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言义疏

 

法言义疏十一

    五百卷第八〔注〕夫言者,所 以通理也。五百岁一圣,非经通之言,故辨其惑罔之迷 也。

  或问:“五百岁而圣人出,有诸?”〔 注〕孟轲、史迁皆有此言。曰:“尧、舜、禹,君 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也而处。汤、孔子数百 岁而生。因往以推来,虽千一不可知也。”〔 注〕千岁一人,一岁千人,不可知也。〔疏〕“五百岁 而圣人出”者,孟子云:“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 有名世者。”又云:“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若 禹、皋陶则见而知之,若汤则闻而知之。由汤至于文王 五百有余岁,若伊尹、莱朱则见而知之,若文王则闻而 知之。由文王至于孔子五百有余岁,若太公望、散宜生 则见而知之,若孔子则闻而知之。”赵注云:“言五百 岁圣人一出,天道之常也。亦有迟速,不能正五百岁, 故言有余岁也。”是古有是言,故以为问。“尧、舜、 禹,君臣也而并;文、武、周公,父子也而处。汤、孔 子数百岁而生”者,吴云:“尧、舜、禹三圣相并,后 数百年始生汤。文、武、周公三圣同处,后数百年始生 孔子。先则比年而三圣,后则远年而一圣。”司马云: “汤上距禹,下距文王,孔子上距周公,皆数百岁。” “因往以推来,虽千一不可知也”者,俞云:“千谓千 岁,一谓一岁。从其极疏者言之,或千岁而生一圣人; 从其极数者言之,或一岁而生一圣人。故曰虽千一不可 知也。”按:承上文“五百岁而圣人出”为言,故省其 辞。犹云虽千岁而圣人出,或一岁而圣人出,不可知也 。千岁而圣人出,因汤、孔子之例推之;一岁而圣人出 ,因尧、舜、禹、文、武、周公之例推之也。 注“孟 轲、史迁皆有此言”。按:孟子见上引。史记自序云: “先人有言,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孔子卒后, 至于今五百岁,有能绍明世,正易传,继春秋,本诗、 书、礼、乐之际,意在斯乎?意在斯乎?小子何敢让焉 。”是史迁亦有此言也。彼索隐云:“此言略取于孟子 ,而扬雄、孙盛深所不然,所谓多见不知量也。以为淳 气育才,岂有常数?五百之期,何异一息?是以上皇相 次,或以万龄为间,而唐尧、舜、禹比肩并列。降及周 室,圣贤盈朝。孔子之没,千载莫嗣。安在于千年、五 百年乎?”司马贞以子云之驳孟子、史迁为不知量,然 其所论乃全同子云,不知其意之所在也。 注“千岁一 人,一岁千人”。按俞云:“夫圣人之生,必无一岁千 人之理。疑李注本作‘一岁一人’,传写误耳。”

  圣人有以拟天地而参诸身乎!〔 注〕禀天地精灵,合德齐明,是以首拟天,腹拟地,四 支合四时,五藏合五行,动如风雷,言成文章也。〔疏 〕音义:“参诸,七南切。”孔子闲居云:“三王之德 ,参于天地。”郑注云:“参天地者,其德与天地为三 也。”中庸云:“
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 参矣。”朱子集注云:“与天地参,谓与天地并立为三 也。”荀子王制云:“故天地生君子,君子理天地,君 子者,天地之参也。”杨注云:“参,与之相参,共成 化育也。”然则“拟天地而参诸身”,谓效法天地而身 与之为三也。 注“
禀天”至“章也”。按:“四支” ,世德堂本作“四肢”。注意谓圣人比象天地,备天地 之德于一身,身亦天地也。即与天地为三之义。宋咸、 司马皆以此与上章相连说之。宋云:“夫天地之道,或 泰而通,或否而塞。泰则万物阜,否则万化阏,弗一而 常也。夫圣人之道,或生(困学纪闻翁注引作“存”。 )而出,或亡而绝,出则万物遂,绝则万化灭,亦弗一 而常也。是故天地不常泰,亦不常否;圣人不常出,亦 不常绝。杨子因上论圣人之生有以合天地之化,遂为之 言尔。”司马云:“言德与天地参者则为圣人,无疏、 数之期也。”宋注“
天地不常泰”云云,困学纪闻论诸 子尝称之。然圣人拟天地而参诸身,与圣人之生有合天 地之化,义实不同,未可强为傅合。温公谓圣人之出无 疏、数之期,即人皆可以为尧、舜之说。然以解法言此 语,亦是意为增益,非正文固有之义。然则上章论圣人 之生,此章论圣人之德,各为一义,不须穿凿求通。弘 范随文解之,正得杨旨,未可以为非也。

  或问:“圣人有诎乎?”曰:“有。”曰:“焉 诎乎?”曰:“
仲尼于南子,所不欲见也;阳虎,所不欲敬也。见所 不见,敬所不敬,不诎如何?”曰:“卫灵公问陈,则 何以不诎?”曰:“诎身,将以信道也。如诎道而信身 ,虽天下不为也。”〔注〕仲尼之敬阳 虎,杨子之臣王莽,所诎者形也,于神何时挠哉?诸如 此例,学者宜识其旨。〔疏〕“圣人有诎乎”者,音义 :“有诎,与‘屈’同。”按:诎伸字正当作“诎”, 古书多假“屈”为之。“焉诎乎”者,音义:“焉诎, 于虔切。”“仲尼于南子,所不欲见也”者,论语云: “子见南子,子路不说。夫子矢之曰:‘予所否者,天 厌之!天厌之!’”孔子世家云:“孔子过蒲,反乎卫 。灵公夫人有南子者,使人谓孔子曰:‘四方之君子不 辱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寡小君。寡小君欲见。’孔 子辞谢,不得已而见之。夫人在絺帷中,孔子入门,北 面稽首。夫人自帷中再拜,环佩玉声璆然。孔子曰:‘ 吾乡为弗见。见之,礼答焉。’”按:史称是岁鲁定公 卒,则此定公十五年事。孔丛子儒服云:“平原君问子 高曰:‘吾闻子之先君亲见卫夫人南子,信有之乎?’ 答曰:‘昔先君在卫,卫君问军旅焉,拒而不答。问不 已,摄驾而去。卫君请见,犹不能终,何夫人之能觌乎 ?古者大飨,夫人与焉。于时礼仪虽废,犹有行之者, 意卫君夫人飨夫子,则夫子亦弗获已矣。’”孔丛此说 ,乃因坊记有“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故大飨废夫人 之礼”之语而傅会之,而不知其悖于礼乃愈甚也。毛氏 奇龄四书改错云:“诸侯大飨,夫人出行祼献(一), 礼同姓诸侯有之,异姓则否。故礼正义谓:‘王飨诸侯 ,及诸侯自相飨,同姓则后夫人亲献,异姓则使人摄献 。’自缪侯、阳侯以同姓而遭此变,凡后同姓亦摄献。 然则因大飨而见夫人,惟同姓诸侯有。然孔子,鲁之大 夫,卫君夫人安得以待同姓诸侯之礼待之?纵卫君夫人 有其事,孔子安得受之?钱氏坫论语后录乃谓:‘此孔 丛子之说,必有所据。’可谓无识。论语刘疏则云:‘ 南子虽淫乱,然有知人之明,故于蘧伯玉、孔子皆特致 敬。其请见孔子,非无欲用孔子之意。子路亦疑夫子此 见为将诎身行道,而于心不说。正犹公山弗扰、佛肸召 ,子欲往,子路皆不说之比。非因南子淫乱而有此疑也 。’其说似为近是。而谓南子有欲用孔子之意,而孔子 见之,则亦害于理。盖孔子之自蒲反卫,主遽伯玉家, 未尝无仕卫之志。孔子言卫灵公无道,‘而仲叔圉治宾 客,祝鮀治宗庙,王孙贾治军旅。夫如是,奚其丧’, 则犹足用为善。鲁为孔子父母之邦,卫则鲁兄弟之国, 不得志于鲁,犹思行其道于卫。孔子之去鲁而即适卫, 去卫未几而复反者以此。是时卫俗仕于其国有见其小君 之礼,世家所云‘四方之君子欲与寡君为兄弟者,必见 寡小君’,明南子之见异邦之臣,不自孔子始。孔子既 欲仕卫,则依其国俗行之。犹鲁人猎较,孔子亦猎较之 意。故于南子之请虽辞谢,而犹终应之者,以行道之利 天下大,见小君之为非礼小也。若吕氏春秋贵因云:‘ 孔子道弥子瑕见厘(“灵”之音转。)夫人,因也。’ 淮南子泰族云:‘孔子欲行王道,东、西、南、北七十 说而无所偶,故因卫夫人、弥子瑕而欲通其道。’盐铁 论论儒云:‘孔子适卫,因嬖臣弥子瑕以见卫夫人。’ 此乃秦、汉间流俗相传之陋说,不足置辩也。”“阳货 所不欲见也”,世德堂本此句首亦有“于”字。论语云 :“
阳货欲见孔子,孔子不见,归孔子 豚。孔子时其亡也,而往拜之。”孔注云:“阳货,阳 虎也,季氏家臣,而专鲁国之政。欲见孔子,使仕也。 ”刘疏云:“货、虎一声之转,疑‘货’是名,‘虎’ 是字也。”“见所不见,敬所不敬,不诎如何”者,“ 如”犹“而”也,详见经传释词。“曰卫灵公问陈,则 何以不诎”,世德堂本“曰”作“
或曰”。音义:“问陈,直刃切。 ”说文:“敶,列也。”经传多以“陈”为之,俗字作 “阵”。论语云:“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 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明日 遂行。”孔注云:“军陈行列之法也。”世家云:“孔 子既不得用于卫,将西见赵简子。至于河而闻窦鸣犊、 舜华之死也,乃还,息乎陬乡,而反乎卫,入主蘧伯玉 家。他日,灵公问兵陈,孔子曰‘俎豆之事’云云。明 日,与孔子语,见蜚雁,仰视之,色不在孔子,孔子遂 行。”按:此哀公三年,卫灵公末年之事。“诎身,将 以信道也”,曾子固答王深甫书引,“将以”作“所以 ”。音义:“信道,音伸。下同。”按:信即伸之假。 说文:“伸,不屈也。”宋注引孔子曰:“君子之行己 ,可以诎则诎,可以伸则伸。”按:家语屈节解文,“ 诎”今家语作“屈”。“如诎道而信身,虽天下不为也 ”,世德堂本作“不可为也”,焦氏笔乘引同。按:孟 子云:“行一不义,杀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为也。 ”虽天下不为,即虽得天下不为之意,不当有“
可”字。注“所诎者形也”。按: 世德堂本无“者”字。

(一)“祼”字原本作“裸”,形近 而讹,今改。

  圣人重其道而轻其禄,众人重其禄而轻其道。圣 人曰:“于道行与?”众人曰:“于禄殖与?”〔 注〕圣人以行道为务,凡人以禄食为先。〔疏〕“众人 重其禄而轻其道”,世德堂本作“众人轻其道而重其禄 ”。“于禄殖与”者,广雅释诂云:“殖,积也。”国 语晋语韦注云:“殖,蕃也。”注“凡人以禄食为先” 。按:“禄食”疑“
食禄”之误,“食禄”与“行道” 相对也。世德堂作“禄殖”,此涉正文而误。

  昔者齐、鲁有大臣,史失其名。〔 注〕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为大臣也。史失其名者,不 书其名也。曰:“何如其大也?”曰:“叔孙通欲 制君臣之仪,征先生于齐、鲁,所不能致者二人。”〔 注〕高帝时,叔孙通为奉常,欲制君臣之礼。乘乱之余 ,权时之制,不合圣典,虽尽其美,未尽其善,故不能 致之。曰:“若是,则仲尼之开迹诸侯也,非邪? ”曰:“仲尼开迹,将以自用也。〔注 〕欲行其道,制素法也。如委己而从人,虽有规矩 准绳,焉得而用之?”〔疏〕“
昔者齐、鲁有大臣”者,汉书地理 志:“齐郡,秦置,县十二:临淄、昌国、利、西安、 钜定、广、广饶、昭南、临朐、北乡、平广、台乡。” 又:“鲁国,故秦薛郡,高后元年为鲁国。县六:鲁、 卞、汶阳、蕃、驺、薛。”吴云:“迁、固二史皆曰鲁 有两生,而杨谓齐、鲁,岂其接近而言哉?”按:此称 两生曰大臣,故变鲁曰齐、鲁,盖云鲁有大臣,嫌谓春 秋时鲁国,今云齐、鲁,着其为地名,而非国名也。” “叔孙通欲制君臣之仪,征先生于齐、鲁”者,史记叔 孙通传云:“叔孙通者,薛人也,秦时以文学征,待诏 博士。数岁,陈胜起山东,使者以闻。二世召博士、诸 儒生问。叔孙通前曰:‘此特群盗鼠窃狗盗耳,郡守、 尉今捕论,何足忧?’二世喜,拜为博士。叔孙通已出 宫,反舍,迺亡去。之薛,薛已降楚矣。及项梁之薛, 叔孙通从之,败于定陶,从怀王。怀王为义帝,徙长沙 ,叔孙通留事项王。汉二年,汉王从五诸侯入彭城,叔 孙通降汉王,汉王拜叔孙通为博士,号稷嗣君。汉五年 ,已并天下,诸侯共尊汉王为皇帝于定陶,叔孙通就其 仪号。高帝悉去秦苛仪法,为简易。群臣饮酒争功醉, 或妄呼,拔剑击柱。高帝患之。叔孙通知上益厌之也, 说上曰:‘夫儒者难与进取,可与守成,臣愿征鲁诸生 与臣弟子共起朝仪。’高帝曰:‘
得无难乎?’叔孙通曰:‘五帝异 乐,三王不同礼。礼者,因时世人情为之节文者也。故 夏、殷、周之礼所因损益可知者,谓不相复也。臣愿颇 采古礼,与秦仪杂就之。’上曰:‘可试为之,令易知 ,度吾所能行为之。’于是叔孙通使征鲁诸生三十余人 。”司马云:“先生谓宿儒。”按:皇甫士安三都赋序 李注云:“先生,学人之通称也。”学行云:“吾闻先 生相与言则以仁与义。”“所不能致者二人”者,通传 云:“鲁有两生不肯行,曰:‘公所事者且十主,皆面 谀以得亲贵。今天下初定,死者未葬,伤者未起,又欲 起礼乐。礼乐所由起,积德百年而后可兴也。吾不忍为 公所为,公所为不合古,吾不行。公往矣,无污我。’ 叔孙通笑曰:‘若真鄙儒也,不知时变。’”“
是其事也,何如其大也”,世德堂 本“何如”作“如何”。“若是,则仲尼之开迹诸侯也 ,非邪”者,“迹”世德堂本作“迹”,班孟坚典引云 :“铺观二代,洪纤之度,其赜可探也。并开迹于一匮 ,同受侯甸之服。”李注云:“言殷、周二代初皆微( 一),开迹于一匮,并受夏、殷侯甸之服。论语曰:‘ 虽覆一篑。’”是班用开迹字为创业之义。开迹于一匮 ,犹云始于一篑耳。司马长卿封禅文:“后稷创业于唐 尧,公刘发迹于西戎。”子云解嘲云:“公孙创业于金 马,骠骑发迹于祁连。”皆以创业、发迹相偶为文。开 、发同诂,开迹即发迹也。开迹诸侯,谓孔子作春秋, 托王于鲁也。春秋之义,始于乱世,终于太平;始于粗 粝,终于精微。必如鲁两生之说,积德百年而后制礼, 则新王之法托始于隐公者为非矣。“仲尼开迹,将以自 用也”者,自用,谓守先王之道,制作以为后王法。公 羊传哀公篇云:“君子曷为为春秋?拨乱世,反诸正, 莫近诸春秋,则未知其为是与?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 道与?末不亦乐乎,尧、舜之知君子也。制春秋之义, 以俟后圣,以君子之为,亦有乐乎此也。”是其义。“ 如委己而从人,虽有规矩准绳,焉得而用之”者,宋云 :“规矩准绳,犹制度也。”按:谓礼也。言舍己之所 学,而徇当世之所好,虽尝习三代之礼,何所用之?此 亦明不与王莽之制作。吴云:“通制汉仪,得随时之义 。而杨独许此二生者,盖善其恶叔孙之面谀,而杂用秦 仪,且欲自明。杨之志不随莽改作也。” 注“高帝” 至“之礼”。按:汉书百官公卿表:“奉常,秦官,掌 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通传:通 说上起朝仪,在高帝五年;拜太常,在高帝七年。注谓 通为奉常,欲制君臣之礼,先后倒置。此“奉常”字当 作“博士”也。 注“欲行其道,制素法也”。按:孟 子云:“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赵注 云:“孔子惧正道遂灭,故作春秋,因鲁史记,设素王 之法,谓天子之事也。”素法即素王之法之谓。上文“ 若是,则仲尼之开迹诸侯也,非邪?”李注无释。宋云 :“开迹,谓开布其迹于诸侯之国。”吴云:“开,开 说其君臣之义;迹,迹述其礼义之制。”司马云:“以 齐、鲁二生知道不行而不起为是,则仲尼之历聘为非耶 ?”俞云:“国语晋语‘夫乐以开山川之风’,吕氏春 秋乐成篇‘夫开善岂易哉’,韦昭、高诱注并曰:‘开 ,通也。’然则开迹者,通迹也。如鲁两生之不肯行, 则绝迹于汉廷矣,故以孔子之历聘诸侯为通迹也。诸说 皆以开迹为游说之意,其释字义虽不同,而以为历聘诸 侯之事则一。今以封禅文、解嘲、典引证之,开迹犹云 创业,乃当时习用之语。弘范解此句为欲制素法,则亦 必不以开迹诸侯为历聘之事可知。盖此章要旨在论制作 之义,非在论出处之节。或人之问,谓春秋托始鲁隐, 是据乱而作,正与两生所持太平而后制作之说相反,两 生为是,则孔子为非。子云之答,则谓春秋虽据乱而作 ,而其义在述尧、舜之道以俟后圣,乃拨乱而反正,岂 委己而从人也!”

(一)“微”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问:“孔子之时,诸侯有知其圣者与?”曰: “知之。”“知之则曷为不用?”曰:“不能。”曰: “知圣而不能用也,可得闻乎?”曰:“用之,则宜从 之。从之,则弃其所习,逆其所顺,彊其所劣,捐其所 能,冲冲如也。非天下之至,孰能用之?”〔 注〕捐,弃。〔疏〕“孔子之时,诸侯有知其圣者与” ,艺文类聚二十引“其圣”作“孔子圣”,御览四百一 引作“孔子之圣”。论衡讲瑞:“桓君山谓杨子云曰: ‘如后世复有圣人,徒知其才能之胜己,多不能知其圣 与非圣人也。’子云曰:‘诚然。’”故设此问。“曰 知之”者,白虎通圣人云:“圣人未殁时,宁知其圣乎 ?曰:‘知之。论语曰:夫子圣者与?孔子曰:太宰知 我乎?’”“知之则曷为不用”,世德堂本“知之”上 有“曰”字,类聚、御览并引作“若知之”。“弃其所 习”,各本“弃”皆作“弃”。按:治平本于“弃”字 ,前后皆作“弃”。吾子“弃常珍而嗜乎异馔”,先知 “与众弃之”,可证御览引此正作“弃”,今据改。“ 逆其所顺”,类聚、御览引并作“所从”。“彊其所劣 ”,治平本作“强”,御览引同,古字通用。音义:“ 强其,其两切。”按:彊者,贤也,当读平声。管子地 员房注云:“彊,坚也。”广雅释诂云:“贤,坚也。 ”贤、彊同训坚,故贤亦谓之彊。“彊其所劣”,谓贤 其所不肖也。“捐其所能”,音义:“
捐,与专切。”御览引作“损”, 此形近而误。“冲冲”,义见问明。彼谓往来无定,此 谓思虑不决也。“非天下之至,孰能用之”,类聚引同 。音义:“非天下之至,天复本作‘天下之至德’。” 温公从之。世德堂本依集注增“德”字,御览引作“至 圣”。按:此不晓“
至”字之义而妄增者。考工记:“ 覆之而角至。”郑注云:“至犹善也。”管子法法:“ 夫至用民者。”房注云:“至,善也。”然则“
天下之至”犹云“天下之善”,不 必谓至德、至圣也。 注“捐,弃”。按:世德堂本无 此注,治平本“弃”作“弃”,今依钱本。

  或问:“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则载而恶乎之? ”〔注〕欲知载送道术何所之诣。曰 :“之后世君子。”〔注〕许来哲。曰 :“贾如是,不亦钝乎?”〔注〕言畜 货以遗后,畜道俟将来,是迟钝。曰:“众人愈利 而后钝,圣人愈钝而后利。关百圣而不惭,蔽天地而不 耻,能言之类,莫能加也。贵无敌,富无伦,〔 注〕伦,匹。利孰大焉?”〔疏 〕“孔子知其道之不用也,则载而恶乎之”者,论语云 :“
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 我者其由与?’”皇疏云:“孔子圣道不行于世,故或 欲居九夷,或欲乘桴泛海。”刘疏云:“夫子本欲行道 于鲁,鲁不能竟其用,乃去而之他国,最后乃如楚。则 以楚虽蛮夷,而与中国通已久,其时昭王又贤,叶公好 士,故遂如楚,以冀其用。则是望道之行也。至楚又不 见用,始不得已而欲浮海居九夷。史记世家虽未载浮海 及居九夷二语为在周游之后,然以意测之,当是也。其 欲浮海居九夷,仍为行道,非遯世幽隐,但为世外之想 。即其后皆不果行,然亦见夫子忧道之切,未尝一日忘 诸怀矣。”按:此问之设,正以孔子尝有浮海居夷之语 ,而其后终不果行,故欲明其义之所在也。司马云:“ 恶音乌。”“曰:‘之后世君子’”者,谓作春秋也。 公羊传哀公篇云:“制春秋之义,以俟后圣。以君子之 为,亦有乐乎此也!”世家云:“子曰:‘吾道不行矣 ,吾何以自见于后世哉?乃因史记作春秋。”按:依上 引刘疏之说推之,则孔子发浮海居夷之志,在周游之后 。此作春秋之事,又在志浮海居夷之后。盖以其事终不 易行,且即使行其所志,其利亦不若制作以遗后世之大 且远也。“贾如是,不亦钝乎”者,音义:“贾如,音 古。”按:前文云“
载而恶乎之”,是以商贾为喻,故 此云“贾如是”也。诗正月:“其车既载。”毛传云: “大车重载。”孔疏云:“考工记车人为车有大车。郑 以为平地任载之车,驾牛车也。尚书曰:‘肇牵车牛, 远服贾用。’是大车,驾牛车也。此以商事为喻,而云 既载,故知是大车也。”司马云:“言行道者贵于及身 ,乃载以遗后世,譬诸为贾求利者如此,不亦钝乎?” “众人愈利而后钝,圣人愈钝而后利”者,司马云:“ 言利愈近则愈小,愈远则愈大也。”“关百圣而不惭, 蔽天地而不耻”者,“关”读为“毌”。说文:“毌, 穿物持之也。”经典通作“贯”,古音关,读如管。管 叔,墨子耕柱及公孟并作关叔,故与毌音相近。礼记杂 记孔疏云:“关,穿也。”是亦以“关”为“毌”也。 公羊传哀公篇解诂云:“乐其贯于百王而不灭。”语即 本此。司马云:“蔽当作‘弊’,终也。”按:弊者, “獘”之俗字,此当读为“敝”。说文:“敝,一曰败 衣。”引伸为凡抏敝之称;又引伸为尽,为极。古书敝 、蔽、獘三字每多互通。吕氏春秋当染云:“功名蔽天 地。”高注云:“蔽犹极也。”“能言之类,莫能加也 ”者,吴云:“自生民以来,未有如夫子也。”司马云 :“为众说郛。”按:吴说是也。能言之类,谓人类也 。 注“许来哲”。按:“许”当作“诉”。班孟坚幽 通赋:“诉来哲以通情。”此用其语。诉、许形近而误 。

  或曰:“孔子之道不可小与?”〔 注〕嫌孔子大其道,故当其时不能见用。曰:“小 则败圣,如何?”曰:“若是,则何为去乎?”曰:“ 爱日。”曰:“爱日而去,何也?”曰:“由群婢之故 也,不听正,谏而不用。噫者!吾于观庸邪?无为饱食 安坐而厌观也。〔注〕齐人归女乐,季 桓子受之,三日不听朝正,谏而不用,于是遂行。由 此观之,夫子之日亦爱矣。”〔注〕惜 寸阴。或曰:“君子爱日乎?”曰:“君子仕则欲 行其义,居则欲彰其道。事不厌,教不倦,焉得日?” 〔注〕日不暇给。〔疏〕“孔子之道不 可小与”者,下文云:“仲尼,神明也,大以成大,小 以成小。虽山川、丘陵、草木、鸟(一)兽,裕如也。 ”然则孔子之教,因材异施,故或疑亦可小其道以合世 用。“小则败圣,如何”,音义:“天复本无‘如何’ 二字。”按:败圣如何者,如败圣何也。各本有此二字 ,于义为长。世家云:“子贡曰:‘夫子之道至大也, 故天下莫能容夫子。夫子盖(同盍。)少贬焉?’孔子 曰:‘赐,良农能稼,而不能为穑;良工能巧,而不能 为顺;君子能脩其道,纲而纪之,统而理之,而不能为 容。’”即此文之义。“若是,则何为去乎”者,去谓 去鲁。司马云:“道既不可小,则所如不合,何必去父 母之邦?”“爱日”者,表纪:“
爱莫助之。”郑注云:“爱犹惜也 。”孔子三朝记小辩:“社稷之主爱日。”洪氏颐烜注 云:“曾子曰:‘君子爱日以学。’孙卿书曰:‘王者 敬日。’敬犹爱也。”按:皆不虚费之谓。君子生无所 息,故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不见用于此,则思行其道于 彼。道不行而不去,将虚费日力,坐以待老,故汲汲然 思它往也。”“由群婢之故也”,治平本作“群谋”, 钱本同,今依世德堂本。此用史记文,不得作“
谋”。盖“婢”误为“媒”,又误 为“谋”也。世家云:“定公十四年,(按:当作“十 二年”。)孔子由大司寇行摄相事,诛鲁大夫乱政者少 正卯,与闻国政。三月,粥羔豚者弗饰贾,男女行者别 于涂,涂不拾遗,四方之客至乎邑者不求有司,皆予之 以归。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 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犁锄曰:‘请先尝 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于是选齐国中女 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 君,陈女乐、文马于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 三,将受,乃语鲁君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于政事。 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 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 不听政,郊又不致膰俎于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 师己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 歌曰:‘彼妇之口,可以出走;彼妇之谒,可以死败。 盖优哉游哉!维以卒岁。’师己反,桓子曰:‘孔子亦 何言?’师己以实告。桓子喟然叹曰:‘夫子罪我以群 婢故也夫!’”即其事。“不听正,谏而不用”者,宋 云:“
‘不听正’当作‘不听政’,字之 误也。”司马云:“正与政同。”按:正、政古字通用 。诗大序“正得失”,周礼“都司马掌其正学”,释文 并云“正”本作“政”。世家无孔子谏受女乐之文。韩 非子内储说下云:“仲尼为政于鲁,道不拾遗,齐景公 患之。黎且谓景公曰:‘去仲尼,犹吹毛耳。君何不迎 之以重禄高位,遗哀公女乐以骄荣其意。哀公新乐之, 必怠于政,仲尼必谏,谏必轻绝于鲁。’景公曰:‘善 。’乃令黎且以女乐六遗哀公(二)。哀公乐之,果怠 于政。仲尼谏不听,去而之楚。”翟氏灏四书考异云: “此事在定公时,韩非作‘哀公’,误也。(按:后汉 书冯衍传章怀太子注引韩子,“遗哀女乐”作“鲁公” ,“哀公新乐之”作“鲁君乐之”,“以女乐六遗哀公 ”作“以女乐遗鲁”,惟“哀公乐之”同今本。)其云 谏而不听乃去,则是当归女乐时,孔子必尝极谏,观齐 人之不敢直陈鲁庭,桓子之不敢公行鲁国,可以意会其 故。史记不兼收韩非语,盖失之。”按:晏子春秋外篇 述此事,亦称“晏子曰:‘鲁君,弱主也;孔子,圣相 也。君不如阴重孔子,设以相齐。孔子强谏而不听,必 骄鲁而有齐。’”并与法言此文合。“噫者!吾于观庸 邪?无为饱食安坐而厌观也”者,司马云:“宋、吴本 作‘不用雉噫者’,今从李本无‘
雉’字。”按:“雉噫”义不可通 。宋、吴本往往与音义所引俗本合,此音义无文,则其 所见俗本犹无作“雉噫”者。宋、吴所据,乃俗本之误 本也。噫者,语辞。庄子在宥:“意,治人之过邪!” 释文:“意,本又作‘噫’。”新序杂事载楚丘先生语 再云“噫将”,韩诗外传述此均作“意将”。语辞以声 为主,多无正字,“噫者”即“意者”耳。观,谓鲁君 臣游观之事,即世家云“为周道游往观终日者”也。庸 之为言,倦也。今字作“慵”。说文新附:“慵,懒也 。”古止作“庸”。尔雅释诂:“庸,劳也。”广雅释 诂:“劳,懒也。”广韵:“劳,倦也。”于观庸,谓 倦于观也。音义:“厌观,一盐切。”世德堂本作“□ ”。说文:“□,安也。”孔子谏受女乐,不听,不得 已而思去,乃言:“吾之出此,岂为于游观之事,性所 懒倦不好耶?诚以爱日之故,不为饱食安坐而□观也。 ”盖不愿显言鲁君臣之非,而托言己之去国,为不欲旷 日游观之故。此必孔子去鲁之时尝有此语,今无从知其 出于何书也。吴胡部郎玉缙云:“庸当如字读之。于观 庸,就己言;□观,则就人言。若曰‘意者,吾于游观 之事愚闇而不知其可乐邪?乃欲他人之毋为饱食安坐而 □观也’。也与邪同义,古邪、也弗殊,见释文叙录。 此上句用邪,下句用也,犹昭二十六年左传‘不知天之 弃鲁邪?抑鲁君有罪于鬼神故及此也?’史记淮南衡山 王传‘公以为吴兴兵是邪?非也’?货殖传‘岂所谓素 封者邪?非也’?汉书龚遂传‘今欲使臣胜之邪?将安 之也?’之比。孔子因谏而不用,临行发此疑词以自咎 ,圣人之心事若揭,而鲁君臣之失亦隐然见于言外矣。 由此观之,夫子之日亦爱矣者。自‘不听正’以下,皆 古书记孔子去鲁之事,子云引之以证爱日而去之说。至 此引古已毕,自为论断,故云‘由此观之’也。其以‘ 正’为‘政’,以‘
噫’为‘意’,必是原文如此,故 仍而不改,引书之例然也。杨书‘
政’字十余见,并不作‘正’,此 独以‘正’为之,可以悟其文之必有所据也。”“君子 爱日乎”者,吴云:“君子必如夫子爱日乎?”按:此 因述孔子之事而通论凡为君子者之道也。“仕则欲行其 义,居则欲彰其道”者,司马云:“居处不仕。”按: 荀子非十二子:“古之所谓处士者。”杨注云:“处士 ,不仕者也。”居、处同义。束广微补亡诗:“彼居之 子。”李注云:“居谓未仕者。”是也。“事不厌,教 不倦”者,音义:“不厌,于艳切。”论语云:“学而 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孟子云:“学不厌, 知也;教不倦,仁也。”“焉得日”者,音义:“焉得 ,于虔切,下‘焉支’、‘焉离’同。”日之不足如此 ,是以可惜,明爱日之至也。 注“齐人”至“
遂行”。按:弘范于“噫者!吾于 观庸邪”无释。俞云:“‘噫’当作‘意’。‘意者吾 于观庸邪’七字为句,‘邪’乃语词。盖托为孔子之言 。若曰:‘意者!吾将于此观彼庸庸者邪?’故又曰: ‘无为饱食安坐而厌观也。’杨子书每以庸为庸众之称 ,问明篇‘甚矣,圣道无益于庸也!’又曰:‘如庸行 翳路。’宋、吴并以庸愚释之,此文‘庸’字亦当与同 。因假‘噫’为‘意’,说者遂不得其解。宋、吴本又 增‘雉’字于‘噫’字之上,于义益不可通矣。”曲园 以“噫者吾于观庸邪”七字为句,以“噫”为“意”, 以“邪”为语词,甚是。而解“吾于观庸”为“吾将于 此观彼庸庸”,殊为不辞。君子绝交,不出恶声。孔子 去父母之邦,岂肯直斥其君臣之恶?庸之为众,为愚, 自是常训。然必谓杨书“庸”字皆为此义,亦非通论。 宋读“
邪”如字,而以为庸邪之乐,尤误 。

(一)“鸟”,原本误作“草”,据 下文改。

(二)“女乐六”,今本韩非子内储 说下作“女乐二八”。

  或问:“其有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秦已继周 矣,不待夏礼而治者,其不验乎?”曰:“圣人之言天 也,天妄乎?继周者未欲太平也,如欲太平也,舍之而 用它道,亦无由至矣。”〔注〕暴秦之 继周,王莽之篡汉,臧获犹将悼之,贤者能无慨叹乎? 〔疏〕“其有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论语为政文。 “其有”论语作“其或”。按:有、或同义通用,书无 逸“亦罔或克寿”,汉书郑崇传作“亦罔有克寿”。论 语马融注云:“物类相招,势数相生,其变有常,故可 豫知也。”日知录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 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数往者顺也。其或继周者 虽百世可知也,知来者逆也。”“秦已继周矣,不待夏 礼而治者,其不验乎”者,白虎通三教云:“
王者设三教者何?承衰救獘,欲民 反正道也。三正之有失,故立三教以相指受。夏人之王 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 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 救薄之失莫如忠,继周尚黑,制与夏同。三者如顺连环 ,周而复始,穷而反本。”史记高祖本纪云:“三王之 道若循环,终而复始。周、秦之间,可谓文敝矣。秦政 不改,反酷刑法,岂不缪乎?”是秦继周,当以夏礼为 治也。“不待夏礼而治者”,句末“者”字无义。此文 本云“
其者不验乎”,“其者”即“其诸 ”也,者、诸古音相同,故多互用。郊特牲:“于彼乎 ?于此乎?或诸远人乎?”或诸即或者也。尔雅释鱼: “龟,俯者灵,仰者谢,前弇诸果,后弇诸猎。”上云 “俯者”、“仰者”,下云“弇诸”,明“者”、“诸 ”一也。论语:“其诸异乎人之求之与?”经传释词云 :“其诸亦拟议之词也。”后人不知“其者”即“其诸 ”之异文,故后重黎篇“其者未辩与”,音义云:“‘ 者’衍字。”而于此文则以意倒之矣。“圣人之言天也 ,天妄乎”者,“妄”与“验”相反为义,问神云:“ 无验而言之谓妄。”吴云:“圣人之言,天意也。圣言 不验,岂天或妄乎?无妄也。言暴乱者非天意也。”“ 继周者未欲太平也”者,继周者,秦也。不云秦而云“ 继周”者,明汉欲致太平亦当用夏礼。世德堂本“太” 作“泰”,下同。“舍之而用它道,亦无由至矣”者, 舍之谓舍夏礼,“它”各本皆作“他”,今据问道改。 “至”读为“致”,大学郑注、礼器释文,又庄子外物 释文并云:“致,本作‘至’。”“无由至”者,谓无 以致太平。春秋制新王之法,以诒后圣。用夏道,正黑 统,示继周者不循其法,不能以拨乱反正。 注“暴秦 ”至“叹乎”。按:此与前篇“秦无观”章注同义。宋 注于此文尚不能得其句读,乃谓注非正文之意,谬矣。

  赫赫乎日之光,群目之用也;浑浑乎圣人之道, 群心之用也。
疏〕“赫赫乎日之光”,世德堂本 作“日出之光”。按:说苑建本引河间献王云:“汤称 学圣王之道者,譬如日焉。夫舍学圣王之道,若舍日之 光。”此以日之光喻圣人之道,即本河间献王书。世德 堂本有“出”字,乃浅人欲整齐文句妄增之。“浑浑乎 圣人之道”,音义:“浑浑,户昆切,又胡本切。”司 马云:“目因日光然后能有见,心因圣道然后能有知。 浑浑,广大疏通之貌。”

  或问:“天地简易,而圣人法之,何五经之支离 ?”〔注〕嫌难了。曰:“支离 盖其所以为简易也。〔注〕支离,分别 之,而后朗然,事得简易。已简,已易,焉支?焉 离?”〔注〕既简既易,乃是混茫之初 。焉支焉离,言不可了也。〔疏〕“天地简易,而圣人 法之”者,音义:“简易,以豉切,下同。”系辞云: “干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又云 :“天地变化,圣人效之。”“何五经之支离”者,庄 子人间世:“支离疏者。”释文引司马云:“支离,形 体不全貌。”王文考鲁灵光殿赋:“支离分赴。”李注 云:“
支离,分散也。”亦作“支缭”, 荀子富国“其候徼支缭。”杨注云:“支缭,支分缭绕 。”按:支离,叠韵连语,离、缭一声之转。支离、支 缭皆繁多歧出之意。五经支离,即前篇“五经不如老子 之约”之说。上文云“圣人之言天也”,故复设此难。 “支离盖其所以为简易也”者,吾子云:“多闻则守之 以约,多见则守之以卓,寡闻则无约也,寡见则无卓也 。”即其义。说详彼疏。“已简,已易,焉支?焉离” 者,谓既得归于约卓矣,则何繁多歧出之有。 注“既 简”至“了也”。按:此未得正文之旨。司马云:“道 之未明,则支离以明之;道之既明,则坦然简易,安用 支离也?言经者所以明道,道既明,则经不繁矣。”

  或曰:“圣人无益于庸也。”曰:“世人之益者 ,仓廪也,取之如单。〔注〕有时而尽 。仲尼,神明也,小以成小,大以成大,虽山川、 丘陵、草木、鸟兽,裕如也。〔注〕学 其道者,大小各随其本量而取足。如不用也,神明 亦末如之何矣!”〔注〕神明有所不及 ,圣人有所不训。〔疏〕“圣人无益于庸也”者,吴云 :“庸,用也。老子有绝圣弃智之言,故曰无益于用。 ”按:问明云:“或曰:‘甚矣,圣道无益于庸也!圣 读而庸行,盍去诸?’”圣、庸对文,明“庸”是庸众 之义。以彼证此,则圣人无益于庸者,亦谓圣人无补于 众人也。下文“仲尼,神明也”,则此文圣人专谓孔子 。“世人之益者,仓廪也”者,说文:“仓,谷藏也。 ”又:“●,谷所振入宗庙,粢盛仓黄,谨●而取之, 故谓之仓●。”重文:“廪,从广,从禾。”“取之如 单”者,俞云:“‘如’读为‘而’,古字通用,故李 注曰‘有时而尽’。”按:俞说是也。“单”读为“殚 ”,说文:“殚,极尽也。”司马云:“仓廪虽于人有 近益,而所藏不多。”按:此盖亦古书成语,下文“言 可观而不可殚”,字不作“单”,此以“单”为之,引 古然也。“仲尼,神明也”者,司马云:“神明,造化 也,生物无穷。”按:问神云“天地神明而不测者也” ,是神明即天地,故下文云:“圣人之材天地也。”“ 小以成小,大以成大,虽山川、丘陵、草木、鸟兽,裕 如也”者,谓物无高下灵蠢,无不涵濡于天地之化育以 成其材,天地有以遍应之而无不足。喻士无智愚贤不肖 ,苟游于孔子之门,孔子皆有以善诱之而无所穷也。说 文:“裕,衣物饶也。”引伸为凡饶之称。司马云:“ 裕如,有余貌。”“如不用也,神明亦末如之何矣”者 ,司马云:“顽石朽木,造化所不能移;昏君愚人,圣 人所不能益。”按:谓自暴自弃者,天地无如之何。然 则非圣人之无益于众,乃众人之不求有益耳。

  或问:“圣人占天乎?”曰:“占天地。”〔 注〕言能占之。
若此,则史也何异?”曰:“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 占天。”〔注〕圣人以人占天者,先乎 天也;史以天占人者,后乎天也。大圣先天而天不违, 良史后天而奉天时,知其所先后,则天人之情得矣。〔 疏〕“圣人占天乎”者,说文:“占,视兆问也。”系 辞云:“极数知来之谓占。”“占天”者,谓观乎天文 以先知吉凶之事。“占天地”者,俞云:“‘地’疑‘ 也’字之误。下文‘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但 言天,不言地,可证‘地’字之误。”按:俞说是也。 依下文云云,则惟圣人而后为能占天,史不过占人而已 ,故直应之曰“占天也”,言占天正圣人之事也。此盖 “也”字漫漶,传写者习以天地连文,遂改为地耳。“ 若此,则史也何异”者,史者掌天文之官之总称,周礼 大史及其所属冯相氏、保章氏皆是。彼郑注云:“冯, 乘也;相,视也,世登高台以视天文之次序。保,守也 ,世守天文之变。”月令孔疏云:“冯相、保章俱掌天 文,其事不同。冯相氏主日月、五星、年气、节候,推 步迟疾,审知所在之处。若今之司历,主其筭术也。保 章者,谓守天之文章,谓天文违变度数,失其恒次,妖 孽所在,吉凶所生。若今之天文家,惟主变异也。此其 所掌别也。”“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者,吴云 :“以天占人者,观天以见人事也;以人占天者,因人 以知天意也。”司马云:“史考察象数,知人事之吉凶 ;圣人修人事,知天道不能违。”按:此亦刺王莽之妄 称天命及好时日小数之事。 注“言能占之”。按:治 平本作“言皆占之”,钱本同,此因正文“天也”误作 “天地”,而校书者乃并改注文以傅合之也。世德堂本 作“能”,纂图互注本同。“能占之”正圣人为能占天 之义,盖犹弘范旧文,今据订正。吴云:“孔安国曰: ‘事无不通谓之圣。’”司马云:“仰观象,俯观法。 ”此依误文作解,与上下文义皆不相应。

  或问:“星有甘、石,何如?”〔 注〕甘公、石申,夫善观天文者也。曰:“在德不 在星。德隆则晷星,星隆则晷德也。”〔 疏〕“
星有甘、石”者,史记天官书云: “昔之传天数者,在齐,甘公;魏,石申。”集解引徐 广云:“或曰甘公,名德也,本是鲁人。”正义引七录 云:“楚人,战国时作天文星占八卷。”汉书艺文志亦 作“楚有甘公”。史记张耳陈余传:“甘公曰:‘汉王 之入关,五星聚东井。东井者,秦分也,先至必霸。’ ”集解引文颖云:“善说星者,甘氏也。”索隐云:“ 天官书云齐甘公,艺文志云楚有甘公,齐、楚不同。( 未知孰是。)刘歆七略云:‘公,一名德。’”按:潜 夫论志氏姓州、蒲、甘、戏、露、怡皆姜姓也,则甘与 齐为同姓。盖本为齐人,后家于楚欤?续天文志、隋书 、晋书天文志皆以为齐人。天官书正义又引七录云:“ 石申,魏人,战国时作天文八卷。”艺文志作“
魏有石申夫”。“何如”者,欲知 二家之异同长短也。“在德不在星”者,天官书云“大 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 苍帝行德,天门为之开;赤帝行德,天牢为之空;黄帝 行德,天矢为之起;白帝行德,毕昴为之围;黑帝行德 ,天关为之动”也。“德隆则晷星,星隆则晷德”者, 司马云:“晷,影也。影,从形者也。德崇则星从而祥 ,星崇则德从而坏。”朱子语类云:“晷,影也,犹影 之随形也。盖德隆则星随德而见,星隆则人事反随星而 应。”俞云:“晷者,日景也。古人以土圭致日景,以 定南北。易通卦验所谓‘树八尺之表,日中视其晷’( 按:通卦验作“规其晷之如度者”。)是也。故杨子即 借晷为推测之义,言君德隆盛则当晷之于星,以验德之 至与不至;星象隆盛则当晷之以德,以验星之应与不应 也。”按:晷者表之景,犹星者德之应,晷之曲直视乎 表,星之吉凶视乎德。人君以德为尚,则表德而晷星, 吾第修吾德,而星之妖祥不必问矣。反是而以星为尚, 则表星而晷德,将诎折人事以傅合天象,或假借天象以 粉饰人事,斯惑之甚也。温公注及朱子语类云云,皆即 此意。曲园谓君德隆盛当晷之以星,显与在德不在星之 义相剌谬。其解星隆为星象隆盛,尤不可通。 注“甘 公”至“者也”。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或问“大人”。曰:“无事从小为大人。”〔 注〕贤者,志大之谓。请问“小”。曰:“事非礼 义为小。”〔注〕尚志在乎礼义,大人 之事备矣。〔疏〕“无事于小为大人”者,孟子云:“ 公都子问曰:‘钧是人也,或为大人,或为小人,何也 ?’孟子曰:‘从其大体为大人,从其小体为小人。’ ”赵注云:“大体,心思礼义;小体,纵恣情欲。”“ 事非礼义为小”者,孟子云:“非礼之礼,非义之义, 大人弗为。”荀子儒效云:“曷谓中?曰礼义是也。君 子之所谓贤者,非能遍能人之所能之谓也;君子之所谓 知者,非能遍知人之所知之谓也;君子之所谓辩者,非 能遍辩人之所辩之谓也;君子之所谓察者,非能遍察人 之所察之谓也,有所正矣。”杨注云:“‘正’当为‘ 止’,言止于礼义也。”司马云:“治礼义,则余无不 治者,所以为大。” 注“贤者,志大之谓”。按:论 语“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汉石经“识” 作“志”,刘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孟子尹士章章指引皆 作“志”。 注“尚志在乎礼义”。按:此解贤者志大 为尚志在乎礼义,则不以志为记识之“识”,而以为志 意之“志”。孟子白圭治水章章指云:“是故贤者志其 大者、远者也。”义与此同。盖汉儒说论语者有此义也 。

  圣人之言远如天,〔注〕天悬象 着明,而人不能察;圣人设教施令,而人不能究。贤 人之言近如地。〔注〕山川、泽田之形 可得而鉴。〔疏〕“贤人”,御览一百四引作“贤者” 。司马云:“天高,远不可及;地虽近,亦承天而时行 。”注“天悬象着明”。按:系辞云:“悬象着明,莫 大乎日月。”

  珑玲其声者,其质玉乎?“注” 玉之珑玲其声,亦犹君子清泠其德音。〔疏〕“玲”各 本作“●”。音义:“珑●,上音龙,下音灵。”按: 集注引宋、吴本作“玲珑”。说文无“●”,有“玲” 。玲,玉声也。汉书本传“和氏珑玲”,太玄唐“亡彼 珑玲”,字皆作“
玲”,今据改。广雅释诂云:“玲 珑,声也。”王疏云:“玲与珑一声之转。说文:‘笼 ,笭也。’笭之转为珑,犹玲之转为珑。合言之则曰玲 珑,倒言之则曰珑玲。”按:珑玲双声连语,非“玲” 转为“
珑”。说文云“玲,玉声”者,省 言耳。彼段注云:“法言、广雅作‘玲珑’。”按:今 法言各本皆作“珑●”,段据宋、吴本为说也。司马云 :“质美则声清,德充则言善。”按:问神云:“故言 ,心声也。” 注“君子清泠其德音”。按:宋玉风赋 云:“清清泠泠,愈病析酲。”李注云:“清清泠泠, 清凉之貌也。”

  圣人矢口而成言,肆笔而成书,〔 注〕矢,正也;肆,操也。言可闻而不可殚,书可 观而不可尽。〔注〕性与天道。〔疏〕 “圣人矢口而成言,肆笔而成书”者,吴云:“矢,放 也;肆,恣也。放口恣笔,动成典训。”尔雅曰:“矢 ,弛也。”郭云:“弛,放。”“言可闻而不可殚,书 可观而不可尽”者,吴云:“所以远如天。”司马云: “圣人从心所欲,皆合于道,不可殚尽,言深远也。”  注“矢,正也;肆,操也”。按:“矢,正”,广雅 释诂文。肆为操者,诗昊天有成命云:“肆其靖之。” 毛传云:“肆,固。”国语周语叔向释此诗亦同。(彼 文云:“广厚其心,以固和之。”又云:“终于固和。 ”明“固”非“故”误,盖安固之谓。)国语晋语:“ 亦固太子以携之。”韦注云:“固,固持也。”操、持 同诂,如此转相训解,义虽可通,然似纡回。疑肆亦正 也,与“矢”同意。史记乐书:“肆直而慈爱者宜歌商 。”集解引郑玄云:“肆,正也。”系辞:“其事肆而 隐。”虞注云:“肆,直也。”然则矢口肆笔犹云正口 直笔,言不假思索也。 注“性与天道”。按:弘范解 性与天道为自然合于天道,详修身“圣人口不肄乎善” 注下,此亦引以证“矢口成言,肆笔成书”之义,动合 天道,故不可殚尽也。

