦人。必是伤物。欲益反 损。求安乃危。臣知其否。未见其可。然则救犯不暇。 何福助之有焉。且季夏者。土德正王之月。炎阳方暑之 月。草木茂盛之月。昆虫繁育之月。天地郁蒸之月。黍 稷锄耨之月。夫土德正王之月。不可发泄地气。恐犯时 禁。则必有天殃。有天殃则人心不附。祸乱作矣。炎阳 方暑之月。不可兴动版筑。恐致霖潦。必无成功。无成 功则人力不存。怨望结矣。草木茂盛之月。不可以斩伐 山林。恐非坚实。则速蠹败。速蠹败则人劳不衷。奖劝 阻矣。昆虫繁育之月。不可以穿凿原隰。恐乖恻隐。乖 恻隐则必生灾变。生灾变则人业不安。逃亡众矣。天地 郁蒸之月。不可以徭役丁夫。恐为痁疠。则必多夭枉。 多夭枉则人情不乐。风俗离矣。黍稷锄耨之月。不可以 妨夺农桑。恐伤禾稼。则必阙岁计。阙岁计则食用不足 。盗贼聚矣。行此六者。谓之六殃。书曰。德惟善政。 政在养人。传曰。新作南门。书不时也。又曰。凡土功 。龙见而兴。务成事也。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 至而毕。此言功作从时者。所以顺于天地也。诗曰。定 之方中。作为楚宫。此言宫室合时也。礼曰。季夏之月 。树木方盛。无有斩伐。无摇养气。不可以兴土功。妨 农事。则有天殃。违此四者。谓之四犯。陛下营两观而 降六殃。损万人而招四犯。欲将致理。不亦难乎。臣望 顺时从人。休功罢役。候定中以建事。占水正而修栽。 所冀天地鬼神降福。臣闻汉明帝永平三年。夏大旱。是 时大起宫室。尚书仆射钟离意。免冠上疏曰。昔成汤遭 旱。以六事自责。政不节耶。使人疾耶。宫室营耶。女 谒盛耶。苞苴行耶。谗夫昌耶。窃见此宫大作。人失农 时。此所谓宫室营也。自古非苦宫室小狭。直患人不安 宁。须应天心。请罢劳役。帝善而从之。诸作减省。即 日澍雨。今者虽非宫室起功。终是观寺兴造。伏望俯从 臣请。待冬初。庶得伐木各宜。役功无犯矣。必以天文 征应。神理须然。用厌禨祥。事资兴建。与其积怨伤国 。孰若施恩养人。往者。宋景一言。荧惑犹能退舍。但 今陛下从谏。凶咎定不为灾。中书舍人裴漼上疏曰。臣 按礼记春秋。月令曰。无聚大众。无起大役。不可兴土 功。恐妨农事。若号令乖戾。役使不时。则人加疾疫之 危。国有水旱之变。此五行之必应也。今自春将夏。时 雨愆期。下人忧心。莫知所出。陛下虽有哀矜之旨。两 都仍有寺观之作。时旱之应。实此之由。且春令告期。 东作方始。正是丁壮就功之日。而土木方兴。臣恐所妨 尤多。所益甚少。耕夫蚕妾。饥寒之源。故春秋庄公三 十年。冬不雨。五行传以为不时作南门。劳人兴役。伏 望陛下降明诏。发德音。顺天时。副人望。两京公私营 造。及诸司市木。并请且停。则苍生幸甚。右补阙辛替 否上疏曰。正往见明诏。自今已后。一依贞观故事。且 贞观之时。岂有今日之造寺营观。加僧尼道士。益无用 之劳。行不急之务。而乱政者也。臣闻出家修道。不参 人事。专其身心。以虚淡为高。以无为为妙。依两卷老 子。视一躯天尊。无欲无营。不损不害。何必璇台玉树 。宝像珍龛。使人困穷。然后为道哉。伏愿陛下以两观 之财。为公主贷贫乏。填府库。则公主之福德无穷矣。 不然。臣恐下人怨望。不减于前朝矣。太极元年四月十 七日制。为金仙玉真出家造观。报先慈也。外议不识朕 意。书奏频烦。将为公主所置。共造两观宜停。其观便 充金仙玉真公主邑司。令窦怀贞检校所有财物。瓦木一 事已上。附公主邑司收掌。朕别更创造。终不烦劳百姓 。此度修营。公私无损。若有干误。当置严刑。大理少 卿韦凑上表曰。臣窃计即时库物。如此日常用。备支一 世。殊恐不足。而观寺兴功。土木所料。动支钜万。更 空竭之。必不支一世矣。今所造观寺者。盖谓为善造福 。将以禳害延祥也。以臣寡闻。稽诸史策。人君修德。 有异于是。昔殷太戊时。桑谷合生于朝。七日大拱。太 戊问于伊陟。陟曰。臣闻妖不胜德。帝其修德。太戊惧 。早朝晏退。务抚百姓。三年。远方重译而至者十六国 。桑谷自枯死。殷道中兴。此岂由造寺观哉。宋景公时 。荧惑守心。公召子韦而问焉。子韦曰。祸当君。虽然 。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理国家也。无宰相谁乃 为之理乎。曰。可移于人。曰。人死。寡人将谁为君乎 。曰。可移于岁。曰。岁饥馑。人必死。为人君而杀其 人。谁以我为君乎。韦曰。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 君。荧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当一年。君延年二十 一矣。果如子韦之言。此由仁发于衷。亦非造寺观也。 且修德者。跻仁寿于万姓。不徇私于一己。任忠直。退 谄谀。轻其赋。省其役也。自陛下御极。修之久矣。何 灾不禳。何祥不至。而欲忽生灵之命。崇栋宇于空祠。 适足妨名。何益圣德。此臣窃为陛下不取也。况道德之 崇兴者乎。元元皇帝其经曰。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 身而身存。又曰。我好静而人自正。我无事而人自富。 又曰。人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人之难理。以其上之 有为。以皆抱素守真。薄己厚物。轻税节用。清净无为 之旨也。今欲困人病国。峻宇雕墙。思竭班输。饰穷壮 丽。以希至道。其可得乎。次有驾鹤登天。骖龙上汉。 玉京金阙。自建于神功。紫府清都。不资于人力。广为 廊庑。又何益哉。近古修黄老术者。汉之文景。岂造观 乎。寡欲清心。爱人省费。此得之矣。臣伏见敕停西观 。以救农时。可谓为得矣。今承使司市木仍旧。又太清 观内所费不停。诸观修营。见将钱物。农工所急。虽轸 皇情。国用将空。未闻天听。度支一失。天下不安。臣 忝职司。敢忘宁寝。窦怀贞族弟詹事府司直维金。先谓 怀贞曰。兄位极台衮。当思献可替否。以辅明主。奈何 校量瓦木。厕迹工匠之闲。欲令海内何所瞻仰。怀贞不 能对。及尹思正为将作大匠。怀贞调发夫匠。思正减之 。怀贞大怒。思正曰。公盛兴土木。害及黎元。受小人 之谮。轻辱朝臣。今日之事。不能苟免。请从此辞。拂 衣而去。杜门不出。上闻。特令视事。及怀贞被诛。代 怀贞为御史大夫。

