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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自我依靠”的个人电脑


3.1 “嘻皮士”——美国精神的真正传人

  在本世纪60年代,在美国出现了一场引人注目的文化运动——嘻皮士运动。“嘻皮士”这一兼顾音义的汉译让人觉得他们是一些缺乏严肃的生活态度的人。其实他们恰恰是一些抱有坚定的个人生活信念,向随波逐流的生活方式大胆挑战的人。在习俗下生活的人们以为自己的生活态度是严肃的,其实他们从未真正选择过,而是因循着一种流行的生活态度,并把这种因循当作是严肃。
  没有比随波逐流更不严肃的生活了。然而也正是在随波逐流的生活习俗中,没有人比那些严肃地选择自己生活的人更显得不严肃、更滑稽的了。也只有在美国这个具有“自我依靠”传统的国家里,来自习俗、成规、权威的声势没有强大到能将嘻皮士运动扼杀在萌芽状态。在1996年5月的一期《时代》周刊(第23-25页),发表了一篇引人注目的文章——《我们把一切都归功于嘻皮士》(We Owe it All to the Hippies)。作者斯图华特·勃兰德今年59岁,他自称“60年代人”(指嘻皮士)。他曾经与他人合作,创办了“黑客大会”和“威尔(Well)远程会议系统”。他发现,导致电脑革命的电脑黑客与60年代的嘻皮士在文化价值上有一种密切的亲缘关系。从他的分析中,我们更清楚地意识到数字时代的文化价值。在题记中,作者这样写道:“忘记反战抗议,忘掉长头发,60年代的那一代人留下的真正遗产是电脑革命。”
  在刊登这篇文章的每一页的上半部分,有五个人的经过变形处理的肖像照片。这五个人分别是:史蒂夫·乔布斯(Steve Jobs)、史蒂夫·沃茨涅克(Steve Wozniak)、米奇·卡帕尔(Mitch Kapor)、尼古拉·尼葛洛庞蒂(Nicolas Negroponte)、比尔·盖茨(Bill
  Gates)。这是五个众所周知的电脑大师,但他们又完全可以被看作是一批反权威、反主流文化、崇尚“自我依靠”伦理的技术牛仔。勃兰德说,“刚刚进入Internet的人常常发现Internet决非一个由技术专家统治着,由没有灵魂的人出没的殖民地,而是一个具有鲜明特色的文化阵营”。这个文化阵营里的人是60年代人“大有出息的后代”。赛柏空间(“电子新疆”)与美国有诸多类似。其中最明显的是类似是:二者都是反抗既成的社会和文化秩序的人们的聚居地。这些反抗者不是按照他们所逃离出来的那个国度里的社会和文化秩序来聚居,使这个国度成为旧国度的一个翻版(中国历史上的改朝换代就是如此),而是按照一种与旧秩序的没有亲缘关系的秩序来建立一个崭新的国度。“新大陆”之“新”不仅是地理意义上的新,而且是文化和社会秩序意义上的“新”。赛柏空间不是文化上的“水泊梁山”——作案在逃,没有明确的政治和文化理想的人权且避难的地方。“赛柏庞克”(cyberpunker)来到这里,不是为了避难,而是为了实现一种文化和社会理想。他们有他们与习俗(他们所反抗的社会和文化秩序)对立的“立国”的基础。用勃兰德的话来说,这个“立国”的基础就是“60年代的嘻皮士的社群主义(communalism)和自由主义政治理念”。
  嘻皮士就是一群以反抗既存的文化和社会秩序来保持与文化的源头活水的直接联系的人。他们对于习俗的反抗,实际上是在维护美国的文化传统——因为反抗习俗正是美国的文化传统。他们以自己的方式来捍卫作为美国的立国之本的《独立宣言》,即“自我依靠宣言”。60年代的美国社会出现的这种异端,恰恰美国精神的真正的传人。

3.2 从“嘻皮士”到“黑客”

  我们可以用更通俗的方式表述嘻皮士的文化文化观(如上所说,这也正是美国的文化观):为了防止文化之水腐化变质为习俗——成为一团死水,文化之水必须是流水——所谓“流水不腐”。我们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事实上我们两次踏进的仍然是同一条河流,虽然被我们认为是同一条河流中的流水已是不同的河水。一切都在变,除了“变”本身是不变的。没有也不可能有一成不变的美国文化,但正是在不断地反抗习俗、反抗腐化的中,存在着一以贯之的美国文化。