  周之人多行,〔注〕贵尚德义, 人人得行其道。秦之人多病,
注〕道屈沈也。行有之也,病 曼之也。〔注〕行有之者,周有德也; 病曼之者,秦无道也。周之士也贵,〔 注〕道泰业隆故尊贵。秦之士也贱;〔 注〕道否人卑故穷贱。周之士也肆,〔 注〕肆放任意而道义行。秦之士也拘。〔 注〕拘制曲从,不肆正道。〔疏〕“周之人多行”者, 音义:“多行,如字。”按:当读下孟切。荀子正名云 :“正义而为谓之行。”“秦之人多病”者,韩诗外传 云:“学而不能行之谓之病。”是病与行相反为义,行 、病亦韵语。“行有之也”者,表记云:“是故君子耻 服其服而无其容,耻有其容而无其辞,耻有其辞而无其 德,耻有其德而无其行。是故君子衰绖则有哀色,端冕 则有敬色,甲胄则有不可犯之色。”诗裳裳者华云:“ 左之左之,君子宜之;右之右之,君子有之。维其有之 ,是以似之。”说苑脩文引此诗传“□冕厉戒,立于庙 堂之上”云云,略与表记文同,则以有之为有其容、有 其德之义。潜夫论边议云:“且夫议者明之所见也,辞 者心之所表也,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与说苑引传合 ,皆鲁诗说。“行有之也”,即本诗义,言周之人多行 者,内有其德,故外有其行也。“
病曼之也”者,音义:“曼之,莫 半切,无也。又母伴切。”按:寡见云“曼是为也”, 谓无是为也;重黎云“圣人曼云”,谓圣人不言也。此 曼之者,谓不病病也。老子云:“夫唯病病,是以不病 。圣人不病,以其病病,是以不病。”陈氏登澥老子今 见云:“言圣人所以不病者,以病为病,故不病也。” 然则“病曼之也”者,谓不以病为病,故病也。文子符 言云:“众人皆知利利,而不知病病。”曼之即不知病 病之谓。“秦之人多病”者,虐政之下,凡民皆不能直 道而行,举世莫知病其病者,故多病矣。“周之士也贵 ,秦之士也贱”者,承多行而言,人有行则贵,无行则 贱也。“周之士也肆,秦之士也拘”者,承多病而言, 多病则拘,无病则肆也。 注“贵尚德义,人人得行其 道”。按:“人人”世德堂本作“仁人”,此承宋、吴 本之误。宋据误文为驳,义谬甚。又按:得行其道,即 正义而为之谓,非读“多行”为如字,音义亦误解也。  注“道屈沈也”。按:道屈沈,即学而不能行之意。 国语周语:“气不沉滞。”韦注云:“沈,伏也。”  注“行有”至“道也”。按:此未得“有之”、“曼之 ”之义,宋、吴、司马皆不得其说。陶氏鸿庆读法言札 记云:“五臣注皆未得两‘之’字之义,故多曲说难通 。今案:之,往也,适也。问神篇:‘面相之,辞相适 。’宋云:‘适,往也。’司马云:‘之亦适也。’是 也。坦坦然由于大道,所以多行,故曰行有之也;伥伥 然无所适从,所以多病,故曰病曼之也。”陶读“行” 如字,训“之”为“
往”,说虽可通,义甚肤浅,亦非 杨旨。 注“道泰业隆故尊贵”。按:司马云:“闲于 礼乐,故可贵。” 注“道否人卑故穷贱”。按:司马 云:“习于刑名,故可贱。” 注“肆放任意而道义行 ”。按:司马云:“优游仁义之间。” 注“拘制曲从 ,不肆正道”。按:司马云:“动为文罔所制。”

  月未望则载魄于西,〔注〕载, 始也;魄,光也。载魄于西者,光始生于西面,以渐东 满。既望则终魄于东,〔注〕光 稍亏于西面,以渐东尽。其□于日乎?〔 注〕□,迎也。言为人臣,终始盛衰,向迎其君,如月 迎日,天理然。〔疏〕“月未望则载魄于西”者,说文 :“望,月满,与日相望,似朝君也。从月,从臣,从 壬,会意。壬,朝廷也。”经传通以“望”为之。又说 文:“霸,月始生魄然也。承大月二日,承小月三日, 从月、●声。周书曰:‘哉生霸。’”按:周书者,康 诰及顾命并有其文。此“载魄”即“哉霸”之异文,古 文尚书作“哉霸”,今文尚书作“载魄”也。王莽传: “元始四年,群臣奏言:‘公以八月载生魄庚子,奉使 朝用书,临赋营筑。’”字亦作“载魄”,与此同,皆 本三家书。今伪孔本康诰、顾命作“哉生魄”,乃杂采 今、古文为之。康诰释文引马云:“魄,朏也。谓月三 日始生兆朏,名曰魄。”乡饮酒义云:“月者三日则成 魄。”孔疏云:“魄谓月轮生,傍有微光也。此谓月尽 之后而生魄,非必月三日也。若初以前月大,则月二日 生魄;前月小,则三日乃生魄。”艺文类聚二引干凿度 云:“月三日成魄,八日成光。”白虎通日月云:“月 之为言,阙也,有满有阙也。所以有阙,何归功于日也 ?三日成魄,八日成光,二八十六日转而归功晦至朔旦 ,受符复行。故援神契曰:‘月三日而成魄,三月而成 时。’”初学记一引释名云:“朏,月未成明也。魄, 月始生魄然也。”并引注云:“承大月,月生二日谓之 魄;承小月,月生三日谓之朏。”是其义也。“既望则 终魄于东”,书钞一百五十引作“月之望则魄落于东” 。“其□于日乎”者,御览四引刘向七略载京房易说云 :“月与星,至阴也,有形无光,日照之乃有光。喻如 镜照日即有影见。(类聚二引物理论引京房说作“如以 镜照日而有影见”。)月初光见西方,望已后光见东( 一),皆日所照也。”宋史律历志引京房占云:“月有 形无光,日照之乃光。始知月本无光,□日以为光。” 即此文所本。此文盖为元后发也。古以月为后妃之象, 元后之生,其母有梦月之祥,故子云作元后诔云:“太 阴之精,沙麓之灵,作合于汉,配元生成。”汉书元后 传引此,而释之云:“太阴精者,谓梦月也。”莽既篡 ,改号太后为新室文母,绝之于汉,不令得体元帝。堕 坏孝元庙,更为文母太后起庙,独置孝元庙故殿,以为 文母篹食堂,太后惊泣。莽知太后怨恨,求所以媚太后 无不为,然愈不说。具见元后传。子云盖有感其事,故 着此语。言后之于帝,犹月之于日,月不能背日以为光 ,后岂得绝帝以为尊?以见莽之为逆人情而悖天理也。  注“载,始也;魄光也”。按:此皆尚书旧训。皋陶 谟:“乃赓载歌。”郑注云:“载,始也。”魄之为光 ,义见上引各条。刘歆作三统历,推算牧誓、武成、召 诰、顾命诸篇所纪月日,乃以死霸为朔,生霸为望。见 汉书律历志。彼孟康注云:“月二日以往,月生魄死, 故言死魄。魄,月质也。”伪孔承之,云:“始生魄, 月十六日,明消而魄生。”于是,说书者一变旧义。伪 武成孔疏云:“魄者,形也,谓月之轮郭无光之处名魄 也。朔后,明生而魄死;望后,明死而魄生。”正与其 所作礼记疏之说相反。此说盛行,学者习知魄为月质, 遂以古训为非。虽近人治许书者,亦不免此惑。徐氏灏 说文注笺云:“月体浑圆,随天旋转,受日而成光,其 黑体谓之霸。晦则光尽,至朔而苏,谓之生明。明生而 霸死,故曰死霸。望则光满,既望,黑体渐见,谓之生 霸。故汉志曰:‘死霸,朔也;生霸,望也。’古通作 ‘魄’,孟康云:‘魄,月质也。’是也。许云‘月始 生霸然’者,谓月初生明时,见其黑体霸然也。盖光盛 则霸不可见矣。乡饮酒义、白虎通谓月三日成魄,盖就 月魄初见时而言,犹自可通。若马融以为‘月三日始生 兆朏,名曰魄’,则大误矣。”此正以不误为误也。此 文宋注云:“朏为明,魄为晦。”月未望者,即始生明 之时也,正文宜曰:“月未望则载朏于西。”夫月既望 者,即始生魄之时也,正文故曰:“既望则终魄于东。 ”今未望亦言魄,盖字之误也。司马从之,于“载魄于 西”云:“‘魄’当作‘朏’,明也。”皆袭伪孔之谬 。雷氏浚说文引经例辨云:“霸从月,月始生为本义, 假借为王霸。哉生霸,今书作‘魄’,假借字。魄,阴 神也,与‘霸’义远而音相近。浅人不知其借音,泥魂 魄之义以求之,遂有以魄为月质者,以哉生魄为月十六 日,皆巨谬也。生魄为月之三日,见于经文者,见于汉 人旧注者,皆与许合。而刘歆三统历独云:‘成王元年 ,正月己巳朔。后三十年,四月庚戌朔,十五日甲子哉 生魄。故顾命曰惟四月哉生魄云云。’其说引顾命为证 ,而实于顾命文义尚未了了。案顾命:惟四月哉生魄, 王不怿;甲子,王乃洮□水。哉生魄与甲子一日乎?非 一日乎?后世又误以十五日为十六日,相沿至今不改。 段氏注说文,于‘霸’字条历举乡饮酒义、周书马注、 白虎通及三统历‘死霸,朔也;生霸,望也’之文,而 云‘三统说是,则此说非矣。’盖犹未免骑墙之见。云 甘溪即以顾命文义证三统历之谬,其言最中肯綮。愚更 以声训求之,魄之为言,白也。(见白虎通情性,又古 微书引援神契。)月之始生,魄然而白,故谓之魄。因 声制字,则为霸。霸从月、●声,●、魄古音同也。以 魄为无光之处,乖于声理。弘范不惑刘歆谬说,其识甚 卓。”俞云:“李注曰‘魄,光也’云云,此古义也。 魄者,‘霸’之假字。壁中古文本作‘霸’,后人因经 传相承作魂魄字,遂误以魄为月质,而有‘死霸朔,生 霸望’之说,与礼记乡饮酒义、白虎通之说皆不合矣。 是故康诰之‘
惟三月载生魄’,实即洛诰之‘惟 三月丙午朏’。”说详群经平议。(按:释名“朏为月 三日,生魄为月二日”,义自有别。俞此说亦臆测。) 此文云云,足征伪孔传之误。宋咸辄生异说,温公亦为 之惑,信古义之久湮矣。 注“光始生于西面,以渐东 满。光稍亏于西面,以渐东尽。”按:世德堂本作“光 始出于西而渐东满,光稍亏于西而渐东尽”。朱子语类 引“稍亏”作“消亏”。历象考成云:“太阴之体赖太 阳而生光,其向日之面恒明,背日之面恒晦,而行则甚 速于太阳。当其与太阳相会之时,人在地上见其相背, 故谓之朔。朔后渐远太阳,人可渐见其面,其光渐长。 至距朔七日有奇,其距太阳九十度,人可见其半面,太 阳在后,太阴在前,其光向西,其魄向东,(此俗说所 谓魄,下皆同。)故名上弦。上弦以后,距太阳逾远, 其光渐满,至一百八十度,正与太阳相望。人居其间, 正见其面,故谓之望。自望以后,又渐近太阳,人不能 正见其面,其光渐亏,其魄渐生。至距望七日有奇,其 距太阳亦九十度,则又止见其半面,太阳在前,太阴在 后,其光向东,其魄向西,故名下弦。下弦以后,距太 阳逾近,其光渐消,至复与太阳相会,其光渐晦,复为 朔矣。”此月光始生于西面,而终尽于东面之理。朱子 语类说此文云:“载者,加载之义。如老子云‘载营魄 ’,左氏云‘从之载’,正是这个‘载’字,诸家都乱 说,只有古注解云‘月未望则光始生于西面,以渐东满 ;既望则光消亏于西面,以渐东尽’,此两句略通而未 尽。此两句尽在‘其□于日乎’一句上。盖以日为主, 月之光也,日载之;光之终也,日终之。载犹加载之‘ 载’。盖初一、二间时,日落于酉,月是时同在彼。至 初八、九,日落在酉,则月已在午。至十五日相对,日 落于酉,而月在卯,此未望而载魄于西,盖月在东而日 在西,日载之光也。及日与月相去逾远,则光渐消而魄 生。少间,月与日相蹉过,日却在东,月却在西,故光 渐至东尽,而魄渐复也。当改古注云:‘日加魄于西面 以渐东满,日复魄于西面以渐东尽。’其载也,日载之 ;其终也,日终之,皆系于日。”此亦因习于伪传明消 魄生之说,以魄为月体无光之处,故于此极明白易晓之 文不复能得其义,反以古注不误者为误,纡回说之,而 终不可通也。 注“□,迎也”。按:说文:“
溯,向也。”重文作“□”。字亦 作“傃”,中庸:“素隐行怪。”郑注云:“‘素’读 为攻城攻其所傃之‘傃’,傃犹乡也。”迎、向义同。 吕氏春秋音初,高注云:“乡,迎也。”乡、向古通。  注“
言为人”至“理然”。按:司马云 :“月迎日而有光,如臣赖君而有功(二)。”义同弘 范。朱子语类云:“秦、周之士,贵贱拘肆,皆系于上 之人。犹月之载魄、终魄,皆系于日。故曰:‘其□于 日乎?’”则以此与上章连属为一。然士之贵贱、拘肆 系于上之人者,谓民俗视君德为转移,君德有隆污,故 民俗有美恶。月之载魄、终魄系于日者,此月行去日有 远近,向日有正负使然,乃月之自为,非日有晦明之异 。二者之义固有不同,以彼喻此,盖为非类。似各随文 解之为是,不必通其所不通也。

(一)“后”下“光”字,原本作“ 先”,形近而讹,据太平御览改。

(二)“臣”字原本作“日”,形近 而讹,今改。

  彤弓卢矢,不为有矣。〔注〕以 谕有君而无臣。〔疏〕“彤弓卢矢”,世德堂本“卢” 作“●”。按:说文:“齐谓黑为●。”经传通以“卢 ”为之。书文侯之命:“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 矢百。”伪传云:“彤,赤;卢,黑也。”字亦作“玈 ”,左传僖公篇:“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杜 注云:“彤,赤弓;玈,黑弓。”释文:“玈音卢。本 或作‘旅’字,非也。”按:彤弓卢矢,谓九锡之事。 曲礼孔疏引含文嘉云:“九锡:一曰车马,二曰衣服, 三曰乐则,四曰朱户,五曰纳陛,六曰虎贲,七曰斧钺 ,八曰弓矢,九曰秬鬯。”“不为有矣”者,论语云: “执德不弘,信道不笃,焉能为有?焉能为亡?”孔注 云:“言无所轻重也。”皇疏云:“世无此人则不足为 轻,世有此人亦不足为重,故云无所轻重也。”然则不 为有犹云不足重。元始五年,策莽加九命之锡。莽稽首 再拜,受绿韍、衮冕、衣裳、玚琫、玚珌、句履、鸾路 乘马、龙旗、九旒、皮弁、素积、戎路乘马、彤弓矢、 卢弓矢,左建朱钺,右建金戚,甲胄一具,秬鬯二卣, 圭瓒二,九命青玉珪二,朱户纳陛。事详莽传。是时, 莽方诡称尽力制作,篡迹未彰,其受此锡,必以为人臣 莫大之光宠。尔后居摄践阼,服天子韍冕,负斧依于户 牖之间,车服出入,警跸前之,再拜稽首,受而宝之者 ,至此已不足轻重。及受嬗即真,改正朔,易服色,变 牺牲,殊徽帜,异器制,则务尽去汉旧,还视彤弓、卢 矢,皆土苴矣。此莽篡国以后,子云追感前事,私愤窃 叹之辞。与前章论月之□日同为有为而发,以意逆志, 犹可得之者也。 注“以谕有君而无臣”。按:此公羊 传僖公篇文,义见问明疏。白虎通考黜引礼说云:“能 征不义者,赐弓矢。”曲礼疏引含文嘉,宋均注云:“ 内怀仁德,执义不倾,赐以弓矢,使其专征。”弘范盖 以莽之篡汉,内而公卿大臣,外而诸侯王,未有执义不 倾能任诛伐者,子云以为慨,故有此言。若曰世无忠义 之士,虽有彤弓、卢矢,将安用之?故注云“
以谕有君而无臣”。依此为解,似 亦可通,然于义为已曲矣。

  聆听前世,清视在下,鉴莫近于斯矣。〔 注〕执古以御今,御今以古,则殷鉴不远。〔疏〕“聆 听前世,清视在下”者,说文:“聆,听也。”音义: “聆听,俗本作‘聆德’,非。”集注依宋、吴本作“ 聆德”,世德堂本承之。俞云:“聆听叠用无义,故宋 、吴本改作‘聆德’,温公从之。今按‘聆’当作‘泠 ’,泠与清本双声字。(按:泠、清古虽异部,而令声 之字后转入青,可以言叠韵,不可以言双声。曲园偶误 书耳。)风赋曰:‘清清泠泠。’盖声近者义亦相同。 ‘泠听前世,清视在下’。泠亦清也,扬子正以泠听与 清视相对为文。”按:美新云:“镜照四海,听聆风俗 。”此聆听叠用之证,不当作“聆德”,亦不必改泠听 也。“前世”,谓己所代者。“在下”,谓臣民。司马 云:“前世不可见,故云听;臣民今在下,故云视也。 ”“鉴莫近于斯”者,广雅释器云:“鉴谓之镜。”字 亦作“鉴”,古止作“监”。林氏义光文源云:“监即 鉴之本字。上世未制铜时,以水为鉴,象皿中盛水,人 临其上之形。从臣,臣伏也。”按:林说是也。后世以 铜为之,故施金旁,声转则曰镜也。诗荡云:“殷鉴不 远,在夏后之世。”大戴礼武王践阼载武王席铭云(一 ):“所监不远,视尔所代。”皆谓以聆听前世为鉴也 。酒诰云:“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殷本纪载汤誓云:“汤曰:‘予有言,人视水见形 ,视民见治不。’”皆谓以清视在下为鉴也。盖法戒在 近不在远,博稽历代之得失,不如切求胜朝之废兴。祸 福在人不在天,仰观垂象之吉凶,不如俯察庶民之从逆 。故鉴古莫近于聆听前世,鉴今莫近于清视在下也。  注“执古”至“不远”。按:聆听前世,清视在下,各 为一事。此解为执古以御今,似失其义。

(一)“阼”字原本为“作”,据大 戴礼记改。

  或问:“何如动而见畏?”曰:“畏人。”“何 如动而见侮?”曰:“侮人。”〔注〕 祸福无门,惟人所召。夫见畏与见侮,无不由己。 〔注〕我欲仁,斯仁至。〔疏〕“何如 动而见畏?曰:畏人”者,宋云:“郑康成云心服曰畏 。此言畏,犹心服而畏敬之也。”按:郑义见曲礼注。 广雅释诂云:“畏,敬也。”孟子云:“敬人者,人恒 敬之。”“何如动而见侮?曰:侮人”者,曲礼云:“ 不侵侮。”释文:“侮,轻慢也。” 注“我欲仁,斯 仁至”。按:世德堂本“
至”下有“矣”,此校书者依论语 增之。

  或问“礼难以彊世”。〔注〕言 礼事至难,难可以彊世使行。曰:“难故彊世。如 夷俟倨肆,羁角之哺果而啖之,奚其彊?或性或彊,及 其名,一也。”〔注〕性者,天然生知 也;彊者,习学以至也。虽为小异,功业既成,其名一 也。〔疏〕“礼难以彊世”者,治平本“彊”作“强” ,下同。按:前文“彊其所劣”,治平本作“强”,彼 音义亦作“强其”。此音义出“彊世,其两切。”字又 作“彊”,盖传写参差耳。司马云:“世人皆苦礼之拘 难以彊之。”按:此亦老氏“贵德贱礼”之意,言治天 下者务因自然以为教,何必以繁重难行之礼彊使人行之 ?“曰:难故彊世”者,吴云:“礼者,君子之所好, 而世俗之所难也。以其难,故彊之,使过者俯而就之, 不及者跂而及之。”司马云:“以其难,故彊使遵之也 。”“如夷俟倨肆,羁角之哺果而啖之,奚其彊”者, 夷俟、倨肆皆古语蹲踞之谓。论语:“
原壤夷俟。”马注云:“夷,踞; 俟,待也。踞待孔子。”汉书叙传:“何有踞肆于朝? ”倨肆即踞肆。彼颜注云:“肆,放也,陈也。”焦氏 循论语补疏引法言此文,又引广雅“蹲跠,●启肆踞也 ”,云:“夷俟即是倨肆。俟、肆音相近,夷俟犹跠肆 ,与鞠躬为●匑同。鞠躬,双声也;夷俟,叠韵也。马 氏训俟为待,而谓踞待孔子,失之。”按:焦说是也。 夷俟、倨肆皆以二言为一义,不当分释。省言之曰跠, 曰踞;备言之曰夷俟,曰倨肆,曰踞肆。师古以肆为放 ,为陈,其失与季长同。古者席地而坐,蹲、踞皆为非 礼。说文“居”篆下段注云:“跪与坐皆□着于席,而 跪耸其体,坐下其●。若蹲则足底着地,而下其●,耸 其□;箕踞则●着席,而伸其脚于前。”徐氏灏笺云: “蹲●不着席,踞则着席,唯此为异。箕踞者,●着席 而两足盘屈于前,如箕前阔后狭之形。段谓伸脚于前, 乃承曲礼孔疏之误。”然则“夷俟倨肆”谓居处之非礼 者也。音义:“羁角,男角女羁。”按:内则文。彼郑 注云:“夹囟曰角,午达曰羁。”孔疏云:“夹囟曰角 者,囟,首脑之上缝,夹囟两旁当角之处留发不翦。午 达曰羁者,仪礼注云,一从一横曰午,今女翦发留其顶 上纵横各一,相交通达,故云午达。不知两角相对,但 纵横各一在顶上,故曰羁。羁者,只也。”按:羁、角 对文则异,散文亦通。谷梁传昭公篇:“羁贯成童。” 范注云:“羁贯谓交午翦发以为饰。”是男亦得为羁也 。羁角乃童子之饰,二十而冠,则不复为此。此云“羁 角之”,谓成人而如童子之饰,犹云不冠也。音义:“ 哺,薄故切。啖,徒滥切。”按:说文:“哺,哺咀也 。”尔雅释鸟,释文引作“口中嚼食也”。又说文:“ 啖,食也。”朱氏通训定声云:“与啖微别。自食为啖 ,食人为啖。”按:古无此别。说文“噬”篆下云:“ 啖也。”明啖非食人之义。史记项羽本纪:“樊哙覆其 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啖之。”汉书霍光传:“ 与从官饮啖。”诗东门之墠郑笺:“栗人所啖食而甘耆 。”皆以啖为自食。国语晋语:“主孟啖我。”史记高 祖本纪:“啖以利。”又滑稽传:“啖以枣脯。”则为 食人之义。犹自食曰食,食人亦曰食,异其音,不异其 文也。啖亦有二音。项羽本纪索隐云:“啖,徒览反。 以食喂人则去声,自食则上声。”汉书高帝纪颜注云: “啖者本谓食啖耳,音徒敢反。以食喂人,令其啖食, 音则改变为徒滥反。”此哺果而啖乃自食之“啖”,若 依彼说,则当读上声,音徒览切;不当如音义读去声, 音徒滥切也。“哺果而啖之”,谓若未知粒食之民,以 果为饵,无饮食之礼也。此言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事为 之制,曲为之防,居止有容,冠服有度,饮食有法,本 不求其易也。苟求其易而已,则夷俟倨肆,岂不愈于尸 坐斋立?羁之角之,岂不省于三加弥尊?哺果而啖,岂 不便于疏食菜羹必祭?然而圣人不以此易彼者,人有礼 则安,无礼则危。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故宁为其 难,不为其易也。旧解皆以“羁角之哺果而啖之”八字 为句。宋云:“总角之童,哺啖其果亦易之耳。”(按 :当作“易易”。)司马云:“人之箕踞骄慢,及幼子 啖果,皆其情所欲,何必彊也?”按:幼子可以谓之羁 角者,不可但谓之羁角。犹成人可以谓之冠者,不可但 谓之冠。旧说似于文义未安。胡部郎云:“诗氓‘总角 之宴’,谓总角时之宴安。则此羁角之哺果而啖,亦云 羁角时之啖果,不必解为羁角者。”按:如绥之之说, 则夷俟倨肆云云,犹言凡人之纵体自逸,及童时之嗜果 食,皆性之自然,无待勉彊。于义亦通。“或性或彊, 及其名,一也”者,王云:“名,成也。言或性或彊, 及其成,则一也。广韵引春秋说题辞曰:‘名,成也。 ’广雅同。”按:王说是也。中庸云:“或生而知之, 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 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 即此文之义。注“难可以彊世使行”。按:世德堂本无 “以”字。 注“天然生知也”。按:世德堂本“也” 作“之”。 注“功业既成,其名一也”。按:李以名 为声闻之称。言人之于礼,或生而能,或学而能,始虽 不同,及学业已成,则俱为令闻所归,无生知与彊学之 异矣。

  见弓之张兮,弛而不失其良兮。〔 注〕弛,舍。或曰:“何谓也?”曰:“●之而已 矣。”〔注〕弓良在●格,人良在礼乐 。〔疏〕音义:“●之,居影切。●所以正弓。”按: 说文:“●,榜也。榜,所以辅弓弩也。”亦谓之“柲 ”,仪礼既夕记郑注云:“柲弓檠弛则缚之于弓里,备 损伤,以竹为之。”贾疏云:“此弓檠谓凡平弛弓之时 ,以竹状如弓,缚之于弓里。亦名之谓柲者,以若马柲 然。马柲所以制马,弓柲所以制弓,使不顿伤,故谓之 柲。”宋云:“言弓之一弛一张而不失其良者,以有● 正之也。人之一动一静而不失其善者,以有礼制之也。 ” 注“弛,舍”。按:广雅释诂文。说文:“弛,弓 解弦也。”

  川有防,器有范,见礼教之至也。〔 注〕川防禁溢,器范检形,以谕礼教人之防范也。以旧 防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以旧礼为无所用而去 之者,必有乱患也。〔疏〕说文:“防,堤也”;“笵 ,法也”。经传通以“范”为之。水曰法,木曰模,金 曰镕,土曰型,竹曰笵。 注“以旧”至“患也”。按 :经解文。彼文“防”皆作“坊”,坊记孔疏云:“坊 字或土旁为之,或阜旁为之,古字通用也。”

  经营然后知干、桢之克立也。〔 注〕干、桢,筑墙版之属也。言经营宫室,立城郭,然 后知干、桢之能有所立也;建宗庙,立社稷,然后知礼 乐之能有所成也。〔疏〕诗灵台:“经之营之。”毛传 云:“经度之也。”郑笺云:“营表其位。”孔疏云: “经度之,谓经理而量度之;营表其位,谓以绳度立表 以定其位处也。”说文“营”篆下系传引此诗,释之云 :“东西为经,周回为营也。”刘向九叹:“
经营原野。”王注云:“南北为经 ,东西为营。”按:经,犹今言径;营,犹今言围。度 径谓之经,度围谓之营,皆建筑测量之事。说文:“干 ,筑墙专版也。从木、●声。”干即“干”之俗体。六 书故引唐本说文有此字,盖隶变为已久也。书费誓:“ 峙乃桢干。”马注云:“桢、干皆筑具,桢在前,干在 两傍。”说文“栽”篆下段注云:“古筑墙先引绳营其 广轮方正之制。诗曰‘俾立室家,其绳则直’,是也。 绳直则竖桢干。题曰桢,植于两头之长杙也;旁曰干, 植于两边之长杙也。植之谓之栽。栽之言,立也。而后 横施版于两边干内,以绳束干实土,用筑筑之。一版竣 ,则层絫而上。诗曰‘缩版以载,救之仍仍,度之薨薨 ,筑之登登’,是也。”“经营然后知干、桢之克立也 ”者,经营以喻为国,干、桢以喻贤才,作室非干、桢 不立,为国非贤才不成。诗嵩高云:“维申及甫,维周 之翰。”毛传云:“
翰,干也。”又文王云:“王国克 生,维周之桢,济济多士,文王以宁。”传云:“桢, 干也。”桢、干对文则异,散文亦通。 注“然后知礼 乐之能有所成也”。按:弘范盖以此篇自“或问礼难以 彊世”以下皆言礼教,故以此文为喻礼乐。左传成公篇 云:“礼,身之干也。”

  庄、杨荡而不法,墨、晏俭而废礼,申、韩险而 无化,〔注〕险克所以无德化。邹 衍迂而不信。〔注〕迂回不可承信。〔 疏〕“庄、杨”,治平本作“庄、扬”。按:修身“杨 、墨塞路”,治平本亦作“扬、墨”,今依世德堂本。 “庄、杨荡而不法”者,曹侍读元忠云:晋书王坦之传 :“坦之有风格,尤非时俗放荡,不敦儒教,着废庄论 ,引杨雄曰:‘庄周放荡而不法。’是文度所见本作‘ 庄周’,与下‘邹衍迂而不信’句法一例,不作‘庄、 杨’也。盖‘杨’与‘荡’形近妄增。汉书艺文志无杨 朱,子云不见其书,讵能与庄并论乎?”按:艺文志虽 无杨朱,列子有杨朱篇,具载杨朱之言,大意谓“百年 寿之大齐,仁圣亦死,凶恶亦死,生则尧、舜、桀、纣 ,死则腐骨。乃复规死后之余荣,失当年之至乐,不能 自肆于一时,重囚累梏,何以异哉?”彼张湛注论此篇 之要旨云:“夫生者一气之暂聚,一物之暂灵。暂聚者 终散,暂灵者归虚。而好逸恶劳,物之常性。故当生之 所乐者,厚味美服,好色音声而已耳。而复不能肆性情 之所安,耳目之所娱。以仁义为关键,用礼教为衿带, 自枯槁于当年,求余名于后世者,是不达乎生生之趣者 也。”此正杨朱荡而不法之确证。子云即不见杨朱书, 而据列子此篇,已可得其梗概。况彼时故书雅记不传于 今者甚多,安知其中不更有称引及杨朱者?岂得以艺文 志无杨朱,遂谓子云不见其书,不能与庄并论乎?若王 坦之废庄论引此文有庄无杨者,此自古人引书但取大意 ,不拘文辞之例。引“庄、杨”作“庄周”,不可谓其 所见本无“杨”字,犹引“荡”作“放荡”,不可遂谓 其所见本有“放”字也。胡部郎云:“坦之着论废庄, 故引此增损其文,不及杨朱。假使原文作‘庄周’,不 作‘庄、杨’,则句当在‘申、韩’句下,使与‘邹衍 ’句比联,此文例也。”“墨、晏俭而废礼”者,艺文 志晏子八篇,入儒家。今按墨子非儒篇引晏子与齐景公 论孔子云:“夫儒浩居而自顺者也,不可以教下;好乐 而淫人,不可使亲治;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职;宗丧 循哀,不可使慈民;机服勉容,不可使导众。”盐铁论 论诽云:“晏子有言,儒者华于言而寡于实,繁于乐而 舒于民,久丧以害生,厚葬以伤业,礼烦而难行,道迂 而难遵,讲往古而言訾当世,贱所见而贵所闻。”是晏 子之术非乐、非命、短丧、薄葬,全与墨同。晏子春秋 内篇问上,又杂上,两引墨子曰:“晏子知道。”明墨 、晏为一家也。艺文志论墨家之失云:“及蔽者为之, 见俭之利,因以非礼。”“申、韩险而无化”者,新书 道术云:“反平为险。”系辞:“德行恒易以知险。” 京注云:“
险,恶也。”艺文志论法家之失云 :“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 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邹衍迂而不信 ”者,史记孟荀列传云:“驺衍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 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其语闳大不经 。”迂即怪迂之谓,亦作“怪误”。盐铁论论邹云:“ 邹衍非圣人,作怪误,惑六国之君,以纳其说。此春秋 所谓匹夫荧惑诸侯者也。”张氏敦仁考证云:“
‘误’当作‘迂’,史记所谓作怪 迂之变者也。”按:迂、误音近,“怪误”即“怪迂” ,古语大言无实之意。封禅书:“燕、齐海上之方士传 其术不能通,然则怪迂阿谀苟合之徒自此兴。”义同彼 传。亦谓之“诡讹”,说文“訏,诡讹也。”是也。以 形体言,则谓之魁梧。留侯世家:“余以为其人计魁梧 奇伟。”应劭云:“魁梧,丘虚状大之意。”是也。体 之大而无实者曰魁梧;言之大而无实者曰诡讹,曰怪误 ,曰怪迂,其义一也。合音言之,则曰夸逸,周书谥法 “华言无实曰夸”,是也。省言之则曰訏,玉篇引说文 “齐、楚谓大言曰訏”,是也。亦曰吴,说文“吴,一 曰大言也”,是也。亦曰謣,说文“謣,妄言也”,是 也。亦曰迂,国语周语:“郤雠见其语迂,郤至见其语 伐。”又云:“叔迂、季伐。”新书礼容“迂”皆作“ 訏”。汉书五行志引“叔迂、季伐”,颜注云:“迂, 夸诞也。”是也。此文迂亦夸诞之义。迂而不信,即史 云“闳大不经”也。 注“险克所以无德化”。按:世 德堂本无此注。“克”当为“刻”,声之误也。诗云汉 :“后稷不克。”郑笺云:“‘克’当作‘刻’。”问 明:“
好大累克。”音义:“俗本误作‘ 刻’。”即其比。国策秦策:“深刻寡恩。”高注云: “刻,急也。” 注“迂回不可承信”。按:“
迂而不信”,明用史记“怪迂”字 。彼集解、索隐、正义皆无释。汉书郊祀志“怪迂阿谀 苟合之徒”句下,颜注云“迂,谓回远也”,与弘范此 注同,皆未达古语之义。

  圣人之材,天地也;〔注〕覆载 ,与天地合其德。次,山陵川泉也;〔 注〕次圣者,大贤也。高显如山陵,通润如川泉。次 ,鸟兽草木也。〔注〕区别各有所长。 〔疏〕“圣人之材,天地也”者,司马云:“无不覆载 。”按:即上文“大以成大,小以成小,虽山川、丘陵 、草木、鸟兽,裕如也”之义。“次,山陵川泉也”者 ,司马云:“得天地之一端,佐天地以育物。”按:山 陵川泉,喻韫藏宏富,民用所资。祭法云:“山林、川 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即其义。“次,鸟兽草木 也”者,司马云:“依于山陵川泉以自生,所得弥小。 ”按:鸟兽、草木亦各能以其羽毛、齿革、华实、枝干 效用于人,然性有所偏,量有所止。犹众人之材,知效 一官,德合一君,可小知而不可大受也。 注“高显如 山陵,通润如川泉”。按此章论材之大小,非论德性, “高显”、“通润”,似非其义。 注“区别各有所长 ”。按:论语云:“譬诸草木,区以别矣。”朱子集注 云:“区犹类也。”
 
 
 

法言义疏十二

    先知卷第九〔注〕图难于其易 ,求大于其细,为之乎其未有,治之乎其未乱,如斯而 已矣。〔疏〕注“图难”至“已矣”。按:老子云:“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 事必作于细。是以圣人终不为大,故能成其大。夫轻诺 必寡信,多易必多难,是以圣人犹难之,故终无难。”

  “先知其几于神乎!〔注〕几, 近也。神以知来,探未兆也。逆识先知,近于神也。敢 问先知。”曰:“不知。〔注〕答以不 知者,神悟则先知,非问之所及也。知其道者其如 视,〔注〕举目便见。忽、眇、 绵作□。”〔注〕眇绵,远视。〔疏〕 “先知其几于神乎”者,音义:“其几,音机。下‘有 几’同。”中庸云:“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 ,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 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 神。”孔疏云:“言至诚之道豫知前事,如神之微妙。 ”朱子集注云:“神谓鬼神。”“问先知,曰不知”者 ,天官书云:“传其人,不待告。告非其人,虽言不着 也。”“知其道者其如视”者,圣人所以能先知如神者 ,非有异术也,见微知着而已。此其道犹目之于视也, 善用明者,察秋毫之末;善用知者,见几微之萌,其理 一也。“忽、眇、绵作□”者,王云:“忽、眇、绵皆 微也。汉书律历志‘无有忽微’,孟康曰:‘忽微,若 有若无,细于发者也。’大戴礼文王官人篇曰:‘
微忽之言,久而可复。’是忽为微 也。方言十三曰:‘眇,小也。’顾命曰:‘眇眇予末 小子。’是眇为微也。说文曰:‘绵,联微也。’广雅 释诂四曰:‘绵,小也。’大雅绵篇:‘绵绵瓜瓞。’ 郑笺曰:‘绵绵然若将无长大时。’司马相如上林赋曰 :‘微睇绵藐。’是绵为微也。广雅释诂四曰:‘●、 纱、●,微也。’曹宪:‘●音忽,纱音眇,●音蔑。 ’集韵:‘●音绵。’●、纱、●与忽、眇、绵同义。 孙子算经曰:‘蚕所吐丝为忽,十忽为秒。’忽与总同 ,秒与纱同。说文:‘缅,微丝也。’玉篇:‘●,与 缅同。’然则●、纱、●皆丝之微者。”按:王解是也 。说文无“●”,古止作“忽”;亦无“纱”。秒,禾 芒也,故十忽为秒。“眇”即“秒”之假,“绵”即“ 缅”之假也。音义:“作□,音炳。”按:宋、吴本作 “炳”。“□”亦说文所无,即“炳”之或体,犹“燿 ”之或为“曜”,“
辉”之或为“晖”也。一切经音义 七十四:“古文昺、芮二形今作‘
炳’。”是也。系辞云:“知几其 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春秋繁露二端云 :“夫览求微细于无端之处,诚知小之为大也,微之将 为着也。吉凶未形,圣人所独立也。故圣人能系心于微 而致之着也。”“忽、眇、绵作□”,即微者为着之谓 。疑此亦古书成语,子云引之以证知之理通于视。不云 微而云忽、眇、绵,字不作“炳”而作“□”,皆引古 故然,非故作此艰深之语也。 注“几,近也”。按: 尔雅释诂文。 注“神以知来,探未兆也”。按:系辞 云:“
神以知来,知以藏往。” 注“举 目便见”。按:李于“其如视”绝句而释之如此,义虽 未安,句读则是。宋以“其如视”下属为句,云:“此 言先知之道,临事则悟。如明目之视,忽轻、眇细、绵 远之物皆炳然而见也。”王从其读云:“视忽、眇、绵 作□者,见微而知着也。”义似可通。然如此则“其如 ”二字殆成衍文,但云“知其道者,视忽、眇、绵作□” 足矣。荣谓此以目证心,以视验知。盖精视则见微,精 思则知微,见微则明,知微则神。知明视之道,则知先 知之道矣。故云“知其道者其如视”,三字不得属下读 。 注“眇绵,远视”。按:上林赋:“微睇绵藐。” 郭璞注云:“绵藐,远视貌。”弘范以眇绵双声连语, 即绵藐之倒言,故用郭义为训。忽者,忽然。言苟知其 道,则忽然远视皆为明也,故上文云“举目便见”。然 如此说之,先知之义乃近顿悟。斯晋人之玄言,非子云 之法语已。

  先甲一日易,后甲一日难。〔注 〕甲者,一旬之始,已有之初也。先之一日,未兆也; 后之一日,已形也。夫求福于未兆之前易,救祸于已形 之后难。〔疏〕易蛊孔疏引郑注云:“甲者,造作新令 之日。”按:古者国家发布政令,四时各有定日,当春 发政,必以甲乙。春者,岁始。甲日之政为一岁之政之 首。言甲足以统其他发政之日,故云“甲者,造作新令 之日”也。政令当慎思于未发之前,不得辄改于已发之 后。“先甲一日易”者,先时图惟,则其成功也易。“ 后甲一日难”者,事后补救,则其致力也难。云一日者 ,从其至迫之期言之也。 注“甲者”至“后难”。按 :“已有之初”,世德堂本作“
已有之秘”。宋云:“甲者,教令 之始也。夫明王之道,先令后刑,故先甲一日以昭而示 之也。示之而虽犯,犹宥之,故曰‘先一日易’也。后 甲一日,以广而谕之也。谕之而再犯,则刑之,故曰‘ 后一日难’也。”吴云:“周礼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 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 挟日,凡十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 皆为申命令之义。夫干有十日,自甲至癸,皆挟日之义 。而易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而示其宽令也;庚金 主义,而示其严令也。今夫先见者,察民未犯之前,先 一日申其令,则其为治易也。如当已犯之后,后一日申 其令,则其为治难也。”二说皆略本弘范义敷衍之。俞 云:“管子四时篇曰:‘春三月,以甲、乙之日发五政 。夏三月,以丙、丁之日发五政。秋三月,以庚、辛之 日发五政。冬三月,以壬、癸之日发五政。’是以周易 称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盖以春三月言也;又称先庚三 日,后庚三日,盖以秋三月言也。杨子此文独称先甲, 则专以春言耳。其三日、一日皆行事之节,如冠礼‘前 期三日筮宾’,此先三日之例也;‘子生三日,卜士负 之’,此后三日之例也。祭礼‘前期一日,视濯、视牲 ’,此先一日之例也;乡射礼‘明日有息,司正之事’ ,此后一日之例也。”说互见群经平议。先甲一日易, 后甲一日难,即所谓靡不有初,鲜克有终耳。此以管子 “春三月发政之日”释先甲、后甲,举证甚确,而以先 后一日为行事之节,则近穿凿。不如弘范求福未兆易, 救祸已形难之说为近是矣。

  或问:“何以治国?”曰:“立政。”曰:“何 以立政?”曰:“政之本,身也。身立则政立矣。”〔 注〕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或问:“为政有几?”〔注〕几 ,要也。欲知为政善恶之要。曰:“思斁。”〔 注〕斁,厌。或问“思斁”。曰:“昔在周公,征 于东方,四国是王;〔注〕王,正。召 伯述职,蔽芾甘棠,其思矣夫!齐桓欲径陈,陈不果内 ,执袁涛涂,其斁矣夫!〔注〕伐楚虽 美,而御师不整,故不欲令径。于戏!从政者审其 思斁而已矣。”或问:“
何思?何斁?”曰:“老人老,孤人孤,病者养,死 者葬,男子亩,妇人桑之谓思。〔注〕 为政如此,民所思也。若污人老,〔 注〕污,慢。屈人孤,〔注〕屈 ,穷。病者独,死者逋,田亩荒,杼轴空之谓斁。 ”〔注〕民厌苦也。〔疏〕“昔在周公 ”云云者,诗破斧:“周公东征,四国是皇。”毛传云 :“皇,匡也。”王应麟诗考引董氏云:“齐诗作‘四 国是匡’。”按:此作“王”者,盖鲁诗异文。春秋繁 露深察名号云:“王者,皇也,匡也。”然则三字声近 义同。古文诗作“皇”,传写或为“匡”,或为“王” ,其义皆为正也。荀子王制云:“周公南征而北国怨, 曰:‘何独不来也?’东征而西国怨,曰:‘何独后我 也?’”公羊传僖公篇云:“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 西征则东国怨。”解诂云:“此道黜陟之时也”,引诗 云“周公东征,四国是皇”。白虎通巡狩云:“三岁一 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年一巡狩; 三年二伯出,述职黜陟;一年物有终始,岁有所成,方 伯行国,时有所生,诸侯行邑。传曰:‘周公入为三公 ,出为二伯,中分天下,出黜陟。’诗曰:‘周公东征 ,四国是皇。’言东征述职,周公黜陟,而天下皆正也 。”陈氏乔枞鲁诗遗说考云:“何邵公述破斧诗义,与 白虎通合。公羊家用齐诗,邵公则用鲁诗者,是此篇齐 、鲁说同矣。荀子言‘周公南征而北国怨,东征而西国 怨’,即鲁诗之义所本也。”荣按:子云说诗,皆用鲁 义。此以周公东征与召伯述职并举,是亦以破斧为黜陟 时之作,其以此为思义之证,即用东征西怨、南征北怨 之说。音义:“召伯,寔照切。”述职有二义:诸侯时 朝于王,因而助祭,谓之述职,孝经云“是以四海之内 ,各以其职来祭”;孟子云“诸侯朝于天子曰述职。述 职者,述所职也”,书大传云“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五 年一朝,朝见其身,述其职”。公羊传桓公篇解诂云: “王者亦贵得天下之欢心,以事其先王,因助祭之述其 职。”是也。二伯三年一出行国,因而黜陟,亦谓之述 职。公羊传隐公篇解诂云:“三年一使三公绌陟。”白 虎通封公侯云:“王者所以有二伯者,分职而授政,欲 其亟成也。”又巡狩云:“三年二伯出,述职黜陟。” 是也。此“召伯述职”,则行国之辞也。音义:“蔽芾 ,上必袂切,下非贵切。”“蔽芾甘棠”,诗甘棠文。 韩诗外传引诗作“蔽茀”,荡阴令张迁碑作“□沛”, 凉州刺史魏元丕碑作“□芾”,并三家异文。今说苑贵 德,汉书韦玄成传载王舜、刘歆庙议,白虎通封公侯又 巡狩,引诗皆作“蔽芾”,与法言文同。蔡伯喈刘镇南 碑亦云:“蔽芾甘棠,召公听讼”。似鲁诗字如此。或 皆校书者据毛诗改之。毛传云:“蔽芾,小貌;甘棠, 杜也。”史记燕世家云:“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 。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庶人 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人民思召公之政,怀 甘棠,不敢伐。”说苑贵德引诗传云:“自陕以东者, 周公主之;自陕以西者,召公主之。召公述职,当桑蚕 之时,不欲变民事,故不入邑中,舍于甘棠之下,而听 断焉。陕闲之人,皆得其所。是故后世思而歌咏之。善 之,故言之;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歌 咏之。夫诗思然后积,积然后满,满然后发,发由其道 ,而致其位焉。百姓叹其美而致其敬,甘棠之不伐,政 教恶乎不行?孔子曰:‘吾于甘棠,见宗庙之敬也。’ 甚尊其人,必敬其位。顺安万物,古圣之道几哉!”按 :子政世传鲁诗,此所引诗传必甘棠鲁故文。法言此文 云“述职”,云“其思矣夫”,亦皆本诗传为说。汉书 王吉传载吉上疏谏昌邑王云:“昔召公述职,当民事时 ,舍于棠下而听断焉。是时,人皆得其所。后世思其仁 恩,至乎不伐甘棠,甘棠之诗是也。”吉传韩诗,而此 疏云云,与说苑引传全合,是鲁、韩说同。“齐桓欲径 陈”云云者,“齐桓”世德堂本作“齐桓公”。音义: “果内,音‘纳’。”按:说文:“内,入也。”自入 曰内,使入亦曰内。使入字今皆以“纳”为之。“袁” 治平本作“辕”,今依世德堂本。公羊传僖公篇:“齐 人执陈袁涛涂。”字正作“袁”。左传作“辕”。子云 于春秋用公羊,此治平本作“辕”,乃后人据左传改之 。国三老袁良碑云:“周之兴,满为陈侯,至玄孙涛涂 ,立姓曰袁。”可证汉人皆以涛涂之氏字作袁也。公羊 传云:“涛涂之罪何?辟军之道也。其辟军之道柰何? 涛涂谓桓公曰:‘君既服南夷矣,何不还师滨海而东, 服东夷且归?’桓公曰:‘诺。’于是还师滨海而东, 大陷于沛泽之中。顾而执涛涂。执者曷为或称侯?或称 人?称侯而执者,伯讨也;称人而执者,非伯讨也。此 执有罪,何以不得为伯讨?古者周公东征则西国怨,西 征则东国怨。桓公假途于陈而伐楚,则陈人不欲其反由 己者,师不正故也。不脩其师而执涛涂,古人之讨,则 不然也。”按:此以齐桓之执袁涛涂与周公东征对举, 分证思斁之说,即本公羊为义。吴云:“左氏无‘斁之 ’之文,杨据公羊而言。”是也。“于戏”,世德堂本 作“呜呼”。按:学行:“于戏!学者审其是而已矣。 ”问明:“于戏!观书者违子贡,虽多亦何以为(一) ?”温公并云:“宋、吴本作‘呜呼’,今从李本。” 则此亦当尔。“老人老,孤人孤,病者养,死者葬,男 子亩,妇人桑之谓思”者,吴云:“使人各得其所,则 见思矣。”按:即本甘棠诗传之义详言之。老与孤为韵 ,养、葬、桑为韵。段表老声在第二部,瓜声在第五部 ,以“孤”协“老”,所谓合韵也。琴操猗兰雨、野、 所、处、者、老六字为韵,亦以“老”入第五部。段云 :“第二、第三、第四、第五部,汉以后多四部合用, 不甚区分。”“污人老,屈人孤,病者独,死者逋,田 亩荒,杼轴空之谓斁”者,音义:“污人,哀都切。” 俞云:“‘逋’乃‘膊’之假字,膊从尃声,尃从甫声 ,逋亦从甫声,故得通用。说文肉部:‘膊,薄脯,膊 之屋上也。’方言:‘膊,暴也。燕之外郊,朝鲜洌水 之间,凡暴肉、发人之私、披牛羊之五藏谓之膊。’然 则‘死者膊’犹言暴露也,正与上文‘死者葬’相对。 ”按:俞说是也。音义:“杼轴,直吕切。”按:说文 :“杼,机之持纬者。”又:“滕,机持经者。”轴即 滕也,以似车轴,故亦谓之轴。诗大东“杼柚其空”, 字作“柚”。按:作“柚”者,古文诗;作“轴”者, 今文诗。彼释文云:“柚,本又作轴。”正三家异文也 。老、孤、逋为韵,荒、空为韵。荒从巟声,段表第十 部;空声,段表第九部。段云:“古人以第九部入第十 部用者,如老子‘五音令人耳聋’,聋读如郎,合韵盲 、爽、狂字。其合用最多者,如东方朔七谏沉江章用第 十部二十四字,而以第九部垄、同、降、功、公、蒙、 江、聪、纵、蓬、凶、容、重、东、壅十五字合韵;庄 忌哀时命用第十部二十字,而以第九部桐、通、空、忠 、容、凶、宫、穷、匈、●十字合韵。”按:此以空韵 荒,亦其例。 注“几,要也”。按:弘范读几为机, 故训为要。国策秦策:“听者,存亡之机。”高注云: “机,要也。” 注“斁,厌”。按:尔雅释诂文。  注“王,正”。按:世德堂本“正”作“匡”。 注“ 伐楚”至“令径”。按:“御师不整”者,即传云“师 不正”之谓。公羊传陈疏云:“左传:‘涛涂谓郑申侯 曰:师出于陈、郑之间,国必甚病。’明师不正也。通 义云:‘师有失律,不便于陈者。’是也。”“不欲令 径”,世德堂本“欲”作“敢”。 注“污,慢。屈, 穷”。按:荀子儒效云:“行不免于污漫。”漫、慢声 同义近。吕览安死云:“智巧穷屈。”穷、屈一声之转 。