咸宣观 亲仁坊。本是睿宗藩国地。开元初。置昭成 肃明皇后庙。号仪坤。后昭成迁入太庙。开元四年九月 八日敕。肃明皇后前于仪坤庙安置。二十一年五月六日 。肃明皇后祔入太庙。遂为道士观。宝历元年五月。以 咸宣公主入道。与太真观换名焉。

太真观 道德坊。本隋秦王浩宅。

都元观 道德坊。本隋秦王浩宅。天后朝置永昌县。 神龙元年。县废。遂为长宁公主宅。景云元年。置道士 观。开元五年。金仙公主居之。改为女冠观。十年七月 。改为都元观。

安国观 正平坊。本太平公主宅。长安元年。睿宗在 藩国。公主奉焉。至景云元年。置道士观。仍以本衔为 名。十年玉真公主居之。改为女冠观。

元都观 本名通达观。周大象三年。于故城中置。隋 开皇二年。移至安善坊。元都观有道士尹崇。通三教。 积儒书万卷。开元年卒。天宝中。道士荆朏。亦出道学 。为时所尚。太尉房琯每执师资之礼。当代知名之士。 无不游荆公之门。初。宇文恺置都。以朱雀门街南北尽 郭。有六条高坡。象干卦。故于九二置宫阙。以当帝之 居。九三立百司。以应君子之数。九五贵位。不欲常人 居之。故置元都观兴善寺以镇之。