  嘻皮士的社群主义和自由主义政治理念成为现代电脑革命的根基,就意味着“电脑革命”不是一次性完成而是不断发生的的革命——对电脑既有状态的不断反抗。电子新疆里,“苟日新,日日新”是基本的政治理念,无政府主义(anarchism,亦可译成“反权威主义”)是赛柏政治(cyberpolitics)的基本面貌,而黑客、准黑客、技术牛仔在这一国度里同时担当着政治家和持不同政见者的双重身份。黑客是电脑革命的革命家,但由于电脑革命是一场持续的革命,所以每一个黑客者同时也是一个匆匆的过客。
  1959年,美国明丽苏达州的CDC公司(Control Data Corporation)制造了第一台商业主机型电脑(mainframe computer)。
  恰如CDC公司的名称(直译是“控制信息公司”)所表明的,主机型电脑是一种控制信息的“中心化机构”(central institution),是政府、企业垄断性处理信息的设施,令人想起政府和企业的人事部门的档案室——在其中存放着对个人而言意义重大的材料,但你一辈子也不知道这些档案上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对于处于信息的权力中心之外的大多数普通人和小企业而言,主机型电脑很像是一座神秘的紫禁城。它按照严格的程序、分寸发布着操纵性的信息,而外人对实质性的信息一无所知。在这一点上,主机型电脑与欧洲中世纪的拉丁文圣经很相似。当时的人们相信,圣经里记载着上帝的话,表达着上帝的旨意。按道理,信仰和想信仰上帝的人们(信徒和平信徒)应该有权利了解上帝到底说了些什么。但教会为了独家代理上帝在人间的权力(实际上是行驶教会自身的强权),就将圣经以特别的方式塑造成一个关于上帝信息的“紫禁城”,除了教会中人,谁也别想进入其中。
  充当这个紫禁城的高不可攀的宫墙的是一种垄断性文字——拉丁文。圣经、神学著作、宗教仪式所使用的语言都是拉丁文,普通教民要想得到福音,就必须借助于教会这一中介。罗马天主教会权力的衰落是与欧洲各民族自己的语言的成熟和印刷技术的发达相伴随的。德国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为了从实质上消解罗马天主教会的权力,做了一件釜底抽薪的事——将拉丁文的圣经翻译成德语。任何一个能读懂德文的人都能直接阅读圣经,再也用不着由懂拉丁文的神职人员来为他们口头发布上帝的旨意了。
  尼葛洛庞蒂也看到了主机型电脑在独裁性上与中世纪基督教会之间的相似性,他说:
  30年前,使用电脑就好像驾驶登月艇一样,懂得机器操纵魔法的人廖廖无几。那时的电脑语言极为粗糙,甚至根本没有什么语言可用(只有许多拔动开关和一闪一闪的灯泡)。我的看法是,科学家曾经下意识地想保持电脑的神秘性,就好像中世纪黑暗时期的僧侣,刻意维护自己独尊的地位,或像当时的某些人,要独自把持古怪的宗教仪式一样。由于主机型电脑的独裁性和垄断性,持文化无政府主义立场的嘻皮士把它斥责为“中心化控制的化身”,但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认为,对于这种独裁机器,单纯的指责无济于事。于是他们像西部牛仔似地闯进了电脑技术领域,试图捣毁这样的机器。这些人就是最早的“黑客”。
  “黑客”一词是英文hacker的音义两全的汉译。hack有“乱劈、乱砍、碎尸、肢解”等义,hacker即“肢解者”、“捣毁者”。将“中心化控制”碎尸万段是黑客们的基本企图。美国学者史蒂夫·利维在1984年出版的《黑客:电脑革命的英雄》(“英雄”亦可译成“主角”)中列举了三代黑客(我们在下文将要看到,在90年代又出现了新一代黑客)。这三代黑客都致力于消解中心化的主机型电脑的信息霸权。通过他们的努力,电脑从主机型电脑演变成了实际上的个人电脑(虽然“个人电脑”这一名称是后来出现的)。如果没有黑客,电脑的型态至今仍可能是主机型电脑--一种供少数专业人员使用的机器。大多数对于电脑很可能只是听说过它,却无缘也无需见到这种机器,如同大多数人无缘也无需见到正负粒子对撞机一样。主机型电脑与大英帝国具有相似的命运。个人电脑的出现就宣告了主机型电脑的末落,它不是一种想与主机型电脑平分秋色的电脑,而是把主机型电脑置于四面楚歌的境地。它的出现意味着新世界的诞生,一个新的时代的开始。赛柏空间作为相对独立的国度,也有其独立宣言。利维把黑客们在电脑技术方面开疆辟土时的行为和说话方式称为“黑客伦理”。它就是赛柏空间的“国父”们发布的“独立宣言”。(按勃兰德的说法,“黑客伦理”是利维事后的归纳,黑客们并未将他们信奉的伦理准则写成正式的“宣言”。)他们的“独立宣言”包括以下内容:
  “进入电脑的权利应该是不受限制的,而且为一切人所有。”
  “一切信息应该是免费的。”