(一)“为”字原本讹作“违”,据 本书问明篇改。

  为政日新。或人:“敢问日新。”曰:“使之利 其仁,乐其义。厉之以名,引之以美,使之陶陶然之谓 日新。”〔疏〕论语云:“智者利仁。 ”王注云:“智者知仁为美,故利而行之也。”音义: “乐其,音洛。下‘乐陶’同。”荀子富国:“故使或 美或恶。”杨注云:“美谓褒宠。”

  或问“民所勤”。〔注〕勤,苦 。曰:“民有三勤。”曰:“何哉所谓三勤?”曰 :“政善而吏恶,一勤也;吏善而政恶,二勤也;政、 吏骈恶,三勤也。〔注〕政,君也。骈 ,并也。禽兽食人之食,土木衣人之帛,谷人不足 于昼,丝人不足于夜之谓恶政。”〔注 〕人君苑囿禽兽,故谷人竭力于昼也;土木衣绨锦,故 丝人竭力于夜也。昼夜竭力而犹不足,是故为恶政。〔 疏〕“民所勤”者,俞云:“僖二年谷梁传:‘不雨者 ,勤雨也。’释文曰:‘糜氏音觐。’集韵去声二十二 :‘稕勤,渠吝切,忧也。’春秋传勤雨,糜氏说此文 ‘勤’字,当从彼读。音义无音,失之。”按:谷梁传 勤雨字本有二音,彼释文云:“勤雨,如字。糜氏音‘ 觐’。”是陆固读勤如字也。广韵:“慬,忧哀,巨斤 切。”即勤雨之勤,而音仍巨斤切。然则此勤字虽训为 忧,不必音觐也。“政善而吏恶”云云者,政犹法也。 论语:“道之以政。”孔注云:“政谓法教也。”皇疏 云:“政谓法制也。”法者治人之具,吏者治人之人。 政善吏恶,徒法不能以自行也;吏善政恶,徒善不足以 为政也。“禽兽食人之食”云云者,用之无节,则取之 无厌,民力竭而不能供,则乱作而不可止矣,故曰恶政 。音义:“衣人,于既切。”世德堂本“恶政”下有“ 也”字,御览八百十六引作“此谓恶政也”。 注“勤 ,苦”。按:修身云:“乐天则不勤。”是勤者乐之反 ,故训为苦。忧、苦同义。 注“政,君也。骈,并也 。”按:广雅释诂云:“正,君也。”政、正古通。弘 范以此文政、吏对举,故读为“正”,而训以君。然“ 禽兽食人之食”云云之谓恶政,明非专指恶君而言,则 “政善吏恶”云云之“政”,亦不当训为君也。骈、并 一声之转。

  圣人,文质者也。〔注〕因人才 质,刻而画之,文而藻之。车服以彰之,〔 注〕车服等差,辨彰贵贱。藻色以明之,〔 注〕藻色轻重,显明尊卑。声音以扬之,〔 注〕歌于管弦,咏其德美。诗、书以光之。〔 注〕载其功德,光照后世。笾豆不陈,玉帛不分, 琴瑟不铿,钟鼓不抎,则吾无以见圣人矣。〔 注〕言此诸礼存,故得睹圣人。〔
疏〕“圣人,文质者也”者,谓施 文于质。盐铁论毁学云:“故学以辅德,礼以文质。” 与此同义。今本后汉书舆服志注引作“圣人文质备也” ,此校书者误以文、质二字平列为义,遂用说文“份” 篆之训,改“者”字为备耳。绍兴本后汉书正作“文质 者也”,不误。彰、明、扬、光为韵。“琴瑟不铿”者 ,论语云:“铿尔,舍瑟而作。”孔注云:“铿者,投 瑟之声。”广韵十三耕:“铿,铿锵,金石声也,口茎 切。”说文无“铿”;“硻,余坚声”,即“铿”字。 “钟鼓不抎”者,钟、钟古字通用。音义:“不抎,于 粉切。天复本作‘□’,音‘云’,耳中声也。”按: 绍兴本后汉书舆服志注引正作“□”,与天复本同。广 韵:“□,耳中声。”即音义所本,集注从之。然钟鼓 不□,义殊未协。说文:“抎,有所失也。”亦非此文 之义。按:子华子虎会云:“钟鼓柷圉,日以抎考,而 和声不闻。”抎考连文,义当相近,正合法言此文语意 。今本后汉书作“锵”,亦妄人所改。陈、分、铿、抎 为韵。铿从坚声,坚从●声。说文:“●读若铿锵之铿 。”明铿音如“●”。今韵以铿入耕,非古音也。“则 吾无以见圣人矣”,世德堂本“吾”字在“则”上,舆 服志注引作“吾无以见乎圣也”。 注“因人才质,刻 而画之,文而藻之”。按:宋云:“质者,言世之质野 ,如鸟兽草木然。圣人因为礼乐制度以文饰之,故有别 也。”司马云:“质者,为政之大体也。质既美矣,又 须礼乐以文之。” 注“言此诸礼存(一),故得睹圣 人”。按:世德堂本“睹”作“观”(二)。司马云: “言圣人事业皆在制礼作乐之中也。”

(一)“存”字原本作“在”,据其 上原注文改。

(二)原本“睹”、“观”二字误倒 ,据世德堂本乙。

  或曰:“以往圣人之法治将来,譬犹胶柱而调瑟 ,有诸?”曰:“有之。”曰:“圣君少而庸君多,如 独守仲尼之道,是漆也。”
注〕漆甚于胶。曰:“圣人之 法,未尝不关盛衰焉。昔者尧有天下,举大纲,命舜、 禹;夏、殷、周属其子,不胶者卓矣!〔 注〕卓,远。唐、虞象刑惟明,〔 注〕法度彰也。夏后肉辟三千,不胶者卓矣!〔 注〕二帝、三王,期于存公,不恤私也。尧亲九族 ,协和万国;汤、武桓桓,征伐四克。由是言之,不胶 者卓矣!〔注〕五君之迹虽异,随时顺 宜,其道一也。礼乐征伐自天子所出,春秋之时, 齐、晋实与,不胶者卓矣!”〔注〕礼 乐征伐当由天子所出,而春秋之时,天子微弱,齐桓、 晋文专命征讨。然而所为皆尊王室,故春秋公羊传文虽 不予,而实予之,存于公正也。〔疏〕“以往圣人之法 治将来,譬犹胶柱而调瑟”者,淮南子齐俗云:“今握 一君之法,籍以非传代之俗,譬由胶柱而调瑟也。”盐 铁论相刺云:“大夫曰:‘坚据古文,以应当世,犹辰 参之错,胶柱而调瑟,固而难合矣。’”是汉时说者有 此语,故欲问其信然否也。“曰:有之”者,司马云: “言当随时制宜。”“圣人之道未尝不关盛衰”者,盐 铁论错币云:“三王之时,迭盛迭衰。衰则扶之,倾则 定之,是以夏忠,殷敬,周文。”“尧有天下,举大纲 ,命舜、禹”者,司马云:“大纲谓天下之政。”“
夏、殷、周属其子”者,音义:“ 属其,音‘烛’。”“唐、虞象刑惟明”者,“象刑惟 明”,书皋陶谟文。大传云:“唐、虞象刑而民不敢犯 ,苗民用刑而民兴胥渐。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纯 ,中刑杂屦,下刑墨蒙,以居州里,而民耻之。”又云 :“唐、虞象刑,犯墨者蒙皂巾,犯劓者赭其衣,犯膑 者以墨蒙其膑处而画之,犯大辟者布衣无领。”史记孝 文本纪云:“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而民 不犯。何则?至治也。”此唐、虞象刑之说。“夏后肉 辟三千”者,音义:“肉辟,婢亦切。”汉书刑法志云 :“禹承尧、舜之后,自以德衰,而制肉刑。汤、武顺 而行之者,以俗薄于唐、虞故也。”大传云:“夏刑三 千条。”按:肉刑三千者,吕刑云:“墨罚之属千,劓 罚之属千,剕罚之属五百,宫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 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白虎通五刑云:“科条三千 者,应天地人情也。”“尧亲九族,协和万国”,尧典 文。白虎通宗族云:“族所以有九,何?九之为言究也 ,亲疏恩爱究竟谓之九族也。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四者,谓父之姓为一族也,父女昆弟适人有子为二族 也,身女昆弟适人有子为三族也,身女子适人有子为四 族也。母族三者,母之父母为一族也,母之昆弟为二族 也,母昆弟子为三族也。母昆弟者,男女皆在(一), 外亲,故合言之也。妻族二者,妻之父为一族,妻之母 为二族。妻之亲略,故父母各为一族。”按:白虎通此 说于母族则以一世为一族,于妻族则又以一人为一族, 义甚可疑。左传桓公篇:“亲其九族。”孔疏引异义称 “今礼戴、书欧阳说母族三,母之父姓为一族,母之母 姓为一族,母女昆弟适人者与其子为一族。妻族二,妻 之父姓为一族,妻之母姓为一族。”较白虎通说为密。 尧典孔疏引异义此条作“夏侯、欧阳等”,是尚书三家 说同。白虎通云云,盖传述之误。至近儒王氏夫之书经 稗疏乃谓按诸尔雅,有姑、王姑、曾祖王姑、从祖姑、 族祖姑,则是父族六也。母之考、妣与从母,母族三也 。妻则父、母二族而已。俞氏樾九族考又别为之说,谓 父族四,曰高祖之族,曰曾祖之族,曰祖之族,曰父之 族;母族三,曰母之曾祖之族,曰母之祖之族,曰母之 父之族;妻族二,曰妻之祖之族,曰妻之父之族。此皆 率臆虚造,不可为训。“万国”伪孔本作“万邦”。按 :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汉书王莽传、论衡艺增引书皆 作“万国”,盖今文尚书有然,非必避讳。说详撰异。 “汤、武桓桓,征伐四克”者,尔雅释训云:“桓桓, 武也。”国与克为韵。“礼乐征伐自天子所出”者,论 语云:“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按:此文 当云“自天子所”,无“出”字。“尧亲九族”四句, 句皆四言,国、克为韵。此文“礼乐征伐”四句,亦句 皆四言,所、予为韵。“自天子所”,语本诗出车,浅 学人习知论语“自天子出”之文,遂于“所”下妄增“ 出”字,既失句例,又失其韵。不知二语虽用论语文, 而变“出”为“所”,所以协韵。古人多有此法,说详 古书疑义举例变文协韵条。“春秋之时,齐、晋实予” 者,音义:“实予,音与。”公羊传僖公篇云:“齐师 、宋师、曹师次于聂北,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 ?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盖狄灭 之。曷为不言狄灭之?为桓公讳也。曷为为桓公讳?上 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 ,则桓公耻之。曷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则其称 师何?不与诸侯专封也。曷为不与?实与而文不与。文 曷为不与?诸侯之义不得专封也。诸侯之义不得专封, 则其曰实与之何?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天下诸侯有相 灭亡者,力能救之,则救之可也。”此实予之说。予、 与古通。“实与文不与”,公羊于僖公篇凡三发传,其 一即此,其二为城楚丘,其三为城缘陵,并齐桓公事。 又文公篇:“晋人纳接灾于邾娄,弗克纳。纳者何?入 辞也。其言弗克纳何?大其弗克纳也。何大乎其弗克纳 ?晋郤缺帅师,革车八百乘,以纳接灾于邾娄,力沛若 有余,而纳之。邾娄人言曰:‘接灾,晋出也。貜且, 齐出也。子以其指,则接灾也四,貜且也六。子以大国 压之,则未知齐、晋孰有之也。贵则皆贵矣,虽然,貜 且也长。’郤缺曰:‘非吾力不能纳也,义实不尔克也 。’引师而去之。故君子大其弗克纳也。此晋郤缺也, 其称人何?贬。曷为贬?不与大夫专废置君也。曷为不 与?实与而文不与。文曷为不与?大夫之义,不得专废 置君也。”又定公篇“晋人执宋仲几于京师”,传亦有 是语。皆晋事,故云“齐、晋实予”。宣公篇“楚人杀 陈夏征舒”,亦发是传,则楚庄王事,此不及之,举齐 、晋以见义耳。 注“卓,远”。按:说文:“卓,高 也。”高、远义同。吴云:“卓然可见。”则读为“焯 ”。说文:“焯,明也。” 注“五君之迹虽异,随时 顺宜,其道一也”。按:五君谓尧、舜、禹、汤、武, 即上注云二帝三王。世德堂本作“人君”,误。 注“ 礼乐”至“正也”。按: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 实’读为‘是’。齐、晋实予者,齐、晋是予也。问明 篇云:‘不聪,实无耳也;不明,实无目也。’俞氏云 两‘实’字皆当为‘是’,即其例矣。此言世治则宗王 ,时衰则思霸,皆见不胶之卓,与上文意同。李注云云 ,正得其旨,惟解‘
实’字意稍回曲耳。”荣谓“实予 ”字正用公羊传“实与而文不与”之说,弘范解此,援 据至当。以为回曲,窃所未喻。又按:上三节不胶者卓 ,指禹、汤、武;此节不胶者卓,指孔子,非指齐、晋 。言明王在上,人臣而专礼乐征伐诛绝之罪也。而春秋 之义,于齐、晋之征伐废置,文虽不与而实与之。此素 王黜陟之法,亦随时顺宜,与三代圣王之变革同也。吴 乃云:“自汤、武以上称。由是言之,明二霸之迹不可 继也。”失之远矣。

(一)“在”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曰:“人君不可不学律、令。”曰:“君子为 国,张其纲纪,谨其教化。〔注〕网之 有纲纪,犹君之有股肱也,纲纪张则网目正,股肱良则 庶事康。导之以仁,则下不相贼;邪之以廉,则下 不相盗;临之以正,则下不相诈;修之以礼义,则下多 德让。此君子所当学也。如有犯法,则司狱在。”〔 注〕执契而已。〔疏〕律、令者,刑法志云:“汉兴, 相国萧何□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及至孝 武即位,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律令凡三百 五十九章,大辟四百九条、千八百八十二事,死罪决事 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谨其教化”,治平本“谨 ”作“议”,秦校云:“‘议’当作‘
谨’。”按:世德堂本作“谨”, 今从之。韩诗外传云:“谨其教道。”“导之以仁,则 下不相贼”云云者,贼盗、诈伪皆律、令所有事,李悝 法经首盗法,次贼法,汉律沿用之,详长孙无忌等唐律 疏义。律、令之用,在罚已然;仁义廉正之用,在禁未 然。罚已然者,有司之事;禁未然者,化民成俗,大学 之事。人君当为化民成俗之学,不当为有司之学也。“ 如有犯法,则司狱在”者,周礼大司徒郑注云:“争罪 曰狱,争财曰讼。”然则狱即今刑事诉讼,讼即今民事 诉讼。狱、讼对文则异,散文亦通。国语周语:“夫君 臣无狱。”韦注云:“狱,讼也。”汉时司狱之官为廷 尉,百官公卿表:“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 右监,秩皆千石。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 年,复为廷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秩皆六 百石。哀帝元寿二年,复为大理。”颜注云:“廷,平 也。治狱贵平,故以为号。” 注“执契而已”。按: 老子云:“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 无德司彻。”河上公注云:“古者圣人执左契,合符信 也。但刻契之信,不责人以他事也。”晋书刘恢传云: “古之善政,司契而已。”此弘范语所本。然法言此文 固与老氏无为之旨不同。弘范此义,乃晋人常语,亦当 时风习如此。

  或苦乱。〔注〕苦,患。曰 :“纲纪。”〔注〕纲纪然后网目正。 曰:“恶在于纲纪?”曰:“大作纲,小作纪。〔 注〕网赖纲纪,君任辅佐。如纲不纲,纪不纪,〔 注〕谓失纲纪之任。虽有罗网,恶得一目而正诸? ”〔注〕网无纲纪目不正,君无股肱国 不治。〔疏〕“或苦乱”者,吴云:“或人以专任有司 ,苦患其紊乱。”按:苦乱犹论语云“季康子患盗”, 当自为一章,不必承上而言。“纲纪”者,诗棫朴:“ 纲纪四方。”郑笺云:“以网罟喻为政,张之为纲,理 之为纪。”孔疏云:说文:“纲,网纮也。纪,别丝也 。”然则纲者网之大绳,故盘庚云:“若网在纲,有条 而不紊。”是其事也。以举纲能张网之目,故张之为纲 也。纪者别理丝缕,故理之为纪。“恶在于纲纪”者, 音义:“恶在,音乌。下‘恶得’同。”“大作纲,小 作纪”云云者,白虎通三纲六纪云:“何谓纲纪?纲者 ,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 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 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 注“苦 ,患”。按:广雅释诂云:“患,苦也。”是苦、患互 训。

  或曰:“齐得夷吾而霸,仲尼曰小器。请问大器 。”曰:“大器其犹规矩准绳乎?先自治而后治人之谓 大器。”〔注〕夫以规矩准绳而能使上 下无猜者,大器也。大器者必笼沓群疑之表,莫得与之 争量也。管子相桓公,不能以之自固,三归反坫,然后 获安。〔疏〕“齐得夷吾而霸,仲尼曰小器”者,论语 云:“子曰:‘管仲之器小哉!’”皇疏云:“管仲者 ,齐桓公之相管夷吾也。器者,谓管仲识量也。”孙绰 曰:“功有余而德不足,以道观之,得不曰小乎?”“ 大器其犹规矩准绳乎?先自治而后治人之谓大器”者, 吴云:“规矩先自圆方,准绳先自平直,然后能为器。 器出于是,大器者也。管子不知礼,安能以礼正国哉? ”惠氏栋云:“尧、舜,性之也;汤、武,身之也。此 先自治而后治人者也。五霸,假之也,故器小。此王、 霸之辨也。以大学言之,诚意、正心、脩身,规矩、准 绳也,所谓先自治也;齐家、治国、平天下,所谓治人 也。先诚意、正心、脩身,而后齐家、治国、平天下, 所谓先自治而后治人。由本达末,原始反终,一以贯之 之道也。” 注“大器者必能笼沓群疑之表”。按:笼 沓即笼罩之谓。夏侯孝若东方朔画赞:“笼罩靡前。” 沓、罩一声之转,笼罩之为笼沓,犹腾踔之为腾踏也。 器大则能笼罩万物,故云“笼沓群疑之表”。 注“管 子”至“获安”。按:国策东周策云:“齐桓公宫中七 巿,女闾七百,国人非之,故为三归之家,以掩桓公非 (一),自伤于民也。”列子杨朱云:“管仲之相齐也 ,君淫亦淫,君奢亦奢。”说苑善说云:“桓公立仲父 ,致大夫曰:‘善吾者入门而右,不善吾者入门而左。 ’有中门而立者,桓公问焉,对曰:‘管子之知可与谋 天下,其强可与取天下,君恃其信乎,内政委焉,外事 断焉,驱民而归之,是亦可夺也。’桓公曰:‘善。’ 乃谓管仲:‘政则卒归于子矣,政之所不及,惟子是匡 。’管仲故筑三归之台,以自伤于民。”论语八佾皇疏 引李充云:“齐桓隆霸王之业,管仲成一匡之功,免生 民于左衽,岂小也哉!然苟非大才者,则有偏失。好内 极奢,桓公之病也。管生方恢仁大勋,宏振风义,遗近 节于当年,期远济乎千载,宁分谤以要治,不洁己以求 名,所谓君子行道,忘其为身者也。漏细行而全令图, 唯大德乃堪之。季末奢淫,愆违礼则,圣人明经常之训 ,塞奢侈之源,故不得不贬以为小也。”是旧说皆以管 仲之淫奢为分谤求全之计。弘范此注,亦用此义。

(一)“非”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曰:“正国何先?”曰:“躬工人绩。”〔 注〕躬,身也;工,官也。言先正身以临百官,次乃览 察其人,考其勋绩也。〔疏〕“
躬工人绩”者,司马云:“工巧则 绩善,工拙则绩恶。言当先正其身,而后正人。”按: 躬与人对文,工与绩同义,工读为“功”,绩亦功也。 躬工人绩,谓己勤其职,则人亦效之,而事无不治也。  注“
躬,身”至“绩也”。按:弘范以 躬、工、人、绩平列为四事,似失其义。“览察其人” ,世德堂本作“觉察其人”。

  或曰:“为政先杀后教。”曰:“于乎!〔 注〕于乎者,骇叹之声。天先秋而后春乎?将先春 而后秋乎?”〔注〕天道先春后秋以成 岁,为政先令后诛以成治。〔疏〕“为政先杀后教”者 ,法家之蔽有如此。艺文志序法家云:“及刻者为之, 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于乎 ”,音义:“于,音‘乌’。”世德堂本作“呜呼”。 “天先秋而后春乎?将先春而后秋乎”者,御览二引风 俗通云:“易称天先春而后秋,地先生而后凋,日月先 明而后幽,圣人则之,故先教而后刑。”按:盖易纬文 。汉书董仲舒传云:“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 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以成岁也。为 政而任刑,不顺于天,故先王莫之肯为也。” 注“于 乎者,骇叹之声”。世德堂本亦作“呜呼”。按:字作 “于乎”,故有此注。若作“呜呼”,则注为赘设矣。

  吾见玄驹之步,〔注〕玄驹,蚍 蜉子也。雉之晨雊也,〔注〕雊 ,鸣。化其可以已矣哉!〔注〕 感阳应节,自然之化。化之所感,有自来矣。〔疏〕“ 玄驹之步”者,夏小正:“十有二月,玄驹贲。”传云 :“玄驹也者,螘也。贲者何也?走于地中也。”按: 步犹贲也。贲者,奔之假。疾行为奔,徐行为步,对文 则异,散文亦通。吴云:“步,行也。”是也。俞云: “襄二十六年左传:‘左师见夫人之步马者。’杜注曰 :‘步马,习马。’字亦作‘●’,玉篇马部:‘
●,盆故切,习马。’此云玄驹之 步,盖因螘有驹名,故借用步马之义。”按:玄驹合二 言以成辞,不可分释。亦作玄蚼。蚼者,北方蚼犬,食 人。呼螘为玄驹,而谓之有驹名,然则呼螘为玄蚼者, 亦得谓之有蚼犬名乎?古今注云:“河内人并河而见人 马数千万,皆如黍米,游动往来,从旦至暮。家人以火 烧之,人皆是蚊蚋,马皆是大蚁,故今人呼蚊蚋为黍民 ,名螘曰玄驹也。”斯则委巷之无稽,不可以为雅训。 且习马之为步马,乃调良之事,螘之走于地中,谁为习 之,而谓之步耶?夫以步为行,经典常语。诗白华:“ 天步艰难。”毛传:“步,行也。”左传僖公篇:“将 步师出于敝邑。”释文:“步犹行也。”玄驹之行,辞 顺理昭,无须穿凿也。“雉之晨雊也”者,“晨”当为 “震”。晨篆作□,震之坏体似□,传写者又因诗匏叶 有“雉之朝雊”语,遂改为“晨”矣。夏小正:“正月 ,雉震呴。”传云:“呴也者,鸣也;震也者,鼓其翼 也。正月必雷,雷不必闻,惟雉为必闻之。何以谓之( 一)?雷则雉震呴,相识以雷。”(据孔氏广森补注本 。)然则鼓翼而鸣谓之震。呴震者,振之假。说文:“ 振,一曰奋也。”呴、雊同声通用。“化其可以已矣哉 ”,司马云:“宋、吴本‘已’作‘成至’。”按:“ 至”盖“止”之误。寡见云:“得已则已矣。”宋、吴 本“已”作“至”,正其例。止亦已也。止误为至,而 以至矣哉为叹美之辞,遂于“可以”字下妄增“成”字 耳。 注“玄驹,蚍蜉子也”。按:说文作“●●”, 重文作“蚍蜉”,大螘也。方言云:“蚍蜉,齐、鲁之 间谓之蚼蟓,西南梁、益之间谓之玄蚼,燕谓之蛾蛘。 ” 注“雊,鸣”。按:说文:“雊,雄雉鸣也。雷始 动,雉鸣而句其颈。”

(一)“之”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民可使觌德,〔注〕是以尧、舜 之民可比屋而封。不可使觌刑,〔 注〕是以桀、纣之民可比屋而诛。觌德则纯,觌刑 则乱。〔疏〕“
民可使觌德,不可使觌刑”者,说 文:“儥,见也。”经传皆作“觌”。国语周语云:“ 武不可觌。”“觌德则纯,觌刑则乱”者,纯读为惇, 说文:“惇,厚也。”经传通以淳、醇、敦、肫、纯为 之。吴云:“观德则民归厚,故纯;观刑则民生伪,故 乱。”

  象龙之致雨也,难矣哉!〔注〕 象,似也。言画缯刻木以为龙而求致雨,则不可得也。 曰:“龙乎!龙乎!”〔注〕叹 非真龙。真龙而后能致云雨,明君而后道化行也。〔疏 〕“象龙之致雨也,难矣哉”,后汉书礼仪志注引作“ 艰矣哉”。按:春秋繁露求雨云:“春旱求雨以甲乙日 ,为大苍龙一,长八丈,居中央;为小龙七,各长四丈 ,于东方。皆东向,其间相去八尺。小童八人,皆斋三 日,青衣而舞之。夏求雨以丙丁日,为大赤龙一,长七 丈,居中央;又为小龙六,各长三丈五尺,于南方。皆 南乡,其间相去七尺。壮者七人,皆斋三日,赤衣而舞 之。季夏以戊己日,为大黄龙一,长五丈,居中央;又 为小龙四,各长二丈五尺,于南方。皆南乡,其间相去 五尺。丈夫五人,皆斋三日,黄衣而舞之。秋以庚辛日 ,为大白龙一,长九丈,居中央;又为小龙八,各长四 丈五尺,于西方。皆西乡,其间相去九尺。鳏者九人, 皆斋三日,白衣而舞之。冬以壬癸日,为大黑龙一,长 六丈,居中央;又为小龙五,各长三丈,于北方。皆北 乡,其间相去六尺。老者六人,皆斋三日,黑衣而舞之 。”又云:“四时皆以水日为龙,必取洁土为之结盖, 龙成而发之。”礼仪志注引新论云:“刘歆致雨,具作 土龙,吹律及诸方术无不备设。谭问求雨所以为土龙, 何也?曰:‘龙见者,辄有风雨兴起以迎送之,故缘其 象类而为之。”按:子云此言,当即为此而发,乃因请 雨术之不验,而叹一切作伪之无益,以讥王莽制作之为 徒劳也。曰:“龙乎!龙乎”,礼仪志注引无“曰”字 ,“龙乎!龙乎”,与重黎云“禹乎!卢乎!始终乎” 义同。言作伪者皆可作如是观也。

  或问“政核。”曰:“真伪。〔 注〕用真人,远佞伪。真伪则政核。〔 注〕善善明则真人显,恶恶着则佞伪息,真伪审则政事 核也。如真不真,伪不伪,则政不核。”〔 注〕北面之祸,南面之贼也。〔
疏〕“政核”者,音义:“政核, 下革切。”按:读为“覈”。宋云:“核,实也。问为 政之实。”司马云:“谓精确得其实。”“真伪,真伪 则政核”者,司马云:“‘真伪,真伪’当作‘真真, 伪伪’,古书多然。”按:司马说是也。古书凡遇重言 及复举之辞,皆省略不书,止于本字下作二短画以识之 ,传写每易致误。诗羔羊:“委蛇委蛇。”释文云:“ 沈读作‘委委蛇蛇’。”即其例。此文真真伪伪,与真 不真、伪不伪相对为义。正与论语“君君、臣臣、父父 、子子,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本书吾 子“奸奸、诈诈,不奸奸、不诈诈”,文例相同。真者 真之,伪者伪之,则事得其序,而物莫能遁其情,故曰 政核。“如真不真,伪不伪,则政不核”者,真不真者 ,以不真为真;伪不伪者,以不伪为伪。吴云:“真伪 而伪真,则政事不核。”按:此亦讥莽之作伪。 注“ 北面之祸,南面之贼也”。按:庄子天地文。

  鼓舞万物者,雷风乎!鼓舞万民者,号令乎!〔 注〕天以雷风鼓舞万物,君以号令制御万民。雷不 一,〔注〕三令五申。风不再。
注〕制无二也。〔疏〕世德堂本“ 雷风乎”上有“其”字,“号令乎”上同。“雷不一, 风不再”者,后汉书郎顗传载顗奏云:“雷者号令,其 德生养。号令殆废,当生而杀,则雷反作,其时无岁。 ”又云:“风者号令,天之威怒,皆所以感悟人君忠厚 之戒。”又寇荣传载荣上书云:“连年大风,折拔树木 ,风为号令。”章怀太子注引翼奉云:“凡风者,天之 号令,所以谴告人也。”然则雷、风虽同为号令,而雷 象生养,风象谴告,乃齐诗旧说。生养之令不厌周复, 故当不一;谴告之令无取狎见,故当不再。不一谓不可 止于一,不再谓不可至于再也。注“制无二也”。按俞 云:“李解甚得杨子之旨,惜其说下句未了耳。易通卦 验曰:‘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夏清明风至, 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 至,冬至广莫风至。’是一时有一时之风。风不再,谓 不并至也。王者法之,故号令亦无错出矣。”荣谓一时 有一时之风,乃风因气候之变而异其凉燠,遂各为之名 。非此诸异名之风之不并至。且“不并”之与“
不再”,义亦有别。俞说非也。

  圣人乐陶成天下之化,使人有士君子之器者也, 故不遁于世,不离于群。遁离者,是圣人乎?〔 注〕言遁离者非圣人也。〔疏〕“圣人乐陶成天下之化 ”,世德堂本依宋、吴本“乐”下有“天”字。俞云: “疑‘天’乃‘夫’字之误。‘圣人乐夫陶成天下之化 ,使人有士君子之器者也’,其旨亦与李本不殊。因‘ 夫’字误作‘天’,宋、吴遂依误本为说,凿矣。”“ 使人有士君子之器者也”者,春秋繁露俞序云:“教化 流行,德泽大洽,天下之人,人有士君子之行,而少过 矣。”“不遁于世,不离于群”者,音义:“不离,力 智切。下同。”“遁离者,是圣人乎”者,论语云:“ 鸟兽不可与同群也,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孔注云 :“隐居于山林,是与鸟兽同群也。吾自当与此天下人 同群,安能去人从鸟兽居乎?”明遁世离群非圣人之道 也。注“言遁离者非圣人也”。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雌之不才,其卵毈矣;〔注〕毈 ,败。君之不才,其民野矣。
注〕民之陶化,犹泥之在钧。〔疏 〕“雌之不才,其卵毈矣”者,音义:“毈,徒玩切, 卵坏。”“君之不才,其民野矣”者,荀子劝学云:“ 不由礼则夷固僻违,庸众而野。”按:“野”与上文“ 士君子”相反为义。 注“毈,败”。按:说文:“毈 ,卵不孚也。”

  或问曰:“载使子草律。”〔注 〕载,设也;草,创也。曰:“
吾不如弘恭。”“草奏。”曰:“吾不如陈汤。”曰 :“何为?”曰:“必也律不犯,奏不剡。”〔 注〕论语云:“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此亦 言当以纯德化之,使不犯律,不剡奏也。〔疏〕“
或问曰”,世德堂本无“问”字。 “载使子草律。曰:吾不如弘恭”者,汉书佞幸传云: “弘恭,沛人也。恭明习法令、故事,善为请奏,能称 其职。”“草奏。曰:吾不如陈汤”者,论衡对作云: “上书谓之奏。”独断云:“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 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陈汤传 云:“字子公,山阳瑕丘人也。少好书,博达,善属文 。”“必也律不犯,奏不剡”者,音义:“剡,以冉切 。”说文:“剡,锐利也。”按:锐所以刺,故此借以 为讥刺之意。民无罪行则律不犯,君无过举则奏不剡。 犯、剡韵语。注“载,设也”。按:经传释词云:“载 犹则也,则犹若也。”注“论语”至“奏也”。按:弘 范意似专以奏为劾治之事,与律同意,故云:“
以纯德化之,使不犯律,不剡奏。 ”谓以德化民,使民无罪,既不犯律,又不烦削牍为劾 奏也。

  甄陶天下者,其在和乎?刚则甈,柔则坏。〔 注〕甈,燥也;坏,湿也。言失和也。夫陶者失刚柔之 和则不成器,为政者失宽猛之中则不成治。〔疏〕“甄 陶天下者,其在和乎”,何平叔景德殿赋李注引无“者 ”字。“刚则甈,柔则坏”,音义:“甈,五计切,破 瓦也。坏,芳杯切,未烧瓦也。俗本作‘怌’,字之误 也。”按:宋、吴本作“怌”。景德殿赋注引李聃曰: “埏埴为器曰甄陶。王者亦甄陶其民也。”胡氏克家考 异云:“‘聃’当作‘轨’,谓李轨注法言也。”按: 今各本皆无此注。 注“甈,燥”至“成治”。按:音 义注“甈,燥也”,俗本误作“躁”;“坏,湿也”, 误作“怌,惧也”。世德堂本“坏,湿也”,“湿”作 “慢”。司马云:“坏,土疏慢不黏也。言甄者和土刚 柔之齐,太刚则破裂,太柔则疏慢。治天下之道,亦犹 是也。”似温公所据本亦作“慢”。说文:“甈,康瓠 、破罂也。”段注云:“康之言,空也;瓠之言,壶也 。空壶谓破罂也。罂已破矣,无所用之,空之而已。释 器曰:‘康瓠谓之甈。’甈之言,滞而无用也。法言曰 ‘甄陶天下者’云云,此引申之义也。”荣按:康之言 孔,非谓空虚。器有罅隙谓之甈。埏埴过燥,则器生罅 隙。非有二义也。又说文:“坏,丘一成者也,一曰瓦 未烧。”段注云:“今俗谓土坏,古语也。”按:未烧 谓之坏,烧而未成亦谓之坏。太玄干云:“或锡之坏。 ”范注云:“坏,未成瓦也。”

  龙之潜亢,不获其中矣。〔注〕 初九,潜龙勿用;上九,亢龙有悔。是以过中则惕 ,〔注〕九三居下卦之上,过其中则夕 惕也。不及中则跃,〔注〕九四 居上卦之下,不及中故跃渊。其近于中乎!〔 注〕二五得中,故有利见之吉。〔疏〕“龙之潜亢,不 获其中矣”者,系辞云:“天下之理得,而易成位乎其 中矣。”荀注云:阳位成于五,阴位成于二,五为上中 ,二为下中,故易成位乎其中也。然则初为下下,六为 上上,极卑极高,去中弥远,故云不获其中也。”“是 以过中则惕,不及中则跃”者,系辞云:“三多凶,四 多惧。”惠氏栋周易述云:“六爻以二五为中和,卦二 五两爻又以五爻为主。四不中而近五,故多惧;三过中 ,故多凶也。”“其近于中乎”者,吴云:“以其惕跃 故近中,愈于潜亢。”惠氏栋易例云:“惕跃近中,犹 忠恕近道,进德修业,故近于中。”按:过而能惕则知 退,不及而能跃则知进,斯勉几于中之道也。

  圣人之道,譬犹日之中矣。〔注 〕光被四表。不及则未,〔注〕 不及中,未盛明。过则昃。〔注 〕日昃明尽,言昏昧也。〔疏〕“不及则未”者,方言 云:“未,未及也。”“过则昃”者,易丰云:“
日中则昃。”昃与昃同。 注“光 被四表”。按:尧典:“光被四表。”郑注云:“言尧 德光燿及四海之外,至于天地,所谓大人与天地合其德 ,与日月齐其明。”弘范此注,亦同郑义,不以光被为 广被也。

  什一,天下之中正也。〔注〕什 一税民,天下之中赋正法也。多则桀,寡则貉。〔 注〕公羊传曰:“多乎十一,大桀、小桀;寡乎十一, 大貉、小貉。”〔疏〕“什一天下之中正也”,各本皆 无“中”字,今依钱本补。注“中赋正法”,乃分释中 、正二字,明李本如此。孟子云:“夏后氏五十而贡, 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赵注 云:“民耕五十亩,贡上五亩;耕七十亩者,以七亩助 公家;耕百亩者,彻取十亩以为赋。虽异名,而多少同 ,故曰皆什一也。”公羊传宣公篇云:“什一者,天下 之中正也。” 注“公羊”至“小貉”。按:宣公篇文 。“十一”,世德堂本作“什一”。按:治平本作“十 一”,必是弘范所据公羊传如此。今本公羊传亦作“什 一”,彼解诂云:“奢泰多取于民,比于桀也。蛮貉无 社稷、宗庙、百官、制度之费,税薄。”徐疏云:“夏 桀无道,重赋于人,今过什一,与之相似。若十取四五 ,则为桀之大贪;若取二三,则为桀之小贪。故曰:‘ 多乎什一,大桀、小桀。’所以不言纣者,略举以为说 耳。旧说云,不言纣者,近事不嫌不知。若十四五乃取 其一,则为大貉行;若十二、十三乃取一,则为小貉行 ,故曰:‘寡于什一,则大貉、小貉也。’然则多于什 一则有为桀之讥,寡于什一则有蛮貉之耻,是以什一而 税,三王所不易,故传比于中正之言。”按:孟子云: “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 、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赵注云:“尧、舜以来 ,什一而税,足以行礼,故以此为道。今欲轻之,二十 而税一者,夷貉为大貉,子(按:谓白圭。)为小貉也 。欲重之过什一,则是夏桀为大桀,而子为小桀也。” 尚书大传云:“古者十税一,多于十税一谓之大桀、小 桀,少于十税一谓之大貊、小貊。王者十一而税,而颂 声作矣。故书曰:‘越维有胥赋,小大多政。’”公羊 传陈疏云:“伏氏以小桀、大桀、小貊、大貊明多方大 小二字。政者,正也,今书作‘正’,小大多得其正也 。”按:伏、赵、徐解大小二字,义各不同,似以徐说 为优。

  井田之田,田也;〔注〕谓古八 家是治田也。肉刑之刑,刑也。〔 注〕三千之属,是正法也。田也者,与众田之;刑 也者,与众弃之。〔疏〕“井田之田, 田也”者,孟子云:“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 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羊传宣公篇解诂云 :“
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 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 亩,即所谓什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 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肉刑之 刑,刑也”者,荀子正论云:“世俗之为说者曰:‘治 古无肉刑而有象刑。’是不然。以为治邪?则人固莫触 罪,非独不用肉刑,亦不用象刑矣。以为人或触罪矣, 而直轻其刑,则是杀人者不死,伤人者不刑也。罪至重 而刑至轻,庸人不知恶矣,乱莫大焉。”本篇云:“夏 后肉辟三千,不胶者卓矣。”“田也者,与众田之”者 ,音义:“众田,音佃。”盐铁论未通云:“什一而藉 民之力也,丰耗美恶与民共。民馑己不独衍,民衍己不 独馑。”“刑也者,与众弃之”者,王制云:“
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注“谓 古八家是治田也”。按:万氏斯大学春秋随笔云:“孟 子言三代田制莫善于助。言助法之形体曰方里而井,井 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非谓 成周之彻法如此也。赵岐孟子注云:‘周人耕百亩者, 彻取十亩以为赋。’斯言得之矣。司马法云:‘亩百为 夫,夫三为屋,屋三为井。’小司徒亦云:‘夫九为井 。’据此二文,是周人井九百亩,分之九夫,每夫百亩 ,中以十亩为公田,君取其入,而不收余亩之税。周氏 柄中四书辨正云:‘彻本无公田,故孟子云惟助为有公 田。商家同井,公田在私田外。周九夫为井,公田在私 田中。周何以变八家为九夫,此则任钧台尝言之矣。盖 自商至周,历六百余年,生齿必日繁,无田可给,不得 不举公田授之民。及列国兵争,杀戮过甚,民数反少于 周初,而彻法之坏已甚,故孟子欲改行助法,所谓与时 宜之者,此真通人之论也。然则八家九夫,商、周已异 其制,井田之田,但当就税制为言。孟子云,其实皆什 一也。苟行什一之税,即是井田之意,似不必泥古八家 为说也。”又按: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田也之‘ 田’,当读为‘佃’;刑也之‘刑’,当读为‘型’。 李注云,谓古八家是治田也,三千之属是正法也,正得 其义。音义于下文‘众田’及‘田侯田’皆音‘佃’, 此独无音,失之。”荣谓“田也”云者,谓田制之正; “刑也”云者,谓刑法之正。李注治田乃对正法而言, 治亦正也,不读平声。陶解殊误。世德堂本“治田”作 “治宜”,误。

  法无限,则庶人田侯田,处侯宅,食侯食,服侯 服,〔注〕法制无限,则兴奢侈,长僭 乱。人亦多不足矣。〔注〕僭乱 既兴,民多匮竭。〔疏〕“法无限,则庶人田侯田”云 云者,音义:“田侯田,上‘田’同上音,下如字。” 按:同上音,谓同“与众田之”之“田”。食货志云: “至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卖买 ,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盐铁论散不足云 :“宫室、舆马,衣服、器械,丧际、食饮,声色、玩 好,人情之所不能已也,故圣人为之制度以防之。间者 士大夫务于权利,怠于礼义,故百姓仿效,颇逾制度。 ”

  为国不迪其法,〔注〕迪,蹈。 而望其效,〔注〕效,功。譬 诸算乎?〔注〕夫算者不运筹策,不能 定其数;治国者不蹈法度,不能致其治。〔疏〕“为国 不迪其法,而望其效,譬诸算乎”,治平本“
算”作“筭”,各本皆作“算”。 说文:“算,数也。从竹,从具。读若筭。”又:“筭 长六寸,计历数者。从竹,从弄,言常弄乃不误也。” 算者计数之事,筭者计数之器,音同义近,古书通用。 此言为国之有治法,犹算之有数术。为算者不循数术, 不可以得数;为国者不循治法,不可以致治。不循治法 而冀治效,犹不循数术而冀得数之效也。“譬诸算乎” 云者,谓譬诸算不迪其法而望其效,蒙上而省耳。 注 “迪,蹈”。按:广雅释言文。 注“效,功”。按: 淮南子脩务:“效亦大矣。”高注云:“效,功也。”  注“夫算”至“其治”。按:筹策即筭。老子云:“ 善计不用筹策。”俞云;“正文并无不运筹策之说,以 意增益,非杨子意也。‘算’疑‘篡’字之误。方言曰 :‘凡取物而逆谓之篡。’为国者,必先迪其法,而后 望其效。今不迪其法,而即望其效,犹之乎逆而取之矣 。故曰:‘譬诸篡乎?’论语阳货篇:‘譬诸小人,其 犹穿窬之盗也与?’亦以人事为喻,正与此同。”荣按 :运筹策者,算之法。不运筹策,即不迪算法之谓,非 以意增益。俞说殊谬。“不能致其治”,世德堂本作“ 不能致康哉”。
 

 

法言义疏十三

    重黎卷第十〔注〕真伪美恶, 成败存亡,人君之所以御乎其下,人臣之所以事乎其上 ,不可以不察也。明此以南面,尧之为君也;明此以北 面,舜之为臣也。〔疏〕注“明此以南面”至“臣也” 。按:庄子天道文。

