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人员服预备役的,适用本法。

  第六十五条 本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同时废止。

章节 11 / 110%

阅读设置

正文字号22 px
px
px

%
×
em

屏幕较窄时,正文宽度以可用空间为限。调整字号只改变正文。

更多排版选项
em
em

阅读底色

选择阅读底色。

开始朗读

正在检查本机中文语音…

×

优先使用本机中文语音,无需上传正文。选择在线语音时可能需要联网。

准备朗读。

目录与书签

打印本章

打印当前章节。可在浏览器打印预览中核对纸张、页边距和页眉页脚。