  “在电脑上你能创造出艺术和美。”
  “电脑能改进你的生活。”
  单从这几条准则,我们就能看出黑客不是仅有技术特长的“技术疯子”,他们拥有涉及政治、法律、文化关怀的“电子疆界”的“建国方略”,其政治和文化上的无政府主义色彩相当明显。他们以“持不同政见”的方式处理这个国度里的政治事务。

3.3 黑客与刺客

  把hacker译成“黑客”既准确又巧妙。这个译名妙就妙在“黑客”唤起的联想正好契合了hacker一词本来具有的多种意蕴,以致于我们可以说,汉语“黑客”比英语hacker更准确地反映了它所指称的对象的诸种特征。黑客行为方式的隐蔽性、极端性都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黑(在英语中,black一词也有“隐蔽性”、“不合法性”的含义。汉语中的“黑市”、“黑社会”等词来自于英语的black society和blackmarket)。
  黑客首先令人想起的是一双伸向电脑或网络的“黑手”。黑客伦理是一种黑暗的伦理,他们寻求的公正也是一种“黑暗的公正”。黑客在网络上发动攻击时,由于其行为常常要越出通常的法律和道德规范,所以他们总是隐去其真实的身份,以逃避法律和道德的追究,如同盗贼、刺客、侠客常常要借黑夜来保护自己。当我们从黑客这一对中国人尚陌生的社会身份联想到中国古代社会常常出现的侠客、刺客(刺客其实是侠客的一种)时,我们立即发现前者与后者在文化和社会意义的确有相当深刻的关联。对中国古代侠客的文化和社会意义的考察,有助于我们理解今日被称为“电脑革命的英雄”的“黑客”,因为赛柏空间很像是一种电子化的“江湖”,黑客是行走在这“江湖”里的侠客。刺客在古代政治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司马迁在《史记》中为刺客专辟一个栏目——《刺客列传》。对于春秋战国历史不胜了了的人大概也都听说过荆轲和聂政的故事,以及鲁仲边义不帝秦的故事。
  在中国历史传说中,还有一位无名无姓的刺客。这位无名侠被认为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侠客,从古到今,他虽然不见于正史,却一再被文人们提起。到了公元1926年,中国现代文学的宗师鲁迅在被他认为是“民国以来最黑暗的一天”(1926年3月18日,即3·18惨案发生的那一天)过后不久,写下了《铸剑》(最初的篇名为《眉间尺》)这篇小说,重新塑造了这个无名刺客的形象。
  这篇小说中,鲁迅反复渲染这位无名侠的“黑”的特征。鲁迅特意将这位无名无姓的(无名无姓本身就意味着隐秘,意味着“黑”)的大侠描写为穿着一身黑衣的侠客,并且干脆称他为“黑衣人”和“黑色人”。“在历史上,在文字中,他都是一个未曾被具体命名也不曾真实存在过的形象,鲁迅后来由此延伸的小说中称谓他为‘黑衣人’……”(何向阳《青衿无名》,《莽原》1997年第1期,第89页)。“前面的人圈子动摇了,挤进一个黑色的人来,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后面远处有银白的条纹,是月亮已从那边出现;前面却仅有两点磷火一般的那黑色人的眼光。”——他真可谓一位地道的“黑客”。
  这篇小说的最初标题是《眉间尺》,可见小说的主人公应该是眉间尺。然而鲁迅在小说中多次暗示,这个像幽灵一样的“黑色人”不仅是眉间尺的一个化身,而且他还是眉间尺的父亲。(这令人想起了基督教圣、圣子、圣灵三位一体的说法。)为了分析的方便,我们先简单叙述一下《铸剑》的故事梗概。
  春秋时有一位“世上无二”的铸剑师(用我们今天的话说,这是一位拥有尖端技术的人)。楚王命令这位铸匠师为他铸剑。他知道楚王“向来善于猜疑,又极残忍”,为了防止世上再出现同样的宝剑(这对他来说是意味着巨大的威胁),楚王得到宝剑之后一定会把他杀掉(这位楚王可算是技术垄断者的“宗师”)。因此,铸剑师铸了一雌一雄两把剑,把雄剑留下,嘱咐妻子,让自己尚在母腹中的孩子(即眉间尺)用这把剑为他报仇。
  当他把雌剑献给楚王时,楚王果然用这把剑将他杀掉了。眉间尺长到十六岁的时候,他的母亲将这段血海深仇告诉了他。在一天清晨,眉间尺穿上了一套黑色的衣服,身佩父亲留下的那把黑色的宝剑,踏上了一去不回的路。途中他遇到了一个神秘的黑衣人。黑衣人告诉他,楚王已得知他要去行刺,正悬赏捉拿他,所以他不仅报仇无望,而且要惨死在楚王手中。眉间尺求黑衣人帮助他报仇,黑衣人痛快地答应了,但同时向眉间尺要两样东西--“一是你的剑,二是你的头!”