  或问:“南正重司天,北正黎司地,今何僚也? ”〔注〕司,主也;僚,官也。少皞氏 衰,九黎乱德,帝颛顼命重、黎主天地也。曰:“ 近羲,近和。”〔注〕尧有羲、和之官 ,王莽时亦复立焉。圣王之立重、黎、羲、和,考其所 以重、黎、羲、和耳,非莽所立也。
孰重?孰黎?”曰:“羲近重,和近黎。”〔 注〕羲主阳,和主阴,故云耳。〔疏〕“南正重司天, 北正黎司地”者,音义:“南正重,直龙切。”按:史 记自序云:“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 地。”即此文所本。国语楚语作“命南正重司天,以属 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史记历书文同。汉书司 马迁传即采史记自序为之,亦作“火正”。历书集解引 应劭云:“黎,阴官也。火,数二;二,地数也。故火 正司地,以属万民。”汉书迁传张晏注云:“南方阳也 ,火、水配也,水为阴,故命南正重司天,火正黎兼地 职。”历书索隐云:“左传重为句芒,木正;黎为祝融 ,火正。此言南者,刘氏以为‘南’字误,非也。盖重 、黎二人元是木、火之官,兼司天、地职。而天是阳, 南是阳位,故木亦是阳,所以木正为南正也。而火是地 正,亦称北正者,火数二,二地数,地阴主北方,故火 正亦称北正,为此故也。”此诸说皆以火之与地义有相 通,故火正又为北正,语近附会。尧典孔疏引郑答赵商 云:“先师以来,皆云火掌为地,(
按:“掌”乃“当”字之误,“地 ”乃“北”字之误。)当云‘黎为北正’。”诗谱桧谱 孔疏亦引郑志答赵商云“火”当为“北”,则黎为北正 也。楚语韦注引:“唐尚书云火当为北。北,阴位也。 周礼则司徒掌土地人民也。”迁传臣瓒注云:“重、黎 司天地之官也。唐、虞谓之羲、和,则司地者宜曰北正 。古文作‘北正’。”(史记自序索隐引臣瓒说作“古 文作‘火’字,非也”。汉书律历志臣瓒注云:“古文 ‘火’字与‘北’相似,故遂误耳。”)此皆以国语及 他书“
火正”字为“北正”之误。今按尧 典孔疏云:“左传称重为句芒,黎为祝融。祝融火官, 可得称为火正;句芒木官,不应号为南正。且木不主天 ,火不主地,而外传称颛顼命南正司天,火正司地者, 盖使木官兼掌天,火官兼掌地。南为阳位,故掌天谓之 南正;黎称本官,故掌地犹为火正。”其说最为近理。 陈氏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云:“以五行官有火正,祝融 则火官之号。若天地之官,据阴阳之位,对南正为文, 则为北正。是黎一人居二官也。”朱氏芹十三经札记云 :“盖重以木正兼掌天,南为阳位,故谓之南正;黎以 火官兼掌地,北为阴位,故谓之北正。”皆本孔义。然 则以本职言则曰火正,以兼官言则曰北正。国语于重称 南正,于黎称火正,乃是互文。史记自序改火正为北正 ,则并以兼官言,与上句南正重一例。迁传作火正者, 此孟坚用国语改史记,非所据迁自序如此。法言作“北 正”,则子云所见迁自序正与今本史记同也。中论历数 篇采楚语为文,亦云:“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北正 黎司地,以属民。”梁氏玉绳史记志疑云:“今本国语 及经疏中所引皆作‘火正’,汉书迁传同。自史公有‘ 北正’之文,后儒如郑康成、韦昭、臣瓒皆从之,隋天 文志同。(按:梁不数法言及中论,疏漏已甚。)其实 史历书序仍是‘火正’。颜师古、司马贞据郑语与班固 幽通赋作‘火正’为是。路史注亦以‘北黎’为妄,此 则不达古人文例,是丹非素,失之陋矣。左传昭公篇载 晋蔡墨对魏献子问五祀云:‘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 该,曰脩,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 蓐收,脩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此其三祀 也。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 后土,此其二祀也。’犁即黎也。贾公彦周礼疏序引国 语及尧典郑注,凡重、黎之‘黎’皆作‘犁’,明古字 通用。重、黎之名,异说甚多。左传孔疏云:‘少皞氏 有四叔。四叔是少皞之子孙(一),非一时也,未知于 少皞远近也,四叔出于少皞耳。其使重为句芒,非少皞 使之。楚语云:少皞氏之衰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 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 司地以属民。是则重、黎居官,在高阳之世也。又郑语 云:黎为高辛氏火正,命之曰祝融。则黎为祝融,又在 高辛氏之世。案世本及楚世家云:高阳生称,称生卷章 ,卷章生黎。(按:楚世家作“重黎”。)如彼文,黎 是颛顼之曾孙也。楚语云:少皞之衰,颛顼受之,即命 重黎。似是即位之初,不应即得命曾孙为火正也。少皞 世代不知长短,颛顼初已命黎,至高辛又加命,不应一 人之身绵历两代。世家云:共工作乱,帝喾使黎(世家 作“重黎”,下同。)诛之而不尽。帝诛黎,而以其弟 吴回为黎,(世家作“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 融。即如此言,黎或是国名官号,不是人之名字。颛顼 命黎,高辛命黎,未必共是一人。传言世不失职,二者 或是父子,或是祖孙,不可知也。’”陶氏定山重黎解 云:“左传少昊氏之子重为句芒,是重也;颛顼氏之子 曰黎为祝融,是黎也。楚语曰‘少昊氏之衰,九黎乱德 ’云云,左传疏引之,以南正为木正,明司天之重,即 句芒之重;司地之黎,即祝融之黎,无二人也。史记楚 世家云:‘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为高辛 火正。’郑语‘黎为高辛氏火正’者,此是重黎,非黎 也。左传云:‘五官世不失职,以济穷桑。’明木、火 二正皆是世掌。重黎既为称孙,称即颛顼子。疑称即是 左传之黎。高辛时,重黎能继之,故亦称重黎,如共工 、夷、羿之类,恐混为一,故加‘重’字以别之,与句 芒之事无与也。共工作乱,高辛命重黎诛之而不尽,乃 诛重黎,而以弟吴回为火正,为重黎后。是重黎无子, 以弟为后也。楚语:‘三苗复九黎之德,尧复育重黎之 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世守其官。其在周,程伯 休父其后也。当宣王时,失其官,而为司马氏。’与史 记自序所载并是兼重与黎二氏言之,与高辛氏所诛之重 黎无与也。(按:此陶氏误解,说见后。)自史公自序 承楚语‘重黎氏世掌天地’之文,不加脩削,遂使黎与 重黎蒙然莫辨,束□讥其并两为一,此也。”梁氏志疑 云重与黎乃少皞、颛顼之后世子孙,当高阳时为南正、 火正之官,历至高辛,仍居其职,而黎又尝以火正兼司 天地,盖重徙为木正故耳。(按:此亦臆测,重本句芒 世官,不得云徙为木正。黎之兼司天地,或以重失其职 ,或以重无后,决非因其徙为木正也。)其后遂以重黎 为号,不关少皞之重。韦注:“重、黎官名,楚之先为 此二官。”大纪云“喾使火正兼掌重职”,是以楚语云 “重黎氏世叙天地”,郑语云“荆,重黎之后”,大戴 礼、世本、山海经皆云“老童(即史记之卷章。)生重 黎”,史公本之,作楚世家及自序,传非误也。若以史 为误,无论楚不应有二祖,而序司马氏之先,岂有自诬 其祖之理乎?综上诸说求之,则有高阳时之重、黎,有 高辛时之重黎。高阳时之重、黎为二人之名,左传所谓 少皞氏四叔之一之重,及颛顼氏之子犁,即此文“南正 重司天,北正黎司地”者也。高辛时之重黎乃是一人之 名,卷章之子,而颛顼之曾孙(二),以火正而兼司天 、地,故以一人而兼蒙重、黎之称。亦单称黎,郑语所 谓“黎为高辛氏火正”者也。此重黎既诛,其弟吴回为 之后,世掌天地,遂以重黎为氏。自是以降,凡书传所 谓重黎氏者,皆即此吴回之子孙也。楚世家云:“吴回 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芊姓,楚其后也。 ”史记自序索隐云:“按彪之序及干宝皆云‘司马氏, 黎之后’,是也。”又楚世家索隐引刘氏云:“少昊氏 之后曰重。颛顼氏之后曰重黎。对彼重则单称黎,若自 言当家则称重黎,故楚及司马氏皆重黎之后,非关少昊 之重。”由是言之,尧之所育,夏、商之世官,楚之祖 ,司马氏之先,皆此高辛以来之重黎氏,实即高阳时黎 一人之后也。然则并两为一,自高辛时已然,陶氏谓楚 语尧复育重黎之后云云,与史记自序所载并是兼重与黎 二氏言之,与高辛氏所诛之重黎无与。不知高辛氏所诛 之重黎,即是兼重与黎二人之名以为名,其后因以为氏 。正犹羲、和本是二官,而汉置羲和,则为一官之称。 楚语云“尧育重黎之后”,及云“重黎氏世叙天地”, 皆指此并两为一之重黎氏,非谓重氏与黎氏也。惟其述 重黎氏之沿革不及高辛时事,为传文之略。然以他篇考 之,事可互证,而明史公仍楚语为文,其义相同。陶氏 以为不加脩削,遂使黎与重黎蒙然莫辨,此读史者辨之 不精,非史误也。“今何僚也”者,吴云:“昔之重、 黎,当今之世何官也。”“近羲,近和”者,宋云:“ 莽更名大司农曰羲和,义与古殊矣。杨故举其本,而讥 其殊。”按:百官公卿表:“治粟内史,秦官,掌谷货 ,有两丞。景帝后元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 更名大司农,属官有太仓、均输、平准、都内、籍田五 令、丞,斡官、铁市两长、丞。又郡国诸仓农监、都水 六十五官长、丞皆属焉。王莽改大司农曰羲和,后更为 纳言。”莽传:“始建国元年,更名大司农曰羲和。” 今考平帝纪:“元始元年二月,置羲和官,秩二千石。 ”刘歆传:“哀帝崩,王莽持政,太后留歆为右曹太中 大夫,迁中垒校尉、羲和、京兆尹。”律历志:“元始 中,王莽秉政,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 等典领条奏。”又平帝纪:“元始五年,羲和刘歆等四 人使治明堂辟雍。”莽传居摄三年九月,莽母功显君死 ,意不在哀,令太后诏议其服,少阿、羲和刘歆与博士 诸儒云云。又:始建国元年正月朔,按金匮,辅臣皆封 拜,以少阿、羲和、京兆尹、红休侯刘歆为国师、嘉新 公。是元始以来即有羲和之官,始终皆刘歆为之。律历 志载刘歆钟律书,一曰备数,二曰和声,三曰审度,四 曰嘉量,五曰权衡。数者,一、十、百、千、万也,其 法在算术,宣于天下小学,是则职在太史,羲和掌之。 声者,宫、商、角、征、羽也,职在太乐,大常掌之。 度者,分、寸、尺、丈、引也,职在内官,廷尉掌之。 (按:内官长、丞初属少府,中属主爵,后属宗正,不 属廷尉。此云廷尉掌之,盖事关审度者则属廷尉也。)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职在太仓,大司农掌之 。衡权者,衡平也,权重也,职在大行,鸿胪掌之。然 则彼时羲和为太史之长,若太常之于太乐,大司农之于 太仓,大鸿胪之于大行,班与九卿同,而职治历数者也 。至始建国元年,更定百官,乃改大司农曰羲和,则与 前此之羲和同名异实。此羲和在天凤中更名纳言,莽传 天凤四年,更授诸侯茅土于明堂,各就厥国,其侍于帝 城者,纳言掌货大夫予其禄。又是岁复明六管之令,纳 言冯常谏,莽大怒,免常官。是其证。然地皇二年,莽 召问群臣禽贼方略,故左将军公孙禄征来与议。禄曰: “羲和鲁匡设六管以穷工商,宜诛以慰天下。”则又以 纳言为羲和。此或追论前事,或禄应征而至,未知莽之 号令变易,故仍用旧官称耳。据以上诸文,羲和乃一官 之名,不可析言。今云“近羲,近和”,明羲、和必是 二官,其掌各异。莽制以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为四 辅,而莽传云国将哀章颇不清,莽为选置和叔,事在天 凤元年。彼颜注云:“特为置此官。”其后天凤六年传 云:“太傅羲叔士孙喜清洁江湖之盗贼。”又地皇二年 传云:“遣太师羲仲景尚将兵击青、徐,国师和仲曹放 击句町。”是莽时又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之官, 分属四辅,当是天凤元年同时并置者。羲和之更名纳言 ,亦当在是时。盖既于四辅之下分置羲仲、和仲等四官 ,则九卿之中自不得更有兼羲和以为名者也。此四官各 系以四辅之称者,犹大司马司允、大司徒司直、大司空 司若之比,着其为四辅之贰也。此“近羲,近和”,即 指此二仲、二叔而言,非谓元始以来掌大史之事者,亦 非谓始建国之大司农也。“羲近重,和近黎”者,莽以 四辅分主四方,谓之岳。莽传云:“东岳大师,典致时 雨;南岳太傅,典致时奥;西岳国师,典致时阳;北岳 国将,典致时寒。”又云:“东岳太师,保东方三州一 部二十五郡;南岳太傅,保南方二州一部二十五郡;西 岳国师,保西方一州二部二十五郡;北岳国将,保北方 二州一部二十五郡。”岳即尧典之岳。陈氏今文经说考 云:“说文‘岳’,古文‘岳’,则尚书今文皆作‘岳 ’字。”是也。尧典郑注云:“四岳,四时之官,主四 岳之事。始羲、和之时,主四岳者谓之四伯。至其死, 分岳事置八伯,皆王官。”(周礼疏序。)又云:“尧 既分阴阳为四时,命羲仲、和仲、羲叔、和叔等为之官 ,又主方岳之事,是为四岳。”(圣贤群辅录注。)然 则四辅入为王官,出主方岳,皆依放尧典为之。元凤以 后,盗贼蜂起,四方事多,乃更置羲仲等官,分掌方岳 ,故景尚、曹放等多出典兵事,即其证。羲、和四官, 而云近重、近黎者,尧典孔疏云:“颛顼命掌天地,惟 重、黎二人。尧命羲、和则仲、叔四人者,以羲、和二 氏贤者既多,且后代稍文,故分掌其职事。四人各职一 时,兼职方岳,以有四岳,故用四人。颛顼之命重、黎 ,惟司天地,主岳与否,不可得知。设令亦主方岳,盖 重、黎二人分主东、西也。”然则羲仲、羲叔分主东、 南,皆南正重之事,故云羲近重;和仲、和叔分主西、 北,皆北正黎之事,故云和近黎也。按:此章之旨,弘 范以为在讥莽之作伪,下文“雠伪者必假真”,注云: “深矣,杨子之谈也。王莽置羲和之官,故寄微言以发 重、黎之问,而此句明言真伪之分也。”愚谓李义精矣 ,而犹有未尽。盖重、黎之命,见于吕刑,谓之“绝地 天通”。外传释其义则曰:“民神异业,不相侵渎。” 莽托符命以自立,用人行政,一切决之神怪,所谓民神 杂糅,不可方物者,虽九黎、三苗之乱犹不至此。子云 深有慨其事,故于莽设羲仲等四官而特着此问答以见意 。若曰今岂有南正重、北正黎其人者,而顾置此羲和之 官,何耶?其云“孰重?孰黎”者,所以讥羲和之名是 而实非。云“羲近重,和近黎”者,所以着莽之假真以 雠伪也。 注“司,主也;僚,官也”。按:诗羔裘: “邦之司直。”毛传云:“司,主也。”又板:“及尔 同僚。”传云:“僚,官也。”字亦作“寮”,尔雅释 诂:“
寮,官也。” 注“少皞”至“地 也”。按:楚语云:“昭王问于观射父曰:‘周书所谓 重、黎实使天地不通者,何也?若无然,民将能登天乎 ?’对曰:‘非此之谓也。古者民神不杂,及少皞之衰 也,九黎乱德,民神杂糅,不可方物。颛顼受之,乃命 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 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其后三苗复九黎之德, 尧复育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以至于夏、 商,故重黎氏世叙天地,而别其分主者也。’”韦注云 “少皞,黄帝之子金天氏也。九黎,黎氏九人也”;“ 少皞氏没,颛顼氏作。受,承也”;“其后,高辛氏之 季年也。三苗,九黎之后也。高辛氏衰,三苗为乱,行 其凶德,如九黎之为也。尧兴而诛之”;“育,长也。 尧继高辛氏,继育重、黎之后,使复典天地之官,羲氏 、和氏是也”。“皞”说文作“□”,从日、皋声。今 经传此字皆从“白”。亦通作“昊”,五帝本纪索隐云 :“孔安国、皇甫谧帝王代纪及孙氏注系本并以少昊、 高阳、高辛、唐、虞为五帝。缁衣孔疏引吕刑郑注云: “九黎之君于少昊氏衰而弃善道,上效蚩尤重刑。颛顼 代少昊,诛九黎,分流其子孙,为居于西裔者三苗。至 高辛之衰,又复九黎之君恶。尧兴,又诛之。尧末,又 在朝。舜时又窜之。”五帝本纪云:“帝颛顼高阳者, 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索隐引宋衷云:“
颛顼,名(三)。高阳,有天下号 也。” 注“尧有羲、和之官,王莽时亦复立焉。”按 :尧典“乃命羲、和”,又“分命羲仲”,“申命羲叔 ”,“分命和仲”,“申命和叔”。释文引马云:“羲 氏掌天官,和氏掌地官,四子掌四时。”孔疏云:“马 融、郑玄皆以为此命羲、和者,命以天地之官。下云分 命、申命,为四时之职。天地之与四时,于周则冢宰、 司徒之属,六卿是也。”孙氏今古文注疏历引月令,史 记天官书,汉书成帝纪、百官公卿表、食货志、魏相传 ,论衡是应篇,谓今文说以羲仲等四人即是羲和,羲和 于周为太史之职,不以为六卿,与马、郑异。今以莽时 先后羲和之职证之,渊如说良是。元始中之羲和,掌历 数之事,纯为太史之职。始建国之羲和,为六卿之一, 当周礼地官,然以羲和为一官,不可谓为兼冢宰、司徒 之事。天凤中之羲和,则析为四官,为四辅之贰,分主 方岳。然此四官设而羲和之官废,明四子即是羲和,无 六官之说。盖当时经义如此,虽以国师之颠倒五经,变 乱家法,亦未能尽易其说也。 注“考其所以重、黎、 羲、和耳”。按:世德堂本“考”作“者”,属上句, 此形近而误。 注“羲主阳,和主阴”。按:羲仲掌东 方,羲叔掌南方,东、南皆为阳,是羲主阳也;和仲掌 西方,和叔掌北方,西、北皆为阴,是和主阴也。

(一)“叔是”二字原本误倒,据左 传孔疏改。

(二)“孙”字原本作“系”,形近 而讹,今改。

(三)“名”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问“黄帝终始”。〔注〕世有 黄帝之书,论终始之运,当孝文之时三千五百岁,天地 一周也。曰:“托也。〔注〕假 黄帝也。昔者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 注〕姒氏,禹也。治水土,涉山川,病足,故行跛也。 禹自圣人,是以鬼神、猛兽、蜂虿、蛇虺莫之螫耳,而 俗巫多效禹步。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 注〕太山卢人。夫欲雠伪者必假真。〔 注〕雠,类。禹乎?卢乎?终始乎?”〔 注〕言皆非也。于是舍书而叹曰:“深矣!杨子之谈也 。王莽置羲和之官,故上章寄微言以发重、黎之问,而 此句明言真伪之分也。”〔疏〕“黄帝终始”者,封禅 书云:“自齐威,宣之时,驺子之徒,论着终始五德之 运,及秦帝而齐人奏之,故始皇采用之。”集解引如淳 云:“今其书有五德终始,五德各以所胜为行。秦谓周 为火德,灭火者水,故自谓之水德。”孟荀列传云:“ 驺衍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 余万言。”艺文志有邹子终始五十六篇,入阴阳家。是 终始者,谓五德终始之说,乃战国时阴阳学者所创。志 又有公梼生终始十四篇,注云:“传邹奭始终书。”是 二邹同为此学。钱氏大昭汉书辨疑以公梼生传邹奭始终 书,“始终”当作“终始”;“奭”字亦误,作终始者 是邹衍,非邹奭,别有邹奭子十二篇,非终始书。不知 终始乃学术之名,非衍书专称,邹奭子十二篇同入阴阳 家,则公梼所传者何必非奭书?又称名小异,无关闳旨 ,奭书自名始终,其义亦同,不必为终始之误。此五德 终始之说而谓之黄帝终始者,孟荀传述衍书大略云:“ 必先验小物,推而大之,至于无垠。先序今以上至黄帝 ,学者所共术。推而远之,至天地未生。”又三代世表 云:“余读谍记,黄帝以来皆有年数。稽其历谱谍终始 五德之传,古文咸不同乖异。”索隐云:“谓帝王更王 ,以金、木、水、火、土之德传次相承,终而复始,故 云终始五德之传也。”是为此术者,因推论五德代兴, 遂及帝王世次,而上溯之于黄帝,故有黄帝以来年数、 历谱,传述者遂以此为黄帝之道。志有黄帝泰素二十篇 ,亦入阴阳家,云六国时韩诸公子所作。颜注引别录云 :“或言韩诸公孙之所作也。言阴阳五行,以为黄帝之 道也,故曰泰素。”史记历书载武帝元封七年诏云:“ 盖闻昔者黄帝合而不死名,察度验,(汉书律历志作“ 察发敛”。)定清浊,起五部,建气物分数。”集解引 孟康云:“黄帝作历,历终复始,无穷已,故曰不死。 ”(历律志孟康注“不死”下有“名”字,则读“不死 名”句绝。)则又缘终始之义而演为黄帝不死之说。其 后五德终始又变而为五行吉凶之占,传者亦托之于黄帝 ,以神其术。艺文志五行家有黄帝阴阳二十五卷、黄帝 诸子论阴阳二十五卷,志云:“其法亦起五德终始,推 其极则无不至,而小数家因此以为吉凶而行于世,寖以 相乱。”是也。五行吉凶再变则为谶纬之说,三代世表 附褚先生语引黄帝终始传曰:“汉兴百有余年,有人不 短不长,出白燕之乡,持天下之政,时有婴儿主,却行 车。”意指霍光辅昭帝,则纯属哀、平间谶纬学者所造 ,为王莽符命所从出,非复战国时五德终始之本义。此 问黄帝终始,盖即指此,与上文问重、黎,下文问赵世 多神,同为一义,皆以刺新室之假托神怪,造作图谶之 事也。“
姒氏治水土,而巫步多禹”者,音 义:“姒音似。”荀子非相云:“
禹跳汤偏。”杨注引尸子云:“禹 之劳,十年不窥其家,手不爪,胫不生毛,偏枯之病, 步不相过,人曰‘禹步’。”又帝王世纪云:“
尧命禹以为司空,继鲧治水,乃劳 身涉勤,不重径尺之璧,而爱日之寸阴,手足胼胝,故 世传禹偏枯,足不相过,至今巫称‘禹步’。”是也。 “扁鹊,卢人也,而医多卢”者,音义:“扁鹊,薄弦 切。”史记扁鹊仓公传云:“扁鹊者,勃海郡郑人也, 姓秦,名越人。”正义引黄帝八十一难序云:“秦越人 与轩辕时扁鹊相类,仍号之为扁鹊。又家于卢国,因命 之曰卢医也。”集解引徐广云:“‘郑’当为‘
鄚’。鄚,县名,今属河间。”索 隐:“案:勃海无郑县,徐说是也。”按:地理志鄚属 涿郡。应劭云:“音莫。”后汉属河间。说文“
鄚”篆下段注云:“司马以鄚系勃 海者,境相际也。扁鹊,汉以前人,不当覈以汉制耳。 今直隶河间府任丘县北十三里有莫州城,往来孔道也。 ”然则扁鹊本鄚人,因后家于卢,而谓之卢人也。淮南 子齐俗高注云:“扁鹊,卢人,姓秦,名越人,赵简子 时人。”解嘲李注引法言:“扁鹊,卢人而善医。”即 此文之误。“夫欲雠伪者必假真”者,司马云:“‘雠 ’与‘售’同。”是也。诗谷风:“贾用不售。”郑笺 云:“如卖物之不售,价不相当也。”张平子西京赋薛 注云:“售犹行也。”说文无“售”。古止作“雠”, 汉书食货志(一):“收不雠与欲得。”颜注云:“雠 读曰售。言卖不售者,官收取之;无而欲得者,官出与 之。”墨子贵义:“商人用一匹布不敢继苟而雠焉。” 毕氏沅注云:“雠即售字。”正文“禹乎?卢乎?终始 乎”者,与先知云“龙乎?龙乎”同义,言天下之作伪 者皆此类也。 注“
世有”至“周也”。按:汉书律历 志:“元凤三年,太史令张寿王言黄帝至元凤三年六千 余岁。丞相属宝、长安单安国、安陵杯育治终始,言黄 帝以来三千六百二十九岁,不与寿王合。”昭帝元凤三 年癸卯,上距文帝后七年甲申,凡八十年;又上距文帝 前元年壬戌,凡百有二年。若自黄帝至元凤三年三千六 百二十九岁,则至文帝前元年为三千五百二十八岁,至 后七年为三千五百五十岁。此注云三千五百岁者,举成 数言之也。又按:弘范解终始字极为明憭,乃宋、吴非 之,宋云:“注殊不明杨之旨,大非矣。学者宜自思之 。”吴云:“或言黄帝三百岁,或言升龙登仙,帝王世 纪、史记皆有是言,故问其终始。”则解终始为本末, 此于旧注所本全不一考,而惟望文生义,乃以李为不明 杨旨,真谬妄之尤矣。 注“姒氏,禹也。”按:史记 夏本纪云:“禹于是遂即天子位,南面朝天下,国号曰 夏后,姓姒氏。”集解引礼纬云:“祖以吞薏苡生。”  注“太山卢人”。按:地理志泰山郡卢都尉,治济北 王都也。今泰安府平阴县地。 注“雠,类”。按:弘 范以雠为匹俦之义,故训为类。说文:“雠,犹□也。 ”此本义。又:“仇,雠也。”此引伸义。尔雅释诂: “仇,匹也。”经传通以“俦”为之。玉篇:“俦,侣 也。” 注“舍书而叹”。按:世德堂本“舍”作“抚 ”。

(一)“汉书”原本讹作“汉食”, 今改。

  或问“浑天”。曰:“下闳营之,鲜于妄人度之 ,耿中丞象之,几乎!几乎!莫之能违也。”〔 注〕几,近也。落下闳为武帝经营之;鲜于妄人又为武 帝算度之;耿中丞名寿昌,为宣帝考象之。言近,近其 理矣,谈天者无能违远也。请问“盖天”。〔 注〕欲知盖天图也。曰:“盖哉!盖哉!应难未几 也。”〔注〕再言“盖哉”者,应难八 事,未有近其理者。〔疏〕“浑天”者,音义:“浑天 ,胡昆切,又胡本切。”续汉书天文志注引蔡邕表志云 :“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 。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术数具存,考验天象,多 所违失,故史官不用。惟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 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象, 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 ,万世不易之道也。”书钞一百四十九引张衡浑天仪云 :“浑天如鸡子,天体圆如弹丸,地如鸡中黄,孤居于 内。天大而地小,天表里有水,天之包地,犹壳之裹黄 。天地各乘气而立,载水而浮。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 度之一。又中分之,则一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覆地上, 一百八十二度八分之五绕地下。故二十八宿半见半隐, 其两端谓之南、北极。北极乃天之中也,在正北,出地 上三十六度。然则北极上规经七十二度,常见不隐。南 极天之中也,在正南,入地三十六度。南极下规七十二 度,常伏不见。两极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天转如车 毂之运也,周旋无端,其形浑浑,故曰浑天也。”开元 占经一引王蕃浑天象说云:“浑象之法,地当在天中, 其势不便,故反观其形,地为外匡。(按:浑象制作如 地居上而下视天,东西易位,故云,反观其形,地为外 匡。)于己解人,(按:犹云自我观他。)无异在内, 诡状殊体,而合于理,可谓奇巧。古旧浑象以二分为一 度,凡周七尺三寸半分。汉张衡更制,以四分为一度, 凡周一丈四尺六寸一分。”落下闳,舜典孔疏引法言“ 落”作“洛”。华阳国志序志作“洛下宏”,云:“文 学聘士洛下宏,字长公,阆中人也。”按:广韵“落” 字注云:“汉复姓二氏,汉有博士落姑仲异;益部耆旧 传有阆中落下闳,善历也。”则“落下”字以作“落” 为正也。“落下闳营之”者,历书云:“今上即位,招 致方士,唐都分其天部,而巴落下闳运算转历。”索隐 引益部耆旧传云:“闳字长公,明晓天文,隐于落下。 武帝征待诏太史,于地中转浑天,改颛顼历作太初历。 拜侍中,不受也。”律历志云:“武帝元封七年,议造 汉历,选治历邓平及长乐司马可、酒泉候宜君、侍郎尊 及与民间治历者凡二十余人,方士唐都、巴郡落下闳与 焉。”颜注云:“姓落下,名闳,巴郡人也。”按:地 理志巴郡县十一,有阆中。隋书天文志云:“古浑象以 二分为一度,周七尺三寸半分,而莫知何代所造。今案 虞喜云:‘落下闳为武帝于地中转浑天,定时节,作太 初历,或其所制也。”“鲜于妄人度之”者,广韵“鲜 ”字注云:“汉复姓鲜于氏。”律历志云:“元凤三年 ,太史令张寿王上书,言‘历者天地之大纪,上帝所为 ,传黄帝,调律历。汉元年以来用之,今阴阳不调,宜 更历之过也。’(按:宜犹殆也,见经传释词。)诏下 主历使者鲜于妄人诘问,寿王不服。妄人请与治历大司 农中丞麻光等二十余人杂候日月、晦朔、弦望、八节、 二十四气,钧校诸历用状,奏可。诏与丞相、御史、大 将军、右将军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课诸历疏密, 凡十一家。以元凤三年十一月朔旦冬至,尽五年十二月 ,各有第。寿王课疏远。”是鲜于于昭帝之世为治历之 长,主持更历之事。盖自太初历行用后,至此二十余年 ,是非未定,故设主历使者司其考校。主历使者犹稻田 使者、河堤使者、美俗使者、行冤狱使者之比,所谓因 事置官,已事即罢,无常员,故不列百官表中也。鲜于 主持新历,故有算度浑天之事。盖浑天象之作,落下发 其端,而鲜于更为之精密测算,使无违失也。“耿中丞 象之”者,宣帝纪:“五凤四年,大司农中丞耿寿昌奏 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赐爵关内侯。”百官公 卿表:“治粟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大司农。) 有两丞。”周氏寿昌汉书注校补云:“宣帝纪五凤四年 中丞耿寿昌,食货志中丞桑弘羊,成帝纪永始二年中丞 王闳,律历志中丞麻光,是其丞亦称中丞。”钱氏大昭 辨疑云:“盖如御史大夫有两丞,一曰中丞矣。”耿职 在大农,而有为浑天象之事者,食货志云:“大司农中 丞耿寿昌以善为算,能商功利,得幸于上。”然则耿长 于算术,或以大司农中丞而兼治历,如昭帝时麻光之事 也。象之,谓铸铜为仪也。隋书天文志分仪象为二篇, 谓机衡为仪,谓有机而无衡者为象。以浑天仪为羲和旧 器,积代相传,谓之机衡。而据虞喜说,以浑天象为落 下闳所制。按:舜典疏引法言此文,释之云:“闳与妄 人,武帝时人。宣帝时,司农中丞耿寿昌始铸铜为之象 ,史官施用焉。”盛氏百二尚书释天云:“仪、象二者 ,皆为治历之首务。但必有浑仪测知日月之躔度,星辰 之经纬,而后着之于象,始与天体密合。故欲制象,必 先制仪。则洛下闳经营者宜为仪,耿中丞铸者宜为象, 鲜于量度之者正测量星辰之经纬也。”然史传无明文。 隋志据虞喜之言,以浑象为闳制。不知浑天者,仪象之 统名。司马温公法言注谓耿中丞象之,为作浑天仪。然 先儒仪象又或统称,均难足据。如盛说,则似以仪为器 ,而以象为图,与隋志所分又复乖异。其实仪、象古训 相通,初无所别。隋志所云羲和浑天仪相传谓之机衡者 ,后代久无其器。而前汉以来,候台所存周七尺三寸半 分之浑象,亦谓之浑仪,(此即蔡志所谓立八尺圆体之 度者,以成数言,故云八尺耳。)盖即耿中丞所铸。而 所谓落下闳营之者,不过发意造端,未必即为制器也。 若晋书天文志云:“暨汉太初,落下闳、鲜于妄人、耿 寿昌等造员仪以考历度。”则以此浑天象为太初之世闳 等三人同时造作者。然耿为司农中丞在五凤中,明不与 落下同时。法言所谓营之、度之、象之者,固有先后, 非一时之事也。“几乎!几乎!莫之能违”者,音义: “几乎,音几,下同。俗本作‘几几乎’。尚书舜典正 义引杨子云‘几乎!几乎!’”司马云:“宋、吴本作 ‘几几乎’。”今崇文局本同。宋书天文志引亦作“几 几乎”。按:系辞虞注云:“几,神妙也。”广雅释诂 :“几,微也。”然则“几乎!几乎”者,叹美浑天微 妙之辞,作“几几乎”,误也。“莫之能违”,宋志引 作“莫之违”,亦非。晋志引葛洪云:“诸论天者虽多 ,然精于阴阳者张平子、陆公纪之徒咸以为推步七曜之 道度,历象昏明之证候,校以四八之气,考以漏刻之分 ,占晷景之往来,求形验于事情,莫密于浑象者也。” 按:御览二引新论云:“通人扬子云因众儒之说天,以 天为如盖,转常左旋,日月星辰随而东西,乃图画形体 行度,参以四时历数,昏明昼夜,欲为世人立纪律,以 垂法后嗣。余难之曰:‘春秋昼夜欲等,平旦日出于卯 (一),正东方;暮日入于酉,正西方。今以天下人占 视之,此乃人之卯、酉,非天卯、酉。天之卯、酉当北 斗极。北斗极,天枢。枢,天轴也。犹盖有保斗矣。盖 虽转而保斗不移,天亦转周匝,斗极常在,知为天之中 也。仰视之,又在北,不正在人上。而春、秋分时,日 出入乃在斗南,如盖转,则北道近,南道远。彼昼夜刻 漏之数何从等乎(二)?’子云无以解也。后与子云奏 事待报,坐白虎殿廊庑下,以寒故,背日曝背。有顷, 日光去背,不复曝焉。因以示子云曰:‘天即盖转而日 西行,其光影当照此廊下而稍东耳,不当拔出去。拔出 去,无乃是反应浑天家法焉。’子云立坏其所作。”如 新论所云,则子云初信盖天,后因君山说而更为浑天之 学。考子云之作太玄,潭思浑天,事在作长杨赋以后。 此新论云云,乃潭思浑天以前之事,盖初除为郎时,当 元延二、三年也。又御览二引新论云:“扬子云好天文 ,问之于黄门作浑天老工,曰:‘我少能作其事,但随 尺寸法度,殊不晓达其意。然稍稍益愈,到今七十,乃 甫适知己,又老且死矣。’”然则子云之治浑天,不惟 博采通人,虽至黄门老工亦与为讨论,可以见其潭思之 梗概矣。“请问盖天”,治平本“天”字误入注文,今 据钱本订正。晋志云:“蔡邕所谓周髀者,即盖天之说 也。其言天似盖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北极 之下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四溃,三光隐映, 以为昼夜。天中高于外衡冬至日之所在六万里。北极下 地高于外衡下地亦六万里,外衡高于北极下地二万里。 天地隆高相从,日去地恒八万里。日丽天而平转,分冬 夏之间日所行道为七衡六间。每衡周经里数,各依算术 ,用句股重差推晷影极游,以为远近之数,皆得于表股 者也,故曰周髀。又周髀家云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 ,天旁转如推磨而左行,日月右行,随天左转,故日月 实东行,而天牵之以西没。譬之于蚁行磨石之上,磨左 旋而蚁右去,磨疾而蚁迟,故不得不随磨以左回焉。天 形南高而北下,日出高故见,日入下故不见。天之居如 倚盖,故极在人北,是其证也。极在天之中,而今在人 北,所以知天之形如倚盖也。日朝出阳中,暮入阴中, 阴气暗冥,故没不见也。夏时阳气多,阴气少,阳气光 明,与日同辉,故日出即见,无蔽之者,故夏日长也。 冬天阴气多,阳气少,阴气晦冥,掩日之光,虽出犹隐 不见,故冬日短也。”尚书释天云:“
六天沸腾,而盖天一家之说,复言 人人殊。”其解周髀也,曰:“髀者,股也,周人志之 ,故曰周髀。”又曰:“周经里数,皆得于表股,故曰 周髀。”虞喜云:“地体不动,天周其上,故曰周髀。 ”其论昼夜也,曰:“地势穹隆,三光隐映,以为昼夜 。日出高故见,日入下故不见。”又曰:“日朝出阳中 ,暮入阴中,阴气晦冥,故没入不见。”其论地体也, 既云:“地势穹隆,滂□四隤,地为圆象,明矣。”又 云:“方如棋局。”其言天体也,既云:“中高四下, 形如覆盆。”王仲任又云:“天平正与地无异。”自余 矛盾甚多也。“盖哉!盖哉!应难未几也”,御览二, 又事类赋注一,引作“盖哉!盖哉!未几也”,无“应 难”字。俞云:“‘应难’二字衍文也。此文本云:‘ 盖哉!盖哉!未几也。’李注‘再言盖哉者,应难八事 ,未有近其理者’。是应难之文,乃李氏解再言‘盖哉 ’之意,犹言应之难也,正文即涉注而衍耳。”按:俞 说非也。应难之“难”不读如字。司马云:“难,乃旦 反。”是也。子云有难盖天八事,见隋志及开元占经。 其一云日之东行循黄道,昼中规,牵牛距北极北百一十 度,东升距北极南七十度,并百八十度,周三径一,二 十八宿周天当五百四十度。今三百六十度,何也?其二 云春、秋分之日正出在卯,入在酉,而昼漏五十刻。即 天盖转,夜当倍昼。今夜亦五十刻,何也?其三曰日入 而星见,日出而不见,即斗下见日六月,不见日六月, 北斗亦当见六月,不见六月。今夜常见,何也?其四曰 以盖图视天河,起斗而东入狼弧间,曲如轮。今视天河 直如绳,何也?其五曰周天二十八宿,以盖图视天星, 见者当少,不见者当多。今见与不见等,何出入无冬、 夏,而两宿十四星当见,不以日长短故见有多少,何也 ?其六曰天至高也,地至卑也,日托天而旋,可谓至高 矣。纵人目可夺,水与景不可夺也。今从高山之上,设 水平以望日,则日出水平下,影上行,何也?若天体常 高,地体常卑,日无出下之理,于是盖天无以对也。其 七曰视物近则大,远则小,今日与北斗近我而小,远我 而大,何也?其八曰视盖橑与车辐间,近杠毂即密,益 远益疏,今北极为天杠毂,二十八宿为天橑辐,以星度 度天,南方次地星闲当数倍。今交密,何也?以上皆子 云难盖天之说,彼时盖天家必有强辞夺理以应之者,故 曰“应难未几也”。浑、盖二家,古称聚讼。梁崔灵恩 始为浑、盖合一之说,见梁书本传及南史儒林传,而其 文不详明。李之藻着浑盖通宪图说,近梅氏文鼎历学疑 问补益推阐其义,以为盖天即浑天也。天体浑圆,故惟 浑天仪为能惟肖。然欲详求其测算之事,必写寄于平面 ,是为盖天。故浑天如塑象,盖天如绘象,总一周天也 ,总一周天之度也,岂得有二法哉?然浑天之器浑圆, 其度均分,其理易见,而造之亦易。盖天写浑度于平面 ,则正视与斜望殊观,仰测与旁窥异法,度有疏密,形 有垤坳,非深思造微者不能明其理,亦不能制其器,不 能尽其用。是则盖天之学原即浑天,而微有精粗难易, 无二法也。夫盖天理既精深,传者遂□,而或者不察, 但泥倚盖、覆槃之语,妄拟盖天之形,竟非浑体,天有 北极,无南极,倚地斜转,出没水中,而其周不合,荒 诞违理。宜乎扬雄、蔡邕辈之辞而辟之矣!汉承秦后, 书、器散亡,惟洛下闳为浑天仪,而他无考据,然世犹 存盖天之名,说者承讹,遂分为二,而不知非也。荣按 :推步之术,今密而古疏。盖天之学,当起于浑天以前 。其所观察,不及浑天之精,偶有荒诞违理之说,亦时 世为之,不足为怪。梅氏必谓盖天之法与浑天一致,而 理更精深。以诸史所传盖天之说,皆后人之承讹,而非 本来如是。言之弥近理,而弥远于事实,不足置信也。  注“几近”至“远也”。按:弘范训违为远,故训几 为近,远、近对文,然义实未安。又按:“言近,近其 理矣”,世德堂本作“言乎近其理矣”,疑两文皆误, 当作“言近乎其理矣”。此释“几乎”之义,故云近乎 其理。以正文或作“几几”,校书者遂改注为“近近” ,而不知其不辞矣。“无能违远也”,世德堂本脱“远 ”字。 注“应难八事”。按:各本“八”皆作“以” ,曹侍读元忠云:“当作‘应难八事’。宋书天文志: ‘或问盖天于扬雄。扬雄曰:“盖哉!盖哉!”难其八 事,为盖天之学者不能通也。’即应难八事,未有近理 之谓。雄难盖天八事,以通浑天,语详隋书天文志。轨 在晋时,必见为盖天学者答难之语,故以释未几也。草 书‘以’、‘八’形近,因而致误。今治平本仍之,乃 至不可解矣。”按:曹说至覈,今据订正。

(一)“于”字原本作“子”,形近 而讹,今据御览改。

(二)“乎”字原本作“平”,形近 而讹,今据御览改。

  或问:“赵世多神,何也?”〔 注〕如简子之事非一,故问之。曰:“神怪茫茫, 若存若亡,圣人曼云。”〔注〕子不语 怪力乱神。〔疏〕“赵世多神”者,赵谓秦也。赵世家 云:“赵氏之先,与秦共祖,至中衍为帝大戊御。其后 世蜚廉有子二人,而命其一曰恶来,事纣,为周所杀, 其后为秦。恶来弟曰季胜,其后为赵。季胜生孟增,是 为宅皋狼。皋狼生衡父,衡父生造父。造父幸于周缪王 ,缪王赐造父以赵城,由此为赵氏。”秦本纪云:“恶 来革者,蜚廉子也,有子曰女防。女防生旁皋,旁皋生 太几,太几生大骆,大骆生非子,以造父之宠,皆蒙赵 城,姓赵氏。”秦始皇本纪云:“秦始皇帝者,名为政 ,赵氏。”索隐云:“秦与赵同祖,以赵城为荣,故姓 赵氏。”曹子建求自试表:“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 以济其难。”李注云:“
此秦而谓之赵者,史记曰:‘赵氏 之先,与秦共祖。’然则以其同祖,故曰赵焉。”梁氏 志疑云:“秦、赵同祖,后人或互称。故陆贾传曰:‘ 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汉书武五子传曰:‘赵氏 无炊火焉。’左思魏都赋曰:‘二嬴之所曾聆。’三国 志陈思王疏曰:‘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 ’楚世家及越绝书外传记地、淮南子人间、泰族二训, 称始皇为赵政。南越传称苍梧王赵光为秦王。文选王融 策秀才文云:‘访游禽于绝涧,作霸秦基。’”按:据 梁氏历引诸文,秦、赵互称乃汉、魏以来之常习。法言 每托秦刺莽,此文变秦为赵,其义亦同。盖以秦世之多 神比新室之符命也。秦世多神者,秦本纪云:“蜚廉为 纣石北方,还为坛霍太山,而报得石棺,铭曰:‘帝令 处父不与殷乱,赐尔石棺以华氏。’”索隐云:“处父 ,蜚廉别号。”又云:“文公十九年得陈宝。”正义引 晋太康地志云:“秦文公时,陈仓人猎得兽若彘,不知 名,牵以献之。逢二童子,童子曰:‘此名为媦,常在 地中食死人脑。’即欲杀之,拍捶其首。媦亦语曰:‘ 二童子名陈宝,得雄者王,得雌者霸。’陈仓人乃逐二 童子,化为雉雌,上陈仓北阪为石。秦祠之。”封禅书 云:“文公获若石云于陈仓北阪,城祠之。”又封禅书 云:“秦文公出猎,获黑龙,此其水德之瑞。”又封禅 书云:“秦缪公立,病卧五日不寤。寤乃言梦见上帝, 上帝命缪公平晋乱,史书而记,藏之府。而后世皆曰秦 缪公上天。”张平子西京赋云:“昔者,大帝说秦缪公 而觐之,飨以钧天广乐,帝有醉焉,乃为金策,锡用此 土,而翦诸鹑首。”李注引列仙传赞云:“秦缪公受金 策祚世之业。”又封禅书云:“栎阳雨金,秦献公自以 为得金瑞,故作畦畤栎阳而祀白帝。”按:石棺、金策 、黑龙、宝雉,正丹石、铁契、文马、石龟之比,赵世 多神,意即指此。“
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人曼云” 者,左太冲魏都赋:“茫茫终古。”李注云:“茫茫, 远貌也。”茫、亡韵语。吴越春秋夫差内传云:“上天 苍苍,若存若亡。”小尔雅广诂:“曼,无也。”宋氏 训篹云:“俗通作‘漫’。”俞云:“此刺莽之以符命 自立。”是也。 注“如简子之事非一”。按、弘范不 以赵为秦,故以简子事为证。赵世家云:“赵简子疾, 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医扁鹊视之,出,董安于问。扁 鹊曰:‘血脉治也,而何怪?在昔秦缪公尝如此,七日 而寤。今主君之疾与之同,不出三日,疾必间,间必有 言也。’居二日半,简子寤,语大夫曰:‘我之帝所甚 乐,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九奏万舞,不类三代之乐, 其声动人心。有一熊来,欲援我。帝命我射之,中熊, 熊死。又有一罴来,我又射之,中罴,罴死。帝甚喜, 赐我二笥,皆有副。吾见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 :及而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世衰,七世而 亡,嬴姓将大败周人范魁之西,而亦不能有也。余今思 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董安 于受言而书藏之。”此简子梦之帝所之事也。又云:“ 他日,简子出,有人当道,辟之不去(一)。简子召之 ,曰:‘嘻!吾有所见子晰也。’当道者曰:‘主君之 疾,臣在帝侧。’简子曰:‘然,有之。子之见我,我 何为?’当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与罴,皆死?’简 子曰:‘是,且何也?’当道者曰:‘晋国且有大难, 主君首之。帝令主君灭二卿,夫熊与罴,皆其祖也。’ 简子曰:‘帝赐我二笥皆有副,何也?’当道者曰:‘ 主君之子将克二国于翟,皆子姓也。’简子曰:‘吾见 儿在帝侧,帝属我一翟犬,曰及而子之长以赐之。夫儿 何谓以赐翟犬?’当道者曰:‘儿,主君之子也。翟犬 者,代之先也。主君之子且必有代。及主君之后嗣,且 有革政而胡服,并二国于翟。’简子问其姓而延之以官 ,当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见。简子书 藏之府。”此简子遇神人致帝命之事也。云如此者非一 者,赵世家又云:“知伯攻赵,赵襄子惧,乃奔保晋阳 。原过从,后,至于王泽,见三人,自带以上可见,自 带以下不可见。与原过竹二节,莫通。曰:‘为我以是 遗赵毋恤。’原过既至,以告襄子。襄子齐三日,亲自 剖竹,有朱书曰:‘赵毋恤,余霍泰山之阳侯,天使也 。三月丙戌,余将使女反灭知氏。女亦立我百邑,余将 赐女林胡之地。至于后世,且有伉王,亦黑,龙面而鸟 噣,鬓麋髭髯,大膺大胸,脩下而冯(二),左衽界乘 ,奄有河宗,至于休溷诸貉,南伐晋别,北灭黑姑。’ 襄子再拜受三神之命。”又云:“武灵王十六年,王游 大陵。它日,王梦见处女鼓琴而歌诗曰:‘美人荧荧兮 ,颜若苕之荣。命乎!命乎!曾无我嬴。’异日,王饮 酒乐,数言所梦,想见其状。吴广闻之,因夫人而内其 女娃嬴,孟姚也。”索隐云:“孟姚,吴广女,舜之后 。故上文云‘余思虞舜之勋,故命其胄女孟姚以配而七 代之孙’是也。”此皆简子以后之事,协于简子之梦者 也。 注“子不语怪力乱神”。按:论语文,彼王肃注 云:“怪,怪异也;神,谓鬼神之事也。或无益于教化 也,或所不忍言也。”世德堂本作“子不语怪之谓”。