三洞观 醴泉坊。本灵应道士观。开皇七年立。贞观 二十三年。朱崇坊移换于此。

清虚观 丰邑坊。隋开皇七年。文帝为道士吕师辟谷 炼气。故以清虚为之名。

天长观 侍贤坊。本名会圣观。隋开皇七年。文帝为 秦孝王俊所立。开元二十八年。改千秋观。天宝七载。 改名天长观。

五通观 安定坊。隋开皇八年。为道士焦子顺能役鬼 神。告隋文受命之符。及立。隋授子顺开府柱国。辞不 受。常咨谋军国。帝恐其往来疲困。每遣近宫置观。以 五通为名。旌其神异也。号焦天师。

崇真观 新昌坊。本李齐古宅。开元初置立。

兴唐观 长乐坊。本司农园地。开元十八年造观。其 时有敕。令速成之。遂拆兴庆宫通干殿。造天尊殿。取 大明宫乘云合造门屋楼。白莲花殿造精思堂屋。拆甘泉 殿造老君殿。

昭成观 颁政坊。本杨士建宅。咸亨元年九月二十三 日。皇后为母度太平公主为女冠。因置观。初名太清观 。寻移于大业坊。垂拱二年。遂改为魏国观。载初元年 。改为崇福观。开元二十七年。为昭成皇后追福。改为 昭成观。

九华观 通义坊。开元二十八年。蔡国公主舍宅置。 其地本左光禄大夫李安远宅。开元初。为左羽林大将军 李思顺宅。

玉芝观 延福坊。本越王贞宅。为新都公主宅。公主 舍宅为新都寺。废为郯王府。天宝二年立。名为玉芝观 。

新昌观 崇业坊。天宝六载。新昌公主因驸马萧衡亡 。奏请度为女冠。遂立此观。

华封观 平康坊。天宝七载。永穆公主出家。舍宅置 观。其地西北隅。本梁公姚元崇宅。以东即太平公主宅 。其后敕赐安西都护郭虔曜。今悉并为观。号华封。

元真观 崇仁坊。东半以左。仆射高士廉宅。西北隅 。左金吾卫。神龙中。为长宁公主宅。又吞人数十屋。 主既承恩。盛加雕饰。朱楼绮阁。惊绝一时。韦氏败后 。公主随夫外住。遂奏为景龙观。初欲出卖。官估木二 十万。山池仍不为数。天宝十三载。改为元真观。

福祥观 布政坊。本开府窦瑊宅。天宝十三载置。

宗道观 永崇坊。本兴信公主宅。卖与剑南节度使郭 英乂。其后入官。大历十二年。为华阳公主追福。立为 观。元和八年七月。命中尉彭忠献帅徒三百人。修兴唐 观。赐钱十万。使壮其旧制。其观北拒禁城。因是开复 道为行幸之所。是日。又命以内库绢千匹。茶千斤。为 兴唐观复道夫役之赐。又以庄宅钱五十万。杂谷千石。 充修斋醮之费。

  杂记

永徽四年四月敕。道士女冠僧尼等。不得为人疗疾。及 卜相。

文明元年二月十一日。金阙亭置一女冠观。并度内人 。奉天宫置一道士观。芳桂万全等各为僧寺。各以旧宫 为名。

其年九月。册元元皇帝妻为先天太后。尊像于老君庙 所。

先天二年五月十四日。敕王公以下。不得辄奏请将庄 宅置寺观。

开元九年十二月。天台山道士司马承员上言。今五岳 神祠。山林之神。非正真之神也。五岳皆有洞府。有上 清真人降任其职。山川风雨。阴阳气序。是所理焉。冠 冕章服。佐从神仙。皆有名数。请别立斋祠之所。上奇 其说。因敕五岳。各置真君祠一所。

二十二年十月十三日诏。道家三元。诚有科戒。朕尝 精意久矣。而物未蒙福。今月十五日。是下元斋日。禁 都城内屠宰。自今已后。及天下诸州。每年正月七月十 月三元日。十三日至十五日。并官禁断屠宰。

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敕。每年春季。镇金龙王殿功德 事毕。合献投山水龙璧。出日。宜差散官给驿送。合投 州县。便取当处送出。准式投告。

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七日。敕诸州元元皇帝庙。自今已 后。每年二月降生日。宜准西都福唐观。一例设斋。