  眉间尺有些狐疑。于是就发生了这样一段对话:
  “但你为什么救我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也就是我。我的灵魂上有这么多的人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黑衣人的话音刚落,“眉间尺便举手向肩头抽取青色的剑,顺手从向项窝向前一削,头颅坠在地面的青苔上,一面将剑交给黑色人。”
  “黑色人”带着眉间尺的头和剑,“在黑暗中向王城走去”。在王城中他申称自己能玩一种“空前绝后,举世无双的把戏”,而且把戏之后,天下太平。楚王听说此,大喜过望,将他邀至宫中,命令他立即玩此“把戏”。这场“把戏”当然是“黑色人”设下的一个圈套。生性多疑的楚王也竟然中了这个圈套。故事的结局是,“黑色人”与楚王同归于尽。有讽刺意味的,这果然是一个“空前绝后,举世无双”的把戏,把戏玩完的时候,暴君被除灭,“天下太平”。深切关注现实的鲁迅为什么要讲述这样一个听起来荒诞离奇的故事?鲁迅为什么在小说中一再提到“黑”?——剑是黑色的,眉间尺的衣服是黑色的,那个代表侠客之魂的无名侠是黑色的。显然,在鲁迅心目中,“黑色”是侠客的“本色”。历代关于这个无名侠的种种传说中,这个无名侠与“黑色”并无关联,“黑色”是鲁迅在重写这个故事时赋予到这位侠客身上的,或者说,“黑色”是鲁迅对于这位著名而又无名无姓的侠客的界定和阐释,是对他的本质的再发现。只要我们留意一下鲁迅写这篇小说的时间,留意当时的现实,我们就能明白,鲁迅通过这篇小说表达着一种“黑暗伦理”——在最为黑暗的现实下,人应该遵循一种最为黑暗的伦理。对于“3·18惨案”中的死难烈士,鲁迅感到异常的悲愤和沉痛(我们从《纪念刘和珍君》中可以感受到这一点),但对于他们的行为方式,他又是不赞同的,他说:“但我却恳切地希望,‘请愿’的事,从此可以停止了。”“请愿”这种正大光明的行为对于黑暗的现实来说是太无力,太不相宜了。对于毫无原则、毫无廉耻可言的“执政府”,讲原则无异于自蹈死地。
  你“黑”,我比你更“黑”,才是真正应该遵循的原则。黑色,是身处黑暗中的人的唯一保护色,“黑色人”,是唯一可在黑暗中求得“天下太平”的人。孤身一人的侠客想要战胜强大的对手,就必须消除对手的优势,或者说消除自己的劣势——使自己与黑暗的背景融为一色,使自己的行为、身份变得彻底隐秘,对手的强大的优势“大而无当”。当侠客无法以正常的手段寻求公正时,你只能寻求黑暗的公正。所以黑是侠客力量的基本保证--只有黑到极处,才能坚硬如铁。至此我们可以从《铸剑》这篇小说中可以得到如下这些启发:
  1、最先进的技术(铸剑师的铸剑绝技)并不能保证你的力量,更不能维护社会的正义。
  2、不仅如此,最先进的技术一旦被独裁者垄断之后,就可能助纣为孽,甚至可能为先进技术的发明者本人带来杀身之祸。
  3、一个拥有最先进技术的人不能只拥有技术的利剑。他必须同时铸造一把伦理之剑,这把剑能抵销技术利剑在落入独裁者手中后可能造成的负面的、甚至是灾难性的影响。这两把剑一雄一雌,相互为用。由于独裁者的力量太强大了,而独裁者之为独裁者,就在于他是无原则可言的,所以这把伦理之剑必须是黑色的。
  4、在侠客成为真正的“黑色人”的时候,才可能维护和平与公正--“天下太平”。还有一点应该强调一点:这样的侠客“坚硬如铁”一方面来自他的“黑”——这是一种防御性力量。另一方面,他的进攻力量来自于他的绝顶的技术(宝剑)。“黑”(隐秘性)和绝顶技术都意味着他的行为方式是个人性而非群体性的。黑客常常是“千山我独行,不必相送”的“独行客”。他的伦理只能是一种私人伦理,反社会、反文化的伦理。他不自觉地构造着一种反社会的社会,即“黑社会”。
  从通常的社会标准来看,生活在这个“黑社会”中的人显然是无政府主义的,反权威的。但盗亦有道,黑社会也是一种社会,也必须依靠一套特殊的秩序,特殊的生态平衡。以中国的武侠为例,以各个武术绝顶的武术高手为中心,分别形成了不同的门派,各门派之间又达成某种共识和协议。以避免相互残杀,从而在一个时期内形成相对稳定的“江湖”。在电脑黑客中也有类似的情形:一个独行侠由于某种机缘而结识了另外的独行侠,相互赏识并通力合作,后来又出现了像“世界黑客大会”之类的会议和组织。(斯图华特·勃兰德与他人合作举办了“黑客会议”。)