(一)“去”字原本作“出”,涉上 文“简子出”而讹,今据史记赵世家改。

(二)“冯”下原本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问:“子胥、种、蠡孰贤?”曰:“胥也,俾 吴作乱,破楚入郢,〔注〕郢,楚都也 。鞭尸〔注〕掘平王墓而鞭其尸 。藉馆,〔注〕君舍君之室,大 夫舍大夫之室。皆不由德。〔注 〕报父兄之耻于斯则无礼。谋越谏齐不式,〔 注〕式,用。不能去,〔注〕三 谏不从,于礼可去。卒眼之。〔 注〕夫差伐越,越栖会稽,请委国为臣。子胥谏曰:“ 吴不取越,越必取吴。”又曰:“有吴无越,有越无吴 ,不改是矣。”吴将伐齐,又谏曰:“兵疲于外,越必 袭吴。”不听,遂伐齐。反役,夫差杀之。将死,曰: “吴其亡矣乎!以吾眼置吴东门,以观越之灭吴。”种 、蠡不彊谏而山栖,俾其君诎社稷之灵而童仆,又终● 吴。贤皆不足卲也。〔注〕卲,美。至 蠡策种而遁,肥矣哉!”〔注〕美蠡功 成身退,于此一举最为善。〔疏〕子胥者,史记伍子胥 列传云:“伍子胥者,楚人也,名员。”按:亦作申胥 。国语吴语韦注云:“申胥,楚大夫伍奢之子子胥也, 名员。鲁昭二十年,奢诛于楚,员奔吴,吴子与之申地 ,故曰申胥。”汪氏远孙国语发正云:“申是楚地,伍 氏之先盖尝食采于申,故一氏申也。”种者,吕氏春秋 当染高注云:“大夫种,姓文氏,字禽,楚之邹人。” 又尊师注云:“楚鄞人。”毕氏沅校谓皆误,当作“楚 之郢人”,引钱詹事说太平寰宇记“文种,楚南郢人” ,此必本于高氏注。吴胡部郎玉缙云:“陆士衡豪士赋 序李注引吴越春秋云:‘文种者,本楚南郢人也。’当 为寰宇记所本。种为郢人无疑。”蠡者,当染高注又云 :“范蠡,楚三户人也,字少伯。”问孰贤者,越绝书 纪策考引子贡云:“胥执忠信,死贵于生;蠡审凶吉, 去而有名;种留封侯,不知令终。二贤比德,种独不荣 。”越语云:“范蠡曰:‘四封之内,百姓之事,蠡不 如种也;四封之外,敌国之制,立断之事,种亦不如蠡 也。’”是三子功业相似,而志趣不同,材能亦异,故 欲论其优劣也。“胥也,俾吴作乱”者,左传昭公篇云 :“二十年,员如吴,言伐楚之利于州于。公子光曰: ‘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员曰:‘
彼将有他志,余姑为之求士,而鄙 以待之。’乃见鱄设诸焉,而耕于鄙。”杜注云:“州 于,吴子僚。光,吴公子阖庐也。鱄诸,勇士。”子胥 传云:“伍子胥知公子光有内志,欲杀王而自立,未可 说以外事,乃进专诸于公子光,退而耕于野。五年而楚 平王卒,吴王僚因楚丧使二公子将兵往袭楚。吴国内空 ,而公子光乃令专诸袭刺吴王僚而自立。(昭二十七年 。)是谓吴壬阖庐。阖庐既立,得志,乃召伍员以为行 人,而与谋国事。”是也。“破楚入郢,鞭尸藉馆”者 ,左传定公篇:“四年冬,蔡侯、吴子、唐侯伐楚。十 一月庚午,二师陈于柏举。阖庐之弟夫概王以其属五千 人先击子常之卒,子常之卒奔(一),楚师乱,吴师大 败之。吴从楚师,五战及郢。庚辰,吴入郢。”子胥传 云:“楚昭王出奔,吴王入郢。伍子胥求昭王既不得, 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后已。”吴太伯世 家亦云:“子胥鞭平王之尸,以报父雠。”索隐云:“ 左氏无此事。”按:越绝书荆平王内传云:“子胥将卒 六千,操鞭箠笞平王之墓,而数之曰:‘昔者,吾先人 无罪而子杀之,今此报子也。’”吕氏春秋首时亦云: “鞭荆平之坟三百。”惟言鞭墓,不言鞭尸,理较可信 。史记云云,疑传述之过。若公羊传定公篇徐疏引春秋 说,乃云“鞭平王之尸,血流至踝”;吴越春秋阖闾内 传又云:“掘平王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左足践腹 ,右手抉其目。诮之曰:‘谁使汝用谗谀之口杀我父兄 ,岂不冤哉?’”则更变本加厉之辞,不足置信矣。音 义:“藉馆,慈夜切。”小尔雅广言:“藉,借也。” 左传云“以班处宫”,即阖闾内传云“乃令阖闾妻昭王 夫人,伍胥、孙武、白喜亦妻子常、司马成之妻,以辱 楚之君臣”也。“谋越谏齐”者,左传哀公篇:“元年 ,冬,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遂入越。越子以其甲楯五 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 ,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 。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 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又将存之,违天而长寇 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弗听。三月,越及吴平。 ”又:“十一年,吴将伐齐,越子率其众以朝焉。王及 列士皆有馈赂,吴人皆喜。唯子胥惧曰:‘是豢吴也夫 !谏曰:越在,我心腹之疾也,壤地同而有欲于我。夫 其柔服,求济其欲也,不如早从事焉。得志于齐,犹获 石田也,无所用之。越不为沼,吴其泯矣。’弗听。” 按:哀公十一年吴伐齐之前,吴世家尚有“吴王夫差七 年,闻齐景公死,而大臣争宠,新君弱,乃兴师北伐齐 。子胥谏”之文。彼索隐云:“此之七年,鲁哀公六年 也。左氏此年无伐齐事。”子胥传文同吴世家。然则胥 之谏伐齐,先后二次也。“卒眼之”者,国语吴语云: “吴王还自伐齐,(
按:哀十一年艾陵之役(二)。) 乃讯申胥。申胥释剑而对曰:‘昔吾先王世有辅弼之臣 ,以能遂疑计恶。今王播弃黎老,而孩童焉比谋。夫天 之所弃,必骤近其小喜,而远其大忧,王若不得志于齐 而以觉寤王心,吴国犹世。今王无以取之,而天禄亟至 ,是吴命之短也。员不忍称疾辟易,以见王之亲为越之 禽也,员请先死。’将死,曰:‘而县吾目于东门,以 见越之入,吴国之亡也。’”胥传云:“太宰嚭既与子 胥有隙,因谗曰:‘子胥为人刚暴,少恩猜贼,其怨望 恐为祸深也,愿王早图之。’吴王乃使使赐子胥属镂之 剑,曰:‘子以此死。’伍子胥仰天叹曰:‘嗟乎!谗 臣嚭为乱矣,王乃反诛我。’乃告其舍人曰:‘必树吾 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 越寇之入灭吴也。’”眼之字用此,谓死而犹欲亲见吴 亡以为快也。“种、蠡不彊谏而山栖”者,越语云:“ 越王句践即位三年,(韦注云:“鲁哀之元年。”)而 欲伐吴。范蠡进谏曰:‘夫国家之事有持盈,有定倾, 有节事。持盈者与天,定倾者与人,节事者与地。天道 盈而不溢,盛而不骄,劳而不矜其功。夫圣人随时以行 ,是谓守时。天时不作,弗为人客。人事不起,弗为之 始。今君王未盈而溢,未盛而骄,不劳而矜其功,天时 不作而先为人客,人事不起而创为之始,此逆于天而不 利于人。王若行之,将妨于国家,靡王躬身。’王弗听 。范蠡进谏曰:‘夫勇者,逆德也;兵者,凶器也;争 者,事之末也。阴谋逆德,好用凶器,始于人者,人之 所卒也。淫佚之事,上帝之禁也,先行此者不利。’王 曰:‘无是贰言也,吾已断之矣。’果兴师而伐吴,战 于五湖,不胜,栖于会稽。”又越语云:“越王句践栖 于会稽之上。”韦注云:“山处曰栖。会稽,山名,在 今山阴南七里。吴败越于夫椒,遂入越,越子保于会稽 ,在鲁哀元年。”越世家索隐云:“保山曰栖,犹鸟栖 于木以避害也。故六韬曰:‘军处山之高者则曰栖。’ ”越绝书记地传云:“会稽山上城者,句践与吴战大败 ,栖其中。”吴云:“言蠡初谏不从,二臣盍强谏而免 此败。”司马云:“责其不彊谏于未败,至使句践栖于 会稽。”是也。“俾其君诎社稷之灵而童仆”者,越语 云:“越王句践栖于会稽,王召范蠡而问焉。范蠡对曰 :‘卑辞尊礼,玩好女乐,尊之以名。如此不已,又身 与之市。’王曰:‘诺。’乃令大夫种行成于吴,请委 管籥,属国家,以身随之,君王制之。吴人许诺。王令 大夫种守于国,与范蠡入宦于吴。”韦注云:“宦,为 臣隶也。”吴越春秋句践入臣外传云:“越句践五年( 哀公三年。)五月,入吴,见夫差,稽首再拜称臣,曰 :‘东海贱臣句践,上愧皇天,下负后土,不裁功力, 污辱王之军士,抵罪边境。大王赦其深辜,裁加役臣, 使执箕□。诚蒙厚恩,得保须臾之命,不胜仰感俯愧。 ’夫差遂不诛越王,令驾车养马,秘于宫室之中。越王 服犊鼻,着樵头;夫人衣无缘之裳,施左关之襦。夫斫 锉、养马,妻给水、除粪、洒扫,三年不愠怒,面无恨 色。”是其事也。“又终●吴”者,说文:“●,顿仆 也。”重文“毙”,俗字作“弊”。吴语云(三):“ 吴王夫差起师伐越,越王句践起师逆之江。(按:此当 为夫差十二年伐齐以前之事,韦以为即夫椒之役,误也 。)大夫种乃献谋曰:‘夫吴之与越,唯天所授,王其 无庸战。王不如设戎,约辞行成,以喜其民,以广侈吴 王之心。吾以卜之于天,天若弃吴,必许吾成而不吾足 也,(按:谓不以得越为餍足。韦云:“言越不足畏。 ”失之。)将必宽然有伯诸侯之心焉。既罢●其民,而 天夺之食,安受其烬,乃无有命矣。’越王许诺,乃命 诸稽郢行成于吴。吴王夫差乃告诸大夫曰:‘孤将有大 志于齐,吾将许越成,而无拂吾虑。’申胥谏曰:‘不 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非慑畏吾甲兵之彊也 。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 。夫固知君王之盖威以好胜也,故婉约其辞以从逸王志 ,使淫乐于诸夏之国以自伤也。使吾甲兵顿●,民人离 落,而日以憔悴,然后安受吾烬。’”是吴之●,种之 谋也。越语又云:“王遂兴师伐吴,至于五湖。吴人闻 之,出挑战。一日五反,王弗与战。居军三年,吴师自 溃。(韦云:“鲁哀二十年冬十一月,越围吴;二十二 年冬十一月丁卯,灭吴。”)吴王帅其贤良与其重禄, 以上姑苏。使王孙雄行成于越,王弗忍,欲许之。范蠡 进谏曰:‘臣闻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得时弗成, 天有还形。天节不远,五年复反。小凶则近,大凶则远 。先人有言曰:伐柯者,其则不远。今君王不断,其忘 会稽之事乎?’王曰:‘诺。’不许。使者往而复来, 辞俞卑,礼俞尊,王又欲许之。范蠡进谏曰:‘孰使我 蚤朝而晏罢者,非吴乎?与我争三江、五湖之利者,非 吴邪?十年谋之,一朝而弃之,其可乎?王姑勿许,其 事易冀已。’王曰:‘吾欲勿许,而难对其使者,子其 对之。’范蠡乃左提鼓,右援枹,以应使者,曰:‘昔 者上天降祸于越,委制于吴,而吴不受。今将反此义以 报此祸,吾王敢无听天之命,而听君王之命乎?’王孙 雄曰:‘子范子,先人有言曰:无助天为虐,助天为虐 者不祥。今吾稻、蟹不遗种,子将助天为虐,不忌其不 祥乎?’范蠡曰:‘王孙子,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 子也。故滨于东海之陂,鼋、鼍、鱼、鳖之与处,而□ 、黾之与同陼。余虽腼然而人面哉,吾犹禽兽也,又安 知是諓諓者乎?’王孙雄曰:‘子范子将助天为虐,助 天为虐不祥,雄请反辞于王。’范蠡曰:‘君王已委制 于执事之人矣。子往矣,无使执事之人得罪于子。’使 者辞反,范蠡不报于王,击鼓兴师以随使者,至于姑苏 之宫,不伤越民,遂灭吴。”是吴之●,蠡成之也。“ 贤皆不足卲也”者,治平本作“邵”,世德堂本同。钱 本作“卲”,今从之。胥助光弑僚,是不仁也;报仇过 当,是无礼也;谏不用而不去,是不智也;死而疾视吴 亡,是不忠也。此胥之贤不足美也。种、蠡知伐吴之不 利,不力阻而致败,是无断也;使句践臣隶于吴,是无 耻也;以阴谋亡吴,是不义也。此种、蠡之贤之不足美 也。“至蠡策种而遁,肥矣哉”者,音义:“策种绝句 。种,章用切。”按:当于“遁”字绝句。越语云:“ 反至五湖,范蠡辞于王曰:‘君王勉之,臣不复入于越 国矣。’王曰:‘不谷疑子之所谓者何也?’范蠡对曰 :‘臣闻之,为人臣者,君忧臣劳,君辱臣死。昔者君 王辱于会稽,臣所以不死者,为此事也。人事已济矣, 蠡请从会稽之罚。’王曰:‘所不掩子之恶,扬子之美 者,使其身无终没于越国。子听吾言,与子分国;不听 吾言,身死,妻子为戮。’范蠡对曰:‘臣闻命矣。君 行制,臣行意。’遂乘轻舟以浮于五湖。”越世家云: “范蠡遂去,自齐遗大夫种书曰:‘蜚鸟尽,良弓藏; 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乌喙,可与共患难,不 可与共乐,子何不去?’种见书,称病不朝,人或谗种 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 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 自杀。”司马云:“策谓警之使去。贤此一节。”荣按 :策犹书也。策种,谓为书遗种。易遯:“上九,肥遯 ,无不利。”释文云:“遯字又作‘遁’,同隐退也。 ”又引子夏传云:“肥,饶裕。”孔疏云:“遯之最优 ,故曰肥遯。”按:此作“遁”,盖子云所据易如此。  注“郢,楚都也”。按:楚世家云:“文王熊赀立, 始都郢。”正义引括地志云:“纪南故城,在荆州江陵 县北五十里。杜预云:‘国都于郢,今南郡江陵县北纪 南城。’是。”括地志又云:“至平王,更城郢,在江 陵县东北六里故郢城。”是也。说文:“郢,故楚都, 在南郡江陵北十里。”段注云:“今湖北荆州府治江陵 县,府治即故江陵城。府东北三里有故郢城。”桂氏馥 义证引王观国云:“
史记周成王封熊绎于荆蛮,为楚子 ,居丹阳。楚文王自丹阳徙郢。楚顷襄王自郢徙陈。楚 考烈王自陈徙寿春,命曰郢。观国案:前汉地理志曰: ‘江陵,故楚郢都。’楚既屡徙至寿春,则去郢远矣。 地既非郢,而犹名曰郢者,名贵其所自出也。” 注“ 掘平王墓而鞭其尸”。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注“君 舍君之室,大夫舍大夫之室”。按:公羊传定公篇文。 彼解诂云:“舍其室,因其妇人为妻。” 注“
式,用”。按:尔雅释言文。 注 “三谏不从,于礼可去”。按:曲礼云:“为人臣者不 显谏,三谏不从则逃之。”即此注所本。 注“
吴其亡矣乎”。按:世德堂本无“ 乎”字。 注“吴不取越,越必取吴”。按:吕氏春秋 长攻云:“越国大饥,越王乃使人请食于吴。吴王将与 之,伍子胥进谏曰:‘不可与也。夫吴之与越,接土邻 境,道易人通,仇雠敌战之国也。非吴丧越,越必丧吴 。’”注“有吴无越,有越无吴,不改是矣”。按:越 语载子胥之言也。彼韦注云:“言势不两立,灭之之计 不可改易也。” 注“卲,美”。按:小尔雅广言文。 说文:“卲,高也。”高、美义同。 注“美蠡功成身 退”。按:老子云:“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一)“之卒”二字原本互倒,据左 传改。

(二)“哀”字原本作“衷”,形近 而误,据左传改。

(三)“吴”原本讹作“越”,据国 语改。

  或问“陈胜、吴广”。曰:“乱。”〔 注〕此暴乱之人也。曰:“不若是则秦不亡。”曰 :“亡秦乎?恐秦未亡而先亡矣。”〔 注〕夫有干越之剑者,匣而藏之,不敢用,是宝之至也 。况乃轻用其身,而要乎非命之运,不足为福先,适足 以为祸始。〔疏〕“陈胜、吴广”者,史记陈涉世家云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 叔。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适(同“谪”。)戍渔阳九 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 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 谋举大计。广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乃诈称公子 扶苏、项燕,袒右,称大楚。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 都尉,攻大泽乡。行收兵,北至陈,车六、七百乘,骑 千余,卒数万人。乃入据陈。数日,陈涉乃立为王,号 为张楚。以吴叔为假王,监诸将,以西击荥阳。吴广围 荥阳弗能下,陈王征国之豪杰与计。周文尝事春申君, 自言习兵,陈王与之将军印,西击。行收兵,至关,车 千乘,卒数十万,至戏,军焉。秦令少府章邯击楚大军 ,尽败之。周文败走出关,止次曹阳二、三月。章邯追 败之,复走次渑池十余日。章邯击,大破之。周文自刭 ,军遂不战。将军田臧等相与谋曰:‘周章(谓周文。 )军已破矣,秦兵旦暮至,我围荥阳城弗能下,秦军至 ,必大败。不如少遣兵,足以守荥阳,悉精兵迎秦军。 今假王骄,不知兵权,不可与计,非诛之,事恐败。’ 因相与矫王令以诛吴叔,献其首于陈王。陈王使使赐田 臧楚令尹印,使为上将。田臧乃使诸将李归等守荥阳城 ,自以精兵西迎秦军于敖仓。与战,田臧死,军破。章 邯进兵击李归等,破之。章邯又进兵击陈西张贺军。陈 王出监战,军破。□月,陈王之汝阴,还至下城父,其 御庄贾杀以降秦。陈胜葬砀,谥曰隐王。陈王故涓人将 军吕臣为仓头军,起新阳,攻陈下之,杀庄贾,复以陈 为楚。陈胜王凡六月也。”“问陈胜、吴广。曰:乱” 者,司马云:“言非有高才远虑,但首乱之人耳。”“ 不若是则秦不亡”者,世家云:“陈胜虽已死,其所置 遣侯王将相竟亡秦,由涉首事也。”“恐秦未亡而先亡 矣”者,吴云:“言为权首者先亡也。范晔曰:‘夫为 权首,鲜或不及。陈、项且犹未兴,况庸庸者乎?’” 按:恐者,疑辞。陈胜、吴广之先秦而亡,乃已着之史 事,何所用其疑辞?此盖指当时郡县起为盗贼者而言也 。莽传:“五原、代郡起为盗贼,数千人为辈,转入旁 郡。莽遣捕盗将军孔仁将兵与郡县合击,岁余迺定。” 此天凤二年事。又:“临淮瓜田仪等为盗贼,依阻会稽 长州。琅邪女子吕母亦起,遂攻海曲县,杀其宰,引兵 入海,其众浸多,后皆万数。”此天凤四年事。是时天 下嚣然,势已无异秦末。子云盖知莽之必败,而惧首事 者之徒为胜、广,恨己之不得复见太平,故云“恐秦未 亡而先亡”。秦亦谓莽也。 注“夫有”至“
至也”。按:庄子刻意文。彼释文 引司马云:“干,吴也。吴、越出善剑也。”又引李云 :“干溪,越山,出名剑。”案:“吴有溪名干溪,越 有山名若耶,并出善铁,铸为名剑也。”“匣”庄子作 “柙”。又按:“宝之至也”钱本作“宝之之至也”。  注“不足为福先,适足为祸始”。按:庄子刻意云: “不为福先,不为祸始。”弘范援以解此,非子云本旨 也。

  或问:“六国并,其已久矣。一病一瘳,迄始皇 三载而咸。〔注〕皆属秦也。时 激,地保,人事乎?”曰:“具”。请问“事”。曰: “孝公以下,彊兵力农,以蚕食六国,事也。”〔 注〕是人事也。“保”。〔注〕 问保何等。曰:“东沟大河,南阻高山,西采雍、 梁,北卤泾垠,便则申,否则蟠,保也。〔 注〕采,食税也。泾,泾水也。“激”。〔 注〕问激者何?曰:“始皇方斧,将相方刀;六国 方木,将相方肉,激也。”〔注〕方, 比。〔疏〕“六国并,其已久矣”者,六国表索隐云: “六国乃韩、魏、赵、楚、燕、齐,并秦凡七国,号曰 七雄。”按:表周威烈王二十三年,魏、韩、赵始列为 诸侯。安王十六年,田常曾孙田和始列为诸侯;二十三 年,田氏遂并齐而有之,太公望之后绝祀;二十六年, 魏、韩、赵灭晋,绝无后。秦始皇二十六年,初并天下 ,立为皇帝。自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至始皇二十六年 庚辰,凡一百八十三年。“一病一瘳”者,一犹或也。 乐记云:“一动一静者,天地之间也。”左传昭公篇云 :“疆场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又云:“一臧 一否,其谁能常之?”谷梁传庄公篇云:“一有一亡曰 有。”尔雅释地云:“泉一见一否为瀸。”文例与此相 同。经传释词云:“诸一字并与或同义。”是也。说文 :“
瘳,疾愈也。”此谓六国并立,更 盛迭衰,如人之有时而病,有时而愈也。“迄始皇三载 而咸”者,吴云:“按始皇即位,以岁在乙卯为元年, 至二十六年始并天下,乃称皇帝。今言始皇三载而咸者 ,盖言称皇帝后三年,东行郡县,上邹峄山,刻石颂秦 功德,封泰山,禅梁父,而天下咸一也。”司马云:“ 按始皇十七年始灭韩,至二十六年灭齐,天下为一。今 云三载,阙。”俞云:“始皇二十六年始并天下,称皇 帝,而此言三载,于义可疑。今按重黎一篇多杨子之微 言,李注上文黄帝终始章曰:‘深矣!杨子之谈也。王 莽置羲和之官,故上章寄微言以发重黎之问,而此句明 言真伪之分也。’然则杨子之文,固有深意矣。夫始皇 以二十六年并天下,当时无不知之,乃云始皇三载者, 故为悠谬之词以寓意也。按:汉书元始五年平帝崩,莽 称摄皇帝,改明年为居摄元年。至居摄三年十一月戊辰 ,即真天子位,以十二月癸酉朔为始建国元年。然则所 谓始皇三载者,其文则指始皇,其意则在新莽。以居摄 三年当始皇之二十六年,使其文若谬误者,而其旨微, 其辞曲矣。”荣按:法言借论古以寓刺时,其文固多隐 约。然如曲园此解,谓以居摄三年当始皇二十六年,故 曰“始皇三载”,则似过于穿凿。疑“三载”乃“三十 载”之误,举成数言,故曰三十载。传写脱“十”,遂 为三载耳。咸犹兼也。诗閟宫:“敦商之旅,克咸厥功 。”郑笺云:“咸,同也。”广雅释诂:“兼,同也。 ”咸、兼俱训同,故兼亦可谓之咸。“迄始皇而咸”, 犹寡见云:“至于秦兼”也。温公云“天下为一”,解 咸为一,一亦同也。“时激,地保,人事乎”者,司马 云:“‘激’当作‘徼’,古尧切。徼其可取之时。” 按:说文:“憿,幸也。”桂氏义证云:“幸也者,檀 弓:‘
幸而至于旦。’注云:‘幸,觊也 。’”玉篇:“憿,行险也。”经典借“徼”字。中庸 :“小人行险以徼幸。”汉书高帝纪:“愿大王以幸天 下。”晋灼曰:“臣民被其德,以为徼幸也。”又或作 “儌”,一切经音义八“儌冀(一),冀幸也。”王氏 句读云:“玉篇:‘
憿,行险也。’与许君此说皆用中 庸‘小人行险以徼幸’也。”中庸古本盖作“憿”,“ 憿幸”是连语,两字同义。激即“憿”之假。古感激字 或以“憿”为之,童子逢盛碑“感憿三成”,是也。故 憿幸字亦以“激”为之,因经典多借“徼”为“憿”, 故温公云当作“徼”也。幸之本义为吉而免凶,活用之 则以为觊冀得吉之义。憿义亦然。凡云徼福及云徼天之 衷者,皆憿之活用。此云时激,则用“憿”之本义,犹 云天幸也。左传僖公篇:“今虢为不道,保于逆旅。” 孔疏云:“保者,固守之语。”国策魏策:“魏武侯称 曰:‘河山之险,不亦信固乎!’吴起对曰:‘河山之 险,信不足保也。’”明保、固互用。周礼大司马郑注 云:“固,险可依以固者也。”然则地保犹云地险也。 “孝公以下,彊兵力农”者,史记秦本纪:“秦献公二 十四年,献公卒,子孝公立。”索隐云:“名渠梁。” 按:六国表秦献公二十四年,即孝公元年,当周显王八 年庚申也。“彊兵”,治平本作“
强”,今依钱本。荀子议兵云:“ 秦人,其生民也狭阨,其使民也酷烈,劫之以埶,隐之 以阨,忸之以庆赏,□之以刑罚,使天下之民所以要利 于上者,非斗无由也。阨而用之,得而后功之,功赏相 长也。五甲首而隶五家,是最为众彊长久,多地以正, 故四世有胜,非幸也,数也。”杨注云:“四世:孝公 ,惠王,武王,昭王也。”是其彊兵之事也。秦本纪云 :“孝公十二年,为田开阡陌。”又商君传云:“定变 法之令,令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汉书地理志云:“ 孝公用商君,制辕田,开阡伯,东雄诸侯。”张晏云: “周制三年一易,以同美恶。商鞅始割列田地,开立阡 陌,令民各有常制。”孟康云:“三年爰土易居,古制 也,末世浸废。商鞅相秦,复立爰田。上田不易,中田 一易,下田再易,爰自在其田,不复易居也。”食货志 云:“自爰其处而已。”是也。辕、爰同。颜云:“南 北曰阡,东西曰伯,皆谓开田之疆亩也。”是其力农之 事也。史记秦楚之际月表云:“秦起襄公,章于文、缪 ,献、孝之后,稍以蚕食六国。”按:六国表秦孝公八 年与魏战元里,取少梁;十年,伐安邑,降之;十一年 ,围固阳,降之。惠文王三年,拔韩宜阳;六年,魏以 阴晋为和,命曰宁秦;八年,魏入少梁、河西地于秦; 九年,度河,取汾阴、皮氏,围焦,降之;十年,围蒲 阳,降之,魏纳上郡;又后九年,取赵中都西阳。(表 “西阳”下有“安邑”字,今据本纪。)武王四年,拔 宜阳城,涉河,城武遂。昭王十六年,拔韩宛;十七年 ,魏入河东四百里;又韩与秦武遂地方二百里;十八年 ,击魏,至轵,取城大小六十一;十九年,拔赵桂阳; 二十年,拔魏新垣、曲阳之城;二十一年,魏纳安邑及 河内;二十二年,拔齐列城九;二十四年,拔魏安城; 二十六年,拔赵石城;二十八年,拔楚鄢、西陵;二十 九年,击楚,拔郢,更东至竟陵;三十年,拔楚巫、黔 中;三十一年,拔魏两城;三十二年,拔魏两城,魏与 秦温以和;三十三年,拔魏四城;三十四年,魏与秦南 阳以和;三十七年,拔赵阏与,又击齐刚寿;三十九年 ,拔魏怀;四十一年,拔魏廪丘;四十二年,拔赵三城 ;四十三年,拔韩陉,城汾旁;四十四年,攻韩,取南 阳,(本纪作“南郡”。)又击韩太行;四十五年,攻 韩,取十城,又取楚州;五十年,拔魏新中;五十一年 ,击韩阳城。庄襄王元年,拔韩成皋、荥阳;二年,击 赵榆次、新城、狼孟,得三十七城;三年,拔韩上党。 始皇元年,拔赵晋阳;三年,击韩,取十三城;五年, 取魏酸枣二十城;七年,拔魏汲;九年,拔魏垣、蒲阳 、衍;十一年,拔赵阏与、邺,取九城;十三年,拔赵 平阳;十四年,拔赵宜安;十五年,拔赵狼孟、鄱吾; 十六年,受韩南阳地;十七年,得韩王安,尽取其地; 十九年,拔赵,虏王迁,公子嘉自立为代王;二十一年 ,大破楚,取十城;拔燕蓟;二十二年,击魏,得其王 假,尽取其地;二十四年,破楚,虏其王负刍;二十五 年,击燕,虏王喜;又击代,虏王嘉;二十六年,击齐 ,虏王建。是孝公以下蚕食六国之事也。“东沟大河” 者,禹贡云:“黑水西河维雍州。”孔疏云:“计雍州 之境,被荒服之外,东不越河,而西逾黑水。王肃云: ‘西据黑水,东距西河。’所言得其实也。河在雍州之 东,而谓之西河者,龙门之河在冀州西界,故谓之西河 。”秦本纪云:“孝公元年,令曰:‘昔我穆公,自岐 、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 ,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 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 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 。”是穆公之时秦已有河西地,东境至河,与晋夹河为 界。后晋复夺河西,至三家建国,河西为魏地,故秦本 纪正义云:“魏西界与秦相接,南自华州郑县西北过渭 水,滨洛东岸,向北有上郡、鄜州之地,皆筑长城以界 秦境。”此孝公之初,秦东境以魏长城为界,其长城以 东皆为魏地。自孝公八年取少梁,惠文王六年,魏以阴 晋为和,八年魏入少梁、河西地于秦,十年魏纳上郡, 于是魏河西之地尺寸悉归于秦,而秦境得东至于河也。 “南阻高山”者,诗终南毛传云:“终南,周之名山中 南也。”地理志:“右扶风武功太壹山,古文以为终南 。”张平子西京赋云:“汉氏初都,在渭之涘,秦里其 朔,实为咸阳。于前则终南太一,隆崛崔崒,隐辚郁律 ,连冈乎嶓冢。”李注云:“终南,南山之总名;太一 ,一山之别号。”水经注渭水篇云:“渭水又迳武功县 故城北。地理志曰:‘县有太一山,古文以为终南。’ 杜预以为中南也。亦曰太白山,在武功县南,去长安二 百里,不知其高几何。俗云:‘武功太白,去天三百。 ’杜彦达曰:‘太白山南连武功山,于诸山最为秀杰, 冬、夏积雪,望之皓然。’”干隆府厅州县考:“西安 府终南山,在府城南五十里,一名中南山,一名终隆山 ,一名太乙山,一名周南山,一名地肺山,一名秦山。 按旧图经,西自凤翔府郿县入境,连亘盩厔、鄠县及长 安、咸宁四县之南,又东抵蓝田县界。今考在盩厔、鄠 县者为南山,其自长安以东者盖秦岭,三秦记所谓‘长 安正南,山名秦岭’是也。”音义:“高山,本或作‘ 商山’。”司马云:“宋、吴本作‘商山’。”按:尔 雅释地:“河西曰雝州。”释文:“雍者,拥也。东崤 :西汉,南商于,北居庸,四山之内拥翳也。”王莽传 莽命五威前关将军之文云:“绕霤之固,南当荆、楚。 ”颜注云:“谓之绕霤者,言四面塞●,其道屈曲,溪 谷之水,回绕而霤也。其处即今商州界七盘十二绕是也 。”然则或作“商山”者,义亦可通。商山在今陕西商 州东也。“西采雍、梁”者,音义:“西采,仓代切。 雍、梁,于用切。”西京赋云:“右有陇坻之隘,隔阂 华戎,岐、梁、汧、雍,陈宝鸣鸡在焉。”按:岐、梁 、汧、雍皆汉右扶风地。岐谓美阳,梁谓好畤,汧谓汧 县,雍谓雍县。此文“雍、梁”即指此,非谓禹贡之雍 、梁二州也。地理志:“右扶风雍,秦惠公都之,有五 畤,太昊、黄帝以下祠三百三所。橐泉宫,孝公起;祈 年宫,惠公起;棫阳宫,昭王起。”水经注渭水篇云: “渭水又东迳雍县南,雍水注之,水出雍山,东南流, 历中牢溪。南流迳胡城东,盖秦惠公之故居,所谓祈年 宫也。孝公又谓之为橐泉宫。雍水又东,左会左阳水, 世名之西水。雍水又与东水合,东流,邓公泉注之。数 源俱发于雍县故城南,县故秦德公所居也。雍有五畤祠 。应劭曰:‘四面积高曰雍。’阚骃曰:‘宜为神明之 隩,故立群祠焉。’雍水又东,迳召亭南,世谓之树亭 川。雍水又东南流,与横水合。雍水又南,迳美阳县之 中亭川,合武水。雍水又南,迳美阳县西,其水又南, 流注于渭。”是雍县之得名以雍水,雍水之得名以雍山 ,雍州之名当亦由此。所谓“四面积高”,及云“四山 之内拥翳”者,盖皆后起之义。雍山在今凤翔府汧阳县 东。又志:“右扶风好畤有梁山宫,秦始皇起。”水经 注渭水篇云:“莫水出好畤县梁山大岭,东南迳梁山宫 西,故地理志曰:‘好畤有梁山宫,秦始皇起。’水东 有好畤县故城。”阎氏若璩四书释地续云:“雍州有二 梁山,一在今韩城、郃阳两县境,书‘治梁及岐’,诗 ‘奕奕梁山’,春秋‘梁山崩’,尔雅‘梁山,晋望也 ’皆是。孟子梁山则在今干州西北五里,其山横而长, 自邠抵岐二百五十余里,山适界乎一百三十里之间。太 王当日必逾此山,然后可远狄患,营都邑。”按:此即 郦注所谓梁山大岭,莫水所出,好畤梁山宫以此得名。 然则雍者,雍水所经之域;梁者,莫水所经之域,皆秦 西沃壤,班孟坚西都赋所谓“众流之隈,汧涌其西,华 实之毛,则九州之上腴”者,故曰“西采”。旧解以禹 贡二州释此文雍、梁。吴云:“西以雍、梁二州为供事 、采事也。书曰:‘百里采。’孔云:‘供王事而已。 ’”司马云:“梁州,蜀地也。”按:龙门河以西即为 雍州之域,前文既云东沟大河,则秦境东不逾雍,何得 目雍为西也?“北卤泾垠”者,音义:“卤音鲁。”按 :谷梁传昭公篇云:“中国曰大原,夷狄曰大卤。”古 微书引春秋说题辞云:“广延曰大卤。”地理志:“安 定郡泾阳,□头山在西,禹贡泾水所出。东南至阳陵, 入渭。过郡三,行千六十里,雍州川。”说文:“泾水 出安定泾阳□头山,东南入渭,雝州之川也。”段注云 :“今甘肃平凉府附郭,平凉县西南,有故泾阳城,汉 县也。□头山亦作笄头山,始皇纪作鸡头山,在今平凉 府西南四十里。今泾水出山之泾谷,经泾州,又经陕西 邠州长武县,至西安府高陵县西南二十里入渭,曰泾口 ,大致东南流也。”说文:“垠,地垠也,一曰岸也。 ”史记河渠书云:“
韩闻秦之好兴事,欲罢之毋令东伐 ,乃使水工郑国间说秦,令凿泾水,自中山西邸瓠口为 渠,并北上,东注洛,三百余里,欲以溉田。中作而觉 ,秦欲杀郑国。郑国曰:‘始臣为间,然渠成,亦秦之 利也。’秦以为然,卒使就渠。渠就,用注填阏之水, 溉泽卤之地四万余顷,收皆亩一钟。于是关中为沃野, 无凶年,秦以富彊,卒并诸侯。因命曰郑国渠。”“便 则申,否则蟠”者,史记范睢传:“睢说秦昭王曰:‘ 大王之国,四塞以为固,利则出攻,不利则守,此王者 之地也。’”“始皇方斧”云云者,司马云:“始皇欲 斫丧诸侯,方如斧;而诸侯愚昧,方如木。秦之将相锐 于功利,方如刀;而诸侯将相懦弱,方如肉。故始皇所 以能兼天下者,适丁是时也。”按:谓秦君臣有刚强之 资,而所遇六国君臣适皆脆弱,因得以斩伐宰割之,是 亦天幸也。 注“皆属秦也”。按:弘范训咸为皆,而 云皆属秦,则以为指六国而言。俞云:“咸者,‘●’ 之假字。说文戈部:‘●,绝也,读若咸。’经传即以 ‘咸’为之。尚书君奭篇‘咸刘厥敌’,周书世俘篇: ‘越五日甲子朝至,接于商,则咸刘商王纣’,‘咸’ 皆‘●’之假字也。迄始皇三载而咸,谓至始皇三载而 绝也。李注训咸为皆,失之。”荣谓曲园读咸为●,义 虽与弘范异,其以为指六国言则同。然下文“时激,地 保,人事乎”,及“孝公以下,彊兵力农”云云,均谓 秦,不谓六国。则所谓三载而咸者,自即就始皇言。若 以为指六国,则上下文义不能一贯。李注固非,俞说亦 未得也。 注“是人事也”。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注“问保何等”。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注“采,食 税也”。按:诗缁衣孔疏云:“采谓田邑,采取赋税也 。” 注“问激者何”。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注“ 方,比”。按:考工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郑 注云:“方犹等也。”广雅释诂:“方,类也。”

(一)“冀”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法言义疏十四

  或问:“秦伯列为侯卫,〔注〕在 外候望,罗卫天子。卒吞天下,而赧曾无以制乎? ”曰:“天子制公、侯、伯、子、男也,庸节。〔 注〕庸,用也;节,节度也。节莫差于僭,僭莫重 于祭,祭莫重于地,地莫重于天,〔注 〕既盗土地,又盗祭天。则襄、文、宣、灵其兆也 。〔注〕始于四公以来者,言周之衰非 一朝一夕矣。昔者襄公始僭,西畤以祭白帝;文、 宣、灵宗,兴鄜、密、上、下,用事四帝,而天王不匡 ,反致文、武胙。〔注〕宗,尊也。文 公起鄜畤,宣公起密畤,灵公起上、下畤。是以四 疆之内各以其力来侵,攘肌及骨,而赧独何以制秦乎? ”〔注〕人之迷也,其日固已久矣。数 世之坏,非一人之所支也。〔疏〕“秦伯列为侯卫”者 ,诗谱云:“秦者,陇西谷名,于禹贡近雍州鸟鼠之山 。尧时有伯翳者,实皋陶之子,佐禹治水,水土既平, 舜命作虞官,掌上下草木鸟兽,赐姓曰嬴。历夏、商兴 衰,亦世有人焉。周孝王使其末孙非子养马于汧、渭之 间。孝王为伯翳能知禽兽之言,子孙不绝,故封非子为 附庸,邑之于秦谷。至曾孙秦仲,宣王又命作大夫,始 有车马、礼乐、侍御之好,国人美之,秦之变风始作。 秦仲之孙襄公,平王之初,兴兵讨西戎以救周。平王东 迁王城,乃以岐、丰之地赐之,始列为诸侯。”国语周 语云:“侯卫宾服。”韦注云:“此总言之也。侯,侯 圻也;卫,卫圻也。言自侯圻至卫圻,其间凡五圻,圻 五百里,五五二千五百里,中国之界也。谓之宾服,常 以服贡,宾见于王也。五圻者,侯圻之外曰甸圻,甸圻 之外曰男圻,男圻之外曰采圻,采圻之外曰卫圻。周书 康诰曰‘侯、甸、男、采、卫’是也。”按:康诰作“ 侯、甸、男邦、采、卫”,孔疏云:“‘男’下独有‘ 邦’,以五服男居其中,故举中则五服皆有邦可知。” 尚书大传云:“周公摄政,四年建侯卫。”陈氏今文经 说考云:“据韦昭解侯卫引康诰云云,则知大传所云‘ 四年建侯卫’,即此经侯、甸、男邦、采、卫。侯卫者 ,总侯圻至卫圻,包五服而言之。”经传释词云:“为 犹于也。”然则列为侯卫者,谓列于五服也。“卒吞天 下,而赧曾无以制乎”者,音义:“赧,奴板切。”周 本纪:“慎靓王立,六年崩。子赧王延立。”索隐引皇 甫谧云:“
名诞。赧非谥,谥法无‘赧’,正 以微弱,窃鈇逃债,赧然惭愧,故号曰赧耳。又按尚书 中候以‘赧’为‘然’,郑玄云:‘然读曰赧。’王劭 按:‘古音人扇反,今音奴板反。尔雅:‘面惭曰赧。 ’”又本纪:“周君、王赧卒。”正义引刘伯庄云:“ 赧是惭耻之甚。轻微危弱,寄住东、西,足为惭赧,故 号之曰赧。”又六国表“周赧王元年”,索隐云:“赧 音泥简反。宋衷云:‘赧,谥也。’”竹书纪年作“隐 王”,沈约注云:“史记作‘赧王’,名延。盖赧、隐 声相近。”胡部郎玉缙云:“赧王卒于西周武公、东周 文君之前,不应无谥,赧即其谥也。皇甫谧云谥法无赧 ,盖所见谥法已脱此条。宋衷云:‘赧,谥也。’宋在 皇甫前,其所见本尚有赧。沈约竹书注谓赧、隐声相近 ,意以隐为赧之假字也。说文:‘赧,面惭而赤也。从 赤、●声。周失天下于赧王。’夫曰失天下,曰赧王, 赧之为谥可知,其取惭赤之义亦可知也。”按:本纪书 “赧王延立”,六国表书“周赧王元年”,赧当是谥。 汉书人表:“赧王延,慎靓王子。”即本史记,亦以赧 为谥。然本纪于“赧王延立”以下皆称“王赧”,楚世 家亦云“周王赧使武公谓楚相昭子”,赧既是谥,似不 应有“王赧”之称。或疑此校书者因皇甫谧有赧非谥之 说,遂于“赧王”字或改为“王赧”。然韦孟风谏诗“ 王赧听谮,实绝我邦”,子云豫州箴“王赧为极,实绝 周祀”,论衡儒增引传“秦昭王使将军摎攻王赧。王赧 惶惧,奔秦,尽献其邑三十六、口三万。秦受其献,还 王赧。王赧卒”,此必非因皇甫说而改者。盖王赧者, 生时之号;赧王者,殁后之称。生而窃鈇逃债,赧然惭 愧,则谓之王赧;殁而以失天下为耻,即以赧为谥,遂 谓之赧王。或讳“赧”而以声近之字易之,则谓之隐王 耳。“
天子制公侯伯子男也,庸节”者, 丧服四制云:“节者,礼也。”宋云:“言天子用礼节 以制驭五等诸侯,各有其序。”“节莫差于僭”者,公 羊传隐公篇解诂云:“僭,齐也,下效上之辞。”论语 八佾皇疏云:“卑者滥用尊者之物曰僭也。”“僭莫重 于祭”者,祭统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 经,莫重于祭。”郑注云:“礼有五经,谓吉礼、凶礼 、宾礼、军礼、嘉礼也。莫重于祭,谓以吉礼为首也。 ”国语鲁语云:“夫祀国之大节也。”世德堂本作“僭 莫僭于祭”。“祭莫重于地”者,地谓祭地,凡庙祧坛 墠之属皆是。说文:“畤,天地五帝所基址,祭地也。 ”系传云:“祭地,所祭之地也。”按:祭地者,神灵 所止,是祭之主。僭祭地,则一切牲玉之制,笾豆之数 ,乐舞之节,冕服之等皆随之,故僭祭莫重于僭祭地也 。“地莫重于天”者,祭地之中,莫大于祭天之地畤, 所以祭天僭畤尤甚于僭立其他坛庙也。“襄、文、宣、 灵其兆也”者,秦本纪:秦仲子庄公;庄公卒,太子襄 公代立;襄公生文公;文公卒,太子竫公子立,是为宁 公;宁公子三人,武公、德公、出子,宁公卒,出子立 ,卒;立武公,卒;立其弟德公,卒;子三人,长子宣 公立,卒;其弟成公立,卒;其弟缪公立,(亦作“穆 公”。)卒;太子立,是为康公,卒;子共公立,卒; 子桓公立,卒;子景公立,卒;子哀公立,卒;太子夷 公蚤死,立夷公子,是为惠公,卒;子悼公立,卒;子 厉共公立,卒;子躁公立,卒;立其弟怀公,怀公自杀 ,太子曰昭子,蚤死,大臣乃立昭子之子,是为灵公。 按:自灵公以后,又七世十一君,而为始皇也。左太冲 魏都赋:“兆朕振古。”李注云:“兆犹机事之先见者 也。”“襄公始僭,西畤以祭白帝;文、宣、灵宗,兴 鄜、密、上、下,用事四帝”者,音义:“西畤,音止 。鄜,芳无切。”按:封禅书云:“秦襄公既侯,居西 垂,自以为主少皞之神,作西畤,祠白帝,其牲用骝驹 、黄牛、羝羊各一云。”(按:秦本纪作“各三”。三 牲为一牢,各三,谓用三牢也。)其后,“秦文公东猎 汧、渭之间,卜居之而吉。文公梦黄蛇自天下属地,其 口止于鄜衍。文公问史敦,敦曰:‘此上帝之征,君其 祠之。’于是作鄜畤,用三牲,(
按:本纪作“三牢”。)郊祭白帝 焉”。其后,“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其后, “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一) 。”索隐云:“鄜,地名,后为县,属冯翊。吴阳,地 名,盖在岳之南。雍旁有故吴阳武畤,今盖因武畤又作 上、下畤,以祭黄帝、炎帝也。”周礼:“小宗伯兆五 帝于四郊。”郑注云:“兆为坛之营域。五帝:苍曰灵 威仰,大昊食焉。赤曰赤熛怒,炎帝食焉。黄曰含枢纽 ,黄帝食焉。白曰白招拒,少昊食焉。黑曰汁光纪,颛 顼食焉。黄帝亦于南郊。”此秦畤之用事四帝,即周礼 兆五帝于四郊之事。畤、兆义同,皆谓为坛以祭也。周 礼“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与“小宗伯兆五帝于 四郊”有别。此兆五帝之事而谓之祭天者,析言则礼秩 不一,散文则五帝亦天,所谓六天也。郊特牲孔疏云: “郑氏以为天有六天,郊、丘各异。天为至极之尊,其 体祇应是一,而郑氏以为六者,指其尊极清虚之体,其 实是一;论其五时生育之功,其别有五。以五配一,故 为六天。据其在上之体谓之天,天为体称,故说文云: ‘天,颠也。’因其生育之功谓之帝,帝为德称也,故 毛诗传云:‘审谛如帝。’故周礼司服云:‘王祀昊天 上帝则大裘而冕,祀五帝亦如之。’五帝若非天,何为 同服大裘?又小宗伯云:‘兆五帝于四郊。’礼器云: ‘飨帝于郊,而风雨寒暑时。’帝若非天,焉能令风雨 寒暑时?又春秋纬:‘紫微宫为天帝。’又云:‘北极 耀魄宝,又云大微宫,有五帝坐星。青帝曰灵威仰,赤 帝曰赤熛怒,白帝曰白招拒,黑帝曰汁光纪,黄帝曰含 枢纽。’是五帝与天帝六也。又五帝亦称上帝,故孝经 曰:‘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下即云:‘ 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帝若非天,何得云严父 配天也?而贾逵、马融、王肃之等以五帝非天,唯用家 语之文,谓大皞、炎帝、黄帝五人之帝属。其义非也。 ”近儒于六天之说,是非纷然。其以为是者,则如孙氏 星衍六天及感生帝辨云:“五天帝之说不始于郑,灵威 仰之属亦不独出于纬书。史记载秦襄公祠白帝,宣公祠 青帝,灵公祭黄帝、炎帝。汉高祖曰:‘天有五帝,而 有四帝,何也?’乃立黑帝祠。然则五色之帝,自周已 来有是名矣。古巫咸、甘、石三家天文之书,以人事定 星位。甘氏中官有天皇大帝一星,在钩陈口中。又有五 帝内座五星,在华盖下。天官书多用石氏星经。又有五 星五帝坐,在南官。盖中官天皇大帝象圜丘,五帝内座 象南郊,南官五帝坐象明堂。而甘公、石申皆周人,其 所据又三代古书,谶纬如后出,亦当本此。又开元占经 引黄帝占曰:‘天皇大帝名耀魄宝。’其名出黄帝占, 则知灵威仰诸名所传已久。故周礼大祝辨六号,一曰神 号,二曰鬼号,三曰示号,明天地人鬼皆有号。若止称 之为天,何必辨之?”其以为非者,则金氏鹗求古录礼 说云:“五帝非天也。五帝各司一时一方,是五行之精 ,为天之佐。犹四岳之于地,三公之于王耳。周礼掌次 上言‘大旅上帝’,下言‘祀五帝’,与‘朝日’连文 。司服上言‘祀昊天上帝’,下言‘祀五帝’,则知五 帝与天显然有别。祀五帝与朝日同张大次、小次,而与 大旅上帝张毡案、设皇邸不同,五帝之卑于天可知。小 宗伯云:‘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四望 谓岳、渎等,四类谓日、月等,是五帝之尊与日、月、 岳、渎大略相准,故掌次与朝日同其仪也。又五帝亦通 称上帝,典瑞云:‘
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两圭 有邸,以祀地,旅四望。’此上帝别言于天之下,明非 天帝。郑注以为五帝,是也。旅上帝与旅四望对言,则 五帝与四望略相等可知,而其卑于天益明矣。灵威仰等 名,又甚怪僻。孙渊如谓大祝辨六号,一曰神号,五帝 若无灵威仰等称,何以辨之?不知月令大皞等名,即五 帝之号也。郑注月令,以大皞等为五人帝,其说亦误。 大皞等为五帝之号,自古有之。伏羲等五人帝以五行之 德代王,后人因以配五帝,而以五帝之号称之耳,非五 帝本无号也。月令言五时生育之主,自当以五天帝言之 ,不宜以五人帝言之也。”按:诚斋以月令五帝即古五 天帝之名,所见甚卓。孙氏诒让小宗伯疏引惜诵王注“ 五帝谓五方神也。东方为太皞,南方为炎帝,西方为少 皞,北方为颛顼,中央为黄帝”,谓汉人已有以太皞等 为五方帝之名者,足与金说互证。胡部郎玉缙云:“晋 语虢公梦蓐收之状白毛虎爪,此蓐收神之形,必非该之 貌。则知太皞、句芒等本古者五行天帝、天神之号,非 伏戏与重等也。愚更以封禅书‘秦襄公自以为主少皞之 神,作西畤,祠白帝’之文证之,明白帝即是少皞之神 。又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其 非祭轩辕、神农氏人帝可知。淮南子说林:‘黄帝生阴 阳。’高注云:‘黄帝,古天神也。’则太皞等为古五 天帝之称,确不可易。然必谓五天帝与天有别,祭五帝 不得谓祭天,则亦非通论。盖以祭之等秩言,则祀昊天 上帝之与兆五帝自有隆杀之殊,故礼器云:‘大旅具矣 ,不足以飨帝。’郑注云:‘大旅,祭五帝也。飨帝, 祭天。’而以祭之类别言,则五帝同是天神,亦通称上 帝,祭五帝即祭天之一种,故郊特牲疏引皇氏云:‘天 有六天。岁有八祭,冬至圜丘,一也;夏正郊天,二也 ;五时迎气,五也,通前为七也。九月大飨,八也。’ 此文先云祭莫重于天,后云僭西畤以祭白帝,又云用事 四帝,明祭五帝即为祭天。此先秦以来之通义,安得云 五帝非天也?盖天之为神,出于人之想象,非实有其质 。苟以清虚之体言之,则岂独五帝非天,即所谓昊天上 帝者,亦何必天哉?而以神明不测之德言之,则昊天者 群灵之总汇,五帝者一神之化身,分之则为六天,合之 仍为一体。必斤斤较量其高卑,斯拘墟之见也。”“天 王不匡,反致文、武胙”者,音义:“天王不匡,俗本 作‘天下’,误。”司马云:“宋、吴本‘天王’作‘ 天下’。”按:致胙乃天子之事,若作“天下”,则上 下文义不洽,此谬误之显然者。独断云:“天王诸夏之 所称,天下之所归往,故称‘天王’。”周本纪云:“ 显王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又:“三十五年, 致文、武胙于秦惠王。”集解云:“胙,膰肉也。”按 :周礼大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郑注云 :“脤膰,社稷宗庙之肉,以赐同姓之国,同福禄也。 ”是周制膰肉惟赐同姓之国,若异姓,则二王后亦得有 此赐。左传僖公篇云:“宋,先代之后也,于周为客, 天子有事,膰焉。”是也。其异姓复非二王后而得此赐 者,则为异数。僖公篇又云:“王使宰孔赐齐侯胙,曰 :‘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杜注云: “尊之,比二王后。”然则显王之致胙于秦,是尊秦, 比于二王后也。六国表云:“太史公读秦记,至犬戎败 幽王,周东徙洛邑,秦襄公始封为诸侯,作西畤,僭端 见矣。礼曰:‘天子祭天地,诸侯祭其域内名山大川。 ’今秦位在藩臣,而胪于郊祀,君子惧焉。”按:曲礼 :“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 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 ”孔疏云:“诸侯方祀者,诸侯既不得祭天地,又不得 祭五方之神,惟祀当方,故云方祀。”似襄、文祠少皞 之神,得以方祀为解。然曲礼此文,郑君以为殷制,故 与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之文 不合,则西畤、鄜畤虽独祠白帝,已非周法所许。至宣 公祠青帝,灵公祠黄帝、炎帝,而变本加厉,无异僭王 。襄、文当平王之世,周初东迁,王灵犹在,斯时若正 秦之僭,秦当有所惮而不复为。平王不加正,遂有宣公 作密畤之事。宣公当惠王之世,周室日衰,天下犹以尊 王为美,虽不能讨,亦可声其罪于诸侯。惠王不加正, 遂有灵公作上、下畤之事。灵公当威烈王之世,周之号 令不行于天下,其不能有所匡正,自不足怪。然即不为 匡正,更无加僭乱者以殊锡之理。及显王致胙于秦,而 后天下知周之果不复存矣。“是以四疆之内各以其力来 侵”者,谓自此以后,秦遂称王,韩、赵、燕继之,战 国之祸于是烈也。“攘肌及骨”者,吕刑云:“夺攘矫 虔。”郑注云:“有因而盗曰攘。”宋云:“肌喻远, 骨喻近。”“而赧独何以制秦乎”,世德堂本无“而” 字。按:秦之吞天下,非王赧所能制,无待发问。此章 之旨,亦以秦喻莽也。“襄、文、宣、灵其兆也”者, 谓莽乘四父历世之权也。“天王不匡,反致文、武胙” 者,谓元始四年,拜莽宰衡;五年,加莽九命之锡也。 “攘肌及骨”者,谓始而辅政,继而居摄,终而篡国也 。“赧独何以制秦乎”者,赧谓元后。元后传赞云:“ 位号已移于天下,而元后卷卷犹握一玺,不欲以授莽。 妇人之仁,悲夫!”即其义也。 注“在外候望,罗卫 天子”。按:此释侯服、卫服之义也。逸周书职方:“ 方千里曰王圻,其外方五百里为侯服,又其外方五百里 为甸服,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又其外方五百里为卫 服。”孔注于“侯服”下云“为王者斥候也”,于“卫 服”下云“为王扞卫也”。 注“庸,用也;节,节度 也”。按:世德堂本“用”作“以”,又不重“节”字 。 注“既盗土地,又盗祭天”。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 云:“李注云:‘既盗土地,又盗祭天。’然正文但言 僭祭,不言盗土地。吴注云:‘天子得祭天地。’然正 文但云地莫重于天,不云祭莫重于天地。是二说均未安 也。今案:地谓坛庙之营兆也。汉书郊祀志载平帝元始 五年,大司马王莽奏请如建始时丞相衡等议,复长安南 、北郊如故。莽又颇改其祭礼,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 天子亲合祀天坠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以日冬至使 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望群阳;日夏至使有司奉祭 北郊,高后配,而望群阴。皆以助致微气,通道幽弱。 奏可。盖自建始以来三十余年间,天坠之祠五徙焉。后 莽又奏言周官兆五帝于四郊,山川各因其方。今五帝兆 居在雍五畤,不合于古。又六宗及六宗之属,或未特祀 ,或无兆居。谨与太师光、大司徒宫、羲和歆等八十九 人议,称天神曰皇天上帝,泰一兆曰泰畤;而坠祇称皇 坠后祇,兆曰广畤。又分群神以类相从为五部,兆于长 安城之未坠及东、南、西、北四郊。奏可。于是,长安 旁诸庙兆畤甚盛矣。然则王莽当时依附周官,变易旧制 ,于天地群神之兆域废置独繁。此节之文亦为莽而发, 故曰‘
祭莫重于地,地莫重于天’也。” 荣按:此假秦之僭畤,以喻莽之盗窃魁柄,由来者渐, 非一朝一夕之故。不仅指变易祭礼为言。旧注固未得其 义,陶解亦失之。 注“非一朝一夕矣”。按:世德堂 本无“
矣”字。 注“宗,尊也”。按: 白虎通宗庙、宗族并云:“宗者,尊也。”