二十六年六月一日。敕每州各以郭下定形胜观寺。改 以开元为额。至天宝元年四月八日。开元观主李昭宗奏 。本观先是清都观。敕改为开元观。属元元降符。陛下 加号。往年改额。题开元文字。今日崇号。合兼天宝之 名。其额望请改为大唐开元天宝之观。敕依。其天下诸 州开元观。并加天宝字。

二十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敕。祠部奏。诸州县行道散斋 观寺。准式。以同华等八十一州郭下僧尼道士女冠等。 国忌日各就龙兴寺观行道散斋。复请改就开元观寺。敕 旨。京兆河南府。宜依旧观寺为定。唯千秋节及三元行 道设斋。宜就开元观寺。余依。至贞元五年八月十三日 。处州刺史齐黄奏。当州不在行香之数。乞伏同衢婺等 州行香。敕旨。依。其天下诸上州。未有行香处。并宜 准此。仍为恒式。

二十九年九月七日敕。诸道真容。近令每州于开元观 安置。其当州及京兆河南太原等诸府有观处。亦各令本 州府写貌。分送安置。天宝三载三月。两京及天下诸郡 。于开元观开元寺。以金铜铸元宗等身。天尊及佛各一 躯。

天宝元年二月二十二日敕文。追赠庄子南华真人。所 著书为南华真经。文子。列子。庚桑子。宜令中书门下 更讨论奏闻。至其年三月十九日。宰臣李林甫等奏曰。 庄子既号南华真人。文子请号通元真人。列子号冲虚真 人。庚桑子号洞灵真人。其庄子。文子。列子。庚桑子 。并望随号称。从之。

二年三月二十八日。上亲祠元元皇帝庙。追尊元元皇 帝父周上御史大夫。复追尊为先天太上皇。母益寿氏号 先天太后。

其年十二月二十日。太子宾客贺知章。请为道士。还 乡。舍会稽宅为千秋观。至七年八月十五日。敕两京及 诸郡所有千秋观寺。宜改天长名。

四载十月二十三日诏。其坟籍中有载元元皇帝及南华 真人旧号者。并宜改正。其余编录经义等书。宜以道德 经在诸经之首。南华等经。不宜编列子书。

五载二月十三日。太清宫使门下侍郎陈希烈奏。大圣 大祖元元皇帝以二月十五日降生。既是吉辰。请四月八 日佛生日。准令休假一日。从之。

六载五月十三日。后汉张天师。册赠太师。梁贞白先 生陶宏景册赠太保。

八载闰五月五日制。文宣王与圣祖同时。俱为教首。 虽考言比德。理在难明。而问礼序经。迹亲授受。思广 在三之义。用崇德一之尊。宜于太清太微宫圣祖前。更 立文宣王道像。与四真列侍左右。

其年八月二十日。司封奏。道士籍每一载一度。永为 恒式。

至德二载十一月二十七日敕。道士女冠。宜依前属司 封。

贞元七年四月。吉州刺史阎采上言。请为道士。从之 。赐名遗荣。

元和二年二月诏。僧尼道士。同隶左右街功德使。自 是祠部司封。不复关奏。

其年三月诏。男丁女工。耕织之本。雕墙峻宇。耗蠹 之源。天下百姓。或冒为僧道士。苟避徭役。有司宜备 为科制。修例闻奏。

大中五年五月。河中节度使郑先奏。永乐县道士侯道 华上升。诏改所居道净院为升仙院。仍赐帛五百疋。以 饰廊房。

八年八月。敕改望仙台为文思院。始会昌中。武宗好 神仙之事。于大明宫筑台。号曰望仙。及上即位。杀赵 归真以惩其弊。是年。复命葺之。右补阙陈嘏抗论。立 罢修营。遂改为文思院。

十一年九月。上命中使齎诏。就罗浮山迎道士轩辕集 。左拾遗王谱。右拾遗薛廷杰。上疏极谏。上谓宰相崔 慎由曰。为朕言于谏臣。虽少翁栾大复生。不能相惑。 但闻轩辕生高士。欲与之一言尔。至十二年正月。至京 师。上召入禁中。谓曰。长生可致乎。对曰。彻声色。 去滋味。哀乐如一。德施周给。自然与天地合德。何必 别求长生耶。上深嘉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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