  独处和与他人共处是人皆有之的两种习性,当人处于两种状态中的一种时,另一种状态常常对于他形成诱惑。与人共处的状态是在先的,基本的,反社会状态总是后发性的,迫不得已的。身在江湖和绿林中的人总有一种向社会归化的冲动,一种或明或暗的被招安的愿望。所以,反社会状态对社会形成一种威胁,社会状态也对反社会状态具有一种瓦解力。《我们把一切归功于嘻皮士》中有一段主话有助于我们理解能学的社会状态对于反社会、反文化状态的制约和消解:第二代电脑黑客发明和制造了个人电脑。这些非学院化的黑客是反文化类型的核心——如史蒂夫·乔布斯,西雅图的一位留着长发的嘻皮士。他是被里德学院开除出来的;还有史蒂夫·沃茨涅克,惠普公司的工程师。在创立苹果公司之前,两个史蒂夫开发并出售“蓝匣子”(blue box),这是一种用于盗打电话的非法设备。他们的同时代人和早期合作者李·费尔森斯坦(LeeFelsenstein)设计出第一台便携式电脑,此即好众所周知的“奥斯本一号”,他是一个激进的新左派,为著名的地下报纸《柏克利倒钩刺》(Berkeley Barb)撰稿。60年代的大学生遵循着“找开,打进去并且退出来”(turn on,turnin a nd drop out)的口号,他们抛开了学院人士鄙视做生意的传统。“做你自己的事情”被顺理成章地转换成“开始做自己的生意”。尽管嘻皮士在很多行业和领域遭到唾弃,但他们发现,在一些小的商业世界里他们总是被人接受。诚实和讲信用被纳入到对销售者和消费者都很有吸引力的服务当中。商业上的成功使他们不喜欢使他们的反文化的价值方面“长过了头”(growout of),并且使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在年轻时就变得有生有势。“秀才想造反,一中举人,就打起了官腔。”(鲁迅语)对于反抗者而言,既成的社会秩序是始终张开着的盛大、温暖的怀抱。一旦投入到这个怀抱中,反抗者的锋芒就会被钝化。来自社会的消解力量和来自“黑社会”内部的制约力量使黑客的无政府主义倾向可能造成的危害大大降低了。

3.4 罪犯与功臣

  乔治·吉尔德指出,当作为资本主义的中枢神经系统的internet出现的时候,激进的鲁德主义(Luddite left)作出了爆炸性的反应,他们反对“微观宇宙和远观宇宙”(microcosm and telecosm),反对相互联结的电脑和电磁通讯的环球发射。汤姆·彼得斯在接受《福布斯》杂志采访时,预言90年代新技术将会发生令人难以置信的进展,现此相伴随的是反技术主义和鲁德主义的卷土重来。托夫勒对《连线》杂志的第一批读者也作过类似的预言。
  对于黑客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的夸大想象是人们抵制internet的重要原因。
  这是一种常有的现象:当一种新的技术力量出现时,有一些人基于既有的价值观念和种种偏见与误解对新技术产生不信任或反感。在重大的社会和技术变革来临的时候,“狼来了”的呼声总是不绝如缕。即使是在internet的发源地美国,从好莱坞到哈佛,一些被认为是美国最有头脑的人(brainlord)不约而同地加入到抵制电脑技术的大合唱之中,以致于出现了一种被称为“反技术的十字军东征”(antitech crusade)。一些科学幻想小说和电影出于哗众取宠的原因,描绘出关于未来世界可怕图景。其中,关于某个黑客或“魔鬼终结者”式的技术疯子如何有可能威胁美国人甚或全人类的命运描写尤为常见。
  关于黑客的误解可能左右我们对于internet,对于信息产业以及整个数字文化的态度。在数字时代即将来临的时候,“狼来了”的呼声有可能使我们为了消除某种危险而作茧自缚。只要我们不是面向现实和未来,而是面向错觉和过去,我们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一种新生的社会和技术力量的种种缺失和弊端并加以无限的夸大,既而使阻止、扼杀它的行为显得理所当然。为了消除关于黑客的贬损性的神话信息,我们需要对黑客的真实形象有所认识。为数不少的黑客犯罪及其造成的严重后果是一个无法回避的话题。黑客们利用他们掌握的先进的电脑技术在赛柏空间中兴之所致地闯入他们感兴趣的任何领域,实施与现实世界中的种种犯罪行径实质等同的犯罪,并且有愈演愈烈之势。据有关报告统计,近年来美国国防部的电脑系统受到的袭击日益增多,已发现的有:1992年53次,1993年115次,1994年225次,1995年达到559次。而据专家估计,美国国防部实际受到的袭击可能多达25万次。其中绝大多数袭击很难被发现,更谈不上作出有效反应。“国防部官员称,袭击者通过窃取情报,修改或破坏软件和数据,输入有害文件和病毒,甚至关闭整个系统和网络手段,严重影响国防部的正常运作,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达到几亿至几千亿美元。据英国银行协会的统计资料,现在全球因电脑犯罪所导致的损失每年大约在80亿美元统计。而电脑专家认为,实际损失可能大大超过这个数字,大概要达到100亿美元上下。”(《当前电脑犯罪的三种形式及其预防》,载《计算机世界》1996年第40期第77版)