(一)“炎帝”原本讹作“炎地”, 据史记封禅书改。

  或问:“嬴政二十六载,天下擅秦。〔 注〕嬴,秦姓;政,始皇名。秦十五载而楚,〔 注〕楚,项羽。楚五载而汉。五十载之际,而天下 三擅,天邪?人邪?”曰:“具。〔注 〕备有之也。周建子弟,列名城,班五爵,流之十 二,当时虽欲汉,得乎?六国蚩蚩,为嬴弱姬,卒之屏 营,嬴擅其政,故天下擅秦。〔注〕卒 ,终也。之,至也。秦失其猷,罢侯置守,守失其 微,天下孤睽。〔注〕睽犹乖离也。项 氏暴强,改宰侯王,故天下擅楚。擅楚之月,有汉创业 山南,发迹三秦,追项山东,故天下擅汉,天也。”〔 注〕山南,汉中也。三秦,雍、翟、塞也。“人” ?〔注〕问人事者何也?曰:“ 兼才尚权,右计左数,动谨于时,人也。天不人不因, 人不天不成。”〔注〕天人合应,功业 乃隆。〔疏〕“嬴政二十六载,天下擅秦”者,始皇本 纪云:“二十六年,得齐王建,秦初并天下。”索隐云 :“六国皆灭也。十七年得韩王安,十九年得赵王迁, 二十二年魏王假降,二十三年虏荆王负刍,二十五年得 燕王喜,二十六年得齐王建。”“擅”读为“嬗”。说 文:“嬗,一曰传也。”荀子正论:“尧、舜擅让。” 亦以“擅”为之。“秦十五载而楚”者,始皇本纪云: “二世三年八月,二世自杀。赵高乃悉召诸大臣、公子 ,告以诛二世之状,曰:“
秦故王国,始皇君天下,故称帝。 今六国复自立,秦地益小,乃以空名为帝,不可,宜为 王如故。便立二世之兄子公子婴为秦王。子婴为秦王四 十六日,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上,使人约 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符,降 轵道旁。沛公遂入咸阳,封宫室府库,还军霸上。居月 余,诸侯兵至,项籍为从长,杀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 ,遂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 侯共分之。”“楚五载而汉”者,项羽本纪云:“项籍 者,下相人也,字羽。其季父项梁。项氏世世为楚将, 封于项,故姓项氏。秦二世元年,陈涉等起大泽中,梁 遂举吴中兵,以八千人渡江而西,求楚怀王孙,立以为 楚怀王,都盱台。怀王使项羽为上将军。项羽引兵西, 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 货宝妇女而东。尊怀王为义帝,分天下,立诸将为侯王 。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项王自立 为西楚霸王,王九郡,都彭城。”集解引孟康云:“旧 名江陵为南楚,吴为东楚,彭城为西楚。”高祖本纪云 :“汉五年,高祖与诸侯兵共击楚军,与项羽决胜垓下 。项羽之卒可十万,大败垓下。追杀项羽东城,遂略定 楚地。”按:项籍以汉元年乙未正月(按:时以十月为 岁始。高祖以十月建元,二年正月,即建元后之第四月 也。)自立,至汉五年己亥正月败亡,故云五载。项羽 本纪太史公曰:“羽非有尺寸,乘势起陇亩之中,三年 遂将五诸侯灭秦,分裂天下而封王侯,政由羽出,号为 霸王。位虽不终,近古以来未尝有也。及羽背关怀楚, 放逐义帝而自立,怨王侯叛己,难矣。自矜功伐,奋其 私智,而不师古,谓霸王之业,欲以力征(一),经营 天下,五年卒亡其国。”正义云:“五年,谓高帝元年 至五年杀项羽东城。”“五十载之际,而天下三擅”者 ,谓自始皇元年乙卯,至高祖五年己亥,四十六年间更 秦、楚、汉三世也。秦楚之际月表云:“太史公读秦、 楚之际,曰:‘初作难,发于陈涉。虐戾灭秦,自项氏 。拨乱诛暴,平定海内,卒践帝阼,成于汉家。五年之 间,号令三嬗。”又太史公自序云:“秦既暴虐,楚人 发难,项氏遂乱,汉乃扶义,征伐八年之间,天下三擅 。”明嬗、擅互用。月表索隐云:“三嬗谓陈涉、项氏 、汉高祖也。”梁氏志疑云:“自陈涉称王,至高祖五 年即帝位,凡八年,故序传云:‘征伐八年之间,天下 三擅。’此言五年,非也。”按:陈涉虽首难,仅六月 而灭,未尝能制天下。二世三年以前,天下大政犹在秦 ,故月表所谓“号令三嬗”,及自序所谓“天下三擅” ,皆谓秦、楚、汉,不数陈涉。五年之间,号令三嬗, 谓二世三年甲午,秦嬗于楚;高祖五年己亥,楚嬗于汉 。首尾涉六年,中间不过四年余而已。至自序“八年” 字,乃当连“征伐”字读之,谓自二世元年兵兴,至高 祖五年事定,前后征伐八年也。此文“天下三嬗”,正 用史记文,明指秦、楚、汉而言。盖并始皇在位之年数 之,则云五十载;从秦亡之年数之,则云五年。索隐以 表有“
初作难,发于陈涉”语,其解三嬗 遂首数陈涉,乃其误谬。曜北不辨索隐之误,反以史公 为非,乖矣。“周建子弟,列名城,班五爵”者,尚书 大传云:“周公摄政四年,建侯卫。”荀子儒效云:“ 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焉。” 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说文:“ 列,分解也。”按:此列之本义也,古书多假“裂”为 之。白虎通爵云:“爵有五等,以法五行也。或三等者 ,法三光也。或法三光,或法五行,何?质家者据天, 故法三光;文家者据地,故法五行。含文嘉曰:‘殷爵 三等,周爵五等,各有宜也。’王制曰:‘王者之制禄 ,爵凡五等,谓公、侯、伯、子、男也。’”此据周制 也。“流之十二”者,今文太誓:“流之为雕。”郑注 云:“流犹变也。”十二国有二义:有春秋之十二国,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谓鲁、齐、晋、秦、楚、宋、卫、陈 、蔡、曹、郑、燕也。表于燕下更列吴。彼索隐云:“ 篇言十二,实叙十三者,贱夷狄不数吴,又霸在后故也 。不数吴而叙之者,阖闾霸,盟上国故也。”史记考证 云:“臣德龄按:是表主春秋,吴于春秋之季始通上国 ,而寿梦以前自不得列于是表。然则十二之号固不得不 仍其旧。司马贞之论,凿矣!”是也。有战国之十二国 ,汉书东方朔传载朔答客难云:“
夫苏秦、张仪之时,周室大坏,诸 侯不朝,力政争权,相禽以兵,并为十二国,未有雌雄 。”颜注云:“十二国谓鲁、卫、齐、楚、宋、郑、魏 、燕、赵、中山、秦、韩也。”又子云解嘲云:“往者 周罔解结,群鹿争逸,离为十二,合为六、七。”颜注 同东方朔传注是也。此文“流之十二”,与“六国蚩蚩 ”相接为文,当指战国之十二国言,即解嘲所谓“离为 十二,合为六、七”也。“六国蚩蚩,为嬴弱姬”者, 广雅释诂:“蚩,乱也。”王氏疏证云:“方言:‘蚩 ,愮悖也。’注云:‘谓悖惑也。’法言重黎篇云:‘ 六国蚩蚩。’张衡西京赋云:‘蚩眩边鄙。’皆惑乱之 义也。”按:诗氓:“氓之蚩蚩。”毛传云:“蚩蚩, 敦厚之貌也。”盖敦厚引伸之为惷愚,又引伸之遂为惑 乱。释名释姿容云:“妍,研也。研精于事宜,则无蚩 缪也。”又云:“蚩,痴也。”痴即愚,缪即乱也。音 义:“为嬴,工妫切。下‘无为’同。”后汉书袁绍传 :“杨雄有言,六国蚩蚩,为嬴弱姬,今之谓乎?”章 怀太子注云:“六国悖惑,侵弱周室,遂为秦所并也。 ”“卒之屏营,嬴擅其政,故天下擅秦”者,音义:“ 屏营,上音并。”广雅释训:“屏营,征伀也。”王氏 疏证云:“屏营、征伀皆惊惶失据之貌。”按:子云豫 州箴云:“成、康太平,降及周微,带蔽屏营,屏营不 起,施于孙、子。”然则屏营者不起之貌,谓微弱也。 嬴擅之“擅”读如字。说文:“擅,专也。”与擅秦、 擅楚、擅汉字异义。“嬴失其猷,罢侯置守”者,尔雅 释宫:“猷,道也。”音义:“置守,手又切。”始皇 本纪云:“二十六年,丞相绾等言诸侯初破,燕、齐、 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 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 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 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 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 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 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 ?廷尉议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郡守,秦官,掌治其郡,秩 二千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守失其微,天下 孤睽”者,音义:“‘守失其微’,本或作‘徽’。” 按:作“徽”是也。徽、微形近,传写易误。法言序“ 诸子图徽”,汉书扬雄传作“诸子图微”。说文:“徽 ,一曰三纠绳也。”广雅释诂:“
徽,束也。”守失其徽,谓守令无 以维系人民也。孤睽双声连语,乖离分散之意,单言之 则曰睽。杂卦传:“睽,乖也。”长言之则曰睽孤,睽 九四、上九并云“睽孤”。汉书五行志引易传:“睽孤 ,见豕负涂。”颜注云:“睽孤,乖剌之意也。”诸侯 王表云:“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颜注同。倒 言之则曰孤睽,其义一也。“项氏暴彊,改宰侯王”者 ,白虎通爵云:“宰者,制也。”孟子:“可使制梃。 ”赵注云:“制,作也。”项羽本纪云:“分天下,立 诸将为侯王。立沛公为汉王,王巴、蜀、汉中,都南郑 。三分关中,王秦降将;立章邯为雍王,王咸阳以西, 都废丘;立司马欣为塞王,王咸阳以东,至河,都栎阳 ;立董翳为翟王,王上郡,都高奴。徙魏王豹为西魏王 ,王河东,都平阳。立申阳为河南王,都雒阳。韩王成 因故都,都阳翟。赵将司马卬为殷王,王河内,都朝歌 。徙赵王歇为代王。赵相张耳为常山王,王赵地,都襄 国。当阳君黥布为九江王,都六。鄱君吴芮为衡山王, 都邾。义帝柱国共敖为临江王,都江陵。徙燕王韩广为 辽东王。燕将臧荼为燕王,都蓟。徙齐王田巿为胶东王 。齐将田都为齐王,都临淄。故秦所灭齐王建孙田安为 济北王,都博阳。成安君陈余在南皮,因环封三县。番 君将梅鋗封十万户侯。项王自立为西楚霸王。”是其事 也。蚩、姬、营、政、猷、守、徽、睽、彊、王各为韵 。“擅楚之月,有汉创业山南”者,秦楚之际月表:“ 义帝元年二月,西楚霸王项籍始为天下主命,立十八王 。”索隐云:“高祖及十八诸侯受封之月,汉书异姓王 表作‘一月’,应劭云:‘诸侯王始受封之月,十八王 同时,称一月。’”高祖十月至霸上,改元,至此月, 汉四月也。按:月表项籍自立为西楚霸王在义帝元年一 月,籍立十八王在二月,高帝本纪总隶之汉元年正月。 汉元年正月即义帝元年一月,盖本纪中间省“二月”字 ,不及表之晰。汉书异姓王表乃隶十八王之立于义帝元 年一月,遂与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相差一月也。汉以十月 建元,即以十月为岁首,故元年正月为四月,二月为五 月也。“创业”世德堂本作“创业”。司马云:“创与 创同。”“发迹三秦”者,“发迹”详五百疏。高祖本 纪云:“汉元年八月,汉王用韩信之计,从故道还袭雍 王章邯。雍兵败,汉王遂定雍地。二年,汉王东略地, 塞王欣、翟王翳皆降。”“追项山东”者,本纪又云: “五年,高祖与诸侯兵共击楚军,追杀项羽东城。”羽 本纪云:“项王引兵而东,至东城,乃有二十八骑。分 其骑以为四队,令四面骑驰下,期山东为三处。”正义 引括地志:“九头山在滁州全椒县西北九十里(
二)。”江表传云:“项羽败,至 乌江,汉兵追羽至此,一日九战,因名。”按:今安徽 滁州全椒县西北有九斗山,即羽败处。正义引括地志作 “九头”,即“九斗”之音转,故云“一日九战因名” 也。“
兼才尚权”者,司马云:“兼才谓 总揽天下之英才。”高祖本纪云:“高祖曰:‘夫运筹 策帷幄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 抚百姓,给馈饟,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 ,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人皆人杰也,吾 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 此其所以为我擒也。”是兼才之事。丧服四制云:“权 者,知也。”羽本纪云:“项王谓汉王曰:‘天下匈匈 数岁者,徒以吾两人耳。愿与汉王挑战,决雌雄,毋徒 苦天下之民父子为也。’汉王笑谢曰:‘吾宁斗智,不 能斗力。’”是尚智之事。陆士衡汉高祖功臣颂:“奇 谋六奋,嘉虑四回。”李注引宋仲子法言注曰:“张良 为高祖画策六,陈平出奇策四,皆权谋,非正也。”按 :宋语当即此文之注,以尚权为权谋,非正,则是贬辞 ,失子云本旨矣。“右计左数”者,司马云:“言不离 计数之中。”是也。“动谨于时”者,高祖始避项羽之 锋,终乃乘其弊而击之,时可而后动,谨之至也。“天 不人不因,人不天不成”者,司马云:“天之祸福,必 因人事之得失;人之成败,必待天命之与夺。”按:孟 子充虞路问章章指云:“圣贤兴作,与天消息。天非人 不因,人非天不成,是故知命者不忧不惧也。”风俗通 皇霸引尚书大传说云:“遂人以火纪。火,太阳也。阳 尊,故托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托戏皇于人。盖 天非人不因,人非天不成也。”然则此语乃大传说,盖 古有是言也。此章之旨,在正史公之失。秦楚之际月表 论秦、楚、汉五年三嬗之事云:“王迹之兴,起于闾巷 ,安在无土不王?此乃传之所谓大圣乎?岂非天哉!岂 非天哉!”是史公以为高祖之兴专由天授,意存讥讪。 子云则以为天命、人事兼而有之也。 注“嬴,秦姓; 政,始皇名”。按:秦本纪云:“非子居犬丘,好马及 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 、渭之间,马大蕃息。于是孝王曰:‘昔□翳为舜主畜 ,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 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 ”又始皇本纪云:“始皇以秦昭王四十八年正月生于邯 郸,及生,名为政。”集解引徐广云:“一作‘正’。 ”又引宋忠云:“以正月旦生,故名正。”正义云:“ 正音政。周正建子之月也,始皇以正月旦生于赵,因为 政。” 注“睽犹乖离也”。按:“睽”上疑脱“孤” 字。世德堂本无“也”字。 注“山南,汉中也”。按 :秦置三十六郡,梁州之域为郡三,曰汉中,曰巴,曰 蜀,在终南山之南,故谓之山南。高祖初王巴、蜀、汉 中三郡,此止云汉中者,以汉王都南郑,属汉中郡,故 举汉中以统巴、蜀耳。注“三秦,雍、翟、塞也”。按 :地理志左冯翊故秦内史,高帝元年属塞国;右扶风故 秦内史,高帝元年属雍国;上郡,秦置,高帝元年更为 翟国。 注“天人合应,功业乃隆”。按:班孟坚西都 赋云:“天人合应,以发皇明。”李注引四子讲德论曰 :“天人并应。”

(一)“征”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二)今本史记项羽本纪正义引括地 志“九十”作“九十六”。

  或问:“楚败垓下,方死,曰:‘天也。’〔 注〕项羽为高祖所败于垓下,临死,叹曰:“非我用兵 之罪,乃天亡我。”谅乎?”
注〕信如羽之言否邪?曰:“ 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注〕屈,尽 。楚□群策而自屈其力。〔注〕 □,恶。屈人者克,〔注〕克, 胜。自屈者负,〔注〕负,败。 天曷故焉?”〔注〕言无私亲, 惟应善人。〔疏〕“楚败垓下,方死,曰:‘天也。’ 谅乎”者,音义:“垓下,古哀切。”羽本纪云:“汉 五年,项王军壁垓下,兵少食尽。汉军及诸侯兵围之数 重,项王直夜溃围南出,至阴陵,迷失道,汉追及之。 项王自度不得脱,谓其骑曰:‘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 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 下。然今卒困于此,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今日固 决死,愿为诸君决战,必三胜之,为诸君溃围,斩将刈 旗,令诸君知天亡我,非战之罪也。’于是项王大呼驰 下,汉军皆披靡,遂斩汉一将,复斩汉一都尉,杀数十 百人。项王乃欲东渡乌江,乌江亭长檥船待,项王笑曰 :‘天之亡我,我何渡为?’乃自刎而死。楚地皆降。 ”“垓下”者,集解引徐广云:“在沛之洨县。”索隐 引张揖三苍注云:“垓,堤名,在沛郡。”正义云:“ 按垓下是高冈绝岩,今犹高三四丈,其聚邑及堤在垓之 侧,因取名焉。今在亳州真源县东十里,与老君相接。 ”水经注淮水篇云:“
洨水又东南流,经洨县故城北,县 有垓下聚,汉高祖破项羽所在也。”按:在今安徽凤阳 府灵璧县东南阴陵山之南。“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 者,即前文云“兼才尚权,右计左数”是也。“楚□群 策而自屈其力”者,音义:“楚□,徒对切。”按:说 文:“□,怨也。”怨、雠同义。□群策,谓与群策为 雠也。“屈人者克,自屈者负”者,荀子尧问楚庄王引 中蘬之言云:“诸侯自为得师者王(一),得友者霸, 得疑者存,自为谋而莫己若者亡。”即其义。“天曷故 焉”者,司马云:“言何预天事。” 注“非我用兵之 罪,乃天亡我”。世德堂本作“天亡我,非战之罪”。 此校书者据史记改之。 注“屈,尽”。按:荀子礼论 云:“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杨注云:“ 屈,竭也。”是屈者穷尽之谓。屈群策群力,谓能尽群 策群力之用也。司马云:“群策无能出汉之右者,故曰 汉屈群策;群力为群策所制,故曰群策屈群力。”训屈 为制,不如李义之优。 注“□,恶”。按:修身云: “何元□之有?”彼文元□是大恶,故此注亦以恶释□。 □群策,犹云以群策为不善。司马云:“废群策而不用 。”即李义之引伸。

(一)“侯”字原本作“俟”,形近 而讹,据荀子尧问改。

  或问:“秦、楚既为天典命矣,秦缢灞上,楚分 江西,兴废何速乎?”〔注〕典,主。 曰:“天胙光德,而陨明忒。〔 注〕天之所福,光显有德。而今陨之者,明乎秦、楚忒 恶之所致。昔在有熊、高阳、高辛、唐、虞、三代 ,咸有显懿,故天胙之,为神明主,且着在天庭,是生 民之愿也,厥飨国久长。〔注〕神明主 ,主郊祀。若秦、楚彊阋震扑,胎藉三正,播其虐 于黎苗,子弟且欲丧之,况于民乎?况于鬼神乎?废未 速也!”〔注〕不道早亡。〔疏〕“秦 缢灞上者”,缢谓子婴系颈以组而降也。“灞”当为“ 霸”。水经注渭水篇云:“
霸者,水上地名也,古曰滋水矣。 秦穆公霸世,更名滋水为霸水,以显霸功。”然则霸水 之称,取霸功为义,俗书施水旁耳。始皇本纪云:“子 婴为秦王四十六日,楚将沛公破秦军,入武关,遂至霸 上,约降子婴。子婴即系颈以组,白马素车,奉天子玺 符,降轵道旁。”集解引应劭云:“霸,水上地名,在 长安东三十里;系颈者,言欲自杀也。”“楚分江西” 者,司马云:“分,谓身首五分。”按:羽本纪云:“ 项王乃自刎而死。王翳取其头,郎中骑杨喜、骑司马吕 马童、郎中吕胜、杨武各得其一体,五人共会其体,皆 是。分其地为五,封吕马童为中水侯,封王翳为杜衍侯 ,封杨喜为赤泉侯,封杨武为吴防侯,封吕胜为涅阳侯 。”梁氏志疑云:“‘分其地’通鉴作‘分其尸’,非 。‘分其地为五’当属下文,谓分地以封吕马童等五人 为侯耳,其地不必定泥作楚地。”按:梁解分其地为五 为分地以封吕马童等五人,不必泥作楚地,殊为曲说。 通鉴作“分其尸”,当是温公所据旧本史记如此。此承 “五人共会其体,皆是”而言,盖战乱之际,死者枕藉 ,争相蹂践,不知项王尸之所在。及五人各出所得之体 ,会之而合,乃知已分项王尸为五也。此文“楚分江西 ”与“秦缢灞上”对文,亦正谓尸体被分,非谓分其地 也。“兴废何速乎”,世德堂本“
乎”作“也”。“天胙光德,而陨 明忒”者,说文:“胙,祭福肉也。”引伸为凡福之称 。周语韦注云:“胙,福也。”字亦作“祚”。尔雅释 诂:“陨,坠也。”洪范:“民用僭忒。”马注云:“ 忒,恶也。”吴云:“昭德者,天福胙之令长;彰恶者 ,天陨越之令短。”司马云:“光德谓德之昭融者,明 忒谓恶之显著者。”“昔在有熊、高阳、高辛”者,五 帝本纪云:“黄帝者,少典之子。”集解引徐广云:“ 号有熊。”又引皇甫谧云:“有熊,今河南新郑是也。 ”纪又云:“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而昌意之子也 。”又云:“帝喾高辛者,黄帝之曾孙也。”集解引张 晏云:“高阳、高辛皆所兴之地名。”按:刘越石劝进 表、王元长曲水诗序、班叔皮王命论,李注三引此文, 皆作“有熊、高辛”,无“高阳”字,此宋咸注亦止释 有熊、高辛,不及高阳,是宋所据本无“高阳”字甚明 。然集注于此不言宋、吴本有异同,则温公所见宋、吴 本已为校书者据通行本增入“高阳”字,非著作所据本 之旧矣。“咸有显懿”,司马云:“宋、吴本‘
显懿’作‘显德’。”按:选注三 引并作“显懿”。“故天胙之”,选注引皆作“故天因 而祚之”。“着在天庭”者,司马云:“犹云简在上帝 之心。”按:金縢云:“乃命于帝庭,敷佑四方,用能 定尔子孙于下地,四方之民,罔不祇畏。”马注云:“ 武王受命于天帝之庭。”着在天庭,即命于帝庭之谓。 “厥飨国久长”者,无逸:“肆中宗之享国,七十有五 年。”鲁世家作“故中宗飨国七十五年”。又:“肆高 宗之享国,五十有九年。”熹平石经作“肆高宗之飨国 百年”。是今文尚书“享”作“飨”。此“飨国”字亦 本欧阳书也。“若秦、楚彊阋震扑”者,音义:“彊阋 ,许激切。震扑,上如字,又音真;下音普卜切。”按 :诗常棣:“兄弟阋于墙。”毛传云:“阋,很也。” 孔疏云:“很者,忿争之名。故曲礼曰‘很毋求胜’, 是也。”太玄:“释震于廷。”范注云:“震,怒也。 ”淮南子说林高注云:“扑,击也。”字亦作“□”。 广雅释诂:“□,击也。”“胎藉三正”者,音义:“ 胎藉,‘胎’当作‘跆’,徒来切。跆,蹋也。藉,慈 夜切。”按:胎藉乃古语蹂躏之意,或作“骀藉”。天 官书:“兵相骀藉。”汉书天文志作“跆籍”。亦作“ 跆藉”,夏侯孝若东方朔画赞:“跆藉贵势。”说文无 “跆”。凡连语皆以声为义,不容析诂。俗学以跆藉既 为蹂躏,字当从足,乃以作“胎”为非,此不知古人连 语之义例也。甘誓:“有扈氏威侮五行,怠弃三正。” 郑注云:“三正,天、地、人之正道。”“播其虐于黎 、苗”者,吴云:“
黎、苗,九黎、三苗也。布其虐甚 于九黎之乱德,三苗之不恭。”司马云:“黎苗,民也 。”按:温公义是也。黎、苗皆众也。诗天保:“群黎 百姓。”郑笺云:“黎,众也。”广雅释诂:“苗,众 也。”成阳灵台碑云:“躬行仁政,以育苗萌。”谓众 民也。后汉书和熹皇后纪载刘毅上安帝书云:“损膳解 骖,以赡黎苗。”崔骃七依云:“
仁臻于行苇,惠及乎黎苗。”皆以 黎苗为民庶之称。“子弟且欲丧之”云云者,俞云:“ 此论秦、楚,而秦、楚初无子弟欲丧之事。杨子是言, 岂虚设乎?盖为王莽发也。莽子宇非莽隔绝卫氏,恐帝 长大后见怨,与师吴章、妇兄吕宽议其故。使宽持血洒 莽第门,吏发觉之。莽执宇送狱,饮药死。其后,皇孙 功崇公宗坐自画容貌,被天子衣冠,自杀,莽有‘宗属 为皇孙,爵为上公,不知厌足,窥欲非望’之语。事在 天凤五年,亦杨子所及见也。然则所谓子弟且欲丧之, 殆以是而发乎?至地皇二年,太子临与莽妻侍者通,恐 事泄,谋共杀莽。此则非杨子所及见。然其言愈信而有 征矣。”按:俞说是也。此言莽之恶逆,灭绝正道,必 无飨国久长之理,托秦、项为喻耳。 注“天之”至“ 所致”。按:弘范读“天胙光德而陨”为句,而以明忒 为明乎秦、楚忒恶之所致,义甚纡曲。司封及温公改之 ,是也。 注“神明主,主郊祀”。按:诗卷阿云:“ 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百神尔主矣。”郑笺云:“使 女为百神主,谓群神受飨而佐之。”

  或问:“仲尼大圣,则天曷不胙?”〔 注〕胙,主。曰:“无土。”〔 注〕言无土地可因。“然则舜、禹有土乎?”曰: “舜以尧作土,禹以舜作土。”〔注〕 道贵顺理,动无常因也。因土以行化,汤、文也;因圣 以登禅,舜、禹也。上无舜、禹之时,下无汤、文之土 ,故不胙耳。若秦、楚之胙,非所以为胙也。〔疏〕“ 仲尼大圣,则天曷不胙”者,承上章“天胙光德”而设 问以难之。吴云:“不胙之为神明主。”是也。“无土 ”者,秦楚之际月表云:“安在无土不王?”集解引白 虎通云:“圣人无土不王,使舜不遭尧,当如夫子老于 阙里也。”孟子云:“伯夷、伊尹于孔子,若是班乎? 曰:‘否。’曰:‘然则有同与?’曰:‘得百里之地 而君之,皆能以朝诸侯,有天下。’”明圣人无百里之 地亦不能以有天下矣。“舜以尧作土,禹以舜作土”者 ,有天子荐之,与得百里之地同也。孟子云:“匹夫而 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 不有天下。 注“胙,主”。按:弘范读“胙”为“阼 ”,故训为主。不阼犹云不以为主也。说文:“阼,主 阶也。”引伸为凡主位之称。广雅释诂:“胙,主也。 ”然上文“天胙光德”,又“故天胙之,为神明主”, 义皆为福。弘范释“天阼光德”,亦云:“天之所福, 光显有德。”此文“天曷不胙”,明承彼文而言,不当 异训也。

  或问“圣人表里”。〔注〕表里 ,内外。曰:“威仪文辞,表也;德行忠信,里也 。”〔注〕明乎得一而已。〔疏〕音义 :“德行,下孟切。”按:潘安仁夏侯常侍诔李注引此 文与今本同。 注“明乎得一而已”。按:老子云:“ 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弘范援以释此者,谓威仪文辞 即德行忠信之所发。主于中者谓之德行忠信,现于外者 谓之威仪文辞,其实一而已矣。

  或问:“义帝初矫,〔注〕,矫 ,立。刘龛南阳,〔注〕刘,高 祖。龛,取也。项救河北,〔注 〕项羽。二方分崩,一离一合,设秦得人,如何? ”〔注〕设,假。曰:“人无为 秦也,丧其灵久矣。”〔注〕非一朝一 夕也。〔疏〕“义帝初矫”者,项羽本纪云:“项梁求 楚怀王孙心民间,为人牧羊,立以为楚怀王。”又云: “项羽引兵西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使人致命怀王, 乃尊怀王为义帝。”按:楚怀王之立,在二世二年六月 ;怀王之尊为义帝,在汉元年正月。此文义帝初矫,谓 怀王初立之时,非谓尊怀王为义帝之时。云义帝者,用 后名概前事耳。“刘龛南阳”者,音义:“龛音堪,与 ‘戡’同。”按:尔雅释诂:“戡,克也。”谢元晖和 伏武昌登孙权故城诗云:“西龛收组练。”李注云:“ 龛与戡音、义同。”高祖本纪:“秦三年四月,沛公袭 陈留,得秦积粟。攻开封,未拔。南攻颍阳,屠之。遂 略韩地轘辕。乃北攻平阴,绝河津,南战雒阳东,军不 利,还至阳城,收军中马骑,与南阳守齮战犨东,破之 。略南阳郡,南阳守齮走,保城守宛。”是也。“项救 河北”者,羽本纪云:“章邯已破项梁军,则以为楚地 不足忧,乃渡河击赵,大破之。当此时,赵歇为王,陈 余为将,张耳为相,皆走入钜鹿城。章邯令王离、涉闲 围钜鹿,章邯军其南,筑甬道而输之粟。陈余为将,将 卒数万人而军钜鹿之北,此所谓河北之军也。怀王因使 项羽为上将军,当阳君、蒲将军皆属项羽。项羽乃遣当 阳君、蒲将军将卒二万渡河救钜鹿。战少利,陈余复请 兵,项羽乃悉引兵渡河,皆沈船,破釜甑,烧庐舍,持 三日粮,以示士卒必死,无一还心。”是也。按:月表 羽之救钜鹿在二世三年十一月,(按:即其年二月。) 沛公之攻南阳在是年六月,(即九月。)时怀王立甫一 年,故云“义帝初矫”也。“二方分崩,一离一合”者 ,一犹或也,与上文“一病一瘳”义同。沛公始与项羽 北救东阿,破秦军濮阳;又与项羽西略地,斩三川守, 是其合也。及章邯破杀项梁于定陶,羽救钜鹿,沛公独 西,是其离也。“设秦得人,如何”者,新书过秦云: “借使子婴有庸主之材,而仅得中佐,山东虽乱,三秦 之地可全而有,宗庙之祀未宜绝也。”即此或问之意。 “人无为秦也,丧其灵久矣”者,孙氏诒让云:“灵谓 威福之柄。渊骞篇曰:‘
游侠曰窃国灵也。’与此义同。” 按:始皇本纪附录班固典引云:“
河决不可复壅,鱼烂不可复全。贾 谊、司马迁曰‘向使婴有庸主之才’云云。秦之积衰, 天下土崩瓦解,虽有周旦之材,无所复陈其巧,而以责 一日之孤,误哉!俗传:‘始皇起罪恶,胡亥极。’得 其理矣。复责小子云‘秦地可全’,所谓不通时变者矣 。”即本此文为说。 注“矫,立”。按:蔡伯喈郭有 道碑李注引苍颉云:“矫,立也。” 注“龛,取也” 。按:广雅释诂文。

  韩信、黥布皆剑立,南面称孤,卒穷时戮,无乃 勿乎?〔注〕穷,极。或曰:“ 勿则无名,如何?”曰:“名者,谓令名也。忠不终而 躬逆,焉攸令?”〔疏〕“韩信、黥布 ”者,淮阴侯列传:“淮阴侯韩信者,淮阴人也。始为 布衣时,贫无行,不得推择为吏,又不能治生商贾,常 从人寄食饮。及项梁渡淮,信仗剑从之,居戏下,无所 知名。项梁败,又属项羽,以为郎中,数以策干项羽, 羽不用。汉王之入蜀,信亡楚归汉。”黥布列传云:“ 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秦时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 ,曰:‘当刑而王。’及壮,坐法黥。布欣然笑曰:‘ 人相我当刑而王,几是乎?’陈胜之起也,布与其众叛 秦,聚兵数千人。章邯之灭陈胜,破吕臣军,布乃引兵 北击秦左、右校。闻项梁定江东会稽,以兵属项梁。项 梁击景驹、秦嘉等,布常冠军。项梁败死定陶,秦急围 赵,项籍使布先涉渡河击秦,布数有利。项籍之引兵西 至新安,至关,至咸阳,布常为军锋。项王封诸将,立 布为九江王,都六。汉二年,项王往击齐,征兵九江, 九江王布称病不往。汉之败楚彭城,布又称病不佐楚, 项王由此怨布,数使使者诮让召布。汉三年,汉王击楚 ,大战彭城,不利。汉王曰:‘孰能为我使淮南,令之 发兵倍楚?’随何迺与二十人俱使淮南,布因起兵而攻 楚。楚使项声、龙且攻淮南。数月,龙且击淮南,破布 军,布与何俱归汉。”“剑立”者,剑读为捡。说文: “捡,拱也。”捡立,即拱立也。“南面称孤”者,曲 礼云:“庶方小侯自称曰孤。”吕氏春秋士容云:“南 面称寡。”高注云:“孤、寡,谦称也。”魏豹彭越列 传云:“太史公曰:‘魏豹、彭越虽故贱,然已席卷千 里,南面称孤。’”淮阴侯传云:“汉四年,立信为齐 王。五年正月,徙齐王信为楚王,都下邳。”布传云: “四年七月,立布为淮南王。”“卒穷时戮”者,谓受 当时之极刑也。汉书刑法志云:“汉兴之初,虽有约法 三章,网漏吞舟之鱼,惟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令曰 :‘当三族者,皆先黥,劓,斩左、右趾,笞杀之,枭 其首,菹其骨肉于巿。其诽谤詈诅者,又先断舌。’故 谓之具五刑。彭越、韩信之属,皆受此诛。”勿读为● ,司马长卿难蜀父老李注云:“曶,字林音勿。”是二 字古音相同也。广雅释诂:“昒,冥也。”易升释文: “冥,闇昧之义也。”言信、布皆拱立南面为侯王,而 终至被当时之极刑,岂不由于闇昧乎?“勿则无名,如 何”者,据信、布并得名于时言,假如信、布果闇昧, 则无名矣。今信、布有名,如何谓之勿也。“忠不终而 躬逆,焉攸令”者,音义:“焉攸,于虔切。下‘焉用 ’同。”淮阴侯传云:“汉六年,人有上书告楚王信反 。高帝以陈平计,发使告诸侯会陈,吾将游云梦,实欲 袭信。信谒高祖于陈,遂械系信至雒阳。赦信罪,以为 淮阴侯。信知汉王畏恶其能,常称病不朝从。陈豨拜为 钜鹿守,辞于淮阴侯。淮阴侯辟左右,曰:‘公所居, 天下精兵处也,而公,陛下之信幸臣也。人言公之畔, 陛下必不信;再至,陛下乃疑矣;三至,必怒而自将。 吾为公从中起,天下可图也。’陈豨信之,曰:‘谨奉 教。’汉十一年,陈豨果反。上自将而往,信病不从。 乃谋与家臣夜诈诏赦诸官徒奴,欲发以袭吕后、太子。 部署已定,待豨报。其舍人得罪于信,信囚,欲杀之。 舍人弟上变,告信欲反状于吕后。吕后乃与萧相国谋, 诈令人从上所来,言豨已得死,列侯群臣皆贺。相国绐 信曰:‘虽疾,强入贺。’吕后使武士缚信,斩之长乐 钟室。”布传云:“十一年,高后诛淮阴侯,布因心恐 。夏,汉诛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至淮南 ,淮南王方猎,见醢,因大恐,阴令人部署兵候伺旁郡 警急。布所幸姬疾,请就医。医家与中大夫贲赫对门, 姬数如医家,贲赫自以为侍中,迺厚馈遗,从姬饮医家 。姬侍王,从容语次誉赫长者也。王怒曰:‘汝安从知 之?’具说状。王疑其与乱,赫恐,称病。王愈怒,欲 捕赫。赫言变事,乘传诣长安,布使人追,不及。赫至 ,上变,言布谋反有端,可先未发诛也。布遂族赫家, 发兵反。上遂发兵自将东击布,布遂西,与上兵遇蕲西 ,会甀。布军败走,渡淮,数止战,不利。与百余人走 江南。番阳人杀布兹乡民田舍,遂灭黥布。”按此亦托 信、布以示诛伐新莽之意。俞云:“忠不终而躬逆,焉 攸令?亦刺莽始以诛淳于长及彻去定陶太后坐获忠直名 ,而后乃躬为大逆也。”

  或问“淳于越”。曰:“伎曲。”请问。曰:“ 始皇方虎●而枭磔,噬士犹腊肉也。越与亢眉,终无挠 辞,可谓伎矣。〔注〕有才伎也。仕 无妄之国,〔注〕易有无妄卦,此亦依 义取譬。食无妄之粟,分无妄之桡,自令之间而不 违,可谓曲矣。〔注〕桡,桡时策也。 自令与始皇并心为无道。〔疏〕“淳于越”者,始皇本 纪云:“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 寿,仆射周青臣进颂曰:‘他时秦地不过千里,赖陛下 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 。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 ,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始皇悦。博士齐人淳于越进 曰:‘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 。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 ,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 也。今青臣又面谀,以重陛下之过,非忠臣。’”“伎 曲”者,伎读为为●。说文:“●,马彊也。”引伸为 凡彊之称。广雅释诂:“●,强也。”通俗文:“强健 曰●。”伎曲相反为义,谓彊而终屈也。“始皇方虎● 而枭磔”者,音义:“虎●,音列。枭磔,涉格切。” 按:说文无“●”,有“●”,云:“齿分骨声。”虎 ●之“●”,当即此字。诗瞻卬:“为枭为鸱。”释文 :“枭,古尧反。”汉书郊祀志:“用一枭。”孟康云 :“枭鸟食母。”广雅释诂:“磔,开也。”字亦作“ 矺”。李斯传:“十公主矺死于杜。”索隐云:“矺音 宅,与‘磔’同。磔谓裂其肢体而杀之。”“噬士犹腊 肉”者,腊读为齰。说文:“齰,啮也。”“越与亢眉 ,终无桡辞”者,音义:“越与,音预。俗本作‘兴’ 字,误。”司马云:“宋、吴本作‘越兴’。”按:当 音余吕切。广雅释诂:“抗,举也。”古书或以“亢” 为之。大戴礼主言(一):“孔子愀然扬麋。”旧本:“
‘麋’一作‘眉’。”亢眉犹云扬 眉。越与亢眉,谓与始皇扬眉而道也。音义:“桡辞, 女教切。下同。”按:说文:“桡,曲木。”引伸为凡 曲之称。左传成公篇:“师徒桡败。”杜注云:“桡, 曲也。”眉、辞为韵。“仕无妄之国”云云者,钱本作 “无妄”。易无妄虞注云:“京氏及俗儒以为大旱之卦 ,万物皆死,无所复望。”按:释文:“马、郑、王肃 皆云妄犹望,谓无所希望也。”是马、郑等皆同京义。 子云于易多用京氏,故亦以无妄为无望也。史记春申君 列传云:“朱英谓春申君曰:‘世有毋望之福,又有毋 望之祸。今君处毋望之世,事毋望之王,安可以无毋望 之人乎?’”正义云:“无望,犹不望而忽至也。”毋 望即无妄也。汉书谷永传云:“陛下承八世之功业,当 阳数之标季,涉元元之节季,遭无妄之卦运。”后汉书 崔骃传云:“吾生无妄之世,值浇、羿之君。”又李通 传论云:“猖狂无妄之福。”吴志王楼贺韦华传评云: “此数子处无妄之世而有名位。”是皆以无妄为毋望之 义。毋望犹言不虞也。汉书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 ,秩比六百石。”故云食无妄之粟。桡读为饶,如昭切 。与上文“终无桡辞”音、义俱异。胡部郎玉缙云:“ 说文:‘余,饶也。’是饶即余。广雅释诂:‘饶,益 也,多也。’皆即余义。分无妄之饶,犹云分无妄之余 。”按:绥之说是也。“自令之间而不违”者,令之, 疑谓鲍白令之,亦始皇时博士也。吴本“分无妄之桡” ,桡作挠,云:“或本作‘鲍’。”纂图互注本、世德 堂本并同。疑“桡”下本有“鲍”字,“自”即“白” 之误。校书者以“鲍白令之”不可解,遂删“鲍”字, 而改“白”为“自”也。说苑至公云:“秦始皇既吞天 下,乃召群臣而议曰:‘古者五帝禅贤,三王世继,孰 是将为之。’博士七十人未对,鲍白令之对曰:‘天下 官,则让贤是也;天下家,则世继是也。故五帝以天下 为官,三王以天下为家。’秦始皇帝仰天而叹曰:‘吾 德出于五帝,吾将官天下,谁可使代我后者?’鲍白令 之对曰:‘陛下行桀、纣之道,欲为五帝之禅,非陛下 所能行也。’秦始皇帝大怒,曰:‘令之前!若何以言 我行桀、纣之道也?趣说之,不解则死。’令之对曰: ‘臣请说之:陛下筑台干云,宫殿五里,建千石之钟, 万石之□,妇女连百,倡优累千,兴作骊山宫室至雍, 相继不绝。所以自奉者,殚天下,竭民力,偏駮自私, 不能以及人。陛下所谓自营仅存之主也,何暇比德五帝 ,欲官天下哉?’始皇闇然,无以应之,面有惭色。久 之,曰:‘令之之言,乃令众丑我。’遂罢谋,无禅意 也。”尔雅释诂:“间,代也。”始皇既以令之之言为 丑己,虽不加诛,亦必免其官而代之以他人。斯时,博 士之贤者皆可以去矣,越终不行,故云:‘鲍白令之间 而不违。’谓令之以直谏见代,而越犹不去也。违犹去 也,行也。 注“有才伎也”。按:弘范读伎为技,与 君子篇“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义同。然抗辞不桡可以 为彊,不可以为才技,且“技曲”连文,义亦无取,恐 非。 注“桡,桡时策也”。按:“桡时策”,世德堂 本作“时荣”,钱本作“桡时荣”。按:似当以“时荣 ”为是。朱氏通训定声以为弘范读桡为燿,故云“时荣 ”,是也。传写或误重“桡”字,校书者以“桡时荣” 于义难通,遂改“荣”为“策”。桡读为挠。挠者,扰 也,安也。桡时策犹云安时之策。然安时之策不可以单 言桡,且亦不可以云分也。 注“自令与始皇并心为无 道”。按:弘范以不违为顺从之意,故云并心。然则“ 间”字为无义。且越极言封建之事,以青臣面谀为重始 皇之过,亦不得云并心为无道也。

(一)“主”字原本讹作“王”,据 大戴礼记改。

  或问:“茅焦历井干之死,使始皇奉虚左之乘。 〔注〕始皇以嫪毐事,幽母咸阳宫,谏 者辄杀于井干阙下。茅焦历井干之死而谏,始皇即驾舆 执辔虚左,亲迎其母。蔡生欲安项咸阳,不能移, 又亨之,其者未辩与?”〔注〕项羽欲 东还下邳,蔡生说使都咸阳,既不能移,又为所亨。案 :汉书云韩生,杨子云蔡生,未详韩、蔡孰为是。曰 :“生舍其木侯而谓人木侯,亨不亦宜乎?〔 注〕语在汉书。焦逆讦而顺守之,虽辩,劘虎牙矣 。”〔注〕逆意而谏,顺义而守,可谓 辩说矣。然劘近虎牙,言其殆也。〔疏〕“茅焦历井干 之死,使始皇奉虚左之乘”者,说苑正谏云:“秦始皇 帝太后不谨,幸郎嫪毐,封以为长信侯,为生两子。毐 专国事,浸益骄奢,因作乱,战咸阳宫。毐败,始皇乃 取毐四支车裂之,取其两弟囊扑杀之,取皇太后迁之于 萯阳宫。下令曰:‘敢以太后事谏者,戮而杀之,从蒺 藜其脊,肉干四支,而积之阙下。’谏而死者二十七人 矣。齐客茅焦乃往上谒,曰:‘齐客茅焦愿上谏皇帝。 ’皇帝使使者出问:‘客得无以太后事谏也?’茅焦曰 :‘然。’使者还白。皇帝曰:‘走往告之,若不见阙 下积死人耶?’使者问茅焦,茅焦曰:‘臣闻之天有二 十八宿,今死者已有二十七人矣,臣所以来者,欲满其 数耳。’使者入白之。皇帝大怒,曰:‘是子故来犯吾 禁,趣炊镬汤煮之,是安得积阙下乎?’趣召之入。茅 焦至前,再拜谒起,称曰:‘臣闻之夫有生者不讳死, 有国者不讳亡,讳死者不可以得生,讳亡者不可以得存 。死生存亡,圣主所欲急闻也。不审陛下欲闻之不?’ 皇帝曰:‘何谓也?’茅焦对曰:‘陛下有狂悖之行, 陛下不自知邪?’皇帝曰:‘何等也?’茅焦对曰:‘ 陛下车裂假父,有嫉妒之心;囊扑两弟,有不慈之名; 迁母萯阳宫,有不孝之行;从蒺藜于谏士,有桀、纣之 治。今天下闻之尽瓦解,无向秦者,臣窃恐秦亡,为陛 下危之。所言已毕,乞行就质。’乃解衣伏质。皇帝下 殿,左手接之,右手麾左右,曰:‘赦之。先生就衣, 今愿受事。’乃立焦为仲父,爵之为上卿。皇帝立驾千 乘万骑,空左方,自行迎太后萯阳宫,归于咸阳。”即 其事。始皇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一):“茅焦,沧州 人也。”音义:“井干,胡安切。”按:说文作“●” ,井垣也。古书通作“干”。庄子.秋水:“跳梁于井 干之上。”释文引司马彪云:“井干,井栏也。”“历 井干之死”者,司马云:“光谓井干谓始皇杀谏者二十 七人,积尸阙下,如井干之状。”按:温公义是也。说 苑:“从蒺藜其脊,肉干四肢,而积之阙下。”“肉干 ”义不可通,即“井干”之误。隶体“井”或作“井” (二),“肉”或作“□”,二形相近,传写误“井” 为“□”,遂误为“肉”。从蒺藜其脊,谓以蒺藜纵贯 其脊。井干四肢,谓断割四肢,驾积作井干形也。“死 ”当为“尸”,渊骞“力不足而死有余”,宋、吴本作 “力不足而尸有余”,明二字亦形近易误。历井干之尸 ,谓经过积骸之旁,“井干”字正用秦令文也。音义:“
之乘,绳证切。”虚左之乘,即说 苑云“皇帝立驾千乘万骑,空左方,自行迎太后”也。 按:本纪此事在始皇十年,是时始皇犹为秦王,无皇帝 之称。说苑云云,皆后人追改之辞耳。“蔡生欲安项咸 阳,不能移,又亨之”者,项羽本纪云:“项羽引兵西 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秦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 货宝、妇女而东。人或说项王曰:‘关中阻山河四塞, 地肥饶,可都以霸。’项王见秦宫室皆以烧残破,又心 怀思欲东归,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 之者?’说者曰:‘人言楚人沐猴而冠耳,果然。’项 王闻之(三),烹说者。”集解云:“骃案:楚汉春秋 、扬子法言云说者是蔡生,汉书云是韩生。”音义:“ 亨,普耕切。下同。”“其者未辩与”者,音义:“其 者未辩,‘者’衍字。”世德堂本作“或者”。按:其 者犹云“其诸”,说详五百疏。陶氏札记云:“者读为 诸,五臣注本作‘或者’,与‘其诸’义同。音义以‘ 者’为衍字,失之。”按:音义说固非,五臣注本改“ 其”为“或”,尤妄。“生舍其木侯而谓人木侯”者, 音义:“木侯、汉书作‘沐猴’。”按:羽本纪同。集 解引张晏云:“沐猴,狝猴也。”沐、狝一声之转。亦 谓之母猴,说文“为”篆下云:“母猴也。”王氏句读 云:“母猴者,名也。史记谓之沐猴,今呼马猴,声皆 相近也。按:沐猴合二言为一名,古止作木侯;或单言 侯,遂施犬旁耳。”司马云:“蔡生知项羽暴伉,素不 为羽所知信,献策不用,又从而讪之,是自有沐猴之狂 也。”“焦逆讦而顺守之”者,音义:“逆讦,居竭切 。”按:说文:“讦,面相斥罪,相告讦也。”司马云 :“直数其恶,是逆讦。劝之以孝(四),入之以忠, 是顺守也。”“虽辩,劘虎牙矣”者,音义:“劘,音 摩。”按:说文无“劘”,劘即“摩”之俗。系辞:“ 刚柔相摩。”释文引京云:“相硙切也。” 注“幽母 咸阳宫”。按:史记吕不韦列传:“始皇九年,有告嫪 毐常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于是秦王下吏治,具得情 实,夷嫪毐三族,杀太后所生两子,而遂迁太后于雍。 ”索隐引说苑云:“迁太后咸阳宫。”又引地理志:“ 雍县有咸阳宫,秦昭王所起也。”今按:地理志右扶风 雍有棫阳宫,秦昭王起。颜注云:“棫音域。”索隐引 地理志“咸阳”字乃“棫阳”之误。其引说苑“
迁太后咸阳宫”,今说苑作“萯阳 ”。地理志右扶风鄠有萯阳宫,秦文王起。宣帝本纪: “甘露二年十二月,行幸萯阳宫。”李斐云:“
萯音倍。”水经注渭水篇云:“渭 水又东合甘水,水出南山甘谷,北迳秦文王萯阳宫西, 又北迳五柞宫东。”是萯阳宫与五柞宫相邻接,在今西 安府鄠县西,去咸阳为近。始皇迁太后,当即在此。作 “棫阳”,亦误也。 注“谏者辄杀于井干阙下”。按 :世德堂本“杀”误“取”。弘范以井干为阙名,未见 所据,殆因汉有井干楼而傅合之。 注“井干之死。” 按:世德堂本“死”作“上”。 注“驾舆执辔”。按 :世德堂本“舆”误“与”。 注“汉书”至“为是” 。按:音义:“蔡生,史记作‘蔡生’,汉书作‘韩生 ’。”今史记项羽本纪止云“人或说项王”,不书说者 姓氏。音义所据史记与今本不同。或音义“史记”字本 作“史记集解引楚汉春秋”,妄人删改作“史记”也。 法言作“蔡生”,即本陆贾。汉书作“韩生”,又不云 烹而云斩,当别有所据也。未详韩、蔡孰为是,世德堂 本作“未知孰是”。 注“语在汉书”。按:世德堂本 无此注。

(一)“引”字原本作“行”,音近 而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改。

(二)“体”字原本作“礼”,形近 而讹,今改。

(三)“闻”字原本作“问”,形近 而讹,据史记项羽本纪改。

(四)“劝”字原本作“欢”,形近 而讹,今据五臣注本改。

  或问:“甘罗之悟吕不韦,张辟彊之觉平、勃, 皆以十二龄,戊、良乎?”〔注〕甘罗 ,戊之孙也,以张唐之相燕割赵事,发悟吕不韦也。辟 彊,张良之子也,以孝惠崩,吕太后哭不哀事,觉悟陈 平、周勃也。言此之时,各年十二,欲知自出其意,为 复戊、良教之乎?曰:“才也戊、良,不必父祖。 ”〔注〕天才自然,发其神心,无假其 父祖也。〔疏〕“甘罗之悟吕不韦”者,史记樗里子甘 茂列传云:“甘罗者,甘茂孙也。茂既死后,甘罗年十 二,事秦相文信侯吕不韦。秦始皇帝使刚成君蔡泽于燕 ,三年而燕王喜使太子丹入质于秦。楚使张唐往相燕, 欲与燕共伐赵,以广河间之地。张唐谓文信侯曰:‘
臣尝为秦昭王伐赵,赵怨臣,曰得 唐者与百里之地。今之燕,必经赵,臣不可以行。’文 信侯不快,未有以彊也。甘罗曰:‘君侯何不快之甚也 ?’文信侯曰:‘吾自请张卿相燕而不肯行。’甘罗曰 :‘臣请行之。’文信侯叱曰:‘去!我身自请之而不 肯,女焉能行之?’甘罗曰:‘夫项橐生七岁为孔子师 ,今臣生十二岁于兹矣,君其试臣,何遽叱乎?’于是 甘罗见张卿曰:‘卿之功孰与武安君?’卿曰:‘不如 也。’甘罗曰:‘应侯之用于秦也,孰与文信侯专?’ 张卿曰:‘应侯不如文信侯专。’甘罗曰:‘应侯欲攻 赵,武安君难之,去咸阳七里而立死于杜邮。今文信侯 自请卿相燕而不肯行,臣不知卿所死处矣。’张唐曰: ‘请因孺子行。’令装治行。行有日,甘罗谓文信侯曰 :‘借臣车五乘,请为张唐先报赵。’文信侯乃入,言 之于始皇曰:‘昔甘茂之孙年少耳,然名家之子孙,诸 侯皆闻之。今者张唐欲称疾不肯行,甘罗说而行之。今 愿先报赵,请许遣之。’始皇召见,使甘罗于赵。赵襄 王郊迎甘罗。甘罗说赵王曰:‘王闻燕太子丹入质秦欤 ?’曰:‘闻之。’曰:‘闻张唐相燕欤?’曰:‘闻 之。’‘燕太子丹入秦者,燕不欺秦也;张唐相燕者, 秦不欺燕也。燕、秦不相欺,无异故,欲攻赵而广河间 。王不如齎臣五城以广河间,请归燕太子,与彊赵攻弱 燕。’赵王立自割五城以广河间。甘罗还报秦,乃封甘 罗以为上卿。”“张辟彊之觉平、勃”者,音义:“辟 彊,必益切。”治平本作“辟强”。按:钱本、世德堂 本皆作“彊”,与音义合,今从之。吕太后本纪云:“ 七年,秋八月戊寅,孝惠帝崩。发丧,太后哭,泣不下 。留侯子张辟彊为侍中,年十五,谓丞相曰:‘
太后独有孝惠,今崩,哭不悲,君 知其解乎?’丞相曰:‘何解?’辟彊曰:‘帝毋壮子 ,太后畏君等。君今请拜吕台、吕产、吕禄为将,将兵 居南、北军,及诸吕皆入宫,居中用事,如此则太后心 安,君等幸得脱祸矣。’丞相迺如辟彊计。太后说,其 哭迺哀。吕氏权由此起。”按:是时王陵为右丞相,陈 平为左丞相,本纪此文惟云丞相,不言其名。汉书外戚 传作“丞相陈平”。此纪下又云:“太后称制,议欲立 诸吕为王,问右丞相王陵。王陵曰:‘高帝刑白马,盟 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 太后不说,问左丞相陈平、绛侯周勃。勃等对曰:‘高 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昆弟诸吕,无所不 可。’太后喜,罢朝,王陵让陈平、绛侯。陈平、绛侯 曰:‘于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夫全社稷,定刘氏之 后,君亦不如臣。’”然则请用诸吕,平、勃谋同,盖 皆用辟彊计,故云“
张辟彊之觉平、勃”也。“皆以十 二龄”者,史、汉皆云辟彊为侍中,年十五,此云十二 ,或别有所据,或所据史记如此也。“戊、良”纂图互 注本、世德堂本并作“茂、良”,此刻五臣注者据今本 史记改之。说苑杂事:“甘戊使于齐。”字正作“戊” ,与法言同。释名释天:“戊,茂也,物皆茂盛也。” 二字同声通用。“戊、良乎”者,司马云:“以甘茂之 孙,张良之子,故能如此其慧乎。”是也。“才也戊、 良,不必父祖”者,谓此生才之美,非由种姓。戊、良 之才不因其父祖,罗与辟彊之才又何必因戊、良也。  注“甘罗”至“之乎”。按:世德堂本此注上冠“秘曰 ”字,而文字小有增损,此司封改窜弘范语,而作五臣 注者因删李注此条也。

  或问:“郦食其说陈留,下敖仓;说齐,罢历下 军,何辩也?韩信袭齐,以身脂鼎,何讷也?”曰:“ 夫辩也者,自辩也。如辩人,几矣!”〔 注〕几,危也。小有才,未闻君子之大道也。斯足以杀 其躯而已,非长生久视之道。〔疏〕“郦食其说陈留, 下敖仓;说齐,罢历下军”者,音义:“郦,音历。食 其,异基二音。说陈,失赘切,下‘说齐’同。”史记 郦生陆贾列传云:“郦生食其,陈留高阳人也,好读书 ,家贫落魄,无以为衣食业。沛公将兵略地陈留郊,至 高阳传舍,郦生入谒,因言六国从横时。沛公喜,赐郦 生食。问曰:‘
计将安出?’郦生曰:‘足下起纠 合之众,收散乱之兵,不满万人,欲以径入彊秦,此所 谓探虎口者也。夫陈留,天下之冲,四通五达之郊也, 今其城又多积粟。臣善其令,请得使之,令下足下。即 不听,足下举兵攻之,臣为内应。’于是遣郦生行,沛 公引兵随之,遂下陈留。号郦食其为广野君。汉三年秋 ,项羽击汉,拔荥阳,汉兵遁,保巩、洛。汉王数困荥 阳、成皋,计欲捐成皋以东,屯巩、洛,以拒楚。郦生 因曰:‘王者以民人为天,而民人以食为天。夫敖仓, 天下转输久矣,臣闻其下迺有藏粟甚多。楚人拔荥阳, 不坚守敖仓,迺引兵而东,此乃天所以资汉也。愿足下 急复进兵收取荥阳,据敖仓之粟,塞成皋之险,杜大行 之道,距蜚狐之口,守白马之津,以示诸侯劾实形制之 势,则天下知所归矣。方今燕、赵已定,唯齐未下。田 广据千里之齐,田闲将二十万之众军于历下,诸田宗彊 ,负海阻河、济,南近楚,人多变诈,足下虽遣数十万 师,未可以岁月破也。臣请得奉明诏,说齐王,使为汉 而称东藩。’上曰:‘善。’迺从其画,复守敖仓,而 使郦生说齐王。田广以为然,迺听郦生,罢历下兵守战 备,与郦生日纵酒。”汉书地理志陈留郡陈留,孟康云 :“留,郑邑也,后为陈所并,故曰陈留。”臣瓒云: “宋亦有留,彭城留是也。留属陈,故称陈留也。”按 :今河南开封府有陈留县。本传正义云:“敖仓在郑州 荥阳县四十五里石门之东北,临汴水,南带三皇山。秦 始皇时置仓于敖山上,故曰敖仓。”按,敖山在今荥阳 县西北。又地理志济南郡历城。按:今为山东济南府治 ,县西有历下故城,战国齐历下邑也。“韩信袭齐,以 身脂鼎”者,本传云:“淮阴侯闻郦生伏轼下齐七十余 城,迺夜度兵平原,袭齐。齐王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 生卖己,迺曰:‘汝能止汉军,我活汝。不然,我将亨 汝。’郦生曰:‘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 为若更言。’齐王遂烹郦生,引兵东走。”淮阴侯列传 云:“六月,(按:汉三年。)汉王出成皋,东渡河, 拜韩信为相国,收赵兵未发者击齐。信引兵东,未渡平 原,闻汉王使郦食其已说下齐,韩信欲止,范阳辩士蒯 通说信曰:‘将军受诏击齐,而汉独发间使下齐,宁有 诏止将军乎?何以得毋行也!且郦生一士伏轼,掉三寸 之舌,下齐七十余城,将军将数万众,岁余乃下赵五十 余城,为将数岁,反不如一竖儒之功乎?’于是信然之 ,从其计,遂渡河。齐已听郦生,即留纵酒,罢备汉守 御,信因袭齐历下军,遂至临灾。齐王田广以郦生卖己 ,乃亨之,而走高密。”“夫辩也者,自辩也。如辩人 ,几矣哉”者,司马云:“辩者以辞自明其志,则可矣 。若恃其辩,欲以欺诱他人,此危事也。” 注“几, 危也”。按:尔雅释诂文。注“小有”至“而已”。按 :孟子文。“未闻”世德堂本作“犹未闻”,“躯”作 “身”。 注“非长生久视之道”。按:世德堂本无此 语。

  或问“蒯通抵韩信,不能下,又狂之”。〔 注〕蒯通说韩信,令左汉、右楚,鼎足而立。不能下之 ,佯狂弃走。曰:“方遭信闭,如其抵!”〔 注〕信尽忠高祖,若门户之闭,无有巇隙也。曰: “巇可抵乎?”曰:“贤者司礼,小人司巇,况拊键乎 ?”〔疏〕“蒯通抵韩信,不能下,又 狂之”者,音义:“蒯通,苦怪切。”淮阴侯列传云: “齐人蒯通知天下权在韩信,欲为奇策而感动之,以相 人说韩信曰:‘仆尝受相人之术。’韩信曰:‘先生相 人何如?’对曰:‘贵贱在于骨法,忧喜在于容色,成 败在于决断,以此参之,万不失一。’韩信曰:‘善, 先生相寡人何如?’对曰:‘顾少间。’信曰:‘
左右去矣!’通曰:‘相君之面, 不过封侯,又危不安。相君之背,贵乃不可言。’韩信 曰:‘何谓也!’蒯通曰:‘天下初发难也,俊雄豪桀 ,连号一呼,天下之士,云合雾集。当此之时,忧在亡 秦而已。今楚、汉分争,楚人起彭城,转斗逐北,至于 荥阳,乘利席卷,威震天下。然兵困于京、索之间,迫 西山而不能进者,三年于此矣。汉王将数十万之众,距 巩、雒,阻山河之险,一日数战,无尺寸之功,折北不 救,败荥阳,伤成皋,遂走宛、叶之间,此所谓智勇俱 困者也。足下为汉则汉胜,与楚则楚胜,诚能听臣之计 ,莫若两利而俱存之,三分天下,鼎足而居,其势莫敢 先动。夫以足下之贤圣,有甲兵之众,据彊齐,从燕、 赵,出空虚之地而制其后,因民之欲,西乡为百姓请命 ,则天下风走而响应矣。’韩信曰:‘汉王遇我厚,吾 岂可以乡利倍义乎?’蒯生曰:‘足下自以为善汉王, 欲建万世之业,臣窃以为误矣。夫以交友言之,则不如 张耳之与成安君者也;以忠信言之,则不过大夫种、范 蠡之于句践也。今足下戴震主之威,挟不赏之功,归楚 ,楚人不信;归汉,汉人震恐。夫势在人臣之位,而有 震主之威,名高天下,窃为足下危之。’韩信谢曰:‘ 先生且休矣,吾将念之。’后数日,蒯通复说。韩信犹 豫不忍倍汉,又自以为功多,汉终不夺我齐,遂谢蒯通 。蒯通说不听,已详狂为巫。”汉书蒯通传云:“蒯通 ,范阳人也,本与武帝同讳。”颜注云:“通本燕人, 后游于齐,故高祖云:‘齐辩士蒯通。本名为彻,其后 史家追书为‘通’。”音义:“抵巇,上都礼切。”按 :说文:“扺,侧击也。从手,氏声”;“抵,挤也。 从手,氐声”。此文蒯通抵韩信,即史迁云“为奇策感 动之”,字当作“扺”,今各本并作“抵”,故音义读 都礼切。而吴注亦云:“抵,挤也。”谓其谈说若挤排 使之,则其误为已久矣。以奇策感动,谓不以直言正谏 ,而纡回其辞以触发之,正侧击之谓。以为挤排,于义 未协。“方遭信闭,如其抵”者,言信方深信高祖,不 纳异说,当此之时,若闭门然。孰如通之不晓事而扺之 也。“
巇可扺乎”者,音义:“抵巇,下 许羁切。”按:抵巇乃古语,鬼谷子有抵巇篇,云:“ 巇者,罅也。罅者,□也。□者,成大隙也。巇始有朕 ,可抵而塞,可抵而却,可抵而息,可抵而匿,可抵而 得。此谓抵巇之理也。”陶弘景注云:“抵,击实也; 巇,衅隙也。墙崩因隙,器坏因衅,而击实之,则墙器 不败。”彼注训抵为击,是亦以“
抵”为“扺”,其云击实者,谓击 而实之,犹言填补。此文巇可抵乎,则谓击而离之,犹 言开坼。盖抵巇字备此二义也。“贤者司礼,小人司巇 ”者,宋云“司,伺也。”按:方言:“伺,视也。” 字林:“伺,候也,察也。”说文无“伺”,古止作“ 司”,荀子王霸:“
日欲司间。”杨注云:“司间,伺 其间□。”是也。司马云:“贤者见有礼则从之,小人 见衅隙则抵之。”按:谓君子候礼可而后动,小人视衅 生而后乘,明抵巇非君子之为也。“况拊键乎”者,音 义:“
拊键,上音抚,下其辇切。”按: 左传襄公篇释文:“拊,拍也。”义与搏同。考工记郑 注云:“搏之言,拍也。”说文:“楗,岠门也。”古 书通作“键”。广雅释宫室:“键,户牡也。”月令: “修键闭,慎管籥。”郑注云:“键,牡;闭,牝也。 管籥,搏键器也。”孔疏云:“凡锁器入者谓之牡,受 者谓之牝。搏键器以铁为之,似乐器之有管籥搢于锁内 ,以搏取其键也。”是“拊键”亦古语,喻无隙可乘, 而欲启闭而强入也。 注“蒯通”至“弃走”。按:世 德堂本无此注。佯狂,史记作“详狂”,汉书作“阳狂 ”。“详”即“阳”之假,佯则俗字也。“弃”,钱本 作“弃”。
 
 
 

法言义疏十五

  或问:“李斯尽忠,胡亥极刑,忠乎?”曰:“斯 以留客〔注〕秦尝欲逐诸侯之客,斯上 书以为不可,秦听之。是一事,忠也。至作相,用 狂人之言,从浮大海,立赵高之邪说,废沙丘之正,阿 意督责,焉用忠?”〔注〕始皇信妖言 ,东浮沧海,斯为宰相,不能谏止而从行。及始皇崩于 沙丘,斯纳赵高之计,矫废扶苏,而立胡亥。胡亥既立 ,纵暴。斯谏之而见怒,恐诛,作督责之书,以阿二世 之意。此诸事,皆非忠直也。”“霍?”〔 注〕汉大将军霍光。曰:“始元之初,拥少帝之微 ,摧燕、上官之锋,处废兴之分,堂堂乎忠,难矣哉! 至显,不终矣。”〔注〕显,光之夫人 名也。毒杀许皇后,光心知之,而不讨贼。〔疏〕“李 斯尽忠,胡亥极刑”者,史记李斯列传云:“李斯者, 楚上蔡人也。从荀卿学帝王之术,学已成,度楚王不足 事,而六国皆弱,无可为建功者,乃求为秦相吕不韦舍 人。不韦贤之,任以为郎。李斯因以得说说秦王,秦王 乃拜斯为长史,卒用其计谋,官至廷尉。二十余年,竟 并天下,尊王为皇帝,以斯为丞相。胡亥立,为二世皇 帝,以赵高为郎中令,常待中用事。赵高恐大臣入朝奏 事,乃说二世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李斯不得见, 因上书言赵高之短。二世已前信赵高,恐李斯杀之,乃 私告赵高。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 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责 斯与子由谋反状,皆收捕宗族宾客。赵高治斯,榜掠千 余,不胜痛,自诬服。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 斩咸阳巿。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 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 ’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鲁仲连邹阳列传载邹阳上 梁孝王书云:“昔卞和献宝,楚王刖之,李斯竭忠,胡 亥极刑。是以箕子佯狂,接舆辟世,恐遭此患也。”“ 斯以留客,至作相”者,斯传云:“秦宗室大臣皆言秦 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于秦耳,请 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斯乃上书曰:‘夫物不 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 以资敌国,损民以益雠,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 无危,不可得也。’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集解引新序云:“斯在逐中,道上上谏书达始皇,始皇 使人逐至骊邑得还。”按:地理志京兆尹新丰,秦曰骊 邑。音义:“作相,息亮切。”百官公卿表:“相国、 丞相,皆秦官,金印、紫绶,掌丞天子,助理万机。秦 有左、右。”按:始皇本纪及斯传皆不言斯以何年迁丞 相。始皇二十八年,琅邪台刻石犹书“丞相隗状、丞相 王绾、卿李斯”,则斯之为相必在是年以后。而斯传载 二世二年斯从狱中上书云:“臣为丞相治民三十余年矣 。”梁氏志疑云:“始皇二十八年,李斯尚为卿,本纪 可据。疑三十四年始为丞相,则相秦仅六年。若以始皇 十年斯用事数之,是二十九年,亦无三十余年也。”荣 谓李斯入秦,在庄襄王末年。其为长史,在始皇初年, 故本传云:“用其计谋,二十余年,竟并天下。”此云 三十余年,乃自仕秦之岁计之,谓自仕秦至为相,凡治 民三十余年。非谓为相三十余年也。”留客者,见留之 客。以留客至作相,谓以既逐复留之客,官至丞相也。 “用狂人之言,从浮大海”者,狂人谓方士。史记封禅 书云:“自威、宣、燕昭使人入海求蓬莱、方丈、瀛洲 ,此三神山者,其传在勃海中,去人不远,患且至,则 船风引而去。盖尝有至者,诸仙人及不死之药皆在焉。 其物禽兽尽白,而黄金、银为宫阙。未至,望之如云; 及到,三神山反居水下。临之,风辄引去,终莫能至, 世主莫不甘心焉。及至秦始皇并天下,至海上,则方士 言之不可胜数。始皇自以为至海上而恐不及矣,使人乃 齎童男女入海求之。船交海中,皆以风为解,曰:‘未 能至,望见之焉。’其明年,(按:始皇二十九年。) 始皇复游海上,至琅邪,过恒山,从上党归。后三年, (三十二年。)游碣石,考入海方士,从上郡归。后五 年,(三十七年。)始皇南至湘山,遂登会稽,并海上 ,冀遇海中三神山之奇药。”音义:“从浮,才用切。 ”“立赵高之邪说,废沙丘之正”者,斯传云:“三十 七年七月,始皇帝至沙丘,病甚,令赵高为书赐公子扶 苏曰:‘以兵属蒙恬,与丧会咸阳而葬。’书已封,未 授使者,始皇崩。书及玺皆在赵高所,独子胡亥、丞相 李斯、赵高及幸宦者五六人知始皇崩,余群臣皆莫知也 。高乃谓丞相斯曰:‘上崩,赐长子书与丧会咸阳,而 立为嗣。书未行,今上崩,未有知者也。所赐长子书及 符、玺皆在胡亥所,定太子在君侯与高之口耳,事将何 如?’斯曰:‘安得亡国之言,此非人臣所当议也。’ 高曰:‘皇帝二十余子,皆君之所知,长子刚毅而武勇 ,信人而奋士,即位,必用蒙恬为丞相,君侯终不怀通 侯之印,归于乡里,明矣。高受诏教习胡亥,使学以法 事数年矣,未尝见过失。秦之诸子未有及此者,可以为 嗣,君计而定之。’斯曰:‘斯奉主之诏,听天之命, 何虑之可定也?’高曰:‘安可危也,危可安也,安危 不定,何以贵圣?’斯曰:‘斯上蔡闾巷布衣也,上幸 擢为丞相,封为通侯,子孙皆至尊位重禄者,故将以存 亡安危属臣也。人臣各守其职而已矣,君其勿复言。’ 高曰:‘盖闻圣人迁徙无常,就变而从时,见末而知本 ,观指而睹归。方今天下之权命悬于胡亥,高能得志焉 ,君何见之晚?’斯曰:‘
吾闻晋易太子,三世不安;齐桓兄 弟争位,身死为戮;纣杀亲戚,不听谏者,国为丘墟, 遂危社稷。三者逆天,宗庙不血食,斯其犹人者,安足 为谋?’高曰:‘君听臣之计,即长有封侯,世世称孤 。今释此而不从,祸及子孙,足以为寒心。’斯乃仰天 而叹,垂泪太息曰:‘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 安托命哉!’于是斯乃听高,相与谋,诈为受始皇诏丞 相,立子胡亥为太子。”始皇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 沙丘台在邢州平乡县东北二十里,又云平乡县东北四十 里。”按:在今直隶顺德府平乡县东北。“阿意督责” 者,斯传云:“李斯子由为三川守,群盗吴广等西略地 ,过去弗能禁。章邯已破逐广等兵,使者覆案三川相属 ,诮让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盗如此?李斯恐惧,重爵禄 ,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书对曰:‘夫贤 主者,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也。督责之,则臣不 敢不竭能以徇其主矣。此臣主之分定,上下之义明,则 天下贤不肖莫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故曰王道约而 易操也,惟明主为能行之。若此则谓督责之诚则臣无邪 ,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严尊,主严尊则督责必 ,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 。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给 ,何变之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 。虽申、韩复生,不能加也。’书奏,二世悦,于是行 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 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 者为忠臣。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焉 用忠”者,司马云:“于此数事皆不忠,欲于何所用其 忠乎?”按:斯传太史公曰:“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 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 。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 末乎?人皆以斯极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末,乃与俗议 之异。”义与此文同。“霍”者,汉书霍光传云:“霍 光,字子孟,票骑将军去病弟也。父中孺,河东平阳人 也,以县吏给事平阳侯家,与侍者卫少儿私通,而生去 病。中孺吏毕归家,娶妇生光。少儿女弟子夫得幸于武 帝,立为皇后。去病以皇后姊子贵幸,会为票骑将军击 匈奴,道出河东,迺将光西至长安,任光为郎,稍迁诸 曹侍中。去病死后,光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 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 过。后元二年,以光为大司马大将军,遗诏封光为博陆 侯。光秉政前后二十年,地节二年春,光薨,谥曰宣成 侯。”“始元之初”治平本作“始六之诏”。音义出“ 始六世之诏”,云:“天复本作‘始元之初’。”司马 云:“李本作‘始六世之诏’,宋、吴本作‘始六之诏 ’。”秦校治平本云:“始六之诏,‘六’下当有‘世 ’字,音义及集注皆可证。此修板去‘世’字,非其旧 。”按:今治平本“始六之诏”,“六”字占二格,窜 改之迹显然。然“始六世之诏”义不可通,天复本作“ 始元之初”,当是旧本如此。盖隶体“元”、“六”形 近易误,“诏”、“初”上形微同,“初”字漫漶,遂 误为“诏”,校书者见“始六”不词,又于“六”下臆 增“世”字,是宋、吴所据尚较治平初刻为近古。钱本 亦作“始六之诏”,无“世”字,盖元丰监本所据与宋 、吴所据同。今治平本修板复去“世”字者,当是后校 者又据元丰本改之耳。温公以为李本作“始六世”,不 知此乃治平刻之误,非弘范旧本有然。天复本亦李本也 ,今据订正。孝昭即位,明年为始元元年。始元七年八 月,改是年为元凤元年。则始元之初者,谓孝昭之初年 也。“拥少帝之微”者,光传云:“征和二年,卫太子 为江充所败,而燕王旦、广陵王胥皆多过失。是时,上 年老,宠姬钩弋赵婕妤有男,上心欲以为嗣,命大臣辅 之。察群臣,唯光任大重,可属社稷。上迺使黄门画者 画周公负成王朝诸侯以赐光。后元二年春,上游五柞宫 ,病笃,光涕泣问曰:‘如有不讳,谁当嗣者?’上曰 :‘君未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武帝 崩,太子袭尊号,是为孝昭皇帝。帝年八岁,政事壹决 于光。昭帝既冠,遂委任光,讫十三年,百姓充实,四 夷宾服。”“摧燕、上官之锋”者,说文:“摧,一曰 折也。”昭帝纪云:“元凤元年九月,鄂邑长公主、燕 王旦与左将军上官桀、桀子票骑将军安、御史大夫桑弘 羊皆谋反伏诛。”光传云:“光与左将军桀结婚相亲, 光长女为桀子安妻,有女,年与帝相配。桀因帝姊鄂邑 盖主内安女后宫,为婕妤。数月,立为皇后。公主内行 不修,近幸河间丁外人。桀、安欲为外人求封,光不许 。又为外人求光禄大夫,欲令得召见,又不许。长主大 以是怨光,而桀、安亦惭。燕王旦自以昭帝兄,常怀怨 望。及御史大夫桑弘羊建造酒榷、盐铁,为国兴利,伐 其功,欲为子弟得官,亦怨恨光。于是盖主、上官桀、 安及弘羊皆与燕王旦通谋,诈令人为燕王上书,言光专 权自恣,疑有非常,臣旦愿归符玺,入宿卫,察奸臣变 。书奏,帝不肯下。有诏召大将军。光入,上曰:‘朕 知是书诈也。’而上书者果亡。自是桀等不敢复言,迺 谋令长公主置酒请光,伏兵格杀之,因废帝,迎立燕王 为天子。事发觉,光尽诛桀、安、弘羊、外人宗族。燕 王、盖主皆自杀。光威震海内。”“处废兴之分”,世 德堂本“废兴”作“
兴废”。光传云:“元平元年,昭 帝崩,亡嗣。武帝六男,独有广陵王胥在,群臣议所立 ,咸持广陵王。王本以行失道,先帝所不用。光内不自 安。郎有上书言周太王废太伯,立王季;文王舍伯邑考 ,立武王,唯在所宜,虽废长立少可也。广陵王不可以 承宗庙。言合光意。光以其书视丞相敞等,即日承皇太 后诏迎昌邑王贺。贺者,武帝孙,昌邑哀王子也。既至 ,即位,行淫乱。光忧懑,独以问所亲故吏大司农田延 年。延年曰:‘将军为国柱石,审此人不可,何不建白 太后,更选贤而立之。’光曰:‘今欲如是,于古尝有 此不?’延年曰:‘
伊尹相殷,废太甲,以安宗庙,后 世称其忠。将军若能行此,亦汉之伊尹也。’光遂召丞 相、御史、将军、列侯、中二千石、大夫、博士会议未 央宫。议者皆曰:‘万姓之命,在于将军,唯大将军令 。’光即与群臣俱见白太后,具陈昌邑王不可以承宗庙 状。皇太后迺车驾幸未央承明殿,群臣以次上殿,召昌 邑王伏前听诏。光与群臣连名奏王荒淫迷惑,失帝王礼 谊,乱汉制度。臣敞等数进谏,不变更,日以益甚,恐 危社稷,天下不安。陛下未见命高庙,不可以承天序, 奉祖宗庙,子万姓,当废。皇太后诏曰:‘可。’光令 王起拜受诏。王曰:‘闻天子有争臣七人,虽亡道,不 失天下。’光曰:‘皇太后诏废,安得天子?’迺即持 其手,解脱其玺、组,奉上太后。扶王下殿,出金马门 ,送至昌邑邸。太后诏归贺昌邑,赐汤沐邑二千户。光 会丞相以下议定所立,近亲唯有卫太子孙号皇曾孙在( 一),民闲咸称述焉。光遂复与丞相敞等上奏迎曾孙, 封为阳武侯。已而光奉上皇帝玺、绶,谒于高庙,是为 孝宣皇帝。”“堂堂乎忠,难矣哉”者,司马云:“堂 堂,勇貌。言此皆霍光忠于社稷之事,人所难能。”按 :论语:“曾子曰:‘堂堂乎张也,难与并为仁矣。” 皇疏引江熙云:“堂堂,德宇广也,仁行之极也。难与 并仁,荫人上也。”然江熙之意是子张仁胜于人,故难 与并也。按法言此文正用论语,明以难为难能之意。是 江说即本子云,乃古义也。“至显不终矣”者,外戚传 :“孝宣许皇后,元帝母也。霍光夫人显欲贵其小女, 道无从。明年,许皇后当娠,病。女医淳于衍者,霍氏 所爱,尝入宫侍皇后疾。显因生心,辟左右,谓衍曰: ‘将军素爱小女成君,欲奇贵之。妇人免乳大故,十死 一生。今皇后当免身,可因投毒药去也,成君即得为皇 后矣。’衍良久曰:‘愿尽力。’即捣附子,齎入长定 宫。皇后免身后,衍取附子并合大医大丸,以饮皇后, 崩。后有人上书告诸医侍疾无状者,皆收系诏狱,劾不 道。显恐事急,即以状具语光,因曰:‘既失计为之, 无令吏急衍。’光惊鄂,默然不应。其后奏上,署衍勿 论。”光传云:“初光爱幸监奴冯子都。及显寡居,与 子都乱。”晋灼注引汉语云:“东闾氏亡,显以婢代立 ,素与冯殷奸也。”颜注云:“殷者,子都之名。”周 氏校补云:“窃以情事推之,疑东闾氏无子,仅一女, 为上官安之妻。显生子霍禹,故光以为后妻。光薨后, 禹奉其母为太夫人,遂纵所欲也。”司马云:“光知妻 显为邪谋,而隐蔽不言,忠不终矣。”按:光传赞曰: “霍光以结发内侍,起于阶闼之间,确然秉志,谊形于 主。受襁褓之托,任汉室之寄,当庙堂,拥幼君,摧燕 王,仆上官,因权制敌,以成其忠。处废置之际,临大 节而不可夺,遂匡国家,定社稷。拥昭、立宣,光为师 保,虽周公、阿衡何以加此?然光不学亡术,闇于大理 ,阴妻邪谋,立女为后,湛溺盈溢之欲,以增颠覆之祸 。死财三年,宗族诛夷,哀哉!”语意全本此文。 注 “秦尝”至“忠也”。按:弘范读“斯以留客”句绝, 而解为此一事为忠,实乖文义。司马云:“因上书留客 为秦王所知,始用事,以至为丞相。”亦未得其旨。注 “斯为宰相”。按:世德堂本“相”下衍“也”字。  注“作督责之书”。按:世德堂本“作”上有“
乃”字。 注“皆非忠直也”。按 :世德堂本无“也”字。 注“汉大将军霍光”。按: 钱本无“汉”字。世德堂本此注删。 注“光心知之, 而不讨贼”。按:光传:“显恐事败,即具以实语光。 光大惊,欲自发举,不忍,犹与。”颜注云:“犹与不 决也。‘与’读曰‘
豫’。”即心知而不讨贼之说。

(一)“在”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问:“冯唐面文帝得廉颇、李牧不能用也,谅 乎?”曰:“彼将有激也。亲屈帝尊,信亚夫之军,至 颇、牧,曷不用哉?”〔注〕冯唐所知 魏尚者,为云中守,击匈奴,有坐,欲谏之,故激文帝 耳,非平谈也。“德?”〔注〕 用士则闻之矣,于德又何如?曰:“罪不孥,〔 注〕止罪其身,不收入妻孥。宫不女,〔 注〕出宫人嫁之,令无怨旷。馆不新,〔 注〕仍旧制也。陵不坟。”〔注 〕葬于霸陵,因山,不起坟。〔疏〕“冯唐面文帝得廉 颇、李牧不能用”者,司马云:“面谓面折。”史记张 释之冯唐列传云:“冯唐者,其大父赵人,父徙代。汉 兴,徙安陵。唐以孝着,为中郎署长,事文帝。文帝辇 过,问唐曰:‘父老何自为郎?家安在?’唐具以实对 。文帝曰:‘吾居代时,吾尚食监高袪数为言赵将李齐 之贤,战于钜鹿下。今吾每饭,意未尝不在钜鹿也。’ 唐对曰:‘尚不如廉颇、李牧之为将也。臣大父在赵时 为官卒将,善李牧。臣父故为代相,善赵将李齐,知其 为人也。’上既闻廉颇、李牧为人,良说,而搏髀曰: “嗟乎!吾独不得廉颇、李牧时为吾将,吾岂忧匈奴哉 ?’唐曰:‘主臣,陛下虽得廉颇、李牧,弗能用也。 ’”音义:“廉颇,滂禾切。”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云 :“廉颇者,赵之良将也。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 将,伐齐,大破之,取阳晋,拜为上卿,以勇气闻于诸 侯。赵惠文王卒,子孝成王立。七年,秦与赵兵相距长 平。赵使廉颇将,攻秦。秦数败赵军,赵军固壁不战。 秦数挑战,廉颇不肯。赵王信秦之间言,曰‘秦之所恶 ,独畏马服君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赵王因以括为将 ,代廉颇。括军败,数十万之众遂降秦,秦悉坑之。明 年,秦兵遂困邯郸。自邯郸围解,而燕举兵击赵。赵使 廉颇将,击,大破燕军于鄗,遂围燕,燕割五城请和。 赵孝成王卒,子悼襄王立,使乐乘代廉颇。廉颇怒,攻 乐乘,乐乘走,廉颇遂奔魏之大梁。久之,魏不能信用 。赵以数困于秦兵,思复得廉颇,廉颇亦思复用于赵。 赵王使使者视廉颇,以为老,遂不召。楚闻廉颇在魏, 阴使人迎之。廉颇一为楚将,无功,曰:‘我思用赵人 。’廉颇卒死于寿春。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常居 代雁门,备匈奴。厚遇战士,为约曰:‘匈奴即入盗, 急入收保,有敢捕虏者斩。’如是数岁,亦不亡失。然 匈奴以李牧为怯,虽赵边兵,亦以为吾将怯。赵王让李 牧,李牧如故。赵王怒,召之,使他人代将。岁余,匈 奴每来,出战。出战,数不利,失亡多,边不得田畜。 复请李牧,牧曰:‘王必用臣,臣如前,乃敢奉令。’ 王许之。李牧至,如故约。匈奴数岁无所得,终以为怯 。边士日得赏赐而不用,皆愿一战。于是乃具选车得千 三百乘,选骑得万三千匹,百金之士五万人,彀者十万 人,悉勒习战。大纵畜牧,人民满野。匈奴小入,佯北 不胜,以数千人委之。单于闻之,大率众来入。李牧多 为奇陈,张左右翼击之,大破杀匈奴十余万骑,灭襜褴 ,破东胡,降林胡,单于奔走。其后十余岁,匈奴不敢 近赵边城。赵悼襄王元年,赵使李牧攻燕,拔武遂、方 城。后七年,秦破赵。赵乃以李牧为大将军,击秦军于 宜安,大破秦军,封李牧为武安君。居三年,秦攻番吾 ,李牧击破秦军,南距韩、魏。赵王迁七年,秦使王翦 攻赵,赵使李牧御之。秦为反间,言李牧欲反,赵王乃 使赵□及齐将颜聚代李牧。李牧不受命,赵使人微捕得 李牧,斩之。后三月,王翦遂灭赵。”“彼将有激也” 者,唐传云:“当是之时,匈奴新大入朝那,杀北地都 尉昂。上以胡寇为意,乃卒复问唐曰:‘公何以知吾不 能用廉颇、李牧也?’唐对曰:‘臣闻上古王者之遣将 也,跪而推毂,曰:阃以内者,寡人制之;阃以外者, 将军制之。军功爵赏,皆决于外,归而奏之。今臣窃闻 魏尚为云中守,匈奴远避,不近云中之塞。虏曾一入, 尚率车骑击之,所杀甚众。坐上功首虏差六级,陛下下 之吏,削其爵,罚作之。由此言之,陛下虽得廉颇、李 牧,弗能用也。’文帝说。是日,令冯唐持节赦魏尚, 复以为云中守,而拜唐为车骑都尉,主中尉及郡国车士 。”“亲屈帝尊,信亚夫之军”者,世德堂本“信”上 有“以”字。音义:“信亚,音伸。”司马云:“信与 申同。”按:五百:“诎身,将以信道也。如诎道而信 身,虽天下不为也。”屈、伸字并作诎、信。疑亲屈帝 尊,字本亦作“诎”,后人改之耳。绛侯周勃世家云: “绛侯卒,子胜之代侯,坐杀人,国除。文帝乃择绛侯 勃子贤者河内守亚夫,封为条侯,续绛侯后。文帝之后 六年,匈奴大入边,乃以宗正刘礼为将军,军霸上;祝 兹侯徐厉为将军,军棘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 柳,以备胡。上自劳军,至霸上、棘门,直驰入,将以 下骑送迎。已而之细柳军,军士吏被甲,锐兵刃,彀弓 弩持满。天子先驱至,不得入。先驱曰:‘天子且至。 ’军门都尉曰:‘将军令曰: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 之诏。’居无何,上至,又不得入。于是上乃使使持节 诏将军:‘吾欲入劳军。’亚夫乃传言开壁门。壁门士 吏谓从属车骑曰:‘将军约,军中不得驱驰。’于是天 子乃按辔徐行,至营,将军亚夫持兵揖曰:‘介胄之士 不拜,请以军礼见。’天子为动,改容式车,使人称谢 :‘皇帝敬劳将军。’成礼而去。既出军门,群臣皆惊 ,文帝曰:‘嗟乎!此真将军矣。曩者霸上、棘门军若 儿戏耳,其将固可袭而虏也。至于亚夫,可得而犯邪? ’称善者久之。月余,三军皆罢,乃拜亚夫为中尉。” “罪不孥”者,孝文本纪云:“元年,除收孥、诸相坐 律、令。”集解引应劭云:“
孥,子也。秦法一人有罪,并坐其 家室。今除此律。”“宫不女”者,纪又云:“帝崩, 遗诏归夫人以下至少使。”应劭云:“夫人以下有美人 、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凡七辈,皆遣归家 ,重绝人类也。”纪又云:“孝景元年制诏:孝文皇帝 临天下,罪人不孥,不诛无罪,出美人,重绝人之世。 ”是也。“馆不新”者,纪又云:“孝文帝从代来,即 位二十三年,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有 不便,辄弛以利民。尝欲作露台,召匠计之,直百金。 上曰:‘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 之,何以台为?’”“陵不坟”者,纪又云:“治霸陵 ,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遗诏霸陵山川因其故,毋 有所改。令郎中令武为复土将军。”应劭云:“
因山为藏,不复起坟,山下川流不 遏绝也。”索隐云:“复音伏。谓穿圹出土下棺,已而 填之,即以为坟,故云复土。复,反还也。” 注“冯 唐”至“谈也”。按:世德堂本删此注。 注“葬于霸 陵”。按:治平本作“霸阳”,今依钱本改,世德堂本 亦作“霸陵”。地理志:“京兆尹霸陵,故芷阳,文帝 更名。莽曰水章也。”水经注渭水篇:“霸水又左合浐 水,历白鹿原东,即霸川之西故芷阳矣。史记秦襄王葬 芷阳者是也,谓之霸上。汉文帝葬其上,谓之霸陵。上 有四出道以泻水,在长安东南三十里。”

  或问“交”。曰:“仁。”问“余、耳”。〔 注〕陈余、张耳。曰:“光初。”〔 注〕有始无终。“窦、灌”。曰:“凶终。”〔 注〕窦婴、灌夫甚相亲友,不胜相助,犯触田蚡,并皆 罹祸。〔疏〕“
问‘交’,曰:‘仁’”者,司马 云:“惟仁人之交不以利势,而以德义。”“问‘余、 耳。’曰:‘光初’”者,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云:“张 耳者,大梁人也。其少时及魏公子毋忌为客,宦魏为外 黄令。陈余者,亦大梁人也,好儒术。余年少,父事张 耳,两人相与为刎颈交。陈涉起蕲,至入陈,兵数万。 张耳、陈余上谒陈涉。陈余复说陈王,愿请奇兵,北略 赵地。于是陈王以故所善陈人武臣为将军,邵骚为护军 ,以张耳、陈余为左、右校尉,予卒三千人,北略赵地 ,以城下者三十余城。至邯郸,张耳、陈余乃说武臣曰 :‘陈王起蕲,至陈而王,非必立六国后。将军今以三 千人下赵数十城,独介居河北,不王无以填之。’武臣 遂立为赵王,以陈余为大将军,张耳为右丞相,邵骚为 左丞相。张耳、陈余说武臣北徇燕、代,南收河内以自 广。赵王以为然,因不西兵,而使韩广略燕,李良略常 山,张黶略上党。李良已定常山,还报,赵王复使良略 太原,至石邑,秦兵塞井陉,未能前,乃还之邯郸,竟 杀武臣、邵骚。客有说张耳立赵后,扶以义,可就功。 乃求得赵歇,立为赵王,居信都。李良进兵击陈余,陈 余败李良,李良走归章邯。章邯引兵至邯郸,皆徙其民 河内,夷其城郭。张耳与赵王歇走入钜鹿城,王离困之 。陈余北收常山兵,得数万人,军钜鹿北。章邯军钜鹿 南棘原,筑甬道属河,饷王离。王离兵食多,急攻钜鹿 。钜鹿城中食尽兵少,张耳数使人召前陈余。陈余自度 兵少不敌秦,不敢前。数月,张耳大怒,怨陈余。当是 时,燕、齐、楚闻赵急,皆来救。来,皆壁余旁,未敢 击秦。项羽兵数绝章邯甬道,王离军乏食,项羽悉引兵 渡河,遂破章邯。于是赵王歇、张耳乃得出钜鹿,谢诸 侯。张耳与陈余相见,责让陈余以不肯救赵。陈余怒, 乃脱解印绶,推予张耳。张耳乃佩其印,收其麾下。陈 余独与麾下所善数百人之河上泽中渔猎。由此陈余、张 耳遂有郤。赵王歇复居信都。张耳从项羽、诸侯入关。 汉元年二月,项羽立诸侯王。张耳雅游,人多为之言, 项羽亦素数闻张耳贤,乃分赵,立张耳为常山王,治信 都,信都更名襄国。陈余客多说项羽曰:‘陈余、张耳 ,一体有功于赵。’项羽以陈余不从入关,闻其在南皮 ,即以南皮旁三县以封之,而徙赵王歇王代。张耳之国 ,陈余愈益怒,曰‘张耳与余功等也,今张耳王,余独 侯,此项羽不平。’及齐王田荣畔楚,陈余乃使说田荣 ,请以南皮为扞蔽。田荣乃遣兵从陈余,陈余因悉三县 兵袭常山王张耳。张耳败走,谒汉王,汉王厚遇之。陈 余已败张耳,皆复收赵地,迎赵王于代,复为赵王。赵 王德陈余,立以为代王。陈余不之国,留傅赵王。汉二 年,东击楚,使使告赵,欲与俱。陈余曰:‘汉杀张耳 ,乃从。’于是汉王求人类张耳者,斩之,持其头遗陈 余,陈余乃遣兵助汉。汉之败于彭城西,陈余亦复觉张 耳不死,即背汉。汉三年,遣张耳与韩信击破赵井陉, 斩陈余泜水上,追杀赵王歇襄国。汉立张耳为赵王汉五 年,张耳薨,谥为景王。”“‘窦、灌。’曰:‘凶终 ’”者,魏其武安侯列传云:“魏其侯窦婴者,孝文后 从兄子也。孝文时,婴为吴相,病免。孝景初即位,为 詹事。孝景三年,吴、楚反,上察宗室、诸窦毋如窦婴 贤,乃拜婴为大将军。七国兵已尽破,封婴为魏其侯, 诸游士宾客争归魏其侯。武安侯田蚡者,孝景后同母弟 也。孝景崩,太子立,封蚡为武安侯。建元元年,以魏 其侯为丞相,武安侯为太尉。及建元二年,魏其、武安 以侯家居。武安虽不任职,以王太后故,亲幸,数言事 ,多效。天下吏士趋势利者,皆去魏其,归武安。建元 六年,窦太后崩,以武安侯蚡为丞相。魏其失窦太后, 益疏不用,无势,诸客稍稍自引而怠傲,唯灌将军独不 失故。魏其日默默不得志,而独厚遇灌将军。灌将军夫 者,颍阴人也。孝景时,至代相。孝景崩,今上初即位 ,徙夫为淮阳太守。建元元年,入为太仆。二年,徙为 燕相。数岁,坐法去官,家居长安。灌夫为人刚直使酒 ,不好面谀,贵戚诸有势在己之右,不欲加礼,必陵之 。诸士在己之左,愈贫贱,尤益敬,与钧。稠人广众, 荐宠下辈。士亦以此多之。夫不喜文学,好任侠,已然 诺,诸所与交通,无非豪杰大猾。家累数千万,食客日 数十百人,陂池田园,宗族宾客为权利,横于颍川。及 魏其侯失势亦欲倚灌夫引绳批根生平慕之后弃之者。灌 夫亦倚魏其而通列侯宗室为名高。两人相为引重,其游 如父子然,相得欢甚,无厌,恨相知晚也。元光四年春 ,丞相言灌夫家在颍川横甚,民苦之,请案。灌夫亦持 丞相阴事,为奸利,受淮南王金,与语言。宾客居间, 遂止,俱解。夏,丞相取燕王女为夫人,有太后诏,召 列侯宗室皆往贺。武安劾灌夫骂坐不敬,系居室。遂按 其前事,遣吏分曹逐捕诸灌氏支属,皆得弃市罪。魏其 锐身为救灌夫。孝景时,魏其常受遗诏曰:‘事有不便 ,以便宜论上。’及系灌夫,罪至族,事日急,魏其乃 使昆弟子上书言之,幸得复召见。书奏上,而案尚书大 行无遗诏。诏书独藏魏其家,家丞封。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罪当弃巿。五年十月,悉论灌夫及家属。魏其闻即 恚,病痱,不食欲死。或闻上无意杀魏其,魏其复食治 病,议定不死矣。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故以十二月晦 论弃市渭城。”司马云:“窦婴、灌夫之交,虽不变其 初,然终以朋党陷于大戮,亦不足贵也。君子义之与比 。” 注“有始无终”。按:张耳陈余传太史公曰:“ 张耳、陈余,世传所称贤者,其宾客厮役莫非天下俊杰 ,所居国无不取卿相者。然张耳、陈余始居约时,相然 信以死,岂顾问哉!及据国争权,卒相灭亡。何乡者相 慕用之诚,后相倍之戾也?岂非以利哉!”即其义。