  冷战时期,人们常常谈起世界上每个人都分别坐在多少吨炸药上。如今人们乐于谈论因冷战而产生的互联网给人类造成了新的、更大的威胁——有朝一日,一个或几个仇视人类的恶魔可能利用这张弥天大网把人类一网打尽。黑客的确给信息社会造成了相当大的风险,而且由于技术是动态的,不断突进的,社会无法通过一种固定的技术一劳永逸地消除这种风险。这风险成为人的新的生存环境的一种色调,是信息社会不得不付出的风险成本。
  从更广的视野来看,人类自古以来一直生活在风险之中,从古至今的技术虚无主义者总是忽略这一点。洪水、猛兽、饥荒、地震、水灾、瘟疫、不治之症等天灾,再加上战争、社会动乱等人祸始终伴随着人类历史的整个进程,技术虚无主义者对过去时代的田园牧歌似的描绘,技术福音主义者对未来的温柔富贵乡的幻想,都是不诚实、不负责任的。每一个时代的现实都有这个时代的人必须面对的严峻现实,每个时代都有难念的经。每个时代的现实的特定的严峻性是如此真切,人们很容易相信他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最坏的、最邪恶的时代,而在此之前或之后的时代都有善可陈。怀乡主义和未来主义情绪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自然产生的。
  怀有这类情绪的人是各个时代里的弃儿。他们以为消除了他们所处的现实的风险就是消除了一切风险,而没有意识到作为成本的风险的消除既是以产出的消除为代价的,又是以另一种(也许是更大的、更严峻的)风险的出现为代价的。对黑客可能带来的风险的担忧是正常的,但从这种担忧出发,却产生了对于黑客的两种态度。
  一种态度是把这种风险当成是一种准自然性的风险,是在领受它所带来的产出时的“必要的丧失”,人应该以技术的态度去防范它。另一种态度是将这种担忧强化为一种意识形态和统治理论,把这种风险夸大到耸人听闻的程度。(事实上,英国最近的一次调查表明:“偷盗计算机元件、破坏网络等犯罪行为的计算机数据的丢失,只占总数的百分之八,大多数计算机数据的丢失是操作不当造成的。”见《光明日报·电脑周刊》1997年第7期)
  这种耸人听闻的神话信息为野蛮地围捕黑客以维护信息资源的垄断找到了强硬的借口。围捕黑客的行为令人想起本世纪50年代中国出现的围捕麻雀的群众运动,以及麻雀被围捕后随后几年出现的虫灾以及几乎完全是各种人为造成的“三年困难时期”。“三年困难时期”让人们意识最能夺去人们口中食的并不是麻雀而是一种思维方式。(况且围捕麻雀的行为本身就是夺去人的口中食的行为之一。)围捕黑客的行为或许能够(虽然也只是暂时地)消除风险,为赛柏空间带来秩序和宁静。但这样的秩序和宁静的惨重的代价常常不易被觉察。权力造成腐败,绝对的权力造成绝对的腐败,剿杀黑客者的权力对于腐败(以及腐败所导致的具大灾难)同样没有免疫力。剿杀者在大获全胜(我们假定他们能大获全胜)时极可能成为一个绝对的腐败者。出于维护其权力垄断的可鄙欲望,技术独裁者给技术世界和赛柏空间带来的是他们乐于看到的来自萧条的秩序。这涉及到一个由来已久的话题——异端的权力,即犯忌者的合法性依据。从另一面看,这个问题就是:“正统”的非法性依据。正如恩格斯说过的,历史上的任何进步都表现为对已被视为神圣的东西的亵渎和冒犯。正是被视为邪恶的冒犯行为才给已经僵死的社会和文化秩序带来生机和活力。历史上的变革——无论是政治的,宗教的还是科学的,文化的——从“正统”的立场来看都是大逆不道的,都面临着正统势力的嘲弄、围攻和剿杀。

3.5 “红字”与“黑客”

  在爱默生周围,聚集了一批美国思想和文化大师。除梭罗、惠特曼、麦尔维尔等人外,还有一位在思想史和文学史上极富个性的大师——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这里,我们仅就他的代表作《红字》的内容讨论一下“异端的权利”。与许多西方文学名著一样,《红字》的题材是被习俗所禁止的爱情,即“通奸”(Adultery)的主题。这是近现代西方文学大师(如斯汤达、福楼拜、托尔斯泰及劳伦斯)共同关注的主题。《红字》讲述的故事发生在殖民地时期的新英格兰,距霍桑所处的时代将近有一个世纪。霍桑为什么要写一段发生在美国诞生之前的故事呢?
  与爱默生、惠特曼一样,霍桑关心着美国的文化身份,关心着在这片新大陆上到底诞生了什么。《红字》讲述的是一个富有象征性的故事(文学史家认为霍桑开创了美国象征主义文学的先河)。白兰·海丝特(Prynne
  Hester)在来到新大陆之前已经结婚。势利而专断的父母让她嫁给了在年龄、性格上皆与他不相称的罗杰·齐灵渥斯(Roger
  Chillingworth)。海丝特年轻、貌美,热情奔放而有主见,而她的丈夫则性情阴鸷,老谋深算而兼自命不凡。他实际上是大英帝国的象征。
  他们匆忙结婚之后,齐灵渥斯登上了一艘远洋轮船去寻找发财的机会,从此杳无音信,而海丝特只身来到了新英格兰。丁梅斯代尔(Dimmesdale)是海丝特所在教区的牧师。他温厚仁兹的人品,他在神学方面高深的造诣,以及在管理教区事务方面表现出的才能,使这位年轻牧师受到了教民的普遍爱戴和教会上层人士的赏识。海丝特和丁梅斯代尔顺理成章地陷入到一场大逆不道的,注定要给他们带来苦难的恋爱之中。这段被禁止的恋情因海丝特的怀孕而败露。海丝特因断然拒绝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而被投入监狱,孩子在监狱中诞生了。
  小说从海丝特抱着刚刚出生的婴生从监狱的大门出来,在监狱前的广场上示众、再次接受审讯开始。霍桑有意略去了在此之前发生的一切事,因为他只关心这桩通奸案所包含的文化和社会意义以及它所引发的后果。在霍桑看来,监狱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它代表着人类对于邪恶的禁止和惩罚,是维护现有的社会秩序的强大防线,但它同也是人类制造出来的一种邪恶,霍桑称它为“文明社会的一朵黑花”。这朵花无美可言,但它是文明社会必需的设施。当第一批移民刚刚在新英格兰落下脚时,他们就匆匆建起了两样东西:一个是教堂,一个是监狱。各个时代的统治者(权力垄断者)按照他们对于“公正”(正义)的理解,或者更准确地说,按照他们建立他们所乐于看到的秩序的需要,裁培了这朵以恶抗恶的“恶之花”。历代基督教的权贵们设立了宗教裁判所和监狱,但似乎忘记了被他们奉为至尊的耶稣就是一个被判以死刑的罪犯,而《天路历程》这本在基督教世界里读者数量仅次于《圣经》的恰恰是在监狱里写成的,新教的创立者马丁·路德也曾被罗马天主教会认定为魔鬼的化身,是十恶不赦的渎神者。宗教(又不仅仅是宗教)的历史常常具有反讽意味:一个冒着生命危险的犯禁者向拥有巨大权力的陈规挑战,他所希望建立的新秩序、新规范终于奇迹般地建立起来,但这新的规范和秩序也逐渐老化(宗教学上称之为“法利赛化”),成为又一种轻而易举地将一切敢于向它挑战的犯禁者置于死地的陈规。不过,总会有犯禁者站出来,于是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游戏。在通常情况下,人们当然地以为正义在“正统”一方,而“异端”只不过是“邪恶”的代名词。以婚恋为例,人们不屑、不敢去追问一桩婚姻和支持这桩婚姻的制度是否公正,而只是当然地把对这桩婚姻的冒犯视为不公正或邪恶。我们前面已经指出,当既成的文化被认为是真正、唯一的文化时,人们当然把对这种文化的反抗判定为野蛮。但公正可能恰恰在犯禁者一方。
  这样的话,监狱加诸犯禁者的不再是耻辱,而是一种独特的(当然也是痛苦的)荣耀,耻辱其实是属于监狱和制造这监狱的人。一个地方在一个时代里被看作是耻辱的象征,罪恶的渊薮,在下一个时代却可能成为人们竞相朝拜的圣地。监狱是使杰出的犯冒者纯化的炼狱,是新的生命、新的希望的诞生之所。
  当白兰·海丝特怀抱着在监狱出生的婴儿从监狱大门走出来时,强烈的日光照射着她和她的孩子,以致于有人产生了这样的幻觉:眼前出现的是拉斐尔的《西斯廷圣母》所展现的图景。她凛然地站在众人面前,仿佛怀抱圣婴的马利亚。教会的权贵们出于“善心”向海丝特许诺:只要她说出奸夫的名字,教会对他的罪恶既往不咎。海丝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样的“善心”。她要捍卫自己的犯禁者的苦难,即捍卫自己的荣耀。这当然激怒了权贵们,最后他们作出一个恶毒的决定:让白兰·海丝特终生把一个表明其通奸者身份的红色的字母A(Adultery第一个字母)戴在胸前,使她日后的每一次露面都成为一次游街示众。