  或问“信”。曰:“不食其言。”〔 注〕食,伪。“请人”。曰:“晋荀息,赵程婴、 公孙杵臼,秦大夫凿穆公之侧。”〔注 〕此章全论不食言之德。问“义”。〔 注〕既闻诸贤之信,又问于义谁得。曰:“事得其 宜之谓义。”〔注〕义者,得死生之宜 也。不得死生之宜者,非义也。若程婴、杵臼,兼乎信 义者也。秦、晋大夫,可谓重食言之信,蹈义则未也。 〔疏〕“问信,曰:‘不食其言。’”者,公羊传僖公 篇:“晋里克弑其君卓子及其大夫荀息。及者何?累也 。何以书?贤也。何贤乎荀息?荀息可谓不食其言矣。 ”解诂云:“不食言者,不如食受之而消亡之。”“晋 荀息”者,左传僖公篇云:“
九年九月,晋献公卒,里克、平郑 欲纳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初,献公使荀息傅奚 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 ?’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 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 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 ,耦俱无猜,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 ‘三怨将作,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 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与先君言 矣,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 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我欲无贰,而能谓人已乎 ?’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书曰:‘杀其君之子。 ’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辅之。 ’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 息死之。”杜注云:“荀叔,荀息也。”公羊传云:“ 奚齐、卓子者,骊姬之子也,荀息傅焉。骊姬者,国色 也,献公爱之甚,欲立其子,于是杀世子申生。申生者 ,里克傅之,献公病将死,谓荀息曰:‘士何如则谓之 信矣?’荀息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愧乎其言, 则可谓信矣。’献公死,奚齐立。里克谓荀息曰:‘君 杀正而立不正,废长而立幼,如之何?愿与子虑之。’ 荀息曰:‘君尝●臣矣,臣对曰:使死者反生,生者不 愧乎其言,则可谓信矣。里克知其不可与谋,退,弑奚 齐。荀息立卓子,里克弑卓子,荀息死之。荀息可谓不 食其言矣。”“赵程婴、公孙杵臼”者,赵世家云:“ 晋景公之三年,大夫屠岸贾欲诛赵氏。贾不请而擅与诸 将攻赵氏于下宫,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皆灭 其族。赵朔妻成公姊有遗腹,走公宫匿。赵朔客曰公孙 杵臼,杵臼谓朔友人程婴曰:‘胡不死?’程婴曰:‘ 朔之妇有遗腹,若幸而男,吾奉之。即女也,吾徐死耳 。’居无何而朔妇免身生男,公孙杵臼曰:‘立孤与死 孰难?’程婴曰:‘死易,立孤难耳。’公孙杵臼曰: ‘赵氏先君遇子厚,子彊为其难者,吾为其易者,请先 死。’乃二人谋,取他人婴儿负之,衣以文葆,匿山中 。程婴出,谬谓诸将军曰:‘婴不肖,不能立赵孤,谁 能与我千金,吾告赵氏孤处。’诸将皆喜,许之。发师 随程婴攻公孙杵臼,遂杀杵臼与孤儿。诸将以为赵氏孤 儿良已死,皆喜。然赵氏真孤乃反在,程婴卒与俱匿山 中。居十五年,景公乃与韩厥谋立赵孤儿,召而匿之宫 中。赵孤名曰武。于是攻屠岸贾,灭其族,复与赵武田 邑如故。及赵武冠,为成人,程婴乃辞诸大夫,谓赵武 曰:‘昔下宫之难,皆能死。我非不能死,我思立赵氏 之后。今赵武既立,为成人,复故位,我将下报赵宣、 孟与公孙杵臼。’遂自杀。赵武服齐衰三年,为之祭邑 ,春、秋祠之,世世勿绝。”“秦大夫凿穆公之侧”者 ,音义:“凿穆,颜师古汉书注曰:‘凿谓所穿冢藏, 音在到切,或如字。’”按:所引颜注见刘向传。左传 文公篇云:“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 、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 杜注云:“子车,秦大夫氏也。”按:秦本纪作“子舆 ”。彼正义引应劭云:“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 :‘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针虎许 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按:左传及 毛传皆以黄鸟为刺穆公以人从死,此以三良从死为不食 其言,与应劭说同,盖皆本鲁诗。汉书匡衡传云:“秦 穆贵信,而士多从死。”亦以三良之从死为信。匡学齐 诗,则此诗齐、鲁说同也。“事得其宜之谓义”者,祭 义,又大戴礼曾子大孝并云:“义者,宜此者也。”新 书道术云:“行充其宜谓之义。” 注“食,伪。”按 :尔雅释诂文。王氏经义述闻云:“孙、郭皆以食为虚 伪之伪,而证以汤誓之‘朕不食言’。韦注晋语,亦以 食言为伪言。皆非也。食言者,言而不行则为自食其言 。食者,消灭之义,非虚伪之义也。哀二十六年左传: ‘是食言多矣,能无肥乎?’若以食言为伪言,则与‘ 能无肥乎’之文了不相涉矣。而梅氏书传乃曰:‘食尽 其言伪不实。’正义曰:‘言而不行,如食之消尽,后 终不行,则前言为伪,故通谓伪言为食言。’不几于穿 凿而失其本恉乎?公羊传陈疏云:‘按僖十五年左传: 我食吾言。又哀元年传:不可食已。杜注并云:食,消 也。盖言既出而复背,如饮食之消,与伪无异,因谓食 为伪。此食言之本义,其实食不得训伪也。’”荣按: 言出于口,自无而之有;食入于口,自有而之无。言而 不践,则言如未言。犹取既出于口者,而复入之口,故 谓之食。食虽非伪,然食言之效,无异伪言。故因以食 言为伪。孙炎云:“食(一),言之伪也。”最为得之 。王氏以尔雅此条之伪皆作为之义,因通食于饬,而训 为治,则真穿凿而失其本恉者矣。注“既闻”至“谁得 ”。按:孟子云:“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 义所在。”赵氏章指云:“言大人之行,行其重者,不 信不果,所求合义也。”然则不食其言虽可谓之信,不 必皆可谓之义,故云“又问于义谁得”也。 注“若程 婴”至“未也”。司马云:“程婴自杀以报公孙杵臼, 刘向以为过,恐亦未尽其宜。”按:新序节士云:“程 婴、公孙杵臼可谓信交厚士矣,婴之自杀下报,亦过矣 。”此温公义所本。然三良从死,为成君之过。左氏以 为“人之云亡,邦国殄瘁”。荀息死难虽贤,然解诂以 为“不日者,不正遇祸终,始恶明,故略之”。程婴之 死则无此,故弘范以为兼乎信义,不必执刘说驳之也。 又按:“可谓重食言之信”,世德堂本作“止可谓重言 之信”。

(一)“食”下原本有偏书小字“句 ”,盖作者以示句读,今删。

  或问:“季布忍焉,可为也?”〔 注〕季布为项羽将,尝困高祖。高祖既立,购之千金。 困迫,乃为奴,卖与鲁朱家。曰:“能者为之,明 哲不为也。”〔注〕言能忍辱贪生者乃 为之。或曰:“当布之急,虽明哲之如何?”曰: “明哲不终项仕,如终项仕,焉攸避?”〔 注〕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疏〕“季布忍焉,可为也 ”者,史记季布栾布列传云:“季布者,楚人也,为气 任侠,有名于楚。项籍使将兵,数窘汉王。及项羽灭, 高祖购求布千金,敢有舍匿,罪及三族。季布匿濮阳周 氏,周氏迺髡钳布,衣褐衣,置广柳车中,并与其家僮 数十人之鲁朱家所卖之。朱家心知是季布,迺买而置之 田,诫其子曰:‘田事听此奴,必与同食。’朱家迺乘 轺车之洛阳,见汝阴侯滕公曰:‘季布何大罪而上求之 急也?’滕公曰:‘布数为项羽窘上,上怨之,故必欲 得之。’朱家曰:‘君视季布何如人也?’曰:‘贤者 也。’朱家曰:‘臣各为其主用,季布为项籍用,职耳 。项氏臣可尽诛耶?今上始得天下,独以己之私怨求一 人,何示天下之不广也?且以季布之贤而汉求之急如此 ,此不北走胡,即南走越耳。夫忌壮士以资敌国,此伍 子胥所以鞭荆平王之墓也。君何不从容为上言邪?’汝 阴侯滕公心知朱家大侠,意季布匿其所,迺许曰:‘诺 。’待间,果言如朱家指,上迺赦季布。当是时,诸公 皆多季布能摧刚为柔,朱家亦以此名闻当世。季布召见 谢上,拜为郎中。孝惠时为中郎将。季布为河东守,孝 文时人有言其贤者,孝文召,欲以为御史大夫。复有言 其勇,使酒难近。至,留邸一月见罢。布辞之官。”太 史公曰:“
以项羽之气,而季布以勇显于楚, 身屡典军搴旗者数矣,可谓壮士。然被刑戮,为人奴而 不死,何其下也?彼必自负其材,故受辱而不羞,欲有 所用其未足也,故终为汉名将,贤者诚重其死。夫婢妾 贱人感慨而自杀者,非能勇也,其计划无复之耳。”此 季布忍焉之说。忍谓受辱而不羞也。音义出“焉可”, 云:“于虔切,下同。”则以“焉”属下读。司马云: “季布勇者,乃至髡钳为奴,安能忍耻如此?”亦依音 义读为说,似失其义。“可为也”者,陶氏鸿庆读法言 札记云:“也读为邪。”按:陶说是也。世德堂本无“ 也”字,盖既以“焉可为”三字连文,则句末虽无“也 ”字,于义亦同,故传写遂删“也”字耳。此承上章“ 事得其宜之谓义”而复发问,言杀身以成其信者,不必 皆合乎宜;则忍辱自全以待用者,亦贤者之所或为耶? “能者为之,明哲不为也”者,司马云:“有才能自惜 其死,欲有所施,如管仲、季布者则为之。君子既明且 哲,以保其身,则不然。”“明哲不终项仕,如终项仕 ,焉攸避”者,司马云:“明哲必知项羽之终不可辅, 而早去之。若终仕羽,羽败当死之,复安所避乎?”世 德堂本“不终项仕”作“不终”,无“项仕”二字。  注“季布”至“朱家”。按:世德堂本无此注。 注“ 言能忍辱偷生者乃为之”。按:此未得杨旨,当以温公 义为长。 注“苟患失之,无所不至”。按:论语文。 此引之者,谓布知羽之不可辅而不去,是亦患失之过。 然此文本旨乃讥布之未能明哲,非讥其患失,弘范引此 为说,似亦未当。

  或问“贤”。曰:“为人所不能。”“请人”。 曰:“颜渊、黔娄、四皓、韦玄。”〔 注〕颜渊箪瓢,不改其操;黔娄守正不邪,死而益彰; 四皓白首,高尚其事;韦玄,汉丞相贤之少子也,贤薨 ,玄当袭封,被发佯狂,欲以让兄。或曰:“拟人必于 其伦,颜子至贤,其殆庶几。黔娄、四皓,既非其俦, 况以韦玄,不亦甚哉?”释曰:“颜渊之贤,备体之贤 。韦玄之贤,一至之贤。王莽篡天下,而韦玄让一家, 于是乎贤耳。亦犹论德行称颜渊、闵子骞、冉伯牛、仲 弓,凡此数子,岂必皆与颜渊俱尽至贤之道哉?”问 “长者”。曰:“蔺相如申秦而屈廉颇,栾布之不倍, 朱家之不德,直不疑之不校,韩安国之通使。”〔 注〕相如申理于秦王,屈意于廉颇,义在史记。栾布为 梁大夫,奉使,高祖诛梁王彭越,布使还,报命首下, 哭而祠敛之也。朱家以季布有阨见滕公,得解其急也, 而不使布知,又终身不复见布。直不疑常为郎,三人同 室。一人有金,一人急归,误持金去。主意不疑,不疑 买金偿之。其后归者持金还,乃明之。又人谤其淫嫂, 而乃无兄,亦不自明也。韩安国,梁孝王内史。时景帝 疑梁王,梁王大惧,安国称病去官,阴往长安,因长公 主以解王事。〔疏〕“黔娄”者,音义:“黔娄,其廉 切,又音琴。”列女传贤明云:“鲁黔娄妻者,鲁黔娄 先生之妻也。先生死,曾子与门人往吊之。其妻出户, 曾子吊之。上堂,见先生之尸在牖下,枕墼席稿,缊袍 不表,覆以布被,手足不尽敛,覆头则足见,覆足则头 见。曾子曰:‘斜引其被则敛矣。’妻曰:‘斜而有余 ,不如正而不足也。先生以不斜之故,能(同“乃”。 )至于此。生时不邪,死而邪之,非先生意也。’曾子 不能应,遂哭之曰:‘嗟呼!先生之终也,何以为谥? ’其妻曰:‘以康为谥。’曾子曰:‘先生在时,食不 充口,衣不盖形;死则手足不敛,旁无酒肉。生不得其 美,死不得其荣,何乐于此而谥为康乎?’其妻曰:“ 昔先生君尝欲授之政,以为国相,辞而不为,是有余贵 也。君尝赐之粟三十钟,先生辞而不受,是有余富也。 彼先生者,甘天下之淡味,安天下之卑位,不戚戚于贫 贱,不忻忻于富贵,求仁而得仁,求义而得义,其谥为 康,不亦宜乎?’曾子曰:‘唯斯人也而有斯妇。’王 氏照圆补注云:“黔娄,姓名也。同时,齐有黔敖,盖 其族人。张景阳杂诗李注引皇甫谧高士传云:‘黔娄先 生者,齐人也。’是先生亦齐人,此作‘鲁’,或误耳 。”四皓,详后篇。说文:“颢,白貌,从页,从景。 ”会意。商山四颢,白首人也。古书通作“皓”。韦玄 者,汉书韦贤传云:“本始三年,封扶阳侯,食邑七百 户。贤四子,少子玄成复以明经历位至丞相。玄成字少 翁,以父任为郎,常侍骑。少好学,修父业,以明经擢 为谏大夫,迁大河都尉。初玄成兄弘为太常丞,职奉宗 庙,典诸陵邑,烦剧多罪过。父贤以弘当为嗣,故敕令 自免。弘怀谦不去官。及贤病笃,弘竟坐宗庙事系狱, 罪未决,室家问贤当为后者,贤恚恨不肯言。于是贤门 下与宗家计议,矫贤令,使家丞上书以玄成为后。贤薨 ,玄成在官闻丧,又言当为嗣,深知其非贤雅意,即阳 为病狂,卧便利,妄笑语昏乱。征至长安。既葬,当袭 爵,以病狂不应召。大鸿胪奏状,章下丞相、御史案验 。玄成素有名声,士大夫多疑其欲让爵辟兄者,丞相、 御史遂以玄成实不病劾奏之。有诏勿劾引拜,玄成不得 已受爵。宣帝高其节,以玄成为河南太守,兄弘太山都 尉,迁东海太守。及元帝即位,以玄成为少府,迁太子 太傅,至御史大夫。永光中,代于定国为丞相。玄成为 相七年,守正持重不及父贤,而文采过之。建昭三年薨 ,谥曰共侯。”音义:“韦玄,天复本作‘韦玄成’。 ”按:司马云:“李、宋、吴本无‘成’字。”明旧本 皆作“韦玄”,天复本有“成”字,乃校刊者所增。困 学纪闻诸子引亦作“韦玄成”,则所据即温公集注本也 。“问长者”者,韩非子诡使云:“重厚自尊谓之长者 。”汉书赵广汉传颜注云:“长者,有名德之人也。” 后汉书马援传章怀太子注云:“长者,谓豪侠者也。” “蔺相如申秦而屈廉颇”者,世德堂本“申”作“伸” 。按:当作“信”。“屈”当作“诎”,说见上。廉颇 蔺相如列传云:“蔺相如者,赵人也,为赵宦者令缪贤 舍人。赵惠文王时得楚和氏璧,秦昭王闻之,使人遗赵 王书,愿以十五城请易璧。赵王于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 秦。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 城,乃前曰:‘璧有瑕,请指示王。’王授璧。相如乃 谓秦王曰:‘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赵王送璧时,斋 戒五日。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 璧。’秦王遂许斋五日。相如乃使其从者衣褐,怀其璧 ,从径道亡,归璧于赵。秦王斋五日后,引赵使者蔺相 如。相如至,曰:‘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 璧归,间至赵矣。且秦彊而赵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 ,赵立奉璧来。今以秦之彊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 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秦王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 。相如既归,拜为上大夫。其后秦王使使者告赵王欲与 王为好会于西河外渑池。赵王遂行,相如从。秦王饮酒 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 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 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 声,请奉盆□秦王,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许。于是 ,相如前,进□,因跪请秦王曰:‘五步之内,相如请 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 左右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相如顾召赵御史 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秦之群臣 曰:‘请以赵十五城为秦王寿。’蔺相如亦曰:‘请以 秦之咸阳为赵王寿。’秦王竟酒终不能加胜于赵,赵亦 盛设兵以待秦,秦不敢动。既罢,归国,以相如功大, 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曰:‘我为赵将,有攻 城野战之大功,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 我见相如,必辱之。’相如闻,不肯与会。每朝时,常 称病不欲与廉颇争列。相如出,望见廉颇,引车避匿。 于是舍人相与谏,请辞去。蔺相如固止之,曰:‘夫以 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独畏廉将军哉!顾 吾念之彊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 今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 急而后私雠也。’廉颇闻之,至蔺相如门,谢罪曰:‘ 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卒相与欢,为刎颈 之交。”“
栾布之不倍”者,季布栾布列传云 :“栾布者,梁人也。始梁王彭越为家人时,尝与布游 。布为人所略卖为奴于燕,燕将臧荼举以为都尉。及臧 荼反,汉击燕,虏布。梁王彭越闻之,迺言上请赎布以 为梁大夫,使于齐。未还,汉召彭越,责以谋反,夷三 族。已而枭彭越头于雒阳,下诏曰:‘有敢收视者,辄 捕之。’布从齐还,奏事彭越头下,祠而哭之。吏捕布 以闻,上召布,骂曰:‘若与彭越反邪?吾禁人勿收, 若独祠而哭之,与越反明矣。’趣亨之。布顾曰:‘愿 一言而死。方上之困于彭城,败荥阳、成皋间,项王所 以遂不能西,徒以彭王居梁地,与汉合从苦楚也。且垓 下之会,微彭王,项氏不亡。今陛下一征兵于梁,彭王 病不行,而陛下疑以为反。反形未见,以苛小案诛灭之 ,臣恐功臣人人自危也。’于是上迺释布罪,拜为都尉 。孝文时,为燕相,至将军。吴军反时,以军功封俞侯 ,复为燕相。景帝中五年,薨。”“不倍”,各本皆作 “不涂”。音义:“栾布之不涂,天复本作‘不倍’。 ”按:不涂无义。司马云:‘涂’当作‘渝’,变也。 ”亦未确。作“不倍”,于义为长,今从之。孟子:“ 师死而遂倍之。”彼音义引丁云:“义当作偝,古字借 用耳。”按:说文无“偝”,古止以“背”或“倍”为 之,不倍谓不负死者也。会稽刻石云:“有子而嫁,倍 死不贞。”史记自序云:“栾公不劫于势而倍死。”然 则倍死乃秦、汉常语。此文“栾布之不倍”,即用史记 自序文也。“朱家之不德”者,游侠列传云:“鲁朱家 者,与高祖同时。鲁人皆以儒教,而朱家用侠闻,所藏 活豪士以百数,其余庸人不可胜言,然终不伐其能,歆 其德。诸所尝施,唯恐见之。振人不赡,先从贫贱始。 家无余财,衣不完采,食不重味,乘不过驹牛,专趋人 之急,甚己之私。既阴脱季布将军之阨,及布尊贵,终 身不见也。”此文“
不德”,即“不伐其能,歆其德” 之谓。“直不疑之不校”者,万石张叔列传云:“塞侯 直不疑者,南阳人也,为郎,事文帝。其同舍有告归, 误持同舍郎金去。已而金主妄意不疑,不疑谢有之,买 金偿。而告归者来而归金,而前郎亡金者大惭,以此称 为长者。文帝称举,稍迁至太中大夫。朝廷见人或毁之 曰:‘不疑状貌甚美,然独无柰其善盗嫂,何也?’不 疑闻曰:‘我乃无兄。’然终不自明也。吴、楚反时, 不疑以二千石将兵击之。景帝后元年,拜为御史大夫。 天子脩吴、楚时功,乃封不疑为塞侯。不疑学老子言, 不好立名称,称为长者。”索隐云:“直,姓也;不疑 ,名也。”“韩安国之通使”者,音义:“通使,色吏 切。”韩长孺列传云:“御史大夫韩安国者,梁城安人 也,事梁孝王为中大夫。梁孝王,景帝母弟,窦太后爱 之,令得自请置相、二千石,出入游戏,僭于天子。天 子闻之,心弗善也。太后知帝不善,乃怒梁使者,弗见 ,案责王所为。韩安国为梁使,见大长公主而泣曰:‘ 夫前日吴、楚、齐、赵七国反时,自关以东皆合从西乡 ,梁王念太后、帝在中,而诸侯扰乱,一言泣数行下, 跪送臣等六人,将兵击却吴、楚,吴、楚以故兵不敢西 而卒破亡,梁王之力也。今太后以小节苛礼责望梁王, 梁王恐,日夜涕泣思慕,不知所为。何梁王之为子孝, 为臣忠,而太后弗恤也?’大长公主具以告太后,太后 喜,曰:‘为言之帝。’言之,帝心乃解,而免冠谢太 后曰:‘兄弟不能相教,乃为太后遗忧。’悉见梁使, 厚赐之。太后、长公主更赐安国,可直千余金,名由此 显。建元六年,安国为御史大夫,以元朔二年中卒。”  注“高尚其事”。按:易蛊上九文。 注“或曰”至 “甚哉”。按:世德堂本“或曰”作“咸曰”,以为宋 注语,误也。 注“释曰”至“道哉”。按:世德堂本 “释曰”作“秘曰”,以为吴注语;又“一至之贤”作 “未至之贤”,皆误也。困学纪闻引王介甫云:“出乎 颜渊,则圣人矣;出乎韦玄成,则众人矣。” 注“相 如申理于秦王”。按:世德堂本“申”作“伸”。 注 “义在史记”。按:世德堂本无此语。 注“其后归者 持金还”。按:世德堂本作“其后误持金者还之主”。  注“而乃无兄”。按:世德堂本“乃”作“云”。  注“安国称病去官,阴往长安”。按:史记、汉书惟言 安国为梁使,见大长公主云云,无“称病去官,阴往长 安”之语。然法言以安国为长者,则其为梁王解说,当 有不令王知者,弘范此注,必别有所据也。

  或问“臣自得”。曰:“石太仆之对,金将军之 谨,张卫将军之慎,丙大夫之不伐善。”〔 注〕丞相石庆尝为太仆,时御,上问舆中马几匹,太仆 以策数之毕,对曰:“六匹。”金将军名日磾,为人谨 慎,目不忤视数十年。张卫将军名安世,为人周密重慎 。丞相丙吉,宣帝少时以巫蛊事尝在狱中,吉常救护, 又养视有恩纪而终不言,官至御史大夫。乳母述之,然 后乃知,封博阳侯。请问“臣自失”。曰:“李贰 师之执贰,田祁连之滥帅,韩冯翊之愬萧,赵京兆之犯 魏。”〔注〕贰师将军李广利说刘屈牦 立昌邑王为太子,二心不端,武帝疑之,遂降匈奴。祁 连将军田广明为宣帝击匈奴,不到质,淫妇人也。韩冯 翊名延寿,愬御史大夫萧望之与廪牺为奸而焚其廪也。 赵京兆名广汉,疑魏丞相夫人杀傅婢,围捕之,而皆无 实,反获其罪也。〔
疏〕“臣自得”者,自以忠信谨厚 ,获知于上也。“石太仆之对”者,万石张叔列传云: “万石君少子庆为太仆,御出,上问车中几马,庆以策 数马毕,举手曰:‘六马。’庆于诸子中最为简易矣, 然犹如此。元鼎五年,制诏以庆为丞相,封为牧丘侯。 太初二年中,丞相庆卒,谥为恬侯。”汉书百官公卿表 云:“太仆,秦官(一),掌舆马。”按:表不着石庆 为太仆年月,然庆以孝武建元二年为内史,而太仆灌夫 以三年为燕相,至六年而有太仆贺,则庆为太仆当在建 元三年至六年中也。“金将军之谨”者,汉书金日磾传 云:“金日磾,字翁叔,本匈奴休屠王太子也。武帝元 狩中,与母阏氏弟伦俱没入官,输黄门养马。日磾长八 尺二寸,容貌甚严,马又肥好,上奇焉,拜为马监。迁 侍中、驸马都尉、光禄大夫。日磾既亲近,未尝有过失 ,上甚信爱之,赏赐累千金,出则骖乘,入侍左右。初 ,莽何罗与江充相善,及充败,何罗兄弟惧及,上行幸 林光宫,何罗矫制夜出发兵。明旦,上未起,何罗□白 刃从东箱上,见日磾,色变,走趋卧内,欲入。日磾得 抱何罗,穷治,皆伏辜,繇是着忠孝节。日磾自在左右 ,目不忤视者数十年。赐出宫女,不敢近。上欲内其女 后宫,不肯。其笃慎如此。及上病,属霍光以辅少主, 光让日磾,日磾曰:‘臣外国人,且使匈奴轻汉。’于 是遂为光副。初,武帝遗诏以讨莽何罗功,封日磾为秺 侯。日磾以帝少不受封。辅政岁余,病困。大将军光白 封日磾,卧授印绶。一日薨,谥曰敬侯。”赞曰:“金 日磾夷狄亡国,羁虏汉廷,而以笃敬寤主,忠信自着, 勒功上将,传国后嗣,世名忠孝,七世内侍,何其盛也 !本以休屠作金人为祭天主,故因赐姓金氏云。”颜注 云:“磾音丁奚反。”百官公卿表云:“前、后、左、 右将军皆周末官,秦因之,汉不常置,皆掌兵及四夷。 ”续汉书百官志注引蔡质汉仪云:“汉兴,置大将军、 骠骑,位次丞相。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 金紫,位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按:表:“ 后元元年,侍中、驸马都尉金日磾为车骑将军。”“张 卫将军之慎”者,张汤传云:“上惜汤,复稍进其子安 世。安世字子孺,少以父任为郎,擢为尚书令,迁光禄 大夫。昭帝即位,大将军霍光秉政,以安世笃行,光亲 重之。会左将军上官桀父子及御史大夫桑弘羊皆与燕王 、盖主谋反诛,光以朝无旧臣,白用安世为右将军、光 禄勋,以自副焉。久之,封为富平侯。昭帝崩,徙为车 骑将军。光复与安世谋,尊立宣帝。大将军光薨后,御 史大夫魏相上封事曰:‘车骑将军安世事孝武皇帝三十 余年,忠信谨厚,勤劳政事,夙夜不怠。与大将军定策 ,天下受其福,国家重臣也。宜尊其位,以为大将军。 ’上亦欲用之。安世闻指,惧不敢当,深辞弗能得。后 数日,竟拜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数月,罢车 骑将军屯兵,更为卫将军,两宫卫尉、城门北军兵属焉 。安世职典枢机,以谨慎周密自着,外内无间。元康四 年薨,谥曰敬侯。”百官公卿表:“地节三年四月戊申 ,车骑将军、光禄勋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七月 戊戌,更为大司马、卫将军。”“慎”世德堂本作“善 慎”。“丙大夫之不伐善”者,世德堂本“丙”作“邴 ”。丙吉传云:“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 为鲁狱史,积功劳,稍迁至廷尉右监。坐法失官,归为 州从事。武帝末,巫蛊事起,吉以故廷尉监征,诏治巫 蛊郡邸狱。时宣帝生数月,以皇曾孙坐卫太子事系,吉 见而怜之,择谨厚女徒令保养曾孙,置闲燥处。后元二 年,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于是上遣使者分条中 都官诏狱系者,亡轻重,一切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穣夜 到郡邸狱,吉闭门拒使者不纳,曰:‘皇曾孙在。他人 亡辜死者犹不可,况亲曾孙乎?’穣还以闻,因劾奏吉 。武帝亦寤,因赦天下。曾孙病几不全者数焉,吉数敕 保养乳母加致医药,视遇甚有恩惠,以私财物给其衣食 。后吉迁大将军长史,霍光甚重之,入为光禄大夫。昭 帝崩,昌邑王贺即位,以行淫乱废。光与诸大臣议所立 未定,吉奏记光曰:‘武帝曾孙名病已在掖庭外家者( 二),吉前使居郡邸时,见甚幼少,至今十八九矣,通 经术,有美材,愿将军决定大策,天下幸甚!’光览其 议,遂尊立皇曾孙。宣帝初即位,赐吉爵关内侯。吉为 人深厚,不伐善。自曾孙遭遇,吉绝口不道前恩,故朝 廷莫能明其功也。地节三年,吉为太子太傅,数月,迁 御史大夫。及霍氏诛,上躬亲政,掖庭宫婢则上书自陈 尝有阿保之功。章下掖庭令考问,则辞引使者丙吉知状 。上亲见问,然后知吉有旧恩而终不言,上大贤之,制 诏丞相:‘朕微眇时,御史大夫吉与朕有旧恩,厥德茂 焉,其封吉为博阳侯。’后五岁,代魏相为丞相。五凤 三年,吉薨,谥曰定侯。”百官公卿表:“御史大夫, 秦官,位上卿。”按:吉终丞相而云丙大夫者,以诏书 褒美其不言旧恩时吉方为御史大夫也。“臣自失”者, 谓不由构陷,自以罪过取诛灭也。“李贰师之执贰”者 ,汉书武帝纪:“太初元年八月,遣贰师将军李广利发 天下谪民西征大宛。”张晏云:“
贰师,大宛城名。”李广利传云: “李广利女弟李夫人有宠于上,产昌邑哀王。太初元年 ,以广利为贰师将军,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 军。征和三年,贰师复将七万骑出五原击匈奴,度郅居 水,兵败,降匈奴,为单于所杀。”刘屈牦传云:“贰 师将军李广利将兵出击匈奴,丞相(按:谓屈牦。)为 祖道,送至渭桥,与广利辞决。广利曰:‘愿君侯早请 昌邑王为太子,如立为帝,君侯长何忧乎?’屈牦许诺 。昌邑王者,贰师女弟李夫人子也。贰师女为屈牦子妻 ,故共欲立焉。是时,治巫蛊狱急。内者令郭穣告丞相 夫人以丞相数有谴,使巫祠社,祝诅主上,有恶言。及 与贰师共祷祠,欲令昌邑王为帝。有司奏请案验,罪至 大逆不道。有诏载屈牦厨车以徇,要斩东市,妻、子枭 首华阳街。贰师将军妻、子亦收。贰师闻之,降匈奴, 宗族遂灭。”“执贰”世德堂本作“执二”。按:谓降 匈奴也。“田祁连之滥帅”者,宣帝纪:“本始二年, 匈奴数侵边,又西伐乌孙。乌孙上书,言愿发国精兵击 匈奴,唯天子哀怜出兵。秋,御史大夫田广明为祁连将 军,后将军赵充国为蒲类将军,云中太守田顺为虎牙将 军,及度辽将军范明友、前将军韩增,凡五将军,兵十 五万,骑校尉常惠持节护乌孙兵,咸击匈奴。三年春正 月,五将军师发长安;夏五月,军罢。祁连将军广明、 虎牙将军顺有罪下有司,皆自杀。”应劭云:“
祁连,匈奴中山名也。诸将分部, 广明值此山,因以为号也。”颜云:“祁音上夷反。” 匈奴传云:“祁连将军出塞千六百里,至鸡秩山,斩首 捕虏十九级,获牛、马、羊百余。逢汉使匈奴还者冉弘 等,言鸡秩山西有虏众,祁连即戒弘使言无虏,欲还兵 。御史属公孙益寿谏,以为不可,祁连不听,遂引兵还 。上以祁连知虏在前,逗遛不进,下吏,自杀。擢公孙 益寿为侍御史。”酷吏传:“田广明,字子公,郑人也 。”滥帅,谓盗窃将帅之任也。论语:“小人穷斯滥矣 。”郑注云:“滥,窃也。”礼器:“君子以为滥矣。 ”郑注云:“滥亦盗窃也。”“韩冯翊之愬萧”者,韩 延寿传云:“韩延寿,字长公,燕人也,徙杜陵。少为 郡文学,父义为燕郎中,剌王之谋逆也,义谏而死。是 时,大将军霍光持政,魏相以文学对策,以为日者燕王 为无道,韩义出身彊谏,为王所杀,宜显赏其子,以示 天下。光纳其言,因擢延寿为谏大夫。迁淮阳太守,治 甚有名。徙颍川。数年,徙为东郡太守。在东郡三岁, 令行禁止,断狱大减,为天下最。入守左冯翊,满岁, 称职为真。延寿代萧望之为左冯翊,而望之迁御史大夫 。侍谒者福为望之道延寿在东郡时放散官钱千余万。望 之与丞相丙吉议,吉以为更大赦,不须考。会御史当问 事东郡,望之因令并问之。延寿闻知,即部吏案校望之 在冯翊时廪牺官钱放散百余万,廪牺吏掠治急,自引与 望之为奸。延寿劾奏,移殿门禁止望之。望之自奏职在 总领天下,闻事不敢不问,而为延寿所拘持。上由是不 直延寿,各令穷竟所考。望之卒无事实。而望之遣御史 案东郡,具得其事。于是望之劾奏延寿上僭不道;又自 陈前为延寿所奏,今复举延寿罪,众庶皆以臣怀不正之 心,侵冤延寿。愿下丞相、中二千石、博士议其罪。事 下公卿,皆以延寿前既无状,后复诬愬典法大臣,欲以 解罪,狡猾不道。天子恶之,延寿竟坐弃市。”百官公 卿表:“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 分置左内史。武帝太初元年,左内史更名左冯翊,属官 有廪牺令、丞、尉。”张晏云:“冯,辅也;翊,佐也 。”颜云:“廪主藏谷,牺主养牲,皆所以供祭祀也。 ”按:表神爵三年,东郡太守韩延寿为左冯翊;二年, 下狱,弃市。“赵京兆之犯魏”者,赵广汉传云:“赵 广汉,字子都,涿郡蠡吾人也,故属河间。少为郡吏、 州从事,以廉洁、通敏、下士为名。举茂材,平准令; 察廉,为阳翟令。以治行尤异,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 。会昭帝崩,昌邑王征即位,行淫乱,大将军霍光与群 臣共废王,尊立宣帝。广汉以与议定策,赐爵关内侯, 迁颍川太守。本始二年,汉发五将军击匈奴,征广汉以 太守将兵,属蒲类将军赵充国。从军还,复用守京兆尹 ,汉岁为真。广汉为人彊力,天性精于吏职,尤善为钩 距以得事情。好用世吏子孙新进年少者,专厉彊壮蜂气 ,见事风生,无所回避,率多果敢之计,莫为持难。广 汉终以此败。初,广汉客私酤酒长安市,丞相史逐去之 。客疑男子苏贤言之,以语广汉。广汉使长安丞案贤。 尉吏禹故劾贤为骑士屯霸上(三),不诣屯所,乏军兴 。贤父上书讼罪,告广汉。事下有司覆治,禹坐要斩, 请逮捕广汉。有诏即讯,辞服。会赦,贬秩一等。广汉 疑其邑子荣畜教令,后以他法论杀畜。人上书言之,事 下丞相、御史,案验甚急。(按:是时丞相为魏相,御 史大夫为丙吉。)广汉使所亲信长安人为丞相府门卒, 令微司丞相门内不法事。地节三年七月中,丞相傅婢有 过自绞死,广汉闻之,疑丞相夫人妒杀之府舍,而丞相 奉斋酎入庙祠。广汉得此,使中郎赵奉寿风晓丞相,欲 以胁之,毋令穷正己事,丞相不听,案验愈急,广汉即 上书告丞相罪,制曰:‘下京兆尹治。’广汉遂自将吏 卒突入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辞,收奴婢十余人去 ,责以杀婢事。丞相魏相上书自陈妻实不杀婢,广汉数 犯罪法,不伏辜,以巧诈迫胁臣相,幸臣相宽不奏。愿 下明使者治广汉所验臣相家事。事下廷尉治罪。实丞相 自以过谴笞傅婢,出至外第乃死,不如广汉言。司直萧 望之劾奏广汉摧辱大臣,欲以劫持奉公,逆节伤化,不 道。宣帝恶之,下广汉廷尉狱,又坐贼杀不辜、鞠狱故 不以实、擅斥除骑士、乏军兴数罪。天子可其奏。吏民 守阙号泣者数万人,或言臣生无益县官,愿代赵京兆死 ,使得牧养小民。广汉竟坐要斩。”百官公卿表:“右 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颜云:“京,大也 ;兆者,众数。言大众所在,故云京兆也。”按:表本 始二年,颍川太守赵广汉为京兆尹;六年,下狱,要斩 。 注“金将军名日磾”。按:世德堂本无“名”字。  注“
目不忤视”。按:世德堂本作“逆 视”。 注“丙吉。”按:世德堂本作“邴吉”。 注 “尝在狱中”。按:世德堂本“尝”作“当”。注“吉 常救护”。按:世德堂本“常”作“尝”。 注“养视 有恩纪而终不言”。按:世德堂本作“养视有恩,绝口 终不言”。注“田广明”。按:世德堂本“明”误“名 ”。 注“不到质,淫妇人也”。按:世德堂本“到” 误“利”。酷吏传云:“广明以祁连将军击匈奴,出塞 至受降城,受降都尉前死,丧柩在堂,广明召其寡妻与 奸。既出,不至质,引军空还。下太守杜延年簿责,广 明自杀阙下。”服虔云:“质,所期处也。” 注“傅 婢”。按:世德堂本“傅”误“侍”。王吉传颜注云: “凡言傅婢者,谓傅相其衣服衽席之事。一读傅曰附, 谓近幸也。”荣谓傅婢盖司保傅童子之事者。颜氏家训 序致云“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傅婢之指挥” ,可证。 注“而皆无实”。按:世德堂本无“皆”字 。

(一)“秦”字原本作“奏”,形近 而讹,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改。

(二)“帝”字原本作“常”,形近 而讹,今改。

(三)“吏”原本作“史”,形近而 讹,据汉书本传暨颜注引“主颖曰”改。

  或问“持满”。曰:“扼欹。”〔 注〕欹器在鲁桓公庙者,欲人推心当如此器戒之。〔疏 〕“扼欹”,治平本无“欹”字,世德堂本作“□欹” ,此承集注依宋、吴本增补。□、扼同字。欹,说文从 攴,今俗相承作“欹”。司马云:“李本无‘欹’字, 今从宋、吴本。”按:李本若无“欹”字,则注必不引 欹器为说。治平本注“欹器”上有“扼”字,则似以扼 为欹器之名,益为谬误。盖传写者既于正文脱“欹”字 ,又于注文增“扼”字也。音义出“扼”,云:“音厄 ,欹器。”此亦经妄人删改。音义旧文当出“扼欹”, 云:“扼,音厄;欹,欹器。”正以弘范语约,故伸之 如此。自正文传写脱“欹”,注文增“扼”,校音义者 遂据删大小两“欹”字以求合。不知此章正文李注及音 义此条果如今治平本,则音义“欹器”字纯系复述注语 ,无所取矣。“问‘持满’,曰:‘扼欹’”者,扼亦 持也。说文:“
搤,捉也。”广雅释诂:“搤,持 也。”字亦作“□”,作“扼”。欹读为●。说文:“ ●,顷也。”朱氏通训定声云:“敧侧字当作此。”然 则扼欹犹云持倾,能持倾,斯满而不溢矣。 注“欹器 在鲁桓公庙者”。按:世德堂本“欹器”上无“扼”字 ,今据订正。此弘范以欹器释欹,不重“欹”字者,语 之约耳。荀子宥坐云:“孔子观于鲁桓公之庙,有欹器 焉。孔子问于守庙者曰:‘此为何器?’守庙者曰:‘ 此盖为宥坐之器。’孔子曰:‘吾闻宥坐之器者,虚则 欹,中则正,满则覆。’孔子顾谓弟子曰:‘注水焉。 ’弟子挹水而注之,中而正,满而覆,虚而欹。孔子喟 然而叹曰:‘吁!恶有满而不覆者哉?’子路曰:‘敢 问持满有道乎?’孔子曰:‘聪明圣知,守之以愚;功 被天下,守之以让;勇力抚世,守之以怯;富有四海, 守之以谦。此所谓挹而损之之道也。’”按:“鲁桓公 庙”韩诗外传及说苑敬慎并作“周庙”;淮南子道应作 “桓公之庙”,“欹器”作“宥卮”。如李义则扼欹云 者,谓如持欹器之道。吴云:“持满盈,如持欹器也。 ”即申弘范之说。

  扬王孙裸葬以矫世。〔注〕悼厚 葬也,事见汉书。曰:“矫世以礼,裸乎?如矫世 ,则葛沟尚矣。”〔注〕古者未知丧送 之礼,死则裹之以葛,投诸沟壑。若王孙之矫世,此事 复尚为之矣。言不可行也。孝子仁人必有道以掩其亲, 贤人君子必率礼以正其俗也。〔疏〕扬王孙,汉书扬胡 朱梅云传作“杨王孙”,古字通用。世德堂本作“杨” ,此即据汉书改之也。音义:“裸葬,郎果切。”按: 说文“□,袒也。”重文“裸,从果。”□即裸之别体 。汉书作“裸”。彼传云:“扬王孙者,孝武时人也, 学黄、老之术。家业千金,厚自奉养,生亡所不致。及 病且终,先令其子曰:‘吾欲裸葬,以反吾真。死则为 布囊盛尸,入地七尺。既下,从足引脱其囊,以身亲土 。’其子不忍,迺往见王孙友人祁侯。祁侯与王孙书, 王孙报曰‘盖闻古之圣人缘人情不忍其亲,故为制礼, 今则越之,吾是以裸葬,将以矫世也。夫厚葬诚亡益于 死者,而俗人竞以相尚,靡财单币,腐之地下。或迺今 日入而明日发,此真与暴骸于中野何异?且夫死者终生 之化,而物之归者也。归者得至,化者得变,是物各反 其真也。反真冥冥,亡形亡声,迺合道情。夫饰外以华 众,厚葬以鬲真,使归者不得至,化 者 不得变,是使物各失其所也’云云。祁侯曰:‘善。’ 遂裸葬。”西京杂记云:“杨贵,字王孙,京兆人也。 生时厚自奉养,死卒裸葬于终南山。其子孙掘土凿石, 深七尺而下尸,上复盖之以石,欲俭而反奢也。”“矫 世以礼,裸乎”者,言俗之不正,惟礼可以正之,而乃 以裸耶?裸之为非礼,甚于厚葬也。“如矫世,则葛沟 尚矣”者,苟不以礼,而惟以矫世为事,则不如废葬之 为愈。司马云:“尚,上也。言君子矫世当以礼乎?当 以裸乎?若欲为已甚以矫世,则莫若效古葛沟者为上矣 ,何以葬为?” 注“事见汉书”。按:世德堂本删此 语。 注“古者未知丧送之礼”。按:治平本作“葬送 ”,今依钱本,世德堂本亦作“丧送”。 注“死则裹 之以葛,投诸沟壑”。按:世德堂本“裹之”作“裹尸 ”。俞云:“葛沟未详何义。李注曰:‘
古者未知丧送之礼,死则裹尸以葛 ,投诸沟壑。’然裹尸何必以葛?亦似曲说也。‘葛’ 疑‘楬’之假字。周官蜡氏:‘若有死于道路者,则令 埋而置楬焉。’楬沟言弃尸于沟,而置楬其上,较之裸 葬为更疏略矣。”荣按:墨子节葬云:“禹葬会稽,衣 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绷之。”御览五百五十五引尸 子云:“舜西教乎七戎,道死南巴之中,衣衾三领,谷 木之棺,葛以缄之。”王孙报祁侯书云:“昔帝尧之葬 也,窾木为并,葛藟为缄。”潜夫论浮侈云:“后世圣 人易之以棺椁,桐木为棺,葛采为缄。”则以葛束棺, 乃中古圣人送死之通礼。上古未知棺椁,则止以葛裹尸 。中古葛缄,即其遗俗。弘范此注,语即本此。曲园以 为曲说,殆未深考。 注“此事复尚为之矣”。按:弘 范以尚为犹且之意,似失其义。问道“人砥,则秦尚矣 ”,文例与此相同。彼注云:“秦之严刑难复尚矣。” 此亦谓苟为矫世而已,则上古葛沟之法难复尚也。

  或问“周官”。曰:“立事。”“左氏”。曰: “品藻。”“太史迁”。曰:“实录。”〔 注〕不虚美,不隐恶。〔疏〕“问‘周官’。曰:‘立 事’”者,艺文志:“周官经六篇。王莽时,刘歆置博 士。”颜注云:“即今之周官礼也。”通志艺文略 云:“汉曰周官,江左曰周官礼,唐曰 周礼。”按:孙疏于周礼大题下云:“此经史记封禅书 、汉书礼乐志及河间献王传并称周官;艺文志本于七略 ,则称周官经。斯盖西汉旧题。隋书经籍志云:‘周官 盖周公所建官政之法。’是也。若郑众以为即尚书周官 ,则贾疏引马融及郑序已斥其失矣。其曰周礼者,荀悦 汉纪成帝篇云:‘刘歆以周官经六篇为周礼。王莽时, 歆奏以为礼经,置博士。’释文叙录亦云:‘王莽时, 刘歆为国师,始建立周官经为周礼。’案汉书王莽传: 歆为国师,在始建国元年;而居摄三年九月,歆为羲和 ,与博士诸儒议莽母功显君服,已云发得周礼,以明殷 监。又引司服职文,亦称周礼。然则歆建周官以为周礼 ,疑在莽居摄、歆为羲和以前。陆谓在国师以后,未得 其实。通覈诸文,盖歆在汉奏七略时,犹仍周官故名。 王莽时,奏立博士,始更其名为周礼,殆无疑义。”然 则此经在莽居摄时已更名周礼,法言此篇之作,在天凤 之世,而犹称之曰周官,明子云意趣不与歆同也。书立 政云:“继自今,我其立政,立事。”论语子路马注云 :“政者,有所改更匡正也。事者,凡所行常事也。” 按:政、事对文异,散文亦通,此云“立事”,即隋志 所云“建官政之法”也。“‘左氏’。曰:‘品藻’” 者,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孔子西观周室,论史记 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 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 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刘氏逢禄左 氏春秋考证云:“夫子之经,书于竹帛。微言大义,不 可以书见,则游、夏之徒传之。丘明盖生鲁悼之后,徒 见夫子之经及史记、晋乘之类,而未闻口授微恉,当时 口说多异,因具论其事实,不具者阙之。曰‘鲁君子’ ,则非弟子也。曰左氏春秋,与铎氏、虞氏、吕氏并列 ,则非传春秋也。故曰左氏春秋,旧名也;曰春秋左氏 传,则刘歆所改也。”艺文志:左氏传三十卷。刘氏考 证云:“太史公时名左氏春秋,盖与晏子、铎氏、虞氏 、吕氏之书同名,非传之体也。左氏传之名,盖始于刘 歆七略。”按:法言此 文亦但称 左氏,而不称左传,与周官不称周礼同义。说文:“品 ,众庶也。”品藻犹云多文采。司马云:“品第善恶, 藻饰其事。”以品、藻平列为义。此用汉书伪渊骞序称 述品藻,颜注“定其差品及文质”之意而小变之,非子 云本旨。盖品藻与立事及实录相对为文,明非平列字也 。“‘太史迁’。曰:‘实录’”者,汉书司马迁传赞 云:“自刘向、扬雄博极群书,皆称迁有良史之材,服 其善序事理,辨而不华,质而不俚,其文直,其事核, 不虚美,不隐善,故谓之实录。”应劭云:“言录其事 实。”按:实录者,谓核实之纪录,所谓其文直、其事 核也。按:周官、左氏,汉世皆不立学官,不在经传之 列。刘歆始盛称之,以为周官,周公致太平之迹;左氏 亲见夫子,好恶与圣人同。贾公彦序周礼废兴云:“周 官,孝武之时始出,秘而不传。至孝成皇帝,达才通人 刘向子歆校理秘书,始得列序,着于录、略,然亡其冬 官一篇,以考工记足之。时众儒并出,共排以为非是, 惟歆独识。末年乃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迹。”刘歆传云: “歆校秘书,见古文春秋左氏传,歆大好之,以为左丘 明好恶与圣人同,亲见夫子,而公羊、谷梁在七十子后 ,传闻之与亲见之,其详略不同。及歆亲近,欲建立左 氏春秋及毛诗、逸礼、古文尚书,皆列于学官。哀帝令 歆与五经博士讲论其义,诸博士或不肯置对。歆因移书 太常博士责让之,其言甚切,诸儒皆怨恨。”是周官、 左氏皆刘歆所力为表章者,而法言此篇乃以二书侪诸史 迁,示不列于经传。而一则称为立事,一则目为品藻, 亦未尝以为圣人之言。然则子云之于经学,固犹是当时 博士之见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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