  海丝特坦然接受了这个判决。她绣了一个大大的红字A,把它挂在胸前。在她眼里(即在霍桑眼里),这是一个美丽的饰物。红色,这种象征着危险、禁止的颜色在霍桑笔下被赋予了非同寻常的意义。霍桑特意写到了监狱大墙外的一簇蓬勃生长的玫瑰,这一簇玟瑰毫不示弱地开放在文明社会的那朵黑花旁边。玟瑰的红色不同于普通的红色,它的红色中略带黑色,呈现出炽烈、旺盛的生命。“红字”之“红”在原文中不是red,而是scarlet (深红,猩红)。“通奸”这个通常被认为是一个丑恶、耻辱的字眼被赋予了全新的意义。“红字”(Scarlet letter,直译是“猩红色的字母”)不再代表着通常意义的Adultery(通奸),而是代表着Angel(天使)、Admirable(可敬的)、Ambition(雄心)、Advancment(一往无前)等等。海丝特给在监狱中出生的女儿取名为“珠儿”(Pearl),意在表明,她的珍贵、美丽来自于病痛和苦难,即“苦彻成珠”。她是活生生的“红字”,换言之,她是“天使”,是“可敬的”、是“雄心”,是“一往无前”。她是犯禁带来的希望,她的血液里混杂着红色与黑色,这使得她具有非同寻常的生命力。她诞生在新英格兰,与那个象征着专横跋扈、阴鸷、老迈的旧英格兰的齐灵渥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她的身世就是美国诞生的秘史。一句话,她生于7月4日。
  古希腊人以普洛米修斯盗火的神话表达了他们关于文明起源的见解:文明始于一种偷窃行为。“偷窃”是对于垄断者、独裁者的触犯,偷窃者(普洛米修斯)必定要为他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忍受巨大的痛苦和折磨。然而没有这样的偷窃,就没有为类的文明和进步。
  文明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出现“盗火者”的历史,一部偷窃者的痛苦与欢乐,耻辱与荣耀的历史。《红字》以文学的形式阐释了“偷”对于文明,尤其是美国文明的意义。
  而我们再回过头来看一看“黑客”。主机型电脑所拥有的信息垄断体系正像是一场正统的婚姻,它貌似合法、公正,其实是一桩专制、邪恶的婚姻。主机型电脑把信息封锁起来,把信息变成私有的玩偶。这种“婚姻”不过是“玩偶之家”的代名词。而黑客打破了这场婚姻的壁垒,把信息及信息设备从垄断体系中解放出来。从“正统”的角度来看,黑客进入到本来的封闭信息系统存取信息无异于一场邪恶的私通。然而正是从黑客与被闭锁宫中的信息的“偷情”中,产生了一个崭新的时代。
  黑客的负面意义自不待言。但从积极的方面讲,黑客是引发一种新文明的“盗火者”。在即将到来的新的文明中,人们“自由地做出他们自己的选择,少数权力饥饿的人不再能控制社会,合作代替脆弱的、中心化的垄断”。人们不是“接受强加给他们的恐惧和无知”,每个人“可以存取丰富的信息,而不是保持在永远的匮乏和苟活的模式上”。(见The
  Game of New Civilization.网址:)
  一位黑客曾经说过,在赛柏空间的每一个入口处,永远写着这样一句话:“欢迎你来盗火!”(You
  AreWelcome to Steal the Fire!)黑客们从一个“天堂”(垄断信息的主机电脑)“偷”来了火,使人人都拥有了“火”,从而创造了一个“人间天堂”,即赛柏空间。然而,在赛柏空间里,总有人想垄断信息,占有特权,自然而然就有层出不穷的黑客出来扮演着“天堂窃贼”的角色。在《红字》的结尾处,霍桑这样写道:“这传说实在阴惨,只有一点比阴影还要幽暗的永恒的光斑稍稍给人一点安慰:一片墨黑的土地,一个血红的A字。”在赛柏空间这块由黑客开辟的土地同样是“一片墨黑的土地”,它的历史同样浓缩为“一个血红的A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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